此頁面探討維基百科的方針與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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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關於WP:非原創研究方針是否適用於模板;以及判定模板為「原創研究」的客觀標準 1 1 Sanmosa 2024-11-29 23:47
2 關於日本選舉的標題問題 17 5 Sanmosa 2024-11-27 08:36
3 修訂娛樂產業內容相關共識之藝人條目綜藝節目列表章節 23 8 Factrecordor 2024-11-27 21:40
4 修訂政治人物關注度指引 1 1 Sanmosa 2024-12-01 10:30
5 完善WP:封鎖「不限期不是永久」總方針 1 1 Sanmosa 2024-12-01 10:22
6 關於在地化資訊是否為瑣碎內容的問題 20 6 Underconstruction00 2024-11-27 18:40
7 導向重複的列表拆分邏輯是否成立? 59 5 Sanmosa 2024-12-02 08:55
8 關於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地理,建議增加關於「來」字的論述 26 11 Hamish 2024-12-03 20:54
9 關於非原創研究問題 1 1 Sanmosa 2024-12-01 10:18
10 修訂WP:外文重新導向方針與首句MOS:外語名稱格式指引,並將他們對應 68 5 微腫頭龍 2024-11-29 11:50
11 infobox nativename應否加粗 10 5 Kcx36 2024-11-25 20:02
12 傀儡方針新增「被容許使用多重帳號的行為」的情況(教育專案) 15 7 沈澄心 2024-12-03 20:50
13 提議容許中華民國(中華臺北)體育代表隊使用「中華隊」簡稱 1 1 Sanmosa 2024-12-01 10:14
14 將WP:格式手冊所有方針與論述移動到MOS命名空間,並將MOS命名空間更名為「格式手冊」 3 2 A2569875 2024-12-04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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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討論需要社群廣泛關注:重新整理

維基百科格式與命名

Talk:南華大學 (湖南) § 建議更名:「南华大学 (湖南省)」→「南华大学 (湖南)」

南华大学 (湖南省)」 → 「南华大学 (湖南)」:原本的條目名是「南華大學 (湖南)」,不知道為什麼要被移動到「南華大學 (湖南省)」。「湖南」已足夠消歧義,且更符合習慣,類似中國地質大學(北京)(這裡的括號不是維基百科的消歧義,但能體現常用的命名習慣)。--小林子沖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22:00 (UTC)

Wikipedia:消歧義#條目的命名:「請注意所使用的消歧義詞亦應符合命名常規。」這裡需要符合的是Wikipedia:命名常規#地名,即使用「湖南省」。另外本條目就是「南華大學」,括弧及其內的文字只是本站用來消歧義的,而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就是「中國地質大學(北京)」,並不類似。--紺野夢人 2024年11月24日 (日) 07:44 (UTC)

維基百科方針與指引

Wikipedia talk:互助客棧 § 有關互助客棧方針版的長度壓力問題

此前,互助客棧方針版的長度一度逾60萬位元組,在我搬運了若干已結束或stale了的討論後才降到40多萬,然而這個長度還是比起其他互助客棧的版塊來得長(互助客棧其他版的長度現在是20多萬位元組,條目探討版是10多萬,消息、技術與求助版不超過10萬),而且在頁面載入與編輯上也產生了一些問題(我在電腦嘗試載入或編輯頁面的話,頁面完全載入所需的時間顯著地延長了)。有鑒於此前曾有討論提議以WP:徵求意見機制取代互助客棧方針版的機能,我認為現在是合適的時機來提出這件事情。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3日 (三) 00:30 (UTC)

Wikipedia talk:可靠來源 § (碩士論文)怎樣的影響可以算作「顯著學術影響」

  • 碩士學位論文通常未經類似評估,因此不如博士學位論文可靠,除非其具有顯著學術影響」是否需要用資訊頁說明「顯著學術影響」?
  • 對於一般的(無「顯著學術影響」)碩士論文而言,相關行文似乎也有模糊之處,只點出碩士論文「不如博士論文可靠」,而未明言其「不是可靠來源」。是否需要點出「除非具有顯著學術影響,否則碩士論文不是可靠來源」(英維是明確點出的:「Masters dissertations and theses are considered reliable only if they can be shown to have had significant scholarly influence.」)?--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3日 (三) 16:21 (UTC)

Wikipedia talk:消歧義 § 2020年10月修訂案與格式討論

修訂案主要涉及#章節安排問題(最簡單的做法只需將一個三級標題改為二級標題),以及#修訂WP:消歧義命名的問題。格式討論涉及主從消歧義頁面編寫方式(若有必要則亦應修改指引)。——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39 (UTC)

Wikipedia talk:管理員的離任 § 仲裁委員會成立後的管理人員解任機制(續)

經共識訂立的仲裁機制及其他過往討論中均就仲裁委員會在處理管理人員解任案獲得社群廣泛同意,在維基百科討論:仲裁委員會#管理人員解任中就達成了「仲裁委員會有權調查管理人員行為是否失當後交社群再行決議」,但就仲裁委員會如何行使有關職權仍有待商榷。我想將這個議題分拆成多個部分去探討,期望獲得最大程度的共識。本討論分為以下部分:(※)注意此四機制並非僅能採納其中一個,這四個機制的設計是完全可以共容的。

--西 2024年10月27日 (日) 16:39 (UTC)

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冊/電視 § 對於剛訂立的格式手冊/電視,細節上的疑問

由於在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是否建立各家平台或電視台之外購動畫、節目、特攝的分類項目,日漸離題地討論剛訂立的Wikipedia:格式手冊/電視,故在此再開話題。 討論的焦點在於

節目的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均需列明來源,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平台播放清單不建議作為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因為相關平台及播放清單通常不會明文記錄可觀看地區。若相關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平台播放清單明文記錄可觀看地區,則不受此限。

來源1號[1]:草擬人@HK5201314舉出的傳媒報道,作為符合要求的來源例子,相關內文為:「韓劇《重組家庭》於10月9日首播,共有16集,每週三連續播出2集,作為Viu Original劇集在香港、東南亞、中東及南非等16個地區於Viu網上平台獨家播出。」明確地列出了Viu平台的全部可觀看地區。

來源2號[2]及3號[3]:我所舉出的傳媒報道,不全面,相關內文為:「也特別聯合9大平台,中華電信MOD/Hami Video、LINE TV、遠傳friDay影音、巴哈姆特動畫瘋、MyVideo、KKTV、Muse木棉花-TW/Muse木棉花-HK、霹靂電視台、PILI線上看等,回顧《Thunderbolt Fantasy 東離劍遊紀》第1~3季及2部劇場版的精彩內容。」「首播平台爭戰最終敲定於4月3日開始,每周六晚間9:30於6大影音平台CATCHPLAY、遠傳friDay、台灣大哥大 myVideo、MOD中華電信、Hami Video與官方PILI線上準時播映。」我認為這些針對台灣地區的來源,已等同代表可觀看地區包括台灣,雖然沒有提及台灣以外(也許Muse木棉花-TW/Muse木棉花-HK除外)有哪些可觀看地區,但條文也沒有明文規定必須在來源的情況下列出全部「可觀看地區」才算及格,那麼就算只証明部分「可觀看地區」,也無不可。

它們都可算第三方來源,但相信當中的平台播放資訊都是來自宣傳稿,當然1號是平台本身的宣傳,2-3號是作品本身的宣傳。

相信訂立條文的精神,本是希望禁止羅列一些不三不四的盜版平台,以及對數量可能會太多的播放資訊進行適度篩選。我擔心過度執著証明平台所有地區著作權,會變得本末倒置,不能公平地作出真正有效的篩選。我意思維基認為可用或不可用的驗證方法,對平台、對作品製作方、對傳媒、對觀眾來說,往往都未必需在意的事。一個平台的操作介面和宣傳稿,如果剛好習慣很明顯地顯示全觀看地區,它就會僥倖地在維基得到優勢,其他平台縱使合法性、覆蓋性相當,純粹因顯示區域的習慣不迎合,就不能寫,若在這種情況不能坐視不管。我們要做的是觀察各方普遍的習慣,從中拿捏出反映現實又寬緊恰當的篩選準則。如果我們定的準則,只是看誰的習慣僥倖地較能迎合,那就不是一個好的準則,應當修改。

另外,草擬人指出已通過的規則比英維更嚴,這是和某幾位參與者討論後,才越來越嚴格的。當時我不是持續關注那討論,但印象是積極發言者多是希望從寬。所以,懷疑大家對共識內容的解讀會有很大差異,需召集大家回來看看。--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8:19 (UTC)

Wikipedia talk:維基百科不是什麼 § 提請修訂 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中的旅遊指南,新增「建築物附近交通資訊」的規管

現行條文

旅遊指南。例如,關於巴黎的條目應該敘述艾菲爾鐵塔羅浮宮等名勝,但您最喜歡的酒店的電話號碼、香榭麗舍大道賣的牛奶咖啡的價錢……都不是適當的內容。維基百科不是建立酒店或美食指南、遊記等內容的地方。知名城市可能符合收錄標準,但最終條目不必包括每個旅遊景點、餐館、酒店或場地等。雖然每個城市的旅遊指南通常會提到鄰近城市的景點,但維基百科的每個城市條目應該僅列出實際位於該城市的景點。如果您確實希望幫助編寫旅行指南,我們非常歡迎您為我們的姊妹專案維基導遊做出貢獻。 需要注意的是,出於著作權上的考慮,請勿隨便抄錄其他文字,除非您是著作權持有者。

提議條文

旅遊指南。例如,關於巴黎的條目應該敘述艾菲爾鐵塔羅浮宮等名勝,但您最喜歡的酒店的電話號碼、前往那間酒店的交通資訊香榭麗舍大道賣的牛奶咖啡的價錢……都不是適當的內容。維基百科不是建立酒店或美食指南、遊記等內容的地方。知名城市可能符合收錄標準,但最終條目不必包括每個旅遊景點、餐館、酒店或場地等。雖然每個城市的旅遊指南通常會提到鄰近城市的景點,但維基百科的每個城市條目應該僅列出實際位於該城市的景點。如果您確實希望幫助編寫旅行指南,我們非常歡迎您為我們的姊妹專案維基導遊做出貢獻。 需要注意的是,出於著作權上的考慮,請勿隨便抄錄其他文字,除非您是著作權持有者。

目前,許多香港建築物條目均設有公共運輸路線資料,讓遊客可透過維基百科了解如何前往該座建築物。但是,這不應是維基導遊及Google Map的職責嗎?於是建議新增這句 「前往那間酒店的交通資訊」。位置已透過粗體標示出來了。--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5日 (二) 11:03 (UTC)

Wikipedia talk:封鎖方針 § 完善WP:封鎖「不限期不是永久」總方針

所謂「不限期」不應理解為「永久」,但WP:封鎖並沒有指引給管理員對解封的指引,以確保符合這個目的。對此,建議修改WP:封鎖方針,引入擔保制及對巡查員或回退員進行擴權,以進行有條件解封。

想法:

  • 管理員需就不限期封鎖使用者的封鎖理由寫上解封條件。
  • 不限期封鎖使用者可在完成解封條件後找廷伸確認使用者請求擔保
  • 由廷伸確認使用者向管理員確定不限期封鎖使用者已完成解封條件,並聲明會負責監督該名使用者的編輯。
  • 廷伸確認使用者監管不力的話,會被剝奪擔保資格。
  • 巡查員或回退員對該名使用者的編輯進行二次確認。
  • 直至管理員認為那名編輯者真誠悔改,然後解除監管。
  • 只要擔保者決定不對該名使用者進行擔保或 巡查員或回退員 認為編輯有問題,隨即啟動即時封鎖程序,解封條件會較上一次更嚴格。

好處:減低管理員的工作壓力,從而達到不限期不是永久的目的。--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9日 (六) 04:02 (UTC)

Wikipedia talk:非原創研究 § 關於非原創研究問題

1.假設美國某媒體報導:「2024年2月30日,川普發表了一場講話,關於他上任後會徵收關稅。」

那麼,我可不可以基於上述資料,斷定美國將會在川普上任後會徵收關稅?

2.假設英國某媒體中文版報導:「2025年2月31日,白悟空將2026年2月31日於Google Play上架」

那麼,我可不可以基於上述資料,斷定白悟空不能在中國下載?

相關討論: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冊/電視#對於剛訂立的格式手冊/電視,細節上的疑問--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19日 (二) 11:21 (UTC)

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冊/兩岸四地用語 § 提議容許中華民國(中華臺北)體育代表隊使用「中華隊」簡稱

中華民國(中華臺北)體育代表隊使用「中華隊」簡稱,乃其來有自。又無論「中華民國(代表)隊」或「中華臺北(代表)隊」,均可簡稱為「中華隊」,行文實較簡易,且得維持一致格式。故比照港澳代表隊之例,建議放寬格式手冊規定,容許首次提及中華民國或中華臺北代表隊完整名稱後,於條目正文(不包含表格及模板等)使用「中華隊」簡稱;與此同時,仍繼續禁止使用「中華」稱呼,避免過度歧義。望社群斟酌。若有其他方案,亦可一併提出。——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26日 (二) 18:32 (UTC)

Wikipedia talk:關注度 (人物) § 修訂政治人物關注度指引

現擬修訂WP:關注度 (人物)如下:

現行條文

政治實體及一級行政區的領導階層(例如總統、總理和首相等等)、法律上事實上最上級及一級行政區行政機構的成員(例如,內閣成員、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立法機關的議長、議員或代表。

提議條文

現任、曾任及/或將任國際級、國家/地區[1]級及/或(採用聯邦制或類似政治體制的國家的)一級行政區級權力機關的重要實權公職及/或立法機關成員。

參考資料

  1. ^ 「地區」指非國家之獨立或高度自治政治實體。

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1日 (日) 02:30 (UTC)

維基百科提議

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 § 為管理人員任免制度檢討等事

近期又一管理人員解任投票,甫應用安全投票之新制,技術實務運作尚難稱熟稔;又逢顯著外來干涉及共識形成程序疑慮,遂致前所未有之困窘,亂象叢生、弊端頻出,社群矛盾對峙趨於激烈,此實無庸置疑。與此同時,定期審視更新管理人員任免制度,有助於人才新陳代謝,充實本站進階維護量能。時值仲裁委員會組織籌備停滯之際,「遠水難救近火」,故謹以此話題為首,先行就管理人員任免制度若干既存問題略作檢討,望社群踴躍發表意見。改革路程自不必操之過急,但求氣象有所更新爾。本人謹提出三個大問題,社群可撥冗予以回應,或自行提出其他值得專門討論之問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8日 (日) 18:29 (UTC)

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 § 在本地啟用安全投票及electionadmin權限

原標題:SecurePoll elections with the electionadmin right

(我很抱歉用英語寫作。請隨意翻譯此消息。)

Hello! My name is Joe Sutherland and I'm on the Trust and Safety team at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 In the past, your community has shown interest in holding elections with SecurePoll — perhaps you already have through votewiki. We are now looking into making this available to local communities to run elections themselves. This will require the "electionadmin" right to be enabled on your project, which is a right that allows access to sensitive information.

