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

此页面探讨维基百科的方针与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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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导向重复的列表拆分逻辑是否成立? 59 5 Sanmosa 2024-12-02 08:55
2 关于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地理,建议增加关于“来”字的论述 29 11 航站区 2024-12-09 14:46
3 修订WP:外文重定向方针与首句MOS:外语名称格式指引,并将他们对应 72 6 微肿头龙 2024-12-06 23:50
4 傀儡方针新增“被容许使用多重账号的行为”的情况(教育专案) 17 7 Reke 2024-12-06 01:09
5 将WP:格式手册所有方针与论述移动到MOS命名空间,并将MOS命名空间更名为“格式手册” 37 7 A2569875 2024-12-09 19:51
6 应根据WP:用户页对WP:用户框进行修订 28 10 暁月凛奈 2024-12-09 18:45
7 赋予过滤器助理修改滥用过滤器权限 32 7 Iming 2024-12-11 23:23
8 提议维基百科:抄袭并入维基百科:不要包含原始资料的副本 33 7 Sanmosa 2024-12-07 22:14
9 请求社群关注仲裁委员会在管理员的离任讨论中相关的权限问题 7 3 Tisscherry 2024-12-10 00:37
10 重新讨论NT:MUSIC 1 1 SheltonMartin 2024-12-11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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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广泛征求意见的议题

以下讨论需要社群广泛关注:重新整理

维基百科格式与命名

Talk:加油!中村同学!! § 建议更名:“加油!中村同學!!”→“加油!中村同學!!”

加油!中村同學!!” → “加油!中村同學!!”:! or !--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06:30 (UTC)

(-)反对,标题为东立正式名称[1]。--HelloYu0910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07:14 (UTC)

Talk:南华大学 (湖南) § 建议更名:“南华大学 (湖南省)”→“南华大学 (湖南)”

南华大学 (湖南省)” → “南华大学 (湖南)”:原本的条目名是“南华大学 (湖南)”,不知道为什么要被移动到“南华大学 (湖南省)”。“湖南”已足够消歧义,且更符合习惯,类似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这里的括号不是维基百科的消歧义,但能体现常用的命名习惯)。--小林子冲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22:00 (UTC)

Wikipedia:消歧义#条目的命名:“请注意所使用的消歧义词亦应符合命名常规。”这里需要符合的是Wikipedia:命名常规#地名,即使用“湖南省”。另外本条目就是“南华大学”,括弧及其内的文字只是本站用来消歧义的,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就是“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并不类似。--绀野梦人 2024年11月24日 (日) 07:44 (UTC)

Talk:亨利·比索 § 有关为非汉字文化圈人事物拟定香港译名的问题

该条目的中文部分由本人创建,一直利用香港音译将Bishop写成“比索”,早阵才留意到原来两年前由浅蓝雪将我的标题改为“亨利·毕晓普”,本人今天打算重新增幅,亦因为见已有Note TA而将标题改回为本人最初的用语时,却被一名称为向史公哲曰的骚扰,他以广东话叫法为“原创研究”不断回退我的修改,甚至不容许我用任何方式将“毕晓普”转换为“比索”,甚至强行将我一直撰写开的“比索”换为“毕晓普”,意图不容许我日后再进行增减时再使用“比索”一词。并且将香港惯常处理英文读音的方法定义为“原创研究”和“无心中生有”。现在更刚在本人的讨论页上留下所谓“严重警告”的恐吓。

从Google中我同意“毕晓普”、“毕夏普”的使用可能比“比索”为多,但向史公哲曰执着中文维基内只有使用“毕晓普”、“毕夏普”所以不可以有“比索”的写法再硬塞以“原创研究”来打压,完全是架空中文维基的包容性和容许多样化,对此我需要提出社群的建议。

或是当我被向史公哲曰的横蛮干预而无法再为条目贡献时,我宁可以创建者的身份申请废掉条目。--Foamposite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8:27 (UTC)

Talk:协调世界时 § 建议删除"现在时间"框

该框内显示的时间并不是当前的协调世界时,而只是上次按"刷新"获得的时间.该时间并没有实际意义.增加一个链接到显示当前协调世界时的网站即可.--Uwuw留言) 2024年12月5日 (四) 18:55 (UTC)

维基百科方针与指引

Wikipedia talk:互助客栈 § 有关互助客栈方针版的长度压力问题

此前,互助客栈方针版的长度一度逾60万字节,在我搬运了若干已结束或stale了的讨论后才降到40多万,然而这个长度还是比起其他互助客栈的版块来得长(互助客栈其他版的长度现在是20多万字节,条目探讨版是10多万,消息、技术与求助版不超过10万),而且在页面载入与编辑上也产生了一些问题(我在电脑尝试载入或编辑页面的话,页面完全载入所需的时间显著地延长了)。有鉴于此前曾有讨论提议以WP:征求意见机制取代互助客栈方针版的机能,我认为现在是合适的时机来提出这件事情。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3日 (三) 00:30 (UTC)

Wikipedia talk:可靠来源 § (硕士论文)怎样的影响可以算作“显著学术影响”

  • 硕士学位论文通常未经类似评估,因此不如博士学位论文可靠,除非其具有显著学术影响”是否需要用信息页说明“显著学术影响”?
  • 对于一般的(无“显著学术影响”)硕士论文而言,相关行文似乎也有模糊之处,只点出硕士论文“不如博士论文可靠”,而未明言其“不是可靠来源”。是否需要点出“除非具有显著学术影响,否则硕士论文不是可靠来源”(英维是明确点出的:“Masters dissertations and theses are considered reliable only if they can be shown to have had significant scholarly influence.”)?--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3日 (三) 16:21 (UTC)

Wikipedia talk:消歧义 § 2020年10月修订案与格式讨论

修订案主要涉及#章节安排问题(最简单的做法只需将一个三级标题改为二级标题),以及#修订WP:消歧义命名的问题。格式讨论涉及主从消歧义页面编写方式(若有必要则亦应修改指引)。——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39 (UTC)

Wikipedia talk:管理员的离任 § 仲裁委员会成立后的管理人员解任机制(续)

经共识订立的仲裁机制及其他过往讨论中均就仲裁委员会在处理管理人员解任案获得社群广泛同意,在维基百科讨论:仲裁委员会#管理人员解任中就达成了“仲裁委员会有权调查管理人员行为是否失当后交社群再行决议”,但就仲裁委员会如何行使有关职权仍有待商榷。我想将这个议题分拆成多个部分去探讨,期望获得最大程度的共识。本讨论分为以下部分:(※)注意此四机制并非仅能采纳其中一个,这四个机制的设计是完全可以共容的。

--西 2024年10月27日 (日) 16:39 (UTC)

Wikipedia talk:封禁方针 § 完善WP:封禁“不限期不是永久”总方针

所谓“不限期”不应理解为“永久”,但WP:封禁并没有指引给管理员对解封的指引,以确保符合这个目的。对此,建议修改WP:封禁方针,引入担保制及对巡查员或回退员进行扩权,以进行有条件解封。

想法:

  • 管理员需就不限期封禁用户的封禁理由写上解封条件。
  • 不限期封禁用户可在完成解封条件后找廷伸确认用户请求担保
  • 由廷伸确认用户向管理员确定不限期封禁用户已完成解封条件,并声明会负责监督该名用户的编辑。
  • 廷伸确认用户监管不力的话,会被剥夺担保资格。
  • 巡查员或回退员对该名用户的编辑进行二次确认。
  • 直至管理员认为那名编辑者真诚悔改,然后解除监管。
  • 只要担保者决定不对该名用户进行担保或 巡查员或回退员 认为编辑有问题,随即启动即时封禁程序,解封条件会较上一次更严格。

好处:减低管理员的工作压力,从而达到不限期不是永久的目的。--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 2024年11月9日 (六) 04:02 (UTC)

Wikipedia talk:非原创研究 § 关于非原创研究问题

1.假设美国某媒体报导:“2024年2月30日,川普发表了一场讲话,关于他上任后会征收关税。”

那么,我可不可以基于上述资料,断定美国将会在川普上任后会征收关税?

2.假设英国某媒体中文版报导:“2025年2月31日,白悟空将2026年2月31日于Google Play上架”

那么,我可不可以基于上述资料,断定白悟空不能在中国下载?

相关讨论: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册/电视#对于刚订立的格式手册/电视,细节上的疑问--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 2024年11月19日 (二) 11:21 (UTC)

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册/两岸四地用语 § 提议容许中华民国(中华台北)体育代表队使用“中华队”简称

中华民国(中华台北)体育代表队使用“中华队”简称,乃其来有自。又无论“中华民国(代表)队”或“中华台北(代表)队”,均可简称为“中华队”,行文实较简易,且得维持一致格式。故比照港澳代表队之例,建议放宽格式手册规定,容许首次提及中华民国或中华台北代表队完整名称后,于条目正文(不包含表格及模板等)使用“中华队”简称;与此同时,仍继续禁止使用“中华”称呼,避免过度歧义。望社群斟酌。若有其他方案,亦可一并提出。——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1月26日 (二) 18:32 (UTC)

Wikipedia talk:关注度 (人物) § 修订政治人物关注度指引

现拟修订WP:关注度 (人物)如下:

现行条文

政治实体及一级行政区的领导阶层(例如总统、总理和首相等等)、法律上事实上最上级及一级行政区行政机构的成员(例如,内阁成员、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立法机关的议长、议员或代表。

提议条文

现任、曾任及/或将任国际级、国家/地区[1]级及/或(采用联邦制或类似政治体制的国家的)一级行政区级权力机关的重要实权公职及/或立法机关成员。

参考资料

  1. ^ “地区”指非国家之独立或高度自治政治实体。

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1日 (日) 02:30 (UTC)

Talk:亨利·比索 § 有关为非汉字文化圈人事物拟定香港译名的问题

该条目的中文部分由本人创建,一直利用香港音译将Bishop写成“比索”,早阵才留意到原来两年前由浅蓝雪将我的标题改为“亨利·毕晓普”,本人今天打算重新增幅,亦因为见已有Note TA而将标题改回为本人最初的用语时,却被一名称为向史公哲曰的骚扰,他以广东话叫法为“原创研究”不断回退我的修改,甚至不容许我用任何方式将“毕晓普”转换为“比索”,甚至强行将我一直撰写开的“比索”换为“毕晓普”,意图不容许我日后再进行增减时再使用“比索”一词。并且将香港惯常处理英文读音的方法定义为“原创研究”和“无心中生有”。现在更刚在本人的讨论页上留下所谓“严重警告”的恐吓。

从Google中我同意“毕晓普”、“毕夏普”的使用可能比“比索”为多,但向史公哲曰执着中文维基内只有使用“毕晓普”、“毕夏普”所以不可以有“比索”的写法再硬塞以“原创研究”来打压,完全是架空中文维基的包容性和容许多样化,对此我需要提出社群的建议。

或是当我被向史公哲曰的横蛮干预而无法再为条目贡献时,我宁可以创建者的身份申请废掉条目。--Foamposite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8:27 (UTC)

Wikipedia talk: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 出版书籍、杂志是否为WP:NOT

如题所述,请教以下情况什么时候属WP:NOT及判定依据?

  • A)条目收录自行出版之书籍或论文(有一手来源、但没有二手、三手来源);
  • B)条目收录自行出版之书籍或论文(有二手、三手来源);
  • C)条目收录非自行出版之杂志,杂志内容包括照片、采访(有一手来源、没有二手、三手来源);
  • D)条目收录非自行出版之杂志,杂志内容包括照片、采访(有二手、三手来源);
  • E)条目收录非自行出版之杂志,杂志内容包括照片,但没有采访(有一手来源、没有二手、三手来源);
  • F)条目收录非自行出版之杂志,杂志内容包括照片,但没有采访(有二手、三手来源);--Abcet10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14:31 (UTC)

维基百科提议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 为管理人员任免制度检讨等事

近期又一管理人员解任投票,甫应用安全投票之新制,技术实务运作尚难称熟稔;又逢显著外来干涉及共识形成程序疑虑,遂致前所未有之困窘,乱象丛生、弊端频出,社群矛盾对峙趋于激烈,此实无庸置疑。与此同时,定期审视更新管理人员任免制度,有助于人才新陈代谢,充实本站高级维护量能。时值仲裁委员会组织筹备停滞之际,“远水难救近火”,故谨以此话题为首,先行就管理人员任免制度若干既存问题略作检讨,望社群踊跃发表意见。改革路程自不必操之过急,但求气象有所更新尔。本人谨提出三个大问题,社群可拨冗予以回应,或自行提出其他值得专门讨论之问题。——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18日 (日) 18:29 (UTC)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 在本地启用安全投票及electionadmin权限

原标题:SecurePoll elections with the electionadmin right

(我很抱歉用英语写作。请随意翻译此消息。)

Hello! My name is Joe Sutherland and I'm on the Trust and Safety team at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 In the past, your community has shown interest in holding elections with SecurePoll — perhaps you already have through votewiki. We are now looking into making this available to local communities to run elections themselves. This will require the "electionadmin" right to be enabled on your project, which is a right that allows access to sensitive information.

As such, it is likely that you will need to run a Request for Comment (or similar process) to ascertain consensu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is feature. To help guide such a discussion, we've put together a Meta-Wiki page with more information about what enabling the right will mean for your community.

If your community does discuss and decides to move forward with this, T&S would like to support you — please let us know via email ( [email protected] ) if and when consensus is reached. Thank you!--JSutherland (WMF)留言) 2024年10月17日 (四) 20:07 (UTC)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 WMF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本站是否应该关站抗议

原标题为:WMF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英维正在讨论关站抗议

2024年11月14日17:29 (UTC),也就是几个小时以前,英文维基百科用户发起民意调查,讨论是否就基金会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而闭站抗议。如果英维闭站抗议,本站是否跟随?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4日 (四) 20:09 (UTC)

导向重复的列表拆分逻辑是否成立?

前期和@红渡厨讨论了“硚口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江岸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类列表的存在逻辑,红渡厨提出,硚口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可以解释为对“武汉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湖北省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的拆分(“这类列表,他的本质是一种拆分的逻辑”)。

而在年初无锡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青岛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的讨论中,红渡厨认为 无锡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江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属于同一事物重复创建条目,“江苏省表里面包不包含无锡市的内容?既然包含了,那这部分是不是和无锡市表的内容重复?”

