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1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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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程序,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条目胡椒牛肝菌,见Talk:胡椒牛肝菌最下面的说明,此条目于协调世界时2015年6月15日16:06提交同行评审,5分钟后(2015年6月15日16:10)便提名优良条目,但是,根据优良条目评选规则:“请不要对正在本页面进行投票的条目进行重复提名,也请不要将正在参加特色条目评选或同行评审的条目提名,否则该提名视为无效”。所以这次提名程序应该是无效的,但主编不这么认为,见此,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是否考虑取消这条规则?--7(留言) 2015年6月30日 (二) 08:09 (UTC)
- 请给出你所说的同行评审(第二次),第一次为2014年的,结论不明,但与你所说的同行评审时间相差太远了吧。先维持通过结果。——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6月30日 (二) 09:13 (UTC)
- 第二次同行評審於此時提出。然後在6+把GA資格撤銷後,K大跑去同行評審把它拿掉(原訂是到7/15)--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6月30日 (二) 09:59 (UTC)
- 有明确规则支撑,已经推翻结果,不服请投诉。--7(留言) 2015年7月1日 (三) 03:06 (UTC)
- @Koala0090:,请解释一下。另反对更改规则。——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7月1日 (三) 03:13 (UTC)
- 敢问楼上是凭什么撤销我的编辑?--7(留言) 2015年7月1日 (三) 03:16 (UTC)
- 刚刚看到了这边。——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7月1日 (三) 03:21 (UTC)
- 敢问楼上是凭什么撤销我的编辑?--7(留言) 2015年7月1日 (三) 03:16 (UTC)
- (!)意見:這次既然有現行明確規則支撐,推翻結果亦屬正當。然而「不要将正在参加同行评审的条目提名」这条规则我認為是可取消的,因為實在想不出這條規則有何意義,「不要将正在参加特色条目评选的条目提名」倒是應該保留。-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歡迎參與滅絕和地質專題 於 2015年7月1日 (三) 03:17 (UTC)
- (:)回應@和平奮鬥救地球:文辭造詣造成辨別上的偏差吧!--Engle躍【湛藍天空帶來無限寬容】 2015年7月1日 (三) 03:19 (UTC)
- 「也請不要將正在參加特色條目評選或同行評審的條目提名,否則該提名視為無效」,看不出有其他可能的解釋,不就是「提名時若正參與同行評審則無效」嗎?-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歡迎參與滅絕和地質專題 於 2015年7月1日 (三) 03:36 (UTC)
- (:)回應@和平奮鬥救地球:文辭造詣造成辨別上的偏差吧!--Engle躍【湛藍天空帶來無限寬容】 2015年7月1日 (三) 03:19 (UTC)
@Jarodalien: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哈:如果现在再推优特评选,是否受“距离上次评选至少一个月”的限制?4Li 2015年7月1日 (三) 12:15 (UTC)
- (:)回應我當初沒有注意到這條沒有任何營養的規則,因為我再提交第二次同行評審時想到我在前一次提名時,根本無人理睬的狀況,因此想藉由提GA加快改進條目的速度,又不知道是否可以直接撤銷同行評審的提名。如果要撤銷請自便。另外個人建議撤廢PR。Koala0090(留言) 2015年7月1日 (三) 15:24 (UTC)
- (:)回應:另外我寫作是希望為整個中文世界的知識傳播盡一份心力,個人的榮譽並不是什麼問題。我會希望提GA、FA或是DYK也都是為了希望能夠改善條目,為了這種與品質無關的東西爭吵,實在是沒什麼意義。中文維基已經政黑化了... Koala0090(留言) 2015年7月1日 (三) 15:41 (UTC)
建議同行評審的時間改為30天
建議GA、FA和FL的評選對“重新評選”實施最低票數規定
建議同行評審的時間改為30天
建議GA、FA和FL的評選對“重新評選”實施最低票數規定
现在的DYK究竟怎么了?
这个也能过吗?现在DYK没人管吗?4Li 2015年7月4日 (六) 04:51 (UTC)
- 那是怎麼過的???請問一下User:Liangent,是否為閣下的機器人出問題了?-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歡迎參與滅絕和地質專題 於 2015年7月4日 (六) 04:55 (UTC)
- 另外也希望誰能趕緊把該條目給撤下首頁。-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歡迎參與滅絕和地質專題 於 2015年7月4日 (六) 04:56 (UTC)
- @Liangent:你的用户页怎么是双重重定向?4Li 2015年7月4日 (六) 05:37 (UTC)
- 對不起,是我操作失誤了。話說機械人都不來標記可以通過的提名,現在完全是手動標記。--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5年7月4日 (六) 05:54 (UTC)
现在的DYK究竟怎么了?
