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當前的破壞/存檔/2014年9月
本頁是以往討論的存檔。請勿編輯本頁。若您想發起新討論或重啟現有討論,請在當前討論頁進行。 |
存檔 | ||||||||||||||||||||||||||||||||||||||||||||||||||||||||||||||||||||||||||||||||||||||||||||||||||||||||||||||||||||||||||||||||||||||||||||||||||||||||||||||||||||||||||||||||||||||||||||||||||||||||||||||||||||||||||||||||
---|---|---|---|---|---|---|---|---|---|---|---|---|---|---|---|---|---|---|---|---|---|---|---|---|---|---|---|---|---|---|---|---|---|---|---|---|---|---|---|---|---|---|---|---|---|---|---|---|---|---|---|---|---|---|---|---|---|---|---|---|---|---|---|---|---|---|---|---|---|---|---|---|---|---|---|---|---|---|---|---|---|---|---|---|---|---|---|---|---|---|---|---|---|---|---|---|---|---|---|---|---|---|---|---|---|---|---|---|---|---|---|---|---|---|---|---|---|---|---|---|---|---|---|---|---|---|---|---|---|---|---|---|---|---|---|---|---|---|---|---|---|---|---|---|---|---|---|---|---|---|---|---|---|---|---|---|---|---|---|---|---|---|---|---|---|---|---|---|---|---|---|---|---|---|---|---|---|---|---|---|---|---|---|---|---|---|---|---|---|---|---|---|---|---|---|---|---|---|---|---|---|---|---|---|---|---|---|---|---|---|---|---|---|---|---|---|---|---|---|---|---|---|---|---|
| ||||||||||||||||||||||||||||||||||||||||||||||||||||||||||||||||||||||||||||||||||||||||||||||||||||||||||||||||||||||||||||||||||||||||||||||||||||||||||||||||||||||||||||||||||||||||||||||||||||||||||||||||||||||||||||||||
早於3日的討論將會由Jimmy-bot存檔。 |
- [[天津市 山西省 ..............]]
- SPAD
- 發現人: 9shi 2014年9月1日 (一) 07:00 (UTC)
- 處理: 封禁一周--Kuailong™ 2014年9月1日 (一) 17:56 (UTC)
Venicechen19900313(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廣告用戶,
警告無效,建議立即禁封。 - 發現人:飛賊燕子(留言) 2014年9月1日 (一) 06:22 (UTC)
- 處理:用戶主動溝通,有待觀察。--Kuailong™ 2014年9月1日 (一) 18:05 (UTC)
Injureldy2(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廣告用戶
- 發現人:飛賊燕子(留言) 2014年9月2日 (二) 07:31 (UTC)
- 處理: 不限期封禁。--Lanwi1(留言) 2014年9月2日 (二) 13:01 (UTC)
- 阿拉伯國家聯盟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多次惡作劇式編輯,警告後無收斂
- 發現人:Ah oh!Dipsy!郵箱的說! 2014年9月1日 (一) 13:59 (UTC)
- 處理: 封禁3日。--Wcam(留言) 2014年9月3日 (三) 02:24 (UTC)
- 尤里·勃列日涅夫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在明明可以自行移回的情況下添加刪除模板導致無法直接移回,多此一舉,浪費社群和管理員精力,已涉嫌Wikipedia:擾亂(類似情況發生於塔拉斯·舍甫琴科)。其在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受波及條目中承認跟蹤本人編輯貢獻,十分無禮,更有甚者辱罵本人「下品」、「賤」,違反Wikipedia:善意推定、Wikipedia:禮儀和Wikipedia:文明等方針指引,本人已多次提醒,其卻屢教不改。鑑於其已是老資格用戶,特提請社群明察,還本人公道。
- 發現人:——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9月3日 (三) 00:52 (UTC)
- 處理:
- 蘇州宇文宙武在本人提示下執意對另一條斯拉夫人物條目從二名法移動到三名法,他是明知道移動必定會惹來爭議都不願意先討論後編輯,加上其破壞性的移動的歷史,令人無法對其善意推斷。巡查其貢獻歷史屬必要手段,方針指引並無禁止亦不能被誣蔑為「跟蹤」。-- 同舟(留言) 2014年9月3日 (三) 01:03 (UTC)
- 之前有用戶Ianbu因為我和他在朝鮮類條目上的爭執,說出「那你以後不用來編輯了,你的編輯我會有異議」的話,後來果然我編輯什麼他就回退什麼,涉嫌跟蹤,因而被管理員廣雅範認定為破壞,後又被另一個管理員烏拉封禁(可參見2013年6月22日前後我們四個人的貢獻和對話)。閣下有這種趨勢,請好自為之。——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9月3日 (三) 01:58 (UTC)
- 我就是為了避免編輯(移動)戰而寧可提刪都不回退你的移動,因為參考你的華麗貢獻歷史這種標題之爭一般都會演變為回退戰。-- 同舟(留言) 2014年9月3日 (三) 02:34 (UTC)
- 上次斯拉夫人命名規則制定後我就再也沒有因為類似情況而引發移動戰了,閣下的反射弧是否過長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9月3日 (三) 02:42 (UTC)
- (-)反對。提報理據斷章取義,見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請注意@蘇州宇文宙武:的條目移動,同舟說的是俗語「先撩者賤」,意思是指首先做出引起爭執的行為的人不對,蘇州就只抽出中間一個「賤」字來做提報理據。 --Mewaqua(留言) 2014年9月3日 (三) 01:05 (UTC)
- 閣下不必因為被提報者也是香港人而維護他,我又不是不知道「先撩者賤」什麼意思,就算這是俗語,但也有字面的意思,難道他不是罵我是先撩者,不是罵我賤?我不知道用「賤」罵人除了貶義還有褒義或者中性的意思。就算這不是,那「下品」又如何說?——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9月3日 (三) 01:32 (UTC)
- 如果要說我是維護某人,就是維護真心寫條目的人,而不是維護用「人肉機械人」方式大規模把別人主編的條目改成有爭議的用字、格式、名稱等的人,與同舟是否香港人完全無關。--Mewaqua(留言) 2014年9月3日 (三) 01:43 (UTC)
- 維基是人人有份編輯的,又不是個人所有的,至於爭議與否要社群評判,不是個別人說了算的,這裏又不是百度。另外,閣下為什麼對「賤」、「下品」的貶義避而不談呢?——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9月3日 (三) 01:52 (UTC)
- 此例一開,豈不是以後「先撩者賤」之類的許多成語、俗語、俚語都不可以在中文維基百科使用?抑或你有特權可以用它們批評別人但是別人不可以用?你在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Ws227/第2次是這樣回應我的:「請勿斷章取義,我說的是「選擇性失明」不是「失明」,[16],我不認為新華社用這個詞是所謂對西方媒體的「不文明的」「攻擊」,不過是嚴厲的批評而已。」嚴以律人寬以待己?雙重標準?--Mewaqua(留言) 2014年9月3日 (三) 02:08 (UTC)
- 我不認為這種帶有明顯人身攻擊的所謂「俗語」可以存在於這裏。你認為「賤」和「失明」是同一級別的批評麼?一個是對人格的侮辱,一個是對事實的陳述,不要告訴我你連這個也分不清。另外,我在這裏提報又不是提報你,自有管理員做出判斷,你起什麼勁?——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9月3日 (三) 02:14 (UTC)
- 1. 我不認為使用俗語「先撩者賤」是人身攻擊。2. 至於「我在這裏提報又不是提報你,自有管理員做出判斷,你起什麼勁?」,起初他們……。--Mewaqua(留言) 2014年9月3日 (三) 02:23 (UTC)
- 呵呵,把我當成對別人政治迫害了。行啊,光在這裏耍嘴皮子有什麼意思,讓管理員判斷吧,我也已經通知好幾個管理員了,就是你所謂的「拉票」。——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9月3日 (三) 02:32 (UTC)
- Wikipedia:關注度/提報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參見下條。可能是3RR,但不知道是不是糾正簡單破壞
- 發現人:GZWDer(留言) 2014年9月3日 (三) 11:30 (UTC)
囧rz...-- 9shi 2014年9月3日 (三) 11:34 (UTC) 123.235.28.130 移除關注度記錄項以及模板 ,並沒進行改善,因而回退,應不屬於3RR 9shi 2014年9月3日 (三) 12:02 (UTC)
- 處理:
- (!)意見回退所謂「破壞」而已……要是人手足夠絕對不會3RR--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9月3日 (三) 12:39 (UTC)
- Wikipedia:關注度/提報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移除關注度記錄項,可能與Labstore有關
- 發現人:GZWDer(留言) 2014年9月3日 (三) 11:29 (UTC)
- 處理:
