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管理員佈告板/編輯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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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發生的編輯爭議
向史公哲曰
- 向史公哲曰(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鎖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中華人民共和國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該用戶以「雙重標準」、「單一制國家不應該加入此類內容」等原創理由大規模刪除長期穩定版本內容,經善意提醒與警告後仍然反覆三次回退,故提報。具體刪除編輯見Special:Diff/83194079、Special:Diff/83194147、Special:Diff/83194165。
- 其他:同樣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條目內,該用戶似乎非常喜歡用自己定義的理由與標準對部分具有顯然建設性內容進行刪除或者直接斷言其無用性,具體編輯可見Special:Diff/83192821、Special:Diff/83138167、Special:Diff/83194232。
- 請管理員注意,該用戶曾嘗試篡改本人提報,見Special:Diff/83194358;如果@向史公哲曰閣下希望進行反駁,可以在本段下進行回應,請勿直接修改提報,此行為已構成WP:VAND。
- 發現人:Sinet(討論) 2024年6月27日 (四) 17:20 (UTC)
- 這就是鄙人的篡改,將雙重標準這四個字篡改成參照其他詞條對地方語言國名和注音系統國名,避免雙重標準。將單一制國家不應該加入此類內容篡改成單一制國家不應該效仿英國、歐盟等條目,加入地方語言國名、注音系統國名。給大規模刪除長期穩定版本內容這句話增加註解即地方語言國名、注音系統國名內容。--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6月27日 (四) 17:41 (UTC)
- 我認為該用戶在提報中所指控本人的,破壞維基百科之事實,以及其出示的確鑿證據,都是確乎存在的。在該用戶提報過程中,我的破壞者本質已經暴露無遺。就今天這個機會,我在這裏表個態。修改prc條目時,我大量地破壞長期穩定內容,挑起編輯戰,篡改他人提報,在維基百科犯下了嚴重的錯誤。經過反省和思考,特別是在該用戶警告和提報的過程中,使我逐步認識到了我所犯錯誤的嚴重性。該用戶在提報中以大量的事實,確鑿的證據,充分說明我對維基百科的破壞行為是極為嚴重的,給維基百科的大量內容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損失,真是罪行累累,罪惡滔天。我是維基百科裏的延伸確認用戶,我近來犯下的錯誤估計是大量的,嚴重的,估計給維基百科造成了極為重大的損失。我認為我應該要在這裏向全體維基人謝罪。--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6月27日 (四) 17:56 (UTC)
- 額,沒有必要這樣。可以好好討論。--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6月27日 (四) 18:18 (UTC)
- 不論出於何原因,未經同意就修改他人發言是不禮貌的行為。--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6月27日 (四) 17:44 (UTC)
- (:)回應:@Flyinet君,被提控方似乎已經對於您的提報坦承不諱,請問就目前現階段來說,您是否願意接受對方的致歉及坦承的錯誤?我個人看法是:對方既然已經認錯,那麼秉持友善推定原則精神,則應當從寬處理,那麼在此另外知會當事者@向史公哲曰君,請問您針對於本次提報的內容,用戶對於您的不適當的行為所指出的異議與合理質疑,請問您後續該如何改善呢?請思考過後再予以給出比較具體的回覆,謝謝。--薏仁將🍀 2024年6月28日 (五) 01:26 (UTC)
