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
《资治通鉴》,简称《通鉴》,是中国著名古典编年史[1]:1、北宋司马光所主编的长篇编年体史书,共294卷,三百万字。作者司马光和他的重要助手刘恕、刘攽、范祖禹等人根据大量史料,花19年时间,才把从战国到五代这段错综复杂之历史写成年经事纬之巨著[1]:1。《通鉴》采用资料,除正史以外,所采杂史多至二百二十二种[1]:1。记载的历史由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年)三家分晋(战国时代)写起,一直到五代的后周世宗显德六年(959年)征淮南,计跨16个朝代,包括秦、汉、晋、隋、唐统一王朝和战国七雄、曹魏蜀汉东吴(三国)、五胡十六国、南北朝、五代十国等等其他割据政权,共1362年的逐年记载详细历史。它是一部编年体通史,在中国史书中有重要的地位。《通鉴》一向为历史学者所推崇,有很多人摹仿它,写成同样体裁之编年史,在中国的历史编纂学上曾起过巨大影响[1]:1。
资治通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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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名:《资治通鉴》 | |
其他名称 | 《通鉴》 |
作者 | 司马光(1019年-1086年) |
类型 | 史学 |
语言 | 文言文 文字:汉字 |
成书年代 | 北宋(1071-1086年) |
主题 | 历史由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年)写起,一直到五代的后周世宗显德六年(959年) |
发行信息 | |
连载状态 | 卷数:294卷 |
出版地点 | 中国 |
系列作品 | |
续作 | 资治通鉴前编 |
成书
《资治通鉴》是继《春秋》后的一部以编年体的史学巨著,作者司马光自幼好读《左氏春秋》,喜欢编辑旧事以成编。宋英宗治平元年(1064年)呈《历年图》五卷,治平三年(1066年),又呈《通志》八卷,作品涵盖周、秦二朝,当时的皇帝宋英宗看了很满意,于是下令在崇文院内设置书局,将颖邸旧书2400卷,赏赐给司马光参考,并供给笔墨、缯帛、费用、餐点、果物等服务,要他继续写下去,并准许他借阅皇家龙图阁、天章阁、昭文馆、史馆、集贤院、秘阁的藏书。
于是司马光就在洛阳编修《资治通鉴》,居家极为简陋,夏天闷热难堪,汗水常滴在草稿上,请匠人另辟一地下室[2],“常读书于其中”,“日力不足,继之以夜”,每夜秉烛著书,生病时亦不休息。好友劝他“宜少节烦劳”,他说:“先王曰,死生命也。”就这样过了15年不问政事的著书岁月。
书名为宋神宗所定,取意“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资治”两字意谓著“帮助”“治理”。“通”则意谓著博通古今的“通史”,“鉴”则有引为“借镜”之意(以史为镜)[3]。宋神宗亲自作了一篇序,赐给司马光。这篇序后来保护《通鉴》免遭毁版的灾难[4]。
