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明鄭時期

名義上鄭成功受南明封為延平王的封國,實際上為割據臺灣的獨立政權

臺灣明鄭時期是指1661年至1683年間由明鄭政權統治臺灣的歷史時期。其統治期間一直奉南明為正朔,前後歷經鄭成功鄭經鄭克塽三世統治共二十一年[參6][參7][參8][參9]

臺灣明鄭時期
1661年—1683年
臺灣明鄭時期鄭氏令旗
鄭氏令旗
臺灣明鄭時期鄭氏家徽
鄭氏家徽
疆域( 設里疆界, 屯墾地)
疆域( 設里疆界, 屯墾地)
地位殘存國家郡王國
首都承天府安平鎮[參1][參2]
常用語言閩南語[註1]
宗教
儒教佛教道教
延平王 
• 1661年-1662年
鄭成功
• 1662年
鄭襲(東都主)
• 1662年-1681年
鄭經
• 1681年
鄭克臧監國
• 1681年-1683年
鄭克塽
東寧總制 
• 1674年-1680年
陳永華
歷史 
1661年6月14日
1662年6月-11月
1673年-1680年
1681年3月19日
1683年7月10日
• 明鄭降清
1683年10月8日
• 蔡機功反清
1684年10月19日
人口
• 
約200,000人[參3]
貨幣永曆通寶[參4]
西班牙銀圓
寬永通寶
前身
繼承
台灣荷蘭統治時期
南明
臺灣清治時期
今屬於 中華民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參5]
臺灣歷史系列
臺灣歷史台灣歷史年表
史前時期
荷治
1624-1662
西治1626-1642 原住民政權及部落-1933
明鄭時期
1661-1683
清治時期
1683-1895
日治時期
1895-1945
戰後時期
1945 迄今
其他臺灣系列

人口 - 族群 - 經濟 - 交通
地理 - 文化 - 教育 - 法律
政治 - 政府 - 軍事 - 外交

臺灣主題首頁

明鄭統治臺灣的時間雖然不長,但卻是臺灣歷史上首個漢族政權,同時亦為一以閩南民系為主體的事實上獨立政權,對臺灣政治認同發展有重要意涵,其影響極為深遠持續至今[參10][參11]。明鄭以臺灣為反清復明據點,號召大批仁人志士隨其渡臺並形成一大明朝遺民群體。他們於明鄭與滿清鬥爭中既堅持漢族「華夷之辨」的儒家正統觀,同時又產生割據臺灣對抗滿清的本土意識。該現象的本質是明朝遺民對抗滿族統治的民族精神,渡臺後轉化成熱愛臺灣這塊不受滿清統治土地的本土意識。此一民族精神與本土意識的並存與互動,構成了臺灣漢族民眾反抗滿清統治的兩個思想層面[參12]

名稱

 
日本人新井白石臨摹《坤輿萬國全圖》並上色的地圖(1708年版),上面標示東寧

明鄭時期又被稱為鄭氏治臺時期[參13]鄭氏時代(時期)[參14][參15]南明鄭氏治台時期[參16]南明鄭氏治理時期[參17]明鄭王朝[參18]鄭氏王朝東寧王朝[參19]國姓爺王朝Koxinga dynasty)等。

明鄭[參20],清代官書稱之為「偽鄭」、「逆鄭」、「海逆」,記載鄭經將東都改為「東寧省」,升天興、萬年二縣為州[參21][參22][參23][參24][參25],又稱「東寧國」[參26][參27][參28][參29] [參30][參31]朝鮮史料《李朝實錄》,稱呼鄭經時期(1670年)的明鄭為大樊國或大樊[參32]。當時也有西方人稱之為福爾摩沙王國(英語:Kingdom of Formosa)、台灣王國(Kingdom of Taiwan)。現今又被稱為明鄭政權[參33]、延平王國[參34]、鄭氏王國[參35][參36]、東寧王國(Kingdom of TungningReino de Tungning[參28]等。明鄭下轄的台灣地區,也稱為明鄭台灣[參37]

歷史

鄭家崛起

鄭芝龍原為東海南海一帶海域勢力最大的海盜,於崇禎元年九月(1628年9月27日-10月26日)接受朝廷招安獲賜任海防游擊,號「五虎游擊將軍」。其於獲朝廷認可後,經營海運貿易生意更如日中天,成為了東海至南海的海上霸主。其隻手遮天之程度於史載敘述可見一斑:「凡海舶不得鄭氏令旗者,不能來往。每舶例入三千金,歲入千萬計,以此富敵國,自築城安平鎮[40];「從此海氛頗息,通販洋貨,內客外商,皆用鄭氏旗號,無儆無虞,商賈有二十倍之利,芝龍盡以海利交通朝貴,寖以大顯」、「八閩以鄭氏為長城」,至此,明鄭勢力的通商範圍廣及:大泥、浡尼占城呂宋魍港北港大員平戶長崎孟買萬丹舊港巴達維亞馬六甲柬埔寨暹羅[41][42],甚至連歐洲列強荷蘭東印度公司的營運亦受到鄭芝龍勢力的影響,地方商貿周濟不順,意圖數度聯合其他勢力攻擊鄭芝龍,但居然被鄭氏海軍擊潰。

抗清

明末烽煙四起,內有流寇作亂,外有滿清覬覦中原。1644年4月25日(崇禎十七年三月十九日)甲申之變大順李自成攻陷明朝首都北京明思宗城破後自縊煤山,明朝滅亡;明朝遺臣吳三桂因此引清軍入關擊敗大順軍。但滿清入主北京後因兵力不足,暫放慢腳步改採「以漢制漢」戰略,並未有立即進取華南,明朝遺臣得以南遷並在南京擁立明宗室福王朱由崧,建立偏安政權南明以聯合各地漢族抗清,先後由安宗弘光帝(福王)、監國(魯王)、紹宗隆武帝(唐王)、紹武帝(小唐王)、昭宗永曆帝(桂王)等君主執掌。

1645年,滿清豫王多鐸舉兵南下並擒獲福王,弘光政權瓦解,鄭芝龍旋即於其根據地福建擁立紹宗隆武帝(唐王)繼續抗清,並於1644年-1645年間,先後被授予南安伯、南安侯、平虜侯和平國公等爵位,並身兼戶部兵部工部三部尚書。然而1646年12月鄭芝龍終為滿人以高官厚祿誘降;其子鄭成功則誓死不降,接起鄭家大旗繼續抗清。

1659年7月,鄭成功北伐兵敗金陵後退守東南沿海地區,其時明鄭損兵折將難以與清軍抗衡,不斷遭圍剿而勢力範圍日漸縮小,為尋找反清復明的長遠基地而於1661年毅然決定東征荷屬福爾摩沙

征服臺灣

 
《1662年,鄭成功與荷蘭人的締和條約》荷人十八條:四/荷蘭 海牙國家檔案館藏

明永曆十五年正月(1661年),鄭成功在金門誓師;他親率將士25,000名、戰船數百艘,自金門料羅灣出發,次月抵達明鄭的領地澎湖,四月初二日(4月30日)抵達鹿耳門。並利用漲潮出敵不意地在鹿耳門及禾寮港登陸。以優勢兵力包圍荷軍防守薄弱的「普羅民遮城」,並切斷荷軍水陸交通,不久,普羅民遮城守將貓難實叮(Jacobus Valentijn)獻城投降。

四月初七日,鄭成功親率大軍攻堅固若金湯的荷軍首府「熱蘭遮城」。經派楊朝棟揆一投降無效後,即調集火砲朝城堡砲轟,然而在從大員市鎮朝城堡進攻時,卻遭荷軍居高臨下擊退。之後鄭軍即採取長期圍困,同時將多數部隊派往各地囤墾以解決糧食不足的問題。五月二十八日,「荷蘭東印度公司」得知台灣戰況後,決定派七百人、戰艦十艘赴台,於七月初五日抵達。之後雙方稍有接觸,但均無較大戰事。至八月二十三日(9月16日),雙方再度海戰,鄭軍經一小時激戰,擊毀荷艦二艘、俘小艇三艘、殺敵百餘人,其餘荷艦逃往遠海。

閏十月,荷軍發動作最後一次攻擊,但仍寡不敵眾,之後又有日爾曼籍傭兵逃脫,向鄭成功說明堡內荷軍士氣低落,並指出欲取熱蘭遮城,必先取其衛星碉堡「烏特勒支碉堡」(位於今湯匙山上),奪取該碉堡則可居高臨下,砲擊熱蘭遮城最脆弱的「四角附城」。鄭成功遂於當月,著手準備攻城計畫。

十二月初六日(1662年1月25日)鄭軍於鯤鯓半島炮轟烏特勒支碉堡2,500發,命中1,700發左右並幾乎將之夷為平地,荷蘭守軍被迫自行炸毀碉堡殘餘部分後撤退。此役徹底瓦解了熱蘭遮城守軍的士氣,兩天後大員評議會決定議和談判。

大員長官揆一於同年十二月十三日(1662年2月1日)於締和條約簽署投降。至此,台灣台江領地盡落鄭成功之手。

設府立家

永曆十五年五月十八日(1661年6月14日),鄭成功登陸臺灣後仿效明朝中央官制設制六官,並依然對明朝宗室禮遇有加,為其建王府官邸並供歲祿,每次拜封官員亦請諸位大明皇族遺脈和其他宗室在旁觀禮,以示尊重體制;又依郡縣制赤崁城改名「東都明京[參38],並設置承天府為地方府治的行政中心,府城分為東安、西安、宋南、鎮北四坊,各設首領,管理事務。府下並設北天興、南萬年二縣。

為確保軍隊補給充足,明鄭於初步安頓後即開展查戶口、報田產、徵勞力、納稅銀等各種民生工作[參39][參40],並實施「寓兵於農」政策令諸將士至全臺各地屯墾,範圍北達噶瑪蘭地區、南抵瑯嶠一帶,以點狀分佈,按鎮分地、按地開墾。明鄭政權於大規模開墾期間多有侵害到原住民諸部的活動空間,導致與原住民政權之間頻繁爆發武裝衝突,如明鄭政權對大肚王國領土的侵犯曾造成數次戰爭。因於大肚王國瑯嶠等在地政權的抵禦,鄭成功實際的統治範圍,僅約北至二林(今彰化縣二林鎮),南達茄藤(今屏東縣佳冬鄉)。

南明昭宗永曆十六年五月初八(1662年6月23日),鄭成功薨逝,時年38歲,自其征服臺灣至逝世僅13個月。其於逝世後近二十年(永曆三十五年四月,1681年)獲孫鄭克塽追諡「潮武王[參41][參42]