- 應該是User:Labstore……此ipSpecial:用戶貢獻/140.246.93.195與彼ipSpecial:用戶貢獻/123.235.28.130地理位置均顯示為山東青島。不過本人十分敬佩User:Labstore,禁封后堅持寫條目的能有幾人?--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9月3日 (三) 12:53 (UTC)
-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4/09/03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不按維基相關規則胡亂提刪條目,且與其他用戶吵架。請求贖罪
- 發現人:我什麼都不懂(留言) 2014年9月3日 (三) 07:06 (UTC)
- 處理:
- 沒有人會怪罪閣下。牢記WP:AGF。--180.172.239.231(留言) 2014年9月3日 (三) 12:55 (UTC)
Wgl419987620(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甘肅西部貴金屬 西部貴金屬西貴銀]]
- 廣告用戶
- 發現人: 9shi 2014年9月3日 (三) 11:17 (UTC)
- 處理:警告後暫無動作。--Kuailong™ 2014年9月3日 (三) 14:41 (UTC)
- User:DGideas/antiad/test/1/1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見[1],在請求多次被拒絕後仍然反覆提交侵權和請求刪除他人的用戶頁子頁,理由並不充分。--2thuriel(留言) 2014年9月4日 (四) 07:12 (UTC)
- 發現人:2thuriel(留言) 2014年9月4日 (四) 07:12 (UTC)
- 處理:
- 2008年西藏騷亂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按照個人意志胡亂添加非中立內容,且胡亂移動到非常用名詞,被管理員User:Shizhao多次回退,且User:飛賊燕子警告[2]後仍屢教不改,繼續打移動戰和編輯戰。念其已非初犯,故提請社群討論處理。
- 發現人:——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9月4日 (四) 01:56 (UTC)
- 不意外蘇的*舉報*,請注意[3],User:飛賊燕子和User:Shizhao的回退刪除了有來源的內容及命名外,還誤置來源和內容的對應,理應以「加入不實內容」視為破壞,想要封我的第三方管理員請先讀diff,避免不當封禁或造成特定管理員包庇特定用戶的印象。--❦‽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9月4日 (四) 16:13 (UTC)
- 為避免不必要衝突,但又要顧及修正降低內容品質的錯誤,本人就先不回退蘇的跟蹤回退破壞(刪除有來源內容並使來源-內容對映錯誤)。以此案測試管理員是否就事論事還是應人轉彎。--❦‽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9月4日 (四) 16:26 (UTC)
- 在Google 開放群族的公開討論:[6]--❦‽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9月5日 (五) 14:58 (UTC)
- 處理:
- 民主與獨裁指數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持續加入不實內容,濫用維護模板但未能在討論頁進行實質討論。本人除了在該條目討論頁討論外,亦在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TotallyDisputed模版的使用尋問該模板的意義和使用時機,確認本人判斷無誤,本人也已提醒該用戶[7],然而該用戶仍繼續濫用維護模板[8],其行為已形成擾亂並挑起編輯戰。--❦‽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9月5日 (五) 15:14 (UTC)
- 發現人:❦‽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9月5日 (五) 15:14 (UTC)
- 處理:
- (!)意見:簡直是惡人先告狀,本來這模板加着好久都沒有人動,你一來就動什麼意思?還倒打一耙。——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4年9月5日 (五) 15:18 (UTC)
- (!)意見:請管理員簡單查證:
- 蘇的版本是否含有錯誤資訊,由Jessechi做出的編輯[9]:把台灣說成是「民粹,文官(18%)、在野黨批鬥執政黨(無所不用其極,無理變成有理,理盲濫情)」;
- 原始資料集在[10],可點選excel檔查閱台灣2008的資料,看看該資料是否有「民粹,文官」的分類或編碼,是否有Jessechi做出的編輯「在野黨批鬥執政黨(無所不用其極,無理變成有理,理盲濫情)」;
- 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TotallyDisputed模版的使用的使用時機討論,主要是正確反映可靠來源內容,而不是維基編輯自認為正確的內容;
- 以上可知本人的編輯為反破壞,而蘇的版本實為破壞者的幫凶,不處理實為縱容其行為。--❦‽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9月5日 (五) 15:35 (UTC)
- [11],侮辱維基人。
- 發現人:Zhxy 519(留言) 2014年9月6日 (六) 13:06 (UTC)
- 處理: 陳舊報告用戶最後破壞距今已有25天。如用戶再次進行破壞,請回報。--Lanwi1(留言) 2014年9月6日 (六) 13:11 (UTC)
-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遊戲審查制度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加入編輯戰提示後仍然回退,而且懷疑是飛賊燕子的人肉傀儡。
- 發現人:Yt1117(留言) 2014年9月6日 (六) 14:28 (UTC)
- 處理: 拒絕,加入提示之後應自己先主動停止,另無法判定人肉傀儡。--Kuailong™ 2014年9月6日 (六) 17:23 (UTC)
-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遊戲審查制度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破壞 編輯戰 違反 3RR 編輯摘要
- 發現人:飛賊燕子(留言) 2014年9月6日 (六) 13:54 (UTC)
- 處理:
- 未超過3次,而且一直是在飛賊燕子惡意破壞且不聽勸告一直回退。Yt1117(留言) 2014年9月6日 (六) 13:56 (UTC)
- 之後繼續回退,已過3RR, 封禁31小時。--Kuailong™ 2014年9月6日 (六) 17:24 (UTC)
- 純破壞IP用戶
- 發現人:飛賊燕子(留言) 2014年9月7日 (日) 07:00 (UTC)
- 處理:
- 桃園縣私立新興高級中學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明顯的破壞行為、污辱特定地域民眾、污辱該學校
- 發現人:Aotfs2013(留言) 2014年9月7日 (日) 19:13 (UTC)
- 處理: 不限期封禁。--Lanwi1(留言) 2014年9月7日 (日) 19:24 (UTC)
- User talk:9shi(編輯|主題|歷史|連結|監視|日誌)
- 破壞,不聽勸告,不文明[1],該IP用戶破壞編輯戰時的最後編輯並不於17時,該IP用戶人身攻擊時的編輯於17時,本人於23時才警告人身攻擊,而早前5次4im警告是於破壞編輯戰時進行,第一次4im時已超過5次破壞。
- 發現人: 9shi 2014年9月8日 (一) 10:09 (UTC)
- 處理: 拒絕,未違規。--Lanwi1(留言) 2014年9月8日 (一) 10:44 (UTC)
- 本人已簽署和平約章,相信是非自有公論,因此不予致評。--Carrotkit ~ 簽署和平約章,不介入紛爭 2014年9月8日 (一) 10:11 (UTC)
- 本人也希望管理員能夠公平公正處理! 9shi 2014年9月8日 (一) 10:21 (UTC)
(!)意見 該IP用戶破壞:
- 2014年9月3日 (三) 19:34 123.235.28.130 (對話) . . (96,910 個位元組) (-1,714) . . (撤銷9shi(討論)的版本32540641) (撤銷)
- 2014年9月3日 (三) 19:29 123.235.28.130 (對話) . . (96,910 個位元組) (-1,714) . . (撤銷9shi(討論)的版本32540565) (撤銷)
- 2014年9月3日 (三) 19:23 123.235.28.130 (對話) . . (96,910 個位元組) (-1,714) . . (撤銷9shi(討論)的版本32540503) (撤銷)
- 2014年9月3日 (三) 19:16 123.235.28.130 (對話) . . (96,910 個位元組) (-1,714) . . (撤銷9shi(討論)的版本32540400) (撤銷)
- 2014年9月3日 (三) 19:08 123.235.28.130 (對話) . . (96,916 個位元組) (-1,708) . . (撤銷180.172.239.231(討論)的版本32539753) (撤銷)
- 2014年9月3日 (三) 19:04 123.235.28.130 (對話) . . (96,910 個位元組) (-1,714) . . (撤銷180.172.239.231(討論)的版本32539560) (撤銷)
- 2014年9月3日 (三) 17:24 123.235.28.130 (對話) . . (96,913 個位元組) (-1,711) . . (撤銷180.172.239.231(討論)的版本32539560) (撤銷)
- 2014年9月3日 (三) 17:08 123.235.28.130 (對話) . . (98,624 個位元組) (-1,091) . . (→12日) (撤銷)
- 2014年9月3日 (三) 17:01 123.235.28.130 (對話) . . (98,001 個位元組) (-1,714) . . (→5日) (撤銷)
- 2014年9月3日 (三) 16:57 123.235.28.130 (對話) . . (99,715 個位元組) (-165) . . (→3日) (撤銷)
- 2014年9月7日 (日) 17:57 (差異 | 歷史) . . (-3,577) . . User talk:123.235.28.130 (撤銷大蝦番(討論)的版本32583391)
- 2014年9月7日 (日) 17:54 (差異 | 歷史) . . (-3,577) . . User talk:123.235.28.130 (←頁面內容被替換為:'天滅XXXXXXXXXXXXXXXX!')