As such, it is likely that you will need to run a Request for Comment (or similar process) to ascertain consensu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is feature. To help guide such a discussion, we've put together a Meta-Wiki page with more information about what enabling the right will mean for your community.

If your community does discuss and decides to move forward with this, T&S would like to support you — please let us know via email ( [email protected] ) if and when consensus is reached. Thank you!--JSutherland (WMF)留言) 2024年10月17日 (四) 20:07 (UTC)

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 § WMF考慮向印度法院披露編輯身份資訊,本站是否應該關站抗議

原標題為:WMF考慮向印度法院披露編輯身份資訊,英維正在討論關站抗議

2024年11月14日17:29 (UTC),也就是幾個小時以前,英文維基百科使用者發起民意調查,討論是否就基金會考慮向印度法院披露編輯身份資訊而閉站抗議。如果英維閉站抗議,本站是否跟隨?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4日 (四) 20:09 (UTC)

關於WP:非原創研究方針是否適用於模板;以及判定模板為「原創研究」的客觀標準

關於日本選舉的標題問題

在絕大多數其他國家選舉的條目中,標題以「XXXX年XX國選舉」或類似格式,例如「2024年維基共和國大選」。但是在日本的眾議院選舉條目中以「第XX屆」開頭,與大部分其他選舉條目不同;此外在荷語、西班牙語、英語等條目中都也使用年份而非屆數,只有中維和日維使用屆數。鑑於使用年份的情況十分常見(幾乎所有其他條目都是如此),且不見得在其他選舉條目中會以屆數代替年份的例子出現,因此,是否應該變更為更加普遍的年份方式?--FK8438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07:27 (UTC)--FK8438留言2024年10月29日 (二) 07:27 (UTC)回覆

中西習慣不同,屆數在中、日等國均頗為常用。且日本有兩院,採分別選舉,故不宜單稱其中一者或一律全稱為「大選」。又此話題或許移步條目探討區為宜?——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9日 (二) 15:31 (UTC)回覆
你或許想要參考1935年丹麥人民庭選舉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30日 (三) 02:22 (UTC)回覆
未見其他國家,哪怕是漢字文化圈的選舉使用過「第XX屆」的各式。在無論是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有這種方式,在中維也只有日本選舉會這樣使用(甚至連日維的其他國家選舉條目也不會使用屆數)。當然,大選只是舉例,通常以XX(類型)選舉的各式,例如總統選舉、XX議會選舉(上/下)等。也許對於選舉條目的命名可以搞一個方針出來來確保沒有歧意?--FK8438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03:15 (UTC)回覆

現擬增修WP:命名常規如下:

以上。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2日 (六) 06:30 (UTC)回覆

@FK8438Ericliu1912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2日 (六) 06:31 (UTC)回覆
基本( ✓ )同意。當然,如果可以加上「同年/月舉行不同種類的選舉時應一同提及,並在年份後面加入類別,各式為(年份)(國家)(類型)選舉。」會好一點。--FK8438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11:27 (UTC)回覆
這點比較尷尬,因為存在一些像2021年保加利亞大選一樣同時介紹總統選舉與國會選舉的條目。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3日 (日) 10:21 (UTC)回覆
這種條目在大多數情況下應該要被拆分,或者以「大選」為分類或消歧義,指向不同的選舉。基本上只有關注度不高和內容不多的選舉才會合併一起為條目。--FK8438留言2024年11月4日 (一) 06:20 (UTC)回覆
不贊同這個説法。就以我上面舉的例子來説,總統選舉與國會選舉是在同日舉行的,其中選舉背景、民調等資訊會有相當大的重複性,除非真的出現條目過長(比如臺灣的選舉條目)或性質差異較大的情形,否則我認為合在一起寫的做法不應被禁止。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4日 (一) 13:39 (UTC)回覆
有道理。那就按照閣下的建議吧。--FK8438留言2024年11月6日 (三) 23:46 (UTC)回覆
(+)傾向支持:我大概看了一下谷歌結果,在涉及日本的選舉里,「第X屆」確實更常見。但出於維護維基百科的命名一致性,我贊同犧牲一定的常用性。--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18:23 (UTC)回覆
如果涉日選舉第某屆為常用,不妨設定為特例。常用名稱應該是優於一致性的。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9日 (六) 18:29 (UTC)回覆
@微肿头龙魔琴我關注Google搜尋結果會否被日本來源干擾,此外我看到的來源一般不會強調日本選舉的屆次。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13日 (三) 03:39 (UTC)回覆
對於選舉來說,官方名字通常以屆數命名,但是主要在口語上和報導中都很少使用,主要都是用年份。此外,在其他語言的維基百科中幾乎所有的選舉條目,包括日本條目,甚至是日維的其他國家選舉條目...都是使用年份而非屆數。因此,本人認為應視使用年份為既成規則並將其變為方針。此外,考慮到編輯和閱讀,使用屆數可能導致難以查閱和得知年份的困難,除非是第一屆之類的重要情況外,基本沒有任何好處。當然,也可以設定屆數-年份的重新導向。--FK8438留言2024年11月18日 (一) 05:02 (UTC)回覆
公示提案7日。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27日 (三) 00:36 (UTC)回覆

修訂娛樂產業內容相關共識之藝人條目綜藝節目列表章節

現行條文
  1. 演藝人員單次主持的大型節目或在一個時間跨度內固定參與(包括主持、代班主持及班底)的節目通常相對容易找到參與節目本身的影片以外的多條可靠來源支持:
    • 若節目本身具備關注度並存在條目,且條目中有包含主持人員變革的可靠來源,則直接連結節目條目即可,若可附註來源佐證加入和離任日期更佳;
    • 若節目本身可能具備關注度但未有建立條目,或並未符合關注度要求,則應當附註來源佐證參與節目及加入和離任的日期。
  2. 演藝人員非固定參與(擔任飛行嘉賓)的節目屬於瑣碎資訊,尤其歌手或通告藝人可能會透過大量參與節目而獲取曝光。很多情況下都未必能有參與節目本身的影片以外的多條可靠來源支持,且並不對於有關人物構成足夠的影響或重要性從而被寫進條目中。若因參與節目而引起對人物事件的關注(如爭議),應當以摘要格式寫進條目內文中。
  3. 若參演演藝作品佔篇幅過長,可分拆為獨立列表條目,但仍應遵從可供查證非原創研究等方針。
提議條文
  1. 演藝人員單次主持的大型節目或在一個時間跨度內固定參與(包括主持、代班主持及班底)的節目通常相對容易找到參與節目本身的影片以外的多條可靠來源支持:
    • 若節目本身具備關注度並存在條目,且條目中有包含主持人員變革的可靠來源,則直接連結節目條目即可,若可附註來源佐證加入和離任日期更佳;
    • 若節目本身可能具備關注度但未有建立條目,或並未符合關注度要求,則應當附註來源佐證參與節目及加入和離任的日期。
  2. 演藝人員非固定參與(擔任飛行嘉賓)的節目屬於瑣碎資訊,尤其歌手或通告藝人可能會透過大量參與節目而獲取曝光。很多情況下都未必能有參與節目本身的影片以外的多條可靠來源支持,且並不對於有關人物構成足夠的影響或重要性從而被寫進條目中。若因參與節目而引起對人物事件的關注(如爭議),應當以摘要格式寫進條目內文中。
  3. 若參演演藝作品佔篇幅過長,可分拆為獨立列表條目,但仍應遵從可供查證非原創研究等方針。獨立列表亦不應羅列非固定參與(擔任飛行嘉賓)的節目。

Wikipedia:娛樂產業內容相關共識#藝人條目綜藝節目列表的討論歷史如下:最初在2016年曾討論,當時禁止了在藝人主條目羅列非固定班底綜藝節目,但作出了折衷,容許拆分列表收錄非固定班底綜藝節目。到了2022年達成了現在的共識版本,但此版本沒有明確指出2016年那個折衷是繼續有容許,還是已經取消。在近日關於任嘉倫影視作品列表蔡徐坤影視作品列表的存廢討論中,至少@Sanmosa@銀色雪莉兩位都認為應取消那個折衷,故正式呈請修訂。

我認為若容許此折衷,會陷入對拆分條件、篇幅過長的判定爭議,吸引愛好者在主條目灌水,以圖盡快拆分,便可以羅列非固定班底綜藝節目。--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3日 (日) 12:45 (UTC)回覆

從來都沒有禁止非固定班底綜藝節目吧,過往共識都是要提供可供查證的來源,而且針對的是綜藝節目。現在是否要擴大範圍?--Abcet10留言2024年11月3日 (日) 13:30 (UTC)回覆
沒有擴大範圍,在2016年那個共識已經是這樣。藝人主條目,有來源且是二手來源也不能羅列。在我加入維基的2021年左右,不少香港演藝界條目都是這樣嚴格執行此共識,我也詢問過共識確是這樣。「若因參與節目而引起對人物事件的關注(如爭議),應當以摘要格式寫進條目內文中」是指如某次參加節目(非固定班底)因一些原因特別受到關注,有二手來源証明之下可以散文形式簡述,而不是可為非固定班底參與節目設一個有二手來源的表列或點列。以往主要討論是這幾個:WikiProject_talk:歌手和演員#綜藝節目是否不應該放在明星條目呢?WikiProject_talk:歌手和演員#重新明確藝人參與節目列表共識Wikipedia_talk:娛樂產業內容相關共識#藝人條目綜藝節目列表討論,期間我亦提出過是否某些情況下不算瑣碎,以現時條文來說,還是特別的就散文簡述。--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3日 (日) 14:25 (UTC)回覆
你看一下過往,最後還是要看情況的,沒有一刀切的。在我角度看來這次就是擴大範圍和一刀切了。另外都是列表,能不能等上面列表方針後再討論--Abcet10留言2024年11月4日 (一) 13:19 (UTC)回覆
@Abcet10有沒有你那邊的例子?恐怕沒有一刀切只是你那邊沒有遇上那麼喜歡清理的人。--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4日 (一) 14:49 (UTC)回覆
甚麼例子?--Abcet10留言2024年11月5日 (二) 15:25 (UTC)回覆
但是如要重新討論,我也樂意。--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4日 (一) 15:21 (UTC)回覆
@LuciferianThomas银色雪莉Sanmosa請表態或參與討論。--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4日 (一) 15:25 (UTC)回覆
個人這樣看下來,覺得應該OK。其實藝人條目和其他類別的人物條目一樣,不論是主條目還是相關的列表條目,本質上都是完整的人物傳記的一部分,而傳記不是年譜、起居注或愛好者內容集散地。如果說固綜列表猶如作家的作品年表,能夠直觀反映傳主履歷、成就甚至志趣,那麼非固綜列表則像是「二日辛亥、上御經筵;三日壬子,上視朝」——這樣的資訊並非毫無用處,但要看它用於什麼和怎麼用。如果想要其作用於為「傳記」這一專案作貢獻的話,顯然不是每一條流水帳都能有用(或獨立發揮作用),那麼以列表形式全數羅列就缺乏意義,僅取其有用者(或其有用者集合)以適當方式置於主文顯然是更妥當的做法;而如果想要其作用於「事無大小、記錄周詳」,也就是跟起居注差不多作用的話,那麼這就是典型的愛好者內容——這不是無用,但它將更適宜收錄在愛好者百科而不是本地。
回到程序事項而言,這也不是一刀切或擴大範圍。修訂條文用意在禁止羅列而不是禁止收錄非固綜內容。演藝人員非固定參與(擔任飛行嘉賓)的節目屬於瑣碎資訊是已寫在條文的,WP:NOT不只對主條目管用,本就沒有將範圍局限於主條目的道理。--銀色雪莉留言2024年11月5日 (二) 05:46 (UTC)回覆
之前討論考慮到有關注或者有來源,所以沒有一刀切,有來源即可。另外有來源和內容瑣碎是兩種概念,請不要偷換概念。--Abcet10留言2024年11月5日 (二) 15:25 (UTC)回覆
我上面似乎沒有隻字片語談到過來源的問題,閣下這頂「偷換概念」大帽子自何而來,還請明示。如果談到來源的話,我的看法是:有來源是資訊被收錄的必要條件,但不是充分條件;資訊是否瑣碎,和其本身有沒有來源支持,並不存在邏輯上的關聯;條文本身對演藝人員非固定參與(擔任飛行嘉賓)的節目屬於瑣碎資訊的定性也沒有置入任何前置條件。因此,有來源的就允許收錄、就不算瑣碎這種邏輯本身就不合理——換做是歷史人物條目,我要是拿著起居注往皇帝傳記(或者相關列表)條目里寫「三日壬子,上視朝」,那我早就該讓唾沫星子淹死了。大多數的非固綜資訊屬於瑣碎資訊之列,不是因為「無來源」,而是其本身無法符合傳記這一專案(不是年譜、起居注)所需資訊的重要度和質量——而如果其中有部分資訊符合(或經過整合而符合)了這些指標,那麼應該在有來源的前提下以摘要格式寫入內文,而不是因為有了這些符合指標的資訊而把其他大量無法符合指標的資訊一同羅列——傳記不是年譜或起居注,阿基米德拿皇冠泡那一次澡很重要,這不代表我們要把他生平的泡澡都列成一個表格;馬國賢被選做轉台王那一幕很重要,這不代表我們要把他作為嘉賓上過的談話綜藝都列成一個列表——因為其他的澡、其他的集數,對於傳記而言,真的沒那麼重要,至於重要的那些,寫成內文是完全可行的。--銀色雪莉留言2024年11月5日 (二) 16:15 (UTC)回覆
總體而言,中文維基百科對收錄內容的要求一般呈收緊的方向發展,我認為這是一件好事情。這個提案恰好能反映我説的這點。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6日 (三) 10:23 (UTC)回覆
當時的草擬人路西法人一直沒出現,不過終於發現在WikiProject_talk:歌手和演員#藝人條目綜藝節目列表討論,我曾經問過他(真全然忘了),他亦有回「已按2022年11月共識條文更新該章節所載規定,現時不應該再存在『分拆成列表就能收錄』的情況」,可見此修訂亦與他的想法相同。--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08:16 (UTC)回覆
鑒於Abcet10君對於當時的共識有異議,那麼公示前也PING一下當時參與過討論的帳號。@ATCaryChengYFdyh000MilkypineBenevolenSidishandsomeGhrenEricliu1912XiplusTaiwanno1bestOnceTwiceTWLiaon98Datou_1996SoftyuWongan4614Stevencocoboy依大家的理解,2022年版本的共識是否:
  1. 縱使有第三方來源,也不應羅列非固定班底綜藝節目演出。如有來源顯示某次非固定班底演出在藝人演藝生涯具特別價值,可採用散文形式敘述。
  2. 拆分而出的藝人作品獨立列表,也不應羅列非固定班底綜藝節目演出。
--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14日 (四) 13:57 (UTC)回覆
支持禁止羅列非固定班底綜藝節目演出,同時取消所有分拆形式的折衷案。--AT 2024年11月14日 (四) 14:12 (UTC)回覆
意見(▲)同上 Benho7599 三民主義 2024年11月17日 (日) 02:41 (UTC)回覆
瑣碎的,收錄在分拆條目依然瑣碎。同意閣下總結的22版共識。--Benevolen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00:04 (UTC)回覆
@Factrecordor:一點文辭上的小意見:第三點調整為「若演藝人員條目內參演演藝作品占篇幅過長,可將其分拆為獨立列表條目,但仍應遵從可供查證、非原創研究等方針,且該獨立列表條目亦不應羅列其非固定參與(擔任飛行嘉賓)的節目。」,閣下以為如何?--銀色雪莉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19:04 (UTC)回覆
沒問題--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17日 (日) 01:38 (UTC)回覆
同意閣下的意見,支持閣下的修訂條文。--CaryCheng留言2024年11月18日 (一) 02:50 (UTC)回覆