鄭經時期

鄭經克臺

史書記載,鄭經自年少時即已頗為好色,並特別喜愛徐娘半老的中年熟女,幾乎與胞弟的每一名乳母均有私通;鄭成功征臺前,留守思明州廈門)的鄭經納其中一人陳昭娘為妾並倍加寵愛[48]。鄭成功得知後本令陳氏自行跳海了斷,但鄭經卻以其駐地權勢包庇陳氏並隱瞞父親長達三年之久,駐廈軍懾於世子權勢無人敢通知人在臺灣的鄭成功。陳氏更恃寵生驕霸凌本已長期不受寵的鄭經原配唐妃,滿腹冤屈的唐妃唯有向於明鄭朝廷位居要職的祖父唐顯悅求助。[49]

永曆十六年(1662年)三月,陳氏生下鄭克𡒉,鄭經於是向父報稱為側室所出但隱瞞陳氏身份,一時鄭成功大喜過望,滿朝文武皆賀。不甘孫女受辱的唐顯悅此時即發難上奏向鄭成功舉報揭破鄭經謊言,事件於臺灣醞釀成嚴重政治醜聞。[50]

鄭成功得知被世子欺騙後勃然大怒,下令主管廈門的堂兄鄭泰全數處死董妃、鄭經、陳昭娘與鄭克𡒉等人[51]。鄭泰固不認同堂侄不倫之舉,但亦無法接受堂弟對血脈族親滅絕人性的手段、以及大規模肅清宗族必然引致軍心動搖的後果,起初與奉命渡海來廈的都司黃毓談判,打算僅將陳昭娘鄭克𡒉母子首級送回臺灣交差了事,再動員大量宗親為董妃鄭經母子求情。鄭成功得知鄭泰意見後更為憤怒,立即解下佩劍令黃毓回廈斬殺四人,鄭泰無法下手唯有叫黃毓親自找鄭經行刑,但暗中提前通報鄭經,黃毓剛見到鄭經就被其隨從包圍拘捕。[52]

此時在臺灣犯罪的參軍蔡鳴雷投奔廈門,並警告說鄭成功已令周全斌率軍至廈門執行命令,打死不願殺害宗親的鄭泰唯有按洪旭建議毅然以堂兄身份抗命,並令水師於大膽島海域嚴陣以待。周全斌剛接近廈門即被鄭經按黃廷建議圍困繳械並拘捕,並令黃昌收編其部隊。鄭成功聽聞廈門抗命之事大為光火,再令洪有鼎渡海執行命令,唯洪航至東山島時眼見水師守備森嚴,再聽聞周全斌被捕的消息,即嚇得不敢再前打道回臺。[53]被捕的駐臺將領其後更幾乎遭鄭泰以謀害宗室罪名處斬,僅得董妃為顧全大局不計前嫌力保方得保命。此舉被駐臺鄭軍視為公然抗命,令其與駐廈軍之間開始出現嫌隙,成為日後兩岸爭位的導火線。

鄭成功死後,駐臺的黃昭蕭拱宸等人以鄭經亂倫罪及聯合駐廈軍抗王命為由,於安平擁立鄭成功五弟鄭襲監國,將軍馬信黃安不從,馬信於不久後逝世。賞勳司蔡政奉鄭成功之袞龍袍廈門晉見世子鄭經,洪旭等人遂擁鄭經為「世藩」[參43]。同年11月,鄭經命周全斌五軍戎政,親率陳永華馮錫範等人攻入鹿耳門右虎衛黃安聞訊後,率師前來會合,與黃昭會戰並殺之,勝利後領兵進王城誅殺蕭拱宸張驥曹從龍等人,流放其族人。事後,鄭襲的家臣蔡雲自縊,鄭襲本人則遭鄭經押回廈門軟禁,不久懼死而投清。[參44]

鄭泰事件

嗣位之爭結束後,鄭經繼位。1663年初,鄭經以洪旭廈門鄭泰金門鄭經聽說鄭泰與之前擁立鄭襲為王的黃昭有書信往來,便懷疑他亦參與逆謀,因此欲召見他,鄭泰卻稱病不見。參軍陳永華以鄭經將回東都為由,委任鄭泰為「居守戶官」,鑄印送至金門並邀鄭泰入廈門餞行。7月10日,鄭泰率兵船赴宴,被鄭經扣留軟禁,船艦皆為周全斌所併,只有蔡璋逃回金門。鄭泰之弟鄭鳴駿與子鄭纘緒率部屬及家眷入泉州投降清朝。鄭泰聞訊後自縊,鄭經王權得以鞏固。

清荷聯盟

1663年11月18日(永曆十七年/康熙二年十月十九日,清軍於荷蘭東印度公司艦隊的協助下進攻明鄭統治之廈門、金門,明鄭儘管拼死奮戰擊斃清提督馬得功,但仍寡不敵眾,清軍20日(二十一日)終於廈門登陸並乘勝攻佔金門、浯嶼,明鄭軍退往銅山。戰後軍心動搖,大將周全斌降清,鄭經眼看無法固守,只好於翌年3月棄守閩南沿海諸島並全面撤至臺、澎,除軍隊外眷口及文臣、宗室、遺老共約七千人一同撤出,於初十日抵臺;此次退守臺灣是鄭氏所代表的南明抗清勢力的總撤退,此後鄭經將「東都」改為東寧。1664年4月10日(永曆十八年/康熙三年三月十五日),清軍進攻銅山,明鄭完全失去大陸領土。荷軍更乘勢於8月27日重佔雞籠

1665年,清荷聯軍繼續進攻澎湖,卻遭遇颱風而無功而返,清廷因此放棄了攻臺,轉而於1667年7月與鄭經展開首次談判。面對清軍和荷蘭軍隊咄咄逼人的態勢,鄭經聲稱台灣「非屬版圖之中」、「東連日本,南蹴呂宋,人民輻輳,商賈流通。王侯之貴,固吾所自有,萬世之基已立於不拔」[參45];於1669年的和談中,派遣柯平葉亨泉州與清廷議和[參46]。鄭經再度強調鄭氏佔領台灣是「建國東寧」[參47]、「於版圖疆域之外,別立乾坤」[參48],然而兩次的談判鄭經皆以不接受薙髮拒絕清朝[參49],並用箕子朝鮮作比喻,談判最終破局[參50]。最終清廷亦無重拾攻臺計劃,改以遷界令封鎖東南沿海,明鄭暫得以偏安臺灣。

清朝的立即威脅解除後,鄭經旋即於1666年率兵進攻雞籠的荷蘭守軍,雖然戰敗,但荷方亦受海禁打擊無法貿易,缺乏資源補給導致難以防守,終於1668年再度撤出並自此放棄臺灣。

偏安東寧

1664年8月,鄭經認為永曆帝駕崩後臺灣已無稱行都的必要,乃「謹守藩封」而改「東都明京」為「東寧[參28][參19][參51][參52],建都安平鎮熱蘭遮城,經過加以翻修稱之後,台人稱之為「王城」[參53]。對內奉南明永曆帝正朔,對外與占據中原的大清互不統屬,所謂「東寧建國,別立乾坤」[參47][參48],始有開國長治之想[參54],經營成效斐然。明鄭政權的有效統治地區僅限於臺灣西南部地區,其他地方則有大肚王國大龜文瑯嶠原住民政權管轄。

鄭經即位後任用陳永華為諮議參軍,拓展實業,整飭吏治,強固治安,以官田、私田、屯田三田並用,使得飽經戰亂的台灣得到休養生息的機會,也得到了發展的機會,一時間稱為樂土。1668年,鄭經還派軍收復了荷蘭人在台灣北部最後的據點—基隆,在台灣南北路和澎湖設置三個安撫司,在福建泉州一帶建築了19個具有軍事性質的寨子,鞏固了台灣內外圍的防禦。期間清軍雖然兩次進攻澎湖,都因鄭軍防守的當使得清軍無功而返。此後十年間,台海維持了相對的穩定局面[參55]

鄭經試圖以貿易來提升其實力。除了與清朝進行走私貿易外,日本的德川幕府也是其重要貿易夥伴,大量進口日本的等金屬與盔甲以武裝鄭軍,雙方貿易於1665至1672年達到高峰,鄭經更允許日本商人居於雞籠以促進貿易交流。日人以「東寧國王」稱呼[參56]。鄭經亦於1672年邀請英國東印度公司來到台灣,並與之簽訂通商條約,出口糖與鹿皮並進口西洋以增強鄭軍的戰鬥力,另外更請求英國人訓練砲兵,戰爭時更借用英國炮手作戰。

西征大清

1673年,清朝平西王吳三桂起兵反清,史稱三藩之亂。1674年4月21日,清朝靖南王耿精忠起兵響應,隔海邀請鄭經加入。鄭經允之西征,但是只是聯合發出討伐滿清檄文,並未聯合出兵北伐,雙方都是藉此機會擴大地盤。鄭經渡海後,要求耿精忠將漳州泉州交給自己,佔領整個福建的耿精忠拒絕,鄭經遂出兵佔領海澄同安,雙方開始交惡。然而,泉州、漳州以及潮州陸續投靠鄭經,耿精忠見情勢不對便出兵進攻泉州,為明鄭將領劉國軒所擊退,雙方接著又持續相互進攻、戰鬥。1675年,耿精忠與鄭經談判,雙方以楓亭為界,北屬耿氏、南屬鄭氏,平息戰鬥。1676年,鄭經擊敗平南王尚之信,迫使尚之信加入反清行列,鄭經隨後佔領惠州。由於鄭經於擁有漳州、泉州、潮州、惠州等四座首府後,又攻下汀州,因此與耿精忠的聯盟再度破裂,腹背受敵的耿精忠只好降清。耿精忠降清後,獨自面對清軍的鄭經節節敗退,明鄭所得閩粵各地全部得而復失,前功盡棄,最後只好退回廈門,自此一蹶不振[參57]

1677年退回廈門後,清朝再度與鄭經展開和談,清朝康親王傑書向鄭經許諾鄭經若從中國大陸沿海的島嶼撤退,就答應比照朝鮮,成為清朝藩屬並通商、永無猜嫌。1678年的和談中,清朝將領賴塔給鄭經的書信中聲稱,如果鄭軍肯退守台灣,則「本朝何惜海外一彈丸之地」,鄭氏可永據台灣,清廷把臺灣當成朝鮮、日本一樣的外國,不必剃髮易服、稱臣納貢也可以不必[參58]。鄭經一開始予以拒絕,但最終於1680年,全面撤離廈門據守台灣,至此明鄭在大陸沿海的主要島嶼喪失殆盡。