- 2014年8月27日 (三) 17:37 (差異 | 歷史) . . (-46) . . K228/225、K226/227次列車 (標籤:delete、模板被刪除)
- 2014年8月27日 (三) 17:36 (差異 | 歷史) . . (-46) . . K629/630次列車 (標籤:delete、模板被刪除)
- 2014年8月27日 (三) 17:35 (差異 | 歷史) . . (-46) . . 日本赤十字社台灣支部 (標籤:delete、模板被刪除)
- 2014年8月27日 (三) 17:29 (差異 | 歷史) . . (-46) . . 千九公主 (標籤:delete、模板被刪除)
- 2014年8月26日 (二) 19:57 (差異 | 歷史) . . (-46) . . 瀋陽地鐵DKZ17型電動車組 (標籤:delete、模板被刪除)
- 2014年8月26日 (二) 19:47 (差異 | 歷史) . . (-46) . . 4301/4302次列車 (標delete、模板被刪除)
本人警告:
- 2014年9月7日 (日) 23:11 9shi (對話 | 貢獻) . . (4,305 個位元組) (+677) . . (層級4im:針對特定用戶的人身攻擊。 (TW)) (還原 2 次編輯 | 撤銷)
- 2014年9月7日 (日) 23:10 9shi (對話 | 貢獻) 小 . . (3,628 個位元組) (+3,577) . . (回退123.235.28.130 (討論)做出的 1 次編輯,到由大蝦番做出的前一個修訂版本。 (TW)) (撤銷)
- 2014年9月3日 (三) 19:32 9shi (對話 | 貢獻) . . (3,628 個位元組) (+660) . . (層級4im:破壞。 (TW)) (撤銷)
- 2014年9月3日 (三) 19:27 9shi (對話 | 貢獻) . . (2,968 個位元組) (+660) . . (層級4im:破壞。 (TW)) (撤銷)
- 2014年9月3日 (三) 19:27 9shi (對話 | 貢獻) 小 . . (2,308 個位元組) (+2,308) . . (回退123.235.28.130 (對話頁)的編輯,移除非建設性編輯 (HG)) (撤銷)
- 2014年9月3日 (三) 19:25 9shi (對話 | 貢獻) . . (2,308 個位元組) (+660) . . (層級4im:破壞。 (TW)) (撤銷)
- 2014年9月3日 (三) 19:19 9shi (對話 | 貢獻) . . (1,648 個位元組) (+583) . . (層級4im:清空頁面、移除內容或模板。 (TW)) (撤銷)
- 2014年9月3日 (三) 19:10 9shi (對話 | 貢獻) . . (1,065 個位元組) (+689) . . (層級4im:破壞。 (TW)) (撤銷)
- 2014年9月3日 (三) 19:06 9shi (對話 | 貢獻) 小 . . (376 個位元組) (+376) . . (回退123.235.28.130 (對話頁)的編輯,移除非建設性編輯 (HG)) (撤銷)
9shi 2014年9月8日 (一) 10:10 (UTC)
(※)注意請管理員注意早前該用戶對IP用戶進行號召禁制或抵制-- 9shi 2014年9月8日 (一) 10:14 (UTC)
- @9shi:這個山東省青島市聯通的IP位址123.235.28.130是長期破壞者Labstore所使用,警告對這個死不認錯的長期破壞者起不了作用。--Lanwi1(留言) 2014年9月8日 (一) 11:14 (UTC)
- @Lanwi1:明白並理解 9shi 2014年9月8日 (一) 11:16 (UTC)
- [12],真正以人的身體進行的攻擊。
- 發現人:Zhxy 519(留言) 2014年9月9日 (二) 10:11 (UTC)
- 處理:
- (!)意見:難不成你對工人有偏見?打個工有啥可怕的,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總比寄食他人,饔飧不繼強。廿五冤魂仇得報 三八死靈不輪迴(留言) 2014年9月9日 (二) 12:18 (UTC)
- [13]、[14]、[15]、[16]、[17]
- 人身攻擊、辱罵
- 發現人:Symplectopedia(留言) 2014年9月7日 (日) 16:27 (UTC)
- 處理:已由管理員Jimmy Xu執行 封禁一週--Good afternoon(留言) 2014年9月9日 (二) 13:21 (UTC)
- (!)意見:維基百科什麼時候成了3D肉蒲團的放映廳?廿五冤魂仇得報 三八死靈不輪迴(留言) 2014年9月9日 (二) 12:11 (UTC)
Chargepndb9(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廣告用戶
- 發現人:飛賊燕子(留言) 2014年9月10日 (三) 07:56 (UTC)
- 處理:
- 文心崇德站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破壞臺灣各捷運系統相關條目,與先前曾遭封禁之User:114.47.148.118行為類似,懷疑為同一人所為。
- 發現人:tajvano(留言) 2014年9月9日 (二) 11:31 (UTC)
- 處理: 最後警告後無編輯。如用戶繼續進行破壞,請回報--Wcam(留言) 2014年9月10日 (三) 12:04 (UTC)
- 不當用戶名,貌似有譏諷之意。
- 發現人:飛賊燕子(留言) 2014年9月11日 (四) 01:43 (UTC)
- 處理: 不限期封禁. Bluedeck 2014年9月11日 (四) 02:35 (UTC)
Thisisgod1980(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東華三院張明添中學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大量添加未附有可靠來源的內容,對本人作出法律威脅,警告沒有效,建議永封
- 發現人: 9shi 2014年9月11日 (四) 15:27 (UTC)
- 處理:
Jsjsjs1111(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烏拉跨氪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二次人身攻擊:1.連垃圾條目都能拿去選GA的人,我又能期待什麼呢?--CHEM.is.TRY 2014年9月8日 2.垃圾就是垃圾,再多人支持也是,呵呵。--CHEM.is.TRY
- 發現人:Ebay5678(留言) 2014年9月12日 (五) 14:46 (UTC)
- 處理: 未獲充分警告。如用戶已獲充分警告並繼續進行破壞,請回報。--Jimmy Xu 論 2014年9月12日 (五) 15:17 (UTC)
- 陳美鳳 (台灣)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180.204.252.223和120.107.155.63破壞陳美鳳 (台灣)條目。
- 發現人:Ma191908(留言)
- 處理:
—以上未加入日期時間的留言是於2014年9月12日 (五) 16:02 (UTC)之前加入的。
Jarodalien(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Wikipedia talk:管理員解任投票/烏拉跨氪(編輯|主題|歷史|連結|監視|日誌)
- 嚴重的人身攻擊:我真覺得,閣下(指Chinuan12623)骨子裏,是一個非常非常壞的人。Jarodalien2014年9月12日 (五) 03:12 (UTC)
- 發現人:Ebay5678(留言) 2014年9月12日 (五) 15:29 (UTC)
- 處理: 未獲充分警告。如用戶已獲充分警告並繼續進行破壞,請回報。--Jimmy Xu 論 2014年9月12日 (五) 17:35 (UTC)
- 四腳亭車站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根據「四腳亭車站」的修訂歷史顯示,該用戶為編輯戰參與者,理應避嫌,否則我有理舉報他動用管理員權力是有「濫權」行為。--1.170.211.64(留言) 2014年9月11日 (四) 18:50 (UTC)
- 發現人:1.170.211.64(留言) 2014年9月11日 (四) 18:50 (UTC)
- 處理:已由范解除了保護。--Kuailong™ 2014年9月12日 (五) 19:07 (UTC)
- 台灣省 (中華人民共和國)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回退不過三
- 發現人:Khaosmon(留言) 2014年9月13日 (六) 05:35 (UTC)
- 處理:
- LoveLive!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AKB0048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光之美少女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以及其他仍在調查中受影響的條目
- 日前有人反映LoveLive!的條目被加入了並不屬於官方所發出的內容,沒有來源,且沒有任何真實性。深入追查後發現,此人早於2012年時以另一身分-Turn10555在網絡上發佈眾多有關其他動漫的錯誤消息,情報以及維基百科的條目。其編輯傾向疑似台灣文學人物破壞者。
- 發現人:Tsuna Lu(留言) 2014年9月13日 (六) 07:59 (UTC)
- 處理:
- [[台中捷運、模板:台中捷運路線]]
- 此君無視政府主管機關(臺中市政府)將台鐵捷運紅線 (台中)納入台中捷運定義範圍之事實([19]),固執己見堅持將有關台鐵捷運紅線任何敘述從台中捷運頁面與模板完全移除([20]),已構成對條目的破壞,懇請閣下將此編輯者封禁,感激不盡。郭燃(留言) 2014年9月12日 (五) 12:31 (UTC)
- (-)反對:台鐵捷運是捷運?我直接寄信給交通局,問「台鐵捷運算是真正的捷運嗎」好不好?在桃園捷運公司、高雄捷運公司也曾把它納入範疇,但他根本上就不是捷運是政府機關全部都承認的,無須辯駁了。另早有人為了避免爭議另立台鐵捷運及臺中市快捷巴士條目了。--Aotfs2013 (留言) 2014年9月12日 (五) 12:45 (UTC)
- 該君甚至連這樣參考來源完整的客觀引述([21])都容不下去了,甚至不容許台中捷運頁面出現「台鐵捷運紅線」六字,這對於重視資訊完整性與多元觀點的維基百科是一大損傷(何況市政府觀點是重要觀點);請管理員大人明鑑。郭燃(留言) 2014年9月13日 (六) 10:48 (UTC)
- (:)回應:台鐵捷運紅線是由交通部負責的,一點都不關捷運工程處的事,您查一下好嗎?您是維基新手嗎?破壞應該直接去破壞者提報頁面提報,怎麼會直接向特定管理員提出?而維基百科亦無階級之分,何來管理員「大人」一詞之說?--Aotfs2013 (留言) 2014年9月13日 (六) 11:42 (UTC)
- (:)回應:再來您連國家制定的大眾捷運法都不採信了,您從何立場來認為台鐵捷運紅線屬於捷運?更不用說您以為台鐵捷運紅線的主管機關是台中市政府這種荒謬的認知了。--Aotfs2013 (留言) 2014年9月13日 (六) 11:46 (UTC)
- 臺鐵捷運的主管機關確實不是台中市政府,但是台中捷運的主管機關就是市政府。這個條目講的是台中捷運,理當以台中捷運主管機關的觀點為主。您的觀點沒有舉出任何來源可考,若有來源,亦可在條目上與市政府的觀點並列,而非打壓與你意見相左之觀點的呈現。我的採認立場就是台中市政府。{市政府「認為」台鐵捷運紅線屬於台中捷運}這句話是一個事實,就好比{中華民國政府「認為」中華民國領土範圍涵蓋台灣與大陸]也是事實,應被寫入條目中。本討論串已從User talk:shizhao轉貼至wp:當前的破壞。郭燃(留言) 2014年9月13日 (六) 15:36 (UTC)