第二版本

現行條文
  1. ...
  2. ...
  3. 若參演演藝作品佔篇幅過長,可分拆為獨立列表條目,但仍應遵從可供查證非原創研究等方針。
提議條文
  1. ...
  2. ...
  3. 若參演演藝作品佔篇幅過長,可分拆為獨立列表條目,但仍應遵從可供查證非原創研究等方針,且該獨立列表條目亦不應羅列其非固定參與(擔任飛行嘉賓)的節目
沒有任何修改的前兩段就不在展示出來了。正式  公示7日。--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17日 (日) 02:57 (UTC)回覆
@Factrecordor提示一下:你沒有在{{bulletin}}放連結,所以這次公示其實是無效的。另外,請確定一下你具體要公示的部分是哪些。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27日 (三) 01:06 (UTC)回覆
@Sanmosa:謝謝提醒,我已在bulletin放連結。重新  公示7日。--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27日 (三) 13:40 (UTC)回覆

修訂政治人物關注度指引

完善WP:封鎖「不限期不是永久」總方針

關於在地化資訊是否為瑣碎內容的問題

鑑於本人與@DarkWizardCody長期因其在超級戰隊系列作品條目中不恰當的移除作品在兩岸三地的在地化(例如配音、作品名稱)資訊(即使在作品本身以及代理商提供相關資訊的情況下)相關內容產生矛盾而相關討論有可能會影響到所有影視作品類條目特此討論。此人之前被其他人指控提及曾經在部分專題(例如香港鐵道專題)不恰當使用方針指引排除特定人士編輯條目(節刪)。(言論出處)-----這就是起點百科」聽甜甜圈2024年11月15日 (五) 05:34 (UTC)回覆

@Underconstruction00@Factrecordor-----這就是起點百科」聽甜甜圈2024年11月15日 (五) 06:38 (UTC)回覆
作品名稱怎麼可能沒有,不是要做地區轉換麼?--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0:46 (UTC)回覆
然而港澳台地區的特攝作品在作品播出前基本上只能靠周邊代理商或者是劇場版代理商的名稱無法完全做到與正式播出後的作品名稱對應。例如臺灣地區播出的國王戰隊帝王者在周邊宣傳時提到了作品的全稱,[4]而播出時電視臺使用簡稱國王戰隊。以及假面騎士Gotchard在中華電信上架前使用的是其中一部劇場版的中文名做周邊宣發[5],而實際名稱則使用假面騎士Gotchard。而中國大陸地區由於是作品代理商做統一宣發,所以基本上不會出現宣傳時使用名稱與實際名稱不一致的問題。-----這就是起點百科」聽甜甜圈2024年11月15日 (五) 12:03 (UTC)回覆
(:)回應,不認為配音資訊是瑣碎內容,有官方來源或第三方來源都可收錄。--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6:26 (UTC)回覆
但DarkWizardCody目前仍然因知名度問題拒絕加入可供查證的配音人員列表,要是仍然拒絕聽取意見就只能修改MOS:ACTOR將配音員(聲優)納入。-----這就是起點百科」聽甜甜圈2024年11月16日 (六) 12:02 (UTC)回覆
不反對這樣做。--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12:47 (UTC)回覆
盜夢偵探 (電影)當選優良條目時已有台灣配音員名單。--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11:05 (UTC)回覆
@甜甜圈真好吃WP:ACGN表明演員、配音員等可以加入--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4年11月27日 (三) 10:40 (UTC)回覆
(:)回應,地區名稱事宜應多找ACG專題那邊的前輩交流。我認為「國王戰隊」與「國王戰隊帝王者」都有官方背景的來源,此情況下兩者是簡稱與全稱關係,屬於合理的常識判斷。我倒是想起一些舊作品,當年電視台取的名稱,譬如在香港,完全改頭換面的雷霆煞星(高速戰隊),百獸王(百獸戰隊)則失去戰隊一詞,其他雖還是XX戰隊,但恐怕當年的刊物不會看到XX者/連者,英文或有一點可能。這些名並不如叮噹那樣深入民心,如果在當地當代的刊物或官方、代理(如有)中已經有採用其他譯名的趨勢,我認為不必拘泥於當年的舊名。好像近日川普的譯名有編輯戰,好久以前香港曾譯作杜林普,但現在已非主流,這個名可記載於資訊欄中,但不宜在內文出現和作地區詞轉換,就是這個意思。--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6:57 (UTC)回覆
甚麼叫「指控」?甚麼叫「檢舉」?在閣下提及該兩詞時有否意識到該兩詞的嚴重性?如果閣下甚麼也沒有搞清楚的話就不要在此胡亂抹黑他人。--黑色怪物 2024年11月15日 (五) 07:16 (UTC)回覆
@甜甜圈真好吃:根據《WP:討論頁指引》,在他人已對你的留言作出回復之後,要收回留言,請使用刪除線或{{節刪}}等模板,而非直接修改(版本差異),這樣會構成歪曲討論,其他讀者無法讀懂黑色怪物留言的意思。--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5日 (五) 07:25 (UTC)回覆
因原文說法沒有假定善意所以引用相關內容時並未完全引用原文說法(清除異己)而改用指控和檢舉。(原文的說法:我記得之後發現他原來在交通類條目經常引用方針指引排除異己,卻在特攝類這個沒人管的原創研究後樂園盡情原創,當他看見自己不喜歡的內容又在選擇性引用方針指引了?)-----這就是起點百科」聽甜甜圈2024年11月15日 (五) 10:33 (UTC)回覆
本人一直不贊成於暴太郎戰隊Don Brothers國王戰隊帝王者收錄內地一方的配音員資訊原因是因為當地的配音員知名度太低,對其它華語地區來說沒有值得關注的地方;
至於作品譯名,大致認同Fac君,的確有關譯名與同系列的戰隊名並不呼應,對現在來說明顯非主流;
另外即使有該資訊有來源,但也要想一想該資訊是否適合收錄於維基百科,而不是硬說因為有來源而值得收錄。--黑色怪物 2024年11月15日 (五) 18:04 (UTC)回覆
你有兩個做法可以做,1是提請修改Wikipedia:格式手冊/電視。2是緊跟格式手冊要求。以上(不想吵架的--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00:24 (UTC)回覆
不過我個人認為有可靠的一手來源以及二手來源的配音資訊值得收入。而且配音員的關注度(知名度)與能否收錄到作品角色列表中不是首先要考慮的問題可供查證才是(港澳台地區的配音作品很大一部分存在可供查證的問題,尤其是當代的電視平台和串流平台播出的配音作品)。-----這就是起點百科」聽甜甜圈2024年11月16日 (六) 01:00 (UTC)回覆
港澳台地區的配音員的確有知名度,但礙於欠缺可靠來源;而中國內地的配音員雖有來源但知名度較前述地區低迷,除非該配音員在其它華人地區有較高的知名度,否則不建議收錄(知名度因素)。--黑色怪物 2024年11月16日 (六) 01:50 (UTC)回覆
然而關注度(知名度)只分有或者沒有不分高低況且收錄配音資訊與配音員本身或者配音作品在播出地區以及以外的區域有無關注度(知名度)無關。-----這就是起點百科」聽甜甜圈2024年11月16日 (六) 09:34 (UTC)回覆
但目前他們的知名度對其它華人地區來說,仍尚未適合收錄於維基百科。--黑色怪物 2024年11月16日 (六) 10:14 (UTC)回覆
關注度本來是判斷整個條目存廢的概念,而不是條目內的個別內容。就算借用來參考,也從不需要看其他地區是否關注。--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12:45 (UTC)回覆

導向重複的列表拆分邏輯是否成立?

前期和@红渡厨討論了「礄口區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江岸區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類列表的存在邏輯,紅渡廚提出,礄口區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可以解釋為對「武漢市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湖北省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的拆分(「這類列表,他的本質是一種拆分的邏輯」)。

而在年初無錫市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列表、青島市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列表的討論中,紅渡廚認為 無錫市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列表江蘇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列表 屬於同一事物重複建立條目,「江蘇省表裡面包不包含無錫市的內容?既然包含了,那這部分是不是和無錫市表的內容重複?」

那麼現在問題是,如果說礄口區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是對武漢市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的拆分,那麼無錫市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列表也是對江蘇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列表的拆分,江蘇省表裡面無法排除無錫市的內容,武漢市表里也一定無法排除礄口區的內容,導向內容重複的列表拆分邏輯是否成立?--貓貓的日記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3:34 (UTC)回覆

NT:NRVE由于格式和展示的原因而建立一篇分離的條目是一種常見情況;但這在本質上並不意味著「關注度的繼承」,出於方便排版和瀏覽的原因,這種做法通常會得到接受。--———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11月15日 (五) 13:37 (UTC)回覆

麻煩解釋解釋在這裡具體的格式和展示原因是什麼。--貓貓的日記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3:43 (UTC)回覆