鄭經回臺後曾一度嘗試專心治臺,但是面對抗清局面不斷惡化,意志開始消沉,移居北園別館,終日飲酒賦詩、棋藝書畫、出外狩獵,將政事全權交予監國世子鄭克𡒉與諮議參軍陳永華

鄭經去世

1681年3月17日,鄭經因狩獵摔傷不治,薨於北園別館,得年40,統治東寧國近20年。1681年(永曆三十五年)四月剛登基的元子鄭克塽追諡其父王為「潮文王[參41][參42]

東寧之變

1679年,鄭經西征之際,因其並無嫡子,聽陳永華之請將庶長子鄭克𡒉立為世子,並授職為監國,號監國世子。由於其辦事英明果斷,頗有其祖鄭成功之風範,因此人稱東寧賢主,但也因此得罪了王叔鄭聰等人。1680年,鄭經西征無功而返,監國世子繼續執政,並深得父親鄭經之信任,但後來其岳父總制陳永華去世,因此監國漸漸在政治上孤立無援。

1681年3月17日(永曆三十五年正月二十八日),鄭經薨逝,逝世前於北園別館將監國鄭克𡒉託付給劉國軒,然而明鄭王室隨即爆發權鬥。鄭氏宗親鄭聰等人眼見鄭經已薨,便與馮錫範劉國軒等人聯手向董太妃進讒言,誣衊鄭克𡒉乃李氏之螟蛉子,董太妃一時不察便下令收回鄭克𡒉之監國印璽。得到董太妃允許後,劉國軒與馮錫範便領兵進入延平王府捉拿監國、囚禁於北園別館,並於當夜遭鄭聰等人謀殺。監國遭謀殺後,原意僅是罷免鄭克𡒉的董太妃亦無力挽回,遂命監國夫人陳氏將鄭克𡒉之遺體送返延平王府、收斂守喪。喪畢,陳氏自縊。世子鄭克𡒉遭弒殺後,自責的董太妃也於同年6月去世。20日(二月初一),馮錫範擁立年僅12歲的女婿鄭克塽(元子)為王;自此朝政大權旁落入外戚馮錫範與劉國軒手中,民心漸趨渙散,明鄭亦從此一蹶不振[參59]

降清滅亡

1682年9月,明鄭降將施琅上書康熙帝請求征台,康熙允之。翌年6月,施琅奉康熙詔,並效法當年鄭成功征臺先進攻澎湖。7月10日於澎湖附近海域遭遇並擊潰劉國軒率領的明鄭水師,繼而於16日佔領澎湖,史稱澎湖海戰

1683年(永曆三十七年)9月,鄭克塽與眾臣商議後呈降表,魯王世子朱桓、瀘溪王朱慈曠、巴東王朱江、樂安王朱俊、舒城王朱著、奉南王朱熺等其他明朝宗室隨其降清,而寧靖王朱術桂身着大明衣冠而自殺[參60]。10月8日,施琅入臺受鄭克塽投降,明鄭正式滅亡,臺灣亦自此正式進入清治時期;從1661年(永曆十五年)4月鄭成功入台到鄭克塽1683年(永曆三十七年)9月降清為止,計於臺灣經營共23年[參36]

為防止明鄭遺民反叛,清廷滅明鄭後將明朝宗室鄭氏王室、明鄭朝臣們及其親屬大舉遷往中國大陸。其中,鄭成功家族納入上三旗管束;文武官員與士兵則分別遷至在山東山西河南諸省墾荒,使臺灣失去可能領導反清的人物;甚至不惜鄭成功、鄭經等鄭氏在臺王陵悉數遷葬中國內陸[參61][註2]

至於明鄭的大量遺民,清廷則採取以漢治漢的策略,長期以攻台將領擔任台灣軍事首長。如福建水師一職從1684年至1721年計37年間共歷施琅張旺吳英施世驃四任提督,除張旺之外,其他皆是攻台將領,尤其是施琅、施世驃父子共任職達25年之久。在陸路提督方面由萬正色吳英藍理皆為攻台將領[參63]

行政區劃

 
明鄭時期行政區劃示意圖

地方行政方面,可分為兩個階段:鄭成功時期與鄭經時期。1661年,鄭成功擊敗荷蘭東印度公司,五月佔普羅民遮城,改赤崁地方為東都明京,臺灣總地號為「東都」。還實施郡縣制度,設置了「一府二縣」[參64]承天府天興縣以及萬年縣,並以承天府安平鎮京畿[參65]。其中,天興縣縣治設於佳里興(今台南市佳里區),而萬年縣縣治則設於二贊行(今台南市仁德區二行里)。此外,明鄭還先後設置了思明州思明縣,管轄廈門金門等島嶼,鄭氏時期就存在的地名有左營、新營、小新營、舊營、柳營、林鳳營、中營、下營、大營、後營、前鎮、後鎮、二鎮、左鎮、後勁、官田、北港、大甲、淡水等地名。

1662年,鄭成功逝世,世子鄭經經歷政爭後掌權,對行政區劃進行變革。全面實施並沿用鄭成功設置的郡縣制度,但稍稍做出變革。保留承天府,京畿承天府主事官為承天府府尹,改二縣為二州,即地方的天興萬年兩州主事官則為知州(鄭成功在位時期則為兩縣知縣),於天興州以及萬年州之下,設有「二十四里」[註3]。為了安撫原住民族,於原住民居住地區,設置澎湖[註4]北路以及南路等三個安撫司,其主事官為安撫使,形成「一府二州三司」平行的體系。承天府京畿地區又設有東安坊西定坊鎮北坊以及寧南坊四坊,坊設簽首。承天府以及兩州的級行政區則設有總理。簽首及總理兩職負責的職務如:戶籍、遷徙、婚嫁、出生、死亡等基層民事,並規定按時彙呈州府。

政治

在行政上,延平王擁有至高的權力。延平王之下,設有諮議參軍又稱為幕府,總理國政。參軍府轄下又設立六官),六官皆設有主事,其下又設都事品秩分別比照侍郎郎中[參66]。另外,又設立察言司承宣司審理司賞勳司中書科儲賢館育冑館等官僚機構[參67]。1674年,鄭經西征清朝,命陳永華東寧總制,於六官之上;然而,鄭經諸弟驕橫難制,鄭經因此於1679年立長子鄭克𡒉世子,並授職監國,於總制與六官之上,總理國政。東寧之變後,馮錫範掌權,並以侍衛鎮掌政,並身兼諮議參軍之職,而六官則繼續實行[參68]。明鄭官員在鄭成功時自稱為「卑職」,在鄭經時則改為「臣」,制度已趨成熟[參54]

軍事

鄭成功與陳永華鄭經劉國軒經營的屯兵態勢或軍事規模是台灣首見。永曆十五年(1661年),鄭成功除固守金門數萬水師之外,親自率領約25,000名士兵攻打台灣大員,打敗荷蘭東印度公司的部隊,展開對於台灣的統治。明鄭時期的軍事制度與組織淵源複雜,且經多次變革。如簡化之,其官職大約可分為五軍戎政(五軍戎務)、總督軍務管軍提督將軍親軍衛鎮陸師鎮水師鎮監軍數部份。永曆三十七年(1683年)明鄭覆滅後,鄭軍將領與軍隊悉數被強迫內渡中國,而據《欽命太保建平侯鄭造報官員兵民船隻總冊》,據守台灣的官兵共有37500名。

主要軍事力量 兵力 統帥 指揮統治 時間
鄭軍 37500名以上 延平王 延平王、正總督 1662年-1683年


先前機關:
荷蘭東印度公司
台灣軍事
1661年-1683年
後繼機關:
台灣鎮大清)

部隊編制

南明福王魯王以及唐王相繼敗亡後,其東南沿海的軍力逐漸整併至鄭成功麾下。這些部隊分成水師左、右、前、後、中五軍,中軍由鄭成功親自掌管,其餘前軍張名振、後軍周崔芝、左軍林察、右軍周瑞則皆為南明的殘餘勢力,並在日後的多次戰役中逐漸凋零瓦解。鄭氏統領的中軍之下又分成前、後、中、左、右五提督,五提督在五軍瓦解之後,成為明鄭軍事的高階單位。在五提督之下即為提督所轄的各鎮,原則上也分為前、後、中、左、右五鎮。不過,五提督的軍力僅是明鄭的一部份,除此之外尚有延平王直屬掌管的親軍鎮以及多個「獨立鎮」。鄭成功主政時期的獨立鎮已大致編制完成,至鄭經西征參與三藩之役時,又擴編了七個軍鎮系統。[來源請求]

鄭成功主政時期
軍鎮系統 軍鎮番號
五鎮系統 前鋒鎮、後勁鎮、中權鎮、左先鋒鎮、右先鋒鎮
衝鋒系統 衝鋒前鎮、衝鋒後鎮、衝鋒中鎮、衝鋒左鎮、衝鋒右鎮
援剿系統 援剿前鎮、援剿後鎮、援剿中鎮、援剿左鎮、援剿右鎮
護衛系統 護衛前鎮、護衛後鎮、護衛中鎮、護衛左鎮、護衛右鎮
宣毅系統 宣毅前鎮、宣毅後鎮、宣毅中鎮、宣毅左鎮、宣毅右鎮
五常系統 仁武鎮、義武鎮、禮武鎮、智武鎮、信武鎮
五兵系統 正兵鎮、奇兵鎮、遊兵鎮、英兵鎮、殿兵鎮
五行系統 金武鎮、木武鎮、水武鎮、火武鎮、土武鎮
數目系統 水師一鎮、水師二鎮、水師三鎮、水師四鎮、水師五鎮
方位系統 水師前鎮、水師後鎮、水師內司鎮、水師左鎮、水師右鎮
星宿系統 角宿鎮、亢宿鎮、氐宿鎮、房宿鎮、心宿鎮、尾宿鎮、箕宿鎮、斗宿鎮、牛宿鎮、女宿鎮、
虛宿鎮、危宿鎮、室宿鎮、壁宿鎮、奎宿鎮、婁宿鎮、胃宿鎮、昴宿鎮、畢宿鎮、觜宿鎮、
參宿鎮、井宿鎮、鬼宿鎮、柳宿鎮、星宿鎮、張宿鎮、翼宿鎮、軫宿鎮
鄭經西征時期擴編
軍鎮系統 軍鎮番號
樓船系統 樓船前鎮、樓船後鎮、樓船中鎮、樓船左鎮、樓船右鎮
果毅系統 果毅前鎮、果毅後鎮、果毅中鎮、果毅左鎮、果毅右鎮
建威系統 建威前鎮、建威後鎮、建威中鎮、建威左鎮、建威右鎮
揚威系統 揚威前鎮、揚威後鎮、揚威中鎮、揚威左鎮、揚威右鎮
折衝系統 折衝前鎮、折衝後鎮、折衝中鎮、折衝左鎮、折衝右鎮
龍驤系統 龍驤前鎮、龍驤後鎮、龍驤中鎮、龍驤左鎮、龍驤右鎮
五義系統 振義鎮、奮義鎮、昭義鎮、英義鎮
其餘獨立軍鎮
其餘軍鎮 鐵騎鎮、神器鎮