- 我認為該用戶在提報中所指控本人的,破壞維基百科之事實,以及其出示的確鑿證據,都是確乎存在的。在該用戶提報過程中,我的破壞者本質已經暴露無遺。就今天這個機會,我在這裏表個態。修改prc條目時,我大量地破壞長期穩定內容,挑起編輯戰,篡改他人提報,在維基百科犯下了嚴重的錯誤。經過反省和思考,特別是在該用戶警告和提報的過程中,使我逐步認識到了我所犯錯誤的嚴重性。該用戶在提報中以大量的事實,確鑿的證據,充分說明我對維基百科的破壞行為是極為嚴重的,給維基百科的大量內容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損失,真是罪行累累,罪惡滔天。我是維基百科裏的延伸確認用戶,我近來犯下的錯誤估計是大量的,嚴重的,估計給維基百科造成了極為重大的損失。我認為我應該要在這裏向全體維基人謝罪。--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6月27日 (四) 17:56 (UTC)
- 這就是鄙人的篡改,將雙重標準這四個字篡改成參照其他詞條對地方語言國名和注音系統國名,避免雙重標準。將單一制國家不應該加入此類內容篡改成單一制國家不應該效仿英國、歐盟等條目,加入地方語言國名、注音系統國名。給大規模刪除長期穩定版本內容這句話增加註解即地方語言國名、注音系統國名內容。--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6月27日 (四) 17:41 (UTC)
- 針對於被提報用戶不適當的修改原提報內容一事已經明確的發送提醒通知給與對方,另外針對於編輯爭議的協商溝通重要性也附帶的在補充在提醒內,那麼有鑑於被提控用戶對於提報內容的坦承不諱,基於友善推定原則認為應從寬處理,另外當有爭議發生時,請當事雙方儘量維持理性文明的溝通,勿訴諸於情緒,也可互助客棧徵詢意見,甚至也可以參考爭議解決指引章節內容描述的方式,那麼本案將予以關閉薏仁將🍀 2024年6月28日 (五) 01:50 (UTC)
- 感謝閣下的友愛編輯,然而本人認為本人在當時並沒有坦率的認錯,因為本人的行為有可能屬於下意識的被動攻擊行為,且本人採用的認罪書模板是王洪文於政治性審判上做出的最後陳述,可能體現了本人在潛意識層面的負面情緒。--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02:28 (UTC)
- 我個人認為本人並沒有真正地對自己的錯誤供認不諱,所以本人以為閣下不必關閉話題。--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02:35 (UTC)
- 我認為應當要引入更多參與中國主題條目編輯的資深用戶進入討論,以確認其對我個人的指控是否成立。因為據我觀察,此人對我的指控是極為誇張的,不符合實際情況的。本人雖然認錯,但仍以為其提報內容是有問題的,且我認為該用戶確實可能存在違反wp:own和wp:wl的行為。--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02:40 (UTC)
- 閣下指控我非常喜歡用自己定義的理由與標準對部分具有顯然建設性內容進行修改。然而條目的消歧義頁就寫了prc內容的敘述範圍,且依據閣下的原創觀點,什麼內容都放置於簡介,無疑會造成簡介內容過多,一些內容應當僅保留於章節內,這也是我親自發明的觀點嗎?最後,依據該用戶內容敘述,刪除內容是不被允許的,因為刪除內容意味着對條目本身的破壞。例如刪除prc是最富裕的發展中國家,這不正是"順應美帝國主義觀點"的破壞嗎?刪除prc背後的中國歷史悠久,文明昌盛,不正是順應"中國沒有歷史"之荒謬觀點的破壞嗎?我移除地方語言國名,不正是順應"中國是單一民族的極權國家,並不存在民族多元化"之荒謬觀點的破壞嗎?--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02:47 (UTC)
- 通過該用戶的控訴,我頓時明白了:向史公哲曰黑手伸到哪裏,哪個條目的破壞就泛濫成災,prc條目的大量"建設性內容",被該用戶嚴重破壞……總之,向史公哲曰大搞破壞,陰謀挑起編輯戰,其罪惡累累,真可謂鐵證如山。--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02:53 (UTC)
- 閣下指控我非常喜歡用自己定義的理由與標準對部分具有顯然建設性內容進行修改。然而條目的消歧義頁就寫了prc內容的敘述範圍,且依據閣下的原創觀點,什麼內容都放置於簡介,無疑會造成簡介內容過多,一些內容應當僅保留於章節內,這也是我親自發明的觀點嗎?最後,依據該用戶內容敘述,刪除內容是不被允許的,因為刪除內容意味着對條目本身的破壞。例如刪除prc是最富裕的發展中國家,這不正是"順應美帝國主義觀點"的破壞嗎?刪除prc背後的中國歷史悠久,文明昌盛,不正是順應"中國沒有歷史"之荒謬觀點的破壞嗎?我移除地方語言國名,不正是順應"中國是單一民族的極權國家,並不存在民族多元化"之荒謬觀點的破壞嗎?--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02:47 (UTC)