太長。--———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11月15日 (五) 13:50 (UTC)回覆
我試過了,我覺得並不長,長和不長未見有字數標準,都是你我主觀判斷,但長與不長都無法避免內容重複,除非按照 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中的古遺址,一個是文字介紹,另一個才是表格,這樣確實可以不重複,但如果這種寫法成立,那豈不是說,只要把 江蘇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列表 改成 文字介紹, 無錫市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列表 甚至 梁溪區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列表 就可以成立了。--貓貓的日記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4:08 (UTC)回覆
您拿《杭州市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來證明不長我覺得實在是很無語。市保和縣保這兩個正好是最多的,結果都拿出去單列,可不就不長嗎!--———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11月15日 (五) 14:13 (UTC)回覆
但有個細節閣下也要注意,現有的 XX區縣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 關於 XX區縣本級 的內容,實質上和 XX區縣文物保護單位 的條目內容完全一樣,而借用地方志可以證明 XX區縣文物保護單位 本身具有關注度,而且先於 XX區縣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 在維基百科出現, 那麼在建立 XX區縣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 的時候,XX區縣文物保護單位列表 是否又可以單獨存在?單獨存在,豈不是又出現了 同一事物重複建立條目 ?--貓貓的日記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4:25 (UTC)回覆
我說的過於拗口,舉例 Template:上海市各區縣文物保護單位索引Template:上海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全部存在同一事物重複建立條目的情形。--貓貓的日記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4:30 (UTC)回覆
不對,這是兩碼事。「XX縣文物保護單位」,介紹的是每一批縣保都有誰,可以按批次寫。而「XX區縣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寫的是該地文物保護單位的現有級別,這並不能被認為是提供同一種內容。--———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11月15日 (五) 14:31 (UTC)回覆
這解釋很牽強,並不是每個編者都跟閣下一樣對條目持此種理解和操作,上海的例子就是如此,就像 Template: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 建立者認為必要,可以提供不同內容(見下面的 級別參數),而其他人未必這麼以為。--貓貓的日記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4:49 (UTC)回覆
另外我感覺某種程度上出現了連環套,即松江區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列表松江區境內的上海市文物保護單位列表松江區文物保護單位 是否可以視為 松江區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 的拆分?如果按照區劃拆分的邏輯成立,那麼按照級別拆分的邏輯也成立,何況,地方志也能找到支持,既然都列各級了,那麼自然每個級別也符合關注度。--貓貓的日記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4:55 (UTC)回覆
拿我自己的舉例, 海寧市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松陽縣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 ,其中的縣級內容即原來的 海寧市文物保護單位 和 松陽縣保護單位列表,一字沒動挪過來的松陽縣文物保護單位,本質上,並無法統一 XX區縣文物保護單位 中的 區縣本級 內容是按批次寫,還是按現狀級別寫。--貓貓的日記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5:04 (UTC)回覆
我感覺閣下似乎陷在「拆分」的邏輯里出不來了。市級拆到區縣級列表,是因為太長,而把區縣級列表再拆一遍,則沒有必要,因為本身也不會有多長。--———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11月15日 (五) 15:05 (UTC)回覆
我沒看出來哪裡牽強了,在不同頁面提供同樣的內容,本就不允許。閣下提到的上海的例子,那是因為條目建立者根本就沒篩,直接把縣保內容複製上去了,需要有人去整理。至於四川的模板,也許您忘了,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5/08/02#Template: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當初您可是同意刪除此模板的。--———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11月15日 (五) 14:59 (UTC)回覆
拆分的邏輯可是閣下提出來的,閣下既然提出來了,就需要邏輯自洽,如果導向意想不到的結果,就可以反證邏輯自己的問題。不同頁面提供不同的內容並不難,比如我上面說的一個文字,一個列表,但這是否就可以代表可以進行拆分了呢。--貓貓的日記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5:11 (UTC)回覆
唉,您真是讓我不知道說什麼好,10月30日閣下才去看過關注度是什麼,結果今天又忘了。我今天又講了一遍,閣下似乎轉頭又忘記了。拆分的邏輯,這是出自於NT:NRVE的說法,根本就不是我原創。--———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11月15日 (五) 15:20 (UTC)回覆
可以說上海的例子是因為 區縣本級文物保護單位 在前,直接編者抄一下,那麼如果 區縣各級文物保護單位 在前,再去建立 區縣本級文物保護單位 呢,好像也無法避免「屬於同一事物重複建立條目」,本質上「江蘇省表裡面包不包含無錫市的內容?既然包含了,那這部分是不是和無錫市表的內容重複?」這句適合每一種類似情形。
我要問的就是這個問題,關注度提到了「由于格式和展示的原因而建立一篇分離的條目」,但是如果進一步分析,如果分離出的條目與主條目幾乎不可避免地重複,那麼顯然有違反了維基百科:刪除方針「內容分歧(同一事物重複建立條目,除非合併或重新導向更合適)」。--貓貓的日記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5:29 (UTC)回覆
我在開頭就說了,閣下既奉 維基百科:關注度 為圭臬,又奉 維基百科:刪除方針 為圭臬,現在兩個圭臬自己打架,閣下需要再自創第三圭臬麼?--貓貓的日記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5:33 (UTC)回覆
補充:如果閣下認為 松江區文物保護單位松江區各級文物保護單位 不屬於內容分歧 ,那麼我認為 無錫市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列表江蘇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列表 同樣不屬於內容分歧,在幾乎不存在內容分歧的情況下,到底能拆分到什麼程度就需要重新審視了。--貓貓的日記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5:47 (UTC)回覆
  1. 在這個問題上,《維基百科:關注度》和《維基百科:刪除方針》不存在衝突;
  2. 閣下提到的「區縣本級文物保護單位」和「區縣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條目不存在衝突。我上面已經回復過了那是因為條目建立者根本就沒篩,直接把縣保內容複製上去了,需要有人去整理
--———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11月15日 (五) 16:03 (UTC)回覆
那麼好了, 無錫市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列表江蘇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列表 同樣不存在衝突,條目建立者甚至還做了篩選,提供了不同的內容(如果完全一樣,DYK早就提刪了不是麼,DYK也不是走過場吧),沒篩選的都可以通過有人去整理保留,有篩選的那也一樣不需要刪除。--貓貓的日記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6:06 (UTC)回覆
我要提醒閣下的是,《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3/19#無錫市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列表》,當時的刪除,是執行社群共識,而非我一個人的意見。--———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11月15日 (五) 16:14 (UTC)回覆
本質上,「區縣本級文物保護單位」和「區縣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中的區縣本級文物保護單位內容」基本一樣,即前者相當於後者的一部分,再怎麼按批次也無法完全跳出來。那麼同樣的邏輯也適用於 無錫市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列表 和 江蘇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列表,前者和後者的無錫市內容也是基本一樣,前者也是後者的一部分,也無法完全跳出來,那麼顯然閣下這裡是雙重標準。
還說什麼社群共識,社群共識個鬼啊,你看看當時幾個投保留的?我那個濟南古城又有幾個持保留意見的?無數例子證明,如果社群共識和閣下一致,閣下就認為是共識,不一樣,閣下並不認為是共識。--貓貓的日記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6:18 (UTC)回覆
  1. 「區縣本級文物保護單位」和「區縣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中的區縣本級文物保護單位內容」並不一樣,一個介紹現有縣保,一個介紹歷史上所有縣保;
  2. WP:共識不是點票
--———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11月16日 (六) 03:26 (UTC)回覆
上面列出的 海寧市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松陽縣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 您不看麼?--貓貓的日記本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08:38 (UTC)回覆
我上面的回覆您不看麼?--———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11月16日 (六) 08:43 (UTC)回覆
我再提一個例子,玉環市文物保護單位玉環市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一個簡寫,一個詳寫,但是如此一來,閣下所擔心的「市保和縣保這兩個正好是最多的,結果都拿出去單列,可不就不長嗎」就不存在了,所謂武漢市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因為太長拆分成各區的理由一樣也不存在了。--貓貓的日記本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08:46 (UTC)回覆
現在就陷入了一個悖論:
如果「區縣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中的區縣本級文物保護單位內容」詳寫,那麼必然和 「區縣本級文物保護單位」 自身陷入內容重複。
如果「區縣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中的區縣本級文物保護單位內容」簡寫,那麼 地級市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 太長而拆分成 區縣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 的邏輯便不成立。--貓貓的日記本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08:54 (UTC)回覆
至於 區縣本級文物保護單位」和「區縣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中的區縣本級文物保護單位內容」,一個介紹現有縣保,一個介紹歷史上所有縣保的這種設想,我拿自己的例子無法讓閣下信服,但我拿其它人的玉環例子便可以證明無法達成共識,這裡雖然分詳寫和簡寫,但都是介紹了歷史上所有縣保。--貓貓的日記本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09:06 (UTC)回覆
您能別在這裡自說自話好麼?這證明啥了啊?都哪跟哪啊?--———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11月16日 (六) 09:36 (UTC)回覆
證明了啥啊,如果要詳寫,不就等於導致「江蘇省表裡面包不包含無錫市的內容?既然包含了,那這部分是不是和無錫市表的內容重複?」結果不就是提刪?
如果要簡寫,不就等於解決了「市保和縣保這兩個正好是最多的,結果都拿出去單列,可不就不長嗎」, 那還拆啥呢?
這不都是閣下自己說的嘛。--貓貓的日記本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09:46 (UTC)回覆
閣下左一下說江蘇省表,右一下說玉環市表,七啊八啊的我看不懂,麻煩閣下重新整理您的語言和邏輯。--———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11月16日 (六) 10:00 (UTC)回覆
閣下一向善辯,說到關鍵點上掉鏈子我是不信的 --貓貓的日記本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10:02 (UTC)回覆
我辯不辯你也要把話講清楚啊?話都沒講清楚你讓我說啥。--———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11月16日 (六) 10:04 (UTC)回覆
我來理一下,建議閣下先不要著急回復,也等等其他人說話
首先,在前期討論中分析「礄口區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江岸區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類列表的存在邏輯,紅渡廚提出,礄口區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可以解釋為對「武漢市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湖北省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的拆分,我問為何要拆分,回復理由是「太長」。
而在另一個討論中,紅渡廚提刪了 無錫市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列表、青島市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列表,理由是江蘇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列表和山東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列表對應內容重複,「江蘇省表裡面包不包含無錫市的內容?既然包含了,那這部分是不是和無錫市表的內容重複?」。
好,現在問題來了,類似「礄口區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江岸區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這樣的區縣級列表絕大部分會包含區縣本級文物的內容,邏輯很簡單,各級都有了,本級還能沒有麼(個別沒有的不算,我實話實說)?
但是在維基百科還同時存在很多以本級文物為名建立的條目,例如 Template:上海市各區縣文物保護單位索引Template:上海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全部是同時存在的,再如玉環市文物保護單位玉環市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也是同時存在的,而且 本級文物保護單位 條目 建立的時間一般早於 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
那麼如果 區縣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 中詳細列舉 區縣本級文物保護單位 的內容,必然出現「對應內容重複」,導向是需要刪除 本級文物保護單位 ,就和上面提刪 無錫市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列表 一樣。
那麼如果 區縣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 中不去詳細列舉 區縣本級文物保護單位 的內容,而是像玉環這樣簡單概括,那麼 地級市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 也完全可以簡寫 市級和縣級的內容,把這些內容放到 市級和縣級本級保護單位 里去寫,甚至放個連結我認為也沒問題,我以杭州市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為例試過了,如此一來,只要武漢市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就行了,完全不需要拆分,那麼「礄口區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江岸區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這些都可以刪除,合併。--貓貓的日記本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10:20 (UTC)回覆
  1. 條目的建立時間早晚,與條目的存在是否合理無關;
  2. 麻煩閣下不要舉一堆例子,看的我頭昏。您要麼只拿一個例子舉例;
  3. 我一再說過,「區縣本級文物保護單位」和「區縣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中的區縣本級文物保護單位內容」並不一樣,一個介紹現有縣保,一個介紹歷史上所有縣保(包括已經升級的)。他們提供的是兩種內容;無論是閣下口中的「詳細列舉」或「簡單概括」,他們提供的都是兩種內容;
  4. 有鑑於目前中國大陸對於文物的重視程度越來越高,各地的文物保護單位只會越來越多,而不可能會變得越來越少。在這種情況下,我不認為大表的存在會比小表更合理。
--———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11月16日 (六) 12:23 (UTC)回覆
另外,我確實表達過關注度可以作為「各級列表」的存在的合理解釋,但我可從來沒說過只有關注度才能作為「各級列表」的存在的合理解釋。--———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11月16日 (六) 16:23 (UTC)回覆

剛才在做表,那直接做個表好了,大家看上去比較直觀,上面類似「一個介紹現有縣保,一個介紹歷史上所有縣保」這種辯解已不值得一再反駁了,既然閣下傾向於拆分,且「不認為大表的存在會比小表更合理」,不如讓大家直接一次討論究竟可以拆分到哪一級好了,一次解決一個終極問題,理論上,除了國家級、省級、社區的市級和區縣級四個最基本的表,其它表格都是歷史上各位編者反覆探索、不停倒騰出來的,本質上並沒有創造新的內容,另外目前這些表格要麼強幹弱枝,要麼強枝弱干,要麼沒幹只有枝,要麼沒枝只有干。--貓貓的日記本留言2024年11月17日 (日) 04:20 (UTC)回覆

本來閣下討論的是各級列表的問題,好傢夥,現在又擴大到一堆列表,等我一點點看,後面再慢慢回復吧。--———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11月18日 (一) 07:11 (UTC)回覆
體系 總表 第一級拆分 第二級拆分 第三級拆分 第四級拆分
國家級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國家級,基礎表) 江蘇省境內的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列表(按省拆分)
第一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按批次拆分)
無錫市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列表(按地級市)
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中的古建築(按批次再按類型進一步拆分)
目前未見(格式為宜興市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列表)
省級 寧夏回族自治區文物保護單位
河北省文物保護單位(省級,基礎表)
銀川市境內的寧夏回族自治區文物保護單位列表(按地級市拆分)
河北省第二批文物保護單位(按批次拆分)
目前未見(按區縣拆分,格式為靈武市境內的寧夏回族自治區文物保護單位列表)
設區的市級 杭州市文物保護單位(市表、基礎表) (按區縣拆分未見,格式為蕭山區境內的杭州市文物保護單位列表)
第四批武漢市文物保護單位(按批次拆分)
區縣級 松江區文物保護單位(區表、基礎表)
長興縣文物保護單位(縣表、基礎表)
各級 目前未見(格式為全國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本表應完全包含這個表里的所有內容,理論上無必要) 目前未見(格式為浙江省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本表應完全包含國家級按省拆分的表、省本級、地級市本級、區縣本級) 湖州市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
廣州市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
南陽文物保護單位列表(按地級市拆分,本表應完全包含國家級按地市拆分的表、省保按地市拆分的表、地級市本級、區縣本級)
松江區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按區拆分,本表應完全包含國家級按區縣拆分的表、省保按區縣拆分的表、地級市按區縣拆分的表、區縣本級) 廬山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街道和鎮一級別的已被刪除(見此

@Shizhao這個系列的幾次提刪都有閣下的參與,我就@一下,上面表我都已經列了,在拆分(以及組合)方面的沉迷已經成為維基百科在文物領域長久的問題,也許各位管理員也可以討論一下。--貓貓的日記本留言2024年11月17日 (日) 04:59 (UTC)回覆