《资治通鉴》编修工作艰钜,先由助手搜集资料和编写初稿,然后由司马光综合全书,加以增删[5],再由司马康检订文字。首先,在资料搜集方面,单是正史有十七种,参考的野史,谱录,别集,碑志等杂史有三百多种[6],加上龙图阁等藏书,可以想见当时资料之丰富。清人袁枚称:“李邺侯北伐之谋,保储之谏,辨建宁之冤,保李晟、马燧之功,新、旧两《书》俱不载入……微温公《通鉴》取李繁《家传》大为阐扬,则邺侯一代伟人,几乎黯然无色。”[7]。南宋洪迈更进一步考证:
“ | 如《资治通鉴》则不然,以唐朝一代言之:叙王世充、李密事,用《河洛记》;魏郑公谏争,用《谏录》;李绛议奏,用《李司空论事》;睢阳事,用《张中丞传》;淮西事,用《凉公平蔡录》;李泌事,用《邺侯家传》;李德裕太原、泽潞、回鹘事,用《两朝献替记》;大中吐蕃尚婢婢等事,用林恩《后史补》;韩偓凤翔谋画,用《金銮密记》;平庞勋,用《彭门纪乱》;讨裘甫,用《平剡录》;记毕师锋、吕用之事,用《广陵妖乱志》。皆本末粲然,然则杂史、琐说、家传,岂可尽废也![8] | ” |
《资治通鉴》述庞勋时,除用郑樵《彭门纪乱》,亦引韦昭度《续皇王宝运录》、贾纬《唐年补录》等私家著述;又如《平剡录》专记“太和末擒越盗裘甫、平剡县”之事,温公虽用《平剡录》,却不提诈降及计诱,又兼存《玉泉子见闻录》之论。《资治通鉴》大量描述地方史观与社会史观,而别于官修新旧唐书之中央史观。
《通鉴》卷一九五贞观十三年末尾傅奕临终前描述:
“ | 太史令傅奕精究术数之书,而终不之信,遇病不呼医饵药。有僧自西域来,善咒术,能令人立死,复咒之使苏。上择飞骑中壮者试之,皆如其言。以告奕。奕曰:“此邪术也。臣闻邪不干正,请使咒臣,必不能行。”上命僧咒奕,奕初无所觉,须臾,僧忽僵仆,若为物所击,遂不复苏。又有婆罗门僧言得佛齿,所击前无坚物。长安士女辐凑如市。奕时卧疾,谓其子曰:“吾闻有金刚石,性至坚,物莫能伤,唯羚羊角能破之,汝往试焉。”其子往见佛齿,出角叩之,应手而碎,观者乃止。奕临终戒其子无得学佛书,时年八十五。 | ” |
其近乎神话色彩的史料来源则是唐人李亢《独异志》、韦绚《刘宾客嘉话录》和宋朝王谠的《唐语林》。另一角度来看,大量引用野史则容易于造成史料可信性失之考辨,朱熹即认为《通鉴》误信《孔丛子》,“则考之不精甚矣”。[9]清人周中孚亦对通鉴引用《赵飞燕外传》之文有微词,“司马公反引其最纰缪之语以入史籍,则失考之甚矣”。[10]
《资治通鉴》在撰写前先由天文学家刘羲叟编订正确年历,以夏历为主,作为全书的骨干,若同年有二年号以上,则以后来者为定。首先把史料摘录下来,按年代顺序,编成“丛目”[11],各人先修“长编”[12],编写“长编”时常在每一事中间空一行以备剪贴,务求其详尽,“宁失于繁,毋失于略”,接下来由司马光就长编所载,考其同异,删其繁冗,如范祖禹的〈唐纪〉成书六百余卷,经司马光剪裁、编定为八十一卷[13]。如果发现汇集的史料互有出入,便要进行“考异”工作,最后方能定稿。一事用三四出处纂成,用杂史诸书,如淖方成“祸水”之语则采及《飞燕外传》[14];张彖“冰山”之语则采及《开元天宝遗事》,并小说亦不遗之[15]。司马光一生不写草字,《资治通鉴》草稿全部以正楷写成,李焘《巽岩集》载:“张新甫见洛阳有资治通鉴草稿,盈两屋。”[16]。
《资治通鉴》写作时间据资料记载一共花了19年,从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年)开始一直到宋神宗元丰七年(1084年)才完成。由于过度劳累,元丰五年秋天,司马光已罹患“语涩疾”(清朝陈弘谋谓“疑当中风”),乃预作遗表,内容提及反对变法事[17]。元丰七年十一月司马光《进通鉴表》自叙曰:“臣今骸骨癯瘁,目视昏近,齿牙无几,神识衰耗,目前所为,旋踵遗忘。臣之精力,尽于此书。”