- 發現人:郭燃(留言) 2014年9月13日 (六) 15:36 (UTC)
- 處理:
- 使徒行者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該用戶於使用者頁面發出警告後,仍然屢次濫用版權理由胡亂刪除屬於公有領域的頁面內容。
- 發現人:History Expert 2014年9月13日 (六) 12:50 (UTC)
- 處理:非破壞,劇情介紹部分疑似侵權。--Kuailong™ 2014年9月13日 (六) 15:44 (UTC)
2014年9月10日 (三) 05:27 Pktlaurence(讨论 | 贡献 | 封禁) 小 . . (13,142字节) (+1,019) . . (這段劇情介紹在很多網站都能找到,包括這個:http://www.ihktv.com/line-walker.html/3。可見其屬於公有領域。)
這完全是對版權規定的誤讀,請閣下在無更好證據時不要繼續加入疑似侵權文字。--Kuailong™ 2014年9月13日 (六) 15:48 (UTC)
- 以下是近期(每相鄰兩次間隔不超過432000秒)的5次頁面源碼繁簡轉換操作
- 萬梓良中的修訂版本32544108,於2014年9月3日 (三) 16:28編輯,已警告
- 夏雨 (香港)中的修訂版本32544308,於2014年9月3日 (三) 16:46編輯,已警告
- 夏雨 (香港)中的修訂版本32544345,於2014年9月3日 (三) 16:51編輯,已警告
- 萬梓良中的修訂版本32544108,於2014年9月3日 (三) 16:28編輯,沒有加以警告或警告操作失敗
- 夏雨 (香港)中的修訂版本32544308,於2014年9月3日 (三) 16:46編輯,沒有加以警告或警告操作失敗
- 發現人:Liangent-bot(機械人故障請通知Liangent) 2014年9月14日 (日) 05:33 (UTC)
- 處理: 封禁兩周,屢犯。--Kuailong™ 2014年9月14日 (日) 18:41 (UTC)
Jsjsjs1111(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烏拉跨氪案]]
- 前二次人身攻擊:1.連垃圾條目都能拿去選GA的人,我又能期待什麼呢?--CHEM.is.TRY 2014年9月8日 2.垃圾就是垃圾,再多人支持也是,呵呵。--CHEM.is.TRY,管理員處理:未獲充分警告。如用戶已獲充分警告並繼續進行破壞,請回報。--Jimmy Xu 論 2014年9月12日 (五) 15:17 (UTC)。第三次又明知故犯: 我說條目是垃圾,怎麼有人自己對號入座了?PS:某人被封喜聞樂見--CHEM.is.TRY 2014年9月14日 (日) 19:25 (UTC)。我倒很想知道這次管理員又會怎樣處理。
- 發現人:Ebay5678(留言) 2014年9月15日 (一) 05:14 (UTC)
- 處理: 用戶已獲警告。--Jimmy Xu 論 2014年9月15日 (一) 06:04 (UTC)
- 這個提報毫無意義。罷免案中的「封禁」,正是高壓「維穩」之舉,目的是嚇阻用戶站出來投(+)支持。所以雙方行為無所謂,關鍵看你是否站錯隊,這時候,不看誰有道理,只看誰拳頭硬。125.39.18.22(留言) 2014年9月15日 (一) 07:27 (UTC)
Chûng-koet(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新加坡關係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懶人包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第一篇條目因早年內容編排的缺陷由〈中國-新加坡關係〉更名。按照其他同類條目的慣例,該條目應同時敘述中國歷代與條目中敘述的另一個外國往來的歷史,但該人連續破壞上述條目。並認為中國歷代與新加坡交往的歷史應該在〈中華民國-新加坡關係〉(民國目前主要領土在台灣)講述。此舉已違反WP:RL。
- 上述用戶尚有篡改第二篇條目的正確資料。兩篇條目均已由管理員鑑定為有爭議,並實行全保護。
- 發現人:--春卷柯南夫子 ( 論功行賞 ) 2014年9月15日 (一) 14:09 (UTC)
- 處理:
- 內湖保護區反慈濟開發事件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根據「內湖保護區反慈濟開發事件」的修訂歷史,該用戶破壞行為已是累犯,而且該用戶在最近一筆編輯是藉「內容擴充」來行破壞之舉,由此可知該用戶是故意的破壞。
- 發現人:111.252.237.36(留言) 2014年9月15日 (一) 16:57 (UTC)
- 處理:
- (~)補充:根據該用戶編輯紀錄可知「慈濟基金會」的修訂歷史、「內湖保護區守護聯盟」的修訂歷史也都有做出相同的破壞行為,而且是累犯。--111.252.237.36(留言) 2014年9月15日 (一) 17:09 (UTC)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新加坡關係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此人過於激動,該條目宜冷靜討論。中華人民共和國並不代表整個中國,雖然現在世人普遍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但這條目主要是講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新加坡之間的雙邊外交關係,那就應該按條目名稱,重新撰寫,望裁判員明察。
- 發現人:wsxcde(留言) 2014年9月15日 (一) 22:35 (UTC)
- 處理:
- [[當前的破壞]]
- 胡亂的誣告
- 發現人:Chûng-koet(留言) 2014年9月16日 (二) 11:23 (UTC)
- 處理: 拒絕。--廣雅 范★ 2014年9月16日 (二) 11:25 (UTC)
- LoveLive!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AKB0048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光之美少女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以及其他仍在調查中受影響的條目
- 日前有人反映LoveLive!的條目被加入了並不屬於官方所發出的內容,沒有來源,且沒有任何真實性。深入追查後發現,此人早於2012年時以另一身分-Turn10555在網絡上發佈眾多有關其他動漫的錯誤情報以及維基百科的條目。其編輯傾向疑似台灣文學人物破壞者。
- 【問題】來路不明的部落格,似乎在發佈假情報 @光之美少女 系列 哈啦板 - 巴哈姆特
- LoveLive!:修訂間的差異(原始版本和User:Turn10250的修改版本)
- 發現人:Tsuna Lu(留言) 2014年9月16日 (二) 10:58 (UTC)
- 處理: 不限期封禁。--廣雅 范★ 2014年9月16日 (二) 11:27 (UTC)
Aa1004864340(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廣告用戶,屢次創建相同的廣告宣傳條目
- 發現人:xinzi2010 (留言) 2014年9月16日 (二) 14:47 (UTC)
- 處理:
用戶已獲警告--Kuailong™ 2014年9月16日 (二) 15:28 (UTC)
Chûng-koet(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Andreiausdeutschland(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漢服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User:Andreiausdeutschland 連日來多次隨意地在在沒有合理理由加上在沒有經過討論下將數個月前的舊版本還原,此舉動以致在數個月期間裏增添的大量有效參考資料被無理地刪除,而且本人早已多次在編輯摘要和討論頁(1)(2)指出[舊版本裏有大部分內容早已被轉移至獨立頁面,不須要重覆內容]以及[大量有效參考資料被對方刪除]等問題,可是對方依然一直拒絕交流討論並無視一切對話機會,這種我行我素且一意孤行的態度,明顯不尊重其他編輯者。
- 發現人:No1lovesu(留言) 2014年9月17日 (三) 02:53 (UTC)
- 處理:
User:No1lovesu 連日來多次在沒有合理理由加上沒有經過討論下將版本肆意改動,將純粹的漢服與法輪功等政治議題劃為等號,而我只是這麼久第一次將漢服條目改回,User:No1lovesu就舉報說連日來我多次隨意改動,可見此人居心不良。隨意撒謊。—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Andreiausdeutschland(對話|貢獻)加入。
從本人的編輯記錄可見,本人在編輯時都會習慣性地提供大量有效參考出處,依照正規的編輯手法去編寫,在編寫條目時亦只會考慮資料內容,而不會跟某些編輯者一樣加入大量個人研究、政治立場(例如從「將純粹的漢服與法輪功等政治議題劃為等號」一句可以看出,User:Andreiausdeutschland 並不是以政治中立的態度編輯條目,亦不明白何謂客觀)或者個人見解;此外,本人所刪除或改動的部分內容都是屬於沒有正規參考出處和涉及個人研究的內容,做法合規,亦似乎無須刻意提醒,相反的是有人無故地將數月前的歷史版本還原,這種做法令到大量有效參考資料被刪除,對User:Andreiausdeutschland 自己刪除大量有效參考資料的這種無理行為完全沒有討論的意願,而且從他回復大量早已被轉移至其他獨立頁面的內容的行為可以看出,User:Andreiausdeutschland 似乎根本毫不熟悉有關條目的編輯歷史,而是隨意地在歷史記錄中亦出自己個人喜歡(23樓第3層)的版本。另外,從有關條目的編輯摘要/編輯記錄中可見,User:Andreiausdeutschland 在約半個月期間多次拒絕接受討論並無理地隨意刪除其他編輯者的有效參考資料。--No1lovesu(留言) 2014年9月17日 (三) 03:33 (UTC)
以前我看漢服條目一直都很公正客觀,只不過最近幾天剛剛發現你經常肆意更改,而且根據你的活動狀態可以知道,你並不是一般的人,而是專門從事這方面的,你不僅篡改漢服,還篡改剃髮易服,等等很多條目。而我只是一個普通的人,根據我的動態大家可以看得出來,誰才是有目的的在更改條目。我並不是專門從事這方面的篡改行動,因為我很忙,而你隨時隨刻都在網上更改條目。並且可以把漢服運動與新唐人結合,給別人一個誤解就是漢服是新唐人法輪功掀起的,導致不明真相的人誤以為漢服就是法輪功,而反對漢服運動—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Andreiausdeutschland(對話|貢獻)加入。
- 將關注此用戶,暫不處理,請互相溝通。--Kuailong™ 2014年9月17日 (三) 03:53 (UTC)
你是不是普通人在現實生活中忙不忙根本完全和現在討論的主題無關,建議閣下別扯開話題和別胡亂標籤,尊重事實。本人再提醒閣下一次,本人在編輯時已經「提供大量有效參考出處,依照正規的編輯手法去編寫,在編寫條目時亦只會考慮資料內容,而不會跟某些編輯者一樣加入大量個人研究、政治立場或者個人見解(例如閣下)」,因此,閣下指責本人所謂「肆意篡改」條目根本毫無道理,因為本人所編寫的內容都是搬運自參考資料,新唐人對「漢服」的定義與漢服運動一致,亦同樣有宣傳和資助發揚「漢服」的行為,如果閣下有不滿,那就請自行向有關資料的編輯者/相關學者/作者/組織者提出異議,謝謝合作。另外閣下胡亂標籤他人身份、隔屏鑑證、胡亂妄想猜測有的沒的等等行為,明顯並非一名中立客觀的編輯者應有的態度,「公正客觀」的閣下應該考慮是否繼續留在維基編寫條目,還有,並不是跟閣下自己的見解和個人想法不一的資料和文獻都是被「篡改」的。 --No1lovesu(留言) 2014年9月17日 (三) 03:58 (UTC)
