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移動請求/2011年1到3月

由昂邦章京在話題2011年3月29日上作出的最新留言:13 年前

2011年1月1日

2011年1月2日

(-)反對:只是個檔案名稱,不必矯枉過正。—Mark85296341留言 2011年1月3日 (一) 14:00 (UTC)
(!)意見:這怎麼能說是矯枉過正呢?我請問閣下哪裡「過正」了?中文維基百科不應當自己就傳達wiki = wikipedia這樣的錯誤概念。--Patcre (留言) 2011年1月3日 (一) 14:57 (UTC)

2011年1月4日

2011年1月6日

柔術原在建立時為一「武術」條目,後來發現與柔術 (雜技)分別用到的正(武術的柔術)、簡(雜技的柔術)字體的條目,因此將柔術統一改為消歧異條目(簡體改為重定向),並將兩者重新以括號區分。
  • 柔術消歧異條目經IP用戶逐步刪減,並轉變為柔術 (武術)的內容,以致於最後消歧異頁面反而被取代。導致柔術 (武術)反而改為重定向。這樣的重定向毫無意義,因為不會有人查閱這種限制名稱的條目。因為後續柔術有太多編輯了,無法回退,請求將目前「柔術」內容移動回「柔術 (武術)」條目,而柔術恢復原消歧異頁面的樣子。-Dodd (留言) 2011年1月6日 (四) 15:49 (UTC)

2011年1月7日

2011年1月9日

2011年1月11日

2011年1月15日

(+)支持--Dayten (留言) 2011年1月15日 (六) 13:20 (UTC)

2011年1月13日

2011年1月14日

  • 討論韓式泡菜朝鮮泡菜:「朝鮮」既可作國名,又是民族名,且這種泡菜流行始於朝鮮王朝時期;況且,當前韓國只管半個朝鮮半島,用「韓」字統括一種「北邊那一半」和「住在中國境內的那一些」也都吃的食物,確實不太恰當。還是叫「朝鮮泡菜」好過「韓式泡菜」……-Fuenping 2011年1月14日 (五) 08:43 (UTC)
(-)反對--(移動到韓國泡菜)好了
(!)意見:提案人解釋了一大堆,閣下忘了簽名也就罷了,反對好歹也給個說法吧?您所提議名稱的問題(「韓國」不如「朝鮮」廣義),我已在移往「朝鮮泡菜」的理由中指出;請問您認為「韓國泡菜」比較好的理由是什麼呢?(當前該條目的地區詞轉換模板,已可在正/繁體中文版本顯示「韓式泡菜」。)Fuenping 2011年1月14日 (五) 22:08 (UTC)
(!)意見--韓式泡菜遠較朝鮮泡菜普及。--Gakmo (留言) 2011年1月18日 (二) 17:04 (UTC)

2011年1月10日

2011年1月9日

2011年1月22日

2011年1月18日

2011年1月16日

2011年1月24日

2011年1月25日

2011年1月26日

2011年1月23日

2011年1月28日

2011年1月31日

 完成ATRTC 2011年1月31日 (一) 11:15 (UTC)
 完成ATRTC 2011年1月31日 (一) 11:15 (UTC)

2011年1月30日

 完成ATRTC 2011年1月30日 (日) 08:41 (UTC)
 完成ATRTC 2011年1月30日 (日) 08:41 (UTC)

2011年1月29日

 完成ATRTC 2011年1月30日 (日) 08:41 (UTC)
 完成ATRTC 2011年1月30日 (日) 08:41 (UTC)