這類問題其實是不是跟過度分類有異曲同工之妙,即向下到某個層級後,繼續拆分反不利於百科全書維護?——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18日 (一) 06:58 (UTC)回覆
我想確認一下,上面這個表格説明的是現狀嗎?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25日 (一) 09:15 (UTC)回覆
大概是吧,同時帶有貓貓的日記本自己的理解。--———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11月25日 (一) 09:17 (UTC)回覆
這樣説吧:我傾向於在列表在不分拆會導致長度過長的情況下分拆,直至所有子列表的長度不會過長為止,但這時候我不認為總表(或上表所稱的「基礎表」)有保留的必要,總表佔的位置如果能合理地改寫為概述條目的話就改寫為條目,不然就該改為條目索引(或消歧義,至少現在的操作是這樣)。我的這個意見不限於文物保護單位列表(比如日本年號列表現在的處理我是不滿意的,我傾向於把它改為條目索引,但之前遭遇部分使用者的反對而未能成事)。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25日 (一) 09:32 (UTC)回覆
我部分支持Sanmosa的觀點,繼續就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存在的必要性補充兩句,一方面,子列表不僅是不會過長,而且還要不會過短。以浙江為例,浙江國保281處,省保990處,90個縣級行政區平均一下,每個縣只有3個國保,11個省保,大頭是市縣保,市保(設區的市級)通常覆蓋市轄區,縣級市、縣大多並沒有這一層級,剩下的就是自己的市縣保,而它們可以獨立建立條目(例如玉環市文物保護單位),這就導致,各級文物保護單位類的條目如果落實到縣這一個層面,那麼基本上就是平均3個國保+11個省保+可以獨立建立條目的市縣本級內容(例如玉環市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1個國保+7個省保+本級)。如果像玉環這樣,把市縣本級內容導向它們自己的條目,那麼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這個條目的長度是不夠的,剩下只有國保和省保平均14個條目,如果不這樣,那麼就將導致很大一部分的重複工作。
另一方面,子列表的長和短不能靠編者自行發揮,由於所有列表都是脫胎於文物部門公布的名單,這部分原始內容其實是比較單薄的,而以礄口區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江岸區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這樣的特色列表為例,又出現了和條目內容重複的傾向,突出表現在編者自行發揮的「簡介」一欄,例如「該文物為一佛寺建築群,內有天王殿、大雄寶殿等建築,亦為武漢四大叢林之一。該寺院開闢於1877年,初名「古德茅蓬」,陽夏戰爭期間古德寺僧眾自發救助傷員及埋葬死者,戰後獲得中華民國政府嘉獎,黎元洪題匾並改為「古德禪寺」。大雄寶殿建於1921年,鋼筋混凝土結構,外形仿照緬甸阿難陀寺風格。文革期間寺院宗教文物及陳設被毀,後用作武漢市照相機廠使用。1986年後產權歸還佛教協會」(古德寺)。實際上,簡介到底需不需要?即使需要,也不應該是這樣的,從文物保護單位列表的主題出發,核心的是應當補充文物在構成(即進一步補充「子項」資訊,說明古德寺哪些建築是文物本體)、年代(即進一步補充「年代」資訊,說明古德寺文物本體,或者代表性文物本體的年代)等前述資訊的不足,最多再寫一寫文物價值(古德寺何以能夠列入國保),實際上東拼西湊,有歷史、現狀、構成、年代、功能、形制等等(還沒有幾個提到價值),很多內容都完全可以放到條目本身里去講,所以支撐其長度合理性的相當一部分內容也是值得推敲的。--貓貓的日記本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13:52 (UTC)回覆
話說我曾經當面問過江岸區文化和旅遊局的某文物工作負責人,問:古德寺文物構成有哪些?答曰:不知道。--———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11月25日 (一) 14:16 (UTC)回覆
閣下要是還有什麼問題您一個個問我吧。閣下慣常喜歡一問一大堆問題,我腦容量不夠,反應不過來。我上維基百科只想搞點自己喜歡的事,您老讓我這個曾經寫作文交白卷的人,在維基百科寫作文,腦子吃不消。我的觀點總結起來大概也就這麼幾個:
  1. 長了、就拆:比如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每批國保基本上都是幾百上千個,塞一個條目里鐵定長,毫無必要,所以按批次、按省份拆;再比如,省保,別的省我不熟,湖北省文物保護單位,按湖北省文化和旅遊廳的統計,目前共八批,一共1098處。一千多啊,放一個條目里怎麼看得完,肯定也得拆;
  2. 「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就按縣級來做「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這是出於以下幾點的考慮:
  1. 中國大陸的文物保護體制便是縣級為最基礎級;
  2. 中文維基百科的現實是,縣級列表已大量鋪開,再要改,很麻煩;
  3. 別的地方我不熟,還是說武漢市,按武漢市文化和旅遊局的統計,該市目前一共有278處文物保護單位(最新公布的第六批市保和武漢市所有區保未納入統計),一個條目里塞300~400多的列表項,仍然是很多的,不方便,最好還是拆到縣一級;
  4. 若要交由編者自己判斷到底是按地級市來寫還是按縣級來寫,那會每個人都有不同理解、不同想法,乾脆一刀切。大家都統一到縣級的話,編者要編輯起來也更方便,讀者查詢也更方便。
--———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11月26日 (二) 11:10 (UTC)回覆
(~)補充,今天正好又去看了一下《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指導意見》這份檔案,其中提到:「文物保護,基礎在縣。」--———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11月26日 (二) 13:01 (UTC)回覆
看到這裏,我可以再給予一些進一步意見:
  1. 所有「(某地)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應該是不必要的。
  2. 「(某地)(某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原則上應該分拆至縣級。兩種可能的例外情況分別是:
    • 拆至縣級會使縣級列表過短;
    • 該地級行政區是直筒子市,不管轄縣級行政區。
  3. 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似乎不需要另外按批次拆分列表,但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數量繁多,因此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列表或許可以考慮先按批次,然後再按行政區劃級別拆分,按行政區劃級別拆分的方式參照2。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27日 (三) 06:06 (UTC)回覆
我整體支持總表簡、分表繁的方向,但我希望能達到兩個目標,以最大限度地減少重複、節省人力,一是避免總表和分表使用同樣的形式,最好能一個簡一個繁(目前已出現的形式見表二),二是在內容足夠的情況下,表格總量最少,上面紅渡廚提出了武漢市目前一共有278處文物保護單位(以及一些區保),那麼我這裡直觀列出兩種分拆方式的表格總量(見表三)。--貓貓的日記本留言2024年11月28日 (四) 16:25 (UTC)回覆
閣下有一點說的不太對,最大限度地減少重複、節省人力,事實上真正願意寫文物的就那麼幾個人,而且大部分都不是經常寫,把這些人平均到每個省,1/4個人都不到,本來就沒什麼人寫。--———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11月30日 (六) 15:46 (UTC)回覆
「事實上真正願意寫文物的就那麼幾個人」這句話隱含的應該是,一部分是寫文物的,另一部分是刷文物的,比如:
(1)94rain刷的一批浙江省保(例如引坑鍾氏大屋
(2)Ngguls君刷的一批山東省保(例如五色崖趙氏節孝坊
(3)Urga君刷的一批四川省保(例如唯仁山莊,當然還有另立一套模板的事情,不重複說了)
(4)Walter Grassroot君刷的一批山西省保、寧夏省保、江蘇省保(例如義尖——安坪遺址紅山堡城址伊蘆山石刻群
(5)Tianyamm君刷的一批河北省保、廣西省保、甘肅省保、吉林省保、青海省保、廣東市縣保(例如東韓台古墓石刻牌坊山那樹扎遺址狼牙壩古墓群松多鄉慧寧寺蘇氏私塾
(6)TIY刷的一批列表(就是各級文保列表)以及「曲線救國」式的另一批鎮級列表(例如雲山街道 (蘭谿市)女埠街道
不同於模板,條目鋪開就是一個爛攤子,小作品的爛攤子不詳細說了,隨便點開看看就行了,而靠TIY堅持不懈的努力,現在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基本各省都有,但除了上海全市(這不是TIY的功勞,這是Fayhoo打下的基礎)、雲南全省(Kcx36的作品),以及湖北(閣下參與的)、浙江(Siyuwj的作品、我也有一些)、福建(FradonStar的作品)、四川(Kcx36的作品)的極少部分外,剩下的也基本都是國保+省保摘編組合的爛攤子,格式都不帶改的。
當年這些小作品基本上都是沒有實質內容的垃圾,或者說好聽一點,它並不能在政府公布名單的基礎上提供新的內容,也有人去質疑,關於Walter Grassroot大量建立山東省文物保護單位關於Tianyamm2使用BOT建立文保單位條目關於User:Urga最近對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的貢獻,但沒什麼效果,於是在後來無數的編者眼裡,已經是既成事實了。
一樣的,對於TIY刷出來的這些各級文保列表,後來的編者(比如Kcx36、FradonStar)也把它當作一個既成事實(這就像我當年把Template:老北京城Template:老天津衛當作一個既成事實)。所以,我說的節省精力更多的不是指在座者,在座者的精力已經付出了,即便以後拆分一定是大勢所趨,但趁現在想辦法做一些扭轉或者規範,長遠得看去節省後來者的精力,那還是有必要的。--貓貓的日記本留言2024年12月1日 (日) 14:38 (UTC)回覆
方式 範例 資訊量 篇幅 備註
按批次列表式 甘肅省文物保護單位 較多(編號、名稱、分類、時代、地區、地址、坐標、圖片),另外一些還有占了大約一半篇幅的簡介 較長
按地區點列式 浙江省文物保護單位 一般(編號、名稱、地區和圖片) 一般
按地區模板式 山東省文物保護單位 較少(僅地區、名稱) 較短
綜合式 河南省文物保護單位(統計表式+按地區點列式)
雲南省文物保護單位(大模板式+按批次列表式)
福建省文物保護單位(按批次列表式+按地區模板式)
分拆方式 分表 備註
按國省市縣各級 武漢市境內的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列表(33處)
武漢市境內的湖北省文物保護單位列表(106處)
武漢市文物保護單位(139處)
東西湖區文物保護單位蔡甸區文物保護單位(類似列表一共能列5個,見備註)
一共13個區里,我查到的是江岸區、江漢區、礄口區、漢陽區、青山區和洪山區沒有,武昌區、漢南區只有1處沒必要,東西湖區、蔡甸區、江夏區、黃陂區和新洲區數量較多可以列,如果我查錯了請修正。雖然可以說這些數量少的區遠期還可能會公布,但目前設區的市以市保代替區保也可能是一種趨勢,杭州即是如此,當然上海這樣的直轄市不算。
按區縣各級 江岸區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
礄口區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類似列表一共13個)
其實我想不明白總表存在的必要性在哪裏,(各類,包括但不限於文保)列表內容重複的問題主要就是出在總表。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29日 (五) 05:39 (UTC)回覆
我覺得總表有兩部分的內容就夠了,一是在空間線上給出一個數據統計,包括分批次、分類型、分地區、分時代(最後這個不一定必要)等等,順帶介紹其中的極值(類型最多的文物、文物最多的地區、年代最久的文物)或可以歸納的特點(某一類文物在某個地區集中,比如浙江的摩崖造像大約一半集中在杭州) ,類似於《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統計特徵分析與研究》,二是在時間線上給出一個歷史上各個批次所體現出的在保護內容上的側重(比如大量收錄某一類型的文物)或者在保護觀念上的突破(從單體到整體,從片段到全線,出現新的文物類型,出現新時代的文物),類似於《浙江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公布》。如果編者想了解具體內容,除了分地區拆分出來的列表之外,還可以直接在維基文庫中查詢原始公布檔案(代替分批次拆分出來的列表)。但顯然就像前面提到的日本年號一樣,這到底是不是能被大家普遍接受呢?--貓貓的日記本留言2024年12月1日 (日) 15:40 (UTC)回覆
具體能不能寫的那麼細,寫「在時間線上給出一個歷史上各個批次所體現出的在保護內容上的側重」什麼的,那也要看可靠來源有沒有這方面的內容,這不是編者自己就能隨心所欲的。
但是大體上,基本也就是「總簡分繁」了。--———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12月1日 (日) 15:56 (UTC)回覆
總體的介紹(至少包括有幾批,各批公布時間、數量)總得有地方放吧,拆為分表後還需要有總表充當列表索引吧。然後我個人的意見是留個口子,允許總表以點列式列出所有專案,例如X省文物保護單位拆分至各批列表後,總表除了統計和綜述外,還允許按所在地以純點列式列出所有X省省級文保;這樣一是方便檢索(要不然查某項是不是省保難道要每批的條目都點進去看?),二是彌補了按批次拆分導致列表地域關聯性差的缺點;排版緊湊點也占不了多少空間。--Kcx36留言2024年12月1日 (日) 16:17 (UTC)回覆
我自己的意見是總表佔的位置如果能合理地改寫為概述條目的話就改寫為條目,不然就該改為條目索引。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2日 (一) 00:55 (UTC)回覆

由於Special:Diff/84991994這個問題我認為與那邊的討論沒有太大關係,因此我到這裡回覆:

答:合理。我認為省保條目的理想狀態就是:不介紹具體有哪些省保,只寫一些有關的數據,和一些純文字性的資訊,關於具體的省保有誰,這交給「第X批XX省文物保護單位」和「XX市境內的XX省文物保護單位」條目去寫。大概就是類似於現有版本的《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條目和《第X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條目、《XX省境內的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列表》條目的關係。———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11月18日 (一) 08:37 (UTC)回覆

姑且不論其他領域,若社群能就如何拆分大陸文化資產議題條目(列表)問題達成共識,相信能避免往後一再引發衝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25日 (一) 06:48 (UTC)回覆

關於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地理,建議增加關於「來」字的論述

「來」字的用法常常是錯誤的,例如「來華」、「來港」,乃至一般用法的「來到」。從邏輯上來說它不僅是地域中心的思考所導致的,甚至比現行方針中地域中心#地理的例子更加直接。在WP:避免主觀用詞里有更詳細的論述。複製如下:

:在非引用的情況下維基百科正文幾乎不會出現作為動詞使用的「來」。(當然了全文搜尋「來」字,搜到的大部分都不是作為動詞使用的來。)不過,還是比較容易發現一些誤用的例子的。這類問題多發於「來中國/來華」或者「來中國的某個特定地方」。因為中文材料中預設以中國或者特定地區為「此地」的做法不少。

目前我不做具體修改的提議,因為我認為「識別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和「解決問題」是三個不同階段的事情,直接眉毛鬍子一把抓會導致思維混亂。所以目前我只徵求大家的意見,看「在避免地域中心方針里不提及「來某地」的用法」是不是問題。如果是問題,再討論如何解決。--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11月19日 (二) 08:41 (UTC)回覆

如果有人在此話題里直接討論解決方案,我將進行勸阻。如果不聽勸阻,我會視作擾亂討論,做提報。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11月19日 (二) 08:43 (UTC)回覆
本人的看法:不是。原因如下:
  1. 方針涵蓋的用例應該是只符合該方針的情況。如您所言,「來X」邏輯上不是以地域中心為主因。
  2. 某程度上,「地域中心」是「主觀用詞」的子集。
其他事情待您決定把討論推進到下一階段再說。
以上--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19日 (二) 09:21 (UTC)回覆
了解。同意地域中心是主觀用詞的子集。--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11月19日 (二) 15:16 (UTC)回覆
以前就有人對《避免地域中心》提出異議。既然「來X」和地域有關,不妨先當補丁摞上去,等到有哪位勇士來改制《避免地域中心》再說。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0日 (三) 06:59 (UTC)回覆
除引用原文外(這種毋庸贅論),若條目係聚焦某地,「來某地」此類用法也不總是有問題。例如撰寫中國基督教史之類議題,行文寫出「傳教士某氏來華後,有若干作為」,這應該是可以接受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19日 (二) 13:45 (UTC)回覆
並不認同。以「中國基督教史」為例,如果因為話題是「中國這一地區的」基督教史,就認為可以說「來華」,那麼美國移民史就可以說歐洲移民「來美」嗎?正常行文是不該如此的吧?--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11月19日 (二) 15:18 (UTC)回覆
「來華」始終比「抵華」、「到華」(甚至「到中國」之類)聽著理順,這似乎是中文語言(尤其「華」字簡稱本身)的一種性質,已經超出單純地域中心問題。個人不反對於格式手冊明確提倡少用此種語彙,但完全禁止亦不甚現實。——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20日 (三) 07:03 (UTC)回覆
有沒有一種可能是『「來華」始終比「抵華」、「到華」(甚至「到中國」之類)聽著理順』這種感覺本身也是地域中心的一種體現?這樣説吧:假如把「華」換成兩岸四地、漢字文化圈以外的地方,就比方説位於歐洲的匈牙利,或是位於南美洲的阿根廷之類的,這種感覺真的會仍然存在嗎?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20日 (三) 07:53 (UTC)回覆
若此為中文語言本身而非本站編者自行造成的特性,本人認為可以容忍(但當然也可以同時優先推薦別種寫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25日 (一) 06:45 (UTC)回覆
我既不認為這是中文本身的特性,也不認為這是zhwiki使用者自行造成的特性。就「來華」這詞而言,這多多少少都有些政治意涵,可以説「來華」這詞是在帶有相當政治目的的情況下被植入中文體系裏的。這確實超出了單純的地域中心問題:這根本就是直接抵觸了NPOV好嗎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25日 (一) 08:38 (UTC)回覆
這誤會就大了,老早就有的用法,別什麼都扯政治好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3日 (二) 12:32 (UTC)回覆
「來華」未必比「抵華」通順,但確實比「到華」通順,後者文白混雜。考慮到「來華」不強調「抵達」,或可以「赴華」替代。--Xsgzjmxs留言2024年11月26日 (二) 02:38 (UTC)回覆
抱歉方才忘記簽名了。--Xsgzjmxs留言2024年11月26日 (二) 02:42 (UTC)回覆
此前見到過哪個條目里寫某日本藝人「來台」,顯然是不合適的。不是經常見到。——暁月凜奈 (留言) 2024年11月19日 (二) 13:52 (UTC)回覆
可以規定應避免使用「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20日 (三) 00:24 (UTC)回覆
不知道是否應該另開新題,不過這令我聯想到「返X」是否可能也有地域中心的問題。比方「李安返台頒發金馬獎」,李安是台灣人,這是客觀事實,他從台灣以外的地方到台灣頒獎,對他而言確實是「返台」,但是這句話是否有讀者也是台灣人的暗示?-游蛇脫殼/克勞 2024年11月23日 (六) 15:31 (UTC)回覆
夏爾·戴高樂:1918年戰爭結束之後他終於返回法國。我覺得沒有任何問題。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3日 (六) 20:35 (UTC)回覆
是我多慮了。謝謝!-游蛇脫殼/克勞 2024年11月24日 (日) 03:30 (UTC)回覆
我覺得可能要看具體語境。戴高樂的例子我並不反對。不過,假如現在有個情況是A的出生地是X、常居地是Y,把A由X以外的地方前往X的行為稱為「返X」並不合適,但把A由Y以外的地方前往Y的行為稱為「返Y」則相對而言問題不大。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25日 (一) 00:16 (UTC)回覆
出生地和常居地一樣的話,我覺得也問題不大。--Hamish T 2024年12月2日 (一) 17:29 (UTC)回覆
有點吹毛求疵了吧?如果「來」有異議,那麼「去」呢?--航站區留言2024年11月24日 (日) 03:34 (UTC)回覆
你不說我還沒留意,「去」確實有著與「來」類近的問題。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25日 (一) 00:13 (UTC)回覆
如果經過討論發現「來」和「去」都有問題,那麼應該用什麼詞語替換?我目前沒有想到通順且無此問題的詞語。--GUT412454留言2024年12月2日 (一) 19:22 (UTC)回覆
接目的地的「抵」,接來源地的「離」,均可用。Xsgzjmxs留言2024年12月2日 (一) 19:39 (UTC)回覆
討論串發起者UjuiUjuMandan君有言如果有人在此話題里直接討論解決方案,我將進行勸阻。如果不聽勸阻,我會視作擾亂討論,做提報。--Hamish T 2024年12月3日 (二) 12:54 (UTC)回覆