那么现在问题是,如果说硚口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是对武汉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的拆分,那么无锡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也是对江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的拆分,江苏省表里面无法排除无锡市的内容,武汉市表里也一定无法排除硚口区的内容,导向内容重复的列表拆分逻辑是否成立?--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3:34 (UTC)回复

NT:NRVE由于格式和展示的原因而创建一篇分离的条目是一种常见情况;但这在本质上并不意味着“关注度的继承”,出于方便排版和浏览的原因,这种做法通常会得到接受。--———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5日 (五) 13:37 (UTC)回复

麻烦解释解释在这里具体的格式和展示原因是什么。--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3:43 (UTC)回复

太长。--———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5日 (五) 13:50 (UTC)回复
我试过了,我觉得并不长,长和不长未见有字数标准,都是你我主观判断,但长与不长都无法避免内容重复,除非按照 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的古遗址,一个是文字介绍,另一个才是表格,这样确实可以不重复,但如果这种写法成立,那岂不是说,只要把 江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改成 文字介绍, 无锡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甚至 梁溪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就可以成立了。--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4:08 (UTC)回复
您拿《杭州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来证明不长我觉得实在是很无语。市保和县保这两个正好是最多的,结果都拿出去单列,可不就不长吗!--———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5日 (五) 14:13 (UTC)回复
但有个细节阁下也要注意,现有的 XX区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关于 XX区县本级 的内容,实质上和 XX区县文物保护单位 的条目内容完全一样,而借用地方志可以证明 XX区县文物保护单位 本身具有关注度,而且先于 XX区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在维基百科出现, 那么在创建 XX区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的时候,XX区县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是否又可以单独存在?单独存在,岂不是又出现了 同一事物重复创建条目 ?--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4:25 (UTC)回复
我说的过于拗口,举例 Template:上海市各区县文物保护单位索引Template:上海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全部存在同一事物重复创建条目的情形。--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4:30 (UTC)回复
不对,这是两码事。“XX县文物保护单位”,介绍的是每一批县保都有谁,可以按批次写。而“XX区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写的是该地文物保护单位的现有级别,这并不能被认为是提供同一种内容。--———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5日 (五) 14:31 (UTC)回复
这解释很牵强,并不是每个编者都跟阁下一样对条目持此种理解和操作,上海的例子就是如此,就像 Template: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 创建者认为必要,可以提供不同内容(见下面的 级别参数),而其他人未必这么以为。--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4:49 (UTC)回复
另外我感觉某种程度上出现了连环套,即松江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松江区境内的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松江区文物保护单位 是否可以视为 松江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的拆分?如果按照区划拆分的逻辑成立,那么按照级别拆分的逻辑也成立,何况,地方志也能找到支持,既然都列各级了,那么自然每个级别也符合关注度。--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4:55 (UTC)回复
拿我自己的举例, 海宁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松阳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其中的县级内容即原来的 海宁市文物保护单位 和 松阳县保护单位列表,一字没动挪过来的松阳县文物保护单位,本质上,并无法统一 XX区县文物保护单位 中的 区县本级 内容是按批次写,还是按现状级别写。--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5:04 (UTC)回复
我感觉阁下似乎陷在“拆分”的逻辑里出不来了。市级拆到区县级列表,是因为太长,而把区县级列表再拆一遍,则没有必要,因为本身也不会有多长。--———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5日 (五) 15:05 (UTC)回复
我没看出来哪里牵强了,在不同页面提供同样的内容,本就不允许。阁下提到的上海的例子,那是因为条目创建者根本就没筛,直接把县保内容复制上去了,需要有人去整理。至于四川的模板,也许您忘了,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5/08/02#Template: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当初您可是同意删除此模板的。--———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5日 (五) 14:59 (UTC)回复
拆分的逻辑可是阁下提出来的,阁下既然提出来了,就需要逻辑自洽,如果导向意想不到的结果,就可以反证逻辑自己的问题。不同页面提供不同的内容并不难,比如我上面说的一个文字,一个列表,但这是否就可以代表可以进行拆分了呢。--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5:11 (UTC)回复
唉,您真是让我不知道说什么好,10月30日阁下才去看过关注度是什么,结果今天又忘了。我今天又讲了一遍,阁下似乎转头又忘记了。拆分的逻辑,这是出自于NT:NRVE的说法,根本就不是我原创。--———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5日 (五) 15:20 (UTC)回复
可以说上海的例子是因为 区县本级文物保护单位 在前,直接编者抄一下,那么如果 区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 在前,再去创建 区县本级文物保护单位 呢,好像也无法避免“属于同一事物重复创建条目”,本质上“江苏省表里面包不包含无锡市的内容?既然包含了,那这部分是不是和无锡市表的内容重复?”这句适合每一种类似情形。
我要问的就是这个问题,关注度提到了“由于格式和展示的原因而创建一篇分离的条目”,但是如果进一步分析,如果分离出的条目与主条目几乎不可避免地重复,那么显然有违反了维基百科:删除方针“内容分歧(同一事物重复创建条目,除非合并或重定向更合适)”。--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5:29 (UTC)回复
我在开头就说了,阁下既奉 维基百科:关注度 为圭臬,又奉 维基百科:删除方针 为圭臬,现在两个圭臬自己打架,阁下需要再自创第三圭臬么?--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5:33 (UTC)回复
补充:如果阁下认为 松江区文物保护单位松江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 不属于内容分歧 ,那么我认为 无锡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江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同样不属于内容分歧,在几乎不存在内容分歧的情况下,到底能拆分到什么程度就需要重新审视了。--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5:47 (UTC)回复
  1. 在这个问题上,《维基百科:关注度》和《维基百科:删除方针》不存在冲突;
  2. 阁下提到的“区县本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区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条目不存在冲突。我上面已经回复过了那是因为条目创建者根本就没筛,直接把县保内容复制上去了,需要有人去整理
--———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5日 (五) 16:03 (UTC)回复
那么好了, 无锡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江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同样不存在冲突,条目创建者甚至还做了筛选,提供了不同的内容(如果完全一样,DYK早就提删了不是么,DYK也不是走过场吧),没筛选的都可以通过有人去整理保留,有筛选的那也一样不需要删除。--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6:06 (UTC)回复
我要提醒阁下的是,《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24/03/19#无锡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当时的删除,是执行社群共识,而非我一个人的意见。--———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5日 (五) 16:14 (UTC)回复
本质上,“区县本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区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中的区县本级文物保护单位内容”基本一样,即前者相当于后者的一部分,再怎么按批次也无法完全跳出来。那么同样的逻辑也适用于 无锡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和 江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前者和后者的无锡市内容也是基本一样,前者也是后者的一部分,也无法完全跳出来,那么显然阁下这里是双重标准。
还说什么社群共识,社群共识个鬼啊,你看看当时几个投保留的?我那个济南古城又有几个持保留意见的?无数例子证明,如果社群共识和阁下一致,阁下就认为是共识,不一样,阁下并不认为是共识。--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6:18 (UTC)回复
  1. “区县本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区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中的区县本级文物保护单位内容”并不一样,一个介绍现有县保,一个介绍历史上所有县保;
  2. WP:共识不是点票
--———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6日 (六) 03:26 (UTC)回复
上面列出的 海宁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松阳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您不看么?--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08:38 (UTC)回复
我上面的回复您不看么?--———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6日 (六) 08:43 (UTC)回复
我再提一个例子,玉环市文物保护单位玉环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一个简写,一个详写,但是如此一来,阁下所担心的“市保和县保这两个正好是最多的,结果都拿出去单列,可不就不长吗”就不存在了,所谓武汉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因为太长拆分成各区的理由一样也不存在了。--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08:46 (UTC)回复
现在就陷入了一个悖论:
如果“区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中的区县本级文物保护单位内容”详写,那么必然和 “区县本级文物保护单位” 自身陷入内容重复。
如果“区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中的区县本级文物保护单位内容”简写,那么 地级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太长而拆分成 区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的逻辑便不成立。--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08:54 (UTC)回复
至于 区县本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区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中的区县本级文物保护单位内容”,一个介绍现有县保,一个介绍历史上所有县保的这种设想,我拿自己的例子无法让阁下信服,但我拿其它人的玉环例子便可以证明无法达成共识,这里虽然分详写和简写,但都是介绍了历史上所有县保。--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09:06 (UTC)回复
您能别在这里自说自话好么?这证明啥了啊?都哪跟哪啊?--———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6日 (六) 09:36 (UTC)回复
证明了啥啊,如果要详写,不就等于导致“江苏省表里面包不包含无锡市的内容?既然包含了,那这部分是不是和无锡市表的内容重复?”结果不就是提删?
如果要简写,不就等于解决了“市保和县保这两个正好是最多的,结果都拿出去单列,可不就不长吗”, 那还拆啥呢?
这不都是阁下自己说的嘛。--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09:46 (UTC)回复
阁下左一下说江苏省表,右一下说玉环市表,七啊八啊的我看不懂,麻烦阁下重新整理您的语言和逻辑。--———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6日 (六) 10:00 (UTC)回复
阁下一向善辩,说到关键点上掉链子我是不信的 --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10:02 (UTC)回复
我辩不辩你也要把话讲清楚啊?话都没讲清楚你让我说啥。--———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6日 (六) 10:04 (UTC)回复
我来理一下,建议阁下先不要着急回复,也等等其他人说话
首先,在前期讨论中分析“硚口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江岸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类列表的存在逻辑,红渡厨提出,硚口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可以解释为对“武汉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湖北省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的拆分,我问为何要拆分,回复理由是“太长”。
而在另一个讨论中,红渡厨提删了 无锡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青岛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理由是江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和山东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对应内容重复,“江苏省表里面包不包含无锡市的内容?既然包含了,那这部分是不是和无锡市表的内容重复?”。
好,现在问题来了,类似“硚口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江岸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这样的区县级列表绝大部分会包含区县本级文物的内容,逻辑很简单,各级都有了,本级还能没有么(个别没有的不算,我实话实说)?
但是在维基百科还同时存在很多以本级文物为名创建的条目,例如 Template:上海市各区县文物保护单位索引Template:上海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全部是同时存在的,再如玉环市文物保护单位玉环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也是同时存在的,而且 本级文物保护单位 条目 创建的时间一般早于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那么如果 区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中详细列举 区县本级文物保护单位 的内容,必然出现“对应内容重复”,导向是需要删除 本级文物保护单位 ,就和上面提删 无锡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一样。
那么如果 区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中不去详细列举 区县本级文物保护单位 的内容,而是像玉环这样简单概括,那么 地级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也完全可以简写 市级和县级的内容,把这些内容放到 市级和县级本级保护单位 里去写,甚至放个链接我认为也没问题,我以杭州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为例试过了,如此一来,只要武汉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就行了,完全不需要拆分,那么“硚口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江岸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这些都可以删除,合并。--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10:20 (UTC)回复
  1. 条目的创建时间早晚,与条目的存在是否合理无关;
  2. 麻烦阁下不要举一堆例子,看的我头昏。您要么只拿一个例子举例;
  3. 我一再说过,“区县本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区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中的区县本级文物保护单位内容”并不一样,一个介绍现有县保,一个介绍历史上所有县保(包括已经升级的)。他们提供的是两种内容;无论是阁下口中的“详细列举”或“简单概括”,他们提供的都是两种内容;
  4. 有鉴于目前中国大陆对于文物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各地的文物保护单位只会越来越多,而不可能会变得越来越少。在这种情况下,我不认为大表的存在会比小表更合理。
--———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6日 (六) 12:23 (UTC)回复
另外,我确实表达过关注度可以作为“各级列表”的存在的合理解释,但我可从来没说过只有关注度才能作为“各级列表”的存在的合理解释。--———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6日 (六) 16:23 (UTC)回复

刚才在做表,那直接做个表好了,大家看上去比较直观,上面类似“一个介绍现有县保,一个介绍历史上所有县保”这种辩解已不值得一再反驳了,既然阁下倾向于拆分,且“不认为大表的存在会比小表更合理”,不如让大家直接一次讨论究竟可以拆分到哪一级好了,一次解决一个终极问题,理论上,除了国家级、省级、社区的市级和区县级四个最基本的表,其它表格都是历史上各位编者反复探索、不停倒腾出来的,本质上并没有创造新的内容,另外目前这些表格要么强干弱枝,要么强枝弱干,要么没干只有枝,要么没枝只有干。--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7日 (日) 04:20 (UTC)回复

本来阁下讨论的是各级列表的问题,好家伙,现在又扩大到一堆列表,等我一点点看,后面再慢慢回复吧。--———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8日 (一) 07:11 (UTC)回复
体系 总表 第一级拆分 第二级拆分 第三级拆分 第四级拆分
国家级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基础表) 江苏省境内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按省拆分)
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按批次拆分)
无锡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按地级市)
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的古建筑(按批次再按类型进一步拆分)
目前未见(格式为宜兴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省级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
河北省文物保护单位(省级,基础表)
银川市境内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按地级市拆分)
河北省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按批次拆分)
目前未见(按区县拆分,格式为灵武市境内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设区的市级 杭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市表、基础表) (按区县拆分未见,格式为萧山区境内的杭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第四批武汉市文物保护单位(按批次拆分)
区县级 松江区文物保护单位(区表、基础表)
长兴县文物保护单位(县表、基础表)
各级 目前未见(格式为全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本表应完全包含这个表里的所有内容,理论上无必要) 目前未见(格式为浙江省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本表应完全包含国家级按省拆分的表、省本级、地级市本级、区县本级) 湖州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广州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南阳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按地级市拆分,本表应完全包含国家级按地市拆分的表、省保按地市拆分的表、地级市本级、区县本级)
松江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按区拆分,本表应完全包含国家级按区县拆分的表、省保按区县拆分的表、地级市按区县拆分的表、区县本级) 庐山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街道和镇一级别的已被删除(见此

@Shizhao这个系列的几次提删都有阁下的参与,我就@一下,上面表我都已经列了,在拆分(以及组合)方面的沉迷已经成为维基百科在文物领域长久的问题,也许各位管理员也可以讨论一下。--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7日 (日) 04:59 (UTC)回复