司马光亦曾自言:“修《通鉴》成,惟王胜之借一读,他人读未尽一纸,已欠伸思睡。”
此书引起司马光之后许多史家省思,史家面临改朝换代,君臣异位的尴尬时期时,往往以《资治通鉴》的撰写精神为原则,强调君臣处理事情与一般人处理事情有所不同与学习思考。
助手
虽然此书中司马光自己的意见皆以“臣光曰”出现,但并非司马光一人完成,据资料记载,司马光编集此书,朝廷许他“自辟属官”,他邀请了刘攽、刘恕、范祖禹成为助手,这些人都是当时著名史家,可谓一时之选。其中刘攽负责两汉史,范祖禹负责唐代及五代史,三国两晋南北朝归刘恕[18][19],司马光的儿子司马康也加入一起编修《资治通鉴》,负责检订文字。删改定稿则完全由主编司马光一人完成,故行文颇为一致。刘恕之子刘羲仲说:“先人在书局,只类事迹,勒成长编,其是非予夺之际,一出君实笔削。”
此外,司马光又出版了《资治通鉴考异》三十卷、《资治通鉴目录》三十卷、《通鉴举要历》八十卷三书来替这本巨著做说明。
评注
体裁
涵盖年代
《资治通鉴》全书共294卷,约300多万字,书中记载的历史由公元前403年,也就是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写起[21],一直到959年,五代的后周世宗显德六年征淮南为止。是司马光以为君亲政,贤明之道为出发点所编写成的一本巨著,所谓“删削冗长,举撮机要,专取国家盛衰,系生民休戚,善可为法,恶可为戒者,为编年一书,使先后有伦,精粗不杂。”。
在横跨中国16个朝代,一共1362年的历史中,详近略远,隋唐五代371年,占全书四成,史料价值最高。很明显的他多次著墨在其中的贤明政治时期,如文景之治,贞观之治等。
释例
司马光的曾孙司马伋曾据司马光的遗稿,将《资治通鉴》编修书法分类为36例。具体为:(1)用天子例。(2)书列国例。(3)书王制例。(4)书封爵禅位例。(5)书改元未禅位例。(6)书帝王将受禅例。(7)书庙号例。(8)书国号例。(9)书改元例;(10)书称号例。(11)书王公例。(12)书建列国太子例。(13)诸王书名例。(14)书立王例。(15)书徒王例。(16)书列国立太子例。(17)书列国纪事取年号例。(18)书官名例。(19)书兼职例。(20)书罢免例。(21)书聘使例。(22)不书例。(23)重书例。(24)豫言例。(25)追书例。(26)书日后先例。(27)书事同日例。(28)书事相涉例。(29)书斩获例。(30)书世系例。(31)从后姓例。(32)书字例。(33)书乡里例。(34)书改置州郡例。(35)书薨卒例。(36)书反乱例。[22]
帝后死称“崩”,王公死称“薨”。天子近出称“还宫”,远出称“还京”,列国诸侯远出称“还某郡”。
《资治通鉴》具有强烈但过于主观的正统立场,在分裂时代,如三国,魏有〈纪〉,蜀汉、吴无〈纪〉;南北朝时代,南朝有〈纪〉,北朝无〈纪〉;五代有〈纪〉,而十国无〈纪〉。又如《通鉴》载蜀汉建兴九年:“ (诸葛)亮帅诸军入寇,围祁山,以木牛运。”对此朱熹曾表达他的不满曰:“三国当以蜀汉为正,而温公乃云,某年某月‘诸葛亮入寇’,是冠履倒置,何以示训?缘此遂欲起意成书。推此意,修正处极多。若成书,当亦不下通鉴许多文字。但恐精力不逮,未必能成耳。若度不能成,则须焚之。”[23]
史事评论
《资治通鉴》于叙事之后,皆有附论,共186篇[24]。其中“臣光曰”有102篇,其馀84篇是各家评论[25],其中裴子野的论占了10篇,司马迁的论只有1篇。以篇数看来,〈汉纪〉所占篇幅最多、其次为〈唐纪〉。
