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當前的破壞/存檔/201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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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於3日的討論將會由Jimmy-bot存檔。 |
- 顯而易見的純破壞用戶。另見AF運作紀錄。
- 發現人:PatrollerAAAA(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1日 (五) 09:31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AT執行 不限期封禁。 --白磷的機械人(給主人留言) 2017年12月1日 (五) 10:14 (UTC)
- 反覆無理移除維護性模板。
- 發現人:PatrollerAAAA(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1日 (五) 11:52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Manchiu執行 封禁7天。 --白磷的機械人(給主人留言) 2017年12月1日 (五) 14:11 (UTC)
- 破壞,惡搞,見AF 176。
- 發現人:PatrollerAAAA(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1日 (五) 15:02 (UTC)
- 處理: 用戶已獲警告,多次觸發過濾器後再來提報。--Xiplus←A2093064 2017年12月2日 (六) 02:01 (UTC)
- 港鐵伊藤忠近畿川崎列車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最後警告,多次移除《批次比較/問題》章節,就會被即時禁止編輯!
- 發現人:103.253.248.98(留言) 2017年12月2日 (六) 08:38 (UTC)
- 處理:
- 漢族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編輯戰
- 發現人:宋世怡(留言) 2017年11月30日 (四) 17:59 (UTC)
- 處理: 編輯爭議。請考慮解決爭議--AT 2017年12月2日 (六) 10:12 (UTC)
- (:)回應:我所加入的內容在被人改動之後之編輯了四次就被舉報,No1lovesu編輯了十多次就沒事?在維基百科方針裏,我可能違規,但我對漢族的編輯,我無愧。如果發現有人不斷利用維基百科來選擇性內容誤導讀者(只加對漢服負面評論內容),又無能為力,我寧願放棄編輯能力,反正歷史與事實不會因為維基百科而改變。草帽老劉(留言) 2017年11月30日 (四) 18:23 (UTC)
- @草帽老劉::
對於「我所加入的內容在被人改動之後之編輯了四次就被舉報,No1lovesu編輯了十多次就沒事?」此句,編輯次數不是必要的考慮因素,兩位都對於對方的編輯進行了至少三次有回退性質的編輯;
對於「如果發現有人不斷利用維基百科來選擇性內容誤導讀者(只加對漢服負面評論內容)」此句,我在舉報時已經看過了幾條編輯,後我又將二位所有的編輯都逐一看了一遍,其中單純就內容來說,你的個別引用來源是不太可靠的(個人的分析),多次編輯內容相對是主觀性非常強的,在論述段落內沒有達到一定的客觀程度,而且在編輯摘要中雙方的論點和態度高下立判;
在我看來你是兩位中唯一需要冷靜一下,對自己的編輯內容重新審視一遍的人。-宋世怡(留言) 2017年11月30日 (四) 21:25 (UTC)
- @草帽老劉::
- (!)意見:這樣說好了:這明顯是編輯爭議而非破壞。建議兩位用戶進行溝通。--1233|點此與此廢青展開激情對話 | 千錯萬錯都是阿道夫的錯! 2017年11月30日 (四) 18:36 (UTC)
- 本意都不是破壞,但是會形成破壞。-宋世怡(留言) 2017年11月30日 (四) 21:25 (UTC)
- (:)回應:讀者有權力知道什麼是漢服,在No1lovesu編輯下的漢族服飾內容中,對漢服明顯存在反對立場,儘管內容是中立性的,卻存在矛盾,例如:(漢人服飾也有被稱為「漢服」,是一種「中國朝代服飾」或相「對於中國少數民族的漢人之服」的概念。)矛盾內容:(澳大利亞麥覺理大學漢學教授凱大熊(Kevin Carrico)說漢服是一套被(漢服運動支持者)發明出來的穿着形式。)、(中國復旦大學楊志剛教授說,漢服從來就沒有一個固定的概念,漢族人的服裝從漢唐至宋一直到明清,均沒有一個固定的樣式,都在不停地變化。南京大學教授劉迎勝認爲,「漢服」是一個很虛無的概念,因為服裝總是在不斷地發展 。)這種對漢服的模糊概念會讓讀者把旗袍、唐裝視為漢服,但旗袍與唐裝和漢服明顯不是同一種衣冠體系。如果利用玩弄漢服模糊的概念來否定漢服是漢人的民族服裝這事實,就是有意誤導讀者。最後,寫這些不是要證明什麼對錯,只是希望舉報我的人還有管理員可以花一點時間了解漢服,別讓有心人士利用維基百科誤導讀者。草帽老劉(留言) 2017年12月1日 (五) 11:53 (UTC)
- 首先所引用來源的立場反對是非常正常的,並且在「如果利用玩弄漢服模糊的概念來否定漢服是漢人的民族服裝這事實,就是有意誤導讀者」此句中,這就是某一部分群體的結論,而不是一個客觀事實,我這裏引用WP:POV一段話:「維基百科是一部綜合性的百科全書,這意味着它所代表的,是人類知識在某種程度上的普遍性。但人類卻在許多方面存在不同的意見;對於任何存在不同觀點的主題,每一觀點都對什麼是真理持有不同的意見,並因為其他觀點與這種觀點相矛盾,其支持者便會認為其他觀點都是虛假且因此不能被稱為知識。對於什麼是真理、什麼才能構成知識,人們存在着不同的意見。維基百科是建立在人們協作的基礎上的;但是,也正因為協作,如果前一個人寫道「這是對的」,後一個人又改成「這是錯的」,這種無休止的「編輯戰」我們應該如何做才能夠避免?這種解決方法應為我們所接受,應能讓維基百科正常運作,應使得「人類的知識」能夠海容所有不同主題中的所有不同且重要的理論。我們承諾在這種意義下展現人類的知識,這裏的「知識」一詞顯然有其公認的含義。人類「已知」的事物會隨着時間而變化,因此當我們使用「知道」一詞時,我們常會用引號將它們括起來。中世紀的歐洲人「知道」惡魔會導致疾病[8][9];我們現在「知道」的卻不是這樣。(在這一意義下,)我們仍然可能會有偏見地去表現人類知識的總和:我們可以陳述一系列關於主題T的理論,然後聲稱T的真理就是如此這般。再強調一次,維基百科是國際性的協作項目,我們的編者和讀者幾乎能找到每個主題的每一觀點。為了避免無休止的編輯戰,我們贊同公平地表現每一個重要的觀點,且不去斷言哪一觀點是正確的。這便是在此種意義下讓一篇條目「無偏見」或「中立」的秘訣。要以中立的觀點寫作,應表現爭議的觀點而不是去斷言它們;要做到這點,對競爭觀點的表達就應多多少少地讓它們的支持者們接受,並將這些觀點歸屬到它們的支持者身上。維基百科描述爭議,而不會參與其中。」。我認為你可以仔細閱讀一下方針指引再回過頭來看一下。-宋世怡(留言)
- (:)回應:我所加入的內容在被人改動之後之編輯了四次就被舉報,No1lovesu編輯了十多次就沒事?在維基百科方針裏,我可能違規,但我對漢族的編輯,我無愧。如果發現有人不斷利用維基百科來選擇性內容誤導讀者(只加對漢服負面評論內容),又無能為力,我寧願放棄編輯能力,反正歷史與事實不會因為維基百科而改變。草帽老劉(留言) 2017年11月30日 (四) 18:23 (UTC)
- 建議協助檢查是否為純宣傳的用戶或者打維基擦邊球,該用戶使用IP:101.139.71.198 建立條目孤膽車神-維加斯疑似規避((...)吐槽還沒看過這種情況的)
- 發現人:Z7504(留言) 2017年12月2日 (六) 22:37 (UTC)
- 處理:
- 疑似僅宣傳的用戶,請協助看看
- 發現人:Z7504(留言) 2017年12月3日 (日) 02:58 (UTC)
- 處理:
- 疑似純破壞IP用戶,請協助檢查看看是否為屬實
- 發現人:Z7504(留言) 2017年12月3日 (日) 10:06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Manchiu執行 封禁1天。 --白磷的機械人(給主人留言) 2017年12月3日 (日) 12:54 (UTC)
- Wikipedia:互助客棧/消息#守望者愛孟被WMF全域編輯禁制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人挑釁,這事情有人管嗎
- 發現人:SP RailwayGuest 2017年12月3日 (日) 14:09 (UTC)
- 處理:
- (!)意見:先發個警告是不是這麼難?--1233|點此與此廢青展開激情對話 | 千錯萬錯都是阿道夫的錯! 2017年12月4日 (一) 03:22 (UTC)
- (*)提醒:申報人的自訂簽名變成連結了。--小躍(撈出記錄) 2017年12月4日 (一) 03:30 (UTC)
Stevencocoboy(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Stevencocoboy(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多個演員(例:馬國明,黃宗澤,伍詠薇,鄭嘉穎,江美儀,王浩信,田蕊妮,胡杏兒,陳展鵬)等等版面的角色性質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首先角色性質根本不需要特地表明的,但既然要標明可不可以理智一點,這人說我的修改是亂來的,但他的編輯錯誤連篇在先,舉例說一般還沒紅沒當過主角前的演員演的劇都不算客串,那應該是配角或叫龍套,還有就是『單元主角『這類的應該也要是只出現在破案單元的那才算,否則明明都是配角的硬要說什麼單元主角,像田蕊妮在讀心神探前演的劇應該都算是配角,他卻胡亂說什麼第二女主角啦,第三女主角啦,第四女主角啦,通常只有大製作才會有第一到第四女主角的,哪有小品作品有第3,第4女主角的,我真的很不服他所編的每個演員的角色性質,他完全是依照他個人喜好而編的,我的修改明明是客觀的他卻要說我亂破壞,火都來啊!!!
- 發現人:Chiang89(留言) 2017年12月4日 (一) 05:54 (UTC)
- 處理:
- (!)意見:第一次碰到排名順序的這類編輯戰[1],我想你可以在互動客棧發起是否要依官方網站來排名順序,至於是配角與第XX名稱,我是認為是以官方網站來源為參考。--Outlookxp(留言) 2017年12月4日 (一) 05:59 (UTC)
- (!)意見:要麼按官方資料、要麼按姓氏筆劃順序這種客觀的標準吧,戲份多寡什麼的無論誰來計算都太過主觀了。-KRF(留言) 2017年12月4日 (一) 09:40 (UTC)
- 有關呢件事,本人需要作出幾點澄清:
首先,關於多個演員(例:馬國明,黃宗澤,伍詠薇,鄭嘉穎,江美儀,王浩信,田蕊妮,胡杏兒,陳展鵬)等等版面的角色性質,本人從來沒有編輯過以上多個演員版面上的角色性質,嗰啲角色性質並不是本人編輯的(係其他用戶編輯),只係本人因為見到用戶Chiang89一次性無故更改多個演員角色性質的資料,所以我以為佢係wiki既破壞者先至撤銷佢所編輯的資料,呢度引起左誤會,我已經向該用戶作出澄清並更正有關資料,所以可以告一段落,對此造成不便向管理員講聲不好意思User:Stevencocoboy(留言) 2017年12月5日 (二) 07:08(UTC)
- 香港高速動車組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故意採用中國專用詞彙,如衛生間、電茶爐,香港及內地制式插座改為「不間斷的旅客用220V電源插座」,座位較為寬闊,附有腳踏的介紹亦強行刪除。甚至連媒體的來源也強行刪除,只用官方來源,經警告無效。
- 發現人:119.237.136.95(留言) 2017年12月4日 (一) 12:13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Antigng執行 封禁14天。--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簿 2017年12月4日 (一) 13:08 (UTC)
--119.237.136.95(留言) 2017年12月4日 (一) 12:13 (UTC)
閣下屢次阻止他人編輯,違反WP:OWN--222.167.166.187(留言) 2017年12月4日 (一) 12:17 (UTC)
閣下屢次維基百科:擾亂性編輯--119.237.136.95(留言) 2017年12月4日 (一) 12:37 (UTC)
- 機動戰士高達 鐵血的孤兒角色列表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diff)
- 瘋狂簡繁轉換。另請注意119.237.136.95,來自同一IP段。
- 發現人:雲間守望者傳奇未了 2017年12月4日 (一) 15:22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Manchiu執行 封禁1天。 --白磷的機械人(給主人留言) 2017年12月4日 (一) 16:24 (UTC)
- 同Winstonhyypia,故意消滅香港譯名
- 發現人:218.102.34.81(留言) 2017年11月29日 (三) 05:22 (UTC)
- 處理:警告。地區詞轉換應該遵從先到先得的原則,就算連結是重定向也不是換成其他地區的標題的理據。請停止,謝謝。—AT 2017年11月29日 (三) 13:11 (UTC)
- (:)回應 本人認為閣下的編輯只是增加重定向,因此進行回退,請見這個編輯,其他4次本人所進行的回退皆如是。此外本人是香港人,亦是阿仙奴球迷,根本不存在「無視香港文化,歧視香港用戶編譯習慣,消滅香港阿仙奴譯名」的問題。Ho01668(留言) 2017年11月29日 (三) 05:36 (UTC)
- (:)回應真正的香港人不會故意把繁體字改為簡體字—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18.102.34.81(對話|貢獻)加入。
- (:)回應 我不會在此討論香港人應否使用簡體字,但條目原來的名稱已經是「彼得·克勞奇」,編輯至高洛治再把它重定向至彼得·克勞奇本人認為是多餘。你喜歡的,以後建立足球球員條目時,一開始便以香港的譯名建立。Ho01668(留言) 2017年11月29日 (三) 05:50 (UTC)
- (!)意見:雙方請看下一個提報裏在下的言論。--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簿 2017年11月29日 (三) 05:55 (UTC)
- (:)回應 克勞奇是zh-hans名字,zh-hk是高治。不是高洛治。因此我相信這個編輯是有效的 (因為公共轉換組基於規則沒有高洛治,改成克勞奇/高治會激活公共轉換組規則)。否則使用高洛治中港澳台馬五地用戶不理解。 Winston(留言) 2017年11月29日 (三) 14:15 (UTC)
- 若然如此,閣下自行更改則可。--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簿 2017年11月29日 (三) 14:19 (UTC)
- 看看他做了什麼,他因為這種改善中港澳台馬五地可讀性而受到警告。Winston(留言) 2017年11月29日 (三) 14:42 (UTC)
- 高洛治和高治均是香港的譯名。如果轉換組不能同時轉換兩個譯名的話,可以考慮改為只在該條目轉換,或與用戶商討改為高治。—AT 2017年11月29日 (三) 14:23 (UTC)
- 請考慮一下,如果讀者在在不同的文章上看到"高洛治"和"高治"這個名字在,讀者會混亂嗎 (因為不能假設讀者知道高洛治和高治均是香港的譯名,他們可以認為這是兩個人)。那麼說因為原始編輯使用次要名稱,其他編輯進來改善中港澳台馬五地可讀性,接着他受到警告。你會覺得這是非常令人沮喪? 加條目轉換會不會使規則更複雜? Winston(留言) 2017年11月29日 (三) 14:34 (UTC)
- 不懂您的意思。由於高洛治和高治均是香港的譯名,對於來自香港的用戶來說,當然不會搞亂兩者(當然,同一條目的話,應該選擇其中一個,而不是同時使用兩個稱呼)。如果您說的是其他地區的讀者的話,他們會按照其相應地區的版本來閱讀條目,其他地區的譯名與他們無直接關係。—AT 2017年11月29日 (三) 14:50 (UTC)
- 那麼你看看被撤銷的編輯, 被撤銷的版本在zh-hans不能顯示成克勞奇。但新版本在zh-hk能顯示成高治。Winston(留言) 2017年11月29日 (三) 15:04 (UTC)
- 我上面說了,在條目加上轉換即可。沒有加,當然沒有轉換。—AT 2017年11月29日 (三) 15:05 (UTC)
- 但公共轉換組已經有規則。。。如果每個人都進來使用次要名稱(高洛治)。每次我們需要條目加上轉換,那麼公共轉換組存在有什麼意義呢?Winston(留言) 2017年11月29日 (三) 15:18 (UTC)
- 那我再說明得詳細一點。我上面提出了兩個解決方法:一,可以考慮改為只在該條目轉換。二,與用戶商討改為高治。公共轉換組的存在只是方便用戶不用每次添加大量轉換,而不代表公共轉換組就是至高無上。「每次我們需要條目加上轉換,那麼公共轉換組存在有什麼意義呢?」實際上,您可以只倚靠公共轉換組嗎?顯然不可能,一些情況下手動轉換也是需要的,高洛治和高治的問題正正如此,明明就簡單手動轉換就可以了,不明白您在糾結些什麼?—AT 2017年11月29日 (三) 15:24 (UTC)
- 請緊記,修復轉換錯誤並非破壞。--1233|點此與此廢青展開激情對話 | 千錯萬錯都是阿道夫的錯! 2017年11月29日 (三) 15:26 (UTC)
- I didn't mean 只倚靠公共轉換組. What I mean is when you know the rule exist in a 公共轉換組 (and it is being used in the article), changing the name (e.g. 高洛治 to 高治) already activate the rules within the 公共轉換組. Why not changing the name (from 高洛治 to 高治)? And instead add 手動轉換? Winston(留言) 2017年11月29日 (三) 16:10 (UTC)
- 我提出的第二個解決滿方法則是與用戶商討後,可以考慮將高洛治改成高治。—AT 2017年11月29日 (三) 16:19 (UTC)
- Hmm... Thanks for your answer. But the second option seems changed my views about wikipedia. Because I would believe wiki is a place to help people understand something. To me wiki is reader first. So in my view if I can see a reason to improve reader's experience (e.g. 改善中港澳台馬五地可讀性). I will make the edits, for the benefits of the reader. Also I've done test on the latency on the direct links vs redirected links, in tools.pingdom.com, is 200ms (which is normally 10-50% difference). So changing the indirect links to direct link would also improve the loading speed of the article. Winston(留言) 2017年11月29日 (三) 16:37 (UTC)
- 當然以讀者為先是重要的,轉換機制本身就是以讀者為先的一個機制,但是並不能完全忽略編者。其他語種維基可能沒有中文維基的轉換問題,但是沒有轉換機制的話,我可以肯定中文維基每時每分每秒都會發生編輯戰,每個地區的用語或繁簡,雖然都是中文,但是形態卻各異,每個地區都覺得自己常用的才是正統。因此,轉換是為了制止這種無謂的編輯戰才設計出來的機制,而先到先得就是維護這個機制的重要原則。因此,除非無法正常顯示,否則就算可能加快連結速度,也應該以維護轉換機制為先。換個說法,一旦容許您這種編輯的話,很可能激化標題移動戰,產生極大規模的編輯戰,更不要說改善中港澳台馬五地可讀性。而且,說能夠加快連結速度也只是很輕微而已,不認為值得冒這種風險。提升可讀性有很多方法,我提出的解決方法也同樣可以做得到,而且沒有爭議。—AT 2017年11月29日 (三) 16:59 (UTC)
- Well, the solution you mentioned is good but it is far from practical. Because most primary editors (content creators) only cares the edits within his region (e.g. zh-hk). They seldom care the readability in zh-tw or zh-hans. That's why there are some users (e.g. both warned users) will make secondary edits. Since the primary editor (content creator) and secondary editor (enhancer) have different interest, asking both to sit down and talk is ideal, but not really practical. Winston(留言) 2017年11月29日 (三) 17:18 (UTC)
- 此言差矣。雖說不同地區的用戶有各自的編輯傾向,但是在中文維基是必須兼顧其他地區的用戶習慣。轉換系統就是一個機制讓所有用戶都能夠看到自己常用的詞語或字體。讓不同地區的用戶討論並非理想,而是在中文維基必須要做到的事,沒有適當的轉換甚至可以是反對條目當選GAFA的理由,正正體現了這樣的精神。簡單來說,不過就是求同存異而已。—AT 2017年11月29日 (三) 17:31 (UTC)
- I got a question regarding to "與用戶商討改為高治", I guess you are talking about the original content creator. If that's the case could I say this event is "the conflict between the original editor and the modifier"? If that's the case then there is no reason for any third party to revert the edits (unless there is a sound reason). From my point of view I've done so many edits but seldom got reverted (for the reason like 故意消滅香港譯名) by any senior editors. I guess they know which edits would improve the quality. Winston(留言) 2017年11月30日 (四) 02:07 (UTC)
- 您沒有被回退,不代表您做得妥當,可能只是未被發現而已。誠然,編輯是自由的,但是一旦出現爭議,與對方溝通也很合理吧?總而言之,目前規定不允許肆意改動某地區詞至另一地區的用詞,您不認同的話,請在客棧提出,謝謝。—AT 2017年11月30日 (四) 09:08 (UTC)
- I am not saying it is right or wrong. But when you mentioned the rule "用戶商討後,可以考慮改". What in my mind is the confilct should be settled between the original content provider and the later editor. What I mean is the right of complain only belongs to the original content provider. Also I would like to reply on 互助客棧. Honestly it was raised in last year (not by me) that overwriting the redirects should not be counted as vandalism , but it was ignored (no one reply). Winston(留言) 2017年12月2日 (六) 08:48 (UTC)
- 我意思的商討是指到底是用高治還高洛治,您總要跟他談才有解決問題的可能吧?而不是一開始便直接換成其他的地區用詞,這是一種破壞,亦與條目所有權沒有關係。另外,如果您不認為這應該構成破壞的話,誠您所言,應該移至客棧徵求社群意見,但亦如您所說,社群沒有給予回應的話(也就是無人回應),可能是因為社群多數人認為地區詞任意轉換這種行為是屬於破壞所致。—AT 2017年12月2日 (六) 10:10 (UTC)
- First of all from the source side, I think using zh-hans or zh-hant makes no difference (as long as content got translated). So I have no intention to destroy the content. At the same time I understand as a rule prosecutor you have the right to warn us. But I am expressing if the existing rule is too strict making friendly edits unfriendly. If you have time please feel free to read this article For Illinois Sex Offenders, Six Years Can Turn Into Life In Prison. This is an example of how multiple good rules (with good reasons) makes something impossible. I think although changing 地區用詞 for no reason would create conflict, but at the same time changing 地區用詞 helps (e.g. make translation rules simple by using 公共轉換組, using less redirects). What I hope is to add some exceptions to the existing rule (e.g. replacing redirects doesn't count as vandalism). Winston(留言) 2017年12月4日 (一) 08:56 (UTC)
- 那請需要先得到共識,不然就是破壞,沒有例外。我本人亦維持原來的意見。—AT 2017年12月4日 (一) 14:34 (UTC)
- Yes, how can I propose a rule review? Thanks Winston(留言) 2017年12月4日 (一) 23:16 (UTC)
- 那請需要先得到共識,不然就是破壞,沒有例外。我本人亦維持原來的意見。—AT 2017年12月4日 (一) 14:34 (UTC)