这类问题其实是不是跟过度分类有异曲同工之妙,即向下到某个层级后,继续拆分反不利于百科全书维护?——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1月18日 (一) 06:58 (UTC)回复
我想确认一下,上面这个表格说明的是现状吗?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25日 (一) 09:15 (UTC)回复
大概是吧,同时带有猫猫的日记本自己的理解。--———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25日 (一) 09:17 (UTC)回复
这样说吧:我倾向于在列表在不分拆会导致长度过长的情况下分拆,直至所有子列表的长度不会过长为止,但这时候我不认为总表(或上表所称的“基础表”)有保留的必要,总表占的位置如果能合理地改写为概述条目的话就改写为条目,不然就该改为条目索引(或消歧义,至少现在的操作是这样)。我的这个意见不限于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比如日本年号列表现在的处理我是不满意的,我倾向于把它改为条目索引,但之前遭遇部分用户的反对而未能成事)。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25日 (一) 09:32 (UTC)回复
我部分支持Sanmosa的观点,继续就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存在的必要性补充两句,一方面,子列表不仅是不会过长,而且还要不会过短。以浙江为例,浙江国保281处,省保990处,90个县级行政区平均一下,每个县只有3个国保,11个省保,大头是市县保,市保(设区的市级)通常覆盖市辖区,县级市、县大多并没有这一层级,剩下的就是自己的市县保,而它们可以独立创建条目(例如玉环市文物保护单位),这就导致,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类的条目如果落实到县这一个层面,那么基本上就是平均3个国保+11个省保+可以独立创建条目的市县本级内容(例如玉环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1个国保+7个省保+本级)。如果像玉环这样,把市县本级内容导向它们自己的条目,那么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这个条目的长度是不够的,剩下只有国保和省保平均14个条目,如果不这样,那么就将导致很大一部分的重复工作。
另一方面,子列表的长和短不能靠编者自行发挥,由于所有列表都是脱胎于文物部门公布的名单,这部分原始内容其实是比较单薄的,而以硚口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江岸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这样的特色列表为例,又出现了和条目内容重复的倾向,突出表现在编者自行发挥的“简介”一栏,例如“该文物为一佛寺建筑群,内有天王殿、大雄宝殿等建筑,亦为武汉四大丛林之一。该寺院开辟于1877年,初名“古德茅蓬”,阳夏战争期间古德寺僧众自发救助伤员及埋葬死者,战后获得中华民国政府嘉奖,黎元洪题匾并改为“古德禅寺”。大雄宝殿建于1921年,钢筋混凝土结构,外形仿照缅甸阿难陀寺风格。文革期间寺院宗教文物及陈设被毁,后用作武汉市照相机厂使用。1986年后产权归还佛教协会”(古德寺)。实际上,简介到底需不需要?即使需要,也不应该是这样的,从文物保护单位列表的主题出发,核心的是应当补充文物在构成(即进一步补充“子项”信息,说明古德寺哪些建筑是文物本体)、年代(即进一步补充“年代”信息,说明古德寺文物本体,或者代表性文物本体的年代)等前述信息的不足,最多再写一写文物价值(古德寺何以能够列入国保),实际上东拼西凑,有历史、现状、构成、年代、功能、形制等等(还没有几个提到价值),很多内容都完全可以放到条目本身里去讲,所以支撑其长度合理性的相当一部分内容也是值得推敲的。--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13:52 (UTC)回复
话说我曾经当面问过江岸区文化和旅游局的某文物工作负责人,问:古德寺文物构成有哪些?答曰:不知道。--———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25日 (一) 14:16 (UTC)回复
阁下要是还有什么问题您一个个问我吧。阁下惯常喜欢一问一大堆问题,我脑容量不够,反应不过来。我上维基百科只想搞点自己喜欢的事,您老让我这个曾经写作文交白卷的人,在维基百科写作文,脑子吃不消。我的观点总结起来大概也就这么几个:
  1. 长了、就拆:比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每批国保基本上都是几百上千个,塞一个条目里铁定长,毫无必要,所以按批次、按省份拆;再比如,省保,别的省我不熟,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按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的统计,目前共八批,一共1098处。一千多啊,放一个条目里怎么看得完,肯定也得拆;
  2.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就按县级来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这是出于以下几点的考虑:
  1. 中国大陆的文物保护体制便是县级为最基础级;
  2. 中文维基百科的现实是,县级列表已大量铺开,再要改,很麻烦;
  3. 别的地方我不熟,还是说武汉市,按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的统计,该市目前一共有278处文物保护单位(最新公布的第六批市保和武汉市所有区保未纳入统计),一个条目里塞300~400多的列表项,仍然是很多的,不方便,最好还是拆到县一级;
  4. 若要交由编者自己判断到底是按地级市来写还是按县级来写,那会每个人都有不同理解、不同想法,干脆一刀切。大家都统一到县级的话,编者要编辑起来也更方便,读者查询也更方便。
--———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26日 (二) 11:10 (UTC)回复
(~)补充,今天正好又去看了一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这份文件,其中提到:“文物保护,基础在县。”--———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26日 (二) 13:01 (UTC)回复
看到这里,我可以再给予一些进一步意见:
  1. 所有“(某地)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应该是不必要的。
  2. “(某地)(某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原则上应该分拆至县级。两种可能的例外情况分别是:
    • 拆至县级会使县级列表过短;
    • 该地级行政区是直筒子市,不管辖县级行政区。
  3.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似乎不需要另外按批次拆分列表,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数量繁多,因此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列表或许可以考虑先按批次,然后再按行政区划级别拆分,按行政区划级别拆分的方式参照2。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27日 (三) 06:06 (UTC)回复
我整体支持总表简、分表繁的方向,但我希望能达到两个目标,以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复、节省人力,一是避免总表和分表使用同样的形式,最好能一个简一个繁(目前已出现的形式见表二),二是在内容足够的情况下,表格总量最少,上面红渡厨提出了武汉市目前一共有278处文物保护单位(以及一些区保),那么我这里直观列出两种分拆方式的表格总量(见表三)。--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28日 (四) 16:25 (UTC)回复
阁下有一点说的不太对,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复、节省人力,事实上真正愿意写文物的就那么几个人,而且大部分都不是经常写,把这些人平均到每个省,1/4个人都不到,本来就没什么人写。--———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30日 (六) 15:46 (UTC)回复
“事实上真正愿意写文物的就那么几个人”这句话隐含的应该是,一部分是写文物的,另一部分是刷文物的,比如:
(1)94rain刷的一批浙江省保(例如引坑钟氏大屋
(2)Ngguls君刷的一批山东省保(例如五色崖赵氏节孝坊
(3)Urga君刷的一批四川省保(例如唯仁山庄,当然还有另立一套模板的事情,不重复说了)
(4)Walter Grassroot君刷的一批山西省保、宁夏省保、江苏省保(例如义尖——安坪遗址红山堡城址伊芦山石刻群
(5)Tianyamm君刷的一批河北省保、广西省保、甘肃省保、吉林省保、青海省保、广东市县保(例如东韩台古墓石刻牌坊山那树扎遗址狼牙坝古墓群松多乡慧宁寺苏氏私塾
(6)TIY刷的一批列表(就是各级文保列表)以及“曲线救国”式的另一批镇级列表(例如云山街道 (兰溪市)女埠街道
不同于模板,条目铺开就是一个烂摊子,小作品的烂摊子不详细说了,随便点开看看就行了,而靠TIY坚持不懈的努力,现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基本各省都有,但除了上海全市(这不是TIY的功劳,这是Fayhoo打下的基础)、云南全省(Kcx36的作品),以及湖北(阁下参与的)、浙江(Siyuwj的作品、我也有一些)、福建(FradonStar的作品)、四川(Kcx36的作品)的极少部分外,剩下的也基本都是国保+省保摘编组合的烂摊子,格式都不带改的。
当年这些小作品基本上都是没有实质内容的垃圾,或者说好听一点,它并不能在政府公布名单的基础上提供新的内容,也有人去质疑,关于Walter Grassroot大量创建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关于Tianyamm2使用BOT创建文保单位条目关于User:Urga最近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的贡献,但没什么效果,于是在后来无数的编者眼里,已经是既成事实了。
一样的,对于TIY刷出来的这些各级文保列表,后来的编者(比如Kcx36、FradonStar)也把它当作一个既成事实(这就像我当年把Template:老北京城Template:老天津卫当作一个既成事实)。所以,我说的节省精力更多的不是指在座者,在座者的精力已经付出了,即便以后拆分一定是大势所趋,但趁现在想办法做一些扭转或者规范,长远得看去节省后来者的精力,那还是有必要的。--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2月1日 (日) 14:38 (UTC)回复
方式 示例 信息量 篇幅 备注
按批次列表式 甘肃省文物保护单位 较多(编号、名称、分类、时代、地区、地址、坐标、图片),另外一些还有占了大约一半篇幅的简介 较长
按地区点列式 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 一般(编号、名称、地区和图片) 一般
按地区模板式 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较少(仅地区、名称) 较短
综合式 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统计表式+按地区点列式)
云南省文物保护单位(大模板式+按批次列表式)
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按批次列表式+按地区模板式)
分拆方式 分表 备注
按国省市县各级 武汉市境内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33处)
武汉市境内的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列表(106处)
武汉市文物保护单位(139处)
东西湖区文物保护单位蔡甸区文物保护单位(类似列表一共能列5个,见备注)
一共13个区里,我查到的是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青山区和洪山区没有,武昌区、汉南区只有1处没必要,东西湖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和新洲区数量较多可以列,如果我查错了请修正。虽然可以说这些数量少的区远期还可能会公布,但目前设区的市以市保代替区保也可能是一种趋势,杭州即是如此,当然上海这样的直辖市不算。
按区县各级 江岸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硚口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类似列表一共13个)
其实我想不明白总表存在的必要性在哪里,(各类,包括但不限于文保)列表内容重复的问题主要就是出在总表。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29日 (五) 05:39 (UTC)回复
我觉得总表有两部分的内容就够了,一是在空间线上给出一个数据统计,包括分批次、分类型、分地区、分时代(最后这个不一定必要)等等,顺带介绍其中的极值(类型最多的文物、文物最多的地区、年代最久的文物)或可以归纳的特点(某一类文物在某个地区集中,比如浙江的摩崖造像大约一半集中在杭州) ,类似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统计特征分析与研究》,二是在时间线上给出一个历史上各个批次所体现出的在保护内容上的侧重(比如大量收录某一类型的文物)或者在保护观念上的突破(从单体到整体,从片段到全线,出现新的文物类型,出现新时代的文物),类似于《浙江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公布》。如果编者想了解具体内容,除了分地区拆分出来的列表之外,还可以直接在维基文库中查询原始公布文件(代替分批次拆分出来的列表)。但显然就像前面提到的日本年号一样,这到底是不是能被大家普遍接受呢?--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2月1日 (日) 15:40 (UTC)回复
具体能不能写的那么细,写“在时间线上给出一个历史上各个批次所体现出的在保护内容上的侧重”什么的,那也要看可靠来源有没有这方面的内容,这不是编者自己就能随心所欲的。
但是大体上,基本也就是“总简分繁”了。--———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2月1日 (日) 15:56 (UTC)回复
总体的介绍(至少包括有几批,各批公布时间、数量)总得有地方放吧,拆为分表后还需要有总表充当列表索引吧。然后我个人的意见是留个口子,允许总表以点列式列出所有项目,例如X省文物保护单位拆分至各批列表后,总表除了统计和综述外,还允许按所在地以纯点列式列出所有X省省级文保;这样一是方便检索(要不然查某项是不是省保难道要每批的条目都点进去看?),二是弥补了按批次拆分导致列表地域关联性差的缺点;排版紧凑点也占不了多少空间。--Kcx36留言2024年12月1日 (日) 16:17 (UTC)回复
我自己的意见是总表占的位置如果能合理地改写为概述条目的话就改写为条目,不然就该改为条目索引。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2日 (一) 00:55 (UTC)回复

由于Special:Diff/84991994这个问题我认为与那边的讨论没有太大关系,因此我到这里回复:

答:合理。我认为省保条目的理想状态就是:不介绍具体有哪些省保,只写一些有关的数据,和一些纯文字性的信息,关于具体的省保有谁,这交给“第X批XX省文物保护单位”和“XX市境内的XX省文物保护单位”条目去写。大概就是类似于现有版本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条目和《第X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条目、《XX省境内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条目的关系。———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8日 (一) 08:37 (UTC)回复

姑且不论其他领域,若社群能就如何拆分大陆文化资产议题条目(列表)问题达成共识,相信能避免往后一再引发冲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1月25日 (一) 06:48 (UTC)回复

关于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地理,建议增加关于“来”字的论述

“来”字的用法常常是错误的,例如“来华”、“来港”,乃至一般用法的“来到”。从逻辑上来说它不仅是地域中心的思考所导致的,甚至比现行方针中地域中心#地理的例子更加直接。在WP:避免主观用词里有更详细的论述。复制如下:

:在非引用的情况下维基百科正文几乎不会出现作为动词使用的“来”。(当然了全文搜索“来”字,搜到的大部分都不是作为动词使用的来。)不过,还是比较容易发现一些误用的例子的。这类问题多发于“来中国/来华”或者“来中国的某个特定地方”。因为中文材料中默认以中国或者特定地区为“此地”的做法不少。

目前我不做具体修改的提议,因为我认为“识别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解决问题”是三个不同阶段的事情,直接眉毛胡子一把抓会导致思维混乱。所以目前我只征求大家的意见,看“在避免地域中心方针里不提及“来某地”的用法”是不是问题。如果是问题,再讨论如何解决。--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11月19日 (二) 08:41 (UTC)回复

如果有人在此话题里直接讨论解决方案,我将进行劝阻。如果不听劝阻,我会视作扰乱讨论,做提报。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11月19日 (二) 08:43 (UTC)回复
本人的看法:不是。原因如下:
  1. 方针涵盖的用例应该是只符合该方针的情况。如您所言,“来X”逻辑上不是以地域中心为主因。
  2. 某程度上,“地域中心”是“主观用词”的子集。
其他事情待您决定把讨论推进到下一阶段再说。
以上--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19日 (二) 09:21 (UTC)回复
了解。同意地域中心是主观用词的子集。--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11月19日 (二) 15:16 (UTC)回复
以前就有人对《避免地域中心》提出异议。既然“来X”和地域有关,不妨先当补丁摞上去,等到有哪位勇士来改制《避免地域中心》再说。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0日 (三) 06:59 (UTC)回复
除引用原文外(这种毋庸赘论),若条目系聚焦某地,“来某地”此类用法也不总是有问题。例如撰写中国基督教史之类议题,行文写出“传教士某氏来华后,有若干作为”,这应该是可以接受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1月19日 (二) 13:45 (UTC)回复
并不认同。以“中国基督教史”为例,如果因为话题是“中国这一地区的”基督教史,就认为可以说“来华”,那么美国移民史就可以说欧洲移民“来美”吗?正常行文是不该如此的吧?--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11月19日 (二) 15:18 (UTC)回复
“来华”始终比“抵华”、“到华”(甚至“到中国”之类)听着理顺,这似乎是中文语言(尤其“华”字简称本身)的一种性质,已经超出单纯地域中心问题。个人不反对于格式手册明确提倡少用此种语汇,但完全禁止亦不甚现实。——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1月20日 (三) 07:03 (UTC)回复
有没有一种可能是‘“来华”始终比“抵华”、“到华”(甚至“到中国”之类)听着理顺’这种感觉本身也是地域中心的一种体现?这样说吧:假如把“华”换成两岸四地、汉字文化圈以外的地方,就比方说位于欧洲的匈牙利,或是位于南美洲的阿根廷之类的,这种感觉真的会仍然存在吗?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20日 (三) 07:53 (UTC)回复
若此为中文语言本身而非本站编者自行造成的特性,本人认为可以容忍(但当然也可以同时优先推荐别种写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1月25日 (一) 06:45 (UTC)回复
我既不认为这是中文本身的特性,也不认为这是zhwiki用户自行造成的特性。就“来华”这词而言,这多多少少都有些政治意涵,可以说“来华”这词是在带有相当政治目的的情况下被植入中文体系里的。这确实超出了单纯的地域中心问题:这根本就是直接抵触了NPOV好吗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25日 (一) 08:38 (UTC)回复
这误会就大了,老早就有的用法,别什么都扯政治好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2月3日 (二) 12:32 (UTC)回复
“来华”未必比“抵华”通顺,但确实比“到华”通顺,后者文白混杂。考虑到“来华”不强调“抵达”,或可以“赴华”替代。--Xsgzjmxs留言2024年11月26日 (二) 02:38 (UTC)回复
抱歉方才忘记签名了。--Xsgzjmxs留言2024年11月26日 (二) 02:42 (UTC)回复
此前见到过哪个条目里写某日本艺人“来台”,显然是不合适的。不是经常见到。——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11月19日 (二) 13:52 (UTC)回复
可以规定应避免使用“来”。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20日 (三) 00:24 (UTC)回复
不知道是否应该另开新题,不过这令我联想到“返X”是否可能也有地域中心的问题。比方“李安返台颁发金马奖”,李安是台湾人,这是客观事实,他从台湾以外的地方到台湾颁奖,对他而言确实是“返台”,但是这句话是否有读者也是台湾人的暗示?-游蛇脱壳/克劳 2024年11月23日 (六) 15:31 (UTC)回复
夏尔·戴高乐:1918年战争结束之后他终于返回法国。我觉得没有任何问题。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3日 (六) 20:35 (UTC)回复
是我多虑了。谢谢!-游蛇脱壳/克劳 2024年11月24日 (日) 03:30 (UTC)回复
我觉得可能要看具体语境。戴高乐的例子我并不反对。不过,假如现在有个情况是A的出生地是X、常居地是Y,把A由X以外的地方前往X的行为称为“返X”并不合适,但把A由Y以外的地方前往Y的行为称为“返Y”则相对而言问题不大。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25日 (一) 00:16 (UTC)回复
出生地和常居地一样的话,我觉得也问题不大。--Hamish T 2024年12月2日 (一) 17:29 (UTC)回复
有点吹毛求疵了吧?如果“来”有异议,那么“去”呢?--航站区留言2024年11月24日 (日) 03:34 (UTC)回复
你不说我还没留意,“去”确实有着与“来”类近的问题。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25日 (一) 00:13 (UTC)回复
如果经过讨论发现“来”和“去”都有问题,那么应该用什么词语替换?我目前没有想到通顺且无此问题的词语。--GUT412454留言2024年12月2日 (一) 19:22 (UTC)回复
接目的地的“抵”,接来源地的“离”,均可用。Xsgzjmxs留言2024年12月2日 (一) 19:39 (UTC)回复
讨论串发起者UjuiUjuMandan君有言如果有人在此话题里直接讨论解决方案,我将进行劝阻。如果不听劝阻,我会视作扰乱讨论,做提报。--Hamish T 2024年12月3日 (二) 12:54 (UTC)回复
抱歉,是我是我过失了。谢谢提醒。
不过这里确实存在一个“词汇是否暗示特定地点视角”或者“哪些词汇暗示特定地点视角”的问题,这似乎这是整个议题的核心。个人认为,“来”“去”依站位而定,预设了地点视角,是不恰当的。不过这样,“返”字怎么算?个人理解,如果在单次或作为连续整体的行程中再次达到出发地,则这个“返”可以理解为从出发地视角而非叙述者视角陈述,可以接受,如“某甲自新加坡出发,历访上海、台北,三日后返抵狮城”,这段叙述完全可以是从例如纽约做出的叙述;但“来”“去”恐怕不行,其中以“来”为最;“去”第三方视角叙述(如纽约视角:“某甲从东京去了首尔”)也尚可接受,但这种用法似乎语体不算正式。鄙意“来”和“去”确实以少用、不用为妙。
Xsgzjmxs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21:06 (UTC)回复
我是在想这个问题是否存在解决方案。因为如果不存在解决方案,那么讨论是否应该解决这个问题是没有意义的。不过上面Xsgzjmxs已经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所以现在讨论是否应该解决这个问题是有意义的。(虽然不一定要用这个解决方案)--GUT412454留言2024年12月7日 (六) 15:04 (UTC)回复
至 和 达 @Xsgzjmxs--航站区留言2024年12月9日 (一) 06:46 (UTC)回复

修订WP:外文重定向方针与首句MOS:外语名称格式指引,并将他们对应

根据数月以来在存废讨论观察到的共识和一些编者的观点,以及多次和相关编者的交流讨论,现提出修订《外文重定向》方针。同时,阅读大量条目后发现,很多条目——包括大量典优条目——的首句外语名称标注格式已和现行MOS:外语名称差异较大,结合同一些编者的讨论,提出修订首句《外语名称》格式指引。除此以外,本次修订期待做到《外文重定向》与《外语名称》互相对应。

《外文重定向》方针
现行条文

基于维基百科不是词典,一般而言,仅在语言符合以下条件时方可创建来自此语言的重定向:

  1. 此语言(或使用此语言的文化)与目标条目有明确关联(例如:公司/作品/人物/地方的外文原名),和/或
  2. 有合理期望中文用户会使用此语言指称目标条目(例如部分专业文献常见之拉丁化外文人名)
提议条文

基于维基百科不是词典,一般而言,仅在外语文本[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方可创建外文重定向(以下条文均已排除某外语文本已是中文维基百科条目标题[2]或消歧义页标题的情况):