關於非原創研究問題

修訂WP:外文重新導向方針與首句MOS:外語名稱格式指引,並將他們對應

根據數月以來在存廢討論觀察到的共識和一些編者的觀點,以及多次和相關編者的交流討論,現提出修訂《外文重新導向》方針。同時,閱讀大量條目後發現,很多條目——包括大量典優條目——的首句外語名稱標註格式已和現行MOS:外語名稱差異較大,結合同一些編者的討論,提出修訂首句《外語名稱》格式指引。除此以外,本次修訂期待做到《外文重新導向》與《外語名稱》互相對應。

《外文重新導向》方針
現行條文

基於維基百科不是詞典,一般而言,僅在語言符合以下條件時方可建立來自此語言的重新導向:

  1. 此語言(或使用此語言的文化)與目標條目有明確關聯(例如:公司/作品/人物/地方的外文原名),和/或
  2. 有合理期望中文使用者會使用此語言指稱目標條目(例如部分專業文獻常見之拉丁化外文人名)
提議條文

基於維基百科不是詞典,一般而言,僅在外語文本[1]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時方可建立外文重新導向(以下條文均已排除某外語文本已是中文維基百科條目標題[2]或消歧義頁標題的情況):

  1. 該外文文本常常直接在中文語境使用(有時甚至比對應中文更常用),通常為字母詞(如CD指雷射唱片)和英語詞(如bug指程序錯誤)
  2. 該外文文本是專有名詞(如人名、地名、作品名、公司名等),且該外語專名和外語語種與目標條目有明確聯繫,尤其是條目標題對應語言的外文專名
    • 若該外文文字不是拉丁字母,通常也可建立對應的羅馬化轉寫文本作為重新導向,除非該專名的羅馬化轉寫在中文語境的出現率明顯低於原文(如一些通常以漢字形式出現的原文僅由漢字組成的日語人名、地名等[3])。若羅馬化轉寫形式不止一種,社群對「是否應建立所有形式的羅馬化文本」未有共識
    • 若該外語不是英語,通常也可建立對應英語的外文重新導向,除非英語名稱在中文語境的出現率明顯低於原文名[4]
  3. 使用該外語的文化與目標條目有明確聯繫,且外文文本所指事物是目標條目的介紹對象(如使用外語的某一民族的特色飲食的外文名稱)
    • 若該外文文字不是拉丁字母或該外語不是英語,可建額外的羅馬化重新導向與英語重新導向的規則和上條相同
    • 若該外文文本僅是描述性的(多個單詞的簡單組合),例如「cinema of the United Kingdom」(英國電影),一般不要建重新導向
  4. 鑑於英語是大部分學術領域的國際通用語言,且大量學科術語中文譯名不統一、不固定(甚至尚無可靠來源譯名),故建議建立通用的專科術語英語名重新導向導向到對應的條目(除非相關領域學術研究使用中文的情況明顯多於英語)。中英術語對照可參考術語在線(中國大陸)、樂詞網(台灣)等網站,以及各類百科全書、專科辭典、專著、論文等(極少數學術詞彙並非英語,也可比照建立)
  5. 生物學名(包括物種名和屬名等分類單元的學名)、國際非專利藥品名稱(INN)等規範名或通用名
  6. 其他常會在中文語境出現的外文文本,或其他有合理期望中文使用者會使用外文文本指稱目標條目的情況。建立者需在重新導向討論頁說明建立理由

原則上不允許建立帶消歧義後綴的外文重新導向。當某一外文文本對應多個條目時,若有一個含義明顯重要及常用,則重新導向之;若沒有一個含義明顯重要及常用(即應「平等消歧義」的情況,參見WP:消歧義命名),則應將該外文文本重新導向至相應的外文或中文消歧義頁。確需建立帶消歧義後綴外文重新導向的,消歧義括號中的文字應使用中文,且建立者需在重新導向討論頁說明建立的合理理由。

參考資料

  1. ^ 本章節所說的「外語/外文」指除中文以外的語言。「文本」(包括第1條中所說「專有名詞」)包括了單詞、詞組,偶爾也包括句子等。
  2. ^ 指直接作為標題且不含消歧義後綴
  3. ^ 注意一些常見於學術領域的日語人名可能更常以羅馬化形式出現。
  4. ^ 一些情況下,某非使用拉丁字母的外文專名,其對應的拉丁化轉寫和英語名形式相同,即此種情況和上一種情況是同一拉丁字母文本。
首句《外語名稱》格式指引
現行條文

如果條目主題名稱與外語有較大關聯,那麼與其同義的外文名稱可以出現於導言裡,並通常被括號包住。例如,一篇講述非中文語言的地方條目會把該地的本土語言所用的名稱寫進去:

切爾諾夫策州烏克蘭語Чернівецька область,Chernivetska oblast)是烏克蘭西南部的一個州……

如果有多於一個外語名稱需要展示,那麼在導言裡把它們放在獨立的句子,或者在主體正文增設一個諸如「名稱」的章稱,而不要寫在開首的句子裡。另外,不要把僅僅作為展示詞源的外文名稱寫進導言內。

提議條文

通常來說,若條目標題詞[1]為中文(或偶爾中外混雜)且對應外文[2]符合建立外文重新導向的條件,那麼建議將該外語名稱在首句寫出,並通常出現在標題詞後的括號中;否則不建議標註外文名稱。具體如下:

  1. 標題詞有同義外文文本常常直接在中文語境使用(甚至可能比標題詞本身更常用),通常為字母詞(如CD指雷射唱片)和英語詞(如bug指程序錯誤)
  2. 標題詞是專有名詞(如人名、地名、作品名、公司名等)且譯自外文或與外文有緊密聯繫,建議標註對應的外文,並註明語種[3]。例如地名:切爾諾夫策州烏克蘭語Чернівецька область,Chernivetska oblast)是烏克蘭西南部的一個州……
    • 若該外文文字不是拉丁字母,其對應的羅馬化轉寫是否標註與如何標註——即直接標註在原文之後(如上「切爾諾夫策州」例)、在原文之後使用註腳、不標註在首句(僅在資訊框標註)等——均無共識
    • 若該外語不是英語,且英語名在中文語境的出現率不明顯低於原文名,社群對是否在首句同時標註英語名稱沒有共識
    • 若有多於一個外語名稱需要標註(含上例情況),社群對是否均在首句標註及如何標註沒有共識
    • 若標題詞有別名且該別名亦出現外文名稱,若不致混淆,語種名稱可以省略
  3. 標題詞與使用某種外語的文化有明確聯繫,建議標註對應的外文,並註明語種
    • 同上例:是否額外標註羅馬化名稱、英語名稱,如何處理多於一個外語名稱的情況,暫無共識;語種名稱不致混淆時可省略
    • 若該外文文本僅是描述性的(多個單詞的簡單組合),例如「cinema of the United Kingdom」(英國電影),一般無需標註外語名稱
  4. 若標題詞是專科術語(例如出現在術語在線樂詞網等提供中英術語對照的網站,以及各類百科全書、專科辭典、專著、論文等),那麼建議在標題詞後標註對應英語,對譯名不統一、不固定的術語而言尤為如此;除非該標題詞相關領域的中文學術文獻數遠多於英語。由於學術研究通用英語,「英語」這一語種名稱可以省略。極少數術語並非英語,則可視情況標註語種;對術語通用另一語言(如樂譜音樂術語通用義大利語)的相關內容是否以及如何標註語種有待達成共識
  5. 若標題詞為生物物種(或屬名等分類單元名)、藥品等,可標註生物學名、國際非專利藥品名稱(INN)等外文規範名、通用名,一般無需標註語種
  6. 其他有必要標註外語名稱的情況。標註者需在討論頁解釋標註理由

不要把僅僅用作展示詞源的外文名稱等相關內容寫進首句。例如「俄羅斯」一詞譯自蒙古語[4],不要加注蒙古語名或介紹相關內容;例如「思覺失調症」的英語名稱「schizophrenia」由希臘語詞根「skhizein」和「phrēn」構成[5],不要在首句介紹這一外文名稱的詞源;再如「通用語」的術語「lingua franca」(英)來自義大利語[5],不要在該外文詞前寫上「義大利語」語種或介紹該詞詞源。

除首句外的條目正文,以及消歧義頁標註外語名稱的方式可參考首句格式手冊的規定,在「提供必要資訊」和「保持文本簡潔、避免冗餘」之間做出平衡。唯由編者自行翻譯的專有名詞必須標註外語原文(包括首句與其他部分。參見WP:原創譯名)。(這一段加在《外語名稱》章節最末)

參考資料

  1. ^ 本節「標題詞」指第一個加粗的詞或短語(偶爾也可能是句子),不一定和條目標題完全相同。
  2. ^ 本章節所說的「外語/外文」指除中文以外的語言。
  3. ^ 一些難以標註語種的專名(如「讓·西貝柳斯」)可不標語種。
  4. ^ 黃河清. 近现代汉语辞源. 上海: 上海辭書出版社: 387. 2019. ISBN 978-7-5326-5403-1. 
  5. ^ 5.0 5.1 J. Pearsall; P. Hanks; C. Soanes. 新牛津英汉双解大词典. 由《新牛津英漢雙解大詞典》編輯出版委員會翻譯. 上海: 上海外語教育出版社. 2007. ISBN 9787810802758. 
主要修訂記錄

第一次(2024年11月20日 (三) 05:43 (UTC))、第二次(2024年11月20日 (三) 09:39 (UTC))、第三次(2024年11月24日 (日) 16:42 (UTC))、第四次(2024年11月25日 (一) 00:36 (UTC))、第五次(2024年11月25日 (一) 16:26 (UTC))

集中討論區

邀請相關編者加入討論@微肿头龙MykolaHKKethygaEricliu1912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9日 (二) 17:17 (UTC)回覆

剛剛忘記簽名了  囧rz……重ping@微肿头龙MykolaHKKethygaEricliu1912--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9日 (二) 17:19 (UTC)回覆