陈垣《胡注通鉴表微》曰:“《通鉴》书法,不尽关褒贬,故不如《春秋》之严。温公谦不敢法《春秋》,而志在续《左氏传》,有所感触,亦仿左氏设辞‘君子曰’而称‘臣光曰’以发之。馀则据事直书,使人随其实地之异而评其得失,以为鉴戒,非有一定不易之书法也。”
目录
- 全294卷:
- 《周纪》,五卷。包含战国七雄及其他小国。
- 《秦纪》,三卷。《周纪》与《秦纪》原为《通志》卷。
- 《汉纪》,六十卷。包含西汉初、东汉初群雄。
- 《魏纪》,十卷。包含蜀汉及孙吴。
- 《晋纪》,四十卷。包含五胡十六国。
- 《宋纪》,十六卷。包含北朝的北魏。
- 《齐纪》,十卷。包含北朝的北魏。
- 《梁纪》,二十二卷。包含北朝的北魏、东魏北齐、西魏。
- 《陈纪》,十卷。包含北朝的北齐、北周、一统前的隋。
- 《隋纪》,八卷。
- 《唐纪》,最多,凡八十一卷。包含隋唐之际群雄。
- 《后梁纪》,六卷。包含十国。
- 《后唐纪》,八卷。包含十国。
- 《后晋纪》,六卷。包含十国。
- 《后汉纪》,四卷。包含十国。
- 《后周纪》,五卷。包含十国。
- 卷1 周纪一 起戊寅(前403)尽壬子(前369)凡三十五年 威烈王二十三年至二十四年 安王元年至二十六年 烈王元至七年
- 卷2 周纪二 起癸丑(前368)尽庚子(前321)凡四十八年 显王元年至四十八年
- 卷3 周纪三 起辛丑(前320)尽癸亥(前298)凡二十三年 慎靓王元年至六年 赧王元年至十七年
- 卷4 周纪四 起甲子(前297)尽戊子(前273)凡二十五年 赧王十八年至四十二年
- 卷5 周纪五 起己丑(前272)尽乙巳(前256)凡十七年 赧王四十三年至五十九年
- 卷6 秦纪一 起丙午(前255)尽癸酉(前228)凡二十八年 昭襄王五十二年至五十六年 孝文王元年 庄襄王元至三年 始皇帝元年至十九年
- 卷7 秦纪二 起甲戌(前227)尽壬辰(前209)凡十九年 始皇帝二十年至三十七年 二世皇帝元年
- 卷8 秦纪三 起癸巳(前208)尽甲午(前207)凡二年 二世皇帝二年至三年
- 卷9 汉纪一 起乙未(前206)尽丙申(前205)凡二年 高帝元年至二年
- 卷10 汉纪二 起乙丁酉(前204)尽戊戌(前203)凡二年 高帝三年至四年
- 卷11 汉纪三 起己亥(前202)尽辛丑(前200)凡三年 高帝五年至七年
- 卷12 汉纪四 起壬寅(前199)尽癸丑(前188)凡十二年 高帝八年至十二年 惠帝元年至七年
- 卷13 汉纪五 起甲寅(前187)尽癸亥(前178)凡十年 高后元年至八年 文帝前元年至二年
- 卷14 汉纪六 起甲子(前177)尽辛未(前170)凡八年 文帝前三年至十年
- 卷15 汉纪七 起壬申(前169)尽丙戌(前155)凡十五年 文帝前十一年至十六年 后元年至七年 景帝前元年至二年
- 卷16 汉纪八 起丁亥(前154)尽庚子(前141)凡十四年 景帝前三年至七年 中元年至六年 后元年至三年
- 卷17 汉纪九 起辛丑(前140)尽丁未(前134)凡七年 武帝建元元年至六年 元光元年
- 卷18 汉纪十 起戊申(前133)尽丙辰(前125)凡九年 武帝元光二年至六年 元朔元年至四年
- 卷19 汉纪十一 起丁巳(前124)尽壬戌(前119)凡六年 武帝元朔五年至六年 元狩元年至四年
- 卷20 汉纪十二 起癸亥(前118)尽辛未(前110)凡九年 武帝元狩五年至六年 元鼎元年至六年 元封元年
- 卷21 汉纪十三 起壬申(前109)尽壬午(前99)凡十一年 武帝元封二年至六年 太初元年至四年 天汉元年至二年