- First of all from the source side, I think using zh-hans or zh-hant makes no difference (as long as content got translated). So I have no intention to destroy the content. At the same time I understand as a rule prosecutor you have the right to warn us. But I am expressing if the existing rule is too strict making friendly edits unfriendly. If you have time please feel free to read this article For Illinois Sex Offenders, Six Years Can Turn Into Life In Prison. This is an example of how multiple good rules (with good reasons) makes something impossible. I think although changing 地區用詞 for no reason would create conflict, but at the same time changing 地區用詞 helps (e.g. make translation rules simple by using 公共轉換組, using less redirects). What I hope is to add some exceptions to the existing rule (e.g. replacing redirects doesn't count as vandalism). Winston(留言) 2017年12月4日 (一) 08:56 (UTC)
- 我意思的商討是指到底是用高治還高洛治,您總要跟他談才有解決問題的可能吧?而不是一開始便直接換成其他的地區用詞,這是一種破壞,亦與條目所有權沒有關係。另外,如果您不認為這應該構成破壞的話,誠您所言,應該移至客棧徵求社群意見,但亦如您所說,社群沒有給予回應的話(也就是無人回應),可能是因為社群多數人認為地區詞任意轉換這種行為是屬於破壞所致。—AT 2017年12月2日 (六) 10:10 (UTC)
- I am not saying it is right or wrong. But when you mentioned the rule "用戶商討後,可以考慮改". What in my mind is the confilct should be settled between the original content provider and the later editor. What I mean is the right of complain only belongs to the original content provider. Also I would like to reply on 互助客棧. Honestly it was raised in last year (not by me) that overwriting the redirects should not be counted as vandalism , but it was ignored (no one reply). Winston(留言) 2017年12月2日 (六) 08:48 (UTC)
- 您沒有被回退,不代表您做得妥當,可能只是未被發現而已。誠然,編輯是自由的,但是一旦出現爭議,與對方溝通也很合理吧?總而言之,目前規定不允許肆意改動某地區詞至另一地區的用詞,您不認同的話,請在客棧提出,謝謝。—AT 2017年11月30日 (四) 09:08 (UTC)
- I got a question regarding to "與用戶商討改為高治", I guess you are talking about the original content creator. If that's the case could I say this event is "the conflict between the original editor and the modifier"? If that's the case then there is no reason for any third party to revert the edits (unless there is a sound reason). From my point of view I've done so many edits but seldom got reverted (for the reason like 故意消滅香港譯名) by any senior editors. I guess they know which edits would improve the quality. Winston(留言) 2017年11月30日 (四) 02:07 (UTC)
- 此言差矣。雖說不同地區的用戶有各自的編輯傾向,但是在中文維基是必須兼顧其他地區的用戶習慣。轉換系統就是一個機制讓所有用戶都能夠看到自己常用的詞語或字體。讓不同地區的用戶討論並非理想,而是在中文維基必須要做到的事,沒有適當的轉換甚至可以是反對條目當選GAFA的理由,正正體現了這樣的精神。簡單來說,不過就是求同存異而已。—AT 2017年11月29日 (三) 17:31 (UTC)
- Well, the solution you mentioned is good but it is far from practical. Because most primary editors (content creators) only cares the edits within his region (e.g. zh-hk). They seldom care the readability in zh-tw or zh-hans. That's why there are some users (e.g. both warned users) will make secondary edits. Since the primary editor (content creator) and secondary editor (enhancer) have different interest, asking both to sit down and talk is ideal, but not really practical. Winston(留言) 2017年11月29日 (三) 17:18 (UTC)
- 當然以讀者為先是重要的,轉換機制本身就是以讀者為先的一個機制,但是並不能完全忽略編者。其他語種維基可能沒有中文維基的轉換問題,但是沒有轉換機制的話,我可以肯定中文維基每時每分每秒都會發生編輯戰,每個地區的用語或繁簡,雖然都是中文,但是形態卻各異,每個地區都覺得自己常用的才是正統。因此,轉換是為了制止這種無謂的編輯戰才設計出來的機制,而先到先得就是維護這個機制的重要原則。因此,除非無法正常顯示,否則就算可能加快連結速度,也應該以維護轉換機制為先。換個說法,一旦容許您這種編輯的話,很可能激化標題移動戰,產生極大規模的編輯戰,更不要說改善中港澳台馬五地可讀性。而且,說能夠加快連結速度也只是很輕微而已,不認為值得冒這種風險。提升可讀性有很多方法,我提出的解決方法也同樣可以做得到,而且沒有爭議。—AT 2017年11月29日 (三) 16:59 (UTC)
- Hmm... Thanks for your answer. But the second option seems changed my views about wikipedia. Because I would believe wiki is a place to help people understand something. To me wiki is reader first. So in my view if I can see a reason to improve reader's experience (e.g. 改善中港澳台馬五地可讀性). I will make the edits, for the benefits of the reader. Also I've done test on the latency on the direct links vs redirected links, in tools.pingdom.com, is 200ms (which is normally 10-50% difference). So changing the indirect links to direct link would also improve the loading speed of the article. Winston(留言) 2017年11月29日 (三) 16:37 (UTC)
- 我提出的第二個解決滿方法則是與用戶商討後,可以考慮將高洛治改成高治。—AT 2017年11月29日 (三) 16:19 (UTC)
- I didn't mean 只倚靠公共轉換組. What I mean is when you know the rule exist in a 公共轉換組 (and it is being used in the article), changing the name (e.g. 高洛治 to 高治) already activate the rules within the 公共轉換組. Why not changing the name (from 高洛治 to 高治)? And instead add 手動轉換? Winston(留言) 2017年11月29日 (三) 16:10 (UTC)
- 但公共轉換組已經有規則。。。如果每個人都進來使用次要名稱(高洛治)。每次我們需要條目加上轉換,那麼公共轉換組存在有什麼意義呢?Winston(留言) 2017年11月29日 (三) 15:18 (UTC)
- 我上面說了,在條目加上轉換即可。沒有加,當然沒有轉換。—AT 2017年11月29日 (三) 15:05 (UTC)
- 那麼你看看被撤銷的編輯, 被撤銷的版本在zh-hans不能顯示成克勞奇。但新版本在zh-hk能顯示成高治。Winston(留言) 2017年11月29日 (三) 15:04 (UTC)
- 不懂您的意思。由於高洛治和高治均是香港的譯名,對於來自香港的用戶來說,當然不會搞亂兩者(當然,同一條目的話,應該選擇其中一個,而不是同時使用兩個稱呼)。如果您說的是其他地區的讀者的話,他們會按照其相應地區的版本來閱讀條目,其他地區的譯名與他們無直接關係。—AT 2017年11月29日 (三) 14:50 (UTC)
- 請考慮一下,如果讀者在在不同的文章上看到"高洛治"和"高治"這個名字在,讀者會混亂嗎 (因為不能假設讀者知道高洛治和高治均是香港的譯名,他們可以認為這是兩個人)。那麼說因為原始編輯使用次要名稱,其他編輯進來改善中港澳台馬五地可讀性,接着他受到警告。你會覺得這是非常令人沮喪? 加條目轉換會不會使規則更複雜? Winston(留言) 2017年11月29日 (三) 14:34 (UTC)
- 若然如此,閣下自行更改則可。--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簿 2017年11月29日 (三) 14:19 (UTC)
- 在白磷的討論頁破壞。
- 發現人:PatrollerAAAA(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5日 (二) 08:36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WhitePhosphorus執行 封禁2年。--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簿 2017年12月5日 (二) 09:22 (UTC)
- 一望而知:WP:PIRATE--1233|點此與此廢青展開激情對話 | 千錯萬錯都是阿道夫的錯! 2017年12月5日 (二) 08:50 (UTC)
- 北京首都國際機場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等9個條目
- 自9月起進行地域中心破壞
- 發現人:49.130.130.124(留言) 2017年12月5日 (二) 12:44 (UTC)
- 處理:
- 參見貢獻紀錄
- 純破壞用戶,疑與User:203.186.233.172、User:Mangowong20、User:SummerchanAOA為同一人。
- 發現人:Koala0090(留言) 2017年12月5日 (二) 14:02 (UTC)
- 處理:
- SM。
- 發現人:PatrollerAAAA(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5日 (二) 13:18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Manchiu執行 封禁3天。 --白磷的機械人(給主人留言) 2017年12月5日 (二) 14:44 (UTC)
- 散發廣告及宣傳。
- 發現人:PatrollerAAAA(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5日 (二) 12:25 (UTC)
- 處理:
- 只創立過一次頁面,而且沒有警告過,完全不符合任何vip的理由。--米莉婭諾朵卡 2017年12月5日 (二) 15:16 (UTC)
- 僅用來散發廣告宣傳的用戶。
- 發現人:PatrollerAAAA(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5日 (二) 09:55 (UTC)
- 處理:
- 如何證明僅用來散發廣告宣傳?--米莉婭諾朵卡 2017年12月5日 (二) 15:18 (UTC)
Evan20050827(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鐵達尼號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以及User:Sp104jordan( 一望而知同一時間註冊,同時在同一條目破壞)共同清空、加入胡言亂語。
- 發現人:HAL Le Révocateur 2017年12月6日 (三) 07:13 (UTC)
- 處理:純破壞用戶,無限期封禁。--Outlookxp(留言) 2017年12月6日 (三) 07:17 (UTC)
- 純破壞用戶。
- 發現人:Koala0090(留言) 2017年12月6日 (三) 10:12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WhitePhosphorus執行 封禁1天。 --白磷的機械人(給主人留言) 2017年12月6日 (三) 11:00 (UTC)
- 中國鐵路25T型客車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持續出沒的封禁者:在2017年7月的封禁期結束後繼續破壞中國鐵路相關條目
- 發現人:MNXANL 貢獻 討論 2017年12月7日 (四) 04:10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Manchiu執行 封禁1年。 --白磷的機械人(給主人留言) 2017年12月7日 (四) 05:11 (UTC)
- 屁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與180.217.232.14應是同一人,用180.217.232.14作出破壞後被警告,跟着就用180.217.235.80再作破壞;請見剛提交的上一單舉報
- 發現人:雖不能至(留言) 2017年12月6日 (三) 13:01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T.A Shirakawa執行 封禁3天。 --白磷的機械人(給主人留言) 2017年12月7日 (四) 06:49 (UTC)
- 純破壞ip+AF。
- 發現人:PatrollerAAAA(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7日 (四) 06:56 (UTC)
- 處理:
- (!)意見:討論頁零警告。--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簿 2017年12月7日 (四) 07:02 (UTC)
Cherry1130(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Mrfamousdoland(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傑志體育會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傑志足球學校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持續出沒的破壞者Mrfamousdoland多次強行刪除大規模傑志體育會, 大規模傑志足球學校內正面資料內容. 多次大規模惡意破壞傑志體育會頁面.
- 發現人:58.176.175.43(留言) 2017年12月7日 (四) 10:17 (UTC)
- 處理:
- (:)回應:本人已在相關編輯紀錄中模板:傑志體育會、模板:傑志賽季、模板:傑志球員名單,傑志足球學校等與傑志相關的條目註明為整理格式及處理重複內容,以免條目淪為個人化、喜好者或傳記內容,同時也就 傑志體育會 等等與傑志相關的條目提請永久半保護,以免iP用戶持續出沒破壞。 2017年12月7日 (四) 11:39 (UTC)
- (!)意見:請先警告用戶。--1233|點此與此廢青展開激情對話 | 千錯萬錯都是阿道夫的錯! 2017年12月7日 (四) 18:53 (UTC)
- 很多
- 屬Wikipedia:持續出沒的破壞者/原創研究破壞,編輯特徵一樣,也沒有改善過,在[2]、[3]、[4]和[5]可見一斑,沒有格式化條目。加入無來源內容如[6]
- 發現人:Silvermetals(留言) 2017年12月7日 (四) 18:38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Manchiu執行 封禁5天。 --白磷的機械人(給主人留言) 2017年12月8日 (五) 01:16 (UTC)
- 港鐵伊藤忠近畿川崎列車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多次移除(批次比較)內容
- 發現人:223.16.111.43(留言) 2017年12月7日 (四) 23:16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Manchiu執行 封禁1個月。 --白磷的機械人(給主人留言) 2017年12月8日 (五) 01:21 (UTC)
- SM。
- 發現人:PatrollerAAAA(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8日 (五) 05:20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Manchiu執行 封禁3天。 --白磷的機械人(給主人留言) 2017年12月8日 (五) 06:11 (UTC)
-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7/12/07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持續違反WP:禮儀、WP:文明,見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7/12/07#咻來了、User talk:Daleloogn 。警告無效。
- 發現人: Kou Dou 2017年12月8日 (五) 02:25 (UTC)
- 處理: 封禁31小時—AT 2017年12月8日 (五) 08:01 (UTC)
- (~)補充:另見該用戶在本頁的編輯。 Kou Dou 2017年12月8日 (五) 07:10 (UTC)
- 質疑Wikipedia:善意推定,詳情如下:
- 其根據當時發生跑題的討論(今存檔於Talk:縣道140號),我一再提醒,他反而說:「有爭議的是閣下執意要將市道140號改回縣道140號,違反公路法的行為」這話。經一個月下來,我到處找人詢問(註1),也向他多次溝通,但社群沒有人能回答出來,而對方回答僅是在解釋(註2)、在承認、在認錯,全都沒回答以下問題:
- 他身為提問者,沒人比他更清楚知道他在問什麼,跑題跑這麼大,討論《公路法》與他問題有何關連?
- 若上一題無法答覆其兩者關連,那麼我可以改問:討論《公路法》與我編輯有何關連?我需要「明確指出」哪裏是我編輯上問題。
- 以上二題,如果全答不出來或者沒有合理,那麼我可以換個問題,請「二選一」答覆以下問題:
- 為什麼你當時提問不直接改問《公路法》,反而我加入討論才只對我說?
- 我看在場別人也有討論,你並沒有與他討論《公路法》,這是為何?
- 如果以上四題能答覆出合理,我就沒問題,若不能答覆出合理或不願答覆,可以只回答以下這一個最後問題:
- 我一再提醒跑題,我自認為善盡告知義務與責任,為何當時你(User:克勞棣)不聽而執意跑題,事後才說:「只注意到公路法第二條,沒注意到第四條。」這話?即使提問的動機真的是看過實物的公文才發現電子公文有這問題,面對你(User:克勞棣)當時討論《公路法》,除非能證明這不是跑題,否則與提問動機是相違背的,所以我才會質疑其「善意」。
- 發現人:Kai(留言) 2017年12月2日 (六) 10:40 (UTC)
- 處理: 編輯爭議。請考慮解決爭議--AT 2017年12月2日 (六) 10:45 (UTC)
- 他沒拿出事實根據去指控我:「有爭議的是閣下……違反……」此言,根本就沒就事論事,能否指出哪裏是「編輯爭議」?--Kai(留言) 2017年12月2日 (六) 10:58 (UTC)
- 您要指控別人,可以前往客棧。這裏是當前的破壞,他有破壞嗎?—AT 2017年12月2日 (六) 11:03 (UTC)
- 我找客棧問過了,社群不想干預此事。面對我求助無門,難道真的是因為如他所言,我做錯了嗎,如果真的錯了,為何他沒提報我破壞?--Kai(留言) 2017年12月2日 (六) 11:10 (UTC)
- 錯不等同破壞,請您先看看WP:破壞的定義。謝謝。—AT 2017年12月2日 (六) 11:14 (UTC)
- 我知道,你只是希望對方有具體做出WP:破壞才可以來這裏提出。我來這裏就是因為社群不願干預,對方不願面對,現在當你不願介入時,請問我可以怎麼辦,要叫我回去找社群?你沒告訴社群如果不願處理,我又可以怎麼辦,所以我只好賴在這裏呀!--Kai(留言) 2017年12月2日 (六) 12:02 (UTC)
- 錯不等同破壞,請您先看看WP:破壞的定義。謝謝。—AT 2017年12月2日 (六) 11:14 (UTC)
- 我找客棧問過了,社群不想干預此事。面對我求助無門,難道真的是因為如他所言,我做錯了嗎,如果真的錯了,為何他沒提報我破壞?--Kai(留言) 2017年12月2日 (六) 11:10 (UTC)
- 您要指控別人,可以前往客棧。這裏是當前的破壞,他有破壞嗎?—AT 2017年12月2日 (六) 11:03 (UTC)
- 希望Kai君與管理員和我及各位偉大的維基百科人都能在美好的周末夜晚保持好心情。--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12月2日 (六) 11:07 (UTC)
- 你還是先顧好你的這些事吧!--Kai(留言) 2017年12月2日 (六) 11:15 (UTC)
- 瞭解, 謝謝你--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12月2日 (六) 11:17 (UTC)
- (*)提醒Kai3952,別忘了伏爾泰的名言,一個人被封禁過許多次不代表他無權置喙其他討論。-KRF(留言) 2017年12月2日 (六) 11:21 (UTC)
- (:)回應:伏爾泰的名言被你說成意思像是:「一個人曾被封禁過就可以有權利超出Wikipedia:善意推定去置喙討論」。你要說什麼,可不可以請準確地表達?--Kai(留言) 2017年12月2日 (六) 11:55 (UTC)
- (:)回應:嗯!看來我認錯、我道歉、我解釋、我回答您的眾多問題,釋出再多的善意,對您都沒用,您就是認定我是一個破壞維基的壞人。您在我的討論頁「提醒」我,要把我送交WP:VIP,結果您果然言而有信,說到做到,您終於還是來這裏了,對您真是無限的感謝。 謝謝你-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7年12月2日 (六) 14:13 (UTC)
- (:)回應:您要我「二選一」回答,我就選一題回答您。Kai3952君在VIP問「為什麼你當時提問不直接改問《公路法》,反而我加入討論才只對我說?」,請諸位先進看Talk:縣道140號#關於臺灣縣道140號的交通部公告來源,這是因為Kai3952君先提到「.....如果每個人都像他這筆編輯(指@Bobwang:君移動頁面 縣道140號 至 市道140號),只片面寫:『據中華民國公路法第二條第五款之規定』就可以任意移動.....」,我當然第一時間說明Bobwang君引用條文錯了,《公路法》第二條第一項第四款才是正確的條文。在下針對的是Bobwang君條文引用錯了就是錯了,為什麼不能說呢?-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7年12月2日 (六) 16:51 (UTC)
- (:)回應:附帶一提,Kai3952君說他「一再提醒跑題」,可是諸君試看Talk:縣道140號#關於臺灣縣道140號的交通部公告來源全文可有「跑題」兩字?不是Kai3052君屢勸我跑題而我不聽,而是我根本就不知道他認為我跑題。-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7年12月2日 (六) 17:11 (UTC)
- (:)回應:再回答您一題您要我二選一的問題,閣下問「我看在場別人也有討論,你並沒有與他討論《公路法》,這是為何?」,答案是因為在場別人沒人提到Bobwang君的編輯與他的編輯摘要「該路部分有經直轄市,據中華民國公路法第二條第五款之規定,以市道稱之。」啊!-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7年12月2日 (六) 17:44 (UTC)
- @克勞棣:真的很抱歉!因為這件事是一體二面:質疑你的動機就是想挖出我自己的問題;這方法最大風險是會傷害到你。面對一個月下來,我還想繼續討論,就是設想自己仍在當時,藉此去反思我對你做了什麼才使你這麼做,以利於我吸取教訓並改進。我回應如下:
- 關於Bobwang編輯:因為你光憑你所看到,我說什麼就以為是什麼,你卻忘記(原因見【註】)「這裏每個人編輯都有紀錄,並應當遵循方針指引」這原則。我當時討論是根據以下:
- 關於跑題:
- 【說明】當時我知道你承認Bobwang編輯有列出來源(【註】),所以你才想討論《公路法》,我沒去干預你,但我不想討論才會說:「我沒在管公路法怎麼樣」這話,因為我想拉回話題去討論你原本問題(交通部公告),所以我才會說:「因為你看到的交通部公告…………那麼你討論《公路法》也才有意義」這話。
- 【結論】種種跡象都在顯示你跑題,而且你身為提問人,自己問的問題還需要別人對你說「跑題」二字,這只有二種可能:(1)你忘記自己原本發問的問題(2)你對自己所問的是想要什麼是不確定。你唯一權利可以說的是,拿事實依據來指正我,但是我不希望你拿「跑題」二字卸責,這樣會使我面對下次發生時(面對別人),我還是學不到教訓的!