  1. 该外文文本常常直接在中文语境使用(有时甚至比对应中文更常用),通常为字母词(如CD指激光唱片)和英语词(如bug指程序错误)
  2. 该外文文本是专有名词(如人名、地名、作品名、公司名等),且该外语专名和外语语种与目标条目有明确联系,尤其是条目标题对应语言的外文专名
    • 若该外文文字不是拉丁字母,通常也可创建对应的罗马化转写文本作为重定向,除非该专名的罗马化转写在中文语境的出现率明显低于原文(如一些通常以汉字形式出现的原文仅由汉字组成的日语人名、地名等[3])。若罗马化转写形式不止一种,社群对“是否应创建所有形式的罗马化文本”未有共识
    • 若该外语不是英语,通常也可创建对应英语的外文重定向,除非英语名称在中文语境的出现率明显低于原文名[4]
  3. 使用该外语的文化与目标条目有明确联系,且外文文本所指事物是目标条目的介绍对象(如使用外语的某一民族的特色饮食的外文名称)
    • 若该外文文字不是拉丁字母或该外语不是英语,可建额外的罗马化重定向与英语重定向的规则和上条相同
    • 若该外文文本仅是描述性的(多个单词的简单组合),例如“cinema of the United Kingdom”(英国电影),一般不要建重定向
  4. 鉴于英语是大部分学术领域的国际通用语言,且大量学科术语中文译名不统一、不固定(甚至尚无可靠来源译名),故建议创建通用的专科术语英语名重定向导向到对应的条目(除非相关领域学术研究使用中文的情况明显多于英语)。中英术语对照可参考术语在线(中国大陆)、乐词网(台湾)等网站,以及各类百科全书、专科辞典、专著、论文等(极少数学术词汇并非英语,也可比照创建)
  5. 生物学名(包括物种名和属名等分类单元的学名)、国际非专利药品名称(INN)等规范名或通用名
  6. 其他常会在中文语境出现的外文文本,或其他有合理期望中文使用者会使用外文文本指称目标条目的情况。创建者需在重定向讨论页说明创建理由

原则上不允许创建带消歧义后缀的外文重定向。当某一外文文本对应多个条目时,若有一个含义明显重要及常用,则重定向之;若没有一个含义明显重要及常用(即应“平等消歧义”的情况,参见WP:消歧义命名),则应将该外文文本重定向至相应的外文或中文消歧义页。确需创建带消歧义后缀外文重定向的,消歧义括号中的文字应使用中文,且创建者需在重定向讨论页说明创建的合理理由。

参考资料

  1. ^ 本章节所说的“外语/外文”指除中文以外的语言。“文本”(包括第1条中所说“专有名词”)包括了单词、词组,偶尔也包括句子等。
  2. ^ 指直接作为标题且不含消歧义后缀
  3. ^ 注意一些常见于学术领域的日语人名可能更常以罗马化形式出现。
  4. ^ 一些情况下,某非使用拉丁字母的外文专名,其对应的拉丁化转写和英语名形式相同,即此种情况和上一种情况是同一拉丁字母文本。
首句《外语名称》格式指引
现行条文

如果条目主题名称与外语有较大关联,那么与其同义的外文名称可以出现于导言里,并通常被括号包住。例如,一篇讲述非中文语言的地方条目会把该地的本土语言所用的名称写进去:

切尔诺夫策州乌克兰语Чернівецька область,Chernivetska oblast)是乌克兰西南部的一个州……

如果有多于一个外语名称需要展示,那么在导言里把它们放在独立的句子,或者在主体正文增设一个诸如“名称”的章称,而不要写在开首的句子里。另外,不要把仅仅作为展示词源的外文名称写进导言内。

提议条文

通常来说,若条目标题词[1]为中文(或偶尔中外混杂)且对应外文[2]符合创建外文重定向的条件,那么建议将该外语名称在首句写出,并通常出现在标题词后的括号中;否则不建议标注外文名称。具体如下:

  1. 标题词有同义外文文本常常直接在中文语境使用(甚至可能比标题词本身更常用),通常为字母词(如CD指激光唱片)和英语词(如bug指程序错误)
  2. 标题词是专有名词(如人名、地名、作品名、公司名等)且译自外文或与外文有紧密联系,建议标注对应的外文,并注明语种[3]。例如地名:切尔诺夫策州乌克兰语Чернівецька область,Chernivetska oblast)是乌克兰西南部的一个州……
    • 若该外文文字不是拉丁字母,其对应的罗马化转写是否标注与如何标注——即直接标注在原文之后(如上“切尔诺夫策州”例)、在原文之后使用注脚、不标注在首句(仅在信息框标注)等——均无共识
    • 若该外语不是英语,且英语名在中文语境的出现率不明显低于原文名,社群对是否在首句同时标注英语名称没有共识
    • 若有多于一个外语名称需要标注(含上例情况),社群对是否均在首句标注及如何标注没有共识
    • 若标题词有别名且该别名亦出现外文名称,若不致混淆,语种名称可以省略
  3. 标题词与使用某种外语的文化有明确联系,建议标注对应的外文,并注明语种
    • 同上例:是否额外标注罗马化名称、英语名称,如何处理多于一个外语名称的情况,暂无共识;语种名称不致混淆时可省略
    • 若该外文文本仅是描述性的(多个单词的简单组合),例如“cinema of the United Kingdom”(英国电影),一般无需标注外语名称
  4. 若标题词是专科术语(例如出现在术语在线乐词网等提供中英术语对照的网站,以及各类百科全书、专科辞典、专著、论文等),那么建议在标题词后标注对应英语,对译名不统一、不固定的术语而言尤为如此;除非该标题词相关领域的中文学术文献数远多于英语。由于学术研究通用英语,“英语”这一语种名称可以省略。极少数术语并非英语,则可视情况标注语种;对术语通用另一语言(如乐谱音乐术语通用意大利语)的相关内容是否以及如何标注语种有待达成共识
  5. 若标题词为生物物种(或属名等分类单元名)、药品等,可标注生物学名、国际非专利药品名称(INN)等外文规范名、通用名,一般无需标注语种
  6. 其他有必要标注外语名称的情况。标注者需在讨论页解释标注理由

不要把仅仅用作展示词源的外文名称等相关内容写进首句。例如“俄罗斯”一词译自蒙古语[4],不要加注蒙古语名或介绍相关内容;例如“精神分裂症”的英语名称“schizophrenia”由希腊语词根“skhizein”和“phrēn”构成[5],不要在首句介绍这一外文名称的词源;再如“通用语”的术语“lingua franca”(英)来自意大利语[5],不要在该外文词前写上“意大利语”语种或介绍该词词源。

除首句外的条目正文,以及消歧义页标注外语名称的方式可参考首句格式手册的规定,在“提供必要信息”和“保持文本简洁、避免冗余”之间做出平衡。唯由编者自行翻译的专有名词必须标注外语原文(包括首句与其他部分。参见WP:原创译名)。(这一段加在《外语名称》章节最末)

参考资料

  1. ^ 本节“标题词”指第一个加粗的词或短语(偶尔也可能是句子),不一定和条目标题完全相同。
  2. ^ 本章节所说的“外语/外文”指除中文以外的语言。
  3. ^ 一些难以标注语种的专名(如“让·西贝柳斯”)可不标语种。
  4. ^ 黄河清. 近现代汉语辞源.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387. 2019. ISBN 978-7-5326-5403-1. 
  5. ^ 5.0 5.1 J. Pearsall; P. Hanks; C. Soanes. 新牛津英汉双解大词典. 由《新牛津英汉双解大词典》编辑出版委员会翻译. 上海: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2007. ISBN 9787810802758. 
主要修订记录

第一次(2024年11月20日 (三) 05:43 (UTC))、第二次(2024年11月20日 (三) 09:39 (UTC))、第三次(2024年11月24日 (日) 16:42 (UTC))、第四次(2024年11月25日 (一) 00:36 (UTC))、第五次(2024年11月25日 (一) 16:26 (UTC))

集中讨论区

邀请相关编者加入讨论@微肿头龙MykolaHKKethygaEricliu1912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9日 (二) 17:17 (UTC)回复

刚刚忘记签名了  囧rz……重ping@微肿头龙MykolaHKKethygaEricliu1912--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9日 (二) 17:19 (UTC)回复