这个也能过吗?现在DYK没人管吗?4Li 2015年7月4日 (六) 04:51 (UTC)
- 那是怎麼過的???請問一下User:Liangent,是否為閣下的機器人出問題了?-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歡迎參與滅絕和地質專題 於 2015年7月4日 (六) 04:55 (UTC)
- 另外也希望誰能趕緊把該條目給撤下首頁。-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歡迎參與滅絕和地質專題 於 2015年7月4日 (六) 04:56 (UTC)
- @Liangent:你的用户页怎么是双重重定向?4Li 2015年7月4日 (六) 05:37 (UTC)
- 對不起,是我操作失誤了。話說機械人都不來標記可以通過的提名,現在完全是手動標記。--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5年7月4日 (六) 05:54 (UTC)
现在的DYK究竟怎么了?
这个也能过吗?现在DYK没人管吗?4Li 2015年7月4日 (六) 04:51 (UTC)
- 那是怎麼過的???請問一下User:Liangent,是否為閣下的機器人出問題了?-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歡迎參與滅絕和地質專題 於 2015年7月4日 (六) 04:55 (UTC)
- 另外也希望誰能趕緊把該條目給撤下首頁。-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歡迎參與滅絕和地質專題 於 2015年7月4日 (六) 04:56 (UTC)
- @Liangent:你的用户页怎么是双重重定向?4Li 2015年7月4日 (六) 05:37 (UTC)
- 對不起,是我操作失誤了。話說機械人都不來標記可以通過的提名,現在完全是手動標記。--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5年7月4日 (六) 05:54 (UTC)
最後版本紀錄
維基內外,均有紀錄已刪條目最後版本之處。不過,就在下觀察所得,則似乎未嘗符合本站版權協議所定,包括刪除維基,及某用戶之尋回服務,詳情請參閱已刪條目索取請求次段。的確,此等服務均出於善意,但似乎均有侵權之虞,署名權均為所剝奪。未知諸位有何看法。--J.Wong 2015年7月5日 (日) 08:07 (UTC)
- 观此页面,似已荒废,且愚以为此等请求自可于Wikipedia:存废复核请求处提出,侵权之虑由管理员定夺。至于维基之外,则鞭长莫及。某百科肆意侵权尚无可奈何,遑论他处。如有理解不当之处请斧正。4Li 2015年7月5日 (日) 11:08 (UTC)
- (○)保留功用不同。对于取回内容很有用。有些内容并不侵权,但却可能涉及其他违反删除方针之处,能够取回最终版本是对编者劳动的尊重。--1=0,欢迎参与WP:模仿专题 2015年7月6日 (一) 05:09 (UTC)
- 依阁下所言,Wikipedia:存废复核请求仅供索回侵权页面,然否?4Li 2015年7月6日 (一) 07:28 (UTC)
- (○)保留功用不同。对于取回内容很有用。有些内容并不侵权,但却可能涉及其他违反删除方针之处,能够取回最终版本是对编者劳动的尊重。--1=0,欢迎参与WP:模仿专题 2015年7月6日 (一) 05:09 (UTC)
- (!)意見,如果内容没有侵权,应容许用户取得被删除的最后版本,有助用户作为改善条目的根据,避免重建条目后,又被以相同原因反复删除。如果用户取回最后版本后另有他用,则如同现存条目被他人抄录后不按版权再次发布一样,都是维基百科实际上管不到的行为。至于他站的处理,同样不是维基百科能够处理的范围。确保维基百科的内容没有侵权已经足够,他站的侵权应由版权持有者自行处理。以上所指皆为条目,档案另议。--Thomas.Lu(留言) 2015年7月6日 (一) 05:40 (UTC)
User:新店客運這個用戶名是否不恰當?