- 我認為應當要引入更多參與中國主題條目編輯的資深用戶進入討論,以確認其對我個人的指控是否成立。因為據我觀察,此人對我的指控是極為誇張的,不符合實際情況的。本人雖然認錯,但仍以為其提報內容是有問題的,且我認為該用戶確實可能存在違反wp:own和wp:wl的行為。--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02:40 (UTC)
- (!)意見:不對@向史公哲曰的編輯行為做出評價,僅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條目資訊框是否要羅列「其他語言(包括拼音這一注音系統)」名稱發表意見。個人對「羅列其他語言」本身持(=)中立態度,但(-)傾向反對原先長期穩定版本的處理(我未曾參與該爭議,修訂歷史中作出的是針對其他細節的編輯),不過理由並非是@向史公哲曰的意見,而是我認為原版本同時違反了WP:中立和WP:非原創研究,因為原本列舉那些語言並未有可靠來源說明「為什麼選取這些語言」,故構成原創研究、也違反WP:比重。若能根據某一標準(最簡單的,比如說「人民幣上的五種語言」,當然人民幣上的語言寫的是「中國人民銀行」而非「中華人民共和國」,它可能相關性沒那麼強,可以討論選擇其他標準)羅列出對應的語言,我(+)傾向支持。對這一問題,除@向史公哲曰外,@Flyinet確實也應參與討論,另外同時邀請曾在相似問題(在蕉城區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條目頂部選取圖片問題)提出過類似意見的@紅渡廚參與討論。至於提報者針對被提報者提出的行為問題,我不發表意見,還請@薏仁將等或管理員繼續處理,謝謝!--自由雨日(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04:24 (UTC)
- 其實我的反對意見也近似於此,只是我對wp的掌握不夠深入,無力發表有效的反對意見。--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04:34 (UTC)
- 被提報人沒有興趣復原提報並達成和解,且疑似WP:ONEHANDGIVES,提報人建議本案維持開放狀態且儘快由管理員處理(補充@薏仁將君)。--Sinet(討論) 2024年6月28日 (五) 11:13 (UTC)
- 針對@自由雨日閣下提出的關於編輯的評價,「原先長期穩定版本」的相關內容我一直作維護處理,本人觀點認為,該段內容具有一定的建設性,其列出的少數民族語言均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較為常見少數民族語言或特別行政區的官方語言,至於閣下所提出的「為什麼選取這些語言」的問題,該段內容首先只是以「其他語言中的名稱」作為title,而非提供了一個原創限定的範圍(比如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少數民族語言中的名稱」這樣的title),不涉及提出了一個「為什麼選取這些語言」的問題,其次其中的內容是可以根據語言一欄中的註釋被讀者理解的,其內容均屬於可供查證範疇並且符合維基百科標準上關於語言內容進行拓展的慣例,是否存在閣下所提到的WP:原創研究是基於特定推定而產生的問題,我認為其僅屬於有建設性的擴充功能內容。而關於閣下提到的中立與比重問題,還請閣下根據方針細則提出後續疑問。--Sinet(討論) 2024年6月28日 (五) 11:34 (UTC)
- 看了你對自由雨日閣下的回覆,我只能說:我對你觸犯維基百科:OWN的推測是正確的。另外我以為,閣下這番言論無異於:以"自己定義的理由與標準"來維護一個存在爭議的編輯。--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11:48 (UTC)
- 閣下應當給出一個充分可信、內容與相關知識相結合的理由,闡釋"羅列地方民族語言國名"的合理性與正當性。--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11:55 (UTC)
- 請閣下明晰,本提報不是討論閣下的編輯是對是錯亦或我的維護行為是對是錯,而是閣下在維基百科:高風險主題內觸發了WP:3RR而觸發的;如果閣下真的有心討論,在我第一次提醒與第三次警告時就應該在討論頁內發起討論以求得社群共識,而不是一味的使用自我定義的理由與標準去否定他人對你編輯行為的異議。其次,閣下所謂的推測本人觸犯所有權問題,我建議閣下還是理清所有權和維護行為差別後再來進行指控。--Sinet(討論) 2024年6月28日 (五) 11:58 (UTC)