- 【註】:那是你思考上把全部視野放在「Bobwang君引用條文」,你如果記住任何人編輯都要按照方針指引,你思考上又怎麼會把我意思給看錯,當然你就不會想去討論《公路法》,難不成你希望我學他不要遵守方針指引?(因為你提到我說「如果每個人都像他這筆編輯」,但我用意在矯正別人行為不要仿效,所以我才反問你)
- 另外我再問,我只知道我引用公路邦存檔是不合乎Wikipedia:可靠來源,但這與使用archiveurl方法是二回事,經過這討論知道社群只接受archive.org或archive.is這類存檔網站,除此之外,我可有違反哪一個方針指引?--Kai(留言) 2017年12月2日 (六) 20:01 (UTC)
- 您的公路邦存檔文網址少了一個字母g,差點讓在下以為它也已經死鏈了。
- 也許我對方針與指引還不夠了解,不過我認為政府機關公文與法律條文都是可靠來源,兩者是可以共存而不矛盾的。
- 閣下使用「交通部公告」否定Bobwang編輯是正確做法,並沒有問題;反而當初是我沒有考慮周全,才單獨用公路法第二條否定您的公文,卻不知還有第四條,而交通部、苗栗縣政府、臺中市政府都尚未有公文宣告縣道140號改制。
- 我其實認為你所列出的Bobwang編輯不算是「來源」的3點原因是正確考量,但反過來說,如果編者可以做到(1)將相關法律條文都在條目內列出 (2)寫明網址、法律名稱、第幾條第幾項第幾款、法條內容等基本資訊 (3)如果能做到(1)(2)兩點,編輯摘要留白,或是編輯摘要寫"根據某某法律",應該都是可以的吧?我也想問您和社群一個問題,舉個實例,如果編者在條目內寫上「根據2015年1月14日公佈的中華民國《民法親屬編》第967條第一、二項『稱直系血親者,謂己身所從出或從己身所出之血親。稱旁系血親者,謂非直系血親,而與己身出於同源之血親。』、第1077條第一項『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親屬間之關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與婚生子女同。』、第969條『稱姻親者,謂血親之配偶、配偶之血親及配偶之血親之配偶。』」,它能不能作為「條目主的繼父沒有收養條目主,故繼父僅是條目主的姻親,不是血親」這段敘述的來源呢?符合Wikipedia:可靠來源、Wikipedia:可供查證、Wikipedia:列明來源嗎?
- 誰說引用公路邦存檔是不合乎Wikipedia:可靠來源?至少我現在就不這麼認為;但是能用專門的存檔網站是更好。-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7年12月2日 (六) 22:31 (UTC)
- 另外我要向社群聲明,我確實知道並相信Kai3952君話題放錯版面了,但是是他主動提報我在「破壞」的,他要認定我是「壞人」,我是沒有辦法的,只能盡可能與他溝通。-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7年12月2日 (六) 22:53 (UTC)
- @克勞棣:你說錯了,我是有先求助社群,並且有在你的討論頁溝通過(見此),所以我最後才選擇提報,因為這裏是「最後」可以討論的地方。
- 很抱歉,造成你查閱上困擾!「網址少了一個字母g」情況是我筆誤,證明我的疏失。我看你能發問,顯示出你自己找到來源或者修正我筆誤,但我之前一直不知道你有在這筆幫我修正筆誤,證明我行事之後的檢查沒做到。
- 你這樣說也不通呀!你發問時有拿出公路邦存檔的交通部公告,不就是有看到記載:「依據:公路第四條」(我知道它漏寫「法」字),怎麼你說:「卻不知還有第四條」,那你到底有沒有看過才問?
- 法條與公文是否WP:可靠,我有先找人討論過,獲得答案是:即使符合WP:可靠仍是WP:第一手。既然二者都是第一手,無論有沒有矛盾,端看編輯什麼而定,總不能因為縣道140號已經有通過白布帆大橋,所以就根據《公路法第二條》認定它進入臺中市境而可改稱市道,那需要政府公告做什麼,而且維基百科不允許經人推斷(與Bobwang編輯相同問題)。
- 因為公路邦存檔不能取代交通部原始出處,像這種需要下載才能查閱的PNG檔,更謹慎的人會將網址列出下載網頁,而不會只列出來源網頁,如此既可WP:VER也符合WP:可靠。
- 我有重新看我當時所說,經過我分析如下:
- 你說你看到我說的話是先提到「如果每個人都像他……只片面寫……任意移動」這話,所以你才會認為我意思是「Bobwang君引用條文錯了」。請問你所謂「先提到」一詞,為何就是我看見我說第一句話是「那是因為你我之間在立場上考量不同」?
- 如果是因為將我意思看成「Bobwang君引用條文錯了」,那麼當時我有問:「我有列出來源時就有寫出處是出自公路邦,不知為何你會說:『這張來自「公路邦」網站(而不是交通部自己的網站)』?」,就是想知道你在問什麼,我看你的回應就沒回答到,就表示二種可能:(1)你很在意Bobwang編輯的正確性(2)你被我的話給刺激到。那麼看來,你跑題也不是我造成的,畢竟我已經有問你了,更何況我也無法控制你的意向,選擇對別人解讀的意思以及你所看中的焦點想探討。
- 你提出的問題所表達方式是建立在來源材料上瑕疵去質疑(見你列出四點質疑),這種表達方式同時也在質疑我這個人的編輯,所以我在第一時間回應先解釋為何這麼做,我這種解釋上表達被你讀取之後,你就看成是我在質疑Bobwang編輯所引用《公路法第二條》,所以我就想找社群公評:究竟是我有理解問題,還是你有表達問題?還是因為是我引用來源,所以才會這麼看你發問的問題而造成的?--Kai(留言) 2017年12月3日 (日) 17:52 (UTC)
- 我已經無力也無意回答您的問題了。既然您把我提報到VIP,認定我是破壞維基百科的「壞人」,我這個「壞人」也沒有甚麼好辯解的,我說再多也是「壞人」的狡辯而已。-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7年12月4日 (一) 04:02 (UTC)
- 你怎麼不設想「你能這麼問就表示你有看過來源記載,怎麼你現在才知道公路法有第四條」這問題呢?--Kai(留言) 2017年12月4日 (一) 09:36 (UTC)
- 那是因為一開始發問時,只在意「依據:公路第4條」漏掉了「法」字,而沒在意條號,因為不管依據公路法第幾條,漏字就是漏字。-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7年12月5日 (二) 14:56 (UTC)
- 我對不起你!後來才知道,別人的話是有道理的。我檢討如下:
- 我對你問題是用「列出四個疑點」這表達方式給理解錯了(原因見註1),雖然我有問你,但你有權利要不要回答,所以當下不明白你在問什麼,我應該是停止回應,而不是自顧自地解釋。
- 你所問的問題明明只是來源,這來源是因為我找出來才添加的,我應該正對你「在來源上」問題去回答,不應該牽扯到Bobwang做的事,畢竟這是二回事。
- 你看到問題是「來源」,我看到問題是「編輯」,使我將你問題思考成:『我三筆編輯([13]、[14]、[15])所引用來源正是你所質疑來源的四點(註1)』,造成我解釋只回答:「我有列出來源時就有寫出處是出自公路邦」,卻沒有回答你所問的;相對來看,在場另有Kibinsky說明政府公文PDF檔及公文在紙本與電子檔製作上差異,還有StevenK234答覆公路法第二條與第四條,他們每一位、每一則回應都有正對你的問題而答。由此看來,顯然問題是我。
- 以上三點,經整理來看,可以知道我先有發生1.2.,所以我在3.才答不出來,才會有我用「自己以為」去推斷你問題是想要查證,自然我不能因此將我在交通部跑一趟查證,然後牽扯到你問題,否則1.2.之事就無法說得通,而且3.也證明別人能答就不是你的問題(是我的問題),這同時也證明你跑題(討論公路法第二條)是我造成的,我再次向你道歉。--Kai(留言) 2017年12月6日 (三) 15:21 (UTC)
- 待人接物以和平為貴,所以我接受您的道歉,也希望您接受我先前的道歉。-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7年12月7日 (四) 02:35 (UTC)
- 我對不起你!後來才知道,別人的話是有道理的。我檢討如下:
- 那是因為一開始發問時,只在意「依據:公路第4條」漏掉了「法」字,而沒在意條號,因為不管依據公路法第幾條,漏字就是漏字。-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7年12月5日 (二) 14:56 (UTC)
- 你怎麼不設想「你能這麼問就表示你有看過來源記載,怎麼你現在才知道公路法有第四條」這問題呢?--Kai(留言) 2017年12月4日 (一) 09:36 (UTC)
- 我已經無力也無意回答您的問題了。既然您把我提報到VIP,認定我是破壞維基百科的「壞人」,我這個「壞人」也沒有甚麼好辯解的,我說再多也是「壞人」的狡辯而已。-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7年12月4日 (一) 04:02 (UTC)
- @克勞棣:你說錯了,我是有先求助社群,並且有在你的討論頁溝通過(見此),所以我最後才選擇提報,因為這裏是「最後」可以討論的地方。
- 另外我要向社群聲明,我確實知道並相信Kai3952君話題放錯版面了,但是是他主動提報我在「破壞」的,他要認定我是「壞人」,我是沒有辦法的,只能盡可能與他溝通。-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7年12月2日 (六) 22:53 (UTC)
- (:)回應:伏爾泰的名言被你說成意思像是:「一個人曾被封禁過就可以有權利超出Wikipedia:善意推定去置喙討論」。你要說什麼,可不可以請準確地表達?--Kai(留言) 2017年12月2日 (六) 11:55 (UTC)
- 你還是先顧好你的這些事吧!--Kai(留言) 2017年12月2日 (六) 11:15 (UTC)
- 他沒拿出事實根據去指控我:「有爭議的是閣下……違反……」此言,根本就沒就事論事,能否指出哪裏是「編輯爭議」?--Kai(留言) 2017年12月2日 (六) 10:58 (UTC)
- 台灣地位未定論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持續違反WP:NOR、WP:POINT。已多次說明所引述的來源(日方放棄一切權力)無法直接支持語句(認為臺灣的主權歸屬未定),為原創研究,需補正恰當來源,仍持續回復。
- 發現人:Skipeco(留言) 2017年12月9日 (六) 05:14 (UTC)
- 處理:
- (!)意見,Skipeco跟蹤敝人來到此條目,討論沒有獲得共識卻執意更動內文,數度警告無效,挑起編輯戰,已有前科。--Barter84(留言) 2017年12月9日 (六) 05:19 (UTC)
- (!)意見,違反WP:PA,並為離題意見。懇請管理員閣下優先處理此處主題: 「Barter84對條目之違反WP:NOR、WP:POINT破壞。」--Skipeco(留言) 2017年12月9日 (六) 05:32 (UTC)
Matt Smith(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台灣地位未定論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持續對符合維基方針WP:PRIMARY的語句加上fact模板。該條目首段: 「至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政府則依據《開羅宣言》[8]與《波茨坦公告》[9]以及《中日和約》[10]或《中日聯合聲明》[11]否定臺灣地位未定論,並都各自認為擁有於臺灣、澎湖,以及整個中國大陸的主權。[12][13][14]」,為符合WP:PRIMARY方針使用的語句,條約來源中亦註明中華民國相關立場,但Matt Smith持續將中華民國一句處加上fact模板,多次說明無效。
- 發現人:Skipeco(留言) 2017年12月9日 (六) 05:06 (UTC)
- 處理:
- (!)意見:敝人已經在該條目的討論頁向User:Skipeco說明了被加上模板的內容是因為缺乏第二手來源對第一手來源的解釋,但這位用戶似乎聽不進去,請管理員明察。--Matt Smith(留言) 2017年12月9日 (六) 05:09 (UTC)
- (!)意見:WP:PRIMARY寫明: 「第一手來源只能用於描述性斷言,這樣的斷言應使得一名理性且受過教育的非專業人士能夠加以驗證。」此處語句並未對文獻做任何詮釋,為依照文獻原文的描述,使用合於方針。不應持續加掛fact以擾亂正常編輯。--Skipeco(留言) 2017年12月9日 (六) 05:32 (UTC)
- (!)意見,Skipeco跟蹤敝人來到此條目,討論沒有獲得共識卻執意更動內文,數度警告無效,挑起編輯戰,已有前科。--Barter84(留言) 2017年12月9日 (六) 05:20 (UTC)
- (!)意見,Barter84之發言違反WP:PA,並為離題意見。懇請管理員閣下優先處理此處主題: 「Matt Smith對條目符合WP:PRIMARY內容之擾亂破壞。」--Skipeco(留言) 2017年12月9日 (六) 05:32 (UTC)」
- 台灣地位未定論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此用戶屢次擅自移除模板{{fact}},不聽勸告,並且在24小時內回退五次,已違反方針WP:3RR,請管理員查看標註後的頁面歷史。
- 發現人:Matt Smith(留言) 2017年12月9日 (六) 05:04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Manchiu執行 封禁1天。 --白磷的機械人(給主人留言) 2017年12月9日 (六) 06:35 (UTC)
- (!)意見,Skipeco跟蹤敝人來到此條目,討論沒有獲得共識卻執意更動內文,數度警告無效,挑起編輯戰,已有前科。--Barter84(留言) 2017年12月9日 (六) 05:19 (UTC)
- (!)意見,Matt Smith持續對條目符合維基方針WP:PRIMARY的語句加上fact模板。該條目首段: 「至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政府則依據《開羅宣言》[8]與《波茨坦公告》[9]以及《中日和約》[10]或《中日聯合聲明》[11]否定臺灣地位未定論,並都各自認為擁有於臺灣、澎湖,以及整個中國大陸的主權。[12][13][14]」,為符合WP:PRIMARY方針使用的語句,條約來源中亦註明中華民國相關立場,但Matt Smith持續將中華民國一句處加上fact模板,多次說明無效。--Skipeco(留言) 2017年12月9日 (六) 05:54 (UTC)
- (!)意見,Barter84之發言違反WP:PA,並為離題意見。懇請管理員閣下優先關註上方通報:「Matt Smith將條目符合WP:PRIMARY內容多次加上fact模板之擾亂破壞」,祝編安。--Skipeco(留言) 2017年12月9日 (六) 05:38 (UTC)
- (!)意見,方針WP:3RR寫明: 「此方針並不適用於自我回退、糾正簡單破壞,或者維護目的的回退」,在下之編輯皆為自我修正、回復Matt Smith進行之擾亂破壞,及Barter84之強行回復原創研究內容之破壞。詳情皆可見條目歷史,及上方對此二人之破壞回報。--Skipeco(留言) 2017年12月9日 (六) 06:00 (UTC)
- 經查,該用戶的五次回退中未見有「自我修正」。至於該用戶指控敝人擾亂、破壞一事,還請管理員明察。--Matt Smith(留言) 2017年12月9日 (六) 06:20 (UTC)
- 永康區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捏造不存在的地名,然後重定向。
- 發現人: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 2017年12月9日 (六) 10:28 (UTC)
- 處理: 封禁一個月。--T.A Shirakawa(Talk - Mail) 2017年12月9日 (六) 13:11 (UTC)
- Wikipedia:關注度/提報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Siumai。
- 發現人:M.Chan 2017年12月8日 (五) 14:32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Manchiu執行 封禁2年。 --白磷的機械人(給主人留言) 2017年12月9日 (六) 16:48 (UTC)
- 疑似純破壞IP用戶,望協助檢查下
- 發現人:Z7504(留言) 2017年12月10日 (日) 13:30 (UTC)
- 處理:
- 以下是近期(每相鄰兩次間隔不超過432000秒)的5次頁面源碼繁簡轉換操作
- 網絡傳輸協議中的修訂版本46976489,於2017年11月14日 (二) 02:44編輯,沒有加以警告或警告操作失敗
- 網絡傳輸協議中的修訂版本46976513,於2017年11月14日 (二) 02:46編輯,已警告
- 網絡傳輸協議中的修訂版本46976708,於2017年11月14日 (二) 03:09編輯,已警告
- 電信中的修訂版本46976801,於2017年11月14日 (二) 03:22編輯,已警告
- 聖誕節中的修訂版本46977161,於2017年11月14日 (二) 03:53編輯,已警告
- 發現人:Liangent-bot(機械人故障請通知Liangent) 2017年12月11日 (一) 03:40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WhitePhosphorus執行 封禁1個月--Xiplus←A2093064 2017年12月11日 (一) 09:08 (UTC)
- Wikipedia:持續出沒的破壞者/User:Πrate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疑似百樂兔。whois信息顯示IP是主機託管商,可能是代理工具。並沒有記錄於OPD。
- 發現人: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12月11日 (一) 08:33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Antigng執行 封禁2年。--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簿 2017年12月11日 (一) 09:19 (UTC)
Joanna.Liu(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Williamluk atletico(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SM。
- 發現人:PatrollerAAAA(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12日 (二) 05:29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Manchiu執行 封禁3天。 --白磷的機械人(給主人留言) 2017年12月12日 (二) 07:16 (UTC)
- SM。
- 發現人:PatrollerAAAA(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12日 (二) 06:03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Manchiu執行 封禁3天。 --白磷的機械人(給主人留言) 2017年12月12日 (二) 07:17 (UTC)
Sherlock725(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黃俊諾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反覆移除維護性模板。另有使用ip Special:Contributions/112.120.78.12。
- 發現人:Tiger(留言) 2017年12月12日 (二) 04:42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淺藍雪執行 封禁7天。 --白磷的機械人(給主人留言) 2017年12月12日 (二) 12:46 (UTC)
- 在2分鐘內觸發7次過濾器。觸發過濾器:201。
- 發現人:PatrollerAAAA(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12日 (二) 13:01 (UTC)
- 處理: 用戶已獲警告--Xiplus←A2093064 2017年12月12日 (二) 13:15 (UTC)
- 以下是近期(每相鄰兩次間隔不超過432000秒)的5次頁面源碼繁簡轉換操作
- 一黨制中的修訂版本46998014,於2017年11月16日 (四) 02:27編輯,已警告
- 一黨制中的修訂版本46998081,於2017年11月16日 (四) 02:35編輯,已警告
- 法昂中的修訂版本47011230,於2017年11月17日 (五) 03:52編輯,已警告
- 文翠珊中的修訂版本47012254,於2017年11月17日 (五) 05:51編輯,沒有加以警告或警告操作失敗
- 尼日利亞中的修訂版本47013091,於2017年11月17日 (五) 07:17編輯,已警告
- 發現人:Liangent-bot(留言) 2017年12月12日 (二) 11:59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Aotfs2013執行 封禁31小時。--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簿 2017年12月12日 (二) 13:16 (UTC)
Clinkz eastwood(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員/Panzer VI-II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WP:SPA。
- 發現人:B dash(留言) 2017年12月10日 (日) 07:42 (UTC)
- 處理:警告後尚無新的不當行為,如果用戶繼續破壞,請回報。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維基Q群:170258339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7年12月12日 (二) 13:38 (UTC)