lingua franca 的词源似乎是意大利语。enwikt, Longman, Collins, Merriam-Webster, Oxford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0日 (三) 03:46 (UTC)回复
!!好像确实!——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0日 (三) 05:43 (UTC)回复
其实有必要把“没有共识”也写进去吗。--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1月20日 (三) 07:58 (UTC)回复
“没有共识”代表已经讨论过了,反映一种讨论状态吧。据我所知写进去情况蛮多的,比如NC:消歧义括号中的全角括号、NC:先到先得中的“可否在必要时使用脚注存在分歧”,以及英维en:WP:NLIST中的第三段首句,等等。--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0日 (三) 08:02 (UTC)回复
同意。而且如果没特别写,还真的会有人误会成完全没讨论过。——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1月28日 (四) 13:44 (UTC)回复
由于学术研究通用英语,一般无需在英语名前标注“英语”这一语种名称,这也是大部分学术文献的标注方式”我对这个规定保留意见,因为很多条目都有标注“英语”,且个人觉得不标有点怪。如果其他编者认为没有问题我也不反对。条文的其余部分我觉得没问题。
另外,一些(相对)基础的学术词汇有必要创建英语重定向吗?比如EthanolGlucoseGravity这种(话说Gravity可以改成平等消歧义吗)。激进一点,可以把Water重定向到吗。我觉得这可能和各种形式的罗马化一样难以有共识,只能个案讨论了,不知道各位怎么看。--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1月20日 (三) 09:05 (UTC)回复
同样,也有很多条目并未标注“英语”语种,且绝大部分学术文献、工具书,以及教科书(中国大陆)是从来不标“英语”这个语种名的,个人觉得标注“英语”反而很怪以及冗余。基础的学术词汇,我认为只要是常见于术语表、工具书、教科书的,就应该创建(至少是“可以”创建)。刚刚翻了下中国大陆人教版高中《化学》,它甚至是特意空出侧边栏用来强调文中的英语名称的,比如“乙烯 ethene / 加成反应 addition reaction”等等。“water”我不确定有没有必要……如果创建的话,这就很接近“词典”性质而不是“百科”性质了,但它也确实可以视作学术词汇,只是正好和语文性词汇一样(两岸术语网站的情况是,术语在线没有,但乐词网有不少);但如果建个“country”消歧义页说有“国家”和“乡村”两个义项,这就完全不行了,因为这是英汉词典内容。“gravity”等外语词如何消歧义的话,我觉得理想状态是看这个词在中文语境如何使用,更常指代什么(出现在教科书、学术文献等的括号标注中也属于使用)。--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0日 (三) 10:06 (UTC)回复
外文重定向:
1:内容有些长。
2:“罗马化转写文本”不准确,比如阿拉伯字母、斯拉夫罗马化转写方案有多种,有不少与常见的、以拉丁字母表示的名称不同。
3、“若罗马化转写形式不止一种,社群对“是否应创建所有形式的罗马化文本”未有共识”,那这个提案中涉及罗马化的部分似乎就失去意义了。
4、“建议创建专科术语的英语名重定向”与“方可创建外文重定向”的精神不符,没必要是专科术语就要去创建英语重定向。
首句《外语名称》格式指引:
由于学术研究通用英语,一般无需在英语名前标注“英语”这一语种名称,首次出现不标注语言名称恐与维基上现行实践不符。学术文献是默认现行的外文多用英语。
提案还未讨论就写“没有共识”,同 微肿头龙。--Kethyga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01:57 (UTC)回复
外文重定向:
  1. 虽然长,但确实总结下来的共识和讨论结果有这些……
  2. 确实不同啊。常见的拉丁字母文本是英语名,这里是要允许创建原文名罗马化
  3. 为什么失去意义?差不多就是,“可以建”,但并未完全鼓励编者全部建(即只鼓励建最通用的罗马化方案)
  4. 个人是希望“建议”的。因为我真的遇到大量明明在中文可靠文献(甚至是术语在线等)出现的学术词汇,明明在中维有条目但却搜不到,需要先去英维搜再通过跨语言链接转到中维的。中文学术译名真的很混乱
外文名称:
至少“需要标注”也与实践不符,因为有大量不标的(甚至有些专有名词等情况也未标语种,这我觉得不太好——但其实也不是不行,甚至大部分可靠来源也是不标的)。就像我几个月前提出“非专有名词无需大写”时,也有大量实践不符(现在也是),错误地大写非专有名词的情况甚至多于不大写情况。当然这里标注“英语”语种并非错误,只是我觉得冗余。
@Kethyga微肿头龙似乎无人加入讨论。那这里就我们来讨论下面几个问题:
  • 学科术语是否需要标注“英语”语种?我个人是强烈偏好不标的。绝大部分文献甚至对专有名词都一般不标语种而是直接给出原文,但是中维一般是标语种(也有不标的),对学科术语我就更没见过标语种的了。我认为标出“英语”两字几乎没有明显的好处,因为读者几乎不可能将这一单词误认为是其他语言——甚至这一单词是什么语言都不重要,它只是代表这一文本是国际通用学术词汇。当然,若两位认为应当标注,我可以接受将条文改为由于学术研究通用英语,一般无需在英语名前标注“英语”这一语种名称可以省略,以给编者更大的自由度。
  • 对任何条文中“无共识”的部分,都可以继续讨论,看看是否可以得出共识。——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4日 (日) 13:07 (UTC)回复
  • 其实看术语在线也会写“英文”,乐词网也写“English Terms”。我觉得一般的资料不标是因为通常这些资料都是面向特定领域的读者,而学术领域都默认英语为“唯一外语”。但维基百科作为一个综合性的百科全书覆盖了很多范围的主题,我认为标注语种会更好,也尽可能避免英语中心主义。而且就在首句多了两个字即不会占太多空间,也没有特别碍眼。如果说术语可以不标英语,也可能会延伸到其他领域可否也不标语种的问题。比如条文里的切尔诺夫策州否可以略掉“乌克兰语”三个字?毕竟乌克兰地名的条目想当然首句出现的外语肯定是乌克兰语,额外标注也显得很多余(语言名和国名不一样可能还是需要标出来)。不过,我也可以接受让编者自由决定(另外如果觉得有必要的话也可以写上“如果出现两个或以上语种时必须标注语种”之类字句)。
  • 现在暂时想不到什么可以讨论的,先放着吧。
--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1月24日 (日) 16:28 (UTC)回复
术语在线和乐词网那是表格,不是文段,不一样(表格总得有个“表头”,没有也得有个出来);就像《中国大百科全书》网络版在信息框内会写上“英语”,但正式出版的纸质版就没有“英语”两字。另外“英语中心主义”完全不属于《WP:地域中心》等违反中立的现象。国际上通用的学术语言是英语(以及大部分工具书和学术文献在文段中不标“英语”语种),这是既定事实,反映这一事实并不是“不中立”;就像“敎”字在现代汉语是罕用异体字,中文维基百科应使用通用字形“教”,这并不是“‘教’字中心主义”一样(或者一个更类似的例子是“公元”纪年通常无需写出“公元”两字)。如果“不标英语语种名是不中立”的话,那我也可以继续上纲上线说“只写英语名而不写俄语日语名等”也是不中立……至于“一般资料是因为面向特定领域的读者”不标,我想那也是不成立的,因为中小学教材显然是最典型的无差别面向全体同学的教材,但我从未见过任何一本科学/物理/化学/生物教材在文段内标注“英语”语种名的(至少中国大陆教材从不标)。至于“乌克兰语”是否可以省略,其实我并不完全反对省略(就像我说的,不少工具书也是省略的),只是觉得中维大部分条目有标注+专有名词语言复杂多样,不如统一要求标注。不过既然学术名词是否标“英语”有争议,我改成“可以省略”吧。——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4日 (日) 16:42 (UTC)回复
“两个以上语种必须标”,目前好像不是很有必要,因为这一般只会发生在专有名词,而目前专有名词是本就要求一般标语种的。--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4日 (日) 17:16 (UTC)回复
有些概念最早起源于非英语国家,因此非英语的外语术语也可能会有一定的使用场景。--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0:02 (UTC)回复
嗯?难道“relativity(相对论)”的德语有广泛使用场景?学术的通用语是什么语言和概念的起源地有关吗?--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5日 (一) 00:14 (UTC)回复
我只是说可能,并不一定都是如此。比如军事术语闪电战显然德语更常用,英语也直接搬德语而不采用英语化的单词。又如前几年普大帝创造的术语特别军事行动,中文用户显然会有更高的概率知晓其英语称呼,但不写其俄语称呼显然不妥。--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0:35 (UTC)回复
“闪电战”感觉不太算典型术语,不过要算也可以算吧——但“英语也直接搬德语而不采用英语化的单词”,反而(比普通学术词汇)更可以直接写成(blitzkrieg)而不写德语或英语,这个括号就表示“这个术语的国际通用形式是blitzkrieg”(无需在意它是什么语种,我前面说一般不用标“英语”也有这层含义,此外也和“生物学名无需标‘拉丁语’语种名”差不多)。至于“特别军事行动”,这个其实我语感上就是个专有名词而不是术语,如果看成术语那就是更加不典型的术语了,这种情况确实是要标语种。--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5日 (一) 00:49 (UTC)回复
但是英德正字法不同啊,德语的话B要大写,英语看英维没有用大写。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5日 (一) 02:49 (UTC)回复
这样的话,我有点怀疑微肿头龙说的“德语更常用”是否属实了,很可能是英语更常用。--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5日 (一) 02:57 (UTC)回复
但是英维标题用了意大利体啊。不过内文也是罗马体意大利体混用,大小写混用,加不加引号混用……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5日 (一) 03:01 (UTC)回复
英维又不是可靠来源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5日 (一) 03:03 (UTC)回复
看!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5日 (一) 03:04 (UTC)😮1 回复
因为我不觉得这种100%照搬外语拼写的单词是典型的英语单词。英语单词应为Lightning war(术语在线用的是这个)。如同nomen nudum我也难以认定他是英语单词(但术语在线把它和naked name都称作英语。。)。--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3:30 (UTC)回复
英语本来就只有不到30%词汇是本族语,其他都是外来词啊。anyway,我觉得没必要追究它到底是什么语种,“语种”有争议,反而恰恰更支持“不用标出语种”的做法。--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5日 (一) 03:56 (UTC)回复
如果不确定语种的话,也没法注lang属性了?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8日 (四) 20:32 (UTC)回复
那就不注呗。说实话,看了“肯定前件”目前的显示效果之后,我甚至倾向这类非英语的术语也不一定需要注语种……首先是不美观,其次追究通用术语是什么语种更偏向词典内容,就像词源是词典内容一样(当然也不纯粹是语文性内容,否则像“‘俄罗斯’译自蒙古语”之类的内容就完全不应在正文任何章节出现了);不过专有名词目前还是倾向标注。--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8日 (四) 20:44 (UTC)回复
注不注“拉丁语”也就四个字符宽度的差别,如果是“英语”也就只有三个,我觉得差不了多少。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8日 (四) 20:49 (UTC)回复
写成下面那种六角括号形式我觉得就美观很多(但应该完全不是本站的体例),可能我传统工具书看习惯了()--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8日 (四) 20:51 (UTC)回复
冒号格式是不是也是搬英维的?不是不能改成六角括号。在逻辑中,肯定前件(〔拉丁语〕modus ponens)是有效的、简单的论证形式。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俄语〕Донецкая Народная Республика,罗马化:Donetskaya Narodnaya Respublika,缩写:ДНР / DNR;或按英语缩写为“DPR”[注 1])是俄罗斯联邦在东欧事实上的联邦主体。俄占扎波罗热州(〔俄语〕Российская оккупация Запорожской области,〔乌克兰语〕Російська окупація Запорізької області),是从2022年2月24日俄罗斯入侵乌克兰第一天开始在扎波罗热州的军事占领地区。确实看起来可以。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8日 (四) 20:59 (UTC)回复
“语”字完全可以省略?“罗马化”那个小字加冒号显示方式我也一直觉得非常奇怪,不过暂时没想到怎么表示最好。--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8日 (四) 21:01 (UTC)回复
我觉得通常可以。但是世界语、美国英语、近代英语、简单英语、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这些特殊的语言省略“语”字会不会反倒不通或者有歧义?另外我还担心,比较罕见的语言如,伊多语(〔伊多〕Ido),沃拉普克语(〔沃拉普克〕Volapük),不知道体例的读者会不会不清楚是什么意思?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8日 (四) 21:12 (UTC)回复
而且语字是否应该隐藏?依靠屏幕阅读器的视障读者大概没办法知道这是个六角括号。比如〔[[伊多语|伊多<span style="display:none;user-select:none">语</span>]]〕。屏幕阅读器能读出user-select:none的文本吗?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8日 (四) 21:19 (UTC)回复
user-select”是什么意思? 思考...“语”字不读出也不影响理解吧?(或者说书面上省略不影响理解的,读出也不影响)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8日 (四) 21:35 (UTC)回复
这些或者写全称,或者简写(当然尽量不要自己发明简写,找其他工具书或论文常用的简写)然后加{{tooltip}}?--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8日 (四) 21:33 (UTC)回复
不用六角括号包裹的语种名总有种“成为正文、喧宾夺主”的感觉;语种应当仅是对外文单词的附加说明。--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8日 (四) 20:55 (UTC)回复
确实,不过括号内本身也不是正文。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8日 (四) 21:21 (UTC)回复
不对,但如果这样说,括号内标注“学名:”“INN:”甚至是“简称”“俗称”“缩写”是不是也会“喧宾夺主”?是不是也应该发明一种括号将之括起来呢?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8日 (四) 21:27 (UTC)回复
这不喧宾夺主啊。看下例,“学名/简称”之类的是对名称本身的注释,所以直接放括号里天经地义,但语种名是对外文的注释,它本身应该是个“二级括号”。--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8日 (四) 21:37 (UTC)回复
就像“切尔诺夫策州”例本身的逻辑应该是切尔诺夫策州(原文:〔乌克兰〕Чернівецька область),只不过一般把“原文”(即相当于“学名/简称”等的词)两字省略罢了。--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8日 (四) 21:48 (UTC)回复
另外缩写,如果是通常只在外语语境使用的缩写,那是对外文的注释(也类似“二级括号”),但我觉得这类缩写不应该标注,应当只标注“DNA”这种中文语境也常用的缩写,那显然就不是“二级注释”了,相当于是“脱氧核糖核酸”的“缩写”,所以“缩写:DNA”不必加“二级括号”。--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8日 (四) 21:50 (UTC)回复
很绕但可以理解。我大概写过“原文:英文:Foobar”之类的东西。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8日 (四) 23:15 (UTC)回复
严重违反冒号使用规范!--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8日 (四) 23:27 (UTC)回复
还有您似乎偏好加内链?这就更过分!()注明语种本身已经不完全必要,还要直接在标题词后面链接至语种条目?(绝大部分条目和拉丁语/意大利语等语言本身根本没有关系。)我觉得只有“伊多语”之类的一般读者没听说过的语言需要加内链吧?--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8日 (四) 21:41 (UTC)回复
加内链并不会影响什么啊?目前似乎只有英语不加内链。“伊多语:”只有可能在伊多语条目出现,所以也不会加内链。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8日 (四) 23:14 (UTC)回复
内部链接显然会驱赶读者,就像经济学条目拿马铃薯举例不应将内链加到马铃薯上一样,“拉丁语”之类的属于大部分读者都了解的语言。“伊多语”等罕见语言还可以在伊多民族特色事物中出现的(没点进去看,居然是人造语言……不过可以拿别的小语种来举例,道理一样)。--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8日 (四) 23:25 (UTC)回复
说到加内链的问题,本站目前的lang-xx系列模板对大语种不添加内链(英、法、俄等),而小语种则几乎全部自带内链,如果不想链接需用参数控制。我是觉得这样怪怪的,要么就全加要么全都不加。比如上述提及的俄占扎波罗热州,俄语没加内链,乌克兰语却有。(注:这里的大小语种并非依据使用人口划分,具体多少个语种没有被添加内链我也不清楚)--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1月29日 (五) 03:50 (UTC)回复
其实我认为术语不必注语种的逻辑和“学名”“药品名”不必注语种的逻辑一样,可以看作是,如果完全写全,实际上它们是:精神分裂症(术语:〔英〕schizophrenia)狼(学名:〔拉丁〕Canis lupus氟西汀(INN:〔英〕fluoxetine)。学名和药品名语种并不重要,所以省略;术语语种也同样的逻辑省略,最后再省去“术语”两字。--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8日 (四) 20:50 (UTC)回复
肯定前件拉丁语modus ponens)、跳弓英语spiccato意大利语spiccato),虽然英语也是这样拼,但是英维用的是意大利体,大概不是真正的英文?另外括号里面也有可能是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比如BWV Anh.114,或者Jean Sibelius这种没法标语言的名字。当然这些不是术语,不过是否会混淆?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5日 (一) 02:48 (UTC)回复
“肯定前件”不算典型术语,至于标不标语种我认为都行(我倾向标,或者说,我倾向“英语默认不标,其他标”,类似“公元”的处理);“跳弓”之类的音乐术语我觉得应该所有音乐术语特别处理,我倾向是不用标语种,作品号同(我对目前音乐作品条目的格式颇有意见);Jean Sibelius应该不标即可。--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5日 (一) 03:00 (UTC)回复
已在条文写入上述讨论内容。——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5日 (一) 16:26 (UTC)回复
( π )题外话:不知道马来西亚怎么样,在中国大陆,绝大部分公共建筑上的中文(比如路牌、站牌、公共交通指示牌等等)全都会附带英文,而且从不标“英语”两个字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4日 (日) 17:43 (UTC)回复
不能类比。标识牌没有默认语言,各种语言是面向其用户的,只要有人看懂就行。中文维基百科面向中文读者,外文也是给中文用户看的。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4日 (日) 17:52 (UTC)回复
就“工具书能否起到提供必要信息”作用来说,不标“英语”几乎不会有负面作用,纯粹是告诉查阅的读者括注里的名称是学术通用词汇——而且,就像不写“公元”两字的年份通常默认是公元纪年,我不相信不写语种读者会疑惑那是什么语言。当然,或许可以设置《凡例》页面,告诉读者某些分类(学术研究涉及的自然科学类、社会科学类等)下的标题词后均括注英语名称(本来工具书的绝大部分格式、符号等内容就应该写进凡例而不是在每个条目里都用各种方式提供给读者)。此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很多缩写(字母词)源于但已不被部分中文学者视作纯英语(如DNA等,直接收录进了《现代汉语词典》;当然专有名词也有可能存在这种现象)。--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4日 (日) 18:00 (UTC)回复
马来西亚的路牌一般只会写马来语,或只写英语。两个语言都写是很少的情况。假设有条路叫Jalan Rosa(Rosa Road),那只会写Jalan Rosa或Jln. Rosa,哪怕用英语交流时提到这条路也会用Jalan Rosa而不刻意念Rosa Road(相当于某些大陆路牌里的XX Lu)--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1月24日 (日) 23:57 (UTC)回复
一个细枝末节的问题:如果省略“英文”的话会不会不好看出哪些外文没被lang包裹,还是说有什么界面小工具可以用一下。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4日 (日) 17:01 (UTC)回复
不省略也有很多没有被包裹啊😂(即源代码是直接的英语:XXX)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4日 (日) 17:03 (UTC)回复
还有这种事?红温了😡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4日 (日) 17:05 (UTC)回复
另外,我两个方针指引都藏在注脚里的“描述性短语——如cinema of the United Kingdom(英国电影)——是否可建重定向/标注外文没有共识”(不知道你们有没有注意到😂)怎么看?我个人其实是倾向于不允许建重定向/不标注外文名称的。--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4日 (日) 21:49 (UTC)回复
我觉得不应该建重定向,但语种可视情况决定是否标上。如果文本语境显然无必要可以不标。--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0:17 (UTC)回复
“语种”是指“标注外语名称”吧(主要前面说到“语种”都是指“英语”“俄语”这几个字本身)?据我观察这类重定向有,外语名称也有而且很多(所以我才说“无共识”,不然可能会想要求尽量限制。当然如果这里讨论认为可以限制那我就要改条文成限制了。--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5日 (一) 00:21 (UTC)回复
不好意思,我会错了意。但观点不变: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放入外文。如果写如外文是更好的则要写入,没必要的则省去。--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0:32 (UTC)回复
好的,那我先改成限制了。——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5日 (一) 00:36 (UTC)回复
如果是INN药物名的话,标注“INN:XX”是否好过标注“英语:XX”或不标?我目前就是标前者。这些药名实在很难称作是(典型的)英语单词。--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0:13 (UTC)回复
(+)支持INN:XX,就像生物学名写学名:XX(一般用模板实现)而不是拉丁语:XX一样。--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5日 (一) 00:15 (UTC)回复
或许可以提出,若某名称来自学术界专有规范(如学名、药名等),则可照样标注。——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1月25日 (一) 06:44 (UTC)回复
生物学名之前已经有提出了。药名似乎可以附在生物学名后面,已写入。——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5日 (一) 16:26 (UTC)回复

我想探讨“原则上不允许创建带消歧义后缀的外文重定向。”这句话的适切性。虽然说是长期习惯,但不少编者在从外语百科翻译条目时书目都是直接照搬,如果该书目的原始条目带有消歧义后缀,则会因为此规定无法清除。打个比方来说,我在十个月前请机器人清理Polygon (website)这个与英文百科同名的链接,十个月后又有好几个条目使用这个也是,但类似状况太多我无法每隔一段时间就回来请人处理,要创建机器人定期清理也不符合成本效益,若无其他特别考量,希望新版指引可以删除这句话,谢谢。--回廊彼端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13:39 (UTC)回复

同意,此种情况应有特别之适当豁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2月5日 (四) 22:18 (UTC)回复
我个人是希望仍保持不允许的。翻译外语维百时各式各样的问题很多,如标点使用不当、大小写使用不当、照搬模板参数导致不对应等等,这些都属于错误,应该由中维编者修正,而不是为了适应这种错误去开放创建重定向……(这和“错字重定向”不一样,“错字重定向”是已经有不少可靠来源误用某一名称,但这里是编者自己在站内在翻译时的错误。)另邀请@微肿头龙讨论: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6日 (五) 14:09 (UTC)回复
个人也倾向不允许创建。如果允许创建就约等于认可了所有英维(或其他语言)标题都是可以创建的,毕竟难以有个客观的标准判断哪些是可以豁免的。那干脆不要限制重定向的创建算了。--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15:50 (UTC)回复

傀儡方针新增“被容许使用多重账号的行为”的情况(教育专案)

留意到某大学的学生课程作业要求他们编辑条目,之后有管理员就此发起了傀儡调查,并封禁了相关账号(详见傀儡调查页、用户讨论页)。我要说的是,这是学生的课程作业,学生们连接到学校公网(IP地址当然相同)进行编辑,而每个学生都注册有属于各自的账号,编辑范围已经很局限,根本就不是傀儡的行为,属于“被容许使用多重账号的行为”的情况。

关于这个问题我之前就在英文维基的傀儡方针看到过,即“教育专案”的例外情况。以下是方针条文:

Educators and students are encouraged to create a separate account that does not have to be linked to their main account for the purpose of managing or participating in student assignments. Use of the account should be limited to articles and other pages directly related to students and classwork.

