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都(1652年—?),满洲正黄旗,清朝政治人物。

康熙初年,担任监察御史。康熙四十年,授额外内阁学士[1],后兼任礼部侍郎[1]。康熙四十一年,任户部右侍郎[2]。康熙四十一年,任经筵讲官[3]。康熙四十四年,任镶蓝旗蒙古副都统[4]。康熙五十三年,授刑部尚书[5]。康熙六十年,任礼部尚书。雍正二年,再任礼部尚书。次年,署镶蓝旗满洲都统[6]。同年任镶红旗汉军都统[7]

参考文献

  1. ^ 1.0 1.1 圣祖仁皇帝实录 ,206卷
  2. ^ 清代职官年表 ,1册 ,379-381
  3. ^ 圣祖仁皇帝实录 ,207卷;262卷
  4. ^ 钦定八旗通志 ,324卷 ,14-22
  5. ^ 清代职官年表 ,1册 ,200-203
  6. ^ 世宗宪皇帝实录 ,28卷
  7. ^ 世宗宪皇帝实录 ,36卷
官衔
前任:
哈山
清朝刑部满尚书
康熙五十三年正月戊辰 - 康熙六十年四月丁酉
1714年3月11日 - 1721年5月21日
继任:
讬赖
前任:
贝和诺
清朝礼部满尚书
康熙六十年四月丁酉 - 康熙六十一年五月壬辰
1721年5月2日 - 1722年6月21日
继任:
苏库
前任:
赛尔图
清朝礼部满尚书
雍正二年十二月辛卯 - 雍正五年八月癸巳
1725年2月4日 - 1728年9月24日
继任:
常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