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当前的破坏/存档/2015年9月

Bluedeck在话题“参考来源”中的最新留言:9年前
  • Wikipedia:优良条目/2015年9月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根据往年优良条目存档惯例,以及优良条目评选存档说明,任何优良条目入选后,就会列入相应日期存档页面,按时展示。并没有任何规则和惯例,允许任何人自行决定哪个条目放在前面,哪个放在后面。但这位用户认为他高大上,有充足的理由这么做,新入选的条目他说要哪天展示就哪天展示,那我奉陪。新入选的GA,就要“將條目首段內容和一張圖片放至Wikipedia:優良條目/存檔最後空白日期處(这一步可能需要管理员权限)。”有什么地方允许“自行调整”?
    • (:)回應:既然不是規則,只是慣例,那我做的事就沒觸犯規定,你也好意思當破壞舉報?更何況編輯戰是你先挑起的,誰才自以為高大?再者,優良條目評選存檔說明哪裡提到「按時展示」的文字規定?「沒地方允許」,又有什麼地方不允許?DYK就有「避免同類型的條目連續上首頁」這類的具體機制,反而你指控我觸犯的,卻是個連成不成文都不知道的東西。—Howard61313留言2015年9月1日 (二) 03:35 (UTC)
  • (!)意見:兩人都是資深維基人,沒做新人的榜樣就罷了,竟都具體違反3RR,建議同時封禁1至3天,並請雙方都冷靜下來。--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ping我看不到)留言2015年9月1日 (二) 05:58 (UTC)
  • 发现人:7留言2015年9月1日 (二) 03:31 (UTC)
  • 处理:

(※)注意此用户继续加入内容并坚称真实,请求管理员辨识,在下不再回退。--Nbfreeh留言2015年9月3日 (四) 10:28 (UTC)

  • [[弗朗索瓦·巴鲁安馬修·李卡德埃曼努尔·马克宏塞纳-圣但尼省等众多法语相关条目]] 
  • 此人是个非常顽固的编辑者,自认为自己“懂法语”,无视外国人名的音译标准,持续不断将法语相关条目中的中文译名“纠正”为令人莫名其妙的“正确译名”,(例如把“巴鲁安”改为“巴焕”[3][4],“利昂内尔·若斯潘”改为“廖奈了·繞司班”[5],“马克隆”改为“马控”[6],“馬修·李卡德”改为“馬局·李卡爾”[7],“塞纳-圣但尼省”改为“塞纳-圣德尼省”[8])。他曾在2014年1月收到其他编者的劝告,但他回复称“你们问问自己真正懂得外文吗???”,[9]然后继续从事这类破坏。
    此外,他在“千克”条目中曾先后两次加入评论性文字,辱骂中国政府“傻B逻辑”、“愚蠢至极”[10][11],受到警告后回复称“誰對誰錯,要讓廣大的讀者去評論,真理只有一個,不是哪個人能說了算!”[12]
    此人曾因“多次加入與主題無關且不中立的評論,不適當移動條目”而被封禁过。[13]
  • 发现人:122.90.97.182留言2015年9月5日 (六) 04:05 (UTC)
  • 处理: 封禁一星期。--T.A Shirakawa(Talk - Mail) 2015年9月5日 (六) 04:42 (UTC)
  • 洗腦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編輯戰,無故回退、把適合百科的用語改成主觀語氣、涉違反Wikipedia:NPOVWikipedia:POINT基本方針「避免偏頗:所有條目請以中立的觀點撰寫,公正地表述一個主題的不同觀點。」及編輯摘要中的定性式語言:"有削弱語氣之嫌"、"讀起來感覺非常奇怪"、"你逕自改成「沒有出現」目的何在"、"你到底在做什麼呢?"
  • 发现人:lyl留言2015年9月7日 (一) 17:21 (UTC)
  • (!)意見:此提報人lyl即香港用戶Lauyulam)被封禁結束後至今才解禁5天[20],就挾怨報復,製造無中生有的理由對本人進行不實提報,這並非一個正常的維基百科用戶該有的作為,請管理員往後密切關注此香港用戶Lauyulam在維基百科的活動。--Barter84留言2015年9月8日 (二) 13:52 (UTC)
  • (!)意見User:Barter84屢次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多次與其他用戶發起編輯戰,把有證據的指控(見上)歪曲為「製造無中生有的理由對本人進行『不實提報』」,侮辱本人為「非一個正常的維基百科用戶」並挾怨報復叫「管理員往後密切關注此香港用戶Lauyulam在維基百科的活動」,這就是「一個正常的維基百科用戶該有的作為」?
  • (!)意見:任何用戶,不論有否被封禁過,皆有權提報怀疑編輯戰,而且證據確鑿,非「無中生有」--lyl留言2015年9月8日 (二) 14:04 (UTC)
  • 处理:
  • 坚果手机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破坏条目 和 滥用侵权模板!Jimjianghk 于8月30日将上述条目整体替换为侵权模板,尤其是竟然在模板中宣称商品的“规格参数表”都侵权,何其荒谬!此外,Jimjianghk 又在8月30日当日将上述条目的创建者和维护者添加到Wikipedia:当前的破坏... (因为上述条目并不构成对参考来源的侵权事实,且8月30日当日就已说明条目不构成侵权,但 Jimjianghk 却至今仍不回应... )