- 漢服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User:No1lovesu連日來多次在沒有合理理由加上沒有經過討論下將版本肆意改動,將純粹的漢服與法輪功等政治議題劃為等號,而我只是這麼久第一次將漢服條目改回,User:No1lovesu就舉報說連日來我多次隨意改動,可見此人居心不良。隨意撒謊。請查看他的記錄,每天都在上面,只要一有人恢復原來版本,他就肆意更改,並且將他政治化,企圖掀起輿論戰,影響惡劣。並且惡意舉報他人。而且沒有跟別人商量,別人跟他商量的時候,他拒絕商量,並且在別人不知道的情況下惡意舉報別人,導致別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賬號被凍結,我今天也是剛剛正好在上網,看到郵箱有提醒,才知道他都是在背後搞小動作。
- 發現人:Andreiausdeutschland(留言) 2014年9月17日 (三) 03:03 (UTC)
- 處理:@Andreiausdeutschland:你恢復的版本為什麼還有跨語言連結?多久之前的版本了?--Kuailong™ 2014年9月17日 (三) 03:15 (UTC)
@Kuailong:那是為了恢復早期的版本,因為早期版本沒有被政治化,最初的版本比較單純,不涉及輿論戰,而且講解的比較全面和公正客觀。—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Andreiausdeutschland(對話|貢獻)加入。
從本人的編輯記錄可見,本人在編輯時都會習慣性地提供大量有效參考出處,依照正規的編輯手法去編寫,在編寫條目時亦只會考慮資料內容,而不會跟某些編輯者一樣加入大量個人研究、政治立場(例如從「將純粹的漢服與法輪功等政治議題劃為等號」一句可以看出,User:Andreiausdeutschland 並不是以政治中立的態度編輯條目,亦不明白何謂客觀)或者個人見解;此外,本人所刪除或改動的部分內容都是屬於沒有正規參考出處和涉及個人研究的內容,做法合規,亦似乎無須刻意提醒,相反的是有人無故地將數月前的歷史版本還原,這種做法令到大量有效參考資料被刪除,對User:Andreiausdeutschland 自己刪除大量有效參考資料的這種無理行為完全沒有討論的意願,而且從他回復大量早已被轉移至其他獨立頁面的內容的行為可以看出,User:Andreiausdeutschland 似乎根本毫不熟悉有關條目的編輯歷史,[而是隨意地在歷史記錄中選出自己個人喜歡(23樓第3層)的版本。]
另外,從有關條目的編輯摘要/編輯記錄中可見,User:Andreiausdeutschland 在約半個月期間多次拒絕接受討論並無理地隨意刪除其他編輯者的有效參考資料。--No1lovesu(留言) 2014年9月17日 (三) 03:33 (UTC)
此外,從有關頁面的討論頁可見,本人非常樂意的與其他編輯者商量,參與了多次和長時期的交流討論,反而是User:Andreiausdeutschland 從來都沒有出現在討論頁,似乎「拒絕商量」和隨意撒謊的正正就是喜歡『殺人者喊救命』的Andrei自己。
--No1lovesu(留言) 2014年9月17日 (三) 03:33 (UTC)
我說過了,因為我只是普通觀眾,並不是從事這方面的更改,我是看到你半個月前隨意改動條目,所以才申請賬號並且把它改回去的,而且我都是尊重原版,並沒有更改一個字,只是單純的恢復他,而且因為最新接觸這方面,所以並不知道有討論區這一塊,而你經常隨意改動各個跟漢服有關的條目,目的性很明顯。—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Andreiausdeutschland(對話|貢獻)於2014年9月17日 (三) 03:51加入。
- 編輯摘要不能算合適的溝通方式,最簡單最直接的是去對方討論頁留言。--Kuailong™ 2014年9月17日 (三) 03:50 (UTC)
- User:Andreiausdeutschland回退至的版本是「User:五鹿充宗」於2013年1月18日 (五) 07:01的修訂[29]。--Mewaqua(留言) 2014年9月17日 (三) 03:38 (UTC)
- 是說怎麼這個名字這麼眼熟。--Kuailong™ 2014年9月17日 (三) 03:42 (UTC)
@Kuailong:以前我看漢服條目一直都很公正客觀,只不過最近幾天剛剛發現他經常肆意更改,而且根據他的活動狀態可以知道,他並不是一般的人,而是專門從事這方面的,他不僅篡改漢服,還篡改剃髮易服,漢服運動等等很多條目。而我只是一個普通的人,根據我的動態大家可以看得出來,誰才是有目的的在更改條目。我並不是專門從事這方面的篡改行動,因為我很忙,而他隨時隨刻都在網上更改條目。並且可以把漢服運動與新唐人結合,給別人一個誤解就是漢服是新唐人法輪功掀起的,導致不明真相的人誤以為漢服就是法輪功,而反對漢服運動—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Andreiausdeutschland(對話|貢獻)加入。
- 閣下所指是「近年來有團體……」一段嗎?為何不對該部分進行刪改。--Kuailong™ 2014年9月17日 (三) 03:50 (UTC)
- 將關注此用戶,暫不處理,請互相溝通。--Kuailong™ 2014年9月17日 (三) 03:52 (UTC)
因為我是新手,所以不敢隨意更改任何一個字,只是單純恢復原來版本,而他的早期版本,大概半個月前,都是跟法輪功有關,後來經過其他人的改正後才慢慢改回來的
閣下是不是普通人在現實生活中忙不忙根本完全和現在討論的主題無關,建議閣下別扯開話題和別胡亂標籤他人,保持客觀,尊重事實。本人再提醒閣下一次,本人在編輯時「提供大量有效參考出處,依照正規的編輯手法去編寫,在編寫條目時亦只會考慮資料內容,而不會跟某些編輯者一樣加入大量個人研究、政治立場或者個人見解(例如閣下)」,因此,閣下指責本人肆意篡改條目根本毫無道理,因為本人所編寫的內容都是搬運自參考資料,新唐人對「漢服」的定義與漢服運動一致,亦同樣有宣傳和資助發揚「漢服」的行為,如果閣下有不滿,那就請自行向有關資料的編輯者/相關學者/作者/組織者提出異議,謝謝合作。另外閣下胡亂標籤他人身份、隔屏鑑證、胡亂妄想猜測有的沒的等等行為,明顯並非一名中立客觀的編輯者應有的態度,應該考慮是否繼續留在維基編寫條目。
另外,本人在西藏獨立運動(加上新疆獨立運動)等相關條目都有為數不少的編輯記錄,當中增添的內容絕大部分都是"挺中"的,閣下喜歡隨意猜測他人的「目的性」胡亂標籤鑑證,不妨「公正客觀」的閣下也告訴本人,本人此舉的「目的性」是甚麼。亦提醒閣下,跟閣下自己的見解和個人想法不一的資料和文獻不一定都是被「篡改」的。--No1lovesu(留言) 2014年9月17日 (三) 04:06 (UTC) --No1lovesu(留言) 2014年9月17日 (三) 04:00 (UTC)
- 編輯貢獻皆為虛假訊息,配偶欄及出生年份等破壞。
- 發現人:Kanno(留言) 2014年9月17日 (三) 04:05 (UTC)
- 處理:炎亞綸的出生年份本來就有爭議,見討論頁。--Kuailong™ 2014年9月17日 (三) 04:33 (UTC)
- 主要是不斷的修改配偶欄,田馥甄的編輯全屬不實內容。Kanno(留言) 2014年9月17日 (三) 06:13 (UTC)
- 用戶查核確認為User:Dhhxkds的傀儡
- 發現人:E8xE8(805) 2014年9月17日 (三) 05:28 (UTC)
- 處理: 不限期封禁--Kuailong™ 2014年9月17日 (三) 06:21 (UTC)
- Wikipedia:持續出沒的破壞者/User:Amysze123 一望而知
- 發現人:Byfserag(留言) 2014年9月17日 (三) 13:12 (UTC)
- 處理:經由WP:DUCK發現該用戶符合傀儡帳號的特點如WP:PANICVOTE、WP:TIPPING、WP:CIRCUM、WP:PRECOCIOUS、WP:XS、WP:AGAIN、WP:OCUSE、WP:GEOSOCK、WP:SIM等關聯性,因此判定為使用傀儡帳號,故 不限期封禁。--T.A Shirakawa(Talk - Mail) 2014年9月17日 (三) 14:52 (UTC)
- 廣告用戶,連續創建相同的廣告宣傳條目
- 發現人:xinzi2010 (留言) 2014年9月18日 (四) 09:04 (UTC)
- 處理: 最後警告後無編輯。如用戶繼續進行破壞,請回報--Wcam(留言) 2014年9月18日 (四) 11:56 (UTC)
- 使徒行者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持續添加不實信息,視作破壞。
- 發現人:Write to§Comte de £orenzo 2014年9月18日 (四) 15:03 (UTC)
- 處理: 未獲充分警告。如用戶已獲充分警告並繼續進行破壞,請回報--Kuailong™ 2014年9月18日 (四) 16:58 (UTC)
- 多個與由該用戶上傳的檔案有關的檔案頁面,而這些檔案都被提交存廢討論,例如File:Einstein brain - T.Harvey.png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File:Kim Jong-un.jpg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等
- 在存廢討論尚未結束的情況下,多次無故移除該等頁面中的提刪模板,經多次提醒警告後仍然繼續(該等留言都被該用戶移除,即表示該用戶並非不知情或不知規則)
- 發現人:Moonian‧♨一盅兩件立即嘆‧貢獻 主要 全部 2014年9月20日 (六) 06:16 (UTC)
- 處理: 封禁三日。--Lanwi1(留言) 2014年9月20日 (六) 09:57 (UTC)
Ryanyik2007(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使徒行者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加入明顯和該條目(電視節目)無關,不符事實,帶有色情隱喻的字眼。
- 發現人:Allen Uhomist(留言) 2014年9月22日 (一) 14:41 (UTC)
- 處理: 不限期封禁。--Lanwi1(留言) 2014年9月22日 (一) 15:58 (UTC)
- 以下是近期(每相鄰兩次間隔不超過432000秒)的5次頁面源碼繁簡轉換操作
- 黑馬 (歌曲)中的修訂版本32565831,於2014年9月5日 (五) 17:51編輯,已警告
- 黑馬 (歌曲)中的修訂版本32565841,於2014年9月5日 (五) 17:54編輯,已警告
- 黑馬 (歌曲)中的修訂版本32565874,於2014年9月5日 (五) 18:03編輯,已警告
- 黑馬 (歌曲)中的修訂版本32565831,於2014年9月5日 (五) 17:51編輯,沒有加以警告或警告操作失敗
- 黑馬 (歌曲)中的修訂版本32565841,於2014年9月5日 (五) 17:54編輯,沒有加以警告或警告操作失敗
- 發現人:Liangent-bot(機械人故障請通知Liangent) 2014年9月22日 (一) 20:26 (UTC)
- 處理:
- 以下是近期(每相鄰兩次間隔不超過432000秒)的5次頁面源碼繁簡轉換操作
- 2014年太平洋颱風季中的修訂版本32568055,於2014年9月6日 (六) 01:59編輯,已警告
- 2014年太平洋颱風季中的修訂版本32568101,於2014年9月6日 (六) 02:05編輯,已警告