親軍鎮

提督之下設「衛」與「鎮」。衛為親軍,鎮則非親軍。鄭成功尚未占領台灣之前,親軍為鎮,稱為「親丁鎮」。1650年增設「戎旗鎮」。1652年親丁鎮全鎮覆沒,而未再設置之。1656年擴編戎旗鎮為左右二鎮,1658年則改名為左右武衛。同年,又增設仿日本武士的親軍部隊-左右虎衛。1662年,鄭經承嗣延平王,升左虎衛黃安勇衛,其位於武衛與虎衛之上;黃安歿,諮議參軍陳永華繼之。又設置侍衛,由馮錫範統領,位於勇衛與武衛之後。鄭經死後,外戚馮錫範發動政變,殺監國𡒉,改立元子鄭克塽為王,並開始以侍衛掌政、統領六官,直至明鄭滅亡。

特種鎮營

特種鎮營中,馬兵有北鎮以及鐵騎鎮;火器有神器鎮鄭成功攻台成功後,建立護衛鎮,由荷蘭時期黑人傭兵「烏鬼」(Oo-kuí)組成,手持步槍,專門守衛延平王府

經濟

農業經濟

在經濟方面,明鄭於台灣經濟史仍佔有一定比例。其中,以經貿與農業為主。於農業經濟方面,為了解決軍隊兵糧問題,不論鄭成功或鄭經基本上都貫徹「寓兵於農」的策略,也是諸將士平日分散各耕地,按鎮分地、按地開墾。這種具有營盤田文武官田的土地私有制,於定則徵賦的經濟模式下,大量提供經濟產能。根據統計,包含承襲荷據已開墾的「王田」、後續開發的營盤田、官田、私田等,明鄭時期拓墾的田地超過一萬八千四百五十四以上。此等經濟開發,雖造就農耕文化盛行的漢人,但鄭氏王朝擴張領土的行動,卻也同時讓台灣原住民面臨比荷西時期更嚴重的生存危機[參36],導致與大肚王國發生衝突,並對平埔族展開屠殺。為了軍需民食,台灣農產重心由糖轉米,這個農業經濟的性格轉變直至今日仍影響台灣。西元1665年,陳永華的農業水利更促使漢人移民至今高雄的方向發展。除此,陳永華引進同安製鹽法至台灣來發展鹽業經濟,除此尚有鹿皮、鹿角、鹿脯等土產的外銷,因此多鹿的台灣,來自原住民團體的捕鹿業,也是早期台灣的重要經濟產業活動。明鄭時期對16歲以上男子課「人丁銀」;有別於荷蘭統治臺灣時期對七歲以上的漢人移民課以「人頭稅」(能以鹿皮繳交)。

貨幣制度

 
明鄭委託日本,於長崎鑄造永曆通寶。此圖為南明中國西南地區鑄幣,非明鄭用幣

鄭成功奉明朝為宗主,以永曆政權為正朔,因此發行永曆通寶銅錢作為流通主要貨幣。鄭經主政後,陳永華的中央政府體制,除了可以行使及於台灣南部的主權力量,也著實成為一個個別經濟體。由於貿易對象眾多,因此流通東寧的貨幣可以分為銀幣銅錢二類,銀幣又有銀元與銀錠二者。

銀元主要是西班牙銀元,於荷蘭與西班牙時期大量進入台灣流通。東寧建國後,銀元持續流通,依外型與重量主要分為劍錢圓錢方錢以及等類型:

  • 劍錢:重9錢,主要為荷蘭人所鑄。
  • 圓錢:又稱為「花欄錢」,重7錢2分,因此俗稱「七二銀」。同時亦有2當1以及4當1的重3錢6分與重1錢8分者。另外又有重6錢8分者,俗稱「六八銀」。
  • 方錢:與圓錢同重,皆7錢2分,俗稱「番餅」。
  • 茇:即「銀角仔(gîn-kak-á)」,重1錢8分、9分或4分5釐。來自咬留吧(爪哇)以及呂宋

銀錠多由鄭氏攜入台灣,加以戳記。東寧戶官楊英,曾遣人前往麻豆社新港社目加溜灣社以及蕭壠社,以銀錠交易買糴禾粟。

銅錢,鄭成功在台灣發行永曆通寶,同時明朝其他時代銅錢、宋元等前朝銅錢和日本銅錢同時流通與市。

  • 永曆通寶:永曆通寶在永曆帝當政時在中國西南地區開鑄,明鄭亦行用此錢,1662年永曆帝死後,鄭經奉永曆正朔而自主在台灣繼續發行。由於台灣不產銅,因此鄭經主政時期分別於1666年(永曆二十年)、1674年兩度委託日本長崎鑄造銅錢「永曆通寶」。其錢文文字複雜多樣,鄭經所發行主要分四類型:篆書行書行楷以及草書[參69]
  • 其他時期銅錢:南明同期鑄造的永曆通寶、弘光通寶、隆武通寶等,以及明朝其他時期銅錢、宋元等前朝銅錢等當時亦行用於明鄭。
  • 日本銅錢:日本寬永時期鑄造的「寬永通寶」亦流通於明鄭。

山海五商

鄭成功在和清軍的多次較量中,控制了「上自舟山,下至南澳」的東南沿海一帶[來源請求],清軍為了對付鄭成功的海軍,採取海禁政策,1661年下令山東、江蘇、浙江、福建、廣東等地遷界禁海,企圖通過堅壁清野和經濟封鎖來扼殺鄭氏。為了突破封鎖和斂聚財富,鄭成功創立山海五商[參70]。山海五商分為山五商與海五商。山五商分別以五行「金、木、水、火、土」為商團名,分布於北京蘇州杭州山東,採購絲綢等中國貨物商品並運銷外洋。海五商則掌管販運東西兩洋之船舶,分別以五常「仁、義、禮、智、信」為其商團名,皆設立於廈門。山海五商下又設有分支行號,遍佈中國東南各大城港[參71]

「山海商批貨,海五商銷貨」為山海五商之分工模式。山五商向利民庫領取公款,於蘇、杭等地收購絲綢瓷器等貨品,並交予海五商後,再至利民庫結帳並提領下一批公款。海五商交接獲物後,交予船隊。船隊交易結束後,再至利民庫結帳。山海五商各司其職。船隊方面則以航線作為區分。東洋船隊以日本台灣呂宋為主要航線;西洋船隊則是航行於南洋波斯,戰爭時轉調戰船使用。山海五商與東西兩洋船隊皆隸屬於中央的戶官管轄之下,財務各自獨立,無從屬關係。另外,「領本獨立販運個商」則是向鄭成功借貸資本、繳交利息並受監督的商團。將蘇杭貨品運至海外銷售,回航時採購海外貨物並售予廈門之海五商。無論山五商、海五商或者是個體戶商團,除了商業活動外,亦從事情報工作[參71]

鄭經主政後,承繼之。1664年(永曆十八年)退守台灣後,清朝實施遷界令,山五商受盡挫折。後採取陳永華之議,以賄賂、秘密交易之手段突破封鎖。鄭經西征時,廈門島之商業再度興盛,而舟山群島則利用行賄,偽裝漁船、獵船出海貿易,並派出海軍巡邏保護海上貿易之安全與順暢。

鄭英通商條約

鄭經繼位延平王後,積極拓展對外貿易,因此派出使節團至萬丹(Bantam,今日的西北爪哇)邀請英國東印度公司來台灣進行貿易通商並給予英方優惠禮遇。1670年(永曆二十四年)6月3日,英方船艦萬丹號(The Bantam Pink)與珍珠號(The Pearl)航抵台灣。同年9月10日,英方指揮官克利斯布(Ellis Crisp)與鄭經簽署非正式通商協議。鄭方同意英方20項條款,主要內容大致為:允許英船自由貿易;英人在台可以自由買賣,並將糖與鹿皮等貨品運銷日本呂宋等地。鄭方則向英方提出17項要求,主要內容大致為:英方船艦入港時須將火砲火槍移交鄭方暫管,離去時歸還;進口貨物售後須繳交關稅3%;派駐2名砲手與鐵匠1名為國王(鄭經)服役並為鄭方製造槍砲;要求英方供應火藥200桶、火繩槍200挺以及英國鐵100擔。

1672年10月13日,鄭英正式締結條約,雙方將先前協議精簡成13條,英方雖對於「入港繳交武器」與「進口稅3%」等要求頗有微詞,但仍然概括接受之。正式條約明文規定鄭方須將砂糖皮革等貨品之年產量的三分之一售予英籍商人。鄭方要求之軍需品雖不見於此條約,但正式條約第4條仍載:「公司所屬英國人或其他國人,在英國首長之允許以及本人同意之情況下,得被鄭方留用或徵用為其國王或臣民服務。此條約對英方來說是為了拓展國際貿易版圖,而鄭方則是為了取得軍火以增強軍事力量。

簽訂條約後,英國東印度公司於1672年在安平設立商館,而英方則是積極爭取與清朝、日本進行直接貿易,但與日方交涉重新設立商館,仍遭日方拒絕。1675年,鄭經為獲得英製武器,因此與英國東印度公司追增補充條款:英方運銷之貨品應有槍200挺、鐵100擔,而鄭方則是同意英方於廈門設立商館。

雖然雙方簽訂通商條約,但英國東印度公司卻因鄭方對貨品的種種限制而經營不善。1680年,鄭經西征失利,英國東印度公司因此關閉廈門商館。台灣商館則因為英國貨品不易銷出;絲綢緞無法取得;與日本之貿易不通;鄭方對商品的嚴格管控,仲介貿易利潤無法獲得;鄭方積欠大量貨款債務,所以無法繼續維繫雙方關係。1681年,英國人關閉台灣商館,僅留一人代理清理債務。雙方關係遂告一段落。

人口

根據《臺灣通史》的推斷,明鄭晚期的台灣人口,已經近趨二十萬人[參72]