因為使用Google去搜尋「新店客運」的結果發現到有1家公司叫做新店客運,結果如下:来源搜索: "新店客運" —Google:网页、新闻、书籍、学术、图片;百度:網頁、新聞、圖片;Ecosia:網頁、Google、新聞、圖片;知网工具书,另外,Wikipedia:需要管理員注意的用戶名太久沒存檔了,請幫忙存檔一下.--林勇智 2015年7月5日 (日) 17:03 (UTC)
只要不是意圖冒充那個對象(如假藉該名義搞破壞),這個名字是OK的。UY4Xe8VM5VYxaQQ(留言) 2015年7月8日 (三) 19:57 (UTC)
- 不是,使用者名稱禁止使用公司之類團體的名稱,因為怕變成他每次編輯都在為他的公司打廣告--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7月11日 (六) 14:11 (UTC)
- (!)意見,這類以公司機構作為用戶名是頗為常見,事實上這類用戶大部分都在維基百科為其機構美化修飾,甚至一望而知在打廣告。不過,就算限制這類用戶名,這些機構仍然可用其他用戶名或直接以IP,在百科做相同的事。--Thomas.Lu(留言) 2015年7月11日 (六) 18:12 (UTC)
- (!)意見,重點不再用戶名,而是在他的行為。UY4Xe8VM5VYxaQQ(留言) 2015年7月11日 (六) 19:59 (UTC)
有關PR條目提名GAN和FAN爭議
近來因FA及GA提名遇到一些問題,因此希望釐清一些疑問。
在下提名胡椒牛肝菌(编辑|讨论|历史|链接|监视|日志)為PR時,後因為突然想到前一次已進行PR且無人回覆,沒有注意到有一條「提報PR同時提報GA、FA,該提名無效。」的規定而提報GA。發現這樣的規定可能會產生漏洞,而遭到有心人士的惡意操作,因此以下列出幾個狀況,希望可以將方針修改得更明確、更友善。
- 首先,PR是否能夠自行撤銷? 若答案是否定的,那麼如果有其他人提名PR,是否可以阻擋當事人進行GAN及FAN?
- 其次,提名無效和提名失敗究竟可否混為一談? 若答案是肯定的,那麼如果我刻意使用不當方法使他人提名無效,是否可以阻擋他人進行評選?
- 最後,究竟PR不能同時參與GAN和FAN的這項規定有什麼意義? 以往提PR,往往空轉了一個月等不到任何意見,如果提了PR卻又不能提GAN和FAN,根本就是變相強迫廢除PR。反正GAN、FAN可以獲得即時且精確的意見,提名失敗了大不了之後提,也比被PR封鎖30天要好。我一開始看到PR,以為這是維基學術化的現象,因為大部分的學術期刊都有這項機制,沒想到卻變成有心人士惡意操作的機制。
維基百科的規定繁複,連我加入8年都踩到地雷了,更何況是新手?希望可以藉著這次機會好好釐清PR的用意和地位,以及其制度下產生的嚴重漏洞和矛盾---Koala0090(留言) 2015年7月12日 (日) 15:00 (UTC)
- 這絕對是官僚主義的作風,不在乎共識、不考慮實際情況,只憧死板地按那些所謂「方針」辦事。--Carrotkit~和平約章~維基佈告板~條目DIY 2015年7月12日 (日) 15:03 (UTC)
- 個人認為所有提名均可以自行撤銷。PR現在已經是架空狀態,未有改革之前直接跳過吧。—AT 2015年7月12日 (日) 16:42 (UTC)
- 我也覺得任何提名都能自行撤銷。但是PR不能與GAN和FAC同時提名我認為保留無妨;因為在能自行撤銷的情況下,若真的覺得PR沒啥用處,大可自己撤銷,然後再提GAN、FAC,所以這個規則留著沒什麼關係。倒是第二個,提名無效到底算不算提名未通過我覺得應該討論一下,因為未通過會使條目有一個月不能參選的限制。另外自行撤銷我認為應該算是提名未通過而不是提名無效,不然提名者眼看條目可能過不了了就自行撤銷,然後馬上又再提名,如此不受一個月限制很是奇怪。--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7月12日 (日) 18:44 (UTC)
- 個人認為改為PR不擋FAN及GAN比較好,因為性質不太一樣。此外,我也覺得任何提名都能自行撤銷,但也要防止樓上所說的「過不了就自行撤銷,然後馬上又再提名」的現象。 -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自然科學條目提升計劃地質專題於 2015年7月13日 (一) 02:40 (UTC)
(:)回應:個人認同GAN及FAC「自行撤銷算是提名未通過」的建議,但仍堅持「提名無效不等同提名未通過」以及「PR不應該綁住GAN及FAC」。
- 如前所述,若提名無效等同未通過,那麼有心人士可以生出一個無效提名來阻擋GAC,這邏輯上真的狗屁不通。
- 倘若今天有有心人士偷偷在主編(其實不是很喜歡這個字,應該說「主要貢獻者」比較符合維基精神)申請GAC之前提報PR,這是不違背目前方針的。然而由於許多人根本沒有在關注PR,若等到評選完成之後當下,立刻跳出來說「評選無效,你應該自己去關注條目有沒有申請PR。」今天老用戶都栽了,我就不相信新用戶不會被玩。---Koala0090(留言) 2015年7月13日 (一) 04:24 (UTC)
