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以达
江以达(1502年—1550年),字于顺,号午坡,江西广信府贵溪县(今江西省贵溪县泗沥镇)人。明朝政治人物、诗人。[1]
江以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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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提督学校湖广按察司副使 | |
籍贯 | 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广信府贵溪县 |
字号 | 字于顺,号午坡 |
出生 | 弘治十五年(1502年) |
逝世 |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 |
亲属 | (祖父)江璞,(父)江良材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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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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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嘉靖元年(1522年)壬午科举人,嘉靖五年(1526年)丙戌科进士。当时四方名士唐顺之、陈束、李开先、赵时春、任瀚、熊过、屠应埈、华察、陆铨、曾忭等人和江以达,都在各部司曹任职。[2]江以达原为刑部主事[3],嘉靖七年(1528年)与兵部员外郎陆铨主持福建乡试。累官兵部武选司署员外郎,十四年(1535年)二月官至福建提学佥事,十七年十月升湖广提学副使[4][1]。楚王欲提前往承天府祭拜皇太后梓宫,被以达阻止,遂被弹劾而入狱,后来被革职为民[5],因病逝世[6]。
著作
家族
广西右参政江璞之孙。父江良材(?-1544年),号斗峰,历官广西巡按御史、广东按察司海道副使。母程氏(?-1515年);继母汪氏(1495年-?),俱赠封宜人。弟江以道(1511年-1545年),字于充;江以进(1512-1528年),字于渐。
参考资料
- ^ 1.0 1.1 《明史·卷二百八十七》:江以达,字子顺,贵溪人。嘉靖五年进士。累官福建提学佥事。
- ^ 《明史·卷二百八十七》:四方名士唐顺之、陈束、李开先、赵时春、任瀚、熊过、屠应埈、华察、陆铨、江以达、曾忭辈,咸在部曹。
- ^ 《江西通志·卷八十六》:江以逹字于顺贵溪人嘉靖进士初授刑部主事
-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二百十七》:嘉靖十七年十月,升浙江按察司副使李士允为本布政使司右参政,福建提学佥事江以达为湖广按察司副使仍提调学校。
-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三十》:嘉靖十八年十月辛卯,诏夺湖广按察司提督学校副使江以达职为民,降指挥陈恩、姚庚职各一级。先是 圣母梓宫南祔,有诏许亲王素服出迎致祭,楚王闻诏欲先时出,以达属当职守,不听,令指挥陈恩等严为启闭,不得擅出王。王以故怨之,劾奏以达欺蔑亲王,打毁祭器等语,诏捕以达等至京责讯,寻有是命。
- ^ 6.0 6.1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七十七》:《江午坡集》•四卷(江西巡抚采进本)明江以达撰。以达字于顺,号午坡,贵溪人。嘉靖丙戌进士,官至湖南提学副使(案《千顷堂书目》作福建提学,误。福建去湖广颇远,不至忤楚藩也),以忤楚藩系狱。后放归,病卒。
- ^ 《千顷堂书目·卷二十三》:江以达午坡集四卷〈字于顺贵溪人福建提学〉
- ^ 《江西通志·卷一百一》:江以达妻汪氏贵溪汪倬女也,达卒,抚妾所生子女一如己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