- 基本上全部編輯都是簡繁破壞,比如將"航天"改成"航太",將「中國大陸」改成「中國」,還在編輯摘要人身攻擊
- 發現人:CHEM.is.TRY 2017年12月9日 (六) 07:18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Techyan執行 封禁2天。 --白磷的機械人(給主人留言) 2017年12月10日 (日) 13:46 (UTC)
- (!)意見:該用戶仍繼續簡繁破壞,仍繼續編輯摘要人身攻擊--CHEM.is.TRY 2017年12月10日 (日) 12:58 (UTC)
- 是否有人教他如何加入手動字詞轉換?-- By Jimmy Young. (Talk) 2017年12月10日 (日) 14:36 (UTC)
- 無視多次警告並持續破壞, 封禁3個月。--Wcam(留言) 2017年12月12日 (二) 15:10 (UTC)
- 僅用來散發廣告宣傳的用戶。spam。
- 發現人:YFdyh000(留言) 2017年12月12日 (二) 16:41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WhitePhosphorus執行 不限期封禁。 --白磷的機械人(給主人留言) 2017年12月12日 (二) 17:22 (UTC)
- Wikipedia:典範條目評選/提名區#2002年太平洋颱風季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在典範條目重審討論中冒用名義「偽引」,胡亂編造薇子未嘗說過的言語。
- 發現人: 天秤P Iūstitia*Spēs~☆ 2017年12月12日 (二) 14:44 (UTC)
- 處理:
(:)回應@Tenbeens:當時本人在典範條目重審討論當中,為心急澄清Michael Chan所說的「但他(即你)也說過「在無官方和媒體譯名的情形下,當然能使用自己的譯名」,《非原創研究方針》也訂明編者可以在無既定譯名下使用原創譯名。」,在援引關於菲律賓譯名的討論時,誤將卡達君所說的「PAGASA的華語譯名屬非官方譯名,如果有更進一步有官方所認可的華語譯名會更加理想。再者,以菲律賓譯名做為條目名稱一樣具有關注度問題,敝人有留意部分編輯先前為其他菲律賓命名的氣旋進行華語譯名的來源,但相關名稱並沒有受到廣泛的運用亦未受到官方的認可或是做為其他研究用途,這部分必須先解決。再者,中國氣象局似乎開始針對其他洋域的氣旋名稱進行翻譯,而中央氣象局也開始陸續針對造成其他洋域重大災情的氣旋進行事後譯名。」當作你的言辭,在此本人對你因本人的不當言行而導致你的人格及名譽造成嚴重侵害表示不好意思和衷心的抱歉!--MCC214(留言) 2017年12月13日 (三) 08:30 (UTC)
- (~)補充和心急澄清Michael Chan所說的「先到先得僅限於中港澳譯名和臺灣譯名,條目名稱則用國際譯名。何時中文維基百科裏英文名與中文名同等?為何菲律賓華語譯名的地位要比菲律賓英文名稱高?」(接為心急澄清Michael Chan所說的「但他(即你)也說過「在無官方和媒體譯名的情形下,當然能使用自己的譯名」,《非原創研究方針》也訂明編者可以在無既定譯名下使用原創譯名。」那句)--MCC214(留言) 2017年12月13日 (三) 09:45 (UTC)
- 以下是近期(每相鄰兩次間隔不超過432000秒)的5次頁面源碼繁簡轉換操作
- 安藤百福中的修訂版本46989423,於2017年11月15日 (三) 06:49編輯,已警告
- 教父3中的修訂版本47051326,於2017年11月20日 (一) 08:02編輯,已警告
- 教父2中的修訂版本47051513,於2017年11月20日 (一) 08:17編輯,已警告
- 教父 (電影)中的修訂版本47051854,於2017年11月20日 (一) 08:42編輯,已警告
- 超人中的修訂版本47052166,於2017年11月20日 (一) 09:08編輯,已警告
- 發現人:Liangent-bot(機械人故障請通知Liangent) 2017年12月13日 (三) 10:16 (UTC)
- 處理: 陳舊報告,如用戶再次進行破壞,請回報--Xiplus←A2093064 2017年12月13日 (三) 13:08 (UTC)
- 顯而易見的純破壞用戶,僅用來散發廣告宣傳的用戶。
- 發現人:PatrollerAAAA(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14日 (四) 04:45 (UTC)
- 處理:不定期查封。Bluedeck 2017年12月14日 (四) 05:53 (UTC)
Williamluk atletico(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英國國民(海外)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英國國民(海外)簽證要求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11月管理員警告後,最近再次編輯戰。
- 發現人:49.130.128.19(留言) 2017年12月13日 (三) 16:25 (UTC)
- 處理:
- 提報人很大可能是經常在相關條目編輯戰,並仍被封禁的45.64.240.77(對話頁 | 使用者貢獻)、49.130.129.9(對話頁 | 使用者貢獻)等流動網絡繼續編輯回退,包括對本頁提報的刪改[16],而IP討論頁User talk:222.167.166.187也有與被提報人對應的編輯戰警告記錄[17]。--Thomas.Lu(留言) 2017年12月14日 (四) 06:41 (UTC) ,近期多次以
Williamluk atletico(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英國國民(海外)護照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長期編輯戰
- 發現人:45.64.241.215(留言) 2017年12月14日 (四) 06:44 (UTC)
- 處理:已保護爭議條目。--千村狐兔(留言) 2017年12月14日 (四) 07:55 (UTC)
- Thomas.Lu(留言) 2017年12月14日 (四) 06:50 (UTC) ,請通過封禁申訴回歸正常編輯行列,繼續利用流動網絡進行相關回退操作,將會被申請延長封禁期。--
- 強烈熱帶風暴珊瑚 (2012年)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User:N-C16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User:Naughty Jeffrey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User:WannaCrypt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7/12/11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違反WP:POINT、WP:GAME,已有用戶警告,仍屢勸不聽
- 發現人:--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聯絡) 2017年12月11日 (一) 09:42 (UTC)
- 處理: 未獲充分警告。如用戶已獲充分警告並繼續進行破壞,請回報--AT 2017年12月11日 (一) 13:19 (UTC)
- (:)回應@a2569875:你知道了甚麼嗎?B dash君表示「感謝您在巡查與標記快速刪除的辛勞」呢?你有看嗎?Tenbeens君所說的是「請閣下切勿試圖惡意濫引方針與指引,為自己明顯的擾亂行為尋找理據。在2002年太平洋颱風季對其他用戶質問「何為FA?」,並要求對方提出解釋,有輕視典範條目意義之虞,在此呼籲閣下應正視條目主編之編輯權益,且審慎編輯、積極尋求社群共識。」(請注意是2002年太平洋颱風季!),與上面這一切完全無關,再者你所說的東西完全離題和不成立,你甚至有斷章取義之虞--MCC214(留言) 2017年12月11日 (一) 10:13 (UTC)
- (:)回應,你才斷章取義吧,居然沒有把警告的內容跟所作的行為作連結「濫引方針與指引,為自己明顯的擾亂行為尋找藉口」,還甚至想誣指我,明明行為有錯還一直100%理直氣壯說自己沒做錯任何事,甚至還想直接提刪用戶頁嘗試繞過方針,而不是對此提互助客棧「要求在改用戶名後,原名稱是否要刪除的規定」之討論,這不是WP:GAME、WP:POINT是什麼?--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聯絡) 2017年12月11日 (一) 16:38 (UTC)
- (:)回應@A2569875:快刪與否視乎管理員認為理由合理與否,決定權不在本人,而且表示本人繞過方針是一個很嚴重的指控,請提供有力證據(縱使本人以快刪方式提刪用戶頁的做法不理想)--MCC214(留言) 2017年12月12日 (二) 11:10 (UTC)
- (:)回應@MCC214:提報破壞處分與否是由社群共識以及管理員決定是否處分,決定權不在本人、判定是否違反WP:POINT、WP:GAME的決定權也不再本人,本人只是盡責的提醒用戶不應違反有關方針。在下承認處理方式確實有些不妥,比如回退時只留下了「濫用」兩字,以為用戶會自動自發地閱讀相關方針,然後用戶第二次犯時,只檢視討論頁有相關警告,就直接提報破壞,在下承認此舉有疏失。但有鑑於您部分犯下之過錯屬實,且其他用戶也認為您部分犯下之過錯屬實,因此恕不撤銷此提報,並且由其他用戶代為發下警告。 此外本任認為您對於「我斷章取義」的指控是一個很嚴重的指控,請提供有力證據(縱使本人直接提報您破壞的做法不理想)。--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聯絡) 2017年12月12日 (二) 13:49 (UTC)
- (:)回應@A2569875:因為你在本人的留言裏,只是警告本人「請勿濫用速刪模板」,因此本人就不再用速刪模板,但當轉交這些到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7/12/11的時候,你就認為本人違反WP:POINT和WP:GAME,因而在此提報,試問這是不是斷章取義呢?--MCC214(留言) 2017年12月13日 (三) 09:25 (UTC)
- (:)回應@MCC214:提報破壞處分與否是由社群共識以及管理員決定是否處分,決定權不在本人、判定是否違反WP:POINT、WP:GAME的決定權也不再本人,本人只是盡責的提醒用戶不應違反有關方針。在下承認處理方式確實有些不妥,比如回退時只留下了「濫用」兩字,以為用戶會自動自發地閱讀相關方針,然後用戶第二次犯時,只檢視討論頁有相關警告,就直接提報破壞,在下承認此舉有疏失。但有鑑於您部分犯下之過錯屬實,且其他用戶也認為您部分犯下之過錯屬實,因此恕不撤銷此提報,並且由其他用戶代為發下警告。 此外本任認為您對於「我斷章取義」的指控是一個很嚴重的指控,請提供有力證據(縱使本人直接提報您破壞的做法不理想)。--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聯絡) 2017年12月12日 (二) 13:49 (UTC)
- (:)回應@A2569875:快刪與否視乎管理員認為理由合理與否,決定權不在本人,而且表示本人繞過方針是一個很嚴重的指控,請提供有力證據(縱使本人以快刪方式提刪用戶頁的做法不理想)--MCC214(留言) 2017年12月12日 (二) 11:10 (UTC)
- MCC214:珊瑚條目那是存廢覆核的結果,根本未符《快速刪除方針》。並且用戶更名後留下重定向亦是可以的。「感謝您在巡查與標記快速刪除的辛勞」亦屬罐頭信息。閣下多次提刪都未符刪除方針,其實是否應該清楚方針與指引,聽取其他人的意見?--M.Chan 2017年12月11日 (一) 11:17 (UTC)
- (~)補充:上次的編輯摘要已經給出來源,閣下再次強行掛關注度模板,屬破壞行為。--M.Chan 2017年12月11日 (一) 11:23 (UTC)
- (:)回應@Michael Chan:(?)疑問既然有NASA來源,為何不加上去?根據維基百科:可供查證和維基百科:原創研究#第一、第二和第三手來源,維基百科不發表原創研究,其中收錄的內容需要有既已發表的材料作為依據和支持,而不能僅由編輯者認定「真實正確」。編輯者應為條目中的內容及其引用提供可靠來源,否則,這些內容可能被移除。蘭斯特君已經與你說過「來源不足就在條目上添加來源」「合併就指出該氣旋哪裏具有足夠獨立條目」「三不沾就拿報導舉出具有一定程度影響」,以上的解決辦法,相信你如果早一點做,此事應可避免--MCC214(留言) 2017年12月12日 (二) 10:47 (UTC)
- (~)補充:上次的編輯摘要已經給出來源,閣下再次強行掛關注度模板,屬破壞行為。--M.Chan 2017年12月11日 (一) 11:23 (UTC)
- (:)回應,你才斷章取義吧,居然沒有把警告的內容跟所作的行為作連結「濫引方針與指引,為自己明顯的擾亂行為尋找藉口」,還甚至想誣指我,明明行為有錯還一直100%理直氣壯說自己沒做錯任何事,甚至還想直接提刪用戶頁嘗試繞過方針,而不是對此提互助客棧「要求在改用戶名後,原名稱是否要刪除的規定」之討論,這不是WP:GAME、WP:POINT是什麼?--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聯絡) 2017年12月11日 (一) 16:38 (UTC)
- (!)意見:雖然這邊不是評選區,但請容插個話:為什麼只針對2002年太平洋颱風季而不針對其他同樣也是FA的颶風條目? 前陣子不是有日本條目重審事件過而已嗎,這風潮又來啦......?--Z7504(留言) 2017年12月11日 (一) 11:21 (UTC)
- 另外想請問一下@MCC214:討論頁有去逛過,發現你似乎沒有讀過更改用戶名的內容而對一些用戶已經更名的原用戶名提起快速刪除R3,建議去看一下更改用戶名裏面所述,快速刪除R3似乎不是這麼用的--Z7504(留言) 2017年12月11日 (一) 11:29 (UTC)
- (:)回應@Z7504:其一,我沒有看清楚,其二,本人只編輯太平洋颱風季相關條目而不編輯其他洋面--MCC214(留言) 2017年12月12日 (二) 11:10 (UTC)
- (:)回應@Michael Chan:NASA在每一個命名風暴,熱帶低氣壓,甚至熱帶擾動都會寫一篇相關文章,其實只是美方的關注度,這些東西應放在英文維基而不是這裏,再者刪除用戶更名後留下的重定向,一來的是User:Typhoon Destroyer君的前名字都刪去了,加上以前本人用戶查核B dash君和WQL君查核Ginbayashi君的事件所致,二來掛關注度模板,只是因為當時存廢表示暫時保留,和基於Wikipedia:生者傳記和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三來重評FA只因為當時選FA的人已不牽涉其中,和在2002年太平洋颱風季的編輯歷史當中,TD君都對此有質疑--MCC214(留言) 2017年12月11日 (一) 11:49 (UTC)
- 如果照說法,那(?)疑問:為什麼不要針對此提互助客棧「要求在改用戶名後,原名稱是否要刪除的規定」之討論? --Z7504(留言) 2017年12月11日 (一) 11:54 (UTC)
- (:)回應@Z7504:其一,我沒有看清楚,其二,本人只編輯太平洋颱風季相關條目而不編輯其他洋面--MCC214(留言) 2017年12月12日 (二) 11:10 (UTC)
- 另外想請問一下@MCC214:討論頁有去逛過,發現你似乎沒有讀過更改用戶名的內容而對一些用戶已經更名的原用戶名提起快速刪除R3,建議去看一下更改用戶名裏面所述,快速刪除R3似乎不是這麼用的--Z7504(留言) 2017年12月11日 (一) 11:29 (UTC)
- (※)注意,提報前未發最後警告,我已補發,建議管理員暫時不要封禁他,先觀察他。天蓬大元帥※會客歡迎參加維基學生會 2017年12月11日 (一) 12:27 (UTC)
- 首先,提醒被舉報人幾句,用戶改名後原名作重定向並無違反任何規定,而且是理應建立重定向,以免其他用戶難以分辨。其次,如對已通過存廢覆核的頁面有異議的話,請在該處提出,並附上新理據,而不是重新掛上模板。其三,「NASA在每一個命名風暴,熱帶低氣壓,甚至熱帶擾動都會寫一篇相關文章,其實只是美方的關注度」不正確。維基沒有限制證明關注度來源的語種,只要有可靠的第三方來源,什麼語言的來源也沒有問題。美方來源只能用於英文維基亦是謬誤,正好相反的是不同語種的維基均可以採用與自己語種相異的來源,例如英文維基使用中文來源,中文維基使用英文來源一樣,沒有地域或語言限制的問題。其四,氣象條目與生者傳記完全沒有關係。其五,評選FA時的用戶就算不再活躍,亦不影響FA資格,應該按內容和格式等問題來評核條目,而非用戶。以上。—AT 2017年12月11日 (一) 13:19 (UTC)
- (:)回應@AT:本人同意你除「用戶改名後原名作重定向並無違反任何規定,而且是理應建立重定向,以免其他用戶難以分辨。」以外的說法,其實由於B dash君的情況比較特殊[18],你還知道B dash君的前身Naughty Jeffrey和N-C16在這裏的行為嗎?本人之所以在此刪除原名稱,就是不想B dash君再和Naughty Jeffrey和N-C16這些未與他人進行溝通,濫用傀儡進行大規模破壞,以及違反WP:GAME、WP:POINT以及維基媒體基金會的決議的人扯上關係,再加上本君不想再出現好像維基百科:用戶查核請求/2017/11#Ginbayashi和維基百科:用戶查核請求/2017/11#B dash因為原名作重定向而被提出用戶查核這些事情而已(因為本人曾因為原名作重定向而去查核B dash君,而WQL君曾因為原名作重定向而去查核Ginbayashi君)--MCC214(留言) 2017年12月12日 (二) 09:02 (UTC)
- 我仍然無法理解,都是同一個人,重定向有什麼問題?—AT 2017年12月12日 (二) 14:10 (UTC)
- (:)回應@AT:因為B dash君的前身曾經因上述原因而永封過,和本人曾因為不知Naughty Jeffrey和N-C16是B dash的原名重定向,而走去對這三個名提出用戶查核(即維基百科:用戶查核請求/2017/11#B dash),造成其他用戶的不愉快--MCC214(留言) 2017年12月13日 (三) 09:25 (UTC)
- MCC214君:如果沒有留下重定向而誤會是另一個人,那麼不太好吧。況且查核前是應該看清楚「用戶貢獻」頁。如欲修改方針,請前往互助客棧方針區。--M.Chan 2017年12月13日 (三) 10:58 (UTC)
- (:)回應@AT:因為B dash君的前身曾經因上述原因而永封過,和本人曾因為不知Naughty Jeffrey和N-C16是B dash的原名重定向,而走去對這三個名提出用戶查核(即維基百科:用戶查核請求/2017/11#B dash),造成其他用戶的不愉快--MCC214(留言) 2017年12月13日 (三) 09:25 (UTC)
- 我仍然無法理解,都是同一個人,重定向有什麼問題?—AT 2017年12月12日 (二) 14:10 (UTC)
- (:)回應@AT:本人同意你除「用戶改名後原名作重定向並無違反任何規定,而且是理應建立重定向,以免其他用戶難以分辨。」以外的說法,其實由於B dash君的情況比較特殊[18],你還知道B dash君的前身Naughty Jeffrey和N-C16在這裏的行為嗎?本人之所以在此刪除原名稱,就是不想B dash君再和Naughty Jeffrey和N-C16這些未與他人進行溝通,濫用傀儡進行大規模破壞,以及違反WP:GAME、WP:POINT以及維基媒體基金會的決議的人扯上關係,再加上本君不想再出現好像維基百科:用戶查核請求/2017/11#Ginbayashi和維基百科:用戶查核請求/2017/11#B dash因為原名作重定向而被提出用戶查核這些事情而已(因為本人曾因為原名作重定向而去查核B dash君,而WQL君曾因為原名作重定向而去查核Ginbayashi君)--MCC214(留言) 2017年12月12日 (二) 09:02 (UTC)
- (?)疑問@MCC214:質疑是閣下的事情,與TD君何干?何況閣下有否想過這篇為何被評為FA?為何仍特意質問何為FA?此條目無論在內容或來源的充足性,均頗富參考價值,不能因為這條目和其他條目寫法不同,而刻意改成和其他條目一樣,聲稱此為「統一」格式(即使根本無此規範,莫非無中生有?),卻造成內容品質下降。為何非反過來,應使其他條目效仿、學習此條目的可取之處?何況之所以評為FA的背後,那是出自於當時社群共識投票的結果(標準是兩週8張淨支持票以上)。閣下可提出重審而取得新共識,而非如閣下此次編輯,未經取得社群共識來擾亂,頑執之舉實不可取。-- 天秤P Iūstitia*Spēs~☆ 2017年12月11日 (一) 15:26 (UTC)
- (:)回應@Tenbeens:其一,本人已就此條目提出FA重審,亦承認此前就此條目的編輯並非理想。其二,其實本君對你們的規則仍不太熟悉,本人的一些言行亦很容易被認為是破壞,因而才有上個月的四次被提報(再加上本月的兩次被合共六次),如本人有任何過失請多多指教,以便本人從中改進。其三,關於TD君,其實如果看回此條目的編輯歷史[19],你會發現其實他都有這樣說過(TD君在編輯摘要表示「不如解釋一下為什麼這個版面,跟其他所有年份的太平洋颱風季都不一樣的?加上,請解釋FA」),與本人的言行相類似,其實TD君踩紅線沒人說,B dash君濫用關注度模板[20]沒人說,但本君做上這種事,卻要被此人和此人在上面提報?這樣公平嗎?--MCC214(留言) 2017年12月12日 (二) 09:10 (UTC)
- MCC214:最後一句還要你也一樣,明顯是在逃避。--PatrollerAAAA(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12日 (二) 09:26 (UTC)
- (:)回應@AndyAndyAndyAlbert:那亦不用重複提報吧,a2569875提了,Michael Chan都在上面説了--MCC214(留言) 2017年12月12日 (二) 09:36 (UTC)
- (:)回應@MCC214:對維基規則仍不太熟悉?不熟維基規則的人會濫用關注度?不熟維基規則的人竟然在遊戲規則?不熟維基規則的人竟然也知道3RR這個代號(詳見此)?關於維基規則,薇子恐怕沒有閣下來得熟吧,這樣還要裝可憐博得大家原諒?