- 自稱是維護行為,實則還是換皮的wp:own。另外我倒是很佩服閣下拋開xx不談,直接扣帽子的行徑。最後,這裏說編輯爭議佈告板,不是破壞佈告板,編輯的內容爭議憑什麼不能於此討論?--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12:50 (UTC)
- 閣下復原本人編輯的時候也沒有給出能夠證明內容理應存在的正當理由,反而打着維護的旗號搞wp:own,拿着"自我定義的理由"挑起編輯戰,阻止別人進行修改。你如果以根據WP:方針與指引(也可以引用WP:論述等)提出相關意見,那麼我自然沒有意見。但你沒有這麼做,你只是一邊扣人帽子,一邊搞wp:own,然後在提報時面對各類回答打太極。--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12:52 (UTC)
- 既然被圈到了我也出來說兩句,上面二位的扯皮我實在沒興趣關心,我只說一下,我覺得在國名的地方加一些確有實際使用人口的該國少數民族語言沒什麼問題。改維基百科的內容,應該依照相應方針指引,再其次是共識,依照其他條目的做法來為自己的行為背書,不是合理的做法。———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6月28日 (五) 13:41 (UTC)
- 處理:
- 「單一制國家」、「雙重標準」均非刪除內容的合理解釋。具體而言,我不清楚中共政權是否有如此多語言名稱並列之習慣?又是否可能涉及原創研究問題?畢竟中國大陸語言極多,是有特定幾種獲得承認?抑或「官方語言」就那幾種?——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6月28日 (五) 14:14 (UTC)
- 我也有同樣的疑問,我記得中國的官方語言只有漢語(港澳還有英語、葡萄牙語)。如果要放官方語言應該只放3種。如果要論少數民族語言,選取的標準是?@Flyinet:閣下可以解釋一下native name里的那一欄語言的選取標準嗎?--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14:25 (UTC)
- 正如我之前的回覆所說,其實並沒有一套正式的選取標準,只是基於常見度所加入的建設性內容,目前被刪除的內容的語言我列一下給各位看看:
- 1. 漢語拼音:中國大陸目前使用的注音系統
- 2. 藏文:西藏自治區的官方語文
- 3. 壯文:廣西壯族自治區的官方語文
- 4. 維吾爾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官方語文
- 5. 滿文:並無官方語文地位(可在爭議解決後刪除)
- 6. 蒙古文:內蒙古自治區的官方語文
- 7. 朝鮮文:延邊朝鮮族自治州、長白朝鮮族自治縣的官方語文
- 8. 哈薩克文: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的官方語文
- 9. 彝文:涼山彝族自治州的通行語文
- 10. 英文及葡萄牙文:兩個特別行政區的官方語文
- 大部分語言基本上屬於地方的官方語文或通行語文,並且除滿語外基本上覆蓋了中國大陸官方認定少數民族中人口佔比較多的少數民族語言(見中國民族列表),同時覆蓋幾乎所有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下官方使用的少數民族語言。--Sinet(討論) 2024年6月28日 (五) 15:12 (UTC)
- 考慮到有人可能駁斥「官方語文」這一地位,中國大陸目前的「官方語言」認定法律或多或少有一定的模糊之處,不過可參照《s: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中有關語言的規定推定其官方地位。--Sinet(討論) 2024年6月28日 (五) 15:19 (UTC)
- 依據閣下的觀點,美國應該增添夏威夷語的國名(夏威夷語是夏威夷州的官方語言)、20多種阿拉斯加土著語言的國名(阿拉斯加的官方語言有多種土著語)、薩摩亞語的國名(美屬薩摩亞的官方語言)、西班牙語的國名(波多黎各的官方語言和新墨西哥州的特殊法定語言)、蘇語的國名(南達科他州的官方語言)、查莫羅語的國名(關島和北馬里亞納群島的官方語言)、加羅林語的國名(北馬里亞納群島的官方語言)……然而事實上,所有語言的維基百科都沒有編輯這麼做。--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16:06 (UTC)