文化

教育

 
明鄭的先師聖廟(全台首學),至今仍舉行「雅樂十三音」儀制的釋奠大禮

1661年,鄭成功抵台灣,開中華制度之始,未致力於推行漢文化教育。鄭經繼承王位後,初期亦因忙於對抗清荷聯軍而無暇文教;直至1664年敗退東寧才開始建設並推行台灣文教。鄭經鮮少親理政事,多委由宰輔陳永華掌理。1665年9月,陳永華認為開闢屯墾略顯成果,啟奏鄭經請求興建聖廟、普設學校;起初,鄭經以「荒服新創,不但地方侷促,而且人民稀少,姑暫待之將來」等語推辭,但在聽完陳永華以下言論之後,鄭經立刻下令擇地興建聖廟。

成湯以百里而王、文王以七十里而興,豈關地方廣闊?實在國君好賢,能求人材以相佐理耳。今臺灣沃野數千里,遠濱海外,且其俗醇;使國君能舉賢以助理,則十年生長、十年教養、十年成聚,三十年真可與中原相甲乙。何愁侷促稀少哉?今既足食,則當教之。使逸居無教,何異禽獸?須擇地建立聖廟、設學校,以收人材。庶國有廣士,邦本自固;而世運日昌矣。
— 《臺灣外紀 · 卷十三》

陳永華選定於承天府寧南坊鬼仔埔興建聖廟,命名為「先師聖廟」,並採行「廟學制」於旁設立明倫堂作為國子監。明倫堂為平時之教學場域,此外亦作為飲射、讀法、賓賢學習禮儀之處。聖廟落成之日,鄭經率領文武百官,親詣聖廟舉行祭祀至聖先師釋菜禮,聖廟四周圍繞上千東寧士庶,已深具儒家風氣。聖廟落成後,鄭經又再度下令設立社學,由中土儒士前往民間教導東寧子弟。當時東寧之社學可分為「漢庄社學」以及「土著社學」,學童年滿八歲即進入社學學習經史和寫作,定期實施考課。1666年(永曆二十年)2月,陳永華訂定「兩州三年兩試,照科、歲例開試儒童。州試有名送府,府試有名送院,院試取中,准充入太學」的取材模式。太學教育上,則「仍按月月課,三年取中式者,補六官都事,擢用陞轉」[參73]

陳永華所建的台南孔廟,被視為引進漢文化教育典章之初始;日後清朝歷代知府修建文廟時,繕造東大成坊的「全台首學」門額更聞名全國。

衣冠制度

1650年代後,清朝多次嘗試與明鄭和談,但從鄭成功以至鄭經,服制問題始終是雙方談判時所重視的條件之一[參74]

康熙二十二年(西元1683年)明鄭降清,台灣漢人的衣冠服儀制度也有所轉變,根據文獻的記載:「十九日(1683年7月),施琅遣侍衛吳啟爵至台曉喻薙髮…。二十日,克塽令兵民悉遵制削髮。是日,福建總督姚啟聖亦遣…至台招撫,見兵民已薙髮,知功歸於琅,…。十八日,克塽率文武官佐悉薙髮易服」。

宮殿

 
今日之赤崁樓,曾為延平王城

荷蘭人退出台灣後,鄭成功熱蘭遮城(Zeelandia)為居城,人稱王城Ông-siânn[參75]。王府分為內、外兩城。1664年,鄭經主政東寧,因為王府設於與本島有台江之隔的安平,所以聯絡、取水不便,因此另在赤崁興建王府,作宴居之用。

1664年,鄭經從福建迎寧靖王朱術桂至台灣,並於承天府(今赤崁樓)旁的西定坊建立寧靖王府邸,且供歲祿於朱術桂。1681年,鄭經去世,鄭克塽繼位。1683年清將施琅贏得澎湖海戰之勝利後,鄭克塽投降清朝,而寧靖王朱術桂則連同五位后妃一起自殺。寧靖王故宮改建為天后宮,供俸媽祖,即為今日台南的大天后宮

北園別館是鄭經為其母親董太妃所興建的別館,即今日之台南開元寺。由於建於王城之北,故稱之北園。園面西、向台江,環境清幽、儉樸雅致。1680年(永曆三十四年)鄭經西征清朝無功而返,遭董太妃責備,因此漸漸無心於國事,又加上元老重臣陳永華楊英柯平等人相繼去世而更受打擊。因此,移居北園別館。1681年,鄭經薨逝於此館。同年又發生東寧之變監國鄭克𡒉於此遇害。數月後,董太妃逝世於此。董太妃逝世後,北園漸漸荒廢。

曆法

文藝科學

作家 作品 性質
鄭成功 延平二王遺集 文學
鄭經 延平二王遺集》、《東壁樓集 文學
朱術桂 絕命詞 文學
沈光文 文開文集》、《流寓考》、《台灣賦
草木雜記》、《台灣輿圖考
文學
科學
王忠孝 王忠孝公集 文學
徐孚遠 釣璜堂存稿 文學
楊英 先王實錄 史學

宗教

道教、佛教與民間信仰

祭祀官方性質的有「明朝護國之神」稱號的真武玄天上帝的真武廟、鄭氏另外又祭祀教人忠義,保佑商業的關帝;關帝廟數量更是當時之冠。設民廟者寥寥無幾,有守護水師之媽祖廟,有慈悲送子、廣渡眾生的觀音亭;保身康健的醫神大道公廟;以及主祀地府主宰,五嶽山神之首東嶽大帝的東嶽廟。

儒教

至聖先師的孔子廟,素為文人所重。明鄭東寧總制陳永華建了臺南孔廟,附設學堂,人稱「全臺首學」。

真武與媽祖

 
明寧靖王朱術桂「威靈赫奕」匾(現存於臺南北極殿)

由於明朝極重視代表眾星拱辰真武玄天大帝,奉玄天上帝(上帝公)為護國之神[註5]。故明鄭亦將明朝「護國家神」真武大帝奉為守護神;香火傳入大員後大力興建真武廟,促成來台漢人熱切信仰真武大帝;其中位階最高的臺南北極殿享有「大上帝廟」美譽,為官階最高之大廟,敬以春秋兩大祭。當時渡來漢民、兵士、商船航行海上需依靠北極星以進行船舶導航,因此來台漢人亦多數信奉上帝公[參76]。但女神媽祖早已名震閩南,水師官兵有相對少數的媽祖信徒,故明鄭官方亦偶祭祀之。

清朝攻台是利用當時相對少數的媽祖信仰,對明鄭官兵發動心理攻勢,明鄭滅亡後,清廷便大肆在台宣揚媽祖神蹟,貶低原有的真武信仰與廟宇位階。故明鄭盛行的玄天上帝延至清治時代中葉後逐漸不及於媽祖。日後清朝遂利用媽祖信仰之宣傳戰對付各種抗清運動,歷經日治時期民間對傳統信仰的凝聚力,最終使媽祖成為信仰主流[參77]

基督教

臺灣北部本為西班牙殖民,有許多天主教信徒,在西班牙敗於荷蘭後多已離去。至於基督新教方面,在荷蘭統治時期基督教密不可分,研判當時已有不少漢人新教徒及新港社原住民新教徒。代表人物為鄭成功在台通事何斌。隨著荷蘭東印度公司敗退離台後,基督新教也與荷蘭人一起退出台灣,在台灣傳播首度中斷[參78]

民族

外交

東亞

清朝

鄭經曾派柯平葉亨與清廷議和,並要求禮遇同等於李氏朝鮮的國與國地位,但不被慕天顏接受[參46]

日本

由於清軍對明鄭勢力的封鎖,鄭經便開啟對外貿易,其中包含與日本的往來。當時對日本主要輸出品為稻米、鹿皮、蔗糖及來自中國的絲織品,輸入盔甲棉布瓷器等,雙方的貿易量在1665年到1672年達到高峰[參79][參80],為了加強雙邊的貿易關係,鄭經允許日本商人住在基隆[參80]。也因為通商頻繁,明鄭亦流通當時日本的貨幣-寬永通寶[參81]

朝鮮

1667年農曆五月初十日,林寅觀曾勝陳得等人率領4艘貨船從台灣起程,前往日本貿易,以及請求日本出兵幫助反清復明。途中遇風,1艘貨船於五月二十三日漂到朝鮮,二十五日在朝鮮王朝濟州島大靜縣猊來里浦浦口東邊歧頭處,被當地政府發現,自稱「大明福建省官商人」。船上95人,被稱為「漂海人」,引起朝鮮興趣,隨即他們被帶往漢城。朝鮮自身以「小中華」自居,崇明反清,同情漢族被大清統治不得已剃髮易服,所有如何處置該船及人員就在朝廷上引發爭執,很多朝鮮士大夫聽說「明朝」還存在,異常激動。但由於怕得罪清朝,朝鮮顯宗最終還是力排眾議,決定把他們送交清朝。結果清廷將95人全部殺害。此後朝鮮對台灣漂來船舶改變辦法,不准其登陸,就地遣返,以避免再次發生此類悲劇[參82][參83]

大肚王國

大肚王國台灣原住民族所建立的部落聯盟,國王自稱為白晝之王,統治著中台灣。1661年,明鄭政權開啟了對臺灣的統治後,大肚與鄭氏的關係就處於敵對的對立關係之中。

歐洲

荷蘭

早在鄭芝龍時期,明鄭勢力就開始和荷蘭人接觸,並且通商。料羅灣戰役,荷蘭人被鄭芝龍打敗,此後荷蘭人據守台灣,直到鄭成功攻下熱蘭遮城,荷蘭人才開始逐漸退出台灣[參84]

英國

1670年7月,與英國東印度公司簽立十三條通商約款,並且在安平設立臺灣商館,主要內容為英人可在台灣自由貿易關稅為百分之三,公司可得視需要隨時提出條款,台灣國王(鄭經)應盡量承認。為台灣史上第一份國際通商條約。1675年兩方再增補充條款十條[參85]

西班牙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西班牙帝國開始殖民統治菲律賓群島;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和崇禎十二年(1639年),西葡聯邦殖民當局兩次屠殺在最大島呂宋華僑華商,死亡人數高達五萬餘人[參86]

鄭成功於攻下台灣不久後,聽聞在被西班牙人在菲律賓有殺戮與掠奪華僑的罪行,勃然大怒。永曆十一年(1657年),鄭成功曾經致函給爪哇島巴達維亞的一位華僑甲必丹,要求他停止與菲律賓的西班牙殖民者進行貿易往來。鄭成功曾多次對菲律賓華僑表示關切,並提出要率兵攻取菲律賓,以懲罰西班牙人[參86]