- 2014年太平洋颱風季中的修訂版本32568055,於2014年9月6日 (六) 01:59編輯,已警告
- 2014年太平洋颱風季中的修訂版本32568101,於2014年9月6日 (六) 02:05編輯,已警告
- 2014年太平洋颱風季中的修訂版本32568463,於2014年9月6日 (六) 02:43編輯,已警告
- 發現人:Liangent-bot(機械人故障請通知Liangent) 2014年9月22日 (一) 21:53 (UTC)
- 處理:
James858988(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以下是近期(每相鄰兩次間隔不超過432000秒)的5次頁面源碼繁簡轉換操作
- PlayStation 3中的修訂版本32570507,於2014年9月6日 (六) 06:02編輯,沒有加以警告或警告操作失敗
- PlayStation 3中的修訂版本32570507,於2014年9月6日 (六) 06:02編輯,沒有加以警告或警告操作失敗
- PlayStation 3中的修訂版本32570561,於2014年9月6日 (六) 06:08編輯,已警告
- PlayStation 3中的修訂版本32570561,於2014年9月6日 (六) 06:08編輯,已警告
- PlayStation 3中的修訂版本32570631,於2014年9月6日 (六) 06:17編輯,沒有加以警告或警告操作失敗
- 發現人:Liangent-bot(留言) 2014年9月23日 (二) 00:06 (UTC)
- 處理:
- 以下是近期(每相鄰兩次間隔不超過432000秒)的5次頁面源碼繁簡轉換操作
- 斬!赤紅之瞳中的修訂版本32573748,於2014年9月6日 (六) 12:03編輯,已警告
- 斬!赤紅之瞳中的修訂版本32573964,於2014年9月6日 (六) 12:27編輯,已警告
- 斬!赤紅之瞳中的修訂版本32573994,於2014年9月6日 (六) 12:31編輯,已警告
- 斬!赤紅之瞳中的修訂版本32574021,於2014年9月6日 (六) 12:35編輯,已警告
- 斬!赤紅之瞳中的修訂版本32574045,於2014年9月6日 (六) 12:37編輯,已警告
- 發現人:Liangent-bot(機械人故障請通知Liangent) 2014年9月23日 (二) 08:22 (UTC)
- 處理:
Qwe876876876(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那不是廣告,那是根據權威媒體報道善意介紹右佐匹克隆有益健康睡眠的作用
220.136.*.*(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此網段ip長期擾亂。例子包括:針對單一用戶濫掛模版[30][31][32](與用戶:Jessechi疑似WP:COI)濫提報[33][34]。繁簡破壞[35]疑似濫用傀儡或代理伺服器,見這個交叉編輯。([36][37])建議封禁整個網段。
- 發現人:114.81.255.40(留言) 2014年9月23日 (二) 14:29 (UTC)
- 處理:
Macro_Systems(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用戶頁及條目頁面廣告,為宣傳用戶
- 發現人:南瓜(留言 | 貢獻) 2014年9月23日 (二) 15:35 (UTC)
- 處理:
- 以下是近期(每相鄰兩次間隔不超過432000秒)的5次頁面源碼繁簡轉換操作
- 天安 (北魏)中的修訂版本32584778,於2014年9月7日 (日) 12:34編輯,已警告
- 天安 (北魏)中的修訂版本32584788,於2014年9月7日 (日) 12:35編輯,已警告
- 天安 (北魏)中的修訂版本32584793,於2014年9月7日 (日) 12:36編輯,已警告
- 天安 (北魏)中的修訂版本32584800,於2014年9月7日 (日) 12:37編輯,已警告
- 牡丹 (消歧義)中的修訂版本32584833,於2014年9月7日 (日) 12:40編輯,已警告
- 發現人:Liangent-bot(留言) 2014年9月23日 (二) 17:05 (UTC)
- 處理:Liangent-bot怎麼最近都在提報近20天前的可疑編輯 @Liangent--Kegns(留言) 2014年9月23日 (二) 17:25 (UTC)
- 人身攻擊 [38]
- 發現人:飛賊燕子(留言) 2014年9月25日 (四) 16:16 (UTC)
- 處理:
- 並無針對特定人士,而是做出特定行為的用戶帳號,按使用條款/有償編輯修正案要求用戶帳號自清或宣告,避免違反使用條款。本人已不是第一次要求他人注意COI在此被告狀,先前從未因此而遭封禁,現在使用條款/有償編輯修正案也已明文白底黑字,請旁觀者自律。--❦‽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9月25日 (四) 16:24 (UTC)
- 僅散發廣告之用戶
- 發現人: M26パンーシン重戰車 ❂SCR-510❂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 暨 2014年9月26日 (五) 12:57 (UTC)
- 處理:
- 大雄的秘密道具博物館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多次刪改條目內容
- 發現人:日月星辰【留言簿】 2014年9月26日 (五) 14:54 (UTC)
- 處理:
7MBDN193TC1(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破壞 人身攻擊 118.111.25.116(留言) 2014年9月26日 (五) 23:17 (UTC)
- 發現人:118.111.25.116(留言) 2014年9月26日 (五) 23:17 (UTC)
- 處理: 拒絕--Kuailong™ 2014年9月27日 (六) 00:38 (UTC)
- 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破壞 人身攻擊 118.111.25.116(留言) 2014年9月26日 (五) 23:17 (UTC)
- 發現人:118.111.25.116(留言) 2014年9月26日 (五) 23:17 (UTC)
- 處理: 拒絕--Kuailong™ 2014年9月27日 (六) 00:38 (UTC)
Patrickcjq(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騰飛Ascendas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User:M58477804一望而知的傀儡,與同用戶傀儡User:Patchenjiaqi創建相同廣告條目。
- 發現人:思域無疆大道 事體 機器 2014年9月27日 (六) 13:51 (UTC)
- 處理:永久封禁。Bluedeck 2014年9月27日 (六) 15:18 (UTC)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政策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User:Leon119 不願意接受討論,而且在24小時內四次將大量個人研究和個人觀點寫入有關維基頁面並且刪除大量有效參考資料。
- 發現人:No1lovesu(留言) 2014年9月27日 (六) 16:04 (UTC)
- 處理:
如果「……完全是兩碼事」這句「原參考資料內的個人色彩強烈的語句」會令閣下反感的話,那麼閣下為甚麼會認為把『把漢族塑造成雜種民族』『對中國傳統文化進行篡改』『更可笑的是』這種個人研究和個人見解寫入維基是沒問題的呢,而且我根本沒有說過那些「個人研究和個人觀點」是你首先寫入的,閣下多次將有關內容重新寫入,這可是事實;將大量有效資料出處刪除,不論閣下是恢復至誰的編輯版本,也同樣是事實。而且「人人權利平等的國家主義在以少數民族為利益的民族政策取向前遇到了巨大阻力。優先錄取少數民族的教育政策也造就了一大批把持民族政策和民族研究的少數民族學者和官員。」這些話根本就不是本人寫的,閣下似乎有點不在狀態。我認為閣下在賊喊抓賊,搞雙重標準。 --No1lovesu(留言) 2014年9月27日 (六) 16:22 (UTC)
- 3RR, 封禁31小時--Kuailong™ 2014年9月27日 (六) 17:16 (UTC)
Horacechoi(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中國大陸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在該條目中以修正筆誤為由,在該條目上留下辱罵性的字眼,並帶有恐嚇、威脅的字串。
- [39] 118.111.25.116(留言) 2014年9月26日 (五) 23:38 (UTC)
- 發現人:東東 2014年9月25日 (四) 14:42 (UTC)
- 處理: 封禁5日--Wcam(留言) 2014年9月28日 (日) 11:20 (UTC)
- 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無理刪除他人發言,並分別使用賬戶及退出登陸兩種編輯方式進行編輯戰逃避監察,構成非登錄狀態誤導他人。
- 發現人:117.136.39.220(留言) 2014年9月28日 (日) 12:08 (UTC)
- 處理:
- 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Special:diff/32807278進行不實人身攻擊,關於個人年紀及所屬組織都是不實攻擊,若管理員要實據才能判斷請私信通知,若不處理,那麼我只能deltalk以反破壞,不受3RR限制。若有不同意見請通知。--❦‽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9月28日 (日) 11:59 (UTC)
- 張貼個人資料之騷擾,而就發言內容是帶有年齡岐視的惡意,按維基百科:騷擾應「被立即封禁」。觀察是否會選擇性執法。--❦‽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9月28日 (日) 12:48 (UTC)
- 發現人:❦‽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9月28日 (日) 11:59 (UTC)
- 處理:
- 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破壞 人身攻擊 118.111.25.116(留言) 2014年9月26日 (五) 23:17 (UTC)
- 發現人:118.111.25.116(留言) 2014年9月26日 (五) 23:17 (UTC)
- 處理:
- 呵呵,廖漢騰你說別人收錢編輯就是「合理懷疑」,別人要你說清楚你和達賴集團的關係就是「人身攻擊」?笑……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7.136.39.213(對話|貢獻)加入。
- 我不知道你說的「別人要你說清楚你和達賴集團的關係」所指為何,希望不是User:Hanteng#闢謠裏面提及的以下不實人身攻擊誤導了你:
「作為老維基人我要告訴大家,這次維基管理員出現的問題,並不是所謂上海人和YP的鬥爭,這個是自2年前開始的海外勢力對維基中文權限爭奪的一個組成部分。在背後支持這2個YP的ID:hanteng本名:廖漢騰,參與過襲擊英國和法國奧運火炬和...」
- 至於你指控的「和達賴集團的關係」,我也已User:Hanteng#闢謠中說明,那是不實的匿名指控。連新浪微博都言論審查刪除了,難到中國政府真的認為我有「和達賴集團的關係」,還去刪除這些指控?