之前我提出修订中维傀儡方针的时候并没有考虑引入此方针,主要原因是当时的条件不成熟。但这次的傀儡调查反映出中维傀儡方针没有对应内容支持这一点。在此我提出提案(之前我没有修订的计划,这次对我来说算是“紧急提案”),就是在傀儡方针新增“被容许使用多重账号的行为”的情况(拟定该情况为“教育专案”)。拟提议的条文如下:

我们鼓励教师和学生创建一个单独的账号,该账号不必与主账号关联,以便管理或参与学生作业。账号的使用应仅限于与学生和课堂作业直接相关的条目和其他页面。如用户发现有将举行或已举行的教育项目,可以在教育专案布告板上报告。

欢迎各位编辑参与讨论,尤其是我之前与@D2513850TisscherrySCP-2000讨论过的用户可以作进一步探讨。--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11月24日 (日) 13:54 (UTC)回复

鼓励的前后要有但书吧,注册一堆账号的要怎么办、留哪个、如何确认谁要确认、不肯表明学校的呢怎么处理?学校不主动通知,要让社群忙和确认,发现的时候问问题都不回。现在的状况看来几乎都是,号称老师叫他们来,但老师根本没出现过,学生们自己建账号,内容可能侵权,被傀儡调查了封了,他们要写作业这样就写完了吗?最近暨大的就很可疑,600字的内容可以交作业、都侵权被删光了怎么交,声称自己是同学,但巧妙的会避开对方的编辑,说难听的管理员已经在未经确认放行解封、不能至少在上班日电联或写信确认有无此课程(不是要确认学生或老师身份)后再解吗,就我所知的有其他学校破坏的,若注意到就可以声称使用了。--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1:41 (UTC)回复
至少应该要求台湾的教育项目负责人联络台湾分会确认情况,逾期没有确认还是按正常流程。目前一般也只有台湾有这样的项目吧?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5日 (一) 03:05 (UTC)回复
台湾分会也不默认“管辖”教育项目,至多予以建议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1月25日 (一) 06:46 (UTC)回复
或者联络VRT?就是不知道处理效率如何(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5日 (一) 06:48 (UTC)回复
你要如何让学校“知道”要主动通知?台湾分会发公文到全台湾共计155所大学吗?大学接到后会确实发给所有老师吗?还是要进一步发到上千的系所中?问问题都不回也很正常,你知道有些人在我们发出得奖通知后不断有登录及贡献,三年后才发现有“User talk”页面并写信来问还能不能拿奖品吗?维基的 UX 本来就不是多么一流的水准,现在还在持续改进中。
不要把大家都当成资深维基人。--Reke留言2024年11月29日 (五) 06:03 (UTC)回复
这就是为什么应该要推广教育项目布告板,方便教师提前通知社群以避免误会。副知@Reke。——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1月25日 (一) 02:57 (UTC)回复
请他们打电话或寄E-mail给协会都很困难了,用布告板就更难了。--Reke留言2024年11月29日 (五) 05:43 (UTC)回复
@Reke或者就是“亡羊补牢”,封禁或警告账号的时候予以提醒之类。——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2月3日 (二) 12:29 (UTC)回复
其实由资深的人来通报协会,尽可能抽丝剥茧去查出课程然后联络老师比较有用。--Reke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17:09 (UTC)回复
英维这个方针指的应该是,为了统计或管理上的方便,即使我本来都用Reke这个账号,但在某个课程被要求要编维基当作业时,注册一个“OOO课程学生Reke”的傀儡,只用于编写这个课程的作业。引入这条规范对现在中文维基最常遇到的样态不同,学生通常是直接注册一个普通的个人账号,而被认定是技术上的傀儡,其实是因为这个行为往往可能在小组讨论或课堂上发生,共用机器与网络非常普遍。
我个人认为中文维基的傀儡调查本身不够精细才是问题的根源。--Reke留言2024年11月29日 (五) 05:53 (UTC)回复
其实为什么要“编维基当作业”呢?--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29日 (五) 17:10 (UTC)回复
这你没法阻止啊。我相信OSM中国的朋友早就有相同的疑惑了。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9日 (五) 19:00 (UTC)回复
有点离题,但编辑维基当作业有几个好处:
  1. 没办法抄维基去交作业。
  2. 学习成果可以转化为维基的内容跟别人共享。
--Reke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17:07 (UTC)回复
无论具体情况如何,此修订案可适当补充傀儡方针规定,实属合理,本人予以支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2月3日 (二) 12:29 (UTC)回复
而每个学生都注册有属于各自的账号,编辑范围已经很局限,根本就不是傀儡的行为,属于“被容许使用多重账号的行为”的情况。这不是什么“被容许使用多重账号的行为的情况”,这根本就不属于“使用多重账号”。--dringsim 2024年12月3日 (二) 12:44 (UTC)回复
这段条文实际上针对的是(出于隐私原因)不愿公开主账号和(已与课程任务相关联的)教学专用账号之间关系的情况(讨论见en:Wikipedia talk:Sockpuppetry/Archive 15#Make it clear students are allowed to create alternate accounts for their Wiki Ed courses)。和共用IP/设备没有关系(没有课程任务时也会发生)。--dringsim 2024年12月3日 (二) 12:50 (UTC)回复

WP:格式手册所有方针与论述移动到MOS命名空间,并将MOS命名空间更名为“格式手册”

因为此案涉及到方针指引的移动,故不放在技术区,放在方针区
前言

前次讨论,已有初步共识,不过当时有意见认为需近一步讨论,也因 此案涉及到方针指引的移动故需要在方针区确认共识或进一步讨论。

方针/指引的部分即:

技术细节:

  • 将MOS更名为“格式手册”,即:
  • 编辑以下页面:
中填入格式手册格式手冊
正文

前次讨论,因为MOS语言维基百科的创立,因此本站设立的MOS捷径得以因此技术原因phab:T363538,被升格为命名空间。当时的讨论主流共识认为,既然都有命名空间了,不如把对应页面都(►)移动进去。

我现在的想法是,既然基金会都升格MOS为正式命名空间了,我们不使用实在浪费。且届时上述更名技术操作全部完成后,移动到下面的页面如维基百科:格式手册/避免自我提及将会直接显示为“格式手册:避免自我提及”同当时“维基百科:XX专题”变为“专题:XX”的好处。

提及上次“关于本命名空间”之讨论参与者@S8321414SunAfterRain魔琴欢迎再次发表意见。

计划时程
  1. [方针] “方针/指引”获得共识
  2. [技术] 技术调整([管理员/模板编辑员]编辑模板、[phab]设置空间中文别名、[phab]开启命名空间子页面功能、[界面管理员]编辑界面)
  3. [机器人] 批次(►)移动页面,计划为“WP:格式手册/XXX”→“格式手册:XXX”(如技术调整已完成,格式手册:XXX将会等同于MOS:XXX);会保留WP:格式手册这页,及相关重定向页(同上次“维基专题”办理办法);涉及页面Special:前缀索引/格式手册Special:前缀索引/格式手冊(不多,规模比上次PJ空间小很多,目测少于500页面)
  4. [方针] MOS从捷径指引中移除或修改措辞

以上,欢迎讨论-- 宇帆-娜娜奇🐰鲜果茶☕在维基百寻求休闲是否搞错了什么☎️·☘️2024年12月4日 (三) 05:51 (UTC)回复

不反对,但第四步能不能解释得详细一点?--冥王欧西里斯留言2024年12月4日 (三) 06:26 (UTC)回复

(※)注意,这次与专题的命名空间有不同,基金会设立专题空间时有把全写“WikiProject:”和缩写“PJ:”纳入作为可用的前缀;但对于MOS空间,基金会只把缩写“MOS:”作为可用的前缀,而没有全写。由此可见,基金会设立MOS空间是用来放捷径重定向的,并没有预期会当成正式的页面来用。我们需要先确认这样做是不会产生新的技术问题、以及没有违背基金会设置的技术用法才行。--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4年12月4日 (三) 13:42 (UTC)回复

已知的技术问题:(欢迎补充)

  1. MOS和MOS_talk空间并没有子页面功能(测试:MOS talk:标点符号/存档1不被MW系统视为MOS talk:标点符号的子页面,故MOS talk:标点符号/存档1的标题栏下没有自动显示上一层的链接,对比Wikipedia_talk:格式手册/标点符号/存档1则有自动上一层的链接)--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4年12月4日 (三) 13:42 (UTC)回复
  • @Cdip150我上面写的计划时程“2.[技术] 技术调整”就是已经包含去phab申请“命名空间别名”、子页面等东西啊。这东西没有本地共识是要怎么申请???我在方针区提,而不是在技术区题就是为了这个啊。你的那些问题都会在本地共识有了之后,提请phab修改啊,那样不就都解决了?你变成直接这样提,那,从哪来本地共识?? 没有本地共识要怎么申请phab工单解决你的问题???? 拜托不要制造套娃问题好吗? 拜托不要制造递回/循环问题好吗?-- 宇帆-娜娜奇🐰鲜果茶☕在维基百寻求休闲是否搞错了什么☎️·☘️2024年12月4日 (三) 13:52 (UTC)回复
  • (※)注意@Cdip150基金会设立专题空间时有把全写“WikiProject:”和缩写“PJ:”纳入作为可用的前缀”,“基金会”? 不好意思,那段程式码我写的,谢谢,提案也是我提的,所以根本不是“基金会设立有纳入”,而是“本地共识为需要纳入”,然后我写程式给phab,他们布到正式机而已。所以“基金会设立有纳入”,错,是“本地社群共识设立有纳入”谢谢。-- 宇帆-娜娜奇🐰鲜果茶☕在维基百寻求休闲是否搞错了什么☎️·☘️2024年12月4日 (三) 14:07 (UTC)回复
  • (!)意见:当时设置维基专题空间时就是认为维基专题并不严格符合Project命名空间的用途,即“有关维基百科的内容信息,包括维基百科自身的信息、方针、指引、论述,以及维基人的讨论空间‘互助客栈’、知识问答等 ”。但是MOS(以及NT、NC)确实就是维基百科本身的方针指引,如此拆分不知是否合适。先前设置维基专题命名空间时,Wikipedia:电子游戏专题/条目指引Wikipedia:钱币学专题/条目指引因为有指引的地位并没有随着主页面迁入维基专题命名空间,而是更名后留在Project空间中。另外,如果确认独立格式手册空间,应该修改Wikipedia:方针与指引#方针及指引的用词。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4日 (三) 14:01 (UTC)回复
    • (:)回应这次主要是因为格式手册在社群讨论前就出现了“现存命名空间”,与上次设置维基专题空间不同,上次维基专题空间在本地讨论与申请前并不存在有关的“现存命名空间”。所以我想现在的讨论就可以“我们要不要使用这个现存命名空间”。我认为拆分有一定的合适性,毕竟格式手册也有其自身的一些独特性。关于延伸议题格式手册“放进现存命名空间”后,NT、NC是不是也要有专属命名空间之事可以之后再议,毕竟他们俩个现在“没有现存命名空间”也是事实,目前唯一有“现存命名空间”的是格式手册。至于格式手册如果确定要放在之前基金会开设的“现存命名空间”的话,应该修改Wikipedia:方针与指引#方针及指引的用词,这是当然的,如果本案获得本地共识,并且调整好技术细节,在我“计划时程”中“[方针] MOS从捷径指引中移除或修改措辞”就包含了这个部分。-- 宇帆-娜娜奇🐰鲜果茶☕在维基百寻求休闲是否搞错了什么☎️·☘️2024年12月4日 (三) 23:41 (UTC)回复
      我觉得“MOS:”放在哪里都不影响这一疑虑(即将完全符合Project空间用途的页面迁出)。虽然我不懂技术细节,但我认MOS单独作一个重定向空间并没有什么“不使用实在浪费”的,Wikipedia:格式手册/子页面也不会自动空出来。另外MOS空间即使形式上独立,但是在和方针政策相关的规范上可能仍然要视作Project空间,比如有人想搜索方针相关字词,就得在搜索页面同时勾选“维基百科”、“MOS”,要查讨论就得连talk都一起勾选了;有人喜欢不讨论就修正方针指引字词被提报了,就要同时禁制Project和MOS空间……反倒可能操作上不方便。而主题和专题拆出去不会有这样的问题。“格式手册也有其自身的一些独特性”,未见。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5日 (四) 08:36 (UTC)回复
      • 一个命名空间会有各种功能、统计功能,但重定向页事实上用不到独立的命名空间会提供的大部分功能,因此一个独立的命名空间若只放了重定向页,将会浪费独立的命名空间会提供的大部分功能。    但是我觉得能分开搜索是一种好处。    能分开禁制不是更好?搞不好有人只破坏格式手册。    格式手册只是“提供一些使所有条目的编辑风格变得一致的准则”,“这些规则和条例,并非像法律条款一般坚若磐石。它们只是就一般情况而言,必须灵活运用。”。方针是所有用户通常应该遵守的标准;指引是共识所支持的最佳做法。编辑者应尝试遵守指引,但最好仍要以常识判断是否合适,因为不排除会有例外情况;而格式手册更接近对于条目撰写方式的“建议”,只要在不违反方针指引下,格式手册的“建议”可以选择性不采用。-- 宇帆-娜娜奇🐰鲜果茶☕在维基百寻求休闲是否搞错了什么☎️·☘️2024年12月8日 (日) 00:28 (UTC)回复
        1. 不假,MOS确实获得了统计功能,但是为什么要把它的统计功能从Wikipedia空间分开?我们还有几千几万个ns number没有使用,是不是也是浪费了那么多ns number提供的功能?2. 设置“在Wikipedia:格式手册的子页面”也能单独搜索。3. 罕见情况就不讨论了,只是举个例子。 4. Wikipedia不是什么方针空间,也不是红线空间,您这里提出的“独特性”我认为也适用于所有指引——甚至方针也可以IAR。另外Wikipedia空间还有数量不小的信息页、论述,根本不需要人遵守,他们是不是也不适用于Wikipedia空间?按我对于Wikipedia空间的理解,这会导致Wikipedia空间的基础分崩离析。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9日 (一) 10:40 (UTC)回复
        • 其他ns number又还没有被“分配”,哪来的“浪费”一说?现在明显就只有格式手册MOS被基金会“擅自”分配了,且是“已经”被“分配”了,那么怎么跟你那些“还没有被分配”的ns number比较,不公平,不苟同。分一个格式手册哪会造成Wikipedia空间的基础分崩离析??哪边崩了??怎么个崩法??完全不认同也不认为把一些页面归类到一个“已经”被基金会擅自“分配”的空间会造成什么鬼东东崩掉。-- 宇帆-娜娜奇🐰鲜果茶☕在维基百寻求休闲是否搞错了什么☎️·☘️2024年12月9日 (一) 11:51 (UTC)回复
不反对此提议,另外也不反对上面提到的为命名常规与关注度指引单设命名空间的提议。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4日 (三) 14:28 (UTC)回复
(-)反对拆分:格式手册页面本寥寥无几,且性质未全然有别于其他方针与指引,不若维基专题而难成独立体系,实无必要特别自计划命名空间划出。——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2月5日 (四) 10:11 (UTC)回复
然而现在的情况是MOS因为其他缘故(而非中文维基百科的请求)而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命名空间了,这独立的命名空间也不好空着。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5日 (四) 12:27 (UTC)回复

应根据WP:用户页WP:用户框进行修订

从范围上来看,用户框是用户页的子集。用户框的内容也应受到WP:UPNOT的限制。想起这一点是因为近日又有新用户(Carl66066)连续创建多个在我看来并不合适的用户框。以该用户此前的用户页为例:

  • 视觉效果十分糟糕:颜色搭配不当,背景颜色和文字颜色接近,文本框宽度参差不一;
  • 反复宣告自己的观点:使用大量文本详细描述自己的观点,而这些观点基本上与维基媒体运动及社群协作毫无关联;
  • 名称不明确:模板名称与文本内容不相符,或存在歧义。

由于类似的编辑者以往也存在,我认为有必要按照WP:UP修订WP:UBX,把Template:Subcat guideline-enWP:UBX移掉,对目前的用户框进行整理,将文本内容过于注重表达个人意见的改为中性的陈述或简单的宣告,无可救药的模板批量送存废。——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15:19 (UTC)回复