永曆十六年(1662年)四月,通過意大利神父李科羅菲律賓的西班牙總督遞交國書[參87],譴責其殺戮掠奪華僑的罪行,令其「改邪歸正,俯首納貢」,但西班牙人反因此在馬尼拉進行了第三次對華僑的屠殺。鄭成功聞訊大怒,決定揮師征討,為華僑報仇。他一面撫恤安置從菲律賓逃到台灣的華僑,一方面組織籌備軍隊,派人暗中與在菲律賓的華僑聯絡,以便到時可裡應外合,但尚未出兵即已病逝[參86]

鄭經時期一度曾調集部隊準備南下,但因接到耿精忠發動三藩之亂的消息,臨時將部隊派往廈門西征討清,攻取呂宋之事半途而廢。鄭克臧末期,清軍進攻台灣,明鄭諸臣建議攻取呂宋,以保存大明遺脈,但是遭到了劉國軒馮錫范等人的反對,打消了攻取呂宋的念頭,轉頭降清。明鄭曾有三次機會可以間質呂宋,把制海權推進菲律賓群島,卻因為第一次不能,第二次不想,第三次不敢,永遠的失去了機會[參88][參89]

南洋

廣南國

 
盛嘉明鄉會館,門聯為:
嘉獻復振基光舊

鄭經在三藩起事時出兵西進,後因戰事不利撤退,若干將領四散海外,禮武鎮總兵楊彥迪率兵眷三千餘人投奔廣南國,二鎮總兵周雲隆率一隊船在舟山,房錫鵬也有一支船隊在浙江烏洋黃進琉球[參90]

楊彥迪被廣南國安置在今越南南部同奈省巴地頭頓省一帶,他本人對此不滿,率兵移居今前江省美湫市一帶,他的部將陳上川則按照廣南國的安排,定居同奈省、巴地頭頓省一帶[參91]。這隻華人的後裔以明鄉人之名傳後世。明清之際移居越南的明國遺民,通常懷有強烈的民族情節,著明服裝、戴明儒巾,保持明朝特色,標榜自身的「明朝人」身份,以中華正統文化的繼承者自居。朱姓的明帝國滅亡,而「海上明朝」不滅[參92]

柬埔寨

鑒於日本對鹿皮的需求,鄭氏政權開始尋求從海外收購鹿皮並轉出口到日本,尤其當暹羅更傾向於荷蘭人合作時,鄭氏政權更迫切需要柬埔寨的鹿皮,並設法將荷蘭人趕出此項貿易[參93]。因當時柬埔寨受廣南國掌控,1667年鄭氏政權便派出約600位士兵,與廣東海盜商人彪爺(冼彪)合作,宣稱以柬埔寨國王的名義,殺死了約1000位居住在湄公河一帶的廣南人[參94],冼彪後來更襲擊了當地的荷蘭商館[參95],讓鄭氏政權得以軍事同盟為基礎,建立與柬埔寨的貿易關係[參96]

爭議

政權性質

明朝正朔說

根據史載,明鄭於自始自終皆奉南明為正朔、尊永曆帝為帝,並以封國自居,即使永曆帝於1662年遭吳三桂擒殺後,鄭氏依然持續使用「永曆」為年號直至1683年滅國為止。鄭成功受封明朝爵位「延平王」,於對內正式文告中均皆謹守其藩王的身份自稱「本藩」(英語:Pun Poin;西班牙語:Pumpuan閩南語Pún-phuan[註6][參97];據現存的諸多明鄭外交文書中亦可見,鄭成功代表明鄭與外國往來交涉時一貫自稱為「大明招討大將軍國姓」[註7],而明鄭往後的統治者亦一直沿稱「招討大將軍世子」[註8][參100],從未自稱「本王」、「國王」等[133];而荷方則稱鄭成功為「國姓爺閣下」,表明他們也認定鄭家是隸屬於明朝的官員[134]。陝西博物館藏有一尊永曆三十三年(1679年)鑄造的明鄭火炮,炮身後部鑄有3行隸書與篆書銘文:「欽命招討大將軍總統使世子、大明永曆己未仲秋吉旦造、藩前督造守備曾懋德」,其中「招討大將軍總統使世子」即鄭經。[135]

同時,明鄭亦長期優待禮遇明朝宗室,征臺後即接魯王世子朱弘桓、益王朱怡鎬瀘溪王朱慈爌、舒城王朱慈𤌄、巴東王朱尊江、樂安王朱俊、奉南王朱熺、魯王公主朱氏姊妹等多名宗室渡海[參101]。永曆十七年(1663年),繼位的鄭經也迎寧靖王朱術桂到台灣,於承天府府署(今臺南市赤崁樓)旁的西定坊建立寧靖王府邸,並供歲祿。鄭成功尚未攻臺時曾獲永曆帝特准設置六官方便施政,並可委任官職,武官最高許達一品,文職可達六部主事[參66]。每逢有冊封重要官員的儀式,明鄭必會請寧靖王等明朝宗室在旁觀禮以維持宗藩體統[參102]。面對滿清,明鄭始終以「大明中興」、「反清復明」或「反滿復漢」為其政治願景,並在臺灣推廣認同明朝儒學教育,一直保持著流亡政權的統治姿態[參103][參104]。1683年,鄭克塽便是以「延平王」的身份向施琅投降,其降表中載明繳納「延平王金印」及「招討大將軍金印」各一[參105]。故此許多學者將1949年退守臺灣中華民國政府類比為鄭氏政權,因為他們都在中國大陸戰敗而轉進台灣,同時也都宣稱將以台灣作為復興基地以便在未來「反攻大陸」[參106][參107][參108][參109]

廈門大學陳孔立、集美大學林東傑等中國學者認為明鄭效忠於南明,一直堅持反清復明信念,期間更曾為光復南明而支持三藩之亂毅然西征,一度收復閩粵大片領土,故其應屬南明正朔而非獨立政權[146]

獨立政權說

 
1683年義大利人所繪福爾摩沙與鄰國

明鄭政權雖則貌似對明宗室禮遇尊崇,但實質上相對於鄭氏家族的核心權力,流寓臺灣的明朝宗室卻無甚政治權力。鄭氏在永曆帝駕崩之後並未擁立其他宗室親王為帝或監國,政權決策圈亦未納入領有歲祿的寧靖王朱術桂、魯王世子朱弘桓等人,實際權力完全純粹落於招討大將軍一人,自身鄭氏族人更得以成為統治核心內部;綜觀鄭氏的作為,有許多方面並未遵守郡王家族應有的封建地位。按照法理,鄭氏僅有鄭成功本人接受過永曆帝的冊封而封王,其子鄭經與其孫鄭克塽則從未也無從得到任何明朝皇帝的冊封;然而,鄭經卻在鄭成功薨殂之後,擅自自稱「世藩」繼承王爵並統治東寧;中年後,鄭經更要求東寧士庶向自己「稱臣」,並冊封長子鄭克臧為攝政世子,此等舉動被文人沈光文以「鄭錦僭王」等字句批評。鄭經死後,鄭克塽藉由政變登基,不僅自行晉封「潮王」,鄭克塽亦擅行皇帝職權,分別以「武」、「文」二字追諡祖、父二輩。除追諡之外,王族鄭聰鄭克壆等人及重臣劉國軒馮錫范等人皆得到公爵侯爵伯爵等不同等級的爵位。此外,鄭經曾留下「建國東寧」、「別立乾坤」等語焉不詳之語句,對此,當代學者各持有不一樣的解讀;究其根本,實因奉明朝正朔永曆年號的鄭氏,如果正式稱帝,將會有竄奪大明正統之虞。因而僅依鄭成功於南明永曆九年四月(1655年)敕封延平王郡王爵位,始終以「王」自居。

早於鄭成功征臺之時,南明內部便亦有出現過異議聲音,當時不少明遺均擔心鄭成功不再致力反清復明,反而於臺灣割地為王[147]:282;鄭成功的老師錢謙益亦認為鄭既以臺灣為根據地,恢復中原則更無希望[148]。當中批評最嚴厲應屬南明另一名將張煌言,雖然鄭成功宣稱攻台是為了安置文武百官的家眷,但張煌言認為從未聽說將輜重與眷屬安置外國,又能經營中原的先例[149]:280,直言此舉「暴師半載,使壯士塗肝腦於火輪、宿將碎肢體於沙磧,生既非智,死亦非忠[150]:286」。隨後永曆帝雲南被滿清大軍壓境、兵臨城下,但鄭成功其時竟因忙於伐荷征臺而未能出兵救援,此事令張往後終身怨恨鄭成功,至死仍無法原諒[147]:281—張即使於魯王病逝解散軍隊後,寧可冒著被清廷捕殺的生命危險匿藏浙江,仍至死不肯渡臺投靠鄭成功,而最終更亦因此被清廷逮獲族誅。鄭經退守台灣後,雖然仍奉南明的永曆正朔,使用永曆年號和「招討大將軍」的印信,但政權本質與鄭成功時代顯然不同,更於1664年8月改名「東寧」,儼然以獨立王國的姿態出現,外交上更曾自行與英國東印度公司簽訂通商條約,條約中尊稱國名為「臺灣王國」或「福爾摩沙王國」、鄭經為「國王(King)」及「陛下(Your Majesty)」[參110]、明鄭人民為其「臣民(King's person)」,展顯出鄭氏事實上對內對外的宰制權[參111],足見英日諸國將南台灣視為一個獨立國家進行貿易往來。

美國學者丹尼·羅伊(Denny Roy)認為明朝已經滅亡、台灣不受清朝統治,所以明鄭是獨立政權[153]。學者陳春生亦認為,鄭氏政府雖是明朝的延續,但其在台灣實際上已成為一個獨立自主的國家。