再跟閣下說個道理吧,一名交通警察執勤時,看到有好幾台摩托車闖紅燈,但該警察只攔下其中一台並對其開罰單,請問警察這樣就叫做「執法不公」嗎?難道警察對那些未攔下的摩托車騎士寬容了?-- 天秤P Iūstitia*Spēs~☆ 2017年12月12日 (二) 15:02 (UTC)- (:)回應@Tenbeens:其一,本人跟閣下說個道理吧,一名交通警察執勤時,看到有好幾台摩托車闖紅燈,但該警察只攔下其中一台並對其開罰單,因為未攔下的摩托車騎士私下給了警察一些利益,於是該名交通警察執勤時明知他們違法都「隻眼開隻眼閉」,連攔都不攔了(本人不是在此懷疑有用戶和用戶有私下協議,使違反維基規則的人免於被提報),這個是現今社會的歪風,縱使在維基百科都難以避免,其二本人不是「為裝可憐博得大家原諒」,用戶錯誤了解維基規則亦是常有的,一不小心自己隨時連踩紅線都不知道,3RR這個代號是本人聽回來的,並不代表本人完全瞭解維基規則,就好像在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當中,你看到每名用戶都投同一立場的票,並且在短時間內做出,再看看傀儡政策之後,你就會認為是操控傀儡(詳看維基百科:傀儡賬戶的特點#兩個帳戶發言時間點的對應關係),但實際上可能不是甚至每名用戶都是清白(詳看本人之用戶查核提報),而且沒有證據下的指責乃屬於施壓,會影響其他用戶的編輯意慾,所以呢並不是熟不熟維基規則的問題,而是瞭不瞭解維基規則的問題--MCC214(留言) 2017年12月13日 (三) 10:01 (UTC)
- (:)回應@MCC214:閣下的其一論述,是否為「此地無銀三百兩」?試問維基人「私下提供利益」的理據何在?此論述的動機為何?針對其二,表示閣下既然不諳規則,則請勿隨意扭曲規則原意並濫用之,否則將被視作擾亂乃至破壞,然後被封禁。閣下除了先閱讀維基規則,應查閱過往社群討論,相信就再也不會發生類似事件。-- 天秤P Iūstitia*Spēs~☆ 2017年12月13日 (三) 15:30 (UTC)
- (:)回應@Tenbeens:都說了這是「道理」和「本人不是在此懷疑有用戶和用戶有私下協議,使違反維基規則的人免於被提報」啦--MCC214(留言) 2017年12月14日 (四) 09:23 (UTC)
- (:)回應@MCC214:閣下的其一論述,是否為「此地無銀三百兩」?試問維基人「私下提供利益」的理據何在?此論述的動機為何?針對其二,表示閣下既然不諳規則,則請勿隨意扭曲規則原意並濫用之,否則將被視作擾亂乃至破壞,然後被封禁。閣下除了先閱讀維基規則,應查閱過往社群討論,相信就再也不會發生類似事件。-- 天秤P Iūstitia*Spēs~☆ 2017年12月13日 (三) 15:30 (UTC)
- (:)回應@Tenbeens:其一,本人跟閣下說個道理吧,一名交通警察執勤時,看到有好幾台摩托車闖紅燈,但該警察只攔下其中一台並對其開罰單,因為未攔下的摩托車騎士私下給了警察一些利益,於是該名交通警察執勤時明知他們違法都「隻眼開隻眼閉」,連攔都不攔了(本人不是在此懷疑有用戶和用戶有私下協議,使違反維基規則的人免於被提報),這個是現今社會的歪風,縱使在維基百科都難以避免,其二本人不是「為裝可憐博得大家原諒」,用戶錯誤了解維基規則亦是常有的,一不小心自己隨時連踩紅線都不知道,3RR這個代號是本人聽回來的,並不代表本人完全瞭解維基規則,就好像在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當中,你看到每名用戶都投同一立場的票,並且在短時間內做出,再看看傀儡政策之後,你就會認為是操控傀儡(詳看維基百科:傀儡賬戶的特點#兩個帳戶發言時間點的對應關係),但實際上可能不是甚至每名用戶都是清白(詳看本人之用戶查核提報),而且沒有證據下的指責乃屬於施壓,會影響其他用戶的編輯意慾,所以呢並不是熟不熟維基規則的問題,而是瞭不瞭解維基規則的問題--MCC214(留言) 2017年12月13日 (三) 10:01 (UTC)
- (:)回應@MCC214:對維基規則仍不太熟悉?不熟維基規則的人會濫用關注度?不熟維基規則的人竟然在遊戲規則?不熟維基規則的人竟然也知道3RR這個代號(詳見此)?關於維基規則,薇子恐怕沒有閣下來得熟吧,這樣還要裝可憐博得大家原諒?
- (:)回應@AndyAndyAndyAlbert:那亦不用重複提報吧,a2569875提了,Michael Chan都在上面説了--MCC214(留言) 2017年12月12日 (二) 09:36 (UTC)
- MCC214:最後一句還要你也一樣,明顯是在逃避。--PatrollerAAAA(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12日 (二) 09:26 (UTC)
- (:)回應@Tenbeens:其一,本人已就此條目提出FA重審,亦承認此前就此條目的編輯並非理想。其二,其實本君對你們的規則仍不太熟悉,本人的一些言行亦很容易被認為是破壞,因而才有上個月的四次被提報(再加上本月的兩次被合共六次),如本人有任何過失請多多指教,以便本人從中改進。其三,關於TD君,其實如果看回此條目的編輯歷史[19],你會發現其實他都有這樣說過(TD君在編輯摘要表示「不如解釋一下為什麼這個版面,跟其他所有年份的太平洋颱風季都不一樣的?加上,請解釋FA」),與本人的言行相類似,其實TD君踩紅線沒人說,B dash君濫用關注度模板[20]沒人說,但本君做上這種事,卻要被此人和此人在上面提報?這樣公平嗎?--MCC214(留言) 2017年12月12日 (二) 09:10 (UTC)
- SiuMai。
- 發現人:PatrollerAAAA(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14日 (四) 08:56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Manchiu執行 封禁2年。 --白磷的機械人(給主人留言) 2017年12月14日 (四) 10:25 (UTC)
https://zh.m.wikipedia.org/wiki/Special:用户贡献/207.81.3.77
- 發現人:Pigppp(留言) 2017年12月14日 (四) 10:21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Manchiu執行 封禁7天。--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簿 2017年12月14日 (四) 10:42 (UTC)
- 很明顯的LTA。
- 發現人:PatrollerAAAA(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14日 (四) 11:17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Manchiu執行 封禁12小時。 --白磷的機械人(給主人留言) 2017年12月14日 (四) 15:13 (UTC)
Angellee1984(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僅用來散發廣告宣傳的用戶。所有編輯均與宣傳高哲翰的宣傳有關,根據方針,此類用戶可以無警告封禁。
- 發現人: FV4101 Charioteer·基本法 2017年12月15日 (五) 10:12 (UTC)
- 處理:
- WP:110.29。
- 發現人:Steven |_-。) 2017年12月15日 (五) 08:37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Manchiu執行 封禁7天。 --白磷的機械人(給主人留言) 2017年12月15日 (五) 16:24 (UTC)
- 又@我,騷擾。
- 發現人:PatrollerAAAA(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15日 (五) 07:42 (UTC)
- 處理:拒絕。回覆使用Ping並非騷擾。若不願其他人Ping您,可以在用戶討論頁說明。--千村狐兔(留言) 2017年12月15日 (五) 17:04 (UTC)
- (!)意見+(?)疑問@AndyAndyAndyAlbert:如果閣下不願意被ping,閣下是否應該向被提報人表達自己的意願而不是在零溝通下直接提報上來?另翻查被提報人最近約一小時的編輯,被提報人只ping閣下一次。根據《破壞方針》,「不停ping別人」不是破壞行為。被提報人的行為亦無違反《騷擾方針》(方針內對「騷擾」的定義為「反覆惱人與不必要的接觸、一再地人身攻擊、或威脅其他人停止編輯維基百科」。人身攻擊和威脅部分明顯不相關,而在下認為被提報人一分鐘內ping閣下一次的行為不符大眾對「反覆」一詞所理解的定義。至於是否「惱人」與「不必要」,閣下不予置評)。MCC214君亦請留意不是每一個維基人都願意被ping(尤其是短時間內多次ping人)。如果MCC214君希望就某些議題邀請其他維基人參與討論。不妨使用{{Talkback}}模版發送邀請通告。--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簿 2017年12月15日 (五) 08:25 (UTC)
- 昨天說過了,Wikipedia:典範條目評選/提名區#2002年太平洋颱風季--PatrollerAAAA(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15日 (五) 08:38 (UTC)
- 閣下在上述頁面只被ping了一次。閣下不妨說說這是騷擾的原因?((※)注意:騷擾方針裏對「騷擾」的定義有三個構成部分。按句子結構,只要某人的行為完全符合三者之一或以上即屬「騷擾」,而首個組成部分則細分為「反覆」、「惱人」和「不必要」。言下之意,一個被定義為騷擾的接觸行為必須符合「反覆」、「惱人」和「不必要」的細定義。)--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簿 2017年12月15日 (五) 08:53 (UTC)
- Francotsangfh:沒錯很惱人,此外在下只不希望被提報人@我,因為很反覆,而在下已告知會參與討論,屬不必要。--PatrollerAAAA(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15日 (五) 09:01 (UTC)
- 閣下似乎未能證明反覆之處在哪兒。希望閣下能提供被提報人的編輯行為來證明被提報人是有反覆ping閣下。--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簿 2017年12月15日 (五) 09:26 (UTC)
- (!)意見+(?)疑問@AndyAndyAndyAlbert:如果閣下不願意被ping,閣下是否應該向被提報人表達自己的意願而不是在零溝通下直接提報上來?另翻查被提報人最近約一小時的編輯,被提報人只ping閣下一次。根據《破壞方針》,「不停ping別人」不是破壞行為。被提報人的行為亦無違反《騷擾方針》(方針內對「騷擾」的定義為「反覆惱人與不必要的接觸、一再地人身攻擊、或威脅其他人停止編輯維基百科」。人身攻擊和威脅部分明顯不相關,而在下認為被提報人一分鐘內ping閣下一次的行為不符大眾對「反覆」一詞所理解的定義。至於是否「惱人」與「不必要」,閣下不予置評)。MCC214君亦請留意不是每一個維基人都願意被ping(尤其是短時間內多次ping人)。如果MCC214君希望就某些議題邀請其他維基人參與討論。不妨使用{{Talkback}}模版發送邀請通告。--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簿 2017年12月15日 (五) 08:25 (UTC)
Superman12345(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Wikipedia talk:Guestbook for non-Chinese speakers(編輯|主頁|歷史|連結|監視|日誌)
- 持續的擾亂性編輯。
- 發現人: Kou Dou 2017年12月15日 (五) 19:13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Xiplus執行 封禁2個月。 --白磷的機械人(給主人留言) 2017年12月15日 (五) 23:20 (UTC)
Sorry Jerry(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使用傀儡參與編輯戰,見Wikipedia:用戶查核請求。
- 發現人:PatrollerAAAA(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16日 (六) 01:53 (UTC)
- 處理:
SBleantdict(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傀儡。
- 發現人:PatrollerAAAA(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16日 (六) 01:57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Manchiu執行 不限期封禁。 --白磷的機械人(給主人留言) 2017年12月16日 (六) 03:35 (UTC)
- 使用傀儡參與編輯戰。
- 發現人:PatrollerAAAA(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16日 (六) 01:55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Manchiu執行 不限期封禁。 --白磷的機械人(給主人留言) 2017年12月16日 (六) 03:35 (UTC)
- 長期的破壞。
- 發現人:PatrollerAAAA(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16日 (六) 03:15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Manchiu執行 封禁1天7小時。 --白磷的機械人(給主人留言) 2017年12月16日 (六) 03:43 (UTC)
Evo.goemon(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模板移除破壞者。
- 發現人:PatrollerAAAA(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16日 (六) 06:02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Manchiu執行 封禁7天。 --白磷的機械人(給主人留言) 2017年12月16日 (六) 06:45 (UTC)
NotSoDaily(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顯而易見的純破壞用戶。
- 發現人:PatrollerAAAA(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16日 (六) 06:18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WhitePhosphorus執行 不限期封禁。 --白磷的機械人(給主人留言) 2017年12月16日 (六) 06:50 (UTC)
- 顯而易見的純破壞用戶。下面的傀儡。
- 發現人:PatrollerAAAA(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16日 (六) 06:21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Manchiu執行 不限期封禁。 --白磷的機械人(給主人留言) 2017年12月16日 (六) 06:56 (UTC)
- 顯而易見的純破壞用戶。大幅刪除內容。
- 發現人:1233|點此與此廢青展開激情對話 | 千錯萬錯都是阿道夫的錯! 2017年12月16日 (六) 09:18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淺藍雪執行 封禁6個月。--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簿 2017年12月16日 (六) 16:19 (UTC)
- 漢服復興運動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User:No1lovesu從2016年開始不斷在漢服、漢服復興運動、旗袍等條目上和別人發生編輯戰,他仗着自己是老用戶,不斷利用維基百科的規則打壓新用戶。刻意在維基百科上散佈對漢服的負面言論,故意把『漢服的現代意義』等對漢服的負面廣安的言論提前,並且以仗着自己比很多新人了解維基百科的規則,故意找一些詆毀漢服的言論、或者斷章取義專家的言論No1lovesu從2016年就不斷修改這些詞條。他刻意查找負面言論、把負面言論和他所定義的『定義』提前,我看其餘的維基百科條目都沒有這樣,我不知道為什麼他就是對漢服有特別的執念。謝謝大家。請大家好好檢查被她編輯過的漢服、旗袍的詞條的內容,多看看把他編輯前、和編輯後的歷史記錄,其中對漢服的負面描述成倍數增長;而且和非常多的人發生過編輯戰。如果只有一個人對他這樣,那可能雙方都有問題,如果總是他和別人有矛盾,那就很可能是他的問題了。
- 發現人:是冏、不是囧(留言) 2017年12月16日 (六) 13:47 (UTC)
- 處理:拒絕。「利用維基百科的規則打壓新用戶」、「刻意在維基百科上散佈對漢服的負面言論」等一系列涉及用戶動機的斷言我都無法在站內找到明確的證據。依照有關原則,如果沒有證據表明用戶的動機不良,我們不能假定如此。--Antigng(留言) 2017年12月17日 (日) 04:28 (UTC)
- 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diff)
- 顯而易見的純破壞用戶。早已經被其他用戶警告多次,毫無悔意。在此之前亦有3RR和人身攻擊行為。
- 3RR:
-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Wikipedia:%E4%BA%92%E5%8A%A9%E5%AE%A2%E6%A0%88/%E6%96%B9%E9%92%88&diff=prev&oldid=47406907
- 此為魚頭炮擅自於已關閉頁面內做出投票,導致頁面排版混亂,我予以修正。--—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李4(對話|貢獻)於2017年12月17日 (日) 04:29加入。
-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Wikipedia:%E4%BA%92%E5%8A%A9%E5%AE%A2%E6%A0%88/%E6%96%B9%E9%92%88&diff=prev&oldid=47406479
-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Wikipedia:%E4%BA%92%E5%8A%A9%E5%AE%A2%E6%A0%88/%E6%96%B9%E9%92%88&diff=prev&oldid=47406249
-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Wikipedia:%E4%BA%92%E5%8A%A9%E5%AE%A2%E6%A0%88/%E6%96%B9%E9%92%88&diff=prev&oldid=47404308
-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Wikipedia:%E4%BA%92%E5%8A%A9%E5%AE%A2%E6%A0%88/%E6%96%B9%E9%92%88&diff=prev&oldid=47404325 。
- CIV:
-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Wikipedia:%E4%B8%AD%E5%9B%BD%E7%BB%B4%E5%9F%BA%E5%AA%92%E4%BD%93%E7%94%A8%E6%88%B7%E7%BB%84&diff=prev&oldid=47404429
-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Draft:%E8%AA%9E%E8%A8%80&diff=prev&oldid=47388339
-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Wikipedia:%E6%96%B0%E6%9D%A1%E7%9B%AE%E6%8E%A8%E8%8D%90/%E5%80%99%E9%80%89&diff=prev&oldid=47404192
-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Wikipedia:%E6%96%B0%E6%9D%A1%E7%9B%AE%E6%8E%A8%E8%8D%90/%E5%80%99%E9%80%89&diff=prev&oldid=47404199
- 發現人:雲間守望傳奇未了 2017年12月17日 (日) 04:20 (UTC)
- 處理: 拒絕移除違反WP:TPG的內容不是破壞。-Mys_721tx(留言) 2017年12月17日 (日) 04:25 (UTC)
- (?)疑問:閣下真的看了李4人身攻擊式的編輯摘要嗎?--雲間守望傳奇未了 2017年12月17日 (日) 04:31 (UTC)
- 閣下未列出任何編輯摘要,亦未證明任何編輯摘要為人身攻擊。以此為理由封禁不合理。敦促有關管理員立即調整封禁。-Mys_721tx(留言) 2017年12月17日 (日) 04:58 (UTC)
- **不同話題的編輯可以累加了?--4Li 2017年12月17日 (日) 04:23 pm (UTC)
該閣下認為,不同話題的編輯可以違反3RR。--雲間守望傳奇未了 2017年12月17日 (日) 04:49 (UTC)
- 回退不過三原則是針對同一頁面而非某個段落,因此違反回退不過三成立;編輯摘要中進行人身攻擊也是無禮行為,因此違反文明方針成立。處封禁一周。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維基Q群:170258339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7年12月17日 (日) 04:34 (UTC)
- 今次,李4構成逾越3RR已經客觀存在,但避免車輪戰,不再處理此案。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維基Q群:170258339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7年12月17日 (日) 07:03 (UTC)
- 此用戶的查封還在繼續處理中,全部完成後,藍桌將把最終結果發佈到這裏。Bluedeck 2017年12月17日 (日) 07:26 (UTC)
- 上訴過程結束,最終按照解封處理。細節請看[23]。Bluedeck 2017年12月17日 (日) 07:41 (UTC)
- 此用戶的查封還在繼續處理中,全部完成後,藍桌將把最終結果發佈到這裏。Bluedeck 2017年12月17日 (日) 07:26 (UTC)
- 今次,李4構成逾越3RR已經客觀存在,但避免車輪戰,不再處理此案。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維基Q群:170258339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7年12月17日 (日) 07:03 (UTC)
Wiki-Leader(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ㅈㅣㄹㄹ ㅜㅐㅌ ㄷㅇㄷㅈ(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AndyAndyAndyAlbert(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在沒有任何充分理據之下,在[24],[25]和[26]當中,擅自將Francotsangfh君和本人在User_talk:Francotsangfh的編輯回退,而當事人已在User_talk:Francotsangfh證實本人沒有違反方針與指引,甚至因本人在此和User_talk:AndyAndyAndyAlbert的編輯,胡亂表示本人違反條目的所有權,不要人身攻擊方針,並表示本人在破壞,並在沒有任何充分理據之下在User_talk:MCC214裹面胡亂發警告,而本人在User_talk:Francotsangfh和User_talk:AndyAndyAndyAlbert的編輯相同,和當事人已在User_talk:Francotsangfh證實本人沒有違反方針與指引--MCC214(留言) 2017年12月18日 (一) 04:33 (UTC)
- 發現人:MCC214(留言) 2017年12月18日 (一) 04:33 (UTC)