@AntigngCjackhCosine02

@Solomon203T.A ShirakawaTechyan

请尽快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页面移除被错误添加的条目...

(:)回應
本頁面是舉報符合用戶WP:破壞WP:3RR之用,
依据WP:破坏:“破坏经常是指通过增删或修改内容,故意危害维基百科正确性完整性
尽管我不知道究竟是不是故意,但我知道这样的行为是属于“危害维基百科正确性完整性”。因为我用很多时间在创建和完善基本条目后,又在发布会结束之后,多花费那么多时间添加规格参数和校正规格参数表中的参数错误和模板的语法错误以及后来又参考官网的技术规格页面进一步逐一核对并重写规格参数表模板中的很多参数是在提升条目的正确性完整性,只是想要保证规格参数表都尽可能地完整和准确无误,但是此用户却将这些提升误报到了Wikipedia:当前的破坏,并对整篇条目使用侵权模板和宣称原本属于公有领域规格参数表都侵权,所以才觉得非常委屈... 并在这里说明。
閣下若要探討條目是否侵權,應轉到侵權討論。
因为上面已经说过了,8月30日当日就在WP: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Talk:坚果手机以及Wikipedia:当前的破坏都说明了,但是由于此用户至今并未回应,所以才转到这里说明。
編輯前不是都有一個模板提示了?
请问是指那个条目的编辑?如果是User:Jimjianghk所提及的2014年鲁甸地震,那篇条目中从来也没有被添加过任何侵权模板,添加的那些公有领域文字也从未被回退过。如果是坚果手机,侵权模板也是在8月30日由此用户添加的,而在这里说明的就是对整篇条目添加此模板是不合理的。--Kitiiy留言2015年9月7日 (一) 18:27 (UTC)
 不予封禁:未違規,維基百科採用GFDL跟CC-BY-SA 3.0版本的版權協議,我們不能因為您一個人闡釋觀點而違反維基百科的方針與指引,首先維基百科的伺服器所在地在美國佛羅里達州,準據法就是美國佛州的法律,因此兩岸三地的法律作為參考用途,除了合理使用圖片條款兩岸三地的情況一致之外,文章並沒有包含在內。加上為了避免維基媒體基金會受到侵權官司的風險,我們禁止任何網路上有版權(Copyright)的文字,這是基於維基百科以及相關的協作計畫的立場,因此我們無法同意您的請求,請先閱讀著作權資訊以及小周的維基攻略再來思考為何維基百科不能接受有版權所有的文字。如果您是版權文字的所有人,請寄信至志工回覆團隊,由志工確認之後填寫回報單就可以使用有版權的文字與圖片。--T.A Shirakawa(Talk - Mail) 2015年9月6日 (日) 18:58 (UTC)
(:)回應
@AntigngCjackhCosine02DreamLiner
@JimjianghkShizhaoSolomon203T.A ShirakawaTechyan
不予封禁:未违规
??- 因为从来也没有说过要封禁此用户,只是在说明此用户对整篇条目使用侵权模板并在模板中宣称连商品的规格参数表都侵权是非常草率和不合理的(请参见下面的回复),而且由于昨天已在User:DreamLiner的提示下在此用户的讨论页添加过警告模板和警告文字了,并且近日此用户也不再这样草率地添加侵权模板了,就已经说明至多仅适用于警告,不知道为什么还要在此提及“封禁”而不是“警告”。
首先維基百科的伺服器所在地在美國佛羅里達州,準據法就是美國佛州的法律,因此兩岸三地的法律作為參考用途,除了合理使用圖片條款兩岸三地的情況一致之外,文章並沒有包含在內。