- 更何況美國這些地方語言都是有地方法定地位的。--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16:09 (UTC)
- 其情況類似於英國條目。--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16:09 (UTC)
- 啊對了,英國條目的其他語言也應該移除了,根據英維條目的內容顯示,英國的官方國名僅用英文書寫。縱觀整個維基百科,將地方語言國名列入的條目幾乎沒多少,且有幾個都集中於中維。--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16:12 (UTC)
- 其情況類似於英國條目。--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16:09 (UTC)
- 更何況美國這些地方語言都是有地方法定地位的。--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16:09 (UTC)
- 依據閣下的觀點,美國應該增添夏威夷語的國名(夏威夷語是夏威夷州的官方語言)、20多種阿拉斯加土著語言的國名(阿拉斯加的官方語言有多種土著語)、薩摩亞語的國名(美屬薩摩亞的官方語言)、西班牙語的國名(波多黎各的官方語言和新墨西哥州的特殊法定語言)、蘇語的國名(南達科他州的官方語言)、查莫羅語的國名(關島和北馬里亞納群島的官方語言)、加羅林語的國名(北馬里亞納群島的官方語言)……然而事實上,所有語言的維基百科都沒有編輯這麼做。--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16:06 (UTC)
- 我個人覺得還是考慮國家層級的官方語言會好一些。地方層級的官方語言可能放在地方的條目就行了。--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16:16 (UTC)
- 看各位非當事方似乎也沒有決定性意見,故已在互助客棧發起討論程序求得共識,見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關於是否可以(應當)在國家類條目Infbox的Native參數中添加地方法定或通行語文名稱的問題--Sinet(討論) 2024年6月28日 (五) 16:57 (UTC)
- 考慮到有人可能駁斥「官方語文」這一地位,中國大陸目前的「官方語言」認定法律或多或少有一定的模糊之處,不過可參照《s: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中有關語言的規定推定其官方地位。--Sinet(討論) 2024年6月28日 (五) 15:19 (UTC)
- @微腫頭龍: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官方語言,參看中華人民共和國條目、普通話條目、官方語言條目等。--自由雨日(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17:05 (UTC)
- 漢語算是中國事實上的官方語言吧,就好像英語就是美國事實上的官方語言。--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23:53 (UTC)
- 關於具體寫哪種語言上去,我提個建議吧,按照人民幣上面使用的那幾種語言來定,如何?———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6月28日 (五) 16:47 (UTC)
- 被提報人已經開始刪除英國條目中的類似內容了,僅在本提報頁討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問題估計也沒法限制被提報人決意繞過共識以自我觀點進行編輯了。--Sinet(討論) 2024年6月28日 (五) 17:01 (UTC)
- 被提告人真是太可惡了,居然引用英維的英國條目破壞中維的英國條目,建議趕緊去破壞佈告板提告他,限制他編輯()。--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17:22 (UTC)
- 這不正是我前面提的建議嗎()不過其實還是有一定的「原創研究」在的,畢竟人民幣上用五種語言寫「中國人民銀行」和「用其他語言寫國名」還是隔了一層距離,不過相比Sinet的版本我會明顯更認為其離非原創研究和合理比重更近一步。--自由雨日(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17:14 (UTC)