- 處理:
- 施壓。--PatrollerAAAA(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18日 (一) 04:38 (UTC)
- (:)回應@MCC214:這哪是「回退」?-- 天秤P Iūstitia*Spēs~☆ 2017年12月18日 (一) 08:21 (UTC)
- (?)異議:請閣下提出明確的「回退」證據,否則這是不當的檢舉。--🍫|📖留言 2017年12月18日 (一) 09:54 (UTC)
- (:)回應@Tenbeens:@卡達:他在User_talk:Francotsangfh中回退Francotsangfh君和本人在User_talk:Francotsangfh的編輯,而證據在此:[27],[28]和[29]--MCC214(留言) 2017年12月18日 (一) 10:57 (UTC)
- (~)補充:另見User_talk:AndyAndyAndyAlbert#User_talk:Francotsangfh和User_talk:AndyAndyAndyAlbert#三次刪除了在下用戶討論頁上無違反方針和指引的留言--MCC214(留言) 2017年12月18日 (一) 11:01 (UTC)
- 作為事件其中一個當事人,在下要(:)回應三點。一、在下極相信AndyAndyAndyAlbert君當時於在下討論頁上刪除了在下的留言並非故意。二、在下一直認為MCC214君該段3850位元組的留言是沒有違反方針指引的,而Andy君則認為留言違反了《騷擾方針》和《文明方針》。三、如果可以的話,在下希望處理此涉嫌破壞案的管理員可以順便看看該段3850位元組的留言有否違反方針指引;在下希望事情可以盡快完結。--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簿 2017年12月18日 (一) 11:20 (UTC)
- (?)疑問:似乎沒有給予討論頁提示?--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7年12月18日 (一) 13:29 (UTC)
- 彼得·伊里奇·柴可夫斯基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疑似純破壞用戶,請協助檢查下,已發警告
- 發現人: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7年12月18日 (一) 13:28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Manchiu執行 封禁1天7小時。 --白磷的機械人(給主人留言) 2017年12月18日 (一) 15:02 (UTC)
- 僅用來散發廣告宣傳的用戶。
- 發現人: CreampiePatrol 2017年12月19日 (二) 03:40 (UTC)
- 處理:
Qingqinglue(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這嘔吐君又來了。
- 發現人:安迪4(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19日 (二) 09:11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Xiplus執行 封禁2個月。 --白磷的機械人(給主人留言) 2017年12月19日 (二) 09:57 (UTC)
Deep19970730(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獅子王強大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diff)
- 封禁過期後隨即破壞。繼上次封禁後,仍然沒記取教訓,再次加入不實內容,希望這次能封禁一個月或兩個月。
- 發現人:Naturenice(留言) 2017年12月19日 (二) 03:56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Techyan執行 封禁6個月。 --白磷的機械人(給主人留言) 2017年12月19日 (二) 17:15 (UTC)
- 上海聖伯多祿堂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持續刪除大段內容
- 發現人:Fayhoo(留言) 2017年12月19日 (二) 02:57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AT執行 封禁1天。 --白磷的機械人(給主人留言) 2017年12月19日 (二) 17:57 (UTC)
- 提報時用戶未受警告,已補。--HAL Le Révocateur 2017年12月19日 (二) 03:39 (UTC)
- 已違反3RR-- CreampiePatrol 2017年12月19日 (二) 13:49 (UTC)
Curry741852963(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生酮飲食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疑似與User:114.42.91.154為同一人,以相同方式破壞相同頁面。
- 發現人:NHC、我不是NPC ~! 告訴我我做錯了什麼 2017年12月20日 (三) 10:03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Outlookxp執行 封禁1日7小時。 --雲間守望傳奇未了 2017年12月20日 (三) 10:36 (UTC)
- 美軍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美國總統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該IP用戶多次無視相關編者的理由,強行把「三軍統帥」這一專有名詞更改為並非專有名詞的「五軍統帥」,屢教不改。
- 發現人:Simonfqy(留言) 2017年12月16日 (六) 17:55 (UTC)
- 處理: 駁回不予封禁,首先未見編者與IP溝通,其次編者自己也明顯是個刺頭,沒有任何可靠理據認定這裏非要用所謂的約定俗成那個不可。--淺藍雪❉ 2017年12月18日 (一) 03:20 (UTC)
- 那不是因為美國總統條目里後面括號里內容的緣故嗎--淺藍雪❉ 2017年12月17日 (日) 20:23 (UTC)
- 你究竟有沒有認真看我前面的話?三軍統帥不是指的真有三支軍隊,而是泛指軍隊!這一名稱不因為軍隊的種類數量而改變!如果你在網絡上搜尋「五軍統帥」這一名詞,根本找不到任何官方和正規媒體使用這一詞彙。三軍這個詞彙歷史悠久,論語裏面就有「三軍可奪帥也」。不懂的話,看這個連結三軍。--Simonfqy(留言) 2017年12月17日 (日) 20:47 (UTC)
- 好一個「沒有可靠理據」,「五軍統帥」一詞完全是原創,沒有任何正規媒體和官方使用這個詞彙描述一國軍隊最高領導人,使用這一原創詞彙違反了維基的原則。其次,你告訴我,我應該怎麼跟此人溝通?這個IP用戶又不能留言,我在相關詞條的編輯記錄裏面寫了撤銷其修改的理由,他不看,自己也不查證,而是一意孤行,這豈是我的責任?我又不是他的中學語文老師,這個鍋不背。--丹夏(留言) 2017年12月18日 (一) 20:21 (UTC)
- 那不是因為美國總統條目里後面括號里內容的緣故嗎--淺藍雪❉ 2017年12月17日 (日) 20:23 (UTC)
- 更新: 已由管理員Outlookxp執行 封禁7日。 --雲間守望傳奇未了 2017年12月20日 (三) 10:38 (UTC)
- 生酮飲食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刪除所有條目內容,並加入不雅字詞。
- 發現人:NHC、我不是NPC ~! 告訴我我做錯了什麼 2017年12月20日 (三) 09:54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Outlookxp執行 封禁1天7小時。 --白磷的機械人(給主人留言) 2017年12月20日 (三) 10:40 (UTC)
- 已由管理員Outlookxp執行 封禁1日7小時。 --雲間守望傳奇未了 2017年12月20日 (三) 10:35 (UTC)
Superman12345(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Talk:國立斗六高級中學(編輯|主頁|歷史|連結|監視|日誌)
- 封禁過期後隨即破壞。編輯戰。
- 發現人: CreampiePatrol 2017年12月20日 (三) 13:25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AT執行 封禁1周。-- CreampiePatrol 2017年12月20日 (三) 13:34 (UTC)
- 中國人民解放軍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已發出最後警告。+中國人民解放軍對臺灣飛彈。
- 發現人: CreampiePatrol 2017年12月20日 (三) 13:00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Techyan執行 封禁1周。-- CreampiePatrol 2017年12月20日 (三) 13:36 (UTC)
- Talk:國立斗六高級中學(編輯|主頁|歷史|連結|監視|日誌)
- 封禁過期後隨即破壞。編輯戰。
- 發現人: CreampiePatrol 2017年12月20日 (三) 13:25 (UTC)
- 處理:拒絕。未見破壞。--Techyan(留言) 2017年12月20日 (三) 14:01 (UTC)
- 已由管理員Manchiu執行 封禁1週。--安迪4(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20日 (三) 14:17 (UTC)
Alberteffendy1990(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一望而知User:Albert20009。
- 發現人: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12月21日 (四) 03:11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Manchiu執行 不限期封禁。 --白磷的機械人(給主人留言) 2017年12月21日 (四) 06:07 (UTC)
Cherry1130(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螃蟹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明顯的IP破壞用戶,已先給警告,但還是提報在此,請協助檢查是否還有破壞情況
- 發現人: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7年12月20日 (三) 09:17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WhitePhosphorus執行 封禁7天。 --白磷的機械人(給主人留言) 2017年12月22日 (五) 09:46 (UTC)
It's gonna be awesome(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反覆堅持在條目和用戶空間加入非合理使用的非自由版權內容,屢勸無效,此前過往已有許多版權相關違規記錄。該用戶現在反覆在條目再次加入侵權文字,為免自己觸犯3RR而提報。
- 發現人:⌬胡蘿蔔 2017年12月22日 (五) 11:55 (UTC)
- 處理:拒絕。陳舊報告+已處理的問題。--Antigng(留言) 2017年12月22日 (五) 16:49 (UTC)
您好,請問可不可以舉證?我不是都修改了嗎?--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12月22日 (五) 11:57 (UTC)
- 已經在IRC討論完成。--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12月22日 (五) 12:37 (UTC)
(※)注意:此用戶現於Draft:長庚大學再次作出侵權行為,並在其他爭議中違反WP:OWN,請求封禁。--⌬胡蘿蔔 2017年12月22日 (五) 16:27 (UTC)
- User:S099001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diff)
- 移除他人用戶討論頁內容。
- 發現人:S099001(留言) 2017年12月22日 (五) 12:52 (UTC)
- 處理:新手應看到給他歡迎辭的是您,可能不慎移除了該留言,請保持善意推定。--千村狐兔(留言) 2017年12月22日 (五) 17:18 (UTC)
Hidayetullah(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東突厥斯坦共和國 (消歧義)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東突厥斯坦共和國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東突厥斯坦伊斯蘭共和國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在多個與「東突厥斯坦」相關條目加入大量原創研究,拒絕提供來源,反覆回退。在[33][34]3RR。
- 發現人:--AsharaDayne(留言) 2017年12月22日 (五) 14:46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霧島聖執行 封禁3天。--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簿 2017年12月23日 (六) 07:30 (UTC)
- @User:AsharaDayne在多個與「東突厥斯坦」相關條目無討論破壞性刪除在前,開啟編輯戰在後,然後又惡人先告狀來此處意圖封禁本人。--Hidayetullah(留言) 2017年12月22日 (五) 14:52 (UTC)
- 代理,被用於惡意破壞
- 發現人:CHEM.is.TRY 2017年12月23日 (六) 10:17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Manchiu執行 封禁2年3天。 --白磷的機械人(給主人留言) 2017年12月23日 (六) 11:35 (UTC)
It's gonna be awesome(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多次以引用為名,在條目或用戶空間加入極大量非必要、完全可用自己文字取代的非自由版權內容,構成侵犯版權。例如用戶:It's gonna be awesome/中國國民黨的重北輕南爭議(合共近3,000個漢字的非自由版權內容)、用戶:It's gonna be awesome/國民黨在中南部掀起的爭議 backup(合共1,676個漢字的非自由版權內容)、User:It's gonna be awesome/高雄市負債(剪切貼上報紙評論)、User:It's gonna be awesome/高雄市的負債(剪切貼上報紙評論)、重北輕南條目的歷史版本(引錄數大段非自由版權內容)、台灣的土地污染。
- 發現人:⌬胡蘿蔔 2017年12月21日 (四) 08:48 (UTC)
- 處理:警告不充分,本次暫不處理。@It's gonna be awesome:另請注意不要使用非中文溝通;不要濫建重定向;不要濫用中華民國這一稱呼;對別人善意推定。這些問題已經在前次封禁中作為理據,並已有多人警告。若再犯,將直接封禁。--Techyan(留言) 2017年12月21日 (四) 14:35 (UTC)
- (:)回應不好意思,在下已經向您解釋過了,這是在下用來改寫的沙盒。不知閣下為何經在下解釋後,未回應就逕自解讀然後報請此處,希望在下被封禁?--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12月21日 (四) 08:51 (UTC)
- 無論是用戶名字空間還是其他名字空間,也不可以放侵權內容。即使是用於改寫。--安迪4(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21日 (四) 08:56 (UTC)
- 瞭解, 謝謝你,那有何更妥當的方式來做為來源倉庫,用以改寫文章呢?謝謝。 在下以為通過Wolfch哥的判斷就表示符合相關規定。--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12月21日 (四) 09:01 (UTC)
- (!)意見個人認為維基百科的規則似乎因人而異,同樣一件事會因為不同的人引用不同的規定而有不同的結果。這感覺像是人治社會而非法治社會。這令人十分困擾。畢竟此漏洞可能為一些Haters所利用。--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12月21日 (四) 09:19 (UTC)
- 無論是用戶名字空間還是其他名字空間,也不可以放侵權內容。即使是用於改寫。--安迪4(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21日 (四) 08:56 (UTC)
請各位參考下列兩處:
-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7/12/21#用戶:It's gonna be awesome/中國國民黨的重北輕南爭議
- 用戶:It's gonna be awesome/國民黨在中南部掀起的爭議 backup
在下於回覆中似乎沒有如⌬胡蘿蔔的說法,「多次以引用為名」。 感謝各位關注。--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12月21日 (四) 08:55 (UTC)
- 用戶沙盒一樣不可侵權,必要時請用站外資源或個人電腦文件保存,維基最重視版權了。--米莉婭諾朵卡 2017年12月21日 (四) 08:59 (UTC)
- 有推薦的站外資源嗎?(例如那種可以預覽code結果的) 謝謝。--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12月21日 (四) 09:02 (UTC)
- ⌬胡蘿蔔:您好。當您發現在下出現非故意搞破壞的行為時,希望您能願意與在下溝通討論尋求解決辦法,而非立即採取希望在下被封禁等類似排擠、排斥性的作法。我覺得這樣或許會讓社群的風氣變得較為和諧、溫暖,往正確的方向前進,謝謝。--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12月21日 (四) 09:12 (UTC)
- @It's gonna be awesome:,我也數次(例如Wikipedia_talk:合理使用、Talk:注意力不足過動症、Talk:注意力不足過動症/存檔7)和您提過您引用或是合理使用的方式是有疑慮的,您提到:"在下以為通過Wolfch哥的判斷就表示符合相關規定",我不認為您目前編輯的內容是我認為符合相關規定的,請不要自行針對我的行為做個人解讀,謝謝--Wolfch (留言) 2017年12月21日 (四) 09:48 (UTC)
- 另外,在注意力不足過動症中也有不少引用的內容(加起來至少一千字,我在Wikipedia:同行評審/提案區#注意力不足過動症有提到),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的症狀與管理也有較多引用內容的情形--Wolfch (留言) 2017年12月21日 (四) 10:37 (UTC)
- @Wolfch:晚上好。主要因為您曾經在該條目的討論區留言,所以我認為該條目已經reviewed。沒關係啦,算了,重點是請問您有推薦的站外資源嗎?(例如那種可以預覽code結果的) 謝謝。--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12月21日 (四) 14:38 (UTC)
- 不好意思,我沒有推薦的站外資源,另外,我覺得"有沒有推薦的站外資源",似乎和目前討論破壞一事沒有直接相關,沒有站外資源不表示目前所做的合理--Wolfch (留言) 2017年12月21日 (四) 15:02 (UTC)
- @Wolfch: 沒有啦~ 我沒有認為現在這樣是合理的。我只是因為您曾在那邊留言,所以以為巡查員您已經review該條目了。--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12月21日 (四) 15:08 (UTC)
- 所以我應該作的事是加上許多問題模版提醒您,該條目還有不少問題,不是我看過認為沒有問題,合格的條目,不好意思我忘了做這些事,以後改進--Wolfch (留言) 2017年12月21日 (四) 15:13 (UTC)
- 瞭解, 謝謝你 希望我們能繼續愉快合作! ^_^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12月21日 (四) 15:52 (UTC)
- 所以我應該作的事是加上許多問題模版提醒您,該條目還有不少問題,不是我看過認為沒有問題,合格的條目,不好意思我忘了做這些事,以後改進--Wolfch (留言) 2017年12月21日 (四) 15:13 (UTC)
- @Wolfch: 沒有啦~ 我沒有認為現在這樣是合理的。我只是因為您曾在那邊留言,所以以為巡查員您已經review該條目了。--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12月21日 (四) 15:08 (UTC)
- 不好意思,我沒有推薦的站外資源,另外,我覺得"有沒有推薦的站外資源",似乎和目前討論破壞一事沒有直接相關,沒有站外資源不表示目前所做的合理--Wolfch (留言) 2017年12月21日 (四) 15:02 (UTC)
- @Wolfch:晚上好。主要因為您曾經在該條目的討論區留言,所以我認為該條目已經reviewed。沒關係啦,算了,重點是請問您有推薦的站外資源嗎?(例如那種可以預覽code結果的) 謝謝。--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12月21日 (四) 14:38 (UTC)
- 另外,在注意力不足過動症中也有不少引用的內容(加起來至少一千字,我在Wikipedia:同行評審/提案區#注意力不足過動症有提到),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的症狀與管理也有較多引用內容的情形--Wolfch (留言) 2017年12月21日 (四) 10:37 (UTC)
- @Techyan:: 抱歉,Haters 一詞在下真的覺得還好 QQ 。重定向純粹是在下一時求好心切。被提報來此之目的云云,並不是在下的惡意推定,那是之前看管理員說的,所以這樣的形容純屬於事實。 總之,在此拜託請給予每位維基百科人一些空間,封禁應該是窮盡其他方式的最終手段。如果指因為一個句子中的一個英文單字、善意的創建重定向、使用中華民國等原因被封鎖,真的滿令人無奈地。另外也要謝謝您的關注。祝福有個美好的夜晚。--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12月21日 (四) 14:55 (UTC)
- (!)意見:雖然這個用戶每次的編輯看起來都不足以到破壞的程度,然而長期以來多次都使用有爭議的方式編輯,而且每次編輯都是動輒牽扯許多條目。討論過程雖然和善卻老是有阻止他人編輯(雖然美其名為「等待討論共識」)的情況,提出的抗辯理由又很難以讓人理解是真的對文字解讀缺乏common sense,亦或是故意在打擦邊球。要處理他的一兩個偏執概念,往往要耗費極多的資深編輯精力。如果幾次之後有所改善,慢慢養出一個優秀編輯,這種過程或可視為投資;不過這位編輯者的狀況是經常性的製造小麻煩,不勝其擾。
- 我認為對這種明顯浪費社群資源的情況,社群如果不想定義為破壞,可能也需要有個機制來解決,否則依然會對維基百科的發展造成負面的影響。--Reke(留言) 2017年12月23日 (六) 13:23 (UTC)
- 對不起 QQ 我不是故意要跟別人不一樣的。QQ 我只是覺得「討論出共識再行動」比較公平,不然會引起編輯戰。 另外,每個人覺得相關的條目本來就不同,那些牽扯到的條目都是我認為跟重北輕南相關的。我發現我的編輯都會有幾位巡查員跟着,怎麼還會出問題,我也很納悶。(有一種覺得不知道為什麼卻被排擠的感覺。>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12月23日 (六) 13:51 (UTC)
- 您比較介意別人修改或刪除您創建內容,有些內容我刪除了您又加回去了,因此對您目前的編輯,我有很多沒有更改,原因不是因為「我覺得這樣編輯沒有問題」,很多是「我覺得這樣編輯怪怪的」,但要找到對應的方針指針說明您的編輯有問題的原因實在太費心力了。--Wolfch (留言) 2017年12月23日 (六) 22:22 (UTC)