没想到对中国公司是否构成侵权事实的法律认定竟然要依据美国法律?... 但即使是这样,任何国家的著作权法也应该都是大同小异,至少Twitter的微博也同样可以转发(Retweet[1])、引用[1]和评论[1],很多媒体或其他类型的网站也转载或引用了直接来自新闻发布会或间接来自其他媒体网站的时事新闻,甚至是在互联网上已发布的原创内容... 还有Blogger等网站的博客,以及同样服务器在美国的FC2上甚至更宽松,也从来没有遇到过此类问题... 所以即使是美国的著作权法也应该有类似中国《著作权法》的规定。
尽管并不熟悉美国法律,但是我知道世界上任何国家的法律都不可能认定商品的规格参数表中的那些原本属于公有领域的简单的名词和数字都构成侵权,仅此一点就可以确定对整篇条目使用侵权模板并在模板中宣称商品的规格参数表都侵权,是非常草率和不合理的。如果您熟悉美国法律并能说明规格参数表中那些简单的名词和数字不属于公有领域,请在此说明,否则请尽快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页面移除被错误添加的条目...
維基百科採用GFDL跟CC-BY-SA 3.0版本的版權協議,我們不能因為您一個人闡釋觀點而違反維基百科的方針與指引
这不是“一个人阐释观点”,“观点”是指“对事物的主观看法”,而这里是在说明可能被遗漏的客观事实和法律依据,至少对整篇条目使用侵权模板并在模板中宣称商品的规格参数表都侵权,是非常草率和不合理的,除非您可以证明连规格参数表中的那些简单的名词和数字都不属于公有领域
加上為了避免維基媒體基金會受到侵權官司的風險,我們禁止任何網路上有版權(Copyright)的文字,這是基於維基百科以及相關的協作計畫的立場
除了依据任何国家的法律都属于公有领域规格参数表中那些仅由简单的名词和数字所构成的大量文字,条目中还包含很多并非来自参考来源的文字,例如条目中的第一段话以及条目章节(例如:“发售”、“硬件配置”等章节),所以无论如何对整篇条目使用侵权模板并在模板中宣称商品的规格参数表也侵权,都是非常草率和不合理的。
因此我們無法同意您的請求,請先閱讀著作權資訊以及小周的維基攻略再來思考為何維基百科不能接受有版權所有的文字。
请参阅上面的回复,因为条目中还有很多是可以依据任何国家的著作权法都确定为属于公有领域的文字... (例如规格参数表就是您所提到的小周的维基攻略中所说的“数据”)--Kitiiy留言2015年9月7日 (一) 18:27 (UTC)
(:)回應:看到管理员白河在User talk:Wing页面的回复并提到此页,刚刚发现管理员可能是误会了,因为我并没有说确定条目中没有“疑似侵权”之处,也没有说要在条目中添加潜在的“疑似侵权”的文字,但由于原条目中至少还包含确定是属于公有领域规格参数表中那些仅由简单的名词和数字所构成的大量文字以及很多并非来自参考来源的文字,所以即使所提报的其余部分文字都有版权,对整篇条目使用侵权模板并在模板中宣称商品的规格参数表都侵权也是非常草率和不合理的,而移除被错误添加的侵权模板后,如果有可以确定为是“疑似侵权”的文字当然是要重写删除了。而且作为妥协,移除模板之后的编辑(37106091),除了由User:Jimjianghk所提报的规格参数表(由于都是属于公有领域的简单名词和数字而无法修改)以及罗永浩先生的微博引用以外,已经完全重写了由User:Jimjianghk所提报的那部分“疑似侵权”文字,并进一步大幅提升了条目,如果仍然认定还有“疑似侵权”内容(例如微博引用),就删除吧,但是请不要再添加那个侵权模板了,好像确定整篇条目都侵权似的。--Kitiiy留言2015年9月9日 (三) 17:39 (UTC)
(:)回應:刚刚查阅了合理使用准则的“方针”一节,维基百科上是允许“合理使用”类似微博的“非自由文字”的,而且这些“非自由文字”必须要通过引号等形式标明引用并注明出处和原始作者:
依照本指引,条目可以从版权媒介中逐字摘录简短的原文,采用引号或其他适当的手段(如{{cquote}})加以限定并列明原始来源或作者。
而且不要说“此方针尚未达成共识”,因为英文版的方针上也有这样的文字。--Kitiiy留言2015年9月10日 (四) 13:01 (UTC)