(+)支持。另外除了根据中维的《WP:用户页》修订之外,也可以根据目前英维的en:WP:Userboxes修订?因为似乎中维的版本有些落后了……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4日 (三) 15:27 (UTC)回复
您想给的链接应该是打错了,我改了一下。(~)补充一点:我认为应该在WP:UBX中建议用户把理论上不会有其他人用的内容用Template:Userbox表达出来而不是新建一个页面。——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15:40 (UTC)回复
感觉很有必要!(+)支持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4日 (三) 15:42 (UTC)回复
我觉得Wikipedia:用户框要为编辑条目服务这篇论述写得很有道理,或可用于参考。——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2月4日 (三) 16:26 (UTC)回复
如果是新增字数限制又及引入WP:避嫌又如何?
使用大量文本详细描述自己的观点—>以字数限制形式限制不要详述限制
反复宣告自己的观点—>若挂上相关立场鲜明的方块,即视为该编辑者会戴有色眼镜看待或编辑相关条目,基于WP:中立应予以禁止编辑相关条目--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12月4日 (三) 18:26 (UTC)回复
您是说……例如A声明是某学校的学生或校友,出于利益冲突和可能不中立,不应该允许其编辑学校条目中关于排名的内容?
我建议如果某编者讨厌特定主题,除非TA表现出明显的POV并经确认,才可由管理员执行编辑禁制。否则,不赞成单凭用户页的用户框而预防性禁制。——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2月4日 (三) 18:35 (UTC)回复
声明学生或校友没有问题,问题是声明自己是“讨厌/仇恨/热爱”那所学校的。当加上默认立场或形容词时,应考虑那个人是否可以不戴有色眼镜编辑那所学校的条目。--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01:20 (UTC)回复
那是不是应该禁制您编辑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含香港)有关的所有条目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5日 (四) 01:24 (UTC)回复
你看到我的签名有说爱哪个国家吗🤣--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01:34 (UTC)回复
我觉得他并不是只看你的签名来下定论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5日 (四) 01:37 (UTC)回复
您从用户名到签名到用户页都“说”了啊🤣总不可能用户名是“香港我爱你一生一世”但签名是爱美国……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5日 (四) 01:38 (UTC)回复
有没有想过520是粤语“唔要你”(不要你)?--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01:41 (UTC)回复
那就读不通了………而且也和您用户页和签名不吻合。--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5日 (四) 01:43 (UTC)回复
例如今日A君挂上“支持尹锡悦颁布戒严令”,B君挂上“支持尹锡悦颁布戒严令,抵抗朝鲜邪恶势力”
个人认为应该禁止B君那类方块。--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01:39 (UTC)回复
是这样的意思。B版并不合适。——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12月5日 (四) 05:22 (UTC)回复
用能让有常识的人理解的话语写成指引比愚蠢的官僚式限制有用无数倍。比起把时间浪费在标准上,告诉用户这样做的原因、后果即可,有常识的人应当能作出合理的判断。
不合理到我甚至一时想不出如何用简单的语言表达。——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19:37 (UTC)回复
将《避嫌》《中立》方针用于用户页,就像将《非原创研究》用于项目页一样离谱……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5日 (四) 00:39 (UTC)回复
(!)意见,我认为你应该是对Wikipedia:用户框/各国政治Wikipedia:用户框/信仰与主张这些相关的UB感到有意见?如果只就UB的大小,行文格式进行规范的话,是不是有需要对此作更强烈的限制(例如UB的渲染高度),即使已经使用了{{Userbox}}做基底?对于这些政见表达,如何认定这些是不是与其在项目上的编辑有意见倾向?另,Wikipedia:用户框现在的行文,更像是{{Information page}}或者{{Wikipedia how-to}},而不是{{Guideline}}。——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5日 (四) 00:50 (UTC)回复
并非针对这两个页面的模板。很多用于表示政见的模板十分有用,但判断有用的依据是用户是否能根据这一点自我提醒,而不是用于向其他人宣传自己赞同的意识形态。以Wikipedia:用户框/信仰与主张#特定人物与政策为例,“这个用户相信维基百科能够改变愤青”是有意义的,“这位用户要求当局立即释放天主教上海教区马达钦主教并停止干涉教务”是具体而(对维基百科及社群)无用的。再比如:T:User hate DPRK的内容比T:User no DPRK更为妥当。如果一个用户的编辑可以说是试图在维基百科宣传其用户页提到的理念,那就可以说,用户框虽然没能提醒用户自己,但提醒了社群。
用户用户框的外观只能说是提供建议,告知制作者和用户应尽可能规范,如果用户自己愿意用不规范的模板以至于自己用户页一团糟那是用户自己的问题。——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12月5日 (四) 05:43 (UTC)回复
关于UB内容的表达,两方面:一方面对于UB内容是否过于“与维基百科目标无关的作品、信息、讨论和行为”、“与百科全书编辑无关的极具争议性或攻击性的内容”是否需要更强制的规范;另一方面是,用户堆叠自己的UB是否过于“与维基百科目标无关的作品、信息、讨论和行为”、“与百科全书编辑无关的极具争议性或攻击性的内容”。两方面的目标有所不同。——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5日 (四) 08:55 (UTC)回复
用户选择用用户框表示和用自己的话写一段内容都是一样的性质,只不过如果存在大量不合适的用户框会导致不了解的用户更容易使用这些。此前某用户在用户页没有使用任何用户框,写了大篇幅的无关内容,一样是按WP:UPNOT送存废讨论删除。如果用户是自己定义了大量有用处的用户框,那么堆叠起来也没问题。重要的自然是内容。用户页不该有的,显然不能因为是用户框的形式就能留存,用户框反而加剧了跟着闯红灯的问题。问题不在强制不强制,维基百科不缺立法委员和法匠,UPNOT一直就在那里放着,如果现在不把问题说清楚,说不定就是在编辑争议和不当行为车轮战,我完全没精力和兴趣去应付。——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12月5日 (四) 13:34 (UTC)回复
(+)支持,一部分用户框存有过度阐释或个人化阐释的问题,急需依据规范修正。--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03:45 (UTC)回复
(※)注意 已对该用户提报Wikipedia:利益冲突/布告板#Carl66066--航站区留言2024年12月7日 (六) 11:50 (UTC)回复
我看了英文的en:Wikipedia:Userboxes指引,已经有指引介绍到用户框的内容要求,简要概括就是:用户框同样适用文明方针以及不是什么方针,不是自我宣传、发表个人观点、进行广告宣传的地方。但是既有的一些用户框(尤其是某人喜欢某品牌)都会打上品牌口号(广告语),如Template:User BYDTemplate:User 蜜雪冰城等,是否算“宣传”?--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12月7日 (六) 15:25 (UTC)回复
目的性及作用上可大致区分。User BYD用途有点隐晦,喜欢、拥有,还是别的什么,或者什么都不表示。User 蜜雪冰城的广告语内容更接近幽默。--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7日 (六) 15:48 (UTC)回复
表明自己的爱好有时有助于协作。即使都是正面语气,“这个用户喜欢XX”和“您不再需要通过XX来……”的区别还是非常明显的。——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12月7日 (六) 18:45 (UTC)回复

目前UBX页面基本上是帮助文档。我打算用适当的篇幅说明上方提到的,用户框的作用、内容、视觉效果,然后在这下方重新整理用户框的最佳实践。由于内容等应受到的限制以用户页等方针指引为准,本身不增加额外的限制,所以完成上述步骤后直接移除无采纳共识的模板(像WP:BABEL这样不加任何方针指引模板)。如何?——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12月9日 (一) 10:45 (UTC)回复

赋予过滤器助理修改滥用过滤器权限

注意到防滥用过滤器错误报告防滥用过滤器请求积压,管理员及行政员负担较重,导致部分请求无法及时处理,这降低了过滤器阻止破坏的能力,亦增加了社群维护其的难度。因此,谨提议授予过滤器助理修改权限,协助管理滥用过滤器,尚祈社群商议为荷。

现行条文

权限总览 对比起一般用户,过滤器助理可以:

  • 查看标记为非公开的滥用过滤器的过滤日志(abusefilter-log-private
  • 查看被标记为非公开的滥用过滤器(abusefilter-view-private
  • 启用双重身份验证(oathauth-enable
  • 允许移除自己账号的用户组
提议条文

权限总览 对比起一般用户,过滤器助理可以:

  • 查看标记为非公开的滥用过滤器的过滤日志(abusefilter-log-private
  • 查看被标记为非公开的滥用过滤器(abusefilter-view-private
  • 启用双重身份验证(oathauth-enable
  • 创建或修改滥用过滤器abusefilter-modify
  • 修改包含受限动作的滥用过滤器abusefilter-modify-restricted
  • 允许移除自己账号的用户组

此外,亦请参见二年前之增设过滤器编辑员讨论。——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2月5日 (四) 16:00 (UTC)回复

已知获权者皆熟悉过滤器和正则表达式,并考虑到目前的积压,(+)支持本提案。不过,可能不应当授予abusefilter-modify-restricted权限,该权限实质上允许过滤器助理进行封禁这一管理动作。--Iming 彼女の爱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5日 (四) 16:27 (UTC)回复
另可以增加限制:“仅在社群有明确共识时,过滤器助理才可以新建过滤器。”--Iming 彼女の爱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5日 (四) 16:34 (UTC)回复
关于这个限制,需规定在 WP:AFR/可靠来源布告版 达成的共识才算数,实行没有共识的动作有机会遭除权。
BTW, 现在已经有GPT,有没有wiki人愿意付那20美金/690台币一个月,创建GPT BOT,喂他关于wiki独有的正则表达式技术文件及实行内容,创建或修改防滥用过滤器应该没什么难度[开玩笑的]。--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16:47 (UTC)回复
赞成您的观点,我补充一下:“仅在社群有明确共识时,过滤器助理才可以新建过滤器。如过滤器助理未经社群讨论并取得明确共识便自行设置过滤器,则不论过滤器性质为何,皆属违规,管理员可自行决定是否除权或给予警告,社群成员如有发现也可至布告板举报。”--Iming 彼女の爱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5日 (四) 16:54 (UTC)回复
布—>布--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17:23 (UTC)回复
@HK5201314 布—>佈,考虑使用-{}-避免自动转换——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2月5日 (四) 21:23 (UTC)回复
这个限制可能比较鸡肋,先是过滤器规则里面加个或条件就能在不创建新过滤器的情况下几乎达到新过滤器的功能,再是如果A过滤器本身是阻止,没有对应的警告过滤器,如果过滤器助理认为有必要拆分出仅警告的过滤器,还得走流程,也会变相积压。不如要求“依据常识判断,不合理的过滤器更动应被警告或除权”。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4年12月6日 (五) 01:59 (UTC)回复
我觉得可以,您书的对。--Iming 彼女の爱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6日 (五) 02:36 (UTC)回复

草案

草案 #1

提议条文

权限总览 对比起一般用户,过滤器助理可以:

  • 查看标记为非公开的滥用过滤器的过滤日志(abusefilter-log-private
  • 查看被标记为非公开的滥用过滤器(abusefilter-view-private
  • 启用双重身份验证(oathauth-enable
  • 创建或修改滥用过滤器abusefilter-modify
  • 允许移除自己账号的用户组

Iming指出,过滤器助理不应包含“修改包含受限动作的滥用过滤器”一权。根据滥用过滤器文档和之前讨论,过滤器助理将……

  1. 可以按照社群共识创建过滤器;
    1. 可以按照社群共识创建过滤器或根据相关讨论分拆过滤器;
  2. 可以按照错误报告修复过滤器;
  3. 不能创建或修改包含“撤销用户的自动确认状态”、“封禁进行编辑的用户和/或IP地址”两类操作的过滤编辑器。

——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2月5日 (四) 22:02 (UTC)回复

参考上方Hotaru Natsumi君,第一条或可以改为“可以按照社群共识创建过滤器或根据相关讨论分拆过滤器;”--Iming 彼女の爱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6日 (五) 16:25 (UTC)回复
  已添加——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2月6日 (五) 16:49 (UTC)回复

修改申请标准和流程

在站外收到了一些意见,有些意见指出由于赋予编辑权,应当适当拔高AFH的申请标准。因而,本人参考WP:IPBEGWP:BAGWP:SPI/C,草拟了一份提案,尚祈社群商议为荷。

现行条文

申请程序 如果您有意申请过滤器助理的权限,请亲自到Wikipedia:权限申请/申请过滤器助理权限申请,或接受其他用户于该页发起的提名。

以下用户不需要去申请或是为他们增加本权限,他们本身已经获自动授予同等的权限:

  • 管理员
提议条文

申请程序 符合申请过滤器助理要求者,可循一般程序,在权限申请页申请成为过滤器助理。

提出申请后,具有管理员、回退员或过滤器助理权限的用户可以提出问题,并自行按其认知支持或反对申请,惟须附上有效理由。在申请人明显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一名管理员或过滤器助理可以快速关闭此申请。申请以七日为限,七日后如总有效票数大于等于四票,且满足以下条件,则一名管理员或过滤器助理可以结案并授予过滤器助理权限:

  1. 支持率在50%以上;
  2. 没有管理员或过滤器助理反对。

或:

  1. 支持率在80%以上;
  2. 没有管理员反对。

以上。Iming 彼女の爱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6日 (五) 12:45 (UTC)回复

基于程序公义,烦请阁下透露相关意见是在哪个外站及哪个人发表,谢谢!--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12:50 (UTC)回复
似乎这不涉及程序正义?另相关建议在我的私人群组中提出,当事人信息属隐私,恕不能公开。如果您一定需要的话,请理解成是我的想法。如有带来困扰,还请谅解,感谢。--Iming 彼女の爱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6日 (五) 12:55 (UTC)回复
这可能有些打破RFR逻辑?当前RFR的逻辑应该类似于申请人提出申请,其他人有疑问则提出,管理员依据疑问及其处理完成授权与否的判断,不是简单投票。这种要求支持率的是RFA而非RFR。而且RFR很少能出现“有效票数”≥4的情况。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4年12月9日 (一) 10:44 (UTC)回复
因为有些意见指出由于赋予编辑权,应当适当拔高AFH的申请标准,因而我参考IPBEG和BAG的申请流程,写了这么个东西,本身最主要的作用是让有能力判断是否适合担任AFH的人参与最终决定。如果您真的觉得这样不合适的话,那么取消无过滤器助理反对情况下的有效票数和支持率限制如何?而且我相信管理员在赋权时也会参考社群意见,对于明显无法达成合意的讨论会直接忽视。--Iming 彼女の爱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10日 (二) 02:07 (UTC)回复

草案 #2

提议条文

权限总览 对比起一般用户,过滤器助理可以:

  • 查看标记为非公开的滥用过滤器的过滤日志(abusefilter-log-private
  • 查看被标记为非公开的滥用过滤器(abusefilter-view-private
  • 启用双重身份验证(oathauth-enable
  • 创建或修改滥用过滤器abusefilter-modify
  • 添加用户组:过滤器助理
  • 允许移除自己账号的用户组

有成员主张,根据上方的授权流程草稿,草案#2应明确,在#1的基础上,允许过滤器助理赋予其他受信任用户过滤器助理一组。相信此改革可显著减轻管理人员在过滤器相关方面的任务压力。——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2月7日 (六) 04:03 (UTC)回复

(+)赞成,在管理员工作积压严重的当下,我相信这样可以显著减轻管理人员在过滤器助理相关方面的任务压力。--Iming 彼女の爱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7日 (六) 05:22 (UTC)回复
不同意过滤器助理授予他人此一权限。现行权限申请制度未至积压,请维持依照正常程序申请,俾便于社群查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2月7日 (六) 22:35 (UTC)回复
同Eric君,以目前的申请积压情况无必要授予过滤器助理授予他人权限的权限--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签名) 2024年12月8日 (日) 14:30 (UTC)回复
RFR现在没有积压,没有必要由现任AFH给申请人上权限,并且2024年AFH申请的频率极低,明显不会造成RFR积压,故反对这一部分。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4年12月9日 (一) 10:32 (UTC)回复
个人认为过滤器编辑员应该是另一种权限,这个权限远远比查看过滤器敏感(例如有过滤器编辑权限者可以创建过滤器封禁所有试图编辑的用户)。反对赋予过滤器助理修改滥用过滤器权限。--GZWDer留言2024年12月10日 (二) 11:25 (UTC)回复
@GZWDer草案一定义了权限中将不再存在abusefilter-modify-restricted一权,故“封禁所有试图编辑的用户”这一行动技术上即不可行。——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2月11日 (三) 01:21 (UTC)回复
但是仍然可以创建一个过滤器阻止任何用户编辑。--GZWDer留言2024年12月11日 (三) 11:34 (UTC)回复
没必要因噎废食。现在错误报告的积压呢是放在那里的,喊管理员呢是没有人管的。按过往讨论,单开编辑者权限估计过不了,在考虑到积压问题、过往讨论和现有AFH均具备技术能力的情况下,给予AFH除受限过滤器外过滤器的编辑权是最优解,我上方提出的“修改申请标准和流程”案就是为了解决您这个问题设计的。而且事实上,我写个机器人实时回退匹配的编辑也不是不能实现这个功能,所以我是觉得把需要管理员权限的扔出去就差不多了,您意下如何?--Iming 彼女の爱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11日 (三) 15:23 (UTC)回复

在受限过滤器多次匹配正常编辑时的处理措施

已关闭:
提案人  撤回提案。——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2月10日 (二) 02:16 (UTC)回复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按前文讨论,考虑到对包含受限动作的过滤器的编辑权限实际上等同于封禁权限,因而没有授予过滤器助理创建或编辑含受限动作的过滤器的权限。然而参考近期AF/FP,可预见的在未来会存在含受限动作过滤器错误匹配甚至封禁正常编辑者的情况。又考虑到WP:AF等页面不存在事实上的过滤器方针,宜同本案一并讨论。是故,本人有以下想法,尚祈社群商议为荷。

现行条文

不存在

提议条文

编辑受限过滤器 当确认到一个包含受限动作的过滤器存在不符合预期的行为或已严重影响到正常编者编辑时,过滤器助理可以请求管理员临时关闭相关过滤器或取消相关过滤器内的受限动作,直至问题解决为止。当管理员处理此类操作时,除非有其他原因,否则通常应当在关闭过滤器后取消相关过滤器内的受限动作以便其他管理员或过滤器助理修复。当一名管理员或过滤器助理确认问题得到解决后,就可以恢复过滤器至原先状态。

以上Iming 彼女の爱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8日 (日) 16:14 (UTC)回复