lingua franca 的詞源似乎是義大利語。enwikt, Longman, Collins, Merriam-Webster, Oxford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0日 (三) 03:46 (UTC)回覆
!!好像確實!——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0日 (三) 05:43 (UTC)回覆
其實有必要把「沒有共識」也寫進去嗎。--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11月20日 (三) 07:58 (UTC)回覆
「沒有共識」代表已經討論過了,反映一種討論狀態吧。據我所知寫進去情況蠻多的,比如NC:消歧義括號中的全形括號、NC:先到先得中的「可否在必要時使用註腳存在分歧」,以及英維en:WP:NLIST中的第三段首句,等等。--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0日 (三) 08:02 (UTC)回覆
同意。而且如果沒特別寫,還真的會有人誤會成完全沒討論過。——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28日 (四) 13:44 (UTC)回覆
由於學術研究通用英語,一般無需在英語名前標註「英語」這一語種名稱,這也是大部分學術文獻的標註方式」我對這個規定保留意見,因為很多條目都有標註「英語」,且個人覺得不標有點怪。如果其他編者認為沒有問題我也不反對。條文的其餘部分我覺得沒問題。
另外,一些(相對)基礎的學術詞彙有必要建立英語重新導向嗎?比如EthanolGlucoseGravity這種(話說Gravity可以改成平等消歧義嗎)。激進一點,可以把Water重新導向到嗎。我覺得這可能和各種形式的羅馬化一樣難以有共識,只能個案討論了,不知道各位怎麼看。--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11月20日 (三) 09:05 (UTC)回覆
同樣,也有很多條目並未標註「英語」語種,且絕大部分學術文獻、工具書,以及教科書(中國大陸)是從來不標「英語」這個語種名的,個人覺得標註「英語」反而很怪以及冗餘。基礎的學術詞彙,我認為只要是常見於術語表、工具書、教科書的,就應該建立(至少是「可以」建立)。剛剛翻了下中國大陸人教版高中《化學》,它甚至是特意空出側邊欄用來強調文中的英語名稱的,比如「乙烯 ethene / 加成反應 addition reaction」等等。「water」我不確定有沒有必要……如果建立的話,這就很接近「詞典」性質而不是「百科」性質了,但它也確實可以視作學術詞彙,只是正好和語文性詞彙一樣(兩岸術語網站的情況是,術語在線沒有,但樂詞網有不少);但如果建個「country」消歧義頁說有「國家」和「鄉村」兩個義項,這就完全不行了,因為這是英漢詞典內容。「gravity」等外語詞如何消歧義的話,我覺得理想狀態是看這個詞在中文語境如何使用,更常指代什麼(出現在教科書、學術文獻等的括號標註中也屬於使用)。--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0日 (三) 10:06 (UTC)回覆
外文重新導向:
1:內容有些長。
2:「羅馬化轉寫文本」不準確,比如阿拉伯字母、斯拉夫羅馬化轉寫方案有多種,有不少與常見的、以拉丁字母表示的名稱不同。
3、「若羅馬化轉寫形式不止一種,社群對「是否應建立所有形式的羅馬化文本」未有共識」,那這個提案中涉及羅馬化的部分似乎就失去意義了。
4、「建議建立專科術語的英語名重新導向」與「方可建立外文重新導向」的精神不符,沒必要是專科術語就要去建立英語重新導向。
首句《外語名稱》格式指引:
由於學術研究通用英語,一般無需在英語名前標註「英語」這一語種名稱,首次出現不標註語言名稱恐與維基上現行實踐不符。學術文獻是預設現行的外文多用英語。
提案還未討論就寫「沒有共識」,同 微腫頭龍。--Kethyga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01:57 (UTC)回覆
外文重新導向:
  1. 雖然長,但確實總結下來的共識和討論結果有這些……
  2. 確實不同啊。常見的拉丁字母文本是英語名,這裡是要允許建立原文名羅馬化
  3. 為什麼失去意義?差不多就是,「可以建」,但並未完全鼓勵編者全部建(即只鼓勵建最通用的羅馬化方案)
  4. 個人是希望「建議」的。因為我真的遇到大量明明在中文可靠文獻(甚至是術語在線等)出現的學術詞彙,明明在中維有條目但卻搜不到,需要先去英維搜再通過跨語言連結轉到中維的。中文學術譯名真的很混亂
外文名稱:
至少「需要標註」也與實踐不符,因為有大量不標的(甚至有些專有名詞等情況也未標語種,這我覺得不太好——但其實也不是不行,甚至大部分可靠來源也是不標的)。就像我幾個月前提出「非專有名詞無需大寫」時,也有大量實踐不符(現在也是),錯誤地大寫非專有名詞的情況甚至多於不大寫情況。當然這裡標註「英語」語種並非錯誤,只是我覺得冗餘。
@Kethyga微肿头龙似乎無人加入討論。那這裡就我們來討論下面幾個問題:
  • 學科術語是否需要標註「英語」語種?我個人是強烈偏好不標的。絕大部分文獻甚至對專有名詞都一般不標語種而是直接給出原文,但是中維一般是標語種(也有不標的),對學科術語我就更沒見過標語種的了。我認為標出「英語」兩字幾乎沒有明顯的好處,因為讀者幾乎不可能將這一單詞誤認為是其他語言——甚至這一單詞是什麼語言都不重要,它只是代表這一文本是國際通用學術詞彙。當然,若兩位認為應當標註,我可以接受將條文改為由于学术研究通用英语,一般无需在英语名前标注“英语”这一语种名称可以省略,以給編者更大的自由度。
  • 對任何條文中「無共識」的部分,都可以繼續討論,看看是否可以得出共識。——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4日 (日) 13:07 (UTC)回覆
  • 其實看術語在線也會寫「英文」,樂詞網也寫「English Terms」。我覺得一般的資料不標是因為通常這些資料都是面向特定領域的讀者,而學術領域都預設英語為「唯一外語」。但維基百科作為一個綜合性的百科全書覆蓋了很多範圍的主題,我認為標註語種會更好,也儘可能避免英語中心主義。而且就在首句多了兩個字即不會占太多空間,也沒有特別礙眼。如果說術語可以不標英語,也可能會延伸到其他領域可否也不標語種的問題。比如條文裡的切爾諾夫策州否可以略掉「烏克蘭語」三個字?畢竟烏克蘭地名的條目想當然首句出現的外語肯定是烏克蘭語,額外標註也顯得很多餘(語言名和國名不一樣可能還是需要標出來)。不過,我也可以接受讓編者自由決定(另外如果覺得有必要的話也可以寫上「如果出現兩個或以上語種時必須標註語種」之類字句)。
  • 現在暫時想不到什麼可以討論的,先放著吧。
--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11月24日 (日) 16:28 (UTC)回覆
術語在線和樂詞網那是表格,不是文段,不一樣(表格總得有個「表頭」,沒有也得有個出來);就像《中國大百科全書》網絡版在資訊框內會寫上「英語」,但正式出版的紙質版就沒有「英語」兩字。另外「英語中心主義」完全不屬於《WP:地域中心》等違反中立的現象。國際上通用的學術語言是英語(以及大部分工具書和學術文獻在文段中不標「英語」語種),這是既定事實,反映這一事實並不是「不中立」;就像「敎」字在現代漢語是罕用異體字,中文維基百科應使用通用字形「教」,這並不是「『教』字中心主義」一樣(或者一個更類似的例子是「公元」紀年通常無需寫出「公元」兩字)。如果「不標英語語種名是不中立」的話,那我也可以繼續上綱上線說「只寫英語名而不寫俄語日語名等」也是不中立……至於「一般資料是因為面向特定領域的讀者」不標,我想那也是不成立的,因為中小學教材顯然是最典型的無差別面向全體同學的教材,但我從未見過任何一本科學/物理/化學/生物教材在文段內標註「英語」語種名的(至少中國大陸教材從不標)。至於「烏克蘭語」是否可以省略,其實我並不完全反對省略(就像我說的,不少工具書也是省略的),只是覺得中維大部分條目有標註+專有名詞語言複雜多樣,不如統一要求標註。不過既然學術名詞是否標「英語」有爭議,我改成「可以省略」吧。——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4日 (日) 16:42 (UTC)回覆
「兩個以上語種必須標」,目前好像不是很有必要,因為這一般只會發生在專有名詞,而目前專有名詞是本就要求一般標語種的。--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4日 (日) 17:16 (UTC)回覆
有些概念最早起源於非英語國家,因此非英語的外語術語也可能會有一定的使用場景。--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0:02 (UTC)回覆
嗯?難道「relativity(相對論)」的德語有廣泛使用場景?學術的通用語是什麼語言和概念的起源地有關嗎?--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5日 (一) 00:14 (UTC)回覆
我只是說可能,並不一定都是如此。比如軍事術語閃電戰顯然德語更常用,英語也直接搬德語而不採用英語化的單詞。又如前幾年普大帝創造的術語特別軍事行動,中文使用者顯然會有更高的概率知曉其英語稱呼,但不寫其俄語稱呼顯然不妥。--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0:35 (UTC)回覆
「閃電戰」感覺不太算典型術語,不過要算也可以算吧——但「英語也直接搬德語而不採用英語化的單詞」,反而(比普通學術詞彙)更可以直接寫成(blitzkrieg)而不寫德語或英語,這個括號就表示「這個術語的國際通用形式是blitzkrieg」(無需在意它是什麼語種,我前面說一般不用標「英語」也有這層含義,此外也和「生物學名無需標『拉丁語』語種名」差不多)。至於「特別軍事行動」,這個其實我語感上就是個專有名詞而不是術語,如果看成術語那就是更加不典型的術語了,這種情況確實是要標語種。--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5日 (一) 00:49 (UTC)回覆
但是英德正字法不同啊,德語的話B要大寫,英語看英維沒有用大寫。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5日 (一) 02:49 (UTC)回覆
這樣的話,我有點懷疑微腫頭龍說的「德語更常用」是否屬實了,很可能是英語更常用。--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5日 (一) 02:57 (UTC)回覆
但是英維標題用了義大利體啊。不過內文也是羅馬體義大利體混用,大小寫混用,加不加引號混用……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5日 (一) 03:01 (UTC)回覆
英維又不是可靠來源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5日 (一) 03:03 (UTC)回覆
看!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5日 (一) 03:04 (UTC)😮1 回覆
因為我不覺得這種100%照搬外語拼寫的單詞是典型的英語單詞。英語單詞應為Lightning war(術語在線用的是這個)。如同nomen nudum我也難以認定他是英語單詞(但術語在線把它和naked name都稱作英語。。)。--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3:30 (UTC)回覆
英語本來就只有不到30%詞彙是本族語,其他都是外來詞啊。anyway,我覺得沒必要追究它到底是什麼語種,「語種」有爭議,反而恰恰更支持「不用標出語種」的做法。--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5日 (一) 03:56 (UTC)回覆
如果不確定語種的話,也沒法注lang屬性了?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8日 (四) 20:32 (UTC)回覆
那就不注唄。說實話,看了「肯定前件」目前的顯示效果之後,我甚至傾向這類非英語的術語也不一定需要注語種……首先是不美觀,其次追究通用術語是什麼語種更偏向詞典內容,就像詞源是詞典內容一樣(當然也不純粹是語文性內容,否則像「『俄羅斯』譯自蒙古語」之類的內容就完全不應在正文任何章節出現了);不過專有名詞目前還是傾向標註。--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8日 (四) 20:44 (UTC)回覆
注不注「拉丁語」也就四個字元寬度的差別,如果是「英語」也就只有三個,我覺得差不了多少。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8日 (四) 20:49 (UTC)回覆
寫成下面那種六角括號形式我覺得就美觀很多(但應該完全不是本站的體例),可能我傳統工具書看習慣了()--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8日 (四) 20:51 (UTC)回覆
冒號格式是不是也是搬英維的?不是不能改成六角括號。在邏輯中,肯定前件(〔拉丁語〕modus ponens)是有效的、簡單的論證形式。頓涅茨克人民共和國(〔俄語〕Донецкая Народная Республика,羅馬化:Donetskaya Narodnaya Respublika,縮寫:ДНР / DNR;或按英語縮寫為「DPR」[注 1])是俄羅斯聯邦在東歐事實上的聯邦主體。俄占扎波羅熱州(〔俄語〕Российская оккупация Запорожской области,〔烏克蘭語〕Російська окупація Запорізької області),是從2022年2月24日俄羅斯入侵烏克蘭第一天開始在扎波羅熱州的軍事占領地區。確實看起來可以。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8日 (四) 20:59 (UTC)回覆
「語」字完全可以省略?「羅馬化」那個小字加冒號顯示方式我也一直覺得非常奇怪,不過暫時沒想到怎麼表示最好。--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8日 (四) 21:01 (UTC)回覆
我覺得通常可以。但是世界語、美國英語、近代英語、簡單英語、塞爾維亞-克羅埃西亞語這些特殊的語言省略「語」字會不會反倒不通或者有歧義?另外我還擔心,比較罕見的語言如,伊多語(〔伊多〕Ido),沃拉普克語(〔沃拉普克〕Volapük),不知道體例的讀者會不會不清楚是什麼意思?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8日 (四) 21:12 (UTC)回覆
而且語字是否應該隱藏?依靠屏幕閱讀器的視障讀者大概沒辦法知道這是個六角括號。比如〔[[伊多语|伊多<span style="display:none;user-select:none">语</span>]]〕。屏幕閱讀器能讀出user-select:none的文本嗎?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8日 (四) 21:19 (UTC)回覆
user-select」是什麼意思? 思考...「語」字不讀出也不影響理解吧?(或者說書面上省略不影響理解的,讀出也不影響)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8日 (四) 21:35 (UTC)回覆
這些或者寫全稱,或者簡寫(當然儘量不要自己發明簡寫,找其他工具書或論文常用的簡寫)然後加{{tooltip}}?--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8日 (四) 21:33 (UTC)回覆
不用六角括號包裹的語種名總有種「成為正文、喧賓奪主」的感覺;語種應當僅是對外文單詞的附加說明。--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8日 (四) 20:55 (UTC)回覆
確實,不過括號內本身也不是正文。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8日 (四) 21:21 (UTC)回覆
不對,但如果這樣說,括號內標註「學名:」「INN:」甚至是「簡稱」「俗稱」「縮寫」是不是也會「喧賓奪主」?是不是也應該發明一種括號將之括起來呢?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8日 (四) 21:27 (UTC)回覆
這不喧賓奪主啊。看下例,「學名/簡稱」之類的是對名稱本身的注釋,所以直接放括號里天經地義,但語種名是對外文的注釋,它本身應該是個「二級括號」。--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8日 (四) 21:37 (UTC)回覆
就像「切爾諾夫策州」例本身的邏輯應該是切尔诺夫策州(原文:〔乌克兰〕Чернівецька область),只不過一般把「原文」(即相當於「學名/簡稱」等的詞)兩字省略罷了。--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8日 (四) 21:48 (UTC)回覆
另外縮寫,如果是通常只在外語語境使用的縮寫,那是對外文的注釋(也類似「二級括號」),但我覺得這類縮寫不應該標註,應當只標註「DNA」這種中文語境也常用的縮寫,那顯然就不是「二級注釋」了,相當於是「脫氧核糖核酸」的「縮寫」,所以「縮寫:DNA」不必加「二級括號」。--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8日 (四) 21:50 (UTC)回覆
很繞但可以理解。我大概寫過「原文:英文:Foobar」之類的東西。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8日 (四) 23:15 (UTC)回覆
嚴重違反冒號使用規範!--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8日 (四) 23:27 (UTC)回覆
還有您似乎偏好加內部連結?這就更過分!()註明語種本身已經不完全必要,還要直接在標題詞後面連結至語種條目?(絕大部分條目和拉丁語/義大利語等語言本身根本沒有關係。)我覺得只有「伊多語」之類的一般讀者沒聽說過的語言需要加內部連結吧?--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8日 (四) 21:41 (UTC)回覆
加內部連結並不會影響什麼啊?目前似乎只有英語不加內部連結。「伊多語:」只有可能在伊多語條目出現,所以也不會加內部連結。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8日 (四) 23:14 (UTC)回覆
內部連結顯然會驅趕讀者,就像經濟學條目拿馬鈴薯舉例不應將內部連結加到馬鈴薯上一樣,「拉丁語」之類的屬於大部分讀者都了解的語言。「伊多語」等罕見語言還可以在伊多民族特色事物中出現的(沒點進去看,居然是人造語言……不過可以拿別的小語種來舉例,道理一樣)。--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8日 (四) 23:25 (UTC)回覆
說到加內部連結的問題,本站目前的lang-xx系列模板對大語種不添加內部連結(英、法、俄等),而小語種則幾乎全部自帶內部連結,如果不想連結需用參數控制。我是覺得這樣怪怪的,要麼就全加要麼全都不加。比如上述提及的俄占扎波羅熱州,俄語沒加內部連結,烏克蘭語卻有。(註:這裡的大小語種並非依據使用人口劃分,具體多少個語種沒有被添加內部連結我也不清楚)--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11月29日 (五) 03:50 (UTC)回覆
其實我認為術語不必注語種的邏輯和「學名」「藥品名」不必注語種的邏輯一樣,可以看作是,如果完全寫全,實際上它們是:精神分裂症(术语:〔英〕schizophrenia)狼(学名:〔拉丁〕Canis lupus氟西汀(INN:〔英〕fluoxetine)。學名和藥品名語種並不重要,所以省略;術語語種也同樣的邏輯省略,最後再省去「術語」兩字。--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8日 (四) 20:50 (UTC)回覆
肯定前件拉丁語modus ponens)、跳弓英語spiccato義大利語spiccato),雖然英語也是這樣拼,但是英維用的是義大利體,大概不是真正的英文?另外括號裡面也有可能是其他亂七八糟的東西,比如BWV Anh.114,或者Jean Sibelius這種沒法標語言的名字。當然這些不是術語,不過是否會混淆?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5日 (一) 02:48 (UTC)回覆
「肯定前件」不算典型術語,至於標不標語種我認為都行(我傾向標,或者說,我傾向「英語預設不標,其他標」,類似「公元」的處理);「跳弓」之類的音樂術語我覺得應該所有音樂術語特別處理,我傾向是不用標語種,作品號同(我對目前音樂作品條目的格式頗有意見);Jean Sibelius應該不標即可。--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5日 (一) 03:00 (UTC)回覆
已在條文寫入上述討論內容。——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5日 (一) 16:26 (UTC)回覆
( π )題外話:不知道馬來西亞怎麼樣,在中國大陸,絕大部分公共建築上的中文(比如路牌、站牌、公共運輸指示牌等等)全都會附帶英文,而且從不標「英語」兩個字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4日 (日) 17:43 (UTC)回覆
不能類比。標識牌沒有預設語言,各種語言是面向其使用者的,只要有人看懂就行。中文維基百科面向中文讀者,外文也是給中文使用者看的。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4日 (日) 17:52 (UTC)回覆
就「工具書能否起到提供必要資訊」作用來說,不標「英語」幾乎不會有負面作用,純粹是告訴查閱的讀者括註裡的名稱是學術通用詞彙——而且,就像不寫「公元」兩字的年份通常預設是公元紀年,我不相信不寫語種讀者會疑惑那是什麼語言。當然,或許可以設定《凡例》頁面,告訴讀者某些分類(學術研究涉及的自然科學類、社會科學類等)下的標題詞後均括注英語名稱(本來工具書的絕大部分格式、符號等內容就應該寫進凡例而不是在每個條目里都用各種方式提供給讀者)。此外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很多縮寫(字母詞)源於但已不被部分中文學者視作純英語(如DNA等,直接收錄進了《現代漢語詞典》;當然專有名詞也有可能存在這種現象)。--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4日 (日) 18:00 (UTC)回覆
馬來西亞的路牌一般只會寫馬來語,或只寫英語。兩個語言都寫是很少的情況。假設有條路叫Jalan Rosa(Rosa Road),那只會寫Jalan Rosa或Jln. Rosa,哪怕用英語交流時提到這條路也會用Jalan Rosa而不刻意念Rosa Road(相當於某些大陸路牌里的XX Lu)--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11月24日 (日) 23:57 (UTC)回覆
一個細枝末節的問題:如果省略「英文」的話會不會不好看出哪些外文沒被lang包裹,還是說有什麼介面小工具可以用一下。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4日 (日) 17:01 (UTC)回覆
不省略也有很多沒有被包裹啊😂(即原始碼是直接的英语:XXX)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4日 (日) 17:03 (UTC)回覆
還有這種事?紅溫了😡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4日 (日) 17:05 (UTC)回覆
另外,我兩個方針指引都藏在註腳里的「描述性短語——如cinema of the United Kingdom(英國電影)——是否可建重新導向/標註外文沒有共識」(不知道你們有沒有注意到😂)怎麼看?我個人其實是傾向於不允許建重新導向/不標註外文名稱的。--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4日 (日) 21:49 (UTC)回覆
我覺得不應該建重新導向,但語種可視情況決定是否標上。如果文本語境顯然無必要可以不標。--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0:17 (UTC)回覆
「語種」是指「標註外語名稱」吧(主要前面說到「語種」都是指「英語」「俄語」這幾個字本身)?據我觀察這類重新導向有,外語名稱也有而且很多(所以我才說「無共識」,不然可能會想要求儘量限制。當然如果這裡討論認為可以限制那我就要改條文成限制了。--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5日 (一) 00:21 (UTC)回覆
不好意思,我會錯了意。但觀點不變:可視具體情況決定是否放入外文。如果寫如外文是更好的則要寫入,沒必要的則省去。--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0:32 (UTC)回覆
好的,那我先改成限制了。——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5日 (一) 00:36 (UTC)回覆
如果是INN藥物名的話,標註「INN:XX」是否好過標註「英語:XX」或不標?我目前就是標前者。這些藥名實在很難稱作是(典型的)英語單詞。--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0:13 (UTC)回覆
(+)支持INN:XX,就像生物學名寫学名:XX(一般用模板實現)而不是拉丁语:XX一樣。--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5日 (一) 00:15 (UTC)回覆
或許可以提出,若某名稱來自學術界專有規範(如學名、藥名等),則可照樣標註。——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25日 (一) 06:44 (UTC)回覆
生物學名之前已經有提出了。藥名似乎可以附在生物學名後面,已寫入。——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5日 (一) 16:26 (UTC)回覆