- 還是希望您能找到對應的方針指針,因為我想知道為什麼您會覺得怪怪的。謝謝。另外,我找到這篇http://nccur.lib.nccu.edu.tw/retrieve/79597/401901.pdf 之後應該會以此為藍圖擴充。--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12月23日 (六) 22:43 (UTC)
- 已經有很多人的意見了--Wolfch (留言) 2017年12月23日 (六) 23:47 (UTC)
- 還是希望您能找到對應的方針指針,因為我想知道為什麼您會覺得怪怪的。謝謝。另外,我找到這篇http://nccur.lib.nccu.edu.tw/retrieve/79597/401901.pdf 之後應該會以此為藍圖擴充。--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12月23日 (六) 22:43 (UTC)
- 您比較介意別人修改或刪除您創建內容,有些內容我刪除了您又加回去了,因此對您目前的編輯,我有很多沒有更改,原因不是因為「我覺得這樣編輯沒有問題」,很多是「我覺得這樣編輯怪怪的」,但要找到對應的方針指針說明您的編輯有問題的原因實在太費心力了。--Wolfch (留言) 2017年12月23日 (六) 22:22 (UTC)
- 對不起 QQ 我不是故意要跟別人不一樣的。QQ 我只是覺得「討論出共識再行動」比較公平,不然會引起編輯戰。 另外,每個人覺得相關的條目本來就不同,那些牽扯到的條目都是我認為跟重北輕南相關的。我發現我的編輯都會有幾位巡查員跟着,怎麼還會出問題,我也很納悶。(有一種覺得不知道為什麼卻被排擠的感覺。>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12月23日 (六) 13:51 (UTC)
- 2017年太平洋颱風季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更改颱風天秤數據,然而JMA只維持980hpa的評價。
- 發現人:Typhoon Destroyer(留言) 2017年12月24日 (日) 05:50 (UTC)
- 處理:
Iamnotthestar(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傀儡,已確認。
- 發現人:1233|點此與此廢青展開激情對話 | 千錯萬錯都是阿道夫的錯! 2017年12月24日 (日) 06:23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Manchiu執行 不限期封禁。--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簿 2017年12月24日 (日) 07:34 (UTC)
- 據CU結果,請求永封。
- 發現人:雲間守望中國大陸維基人用戶組 2017年12月24日 (日) 10:25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AT執行 不限期封禁。 --白磷的機械人(給主人留言) 2017年12月24日 (日) 19:16 (UTC)
- 2019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多次移動爭議條目命名,不理會可靠來源進行沒來緣原創研究撰寫。驚人言論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條目探討 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7/12/19
- 發現人:111.248.146.74(留言) 2017年12月22日 (五) 05:51 (UTC)
- 處理:編輯爭議,請友好討論解決。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維基Q群:170258339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7年12月23日 (六) 07:40 (UTC)
(:)回應移動條目(我是移回去)是因為有用戶提刪,非提刪用戶的另一位用戶移動了條目,我才幫忙移回去。提刪期間不應變更條目名稱,以免刪錯。這條目有IP用戶多次破壞,一次破壞、二次破壞、三次破壞,這都是明確的屢次破壞行為,我所做的是針對破壞行為的回退。這位另一位IP用戶對我的檢舉是說不通的。--Fauzty(留言) 2017年12月22日 (五) 06:04 (UTC)
- 文不對題,破壞理由是多次移動爭議條目命名(還自認為無爭議及反指對方破壞)及不理會可靠來源進行無可靠來緣的原創研究撰寫(您的多個草稿都還是原創研究呢,扣除掉ip用戶幫您添加的可靠來源)。你卻說ip用戶破壞,你怎麼不說你不善待新手,何況對方根本不會用wiki。Zenk0113(留言) 2017年12月24日 (日) 19:55 (UTC)
It's gonna be awesome(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城鄉差距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在上次警告後仍然繼續創建不合適的重定向。這個用戶之前已經有過數次亂創建重定向的事,在別人的條目里反反覆覆地添加自己創建條目的連結,還創建無關重定向到自己的條目。很多人警告過他的破壞行為了,但是認錯態度一直都很積極,就是死活不改。
- 發現人:2A0B:4342:4000:36:0:0:0:C7BD(留言) 2017年12月23日 (六) 14:07 (UTC)
- 處理:拒絕。上次該用戶建立的一堆重定向,和這一個性質不同。不應該建立上一堆重定向的道理也無法適用於這個重定向。如果這個問題過往從未被提及的話,正確的做法是溝通,而不是舉報到這裏來。--Antigng(留言) 2017年12月23日 (六) 14:47 (UTC)
- 我想請問安庭同志,你能不能講講之前的幾次重定向跟這次有什麼區別?不都是幾個選材極其寬泛的重定向,到他自己的重北輕南那個條目上麼?「如果這個問題過往從未被提及的話,正確的做法是溝通,而不是舉報到這裏來。」麻煩您老人家往下翻翻這個網頁,看看已經有人提及了多少次了?他的那幾個重定向被提刪多少回了?什麼叫「如果」?跟他溝通有用還留着VIP幹什麼?繼續發揮您愛的力量啊?在拒絕理由里寫了一大堆邏輯語言都不同的*話,真不愧是北大高材生。--2A0B:4342:4000:36:0:0:0:C7BD(留言) 2017年12月23日 (六) 18:57 (UTC)
- 「你能不能講講之前的幾次重定向跟這次有什麼區別」:高雄 阮的故鄉這個重定向本身不符合命名常規,不管它的內容是什麼,都需要刪除,但是沒有歧義;城鄉差距這個重定向符合命名常規,如果內容正常,是可以保留的,現在需要刪除的唯一原因是,它有歧義不適合重定向到重北輕南。表面上看上去都是重定向,都需要刪除,但是兩者需要刪除的原因可以說是沒有一點共同之處。正是因為如此,一個用戶被告知高雄 阮的故鄉需要刪除,並不意味着他一定明白了城鄉差距也需要刪除。下面的提報中有人指出高雄 阮的故鄉的問題,不意味着有人指出了「城鄉差距」一類條目的問題。沒有就這個問題溝通過,遑論有用沒用?--Antigng(留言) 2017年12月24日 (日) 04:03 (UTC)
- (:)回應之所以創建高雄 阮的故鄉 是因為裏面的歌詞一直重複這句話,這讓我誤以為這是它的歌名,通常一首歌裏面最常重複的那一句話會是歌名;城鄉差距原本應該是台灣的城鄉差距, 但目前並沒有城鄉差距的條目,所以還不需要消歧異。跟您說明一下。謝謝。--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12月24日 (日) 08:05 (UTC)
- (※)注意(※)注意我對規則的認知如上,如果我對規則有任何錯誤的理解,請大家告訴我,謝謝大家。--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12月24日 (日) 08:07 (UTC)
- 您好,但下方提報者都是同一個人,且過往的一些事情也都是一兩個人在見縫插針,當然我也有許多需要改進的地方,也在這些過程中學到一些東西。另請您具體提出那些重定向被刪除多少回?本次的重定向都有來源支持。早在寫重北輕南條目前,就知道這是個極具爭議的條目,但是這麼一個重要的主題難道能因為可能被一些人認為猶如芒刺在背就不寫嗎?他人對此主題不熟悉,在下願意溝通、討論也尊重共識,但總不能就這樣封禁人吧?如果您覺得您的理據是對的,何不登入呢?至少我都是登入的,
不像您這樣知法玩法。 (補充:請問那些條目可在參見中加重北輕南,本來就是依照每個人自行判斷,在下也依循共識,這難道也要視為犯罪處罰?希望您不是因為知道這件事情站不住腳,所以才會以大家都熟悉的IP登入,自己不處理,然後把球做給其他管理員,並順勢修理人家。)--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12月23日 (六) 19:12 (UTC)
- 您好,但下方提報者都是同一個人,且過往的一些事情也都是一兩個人在見縫插針,當然我也有許多需要改進的地方,也在這些過程中學到一些東西。另請您具體提出那些重定向被刪除多少回?本次的重定向都有來源支持。早在寫重北輕南條目前,就知道這是個極具爭議的條目,但是這麼一個重要的主題難道能因為可能被一些人認為猶如芒刺在背就不寫嗎?他人對此主題不熟悉,在下願意溝通、討論也尊重共識,但總不能就這樣封禁人吧?如果您覺得您的理據是對的,何不登入呢?至少我都是登入的,
- (:)回應 我覺得有關的東西,或許有人覺得無關,這個我都接受,也願意討論,但不代表這樣是破壞吧 QQ?我覺得您的說話方式及IP位置還滿熟悉的。--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12月23日 (六) 14:11 (UTC)
總之,還是謝謝大家,我會繼續努力的。--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12月23日 (六) 20:58 (UTC)
- 您此次的重定向是有引用資料, 不過我會覺得您引用的資源『南北差距有多大?鄉下人「看房子」感受最明顯』指的是南部人和北部人對房屋觀點的不同, 無法支持將「城鄉差距」重定向到「重北輕南」, 我目前已刪除該參考資料--Wolfch (留言) 2017年12月24日 (日) 21:24 (UTC)
- 繼上次封禁後繼續創建大量惡作劇條目/重定向。
- 發現人: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12月24日 (日) 17:01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淺藍雪執行 封禁3個月。 --白磷的機械人(給主人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01:21 (UTC)
- (:)回應:本人所創條目與重定向毫無惡作劇,說話請負責,謝謝閣下。--和平 愛 紫色 2017年12月24日 (日) 17:03 (UTC)
- 大雞雞, 長雞巴, 大雞巴, 割雞巴?--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12月24日 (日) 17:16 (UTC)
- 在下不認為這是惡作劇。雞巴是陰莖的俗稱,X巴之類的詞還有下巴、鹽巴。這只是俗語。割雞巴重定向到閹割沒有不妥。--和平 愛 紫色 2017年12月24日 (日) 17:20 (UTC)
- 大雞雞, 長雞巴, 大雞巴, 割雞巴?--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12月24日 (日) 17:16 (UTC)
- Wikipedia:用戶查核請求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明顯破壞。
- 發現人:⌬胡蘿蔔 2017年12月25日 (一) 08:20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Xiplus執行 封禁1天7小時。 --白磷的機械人(給主人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08:51 (UTC)
- 祐全生物科技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用戶反覆創建廣告條目,在已受到警告的前提下今日又一次創建相同條目;建議白紙保護。
- 發現人:HAL Le Révocateur 2017年12月25日 (一) 08:48 (UTC)
- 處理: 封禁無限期--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12月25日 (一) 10:45 (UTC)
- Template:中華民國總統選舉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本人對模板進行正常編修、調整增加分類,該破壞者竟無理由大量退回本人所曾編輯條目(Template:中華民國總統選舉、Template:中華民國縣市長選舉、Template:中華民國省與直轄市級選舉、Template:臺灣鄉鎮市區選舉、Template: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Template:中華民國國民大會代表選舉、Template:中華民國罷免選舉、Template:中華民國公民投票),警告他不應抹黑正常編修,但再犯。
- 發現人:Fauzty(留言)--Fauzty(留言) 2017年12月24日 (日) 20:04 (UTC)
- 處理: 編輯爭議。請考慮解決爭議--AT 2017年12月25日 (一) 14:25 (UTC)
無理由大量退回是您先開頭的,需要提醒您警告後無效還可以進行第二次嗎? 我都不知道幾時大量退回的操作可以無理由無討論了, 需要幫您去互助客棧開討論尋求共識嘛? Zenk0113(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03:10 (UTC)
- 如提報理由中所述,本人對模板進行了是正常編修。--Fauzty(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05:39 (UTC)
- 甚麼時後wik可以容許大量編修不進行討論 不用給任何理由了 Zenk0113(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05:52 (UTC)
- Template:中華民國總統選舉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因第10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爭議,無理由大量退回本人所曾編輯條目(Template:中華民國總統選舉、Template:中華民國縣市長選舉、Template:中華民國省與直轄市級選舉、Template:臺灣鄉鎮市區選舉、2014年台北電影節、Template: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Template:中華民國國民大會代表選舉、Template:中華民國罷免選舉、Template:中華民國公民投票),警告後再犯。兩次大量退回後再於我的討論頁放置不具建設性編輯模版。
- 發現人:Zenk0113(留言) 2017年12月24日 (日) 19:50 (UTC)
- 處理: 編輯爭議。請考慮解決爭議--AT 2017年12月25日 (一) 14:25 (UTC)
(:)回應發現人想抹黑我,他說的那些個條目,我都是正常編輯,調整新增分類。Zenk0113竟然自作賊回退了還喊抓賊。--Fauzty(留言) 2017年12月24日 (日) 20:04 (UTC)
(:)回應正常編修一、正常編修二、正常編修三、正常編修四、正常編修五、正常編修六、正常編修七這當中也有退回的,但模板絕大多數都不是退回。--Fauzty(留言) 2017年12月24日 (日) 20:21 (UTC)
- 互助客棧開討論了 麻煩去發表您的高見 Zenk0113(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06:02 (UTC)
- 條目Template:中華民國總統選舉已違反3rr。未見使用者主動於互助客棧討論共識Zenk0113(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06:17 (UTC)
- 滿口謊言,胡說八道。我在互助客棧回應的「簽名行」時間是「2017年12月25日 (一) 06:14 (UTC)」,這人竟然謊稱我沒有去互助客棧討論,意圖誤導。--Fauzty(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06:47 (UTC)
(※)注意我根本沒有在Template:中華民國總統選舉違反3RR。舉報人Zenk0113可說是滿口謊言,意圖誤導。--Fauzty(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06:38 (UTC)
- Template:中華民國國民大會代表選舉已違反3rr。未見使用者主動於互助客棧討論共識 Zenk0113(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06:43 (UTC)
- 滿口謊言,胡說八道。我在互助客棧回應的「簽名行」時間是「2017年12月25日 (一) 06:14 (UTC)」,這人謊稱我沒有去互助客棧討論一次沒看到也就算了,竟然還謊稱第二次。這人從提報理由,到回應,幾乎沒有一句是符合事實。--Fauzty(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06:51 (UTC)
- 看這個就知道我是正常編輯,你編輯所加的是兩個鏈結,我覺得一個合適留下,另一個可能不必加,所以一個留下,一個拿掉。這哪裏是回退??--Fauzty(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06:56 (UTC)
(※)注意我根本沒有在Template:中華民國總統選舉和Template:中華民國國民大會代表選舉違反3RR。信口雌黃也該有個限度。--Fauzty(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08:35 (UTC)
- Template:臺灣鄉鎮市區選舉已違反3rr。未見使用者主動於互助客棧討論共識。Zenk0113(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10:16 (UTC)
- 口口聲聲說我違反3RR,那你的證據呢?你根本拿不出來我違反3RR的證據,只是信口雌黃,因為我根本沒有違反3RR,所以你連一個證據也拿不出來。反之我早就拿出我正常編輯的證據。--Fauzty(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10:52 (UTC)
- 我覺得對於wiki條文的理解能力令人驚豔。3rr定義。不是寫了24小時內三次的重覆編輯行為是不被允許的。這還包含3rr前我對您的多次提醒,直到第三個模版3RR依然不見您表態實質高見。Zenk0113(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14:19 (UTC)
- 口口聲聲說我違反3RR,那你的證據呢?你根本拿不出來我違反3RR的證據,只是信口雌黃,因為我根本沒有違反3RR,所以你連一個證據也拿不出來。反之我早就拿出我正常編輯的證據。--Fauzty(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10:52 (UTC)
- Template: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已違反3rr。未見使用者主動於互助客棧討論共識。@AT:使用者持續3RR不理會共識討論?這樣還可以怎麼辦呢? Zenk0113(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16:47 (UTC)
- 3rr是回退4次,沒有4次吧?用戶現正在客棧進行討論。無論怎樣說,您們雙方都不是破壞,請保持討論,避免編輯戰,謝謝。—AT 2017年12月25日 (一) 17:28 (UTC)
- @at:好吧 我以為是三次,不過用戶還是沒有針對這個議題提出理由就是。請問您在那邊看到了?除了第一次沒有實質理由的亂罵 Zenk0113(留言) 2017年12月26日 (二) 03:35 (UTC)
- (:)回應我再說一次:我沒有違反3RR。我只有回退兩次。就算算得最寬,把正常編輯時有刪除一些文字,這也算回退,那最多最多就是三次回退。因為我根本沒有「回退過三」。但是這位舉報者開口從不從實際的事情出發,他口口聲聲說的我犯了那麼多次的3RR,事實上我這一天當中一次也沒有犯3RR。他自己除了是惡人先告狀,還淨是告一些根本沒有的罪名。這就是信口雌黃隨便扯謊。--Fauzty(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17:38 (UTC)
- 還好啦 從頭到尾你的嘴巴也沒有乾淨到那 我也忍蠻久的Zenk0113(留言) 2017年12月26日 (二) 03:35 (UTC)
- 還好?怎麼會還好。說謊屬於Wikipedia:CIV嚴重不文明行為。尤其像你這種嚴重罪行怎麼會還好。--Fauzty(留言) 2017年12月26日 (二) 05:41 (UTC)
- 還好啦 從頭到尾你的嘴巴也沒有乾淨到那 我也忍蠻久的Zenk0113(留言) 2017年12月26日 (二) 03:35 (UTC)
- 3rr是回退4次,沒有4次吧?用戶現正在客棧進行討論。無論怎樣說,您們雙方都不是破壞,請保持討論,避免編輯戰,謝謝。—AT 2017年12月25日 (一) 17:28 (UTC)
- 性交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GAI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十姊妹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桃園市私立治平高級中學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近日多次建立不當頁面。多次於多個條目損毀格式及加入帶人名的誹謗內容。最後警告後仍然繼續。
- 發現人:Thomas.Lu(留言) 2017年12月26日 (二) 06:53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Manchiu執行 封禁7天。--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簿 2017年12月26日 (二) 07:27 (UTC)
- 全研科技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根據頁面的刪除日誌,此頁面在被因G11快速刪除之後兩天內重複建立兩次,同時根據Special:用戶貢獻/Bear80143,可知「根據用戶的貢獻紀錄而判定為以宣傳一些事物(包括人物、公司、產品、服務和組織)的賬號。」,且可以無預警情況下封禁。(——WP:BP)故請求封禁該用戶,同時提請對該頁面進行保護。謝謝。
- 發現人:ArthurLau1997(留言) 2017年12月26日 (二) 09:35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Manchiu執行 封禁31小時。--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簿 2017年12月26日 (二) 10:34 (UTC)
Free gems 6(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Wikipedia:VPM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威脅他人。
- (&)建議:1.未警告。2.只此一次,若警告後再屢犯可處理。--CuSO4 2017年12月27日 (三) 02:56 (UTC)
- 發現人:Zhxy 519(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20:33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Mys 721tx執行 封禁1年(對198.13.32.0/20的廣域封禁)。 --白磷的機械人(給主人留言) 2017年12月27日 (三) 08:36 (UTC)
- AddisWang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屢次恢復違反WP:BLP的無來源內容,已被警告