事實是,本人從未參加過所指控的多項活動(也對實際參加的人沒有特定看法),而事件發生當時本人並不在歐洲,而該事件發生後本人反而有參加由中國學生在牛津大學所組織並舉辦的相關議題非正式的討論會,和出席的中國及國際學生交換過意見。在此澄清並闢謠。
- 我也在mailing list 說了:
再重申一次,事實是本人從未
- (1)用他們的話:「背後支持這2個YP(管理員)」不太清楚是指誰,但大家也應該知道我在中文維基沒那麼大的力量去背後支持管理員
- (2)「參與過襲擊英國和法國奧運火炬」
- (3)做「達賴喇嘛訪問英國的志願者」
我倒是做過牛津博物館的志願者,星期六日幫博物館辦親子活動。
--❦‽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9月27日 (六) 08:48 (UTC)
- 拒絕--Kuailong™ 2014年9月27日 (六) 00:38 (UTC)
- 記錄處理此案的管理員有參與此相關討論串Special:diff/32789937及
Special:diff/32789230Special:diff/32789932。--❦‽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9月27日 (六) 08:56 (UTC)- @Hanteng,避嫌是避免在一件事上使用雙重身份。WP:ADMIN,fyi。另外,您的第二個diff肯定是給錯了,要不要再看一遍?Bluedeck 2014年9月27日 (六) 15:22 (UTC)
- 所以hanteng的意思是,管理員連討論都不讓參加咯?(笑) --Kuailong™ 2014年9月27日 (六) 15:28 (UTC)
- @Bluedeck:感謝提醒,連結已修。
- @Kuailong: 的確用Bluedeck的話「避嫌是避免在一件事上使用雙重身份」,而Kuailong快龍以編輯身份參與討論是事實,而事後又對該討論串中有明顯人身攻擊的行為做出「拒絕處理」就是沒避嫌,快龍「不應該處理」此案。見時間碼:
- 1.參與討論(→請求飛賊燕子與Jsjsjs1111自我揭露「是否為中國政府進行有償編輯」) 2014年9月26日 (五) 13:51
- 2.VIP 拒絕--Kuailong™ 2014年9月27日 (六) 00:38
- 在此額外警告管理員Kuailong快龍,在這頁面處理的是封禁權(合法暴力)的實行,對權力的行使放尊重一點,請你要笑在討論區儘量大笑,在這裏行政處理頁面好自為之,否則你爽你爽的,硬傷的是管理員這個權力位置。你這次在這頁面的行為(指(笑))就是權力的傲慢,不是管理員該有的行為。你失去其他編輯對你的尊重是一回事,但你要讓其他編輯對管理員這個權力位置失去可以尊重的理由,那是不可欲的也不對的。--❦‽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9月28日 (日) 06:08 (UTC)
- @Hanteng,避嫌是避免在一件事上使用雙重身份。WP:ADMIN,fyi。另外,您的第二個diff肯定是給錯了,要不要再看一遍?Bluedeck 2014年9月27日 (六) 15:22 (UTC)
- 記錄處理此案的管理員有參與此相關討論串Special:diff/32789937及
- 雖然說過很多次了,仍推薦您先閱讀WP:ADMIN#避嫌。正如您使用阿拉伯數字標明的,參與討論和VIP拒絕是兩件事。這跟封禁避嫌(不得僅因此編輯與自己意見不統一而封禁)又是兩回事,請您理解方針。如果仍有這方面疑問,請往客棧或本人討論頁提問,我將詳細解答。
- 在此額外回復hanteng,評判一名管理員是否尊重其手中權利,請着眼於行為。對(笑)的解讀,由於我所知的流行文化原因,並非傲慢的表現。如果您認為這可能涉及管理員態度問題,我想請您儘量在善意推定的前提下進行溝通。如果因為文化方面的差異而對您造成了誤會,希望您現在能夠理解。Bluedeck 2014年9月28日 (日) 07:00 (UTC)
- 這是同一事,117.136.39.213 IP用戶在該討論頁/串有留言。我用阿拉拍數字標明的是時間順序,請查照,(1)是否117.136.39.213及快龍參與同一個討論串 及 (2)此案實質內容是否出現在該討論串。--❦‽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9月28日 (日) 09:09 (UTC)
- (笑)的解讀,暫且聽信你或有文化誤解而非是快龍存有主觀犯意,但經本人在此嚴正抗議後,若快龍或其他管理員在此頁面再展示特定文化的幽默的話,則是權利傲慢(我要在這裏笑給你看,你不爽又不能拿我怎麼樣)。簡言之,勿在此頁再犯。--❦‽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9月28日 (日) 09:14 (UTC)
- @Bluedeck:你去睬他幹嘛……讓他一個人發神經去好了,你越睬他他越來勁,這叫做「人來瘋」(人類的一種偶發性非病態心理問題,往往易發於高智低能人群)。還有,曾經應該有人建議過您,不要去和某人發生瓜葛。117.136.39.220(留言) 2014年9月28日 (日) 09:22 (UTC)
- @Bluedeck:合理懷疑IP用戶117.136.39.220和213是同一人,而你自己看上面很早的213留言,是否用笑 一句結尾。在這裏旁觀者會不會認為是快龍和做出人身攻擊的IP用戶「同笑」(先善意推定非同謀)。IP 213 220在此的先後發言反而證明了我對快龍在此多餘一笑的疑慮,快龍大可暗爽在心裏,但這理做出不處理的決定後再笑,則是非常不當。--❦‽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9月28日 (日) 09:46 (UTC)
- 笑尿,廖漢騰除了「合理懷疑」就沒別的招數了?反正,無論我廖漢騰怎麼重傷別人,都是「合理懷疑」,別人只要質疑我達賴集團志願者廖漢騰任何東西,都是「人身攻擊」或者「中共花錢派來的」,哎……117.136.39.220(留言) 2014年9月28日 (日) 10:23 (UTC)
- hanteng閣下,不知道我說到幾時您才願意瀏覽一下admin方針,什麼處理適當什麼處理失當是有標準的。此外關於笑的解讀,我雖然能理解您遇到未見過的用法時需要適應,但一個沒有廣泛爭議的用法在我向您解釋之後仍將其相關行為以「再犯」「暗爽」「非常不當」「權力傲慢」描述,並禁止他人繼續使用這個詞,我想您同時也需要瀏覽WP:善意推定了。希望您在下一個回復(如果有的話)之前確實地閱讀一下這兩個方針和准指引,否則我們的對話恐怕淪為用不同的語句重複相同的內容,變得沒有意義了。Bluedeck 2014年9月28日 (日) 13:59 (UTC)
、 、 、 ……
- 人類發展指數,福建臺灣省
- 持續進行細微破壞
- 發現人:薰衣草毒藥※Werran 2014年9月28日 (日) 17:53 (UTC)
- 處理:這位ip只分別在次兩處進行過一次編輯,暫不認為其進行了持續破壞。不過其行動仍值得監視。Bluedeck 2014年9月29日 (一) 01:00 (UTC)
- 佔領中環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Ds950524身為反破壞小組成員,不尊重事實,多次違反客觀中立原則,不顧建議和回退,多次刪除佔中支持方的觀點,撤銷回退!次數已達3次,請管理員介入。謝謝!