infobox nativename應否加粗

比如喬治·華盛頓,簡單填infobox的話英文名會自動粗體,但近日發現有部分條目加上了nobold。早前發現有ip使用者為大量條目加入nobold(此ip連帶其他行爲,疑似不會說中文,但我問起後就換了個ip),檢視各格式手冊、模板説明又似乎無明確説明,故在此詢問。--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 2024年11月22日 (五) 02:19 (UTC)回覆

個人認為無需加粗。--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2日 (五) 07:54 (UTC)回覆
之前Kethyga提議修改Infobox person的native_name參數位置時的共識是不加粗(用了小號字、不加粗不會讓讀者分散注意力)。--Kcx36留言2024年11月22日 (五) 10:01 (UTC)回覆
我認為可以同時討論「是否縮小字」跟「是否加粗」兩個問題。可以二選一,也可以都選(或都不選)。個人意見是「縮小粗體」或「大號不加粗」。——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22日 (五) 16:42 (UTC)回覆
序言第一句的外文也不加粗時,infobox如無特別原因的話也不應該加粗。--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11月22日 (五) 16:49 (UTC)回覆
單就喬治·華盛頓而言,如果nativename加nobold,視覺上框內中文名比序言大、框內英文名比序言小,比較下框內英文名會稍微過小。--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 2024年11月23日 (六) 00:06 (UTC)回覆
似乎可以在此處給出幾個case,讓大家比較看看視覺效果。——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23日 (六) 06:22 (UTC)回覆
沙盒,可以量一下「口」內的長寬、兩個「口」之間的距離、兩個「L」「g」之間的距離。至少喬治·華盛頓的Infobox officeholder會出現我所説的大小情況。--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 2024年11月23日 (六) 06:41 (UTC)回覆
發現另一問題,調整偏好設定中的文字大小時,native name的大小不會有任何變化。(可能是上述大小問題的根源)--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 2024年11月23日 (六) 07:38 (UTC)回覆
用開發者工具可以直接看,正文的大小為16px,資訊框文字為14.08px;{{Infobox officeholder}}中name為16.896px,native_name為13px;{{Infobox person}}的native_name為14.6667px。「調整偏好設定中的文字大小時,native name的大小不會有任何變化」大概是因為{{Infobox officeholder}}中native_name的樣式為font-size:small(small是絕對大小)。
{{Infobox officeholder}}違反了MOS:無障礙(非正式方針)的改變字型大小時,應當用原字型的百分比大小(相對大小)描述,而不用像素或點數描述絕對大小,以便利預設使用較大字體的使用者以及避免在資訊框、導航模板和參考章節等已經為小字體元素的地方再次使用縮小字體(Infobox officeholder的native_name比資訊框的正常文字還要小)。--Kcx36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12:02 (UTC)回覆

傀儡方針新增「被容許使用多重帳號的行為」的情況(教育專案)

留意到某大學的學生課程作業要求他們編輯條目,之後有管理員就此發起了傀儡調查,並封鎖了相關帳號(詳見傀儡調查頁、使用者討論頁)。我要說的是,這是學生的課程作業,學生們連接到學校公網(IP位址當然相同)進行編輯,而每個學生都註冊有屬於各自的帳號,編輯範圍已經很局限,根本就不是傀儡的行為,屬於「被容許使用多重帳號的行為」的情況。

關於這個問題我之前就在英文維基的傀儡方針看到過,即「教育專案」的例外情況。以下是方針條文:

Educators and students are encouraged to create a separate account that does not have to be linked to their main account for the purpose of managing or participating in student assignments. Use of the account should be limited to articles and other pages directly related to students and classwork.

之前我提出修訂中維傀儡方針的時候並沒有考慮引入此方針,主要原因是當時的條件不成熟。但這次的傀儡調查反映出中維傀儡方針沒有對應內容支持這一點。在此我提出提案(之前我沒有修訂的計劃,這次對我來說算是「緊急提案」),就是在傀儡方針新增「被容許使用多重帳號的行為」的情況(擬定該情況為「教育專案」)。擬提議的條文如下:

我們鼓勵教師和學生建立一個單獨的帳號,該帳號不必與主帳號關聯,以便管理或參與學生作業。帳號的使用應僅限於與學生和課堂作業直接相關的條目和其他頁面。如使用者發現有將舉行或已舉行的教育專案,可以在教育專案佈告板上報告。

歡迎各位編輯參與討論,尤其是我之前與@D2513850TisscherrySCP-2000討論過的使用者可以作進一步探討。--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記使命 2024年11月24日 (日) 13:54 (UTC)回覆

鼓勵的前後要有但書吧,註冊一堆帳號的要怎麼辦、留哪個、如何確認誰要確認、不肯表明學校的呢怎麼處理?學校不主動通知,要讓社群忙和確認,發現的時候問問題都不回。現在的狀況看來幾乎都是,號稱老師叫他們來,但老師根本沒出現過,學生們自己建帳號,內容可能侵權,被傀儡調查了封了,他們要寫作業這樣就寫完了嗎?最近暨大的就很可疑,600字的內容可以交作業、都侵權被刪光了怎麼交,聲稱自己是同學,但巧妙的會避開對方的編輯,說難聽的管理員已經在未經確認放行解封、不能至少在上班日電聯或寫信確認有無此課程(不是要確認學生或老師身分)後再解嗎,就我所知的有其他學校破壞的,若注意到就可以聲稱使用了。--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1:41 (UTC)回覆
至少應該要求台灣的教育專案負責人聯絡台灣分會確認情況,逾期沒有確認還是按正常流程。目前一般也只有台灣有這樣的專案吧?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5日 (一) 03:05 (UTC)回覆
臺灣分會也不預設「管轄」教育專案,至多予以建議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25日 (一) 06:46 (UTC)回覆
或者聯絡VRT?就是不知道處理效率如何(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5日 (一) 06:48 (UTC)回覆
你要如何讓學校「知道」要主動通知?台灣分會發公文到全台灣共計155所大學嗎?大學接到後會確實發給所有老師嗎?還是要進一步發到上千的系所中?問問題都不回也很正常,你知道有些人在我們發出得獎通知後不斷有登入及貢獻,三年後才發現有「User talk」頁面並寫信來問還能不能拿獎品嗎?維基的 UX 本來就不是多麼一流的水準,現在還在持續改進中。
不要把大家都當成資深維基人。--Reke留言2024年11月29日 (五) 06:03 (UTC)回覆
這就是為什麼應該要推廣教育專案布告板,方便教師提前通知社群以避免誤會。副知@Reke。——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25日 (一) 02:57 (UTC)回覆
請他們打電話或寄E-mail給協會都很困難了,用布告板就更難了。--Reke留言2024年11月29日 (五) 05:43 (UTC)回覆
@Reke或者就是「亡羊補牢」,封鎖或警告帳號的時候予以提醒之類。——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3日 (二) 12:29 (UTC)回覆
英維這個方針指的應該是,為了統計或管理上的方便,即使我本來都用Reke這個帳號,但在某個課程被要求要編維基當作業時,註冊一個「OOO課程學生Reke」的傀儡,只用於編寫這個課程的作業。引入這條規範對現在中文維基最常遇到的樣態不同,學生通常是直接註冊一個普通的個人帳號,而被認定是技術上的傀儡,其實是因為這個行為往往可能在小組討論或課堂上發生,共用機器與網路非常普遍。
我個人認為中文維基的傀儡調查本身不夠精細才是問題的根源。--Reke留言2024年11月29日 (五) 05:53 (UTC)回覆
其實為甚麼要「編維基當作業」呢?--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29日 (五) 17:10 (UTC)回覆
這你沒法阻止啊。我相信OSM中國的朋友早就有相同的疑惑了。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9日 (五) 19:00 (UTC)回覆
無論具體情況如何,此修訂案可適當補充傀儡方針規定,實屬合理,本人予以支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3日 (二) 12:29 (UTC)回覆
而每個學生都註冊有屬於各自的帳號,編輯範圍已經很局限,根本就不是傀儡的行為,屬於「被容許使用多重帳號的行為」的情況。這不是什麼「被容許使用多重帳號的行為的情況」,這根本就不屬於「使用多重帳號」。--dringsim 2024年12月3日 (二) 12:44 (UTC)回覆
這段條文實際上針對的是(出於隱私原因)不願公開主帳號和(已與課程任務相關聯的)教學專用帳號之間關係的情況(討論見en:Wikipedia talk:Sockpuppetry/Archive 15#Make it clear students are allowed to create alternate accounts for their Wiki Ed courses)。和共用IP/設備沒有關係(沒有課程任務時也會發生)。--dringsim 2024年12月3日 (二) 12:50 (UTC)回覆

提議容許中華民國(中華臺北)體育代表隊使用「中華隊」簡稱

WP:格式手冊所有方針與論述移動到MOS命名空間,並將MOS命名空間更名為「格式手冊」

因為此案涉及到方針指引的移動,故不放在技術區,放在方針區
前言

前次討論,已有初步共識,但因此案涉及到方針指引的移動故需要在方針區確認共識或進一步討論。

方針/指引的部分即:

技術細節:

正文

前次討論,因為MOS語言維基百科的創立,因此本站設立的MOS捷徑得以因此技術原因phab:T363538,被升格為命名空間。當時的討論主流共識認為,既然都有命名空間了,不如把對應頁面都(►)移動進去。

我現在的想法是,既然基金會都升格MOS為正式命名空間了,我們不使用實在浪費。且屆時上述更名技術操作全部完成後,移動到下面的頁面如維基百科:格式手冊/避免自我提及將會直接顯示為「格式手冊:避免自我提及」同當時「維基百科:XX專題」變為「專題:XX」的好處。

提及上次「關於本命名空間」之討論參與者@S8321414SunAfterRain魔琴歡迎再次發表意見。

計畫時程
  1. [方針] 「方針/指引」獲得共識
  2. [技術] 技術調整(編輯模板、空間別名、介面管理員編輯介面)
  3. [機器人] 批次(►)移動頁面,計畫為「WP:格式手冊/XXX」→「格式手冊:XXX」(如技術調整已完成,格式手冊:XXX將會等同於MOS:XXX
  4. [方針] MOS從捷徑指引中移除

以上,歡迎討論--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12月4日 (三) 05:51 (UTC)回覆

不反對,但第四步能不能解釋得詳細一點?--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4年12月4日 (三) 06:26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