反对这种处理,比如过滤器275这类自动化封禁破坏的过滤器显然不能简单取消受限,只能过滤器助理调查哪一个正则导致了错误触发并请管理员处理,取消受限造成的反破坏影响太大了。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4年12月9日 (一) 10:39 (UTC)回复
您说的确实很有道理,那可能我们需要进一步讨论在受限过滤器多次匹配正常编辑时的处理措施。至少,我认为应当将封禁一类操作改为阻止+标记以供人工审查,您觉得如何?如此应当可以有效减轻对反破坏工作的影响。--Iming 彼女の爱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9日 (一) 10:44 (UTC)回复
275这种泛用过滤器出现这类同规则多次触发的情况下直接把封禁过滤器里面多次误报的那一个规则移动到阻止或者警告(这里可以是201和289),这个操作管理员很容易完成,过滤器助理只需要调查出受限过滤器哪一个特定规则造成了错误触发,通知管理员即可。而像是322这种针对某一特定LTA(或者类似的单一用途过滤器),多次假阳性可以改为不受限。简单说就是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建议写成条文,而是出问题了再和管理员依据常识解决。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4年12月9日 (一) 10:55 (UTC)回复
可以,我很赞成您的观点。撤回提案。--Iming 彼女の爱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9日 (一) 11:02 (UTC)回复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提议维基百科:抄袭并入维基百科:不要包含原始资料的副本

想法: 维基百科:抄袭

现行条文

抄袭指的是将他人所贡献的作品,在没有提供足够的作者权益信息之下,将其语言以及思想变成是自己的作品(在学术写作中,如果未能在论文中充分标注来源,而借用他人的任何想法或语言,便会被视为抄袭。无论来源是已出版的作者、其他学生、无明确作者的网站、贩售学术论文的网站或其他任何人:将他人的工作据为己有就是偷窃,这在所有学术情况下都不能接受,无论你是故意还是无意这样做。)该来源提供了各种抄袭类型的例子,包括逐字抄袭、拼凑抄袭、不充分的改写、未标注来源的改写和未标注来源的引用。剑桥大学将抄袭定义为:“将他人作品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当作自己的作品提交,而没有适当标明来源,无论是否有意图欺骗。

维基百科有三项核心内容方针,其中两项很可能在不经意间产生抄袭问题。非原创研究防止我们将自己的想法放入条目当中,而可供查证要求条目必须基于可靠的已发表来源。这些方针意味着维基百科人非常容易被指责为抄袭者,因为我们非常执著于来源,但不能在内容上太过接近来源文本。由于抄袭的发生可能没有欺骗的意图,因此我们的关注方向应当放在教育编辑者清理条目内容。

提议条文

抄袭指的是将他人所贡献的作品,在没有提供足够的作者权益信息之下,将其语言以及思想变成是自己的作品。各种抄袭类型的例子包括逐字抄袭、拼凑抄袭、不充分的改写、未标注来源的改写和未标注来源的引用。

我们建议编辑者应引用多方来源,条目的每一分段或单一事件应避免完全依靠同一个网站或书藉(每单元),当中包括官方网站及书藉。我们不建议编辑者原文引录来源的任何连续句(通过转述他人直接发表的关键言论除外)。至于产品或服务的使用条款或详细使用方法,我们建议使用外部链接功能,链接至记载相关信息的官方网站或可靠来源。

以上!--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07:36 (UTC)回复

(!)意见,你的条文“逐字抄袭、拼凑抄袭、不充分的改写”,你这样改会有问题,试问如何界定拼凑抄袭?
我常把日文内容翻译到中文条目里,别人也是跟我一样翻译,同样一道菜,从原本日本菜,转换成中文菜,翻的内容本来就会有雷同,如何界定这是拼凑?如果要把条文这样改,我随翻日文内容都能跟巴哈姆特的动画介绍文雷同,很容易触犯维基百科,你所写的拼凑抄袭,到时候随便都能被举报我抄了谁,这是拼凑抄袭,因为翻译内容雷同。
你把这些条文写得太详尽、细节太仔细规范,只会造成文字狱的问题。--Znppo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08:43 (UTC)??1 回复
第二段才是定义,主要限制如需全面讲述整个事件的起承转合,请拿出至少三个来源讲述,避免依赖一个来源。--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08:54 (UTC)回复
  1. 拼凑抄袭是现行条文就有的,请仔细读。
  2. 将日文可靠来源内容直接翻译写入中文维基百科当然属于“抄袭”,看来你之前已经有大量侵权编辑需要检查了。——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6日 (五) 08:54 (UTC)回复
请求@0xDeadbeef人间百态魔琴协助: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6日 (五) 09:02 (UTC)回复
维基百科翻译本来就被允许的,Wikipedia:翻译指引。你觉得内容抄袭,请自行提出证据。--Znppo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10:53 (UTC)??1 回复
《翻译指引》说的是可以翻译外文维基百科,而不是可以翻译外文来源写入中维。--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6日 (五) 10:58 (UTC)回复
请问用户魔琴,你接连在我的发文底下,发出两则“react|??|魔琴”,请问有何涵义?我看不懂你的意思,能否使用一般中文叙明你的意思。--Znppo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14:23 (UTC)回复
编辑冲突也就是说我把《哈利·波特》翻译成中文,就可以贴上维基百科了?那为什么出版社还要去争翻译著作权?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6日 (五) 14:33 (UTC)回复
我又没有把哈利波特完整翻译到中文维基百科里,你举例失当,我仅是看完整部作品,融会贯通,以我自己的语意,简择其要,写出符合介绍类之文。要翻译哈拉波特10余本小说,我没那个精力。--Znppo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14:38 (UTC)回复
要不我举一个没那么极端的例子吧。以kotobank网站集合的各日文百科全书与辞典对堀河天皇的记载为例子,如果我没理解错魔琴的意思的话,他应该会觉得一个用户把那些记载整篇翻译成中文后直接贴上中文维基百科是不被容许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6日 (五) 14:44 (UTC)回复
总之,我已表达我的说法了,自由雨日说要检查我的过往编辑,请自便。我静候各位的侵犯著作权通知,后续不再回应。--Znppo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14:54 (UTC)回复
@自由雨日值得留意的是WP:抄袭并非现行方针指引。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6日 (五) 13:46 (UTC)回复
哦哦,没注意。不过我认为上面Znppo说的显然和HK5201314提出的修订完全没有关系,因为“将外文来源翻译写入中文条目”本就是毫无争议的抄袭。--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6日 (五) 13:58 (UTC)回复
然而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疑似侵权是基于法律方针而有的。--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14:03 (UTC)回复
WP:页面存废讨论/疑似侵权仅有一处提到“抄袭”,而且那里“抄袭”的用法甚至还不准确,此外该页面完全没有提到WP:抄袭页面。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6日 (五) 14:23 (UTC)回复
如果是翻译日文维基百科内容,则不会有侵犯著作权问题,只需要在编辑摘要是记得表明出处就行。根据相关著作权法律,以Wikipedia:近似复述#创意表达的相关信息来看,“雷同”与“抄袭”之间是由衡量空间的,假如原描述有创意表达的部分,原封不动地被翻译到条目中,是不合理的。只有简单的事实陈述的情况才可以直接翻译、引用、使用。--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7日 (六) 00:54 (UTC)回复
然而从Znppo上方的表述和其之后解释的自相矛盾,结合他编辑记录中相关内容、编辑摘要、日文维基百科对应条目等来看,我实在难以认为他所说的“翻译”是指“翻译日文维基百科”,而是“翻译日文来源”。这种情况该如何进行著作权调查 思考...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7日 (六) 02:07 (UTC)回复
其实很难查证,甚至照翻日文来源与看了日文来源来写出自己的理解之间的界线本身有些时候也很模糊(比如我上面举的堀河天皇的例子)。Sanmosa 大统领님의政变方式은 2024年12月7日 (六) 14:14 (UTC)回复
另外,这样改还有数个好处,当中包括官方信息不能是条目主要来源;爱好者信息不能完整表达,特别是车辆及路线资料;万一有一个媒体倒闭,还有另一个媒体可以支撑条目的来源需求。最尾那句是补足原始资料副本-不应在条目记录条款细则。--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09:21 (UTC)回复
(就“爱好者信息不能完整表达,特别是车辆及路线资料”而言)如果你是为了这个目的来提案的话,那我根据WP:FORUMSHOP一条反对你的提案,请不要把你自己开的WP: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公车迷将过多爱好者内容加入条目之限制方针或指引讨论当空气。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6日 (五) 13:36 (UTC)回复
这个公车迷讨论不是我开的,而且开这个讨论目的不单指公车迷,而是因为有不少条目仅依靠一个来源,所以采用的字眼是“建议”,而不是“必须”。--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13:59 (UTC)回复
例如公司或学校条目,编辑者较常仅引用其官网作为来源编辑内容,个人主张单一事件应采用至少一半是官网,一半是第三方或至少两篇第三方,这是回应WP:不要包含原始资料的副本的精神。--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14:10 (UTC)回复
就算正式的指引条文写的是“建议”,条文的实际效果其实还是硬性规定,就算换成其他指引也一样,这点我希望你留意。再者,你在这里说了“爱好者信息不能完整表达,特别是车辆及路线资料”,有鉴于VPD那边的讨论里你有着意图完全禁止一切巴士路线信息的危险倾向,就算这真的不是硬性规定,我认为你很可能会在条文通过后进行大量操作使这非硬性规定事实上变成硬性规定,这点我非常担忧。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6日 (五) 14:21 (UTC)回复
WP:假定善意,谢谢!--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15:05 (UTC)回复
另外,我没有打算 “完全禁止一切巴士路线信息的危险倾向”,因为维护相较吃力而不讨好。另外,这个提案还是要收紧“官方信息”的滥录。,毕竟这里不是为官方服务。--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15:10 (UTC)回复
那我暂且收回我的反对意见,但如果你在这条文通过后利用这条文来试图完全禁止一切巴士路线信息,我保留就此提报你的权利。Sanmosa 大统领님의政变方式은 2024年12月7日 (六) 01:18 (UTC)回复
除了上面的反对理由外,我也就提案条文本身的不合理之处给出一个(-)反对理由:“同一篇线上文章或书藉(每单元)引用的信息不应超过该文章信息量的40%”里的“40%”作为硬性标准并不合适,用Shizhao的话来说这“40%”就“是个毫无依据的拍脑袋数字”。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6日 (五) 13:44 (UTC)回复
40%是一个建议的浮动数字,原意是避免就一件事引用单一来源。--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13:54 (UTC)回复
然而WP:不要包含原始资料的副本是正式指引,你把“40%”写进去就相当于把“40%”弄成硬性标准了。此外,如果“40%”真的如你所言是“一个建议的浮动数字”的话,那这个“浮动”有标准吗?写进正式规则但没有标准的“浮动”要么就是会被不当诠释,要么就是有了与没有一样,那倒不如不要提这个数字。还有,我再想了一下,我说的“毫无依据的拍脑袋数字”问题与你给的“40%”是否“浮动”也没有直接关系,你给的“40%”就算真是“浮动”也还是“毫无依据的拍脑袋数字”。请问“40%”的依据在哪里?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6日 (五) 14:14 (UTC)回复
@Sanmosa:已删除40%--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15:02 (UTC)回复
(-)反对,不要将不同问题混为一谈。--dringsim 2024年12月6日 (五) 16:00 (UTC)回复
@沈澄心:只接受WP:建设性意见,谢谢配合!--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16:44 (UTC)回复

请求社群关注仲裁委员会在管理员的离任讨论中相关的权限问题

先前的结论,以及目前的讨论,目前的讨论若认为太长,可以拉到最下方,路西法人君有小结。此处讨论虽然有加上rfc,但关注度不够,讨论人数过少,没有持续推进。仲裁委员会上任在即,目前讨论的迹象看来,已经到了就此讨论内容预计强迫沉默共识通过公示,我认为事关重大,故到客栈另请讨论。另外有准委员于站外认为我过分强调先前共识。我到目前为止的发言,没有偷换任何概念,我仅认为社群未有共识的部分,不能就这样在漫长讨论中随意加上去,这是为不公。若果仲裁委员会的准委员们认为应该于此有决断决行的权限,请社群决定,是否认同仲裁委员会可以全面接手解任管理员的相关程序(除了自请离任)。解任管理员一事社群未有要全权授予仲委会,不能利用沉默共识达成。--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9日 (一) 15:45 (UTC)回复

能不能简要概括一下目前争议的(即需要社群讨论的)问题,因为实在太长了  囧rz……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9日 (一) 15:46 (UTC)回复
简单说来,不能纠举和弹劾管理员,不能全面掌握解任管理员的权限,还必须提出报告说服社群一事,觉得不是很满意。如果完全不管上方讨论,应该预计通过可以纠举管理员、命令停止管理权限直到调查完成,且能够解任管理员,无需提出报告,也就是说,第一个链接的结论已经没有任何效力。若我有误解的地方,请跟我说,谢谢--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9日 (一) 15:51 (UTC)回复
@Tisscherry 谢谢您的推进,但注意到于讨论中对每一细节都执念于共识的达成。共识本身创建在讨论之上—自然也感谢您作为社群一分子参与讨论—而非一成不变的规则条文。若过分担忧“沉默共识”达成,岂非对讨论参与者与讨论旁观者存有疑虑?同理,若过分执着于流程细节,而是否会使得讨论陷入冗长僵局,而忽略了共识达成所需本身应有的效率与共同视角?提斯切里君对共识的高标准无疑令人钦佩,我也感激社群能有像您这样积极参与的维基人,但或许应从一定程度上更信任社群成员及其参与的对话。谨祝讨论愉快——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2月9日 (一) 16:12 (UTC)回复
我知道我强调之前的共识的行为可能造成反感,看起来也是了,造成困扰请见谅,我也不想被安上扰乱的头衔,所以于此发起讨论,仅只是想提高社群关注,若果社群因此能决定是否同意让仲裁委员会全面接手管理员的离任ㄧ事,不需要经过报告说服社群,我想也是好事一桩。--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9日 (一) 16:27 (UTC)回复
没有啦,请不要对此感到自责,很感谢指出可能存在的问题。我也没有指责您,只是友善地提出一些想法。此外,还请注意讨论中的缩进,确保开头冒号比回复评论所多一个,就此评论而言,开头应该有两个::,我已代您修改排版。—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2月9日 (一) 16:32 (UTC)回复
好的,谢谢您的排版。--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9日 (一) 16:37 (UTC)回复

重新讨论NT:MUSIC

各位编辑,在下长期以来在浏览编辑维基百科的过程中,发现存在大量的近似爱好者内容,这些作品大多以单曲、演唱会和部分音乐综艺节目为主,通常无法证明其关注度,内文更是不重要的内容堆砌。但是,这些条目又往往能绕过当前NT:MUSIC的相关论述,使编者很难在存废问题或其他条目编辑问题上达成共识。依在下所见,当前的NT:MUSIC至少存在以下问题:

  • 在关于来源的问题上,现今条文是他们曾经被多份独立于该音乐家或团体以外的已出版可靠来源所提及,但是根据中国大陆当前现状,由于充斥大量的内容农场和宣传内容,使许多看似可靠来源实则存在潜在的不中立现象,如自己按门铃自己听中的中国网来源(《歌手·当打之年》今晚终极奇袭 周深首秀未发布新曲)之类,在下看不到任何属于可靠来源的证据。
  • 在关于音乐作品的内容中,维基百科:商业排行与认证是部分维基编者编辑部分单曲条目的重要依靠,但是中国大陆的音乐榜单要么是平台的自嗨、要么是粉丝的刷榜,毫无公信力可言。如被部分编辑推崇的腾讯音乐由你榜,就曾被举报过开通年会员可大大提高用户打榜(主要包括播放、收藏、下载、分析、点赞歌曲等)权重1),并且该榜单仅限腾讯拥有著作权的音乐,此类排行榜获得什么周榜月榜第几名、有多少可信度自有公论,其他类似网易、酷狗等等推出的野鸡榜单更是不用再浪费时间。
  • 另外,在相当多内容的条目中存在大量毫无意义的内容,几乎要把维基百科变成Fandom。如“天外来物”世界巡回演唱会中什么“衢州新闻媒体中心在抖音官方账号上发布了视频,表达了对薛之谦的感谢”、自己按门铃自己听中类似“周深在演唱的时候,身穿一件珍珠装饰的牛仔夹克,搭配黑色T恤和牛仔裤亮相”的表述,在下看不出放在条目内的必要。
  • 现存的NT:MUSIC中没有关于演唱会关注度的表述。

综上所述,现存的NT:MUSIC及其他相关页面均为论述或指引,并且部分表述相当模糊,大量的条目游走在关注度的边缘,因此在下建议社群对上述内容进行重新讨论并争取达成共识并升格为方针。由于刚刚提起讨论,在下暂不提出新的方案内容,待社群讨论后再进行总结。--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4年12月11日 (三) 01:22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