参考来源

  将关注此用户,另頁面已被保護。--Lakokat 2015年9月12日 (六) 15:52 (UTC)

(:)回應@Carrotkit你先想想之前提報破壞沒成功的原因吧!因為你我之間的衝突只能算是「編輯爭議」,並沒有誰對誰錯的問題。還有我也不懂為何有那三位「不支持」就不行了?我只是按照WP:BIAS所規定的進行編輯罷了,難道這也要那三位的許可?如果廣泛一點要找到支持我行為的討論也不是找不到。而且在上次的事情中抵制這樣做的也只有你和Owennson兩位。es91213留言2015年9月18日 (五) 14:07 (UTC)

@Kuailong:該IP用戶加入贊成某議案議員的名單,卻不加反對議員,違反WP:NPOV,之前已有前科。-- Billy talking to HK People貢獻 2015年9月18日 (五) 14:14 (UTC)
(:)回應:你真的很好笑耶!條目都已經被保護,請問我要怎麼編輯啊???你有嘴巴說別人先說說你自己吧,不要只會睜眼說瞎話,而且破壞的是你自己好嘛,誰規定說戲劇簡介中一定最後要加接檔劇名這幾個字,你可以看《雨後驕陽》、《夜市人生》他們有加的接檔這幾個字嗎?--Naturenice留言2015年9月24日 (四) 01:29 (UTC)
是否為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110.29臺灣相關不實資料破壞?--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5年9月28日 (一) 03:59 (UTC)
這傢伙總算被全網段長期封禁了。--LHD留言2015年9月28日 (一) 05:00 (UTC)
  • 我刪除我的留言,卻將其存檔,已犯我之,要求刪除其存檔,另外我只是考慮 此舉而非威脅 建議封禁,嚴重要求刪除本人刪除的留言-存檔
  • 发现人:Ason826(保持理性) 2015年9月28日 (一) 12:21 (UTC)
  • 处理:

有骨氣~ Ason826(保持理性) 2015年9月28日 (一) 12:25 (UTC)

@Ason826:請注意,維基百科不是給您這樣胡鬧的,這些人並未違規,您的編輯將永遠留存於歷史中。我相信管理員會做出明智的回應。--火車書呆  · 2015年9月28日 (一) 12:41 (UTC)
@Ason826:請注意,維基百科不是給您這樣胡鬧的,這些人並未違規,您的編輯將永遠留存於歷史中。我相信管理員會做出明智的回應。--火車書呆  · 2015年9月28日 (一) 12:40 (UTC)
(!)意見:查編輯歷史,Cbliu和Nbfreeh與此事無關,還請管理員留意。另請樓上諸君原諒我將留言移到上方,以便管理員回復。--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5年9月28日 (一) 12:48 (UTC)
  • 处理:

(*)提醒 看來我之前聲明沒什麼用,建議管理員,刪除關於我的留言存檔,紀錄翻一翻不就好了? 我已經很善意推斷 Ason826(保持理性) 2015年9月28日 (一) 12:17 (UTC)

@Ason826:請注意,維基百科不是給您這樣胡鬧的,這些人並未違規,您的編輯將永遠留存於歷史中。我相信管理員會做出明智的回應。--火車書呆  · 2015年9月28日 (一) 12:41 (UTC)

(※)注意 我是不想浪費時間在這裡,所以統一在這裡澄清,我說的存檔,非紀錄,不管上述說些什麼,我仍然在說的,非紀錄是存檔,還我清白,關於Cbliu,Nbfreeh,的存檔事件,如過是我誤會我道歉,若無,要求其道歉,不管是誰在背後惡意行動,我只要求刪除我刪除的留言-存檔,建議封禁,關於做出惡意行為的人,為何能當一些職位呢?真是令人意外,如果有什麼要根我說的請務必在星期二中午前寄至我的電遊 Ason826(保持理性) 2015年9月28日 (一) 13:06 (UTC)

(:)回應:@Naturenice:是Naturenice你先破壞,不是我呀!是你不跟我溝通!你刪除了接擋的劇集!及煲劇2台不設粵語配音版,因高清翡翠台準備播放後,會設粵語配音版,因怕觀眾不明白,所以我要注明,配音版及原音版,我先注撤銷你寫內容!要封都是封你先,因為你在這裏破壞!--Daystar TV留言) 2015年9月

29日 (二) 02:35 (UTC)

(:)回應:@Daystar TV:我在寫編輯理由時,就已經算溝通了好嘛,還有真是不好意思耶!該劇早在三立首播時我就有參與編輯,我不是現在才編輯的,請你不要在那邊「裝作不知道」,還有作品變遷及電視模板資訊框既然已經有了接檔戲資訊,為何上面簡介還要重復?(你可以看雨後驕陽夜市人生)你不要跟我說什麼三立有寫,其他的一定也要寫,沒有規定一定要在上面簡介結尾加什麼接檔戲,那是IP用戶自己想加而加上去的,還是說你剛加入維基百科你不懂維基百科規則,建議你先去看一看吧,不要只會在那邊當「嘴砲王」,不順你的意,就說別人在破壞,剛加入維基百科不先摸索清楚規則,只會在那邊嘴砲,我看你自己才是破壞者,等你熟悉了之後再說我吧!--Naturenice留言2015年9月29日 (二) 10:06 (UTC)
(:)回應:@Naturenice:三立所有都有寫,你講這兩套電視劇是屬於台視,不是三立!你很喜歡破壞!去台視破壞,不要三立破壞!破壞王!Daystar TV留言2015年9月29日 (二) 10:06 (UTC)
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火車書呆  · 2015年9月28日 (一) 07:37 (UTC)

(*)提醒 我說我只是考慮,非一定做,此舉非威脅,再來,一定要存檔?紀錄翻翻不就好了?這樣氣氛不太好喔!

(※)注意 在處理此之前,望管理員查處我此文是否有威脅採用法律處理?我是否在不合理狀況下清空某存檔(該存檔紀錄者我刪除的留言) 聲稱存我的留言為破壞?難道我不能刪我的留言?Wiki何項規定不得刪除我自己留的留言?紀錄翻一翻不就好了,我已申請巡查員,某人卻用此髒事來反對我成員巡查員!這是多麼可笑之事! Ason826(保持理性) 2015年9月28日 (一) 13:12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