- 原先版本也不是我的版本,我只是反對刪除一大段有建設性且確實有可能對讀者有幫助的內容,至於版本的納入標準或者版本的好壞我作為維護者的角度而言持開放式態度。--Sinet(討論) 2024年6月28日 (五) 17:15 (UTC)
- "有建設性且確實有可能對讀者有幫助的內容"--指類似"prc的國家格言是為人民服務"的原創研究。--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6月29日 (六) 02:18 (UTC)
- 抱歉,這裏的留言太多,看着看着就忘了,確實是你的建議。--———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6月29日 (六) 02:55 (UTC)
- 原先版本也不是我的版本,我只是反對刪除一大段有建設性且確實有可能對讀者有幫助的內容,至於版本的納入標準或者版本的好壞我作為維護者的角度而言持開放式態度。--Sinet(討論) 2024年6月28日 (五) 17:15 (UTC)
- 請問按照人民幣上的語言是基於什麼原則?沒有被放入的彝文、朝鮮文、哈薩克文是不配還是什麼。--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6月29日 (六) 00:01 (UTC)
- 我並不是說「寫哪些語言」參考人民幣是非常合理的選擇,只是強調「應該選擇某一標準」,而不是原版本無標準的情況。(人民幣上的語言是如何選取的,可參看《國家符號語境下的民族團結——以人民幣發行演變為中心》等文章。)至於「彝文、朝鮮文、哈薩克文沒有放入」是不是「不配」,則完全是扣帽子型的原創研究;我也可以問,為什麼侗語、仡佬語、白語「不配」列入原版本?盲文、手語沒有列入原版本,是不是說明不照顧殘疾人的語言文字?(雖然盲文事實上幾乎無作用,但它也是視覺上可辨識形態的文字。)--自由雨日(留言) 2024年6月29日 (六) 02:49 (UTC)
- 基於什麼原則。。。。還能基於什麼原則,當然是基於不能原創研究的原則啊。--———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6月29日 (六) 02:51 (UTC)
- @自由雨日、红渡厨:我只是想說為什麼選擇人民幣上的語言而不選其他標準。並沒有扣帽子。選擇人民幣有什麼合理性嗎?「標準」也不能定得毫無理由吧。--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6月29日 (六) 04:29 (UTC)
- 請你不要曲解我的意思,我上面寫的很清楚,是建議,不是逼着社群非要選擇此種標準。--———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6月29日 (六) 05:18 (UTC)
- 我有說你逼大家嗎?哪裏曲解了?我只是對你的建議提出疑問。另外說一下這件事好像也很難有一個標準,反正現在我想不出有什麼合理的標準。--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6月29日 (六) 06:24 (UTC)
- 請你不要曲解我的意思,我上面寫的很清楚,是建議,不是逼着社群非要選擇此種標準。--———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6月29日 (六) 05:18 (UTC)
- @自由雨日、红渡厨:我只是想說為什麼選擇人民幣上的語言而不選其他標準。並沒有扣帽子。選擇人民幣有什麼合理性嗎?「標準」也不能定得毫無理由吧。--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6月29日 (六) 04:29 (UTC)
- 被提報人已經開始刪除英國條目中的類似內容了,僅在本提報頁討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問題估計也沒法限制被提報人決意繞過共識以自我觀點進行編輯了。--Sinet(討論) 2024年6月28日 (五) 17:01 (UTC)
(※)注意,被提報用戶的Special:Diff/83207402此種行為已然構成為了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請雙方當事人保持克制。———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6月29日 (六) 03:3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