2011年1月27日

2011年2月2日

2011年2月3日

2011年2月1日

2011年2月8日

2011年2月10日

2011年2月13日

  • 愛新覺羅·凡察凡察:史料中的都督凡察(猛哥帖木兒的弟弟)和神話中的樊察(蒙特穆的祖先)未必是同一個人。沒有史料記載凡察姓愛新覺羅。即便是神話中對愛新覺羅氏的樊察,也是直呼其名,不會冠以愛新覺羅。Dalt (留言) 2011年2月13日 (日) 09:38 (UTC)
    • (+)贊成:我們寫百科全書又不是在登記戶口,沒有必要人名一定連名帶姓,尤其許多史籍上本無明載姓氏的歷史人物,我們這些幾百年後的人還非常熱心地主動幫人家弄一個來加上去,實在是蛇足得很。Fuenping 2011年2月13日 (日) 23:29 (UTC)
  • 請問在標題使用全形標點符號符合現行格式規範嗎?我看標題中的括弧都是半形。如果標題中的標點符號用半形較妥的話,我提議將虎!虎!虎!(全形驚嘆號)移動到虎!虎!虎!(半形驚嘆號無間隔)。Fuenping 2011年2月14日 (一) 04:42 (UTC)
    • 全形的括號意味著括號和括號內文字是該事物名稱的一部份,例如:「英國國民(海外)」。一般的半形括號則是用來「消歧義」。Luuva (留言) 2011年2月14日 (一) 13:04 (UTC)
      • 謝謝回應,那我提的這個就不移動囉!不過全形標點符號打字時比較費事,我已建立了一個沒有標點符號的頁面(「虎虎虎」),與現存使用半形驚嘆號的頁面一樣,重定向過去使用全形驚嘆號的虎!虎!虎!,以利讀者檢索。Fuenping 2011年2月15日 (二) 02:39 (UTC)

2011年2月19日

--修兵的戀次 (留言) 2011年2月19日 (六) 06:45 (UTC)

2011年2月20日

在下重定向時按錯,現在移不回來了。--靖天子~北伐抗戰軍統局/請加入生物學提升計畫 2011年2月21日 (一) 13:17 (UTC)

2011年2月21日

2011年2月4日

2011年2月17日

2011年2月6日

(!)意見:小吃的部分好像沒有什麼異議;可否請管理員先移動這部分呢?容我晚點再回來修改點心、飲茶、茶點等提案。謝謝!Fuenping 2011年2月9日 (三) 16:41 (UTC)

 完成-將小吃重定向到中式小吃,並將有關小吃的內容建立了小吃。由於小吃列表的性質是列表,所以沒有將小吃的內容加入,只作了格式修改。--Gakmo (留言) 2011年2月10日 (四) 06:02 (UTC)
  • (!)意見點心的分類可不可以這樣

(!)意見:我本身的偏好是以「點心」作為條目名稱主體,加上括弧說明「(飲茶)」或「(廣式飲茶)」;不過考量到其他使用者的意見(最常見的「點心」用法就是指「廣式點心」),而沒有特別堅持。很希望再多聽到幾位不同使用者的意見;不過在達成共識之前,我覺得「一動不如一靜」,因為標題一改連內容也要改,改來改去很費事的。我連自己偏好的改法都不堅持了,也請恕我不投票支持閣下這個提議(儘管我可能贊同您提案的本意)。Fuenping 2011年2月13日 (日) 03:37 (UTC)

(!)意見:「西點」好像比較常聽見,「西式點心」顯得有些抝口;反正內文第一句話就說了嘛:「西點西式點心的簡稱」,我覺得就不必畫蛇添足了。Fuenping 2011年2月13日 (日) 03:37 (UTC)

(-)反對:「和菓子」挺好的呀!「和菓子是日式糖果糕點」的事實,當前內文已充分說明。不過,您上述兩點意見,我已反映在當前點心 (消歧義)的寫法上了。Fuenping 2011年2月13日 (日) 03:37 (UTC)

  • (-)反對:日式點心不一定是和菓子,只有傳統的才是和菓子,新興的日式小吃點心不是。而且韓語也是用漢字音,要對應其他語言就應保留對應的漢字原名,不應另行意譯--Ws227 (留言) 2011年2月21日 (一) 13:49 (UTC)

(-)反對ja:洋菓子已直接對應到當前的西點;語意上,日文「洋菓子」和中文「西點」基本上也是一樣的。更何況,目前中文維基尚不存在「洋果子」條目。我看就不用多此一舉了吧!Fuenping 2011年2月13日 (日) 03:37 (UTC)

(-)反對:這兩個都是現存頁面,一個是一般頁面,一個是消歧義頁,不宜這麼搬動。要的話,應該是飲茶->廣式飲茶,然後飲茶(消歧義)->飲茶。Fuenping 2011年2月13日 (日) 03:37 (UTC)

      • ->廣式飲茶(對應en:yum cha、ja:飲茶及其他語言)

(+)支持:我之前也是這樣提議的。只不過,移動順序應該是飲茶->廣式飲茶飲茶(消歧義)->飲茶。Fuenping 2011年2月13日 (日) 03:37 (UTC)

      • ->中式茶點(對應en:tea (meal)、ja:點心及其他語言)

(!)意見en:tea (meal)ja:點心指的不是同一回事哦!前者對應下午茶(英式)雖不中亦不遠矣;後者對應點心(廣式飲茶)則是很準確的。您如果有興趣新建「中式茶點」條目,連結到飲茶 (消歧義)底下,我沒有理由反對;但這個新條目不應對應en:tea (meal)。Fuenping 2011年2月13日 (日) 03:37 (UTC)