版圖

 
1570年由荷蘭人所繪未橫跨北迴歸線的群島型福爾摩沙及鄰國
 
1662年荷蘭人所繪福爾摩沙

早於明太祖祖訓即有提到不征之國,要求後世不可征服內容中的藩屬國,其中台灣列屬藩屬國中的小琉球[參112][參113]。荷蘭東印度公司為設立貿易據點而殖民福爾摩沙大員(今臺南市安平區)之時,明帝國對其舉動無表異議甚至支持,亦證明臺灣並非其所認為的領土[參114]中央研究院院士杜正勝曹永和稱:「明朝雖實施海禁,但台灣不只明朝不管,甚至也不屬任何國家管轄,所以走私船早在當時就在基隆、安平與淡水會合明朝、日本與西班牙、葡萄牙與荷蘭的商船。...根據荷蘭史料,當時東印度公司指揮官萊爾森於1622年到福州談判,明朝官員為了勸誘他們撤出澎湖,建議他們到澎湖以東,一座不屬於明朝的島嶼,也就是台灣,間接同意明朝船隻到大員(今安平)與之通商。...當時明朝官員向萊爾森說:「你不知道大員怎麼去,我們派船帶你去」。這段史料,顯見明朝福建官員知道台灣,卻不把台灣當作屬地。而同樣年代,明代的史料記載的是,官員軟硬兼施,並請海商李旦居中協調,荷蘭的新任長官宋克,才在1624年拆除澎湖城堡的建材,搭乘熱蘭遮城號商船,來到大員上岸,宋克也成為荷蘭建立台灣政權的首任長官,他也在大員建立熱蘭遮城。」[參115]明鄭時期的鄭經也曾經自認東寧從來不內屬中土,而是另新闢的海外領土。[參116][參117]

清世宗雍正帝更稱:「台灣地方,自古未屬中國,皇考(指康熙皇帝)聖略神威,拓入版圖。」[參118]乾隆年間《重修福建台灣府志》序言:「台灣……然自宋元以前不登經傳。至明季而後,始有荷蘭屯聚……迨康熙癸未,始入版圖,改隸郡邑。」卷二又寫道:「台灣府,古荒服地,先是,未隸中國版圖。」故由清朝皇帝的皇府的書籍以及官方的地方誌而知,清人認知台灣在清朝之前不屬於中國,而是1684年(康熙二十三年)才納入中國版圖。查繼佐在《東山國語》說:「臺灣,洋夷也,獨用夏以變夷。」,也未將台灣當為中國領土。

而鄭成功為中國收復臺灣的說法,來自後來《台灣通史》所載一封鄭成功致荷蘭東印度公司末代大員長官揆一的勸降書:「...然臺灣者,中國之土地也,久為貴國所踞。今余既來索,則地當歸我,珍瑤不急之物悉聽而歸。……」[參119],不見於任何明清文獻,被認為是連橫所杜撰[參120][參121]陳昭瑛認為是連橫江日昇《臺灣外記》所記「此地非爾所有,乃前太師練兵之所。今藩主前來,是復其故土。」改寫[參120]。然而荷蘭《熱蘭遮城日誌》全文節錄了鄭成功的勸降信和公告,確實提到鄭成功是以台灣、澎湖自古屬中國所有,土地是其父借給荷蘭公司為由,要求歸還故土[參122]

另一方面,鄭成功在出征台灣之前,所發表的文告表示:「本藩矢志恢復,切念中興,恐孤島之難居,..冒波濤,欲闢不服之區,暫寄軍旅,養晦待時,非為貪戀海外,茍延安樂。」[參119],有「不服之區」、「海外」之說,兒子鄭經則自己認為台灣是大明的反攻基地,而台灣不是大清的領土[參116]

歷史定位

對當今所謂「台灣問題」與台海現狀持不同政治立場的學者,雖然立論的基礎並不完全一樣,卻不約而同地對明鄭這個短暫的政權有著極高的評價。中華民國於1950年《海天孤憤:鄭成功復國史紀評》一書作者黃天健則強調他「恢復中原」的志向、以及對明朝堅決效忠的國族情懷[參123],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55年《鄭成功》一書作者方白盛讚鄭成功是驅趕「紅毛番」的民族英雄[參124];再者;第三,中華民國於1985年〈渡海〉一文作者林濁水則認為鄭氏政權是台灣歷史上的第一個獨立王國[參125]。2016年,多個台灣原住民團體於臺南火車站前,稱對原住民族來說,鄭成功卻是開啟族人不斷被外來政權殖民與壓迫的歷史命運。[參126]

紀念

古跡

遺跡名稱 當時功用 今日名稱 今日行政區域 文資等級
延平王城 延平王宮 安平古堡 台南市安平區 中華民國國定古蹟
承天府府署 承天府府尹衙門 赤崁樓 台南市中西區 中華民國國定古蹟
天壇 政府官員祭天的平坦空地 臺灣首廟天壇(非原始建築) 台南市中西區 中華民國直轄市定古蹟
承天府城隍廟 祭祀城隍 臺灣府城隍廟 台南市中西區 中華民國國定古蹟
大上帝廟 祭祠真武玄天大帝(玄天上帝) 臺南北極殿 台南市中西區 中華民國國定古蹟
先師聖廟 祭祠孔子、建明倫堂為太學 台南孔子廟 台南市中西區 中華民國國定古蹟
關帝廟 祀典武廟 台南市中西區 中華民國國定古蹟
觀音宮 祭祀觀音菩薩 大觀音亭 台南市中西區 中華民國直轄市定古蹟
媽祖廟 開基天后宮 台南市中西區 中華民國國定古蹟
東嶽殿 東嶽殿 台南市中西區 中華民國直轄市定古蹟
聖公廟(聖公宮) 祭祀軍艦守護神倪總管 總趕宮 台南市中西區 中華民國直轄市定古蹟
玉皇太子宮(四舍廟) 祭祀玉皇上帝 開基玉皇宮(非原始建築) 台南市中西區
開山宮 祭祀保生大帝 開基開山宮(非原始建築) 台南市中西區
小南天 祭祀福德正神 番薯崎小南天(非原始建築) 台南市中西區
小西天寺 竹溪寺(非原始建築) 台南市南區
彌陀室 彌陀寺(非原始建築) 台南市東區
延平王廟(大王廟) 鄭經所建之祠堂,奉祀其父鄭成功與其母董氏 鄭成功祖廟 台南市中西區 中華民國直轄市定古蹟
二王廟 奉祀鄭經之祠堂 二王廟(非原址,非原始建築) 台南市永康區
寧靖王府邸(一元子園亭) 寧靖王別宮 大天后宮 台南市中西區 中華民國國定古蹟
寧靖王府邸鐘樓 開基武廟(非原始建築) 台南市中西區 中華民國直轄市定古蹟
寧靖王墓 寧靖王之墳塚 明寧靖王墓(非原始建築) 高雄市湖內區 中華民國直轄市定古蹟
寧靖王從死五妃墓 寧靖王姬妾之墳塚 五妃廟 台南市中西區五妃街 中華民國國定古蹟
義靈君祠 寧靖王二侍位官之墳塚 義靈君祠(位於五妃廟境內) 台南市中西區五妃街 中華民國國定古蹟
北園別館 董太妃之別宮 台南開元寺(非原始建築) 台南市北區北園街 中華民國國定古蹟
準提庵 (夢蝶園) 李茂春住所 台南法華寺(非原始建築) 台南市中西區 中華民國直轄市定古蹟
阮夫人宅 阮駿之夫人來臺孀居之所 萬福庵(非原始建築) 台南市中西區 中華民國直轄市定古蹟

照牆部分)

鄭成功墓 鄭成功之墳塚 鄭成功墓址紀念碑(非原址,墓塚已於清治時期遷葬) 台南市永康區
藩府二鄭公子墓 國姓爺四王子鄭睿與十王子鄭發之墓 藩府二鄭公子墓 台南市南區 中華民國直轄市定古蹟
藩府曾蔡二姬墓 國姓爺兩位姬妾曾氏與蔡氏之墓 藩府曾蔡二姬墓 台南市南區 中華民國直轄市定古蹟
陳永華墓 陳永華夫婦之墳塚 陳永華墓原址及墓碑 台南市柳營區 中華民國歷史建築

地名

自今南台灣許多地名或古地名只要是有「鎮」「衝」「營」等軍事單位之名稱的,絕大多數都與明鄭有關。如:

街道

機關

船隻

藝術作品

參考資料

註解

    註:

  1. ^ 根據賴永祥之《臺灣鄭氏與英國的通商關係史》中英國商館的原文紀錄及諸多外語文字顯示,其中以拼音紀錄之語音為漳泉閩南語。
  2. ^ 遷入內地的鄭氏祖墳中包括遷入了三代五具靈柩:鄭成功及其夫人董氏、其生母田川氏、其子媳鄭經夫婦。而鄭芝龍在北京最後屍首無存,歸葬的時候用木主代替遺骸[參62]
  3. ^ 承天府包括:安平鎮、武定里、永康里、廣儲里、長興里、新豐里、歸仁里、永豐里、保大里、仁德里、仁和里、永寧里、新昌里;天興州包括:安定里、開化里、善化里、新化里、感化里;萬年州包括:文賢里崇德里、依仁里、長治里、嘉祥里、維新里、仁壽里。
  4. ^ 沿襲明朝澎湖寨巡檢司
  5. ^ 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金陵建真武廟,並將真武廟列為「京師十廟」之首,明成祖朱棣亦自稱得到真武保佑,方能靖難登基
  6. ^ 鄭成功來台後發布的文書,都稱本藩(即本王,延平王,郡王等級),亦即大明延平王。參閱楊英《先王實錄》
  7. ^ 鄭成功與揆一在1662年所簽定的正式條約中,稱謂是「大明招討大將軍國姓爺」(Teibingh Tsiante Teysiancon Coxin)[參98]
  8. ^ 荷軍統帥Balthasar Bort於1664年進軍台灣時,鄭經寫信給他,署名「嗣封世子」並用「大明招討大將軍」印信蓋章[參99]

引用

    參:

  1. ^ 先王實錄》:「承天府安平鎮,本藩暫建都於此,文武各官及總鎮大小將領家眷暫住於此。」
  2. ^ 鄧孔昭,《明鄭台灣建置考》。
  3. ^ 臺灣通史-戶役志》:「是台灣之民,此時已近二十萬。」
  4. ^ 臺灣通史-外交志》:「二十年,忠振伯洪旭以商船販日本,購造銅炮、刀劍、甲冑之屬,並鑄永曆錢。」
  5. ^ 廈門在明朝原名中左所,成功改名為思明州,就把它建立為政治中心,發號施令的重要據點《南明史略》謝國楨
  6. ^ 謝貴文:《鄭成功與本土文化》[永久失效連結]
  7. ^ 陳佳凌:《鄭經〈東壁樓集〉研究》
  8. ^ 黃玉齋,《明延平王三世》,臺北市:海峽學術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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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 清一統志臺灣府》〈建置沿革〉:「本朝順治十八年,海寇鄭成功逐荷蘭夷據之,偽置承天府,名曰東都;設二縣,曰天興、萬年。其子鄭經(按府志,鄭經一名錦)改東都曰東寧省,升二縣為州。」
  22. ^ 杜臻《澎湖臺灣紀略》〈臺灣紀略附澎湖〉:「癸卯年,廈門敗,(鄭)經由銅山入灣;改東都為東寧省,前後招納內地兵民眷口以實。」
  23. ^ 臺灣輿地彙鈔》〈臺灣府圖志〉:「本朝順治十八年,鄭成功逐荷蘭夷據之;偽置承天府,名曰東都;設二縣,曰天興、萬年。其子鄭錦,改東都曰東寧省,升二縣為州。」
  24. ^ 臺灣關係文獻集零(九)》〈臺灣內附考〉:「康熙元年,成功死,其子經居鷺江(即今廈門),偽提督馬信立成功弟世襲,改號護理;經攻逐之,世襲渡海來歸。經改東都曰東寧省,改縣曰州;設安撫司三,南北路、澎湖各一。」
  25. ^ 黃叔璥臺海使槎錄》〈偽鄭附略〉:「鄭成功攻取紅毛,改臺灣為東都;鄭經自銅山入臺,改東都為東寧省。」
  26. ^ 《台灣通史:卷二建國紀 》:八月,改東都為東寧,天興、萬年為二州,劃府治為四坊。坊置簽首,理民事。制鄙為三十四里,置鄉長,行鄉治之制。東寧初建,制度簡陋,乃教民燒瓦,建宮室衙署。禮待避亂搢紳,凡諸宗室,皆贍給之。分諸鎮土地,又行寓兵於農之法,台灣以安。
  27. ^ 許旭,《閩中紀略》:鄭氏雖在海外,然制府亦有閒諜在彼,時時馳至。餘一日偶見一小冊,內書東寧國地形險要,某處山礁、某處水門。官員現任休致,兵馬屯劄多少。
  28. ^ 28.0 28.1 28.2 查繼佐,《東山國語》:「會延平王成功薨,長子經嗣立,臺灣初稱東都,改明京以候桂王之蹕。已不克至,乃改東寧國,複築奉天城於對渡以居官。」
  29. ^ 李天根,《爝火錄》:有間諜自鄭氏歸,得一小冊。內書東寧國地形險要,某處山礁、某處水門;官員現任休致,兵馬屯紮多少。
  30. ^ 杜臻《澎湖台灣紀略》:「海逆鄭成功之敗遁於京口也,乘大霧,襲殺紅夷守者,而據其地。築城以守,偽號東寧國。」
  31. ^ 《清史稿》,卷224,鄭成功列傳:「錦與永華及洪旭引餘眾、載其孥盡入臺灣。改東都為東寧國,置天興、萬年二州,仍以永華綜國政。」
  32. ^ 《朝鮮顯宗大王實錄》:「本南蠻地,蠻人甲必丹主之。其後寢弱,故明之遺民,多入居之。大樊國遣游擊柯貴主之。大樊國乃鄭錦舍所主也。隆武時有鄭成功者,賜國姓,封鎮國大將軍。與清兵戰,清人累敗。未幾死,其子錦舍繼封仁德將軍,逃入大樊,有衆數十萬。其地在福建海外,方千餘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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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 41.0 41.1 夏琳閩海紀要》卷下:「(辛酉康熙二十年、明永曆三十五年四月)鄭克塽上招討大將軍延平王晉潮王國姓成功謚,曰武;嗣位世子經謚,曰文。初,永曆封成功為延平王,尋晉潮王;成功讓不敢當,終身祗稱大將軍。至是,克塽拜表,請謚為武王,並世子謚為文王。」
  42. ^ 42.0 42.1 《重修台灣省通志‧卷九 人物誌》,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8年,第80-81頁:「是月(永曆三十五年四月),上王成功諡曰潮武王;祀位世子經為文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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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 ^ 47.0 47.1 川口長孺,《台灣鄭氏紀事》:1669年鄭經在給滿清的官員率泰的書信中說到:「曩歲思明〔鄭成功改廈門為思明〕之役,…全師而退,遠絕大海,建國東寧,別立乾坤,自以為休兵息民,可相安於無事。」。
  48. ^ 48.0 48.1 1669年,鄭經,〈復明珠書〉:「遼絕大海,建國東寧,於版圖疆域之外別立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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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 江日昇臺灣外記》:「經執不薙髮。天顏曰:『貴藩乃遁跡荒居,非可與外國之賓臣者比。今既欣然稱臣,又欲別其衣冠制度,此古來所未曾有。伏冀裁決一時,安享萬世。』經曰:『朝鮮豈非箕子後乎?士各有志,苟能如朝鮮例,則敢從講;若欲削髮,至死不易事。』天顏見其辭嚴切,遂辭回。」
  51. ^ 《臺灣通史》,卷02,建國紀:「十五年春,帝在緬甸。成功議取臺灣,克之;語在開闢紀。十二月,以熱蘭遮城為安平鎮,改名王城;建桔秩門,志故土也;赤崁城為承天府;總曰東都。」「十八年八月,(鄭經)改東都為東寧,天興、萬年為二州。」
  52. ^ 阮旻錫《海上見聞錄》:「(順治十七年)十二月,守臺灣城夷長揆一等乞以城歸賜姓,而搬其輜重貨物下船,率餘夷五百餘人駕甲板船遠去。賜姓遂有臺灣,改名東寧。時以各社土田,分給與水陸諸提鎮,而令各搬其家眷至東寧居住。」
  53. ^ 《臺灣通史》,卷16,城池志:「永曆十五年,延平郡王克台灣,就荷蘭城以居,改建內府,台人謂之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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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 ^ 引用錯誤:沒有為名為参考4的參考文獻提供內容
  58. ^ 逸名《名人軼事》:「賴塔復與經書曰:『……足下父子自辟荊榛,且眷懷勝國,未嘗如吳三桂之僭妄,本朝亦何惜海外一彈丸地,不聽田橫壯士,逍遙其間乎?今三藩殄滅,中外一家,豪傑識時,必不復思噓已灰之燄,毒瘡痍之民。若能保境息兵,則從此不必登岸,不必剃髮,不必易衣冠,稱臣入貢可也,不稱臣不入貢亦可也。以台灣為箕子之朝鮮,為徐福之日本,與世無患,與人無爭,而沿海生靈,永息塗炭,惟足下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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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5. ^ 鄭維中著; 蔡耀緯譯. 《海上傭兵:十七世紀東亞海域的戰爭、貿易與海上劫掠》. 新北: 衛城出版. 2021: 455–456頁. ISBN 9789869938167 (中文(繁體)). 
  96. ^ 鄭維中著; 蔡耀緯譯. 《海上傭兵:十七世紀東亞海域的戰爭、貿易與海上劫掠》. 新北: 衛城出版. 2021: 458頁. ISBN 9789869938167 (中文(繁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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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籍

(按照作者姓氏漢語拼音的順序排列)

  • 陳芳明,1996,鄭成功與施琅:台灣歷史人物評價的反思,見張炎憲、李筱峰、戴寶村編,台灣史論文精選(上)。台北:玉山社。
  • 方白,1955,鄭成功。北京:中國青年出版社。
  • 顧誠,2003,南明史。北京:中國青年出版社出版。
  • 黃天健,1950,海天孤憤:鄭成功復國史紀評。台北:正中書局。
  • 黃昭堂,1996,第二次大戰前「台灣人意識」的探討,見黃昭堂,台灣淪陷論文集,頁81-109。台北:財團法人現代學術研究基金會。
  • 賴建國,1997,台灣主體意識發展與對兩岸關係之影響。國立政治大學東亞研究所碩士論文。
  • 栗原純,1995,清朝以前,見若林正丈劉進慶松永正義編著,台灣百科,增訂版,台北:克寧出版社。
  • 李筱峰,1995,混淆國家認同的歷史教育:以現行國民中學歷史課本教材為例,見李筱峰著,台灣,我的選擇!:國家認同的轉折,頁143-62。台北:玉山社。
  • 林濁水,1985,渡海,見林濁水等編,瓦解的華夏帝國,頁35-59。Irvine,Calif.:台灣出版社。
  • Long, Simen. 1991. Taiwan: China's Last Frontier. New York: St. Martin's Press.
  • 盧建榮,1999,入侵台灣:烽火家國四百年。台北:麥田出版。
  • 史明,1980,台灣人四百年史(上、下冊)(平裝普及版)。San Jose,Calif.:蓬島文化公司。
  • 許極墩,1996,台灣近代發展史。台北:前衛。
  • 楊新一,2000,爭台灣的主權:過去現在未來。台北:胡氏圖書。
  • 張德水,1992,激動!台灣的歷史:台灣人的自國認識。台北:前衛。
  • 周明峰,1994,台灣簡史。台北:前衛。
  • 趙爾巽,1927,清史稿北平清史館
  • 陳芳明,1996,鄭成功與施琅:台灣歷史人物評價的反思,見張炎憲、李筱峰、戴寶村編,台灣史論文精選(上),台北:玉山社。
  • 陳三井總纂,1979,鄭成功全傳。台北:台灣史蹟研究中心。
  • 陳在正,1990,王忠孝與鄭成功:關於明遺臣與鄭成功關係的一個探討 ,見台灣史研究會主編,台灣史學述研討會論文集,第二集,頁27-41。台北:台灣史研究會出版。
  • Croizier, C. Ralph. 1977. Koxinga and Chinese Nationalism: History, Myth, and the Hero.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 方白,1955,鄭成功。北京:中國青年出版社。
  • 黃天健,1950,海天孤憤:鄭成功復國史紀評。台北:正中書局。
  • 周雪玉,1992,施琅攻台的功與過。台北:台原。

史料

(按照作者姓氏漢語拼音的順序排列)

  • 不著撰人,1962,鄭氏史料初編。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 不著撰人,1963a,鄭氏史料續輯。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 不著撰人,1963b,鄭氏史料三編。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 川口長孺,1958,臺灣鄭氏紀事。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 黃叔璥,1957,臺海使槎錄。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 黃宗羲,1958,賜姓始末。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 江日昇,1960,臺灣外記,方豪校勘。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 彭孫貽,1959,靖海志。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 阮旻錫,1958,海上見聞錄。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 沈雲,1958,臺灣鄭氏始末。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 市村讚次郎,1960,鄭氏關係文書。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 施琅,1958,靖海紀事。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 夏琳,1958a,閩海紀要。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 夏琳,1958b,海紀輯要。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 楊捷,1961,平閩紀。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 郁永河,1959,裨海記遊。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 鄭亦鄒、匪石、朱希祖,1960,鄭成功傳。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連結

參見

先前機關:
荷蘭東印度公司
台灣最高行政機關
1662年-1683年
後繼機關:
台廈道
台灣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