- 話說這種游戏维基规则的為不應被封禁嗎?--Temp3600(留言) 2015年7月14日 (二) 08:50 (UTC)
- (!)意見(1)我个人认为基于善意,自行撤销PR并无不妥。(2)个人理解,PR与FA、GA冲突是因为PR是为了改善条目,既然条目正在改善中,就不应该进行申报。(3)若有人对意图申报FA、GA的词条申报PR,则因为他的申报优先,该行为引发的是“行为争议”,根据善意推定,应当协商是继续挂PR还是提报FA、GA。(4)若有人对已经申报GA或FA的条目申报PR,则根据善意推定,他可能没看到GA/FA,可以尝试表达“PR在GA/FA后,PR无效”的观点。(4)若有人故意在你申报GA/FA前挂PR,可以通过Wikipedia:游戏维基规则进行检举,或者通过Wikipedia:忽略所有规则主张你的行为善意而有效,无需对他人的恶意PR负责。(5)鉴于(2)的初衷,不建议删除该规定。对于恶意PR,通过讨论处理即可。直接声称“因PR而无效”而撤销GA/FA,可以主张为恶意行为,甚至可以主张为破坏。--GCMG(TALK) 2015年7月14日 (二) 12:31 (UTC)
提議加入規則
既然如此,規定PR、GAN、FAC可以自行撤銷;及警告恶意PR會被封禁;不就行了嘛--Temp3600(留言) 2015年7月14日 (二) 17:49 (UTC)
- (:)回應,應當規定僅PR能夠自行撤銷,否則就如同Lion98所說的。後面「恶意PR會被封禁」可能要稍微注意一下,如果有人是善意提報PR要如何避免。另外@GCMG:由於PR實際上沒有運作,僅會成為某些用戶玩弄法條的工具,我還是覺得互綁不必要--Koala0090(留言) 2015年7月15日 (三) 07:27 (UTC)
- 我覺得不用特別立什麼禁止惡意PR吧?何謂惡意?實際上好像也沒發生過類似情況吧...(這次PR擋GAN的PR是閣下自己提的啊)--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7月15日 (三) 12:34 (UTC)
- @Liaon98:這個應是擔心日後有人玩弄程序而設的。--Temp3600(留言) 2015年7月15日 (三) 17:10 (UTC)
- GAN、FAC自行撤銷算作不通過,就像自行撤銷管理員提名一樣。如果是善意PR,應該會和主編先相討,不會擅自單方面提出。PR有它的意義,是不知為何中文這邊PR死了,才會發生直接在評選給意見的怪現象。--Temp3600(留言) 2015年7月15日 (三) 10:18 (UTC)
DYK支持理由為「符合標準」的有效性
建議將wp:AADD改為指引
理由:內文有理,我覺得應該要將它改為指引--路人甲(叮噹呀,誰都喜歡你,小貓也自豪!) 2015年6月30日 (二) 01:19 (UTC)
- (?)疑問:改為指引是否就能將存廢討論中符合條件的投票視為無效票?若不能,改為指引又有何意義?--M940504(留言) 2015年7月1日 (三) 14:54 (UTC)
- (-)反对又來共識制?DYK的大釘子還不夠痛嗎?--Temp3600(留言) 2015年7月2日 (四) 07:48 (UTC)
- 這是啥意思?存廢討論本來就是共識制不是嗎--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7月5日 (日) 20:38 (UTC)
- (-)反对个人认为没有达到共识的程度。但是作为一篇论述就很好啊。--1=0,欢迎参与WP:模仿专题 2015年7月6日 (一) 05:16 (UTC)
- (-)反对,首先afd根本不是投票,投票多少不影响结果,关键要看给出的理由是否有说服力。因而无论wp:AADD是不是指引,afd中没有方针指引支持的观点都会自动被无视。其次此篇翻译自英文维基百科,在那一边也不是指引。--Antigng(留言) 2015年7月7日 (二) 14:23 (UTC)
- (!)意見,虽然中文版的AFD,理应投票不能代替讨论,但实际运作上,一句『缺乏关注度』,只给『WP:OR』作为理据仍很常见。如果在英文版的en:WP:AFD,可以见到没有针对条目精确提出理据的投票,确实会被忽略,所以英文版的AFD,大部分都会论及条目的问题点,能够点出问题所在,而且讨论都会三、四句以上,相比起中文版AFD为投票而粘贴「理据」,英文版就是真正的讨论。不过,采用WP:AADD对讨论作出规范,也不易达到客观标准,所以AFD结果如有争议,还得在DRV处理。 --Thomas.Lu(留言) 2015年7月11日 (六) 18:33 (UTC)
- 我记得以前en:User:DGG说afd准确率大约在3/4左右……--Antigng(留言) 2015年7月20日 (一) 13:14 (UTC)
任何被删除页面,只要存在之时触发了公开的防滥用过滤器,内容仍可被所有用户查看?