(-)反對:目前ja:軽食對應小吃,還滿準確的呀!日文另有對應en:snack food的頁面(ja:スナック菓子),其內容也比較接近零食。Fuenping 2011年2月13日 (日) 03:37 (UTC)

--四季風雅 (留言) 2011年2月11日 (五) 06:16 (UTC)

  • (!)意見,這類中文條目必要的時候不妨去掉interwiki,畢竟飲食上相對應的詞有時不真的是完全相同的東西,長的差不多又不見得有一樣的名字。Luuva (留言) 2011年2月23日 (三) 16:11 (UTC)

2011年2月11日

日俄戰爭->俄日戰爭--四季風雅 (留言) 2011年2月11日 (五) 11:32 (UTC)

奧普戰爭->普奧戰爭,user:四季風雅既拿不出可靠證據,又未經討論沒有共識擅自移動。——星光下的人 (留言) 2011年2月11日 (五) 11:55 (UTC)

丹普戰爭->普丹戰爭,user:四季風雅既拿不出可靠證據,又未經討論沒有共識擅自移動。——星光下的人 (留言) 2011年2月11日 (五) 11:55 (UTC)

2011年2月12日

2011年2月23日

2011年2月28日

官修典籍常冠有如「欽定」、「御定」、「御撰」等字樣,現在著錄時常有直題書名簡稱,學位論文也有冠有不冠;但形式上皇帝「賜書名」後,包括了這些字樣才是完整書名,善本古籍國內日本美國線上圖書皆如此;實質上這些字樣有標示其官修特殊性質之意義,即便「欽定(一般)」、「御纂」、「御批」等諸字樣之間也有實質文義的不同,不可混用。就文獻學上,一般引文可以不必,專門寫那該書之文章或者學術層次較高時便應該保留欽定字樣。總此,在下以為維基此處正是「專門寫該書」,百科對專業性亦有需求,保留當正式全名、求周全應更為妥當;況且所謂常用或不常用應是對兩個不同名稱之認定標準而非全稱簡稱,否則如「台北地院」常用程度即遠超過全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Aaa8841 (留言) 2011年2月28日 (一) 18:41 (UTC)

我還是持原來的觀點,見Talk:欽定授時通考。同為正式名稱的選較常用者即可。若處處皆用全名,那麼西班牙語的《中華大帝國史》條目應寫作:Historia de las cosas más notables, ritos y costumbres del gran reyno de la China,英文版則是The Historie of the great and mightie Kingdome of China, and the Situation therefore: Together with the great riches, huge cities, politike government, and rate inventions in same,豈不麻煩。--inhorw (留言) 2011年3月1日 (二) 01:53 (UTC)

2011年2月27日

這些機關的名銜只有在中華民國存在,移回原名不與避免地域中心方針衝突,且切合命名常規中必須精準簡練和名從主人的原則。-T0118163 (留言) 2011年2月27日 (日) 15:54 (UTC)

 完成。—ATRTC 2011年3月1日 (二) 02:40 (UTC)

2011年3月1日

 完成。—ATRTC 2011年3月1日 (二) 02:37 (UTC)

2011年3月4日

2011年3月15日

--Amba Jiyanggiyūn (留言) 2011年3月15日 (二) 19:36 (UTC)

2011年2月15日

2011年3月17日

2011年2月22日

2011年3月2日

2011年3月3日

2011年3月4日

  • 蔣公 (消歧義)蔣公:沒有獨自存在的「蔣公」頁面,加註「消歧義」是多餘的。Fuenping 2011年3月4日 (五) 05:28 (UTC)

2011年3月5日

2011年3月8日

2011年3月9日

2011年3月12日

 完成。—ATRTC 2011年3月12日 (六) 08:05 (UTC)
 完成。—ATRTC 2011年3月12日 (六) 08:05 (UTC)

2011年3月13日

2011年3月14日

2011年3月18日

2011年3月16日

請求管理員將下列詞條移至目標指向處:

原因一,自畫像是一顆蘑菇怪物
原因二,作為中文代理的尖端出版社中《空之境界》商品作者的中文名是奈須蘑菇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1年3月16日 (三) 12:01 (UTC)之前加入的。

2011年3月21日

2011年3月19日

2011年3月22日

2011年3月23日

2011年3月25日

2011年3月27日

2011年3月28日

201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