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文瑞(1470年—?),字廷麟,廣東廣州府新會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劉文瑞
大明湖廣按察司僉事
籍貫廣東廣州府新會縣
出生成化六年庚寅五月十二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鄺氏
出身
  • 正德六年辛未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廣東鄉試六十七名舉人。正德六年(1511年)中式辛未科會試第一百五十七名,登第三甲第十五名進士[1][2]。官行人司行人[3]。占城請封,當遣使,推擇文瑞以往。事竣,正德十一月(1516年)十月擢刑科給事中。後武宗時,屢出巡遊。文瑞抗疏請迴鑾,數千言,不報。十五年六月升湖廣僉事,抵家卒。文瑞為人慷慨,不計嬴乏。卒之日,斂葬不給,鄉人賢之。

家族

曾祖劉真宗;祖父劉寬;父劉頌,曾任教授。母李氏。慈侍下[4]

參考文獻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九十五》:正德七年十二月癸丑 先是禮科給事中李貫、行人劉宓奉敕往封占城國王沙古卜洛。至廣東,宓疾卒,遣行人劉文瑞代之,未至。貫疏言:占城在國初,嘗絕其朝貢。邇者言官建白,亦有不可遠封之議。請即於廣城懷遠驛開敕宣諭並賞賜王妃等物,令遣來王叔沙系把麻等領回。事下禮部,議覆舊無領封之例,詔複集廷臣議,以占城沙古卜洛奏請襲封已餘二年,一旦無故中止,非興滅繼絕之制。萬一沙系把麻不從或從之而去封匪其人以起爭端何以處之。乞如前議,仍令貫等奉冊之國,庶不失信外夷,而中國之體亦無所損從之。
  4.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六年辛未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