如题。Special:滥用过滤器/examine/log/1657661 Special:滥用过滤器/examine/log/1657671 Special:滥用过滤器/examine/log/1658131 Special:滥用过滤器/examine/log/423433 Special:滥用过滤器/examine/log/632602 Special:滥用过滤器/examine/log/447620--Antigng(留言) 2015年7月28日 (二) 02:11 (UTC)
- @Antigng:如果符合WP:OS可以申请Oversight,不符合的就没必要删除(非确认用户看不到)。另外回退员可以看到不公开的过滤器的过滤日志。--GZWDer(留言) 2015年7月28日 (二) 05:42 (UTC)
WP:NPP#如何巡查新頁面中增加內容
如題,注意到最近有用戶開始使用WP:AWB協助批量掛上專題模板。我覺得除了各位使用AWB批量在已建立的條目掛上專題模板外,在巡查新頁面時,可以順便掛上專題模板,不知道各位的看法為何? --Bowleerin(留言) 2015年7月26日 (日) 10:25 (UTC)
- 先要解决非巡查员、巡查豁免者所建大量未巡查讨论页的问题。--Antigng(留言) 2015年7月27日 (一) 14:24 (UTC)
- 大多數巡查員都是掛模板走人。這種規章即使有也沒法監督執行,至多靠自覺。--Zetifree(留言) 2015年7月29日 (三) 18:22 (UTC)
大家好,敝人最近在送審桃園捷運的GA時,許多參予評選者認為應待通車後才能參選(後來通車日期又傳出可能延後,我認為通車前應可參選),經查察,維基百科目前未對此部分做成共識、方針。因此,本人提出二案修正案供大家進行討論、凝聚共識,望各位維基人能踴躍參與討論。----Aotfs2013 (留言) 2015年7月18日 (六) 07:52 (UTC)
甲案
直接性點出是否可參評、參選。
乙案
根據分類提供不同的指引,如戲劇類未播映前不得參選、鐵道類未通車前可參選。
- GA,FA只与条目编写质量有关,与现实情况无相关。就这样。——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7月19日 (日) 10:13 (UTC)
- @cwek:問題是維基人會把他當成一項標準....。----Aotfs2013 (留言) 2015年7月20日 (一) 01:04 (UTC)
- 如果能翻到有关GA、FA要求描述事物必须对公开放(例如作品已公映,线路已投入使用等)的要求的话,再提这个问题,但显然,我翻了下,没发现这个要求?或者觉得不满的话,可以再投一次,有人以现实未投入使用的话,拉出来拉票,我也去凑个热闹。——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7月20日 (一) 06:52 (UTC)
- @cwek:基本上大家好像把他當做一個默契,所以我才覺得應該制度化來設定到底可不可以提名、獲選。----Aotfs2013 (留言) 2015年7月20日 (一) 12:21 (UTC)
- 据我所知,无论在中文维基和英文维基都没有这种标准。WP:FUTURE是afd层面的东西,不是ga、fa层面的东西。--Antigng(留言) 2015年7月20日 (一) 13:11 (UTC)
- @Antigng:所以這樣的票算不算無效票?----Aotfs2013 (留言) 2015年7月20日 (一) 14:33 (UTC)
- 投票不能代替讨论。--Antigng(留言) 2015年7月20日 (一) 15:18 (UTC)
- @Antigng:是指在GA或FA評選中,若使用這點做為理由(不論本提案是否達成共識),是否應計為無效票?----Aotfs2013 (留言) 2015年7月20日 (一) 15:56 (UTC)
- 投票不能代替讨论。--Antigng(留言) 2015年7月20日 (一) 15:18 (UTC)
- @Antigng:所以這樣的票算不算無效票?----Aotfs2013 (留言) 2015年7月20日 (一) 14:33 (UTC)
- 据我所知,无论在中文维基和英文维基都没有这种标准。WP:FUTURE是afd层面的东西,不是ga、fa层面的东西。--Antigng(留言) 2015年7月20日 (一) 13:11 (UTC)