- 發現人: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7年12月27日 (三) 07:50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Mys 721tx執行 封禁7天。 --白磷的機械人(給主人留言) 2017年12月27日 (三) 08:39 (UTC)
- 在有編輯爭議的情況下,我只回退了你兩次(恢復你未經討論就大段刪除的內容),而你在短時間(不到2小時)就回退了至少4次,所以說你違反方針,不是我,你怎麼賊喊捉賊呢?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 2017年12月27日 (三) 07:54 (UTC)
- 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此用戶創建了一個明顯廣告宣傳條目並已經被G11,這是此用戶截至目前唯一一次編輯。Eastek.tw即是此公司的英文名和地區代碼,根據WP:BP,此用戶可「根據其用戶名及編輯紀錄,認定為以宣傳某人、組織、公司、產品或服務的賬號。」,故請求封禁。
- 發現人:ArthurLau1997(留言) 2017年12月27日 (三) 08:52 (UTC)
- 處理:
- 2020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舉報破壞。IP用戶User:114.40.119.135及User:114.47.64.195多次破壞。第一次破壞、第二次破壞、第三次破壞、第四次破壞、第五次破壞。而且經多次提醒,破壞者仍然不願參與條目討論頁之討論。另,第六次破壞。
- 發現人:Fauzty(留言) 2017年12月27日 (三) 06:02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Bluedeck執行 封禁1天。--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簿 2017年12月27日 (三) 08:54 (UTC)
- 當幸福來敲門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IP用戶被警告過(請見留言頁存檔)後,繼續作出破壞
- 發現人:雖不能至(留言) 2017年12月26日 (二) 07:21 (UTC)
- 處理:
- @Litalex:哪筆編輯?--Xiplus#Talk 2017年12月26日 (二) 10:32 (UTC)
- 把故事背景從三藩市改為台北等--雖不能至(留言) 2017年12月27日 (三) 09:12 (UTC)
- 對不起,我沒留意到這是舊的編輯;能不能撤回舉報?--雖不能至(留言) 2017年12月27日 (三) 09:29 (UTC)
- 把故事背景從三藩市改為台北等--雖不能至(留言) 2017年12月27日 (三) 09:12 (UTC)
- @Litalex:哪筆編輯?--Xiplus#Talk 2017年12月26日 (二) 10:32 (UTC)
、
- AddisWang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違反回退不過三原則的方針(在不到2兩小時內,回退了至少4次),不溝通強硬回退。此外,在其他涉及的條目也不溝通就強行回退,[35]。
- 發現人: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 2017年12月27日 (三) 07:52 (UTC)
- 處理:拒絕。編輯戰方針指出,「為了維護更為重要的方針而採取的回退舉動不應視作編輯戰。例如,依照生者傳記相關方針,為了避免對當事人造成損害,有關生者的無來源負面內容如不修改,必須被移除。」、「移除涉嫌誹謗、非中立、無來源或來源不充足,違反生者傳記方針的爭議材料。」不適用編輯戰方針。生者傳記方針指出,「應移除受善意編者反對或對來源作出推測性解釋的任何無來源之內容,倚賴於自行出版來源(生者傳記主角的作品不在此列,詳見下文)或倚賴之來源不符合可供查證方針規定的內容亦應被移除。回退不過三原則不適用於此等移除操作,當發現自己身處和在世人物的潛在誹謗信息相關的編輯戰時,編者應在討論頁上報告並尋求管理員的決定。」--Antigng(留言) 2017年12月27日 (三) 12:36 (UTC)
- (!)意見:被回退的內容屬於違反WP:BLP的無來源內容。按WP:GRAPEVINE:「回退不過三原則不適用於此等移除操作」。--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7年12月27日 (三) 07:55 (UTC)
- 並不違反WP:BLP,只是菲菇個人認為違反,沒有討論,屬於編輯爭議,仍受到回退不過三原則的制約。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 2017年12月27日 (三) 07:59 (UTC)
- 請處理管理員注意該用戶與Bluedeck的對話。--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7年12月27日 (三) 09:05 (UTC)
- 並不違反WP:BLP,只是菲菇個人認為違反,沒有討論,屬於編輯爭議,仍受到回退不過三原則的制約。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 2017年12月27日 (三) 07:59 (UTC)
- 在存廢覆核中再次提出已駁回的請求,違反WP:POINT,先前已有用戶提醒。
- 發現人:B dash(留言) 2017年12月27日 (三) 09:11 (UTC)
- 處理:
- 統計:提刪強烈熱帶風暴莫柏 (2011年)2次,掛關注度模板2次,存廢覆核3次。並且有多位維基人對他表示反感,在英文維基早已被視為擾亂。--M.Chan 2017年12月28日 (四) 08:29 (UTC)
- 全研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根據全研科技的刪除日誌,此頁面在被因G11快速刪除之後兩天內重複建立兩次,同時根據Special:用戶貢獻/Bear80143,可知「根據用戶的貢獻紀錄而判定為以宣傳一些事物(包括人物、公司、產品、服務和組織)的賬號。」(——WP:BP),臨時封禁了該用戶,同時對全研科技頁面進行了保護。此用戶封禁到期後試圖創建原頁面未果改為創建這一頁面,內容基本相同,故已請求刪除之後對此頁面進行白紙保護。同時在此提請對該用戶給予更長時間的封禁。
- 發現人:Bear80143(留言) 2017年12月28日 (四) 06:52 (UTC),ArthurLau1997(留言) 2017年12月28日 (四) 09:37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霧島聖執行 不限期封禁。 --白磷的機械人(給主人留言) 2017年12月28日 (四) 13:06 (UTC)
- @Bear80143:您走錯地方了。您這是將自己提報為了「破壞者」。--HAL Le Révocateur 2017年12月28日 (四) 07:14 (UTC)
- 囧rz...,圍觀,這下就尷尬啦。Walter Grassroot(留言) 2017年12月28日 (四) 07:40 (UTC)
- 囧rz...,自己提報自己為破壞者????--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簿 2017年12月28日 (四) 08:02 (UTC)
- 囧rz...,烏龍....—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Bear80143(對話|貢獻)於2017年12月28日 (四) 09:35 (UTC)加入。
- 提報內容已更正。--ArthurLau1997(留言) 2017年12月28日 (四) 09:37 (UTC)
- 長期破壞。
- 發現人:安迪4(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28日 (四) 14:56 (UTC)
- 處理:
- 西九龍站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Wikipedia:互助客棧/求助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傀儡,在西九龍站條目經常被非常熟習維基編輯程序的IP用戶在短時間破壞並更換多個IP再改
- 在西九龍站條目經常被非常熟習維基編輯程序的IP用戶在短時間破壞並更換多個IP再改用多重帳號作捏造對某種觀點的支持,或誤導其他用戶和裝成中立的評論人和偷換概念以擾亂討論。
- 發現人:Wpcpey(留言) 2017年12月29日 (五) 02:21 (UTC)
- 處理:
- Wikipedia:互助客棧/求助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傀儡,在西九龍站條目經常被非常熟習維基編輯程序的IP用戶在短時間破壞並更換多個IP再改用多重帳號作捏造對某種觀點的支持,或誤導其他用戶和裝成中立的評論人和偷換概念以擾亂討論。
- 發現人:Wpcpey(留言) 2017年12月29日 (五) 02:27 (UTC)
- 處理:
- Wikipedia:互助客棧/求助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傀儡,在西九龍站條目經常被非常熟習維基編輯程序的IP用戶在短時間破壞並更換多個IP再改用多重帳號作捏造對某種觀點的支持,或誤導其他用戶和裝成中立的評論人和偷換概念以擾亂討論。
- 發現人:Wpcpey(留言) 2017年12月29日 (五) 02:28 (UTC)
- 處理:
- Wikipedia:互助客棧/求助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傀儡,在西九龍站條目經常被非常熟習維基編輯程序的IP用戶在短時間破壞並更換多個IP再改用多重帳號作捏造對某種觀點的支持,或誤導其他用戶和裝成中立的評論人和偷換概念以擾亂討論。
- 發現人:Wpcpey(留言) 2017年12月29日 (五) 02:29 (UTC)
- 處理:
- 圖1作者和來源:地鐵族用戶:chensiqiongjz,Zfx610將其標明為自己的作品。
- 圖2作者和來源:微博@長江日報
- 圖3作者和來源:地鐵族用戶 18602766653,Zfx610將其標明為自己的作品。
- 圖4作者和來源:地鐵族用戶:68069827,Zfx610將其標明為自己的作品。
- 圖5作者和來源:地鐵族用戶:chenran12357,Zfx610將其標明為自己的作品,圖片左下角有明顯的水印抹除痕跡。
- 圖6作者主頁:地鐵族用戶:songliang0502,本圖有原作者信息,Zfx610將其標明為自己的作品。
- 發現人:Painjet(留言) 2017年12月29日 (五) 03:23 (UTC)
- 處理:用戶並非在本地上傳的圖片,所以這邊無法處理,維基共享資源的管理員已經加以警告並刪除了侵權圖片。 --碸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譜 2017年12月29日 (五) 08:58 (UTC)
- @Painjet:請到COM:AIV舉報。--B dash(留言) 2017年12月29日 (五) 07:16 (UTC)
- Done. --Welcome to take Wuhan Metro Painjet Line! 2017年12月29日 (五) 07:43 (UTC)
- @Painjet:請到COM:AIV舉報。--B dash(留言) 2017年12月29日 (五) 07:16 (UTC)
- SM。
- 發現人:安迪4(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29日 (五) 11:23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Alexander Misel執行 封禁1年(對80.243.185.128/25的廣域封禁)。 --白磷的機械人(給主人留言) 2017年12月29日 (五) 12:04 (UTC)
- WP:SM。
- 發現人:安迪4(討論|留名) 2017年12月29日 (五) 11:20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Alexander Misel執行 封禁1年(對46.28.48.0/21的廣域封禁)。 --白磷的機械人(給主人留言) 2017年12月29日 (五) 12:06 (UTC)
- Wikipedia talk:持續出沒的破壞者/User:Wikinger(編輯|主頁|歷史|連結|監視|日誌)
- 無故移除討論頁內容,發出警告後亦遭其刪除。
- 發現人:NHC、我不是NPC ~! 告訴我我做錯了什麼 2017年12月29日 (五) 19:04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Aotfs2013執行 封禁1個月。 --白磷的機械人(給主人留言) 2017年12月29日 (五) 20:10 (UTC)
- 一望而知54.87.124.252。
- 發現人: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12月29日 (五) 19:32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Lanwi1執行 不限期封禁。 --白磷的機械人(給主人留言) 2017年12月29日 (五) 21:07 (UTC)
Leonxu4198(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滬漢高速動車組列車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中國鐵路破壞者,肆意更改車型的相關信息,與之前出現並被封禁的73.158.81.251、50.161.95.89、Leon103102等破壞者的編輯行為極為相似
- 發現人:MNXANL 貢獻 討論 2017年12月30日 (六) 02:51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Manchiu執行 不限期封禁。 --白磷的機械人(給主人留言) 2017年12月30日 (六) 04:29 (UTC)
- 西九龍站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屢勸不聽,我行我素,在討論頁和互助客棧展現違抗NPOV方針之心,同時在條目傾倒大量違反NPOV的內容。
- 發現人:210.6.10.135(留言) 2017年12月30日 (六) 03:02 (UTC)
- 處理: 編輯並非破壞。請確保其最近編輯構成破壞後再重新提報--千村狐兔(留言) 2017年12月30日 (六) 07:37 (UTC)
- ?該用戶雖常直接改寫條目,但從未拒絕對話。Talk:西九龍站最新的留言亦能體現其正通過討論解決問題。--Tiger(留言) 2017年12月30日 (六) 06:06 (UTC)
- 先天觀音大道白陽第四代道盤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顯而易見的spambot或失竊賬戶。也可以參見該用戶在自己用戶討論頁面發送宣傳性內容的行為。
- 發現人:雲間守望 2017年12月30日 (六) 11:07 (UTC)
- 處理:
- Wikipedia:中國維基媒體用戶組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Shizhao違反3RR方針,拒絕溝通,已經很多次了,希望管理員及時處理。
- 發現人:Shwangtianyuan 祝大家聖誕新年雙節快樂 2017年12月28日 (四) 08:17 (UTC)
- 處理:於此頁面長期編輯戰且嚴重違反3原則,封禁三日。--Antigng(留言) 2017年12月28日 (四) 10:54 (UTC)
- (!)意見:對於拒絕溝通的指控,請處理管理員留意該頁面討論頁,參與添加爭議內容的用戶似乎並不在意於參與討論頁的討論,而更在意於保留其添加的負面消息。--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7年12月28日 (四) 08:27 (UTC)
- 咦,我怎麼就莫名其妙被提報了?我在討論頁留言也沒人理我。我改頁面卻老是有人故意把我改好的東西刪掉。怎麼反倒是我破壞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12月28日 (四) 08:46 (UTC)
- @PhiLiP:,添加爭議內容的並不是一位用戶,很多用戶參與了一次編輯戰之後便沒有再觸碰它。--Antigng(留言) 2017年12月28日 (四) 10:54 (UTC)
- @Antigng:個人意見:從這群用戶的聚集效應來看的話,在處理與其對手用戶時應該考慮他們有協同作戰以遊戲維基規則繞過3RR限制的可能,並考慮參與添加負面信息的8位註冊用戶中,Shwangtianyuan、金牌雄鷹、霧島聖、魚頭炮、WQL以及最初添加負面內容的守望者愛孟,共計6位均為與中國維基媒體用戶組存在競爭關係的中國大陸維基人用戶組成員。這並不是說應該惡意推定而封禁這群用戶:而是在處理這群用戶的對手用戶時,應該善意推定他/她有被陷害的可能而從輕處理。否則,則是無限套用善意推定助長遊戲維基規則的行為。--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7年12月28日 (四) 11:01 (UTC)
- @PhiLiP:,晚來的回覆:我們換個角度看問題:如果用戶的行為不屬於破壞,但是確實涉及編輯戰之外的其他擾亂性行為,比如,傀儡/真人傀儡,遊戲維基規則,闡釋觀點,那麼是不是意味着不斷地回退掉這些編輯的行為是正義的?不是的。評判一個行為正義與否要看它的客觀效果。依據假設,用戶的行為不屬於破壞,那麼,用戶並不是在明知自己的編輯有害的情況下故意加入相關的內容,換言之,他的出發點仍然是改善,只不過是用錯了方法。出發點都是好的,然後起了衝突,當然就屬於編輯爭議。反覆的回退既不能告訴該用戶「自己的方法錯在哪裏」,也不能化解編輯爭議。除了可能能夠讓當事的一方心情好一些(代價很顯然是讓另一方心情更糟糕,總和未必是正的),我不知道這樣的回退有任何哪怕一絲一毫的益處。處理行為不當,可以警告,可以報道這裏請求管理員處理;處理編輯爭議,可以溝通討論。雖然這些方法未必能解保證決問題,但是我想說的是,反覆回退一定不解決問題。--Antigng(留言) 2017年12月29日 (五) 09:54 (UTC)
- @PhiLiP:你這指責簡直可笑,真是:我在家中坐,鍋從天上來。你也不看下我什麼時候參與的該項目頁面的編輯?時昭被封禁與我何干?你這還不是惡意推定?另外,你把一名管理員指為一個社群的對手?這種說法真的合適嗎?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 2017年12月28日 (四) 11:58 (UTC)
- @PhiLiP:(▲)同上--雲間守望 2017年12月30日 (六) 11:10 (UTC)
- (:)回應:我覺得這是破壞,Shizhao沒做錯。--1233|點此與此廢青展開激情對話 | 千錯萬錯都是阿道夫的錯! 2017年12月28日 (四) 12:06 (UTC)
- 是清空頁面算破壞。無妨,反正全社會都知道那個中國用戶組是不貢獻只破壞的。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7年12月28日 (四) 12:31 (UTC)
- @Antigng:個人意見:從這群用戶的聚集效應來看的話,在處理與其對手用戶時應該考慮他們有協同作戰以遊戲維基規則繞過3RR限制的可能,並考慮參與添加負面信息的8位註冊用戶中,Shwangtianyuan、金牌雄鷹、霧島聖、魚頭炮、WQL以及最初添加負面內容的守望者愛孟,共計6位均為與中國維基媒體用戶組存在競爭關係的中國大陸維基人用戶組成員。這並不是說應該惡意推定而封禁這群用戶:而是在處理這群用戶的對手用戶時,應該善意推定他/她有被陷害的可能而從輕處理。否則,則是無限套用善意推定助長遊戲維基規則的行為。--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7年12月28日 (四) 11:01 (UTC)
- @PhiLiP:,添加爭議內容的並不是一位用戶,很多用戶參與了一次編輯戰之後便沒有再觸碰它。--Antigng(留言) 2017年12月28日 (四) 10:54 (UTC)
Huleizhulei(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安徽工商職業學院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王漢倫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南希·凱利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在南希·凱利中加入機器翻譯內容(已代爲拯救)。在安徽工商職業學院、王漢倫中加入侵權內容,甚至直接移除了安徽工商職業學院的侵權驗證模板[36],此人並非新手,很明顯屬於知法犯法,應予嚴懲。
- 發現人: 本日天気晴朗ナレドモ浪高シ·Talk 2017年12月30日 (六) 10:11 (UTC)
- 處理:
- (:)回應本人確實並非新手,但因中文維基在大陸被封,直到本月15日才通過hosts重新訪問中維基百科,南希·凱利是基於維基工具翻譯,王漢倫是有侵權的地方,但另一侵權條目安徽工商職業學院不是本人首建,我只是替換成未侵權版本,但由於本人是大陸用戶因此使用百度百科更多且已有超過3年未有使用和編輯中文維基百科,很多規則都不懂,所以才會犯錯,不知閣下為何有此說法。 --Huleizhulei(留言) 2017年12月30日 (六) 14:37 (UTC)
- 侵權模板上兩行字寫得明明白白:
“ | 若您不是版權持有者但願意用自己的表達方式重新創作本條目,請進入草稿頁面重寫;若您認為此為錯誤提報,請到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的相應段落留言說明。 | ” |
這不是新手不新手的問題吧。編輯頁面最上方「任何侵權內容將會刪除」幾個字也寫在那裏,不是熟不熟悉規則的問題。-- 本日天気晴朗ナレドモ浪高シ·Talk 2017年12月30日 (六) 16:06 (UTC)
- (:)回應您說得對,但是南希·凱利沒有侵權,安徽工商職業學院不是本人首建,刪除侵權模板也不是有違規,不知為何您要提出,且說的是「任何侵權內容將會刪除」,那是否我修改換成未侵權內容就行、這點也沒有刻意強調。如果閣下認為內地維基人不適合使用中文維基百科,那我更情願使用百度百科,另外你說我不是維基新人可有依據?Huleizhulei(留言) 2017年12月30日 (六) 16:12 (UTC)
- (:)回應此外我看您也是本月9號才建立此馬甲用戶,而您的大號已註冊有接近四年,想必您作為資深維基人也應該知道維基百科:文明守則,關於維基新人的違規你可以指出修改和幫助他人,並沒必要刻意揣測和告狀,我所建條目很多都被你回退,令人十分不愉快。Huleizhulei(留言) 2017年12月30日 (六) 16:28 (UTC)
- 警告:@huleizhulei:
“ | 此外我看您也是本月9號才建立此馬甲用戶,而您的大號已註冊有接近四年 | ” |
這是極為嚴重的指控,請勿進行誹謗。--雲間守望 2017年12月31日 (日) 01:44 (UTC)
- Template:臺灣建設計劃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Template:中華民國軍事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Template:流動電話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中華民國政治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加入虛構內容,依網段及條目類型 一望而知WP:110.29傀儡。
- 發現人:LHD(留言) 2017年12月31日 (日) 07:14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Manchiu執行 封禁7天。 --白磷的機械人(給主人留言) 2017年12月31日 (日) 08:37 (UTC)
Weiqinghe-bot(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未批准的機械人運行頻率過高,沖刷最近更改。
- 發現人:Tiger(留言) 2017年12月31日 (日) 11:22 (UTC)
- 處理:已經停止,見操作者討論頁。--Xiplus#Talk 2017年12月31日 (日) 11:43 (UTC)
- 目前已經停止。--Tiger(留言) 2017年12月31日 (日) 11:38 (UTC)
- 本人在低頻率的情況下重新開啟機械人,現運行於本人主賬號下,如出現意外請通知我。—— 呆呆|ω・`) (捕捉 | 爪跡) 2017年12月31日 (日) 13:4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