- 發現人:羅小白O(∩_∩)O(留言) 2014年9月29日 (一) 05:51 (UTC)
- 處理:
(!)意見<可能是在恢復原先版本中的反對意見時手滑了,把佔中支持方的內容刪了。以後會多注意,謝謝>--Ds950524 2014年9月29日 (一) 05:57 (UTC)
(!)意見那也算是我誤解你那衝動的舉動了~好吧,請撤銷本人報告的破壞。羅小白O(∩_∩)O(留言) 2014年9月29日 (一) 06:01 (UTC)
- 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多次無理刪除他人發言(包括在下的和AS閣下的),警告無效。並且歇斯底里地屢屢無理污衊他人人身攻擊。
- Special:diff/32814004--❦‽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9月29日 (一) 06:14 (UTC)
- Special:diff/32814037,此處IP用戶更進一部明確違反WP:人身攻擊,並波及不相干的其他用戶「對別人進行恐嚇」、「關於政治身份的攻擊」,而且該關於政治身份的攻擊亦不實。--❦‽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4年9月29日 (一) 06:25 (UTC)
- 發現人:117.136.40.176(留言) 2014年9月29日 (一) 06:12 (UTC)
- 處理:
Jarodalien(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二次對Chinuan12623人身攻擊]]
- 1.舉報6+第一次罵Chinuan12623 ,罵本人骨子裏是一個非常非常壞的人。但未獲處份。2.6+再罵的更兇,罵說:就讓他生兒代代做賊,生女世世為娼,讓他所有的朋友、親人全部不得好死。讓他痛苦一生,死後也要下拔舌地獄。3.本人基於第三者建議要我與6+做自清,而6+也說:(那我只能也和他來賭個咒、發個誓,看看到底是誰天誅地滅--72014年9月12日 ) ,本人事後已答沒有,但我沒有要劉嘉天誅地滅或反過來罵他的諸親友嗎?6+的品格論調很詭異。再次舉報人身攻擊惡行。Chinuan12623(留言) 2014年9月29日 (一) 09:34 (UTC)
- 發現人:Chinuan12623(留言) 2014年9月29日 (一) 09:34 (UTC)
- 處理:
- 1、閣下和另一位用戶很長時間以來,都在不間斷地攻擊和污衊我,說我通過編輯維基收取外快,反過來,我從來沒有懷疑過你收外快,不知你無端端地發什麼誓說自己沒收外快,如收天誅地滅有什麼意義;2、閣下不斷在討論頁、at、ping煩煩我也就行了,User:cobrachen也要被你煩,真是給50幾歲的黃埔人爭光啊;3、只准你污衊我,要求我以什麼立誓,不允許我要求你要以什麼立誓?上面已經說過,我從來沒有懷疑過你收外快,是你一直在不提供任何證據的情況下無端指責。所以我覺得,既然要立誓,立毒誓,那就越毒越好。我只不過是說,如果我有,我就如此,如果我沒有,你就如此,既然你那麼深信我有,那你親人朋友肯定沒事。--7(留言) 2014年9月29日 (一) 10:07 (UTC)
- 胡扯:1.你如能找到我有說過(6+通過編輯維基收取外快)的話,那我向你道歉,如沒有,你誣衊我應道歉。反倒是6+影射我賺外快(:不知道到底一個人要XXX到什麼樣的程度,才有臉說出什麼我寫維基純義務貢獻沒外快,你呢--7)。2."天誅地滅"這詞是6+創出,還在後面追加說:(那"我只能也和他來賭個咒、發個誓",看看到底是誰天誅地滅--72014年9月12日 ) ,故我要他兌現自己創的此"天誅地滅"誓詞,而我也在E君與社群見證下率身自清,反倒6+龜縮了,讓人懷疑此地無銀三百兩。3.6+再強調我50幾歲的黃埔人也無妨,黃埔人重"誠信",我履次到他6+討論頁留言,就是要他兌現承諾,有何不對?4.在QQ群裏,七海花音回你說對誓是人身攻擊,自誓是對自己負責,你幹麻牽罵無關之人;而七海花音不是也回你"你不是有償編輯嗎?"這有意思了。5.如爾後發現6+有違自己的誓詞,甚而公然說謊,我會要6+退出維基,莫讓謊言謊人污染維基。6.6+罵人是累犯,請速懲處。Chinuan12623(留言) 2014年9月29日 (一) 12:25 (UTC)
- 閣下公然說謊的本事的確讓人忘塵莫及,首先是你於協調世界時2014年9月10日3點51分提出這樣的質問:我寫維基純義務貢獻沒外快,你呢?,然後我不過引用你的話,「我不知道到底一個人要XXX到什麼樣的程度,才有臉說出什麼我寫維基純義務貢獻沒外快,你呢這樣的話」,我下面已經明確講,我沒有覺得任何人,在維基百科寫任何一個條目就是會有經濟利益,也沒有覺得任何管理員又會有什麼經濟利益,你自己反覆加粗「請-7明確告訴社群有無以寫維基條目、討論、或維基相關事項賺取外快?有或沒有?」說什麼「就此,我不評論他人,我也挑明就是指6+,請他摸心自問有或沒有?會以魁儡造票來獲取推優特的人,你跟我說他不利用優良特色條目換取名聲,很難讓人信服,而我請-7明確告訴社群有無以寫維基條目、討論、或維基相關事項賺取外快?他還未覆,煩可否你通知他,如他真有以此賺取外快,那我更無語了!」你從頭到尾沒有列出任何的證據,反過來,我並沒有說過自己覺得有任何人在維基賺外快,你這樣自誓又有什麼意義。我同時鄙視那些要把自己在維基寫條目當成功德來講的人,大家都是一樣的寫,一樣的沒有收入,有什麼了不起。你這樣毫無證據的指責就是誹謗!--7(留言) 2014年9月29日 (一) 13:10 (UTC)
- 我是問你有或沒有寫維基來賺外快?就同QQ群裏,七海花音回你說"你不是有償編輯嗎?是提問句,非(6+有通過編輯維基收取外快)肯定句;而我已自清,但你在後面自追加說:(那"我只能也和他來賭個咒、發個誓",看看到底是誰天誅地滅--72014年9月12日 )後 ,卻一直不自誓,再重申,你如說謊而背地裏是有償編輯,請自退維基(我亦同),請管理員注意,討論再如何激烈,罵人就是不對,6+罵人事證明確,應封處。Chinuan12623(留言) 2014年9月29日 (一) 13:45 (UTC)
- 閣下公然說謊的本事的確讓人忘塵莫及,首先是你於協調世界時2014年9月10日3點51分提出這樣的質問:我寫維基純義務貢獻沒外快,你呢?,然後我不過引用你的話,「我不知道到底一個人要XXX到什麼樣的程度,才有臉說出什麼我寫維基純義務貢獻沒外快,你呢這樣的話」,我下面已經明確講,我沒有覺得任何人,在維基百科寫任何一個條目就是會有經濟利益,也沒有覺得任何管理員又會有什麼經濟利益,你自己反覆加粗「請-7明確告訴社群有無以寫維基條目、討論、或維基相關事項賺取外快?有或沒有?」說什麼「就此,我不評論他人,我也挑明就是指6+,請他摸心自問有或沒有?會以魁儡造票來獲取推優特的人,你跟我說他不利用優良特色條目換取名聲,很難讓人信服,而我請-7明確告訴社群有無以寫維基條目、討論、或維基相關事項賺取外快?他還未覆,煩可否你通知他,如他真有以此賺取外快,那我更無語了!」你從頭到尾沒有列出任何的證據,反過來,我並沒有說過自己覺得有任何人在維基賺外快,你這樣自誓又有什麼意義。我同時鄙視那些要把自己在維基寫條目當成功德來講的人,大家都是一樣的寫,一樣的沒有收入,有什麼了不起。你這樣毫無證據的指責就是誹謗!--7(留言) 2014年9月29日 (一) 13:10 (UTC)
- 胡扯:1.你如能找到我有說過(6+通過編輯維基收取外快)的話,那我向你道歉,如沒有,你誣衊我應道歉。反倒是6+影射我賺外快(:不知道到底一個人要XXX到什麼樣的程度,才有臉說出什麼我寫維基純義務貢獻沒外快,你呢--7)。2."天誅地滅"這詞是6+創出,還在後面追加說:(那"我只能也和他來賭個咒、發個誓",看看到底是誰天誅地滅--72014年9月12日 ) ,故我要他兌現自己創的此"天誅地滅"誓詞,而我也在E君與社群見證下率身自清,反倒6+龜縮了,讓人懷疑此地無銀三百兩。3.6+再強調我50幾歲的黃埔人也無妨,黃埔人重"誠信",我履次到他6+討論頁留言,就是要他兌現承諾,有何不對?4.在QQ群裏,七海花音回你說對誓是人身攻擊,自誓是對自己負責,你幹麻牽罵無關之人;而七海花音不是也回你"你不是有償編輯嗎?"這有意思了。5.如爾後發現6+有違自己的誓詞,甚而公然說謊,我會要6+退出維基,莫讓謊言謊人污染維基。6.6+罵人是累犯,請速懲處。Chinuan12623(留言) 2014年9月29日 (一) 12:25 (UTC)
- 向其他人表示很抱歉,在這個頁面回了幾次話,我應該去做更有價值的事。如果有興趣了解的,請自行查看相關頁面,這其中還涉及其他一些用戶的討論頁,就可以了解來龍去脈,也不需要在這裏再來說什麼誰對誰錯了。封建時代的律令說,污衊他人XX罪的,以XX罪論處,可惜。上面提及QQ群的聊天記錄,有興趣的,也可以聯繫這個QQ群的用戶,看完前言後語,看看到底說的是什麼,是不是就是像誰說的那樣。我因為3RR被封禁過,管理員不過按規則辦事。我只是覺得自己發了個誓,如果自己有如何就怎樣,如果沒有,那麼污衊我的人就要怎樣而已,如果違反了規則,我認賬,不會像有些人那樣被封就一定是管理員濫權,然後想方設法處心積慮地等他人出什麼問題再跳出來說當年我就是讓這樣的人陷害了的。可惜,小烏還是心灰意冷離開了。--7(留言) 2014年9月29日 (一) 14:00 (UTC)
- 就是!烏拉沖在一線,把反對我們的人都幹得差不多了,我們必須為他正名!223.104.1.52(留言) 2014年9月29日 (一) 15:25 (UTC)
- 真是奇聞!Jarodalien二次被舉報人身攻擊,連上次優良條目候選[辣媽島]Jarodalien用傀儡帳戶造票都未受任何處份?Chinuan12623在6+討論頁要他兌現承諾自清,而6+連帶罵人,此罵人的沒事,C君舉報反被Jimmy Xu封禁擾亂?Jimmy Xu可以這樣亂搞嗎?
- 以下是近期(每相鄰兩次間隔不超過432000秒)的5次頁面源碼繁簡轉換操作
- IS〈Infinite Stratos〉中的Special:diff/32634140/326401964,於2014年9月13日 (六) 05:55編輯,Special:diff/32617642/328224324
- 現代九頻道中的Special:diff/31212298/326509734,於2014年9月14日 (日) 04:23編輯,Special:diff/32822432/328261834
- 現代九頻道中的Special:diff/32650973/326510034,於2014年9月14日 (日) 04:27編輯,Special:diff/32826183/328261984
- 泰國第5電視台中的Special:diff/32651070/326510934,於2014年9月14日 (日) 04:37編輯,Special:diff/32826198/328262354
- 泰國第5電視台中的Special:diff/32651093/326511074,於2014年9月14日 (日) 04:40編輯,Special:diff/32826235/328262544
- 發現人:Liangent-bot(留言) 2014年9月30日 (二) 11:38 (UTC)
- 處理:
- 香港警務處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編輯戰
- 發現人:114.81.255.37(留言) 2014年9月30日 (二) 15:34 (UTC)
- 處理:未過3RR,最後一次用戶已自行撤銷。--Kuailong™ 2014年9月30日 (二) 16:38 (UTC)
- [[埃及、臺灣]]
- 純破壞用戶
- 發現人:Formuse(留言) 2014年9月30日 (二) 23:09 (UTC)
- 處理: 未獲充分警告。如用戶已獲充分警告並繼續進行破壞,請回報--Kuailong™ 2014年9月30日 (二) 23:3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