- @cwek:基本上大家好像把他當做一個默契,所以我才覺得應該制度化來設定到底可不可以提名、獲選。----Aotfs2013 (留言) 2015年7月20日 (一) 12:21 (UTC)
- 如果能翻到有关GA、FA要求描述事物必须对公开放(例如作品已公映,线路已投入使用等)的要求的话,再提这个问题,但显然,我翻了下,没发现这个要求?或者觉得不满的话,可以再投一次,有人以现实未投入使用的话,拉出来拉票,我也去凑个热闹。——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7月20日 (一) 06:52 (UTC)
- @cwek:問題是維基人會把他當成一項標準....。----Aotfs2013 (留言) 2015年7月20日 (一) 01:04 (UTC)
- 个人观点:有大幅变动可能的条目都不支持参选GA、FA。--Kuailong™ 2015年7月20日 (一) 15:21 (UTC)
- @Kuailong:所以提出這個修改,就是希望以制度去決定到底要不要允許其參選及獲選。----Aotfs2013 (留言) 2015年7月20日 (一) 15:56 (UTC)
- en:Wikipedia:Good_article_nominations#Media_and_drama1:PLEASE DO NOT NOMINATE ARTICLES ON FILMS THAT HAVE NOT YET BEEN RELEASED; AS DETAILS WITHIN THE ARTICLE MAY CHANGE, THEY WILL BE FAILED.。每每看到有人字里行间表现出似乎对英文维基标准多么了解就觉得好笑。--7(留言) 2015年7月21日 (二) 09:34 (UTC)
- 难道不是要求条目内容稳定吗? --达师 - 318 - 527 2015年7月29日 (三) 16:43 (UTC)
- 對,英文版之所以有這個規定,是為要求條目內容穩定,他們應該是認為未播映的電影內容有變數。--黄居士(留言) 2015年7月30日 (四) 14:26 (UTC)
- 难道不是要求条目内容稳定吗? --达师 - 318 - 527 2015年7月29日 (三) 16:43 (UTC)
建议将“蘭維一”,“鸡奸”加入MediaWiki:Titleblacklist
如题,防止影武者破坏。--Antigng(留言) 2015年7月28日 (二) 00:57 (UTC)
- 去元维基改,那样可以防范全域破坏。--Liuxinyu970226(留言) 2015年7月28日 (二) 05:02 (UTC)
- 既然是滥用多重账户制造的破坏,限制IP用户及新用户使用这类命名已经足够。--Thomas.Lu(留言) 2015年7月30日 (四) 16:20 (UTC)
條目名稱「先到先得」是否已經不合時宜?
如題,條目名稱「先到先得」是否已經不合時宜?--MCJamesHK (討論 · 貢獻 · 統計 · 寄信) 2015年7月26日 (日) 09:16 (UTC)
- 請解釋,為甚麼已不合時宜?鋼琴小子 留言 貢獻 2015年7月27日 (一) 11:31 (UTC)
总是合适宜的,大不了合并之后再移动一下。--Antigng(留言) 2015年7月27日 (一) 14:25 (UTC)
- 其实,“最常用名称”、“名从主人”向来比“先到先得”优先。(见wp:命名常规#命名冲突)——♠白布¤飘扬§§ 2015年7月30日 (四) 09:30 (UTC)
- 先到先得原本就是幾種命名原則中順位較為次要的輔助原則,但在偶爾遇到幾個命名版本都一樣正確/一樣廣用或一樣少用的情況時,保留這原則還是有其必要。--泅水大象™ 訐譙☎ 2015年7月30日 (四) 10:02 (UTC)
- 「先到先得」在不抵触惯用命名的情况下适用,但不是绝对的优先。例如没有中文名的外国人物译音,最常被媒体采用的,都可作为条目名称,但不是保证永久采用,一旦当事人公布了其中文名称,则条目应跟随当事人命名,即是「名从主人」原则。
此外,特别的情况下,繁简体的命名,也应跟随命名主体使用。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政府单位应采用官方的「简体字」,而「中華民國」及其属下部门则使用其所称的「正體字」,避免不必要的争论。--Thomas.Lu(留言) 2015年7月30日 (四) 16:4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