- 卷22 汉纪十四 起癸未(前98)尽甲午(前87)凡十二年 武帝天汉三年至四年 太始元年至四牛 征和元年至四年 后元元年至二年
- 卷23 汉纪十五 起乙未(前86)尽丙午(前75)凡十二年 昭帝始元元年至六年 元凤元年至六年
- 卷24 汉纪十六 起丁未(前74)尽癸丑(前68)凡七年 昭帝元平元年 宣帝本始元年至四年 地节元年至二年
- 卷25 汉纪十七 起甲寅(前67)尽己未(前62)凡六年 宣帝地节三年至四年 元康元年至四年
- 卷26 汉纪十八 起庚申(前61)尽壬戌(前59)凡三年 宣帝神爵元年至三年
- 卷27 汉纪十九 起癸亥(前58)尽壬申(前49)凡十年 宣帝神爵四年 五凤元年至四年 甘露元年至四年 黄龙元年
- 卷28 汉纪二十 起癸酉(前48)尽己卯(前42)凡七年 元帝初元元年至五年 永光元年至二年
- 卷29 汉纪二十一 起庚辰(前41)尽戊子(前33)凡九年 元帝永光三年至五年 建昭元年至五年 竟宁元年
- 卷30 汉纪二十二 起己丑(前32)尽戊戌(前23)凡十年 成帝建始元年至四年 河平元年至四年 阳朔元年至二年
- 卷31 汉纪二十三 起己亥(前22)尽丁未(前14)凡九年 成帝阳朔三年至四年 鸿嘉元年至四年 永始元年至三年
- 卷32 汉纪二十四 起戊申(前13)尽癸丑(前8)凡六年 成帝永始四年 元延元年至四年 绥和元年
- 卷33 汉纪二十五 起甲寅(前7)尽乙卯(前6)凡二年 成帝绥和二年 哀帝建平元年
- 卷34 汉纪二十六 起丙辰(前5)尽戊午(前3)凡三年 哀帝建平二年至建平四年
- 卷35 汉纪二十七 起己未(前2)尽壬戌(2)凡四年 哀帝元寿元年至二年 平帝元始元年二年
- 卷36 汉纪二十八 起癸亥(3)尽戊辰(8)凡六年 平帝元始三年至五年 王莽居摄元年至二年 初始元年
- 卷37 汉纪二十九 起己巳(9)尽甲戌(14)凡六年 王莽始建国元年至五年 天凤元年
- 卷38 汉纪三十 起乙亥(15)尽壬午(22)凡八年 王莽天凤二年至六年 地皇元年至三年
- 卷39 汉纪三十一 起癸未(23)尽甲申(24)凡二年 淮阳王更始元年至二年
- 卷40 汉纪三十二 起乙酉(25)尽丙戌(26)凡二年 光武帝建武元年至二年
- 卷41 汉纪三十三 起丁亥(27)尽己丑(29)凡三年 光武帝建武三年至五年
- 卷42 汉纪三十四 起庚寅(30)尽乙未(35)凡六年 光武帝建武六年至十一年
- 卷43 汉纪三十五 起丙申(36)尽丙午(46)凡十一年 光武帝建武十二年至二十二年
- 卷44 汉纪三十六 起丁未(47)尽庚申(60)凡十四年 光武帝建武二十三年至建武三十一年 下中元元年至下中元二年 明帝永平元年至三年
- 卷45 汉纪三十七 起辛酉(61)尽乙亥(75)凡十五年 明帝永平四年至十八年
- 卷46 汉纪三十八 起丙子(76)尽甲申(84)凡九年 章帝建初元年至 元和元年
- 卷47 汉纪三十九 起乙酉(85)尽辛卯(91)凡七年 章帝元和二年 和帝永元三年
- 卷48 汉纪四十 起壬辰(92)尽乙巳(105)凡十四年 和帝永元四年至十六年 元兴元年
- 卷49 汉纪四十一 起丙午(106)尽乙卯(115)凡十年 殇帝延平元年 安帝永初元年至七年 元初元年至二年
- 卷50 汉纪四十二 起丙辰(116)尽甲子(124)凡九年 安帝元初三年至六年 永宁元年 建光元年 延光元年至三年
- 卷51 汉纪四十三 起乙丑(125)尽癸酉(133)凡九年 安帝延光四年 顺帝永建元年至六年 阳嘉元年至二年
- 卷52 汉纪四十四 起甲戌(134)尽乙酉(145)凡十二年 顺帝阳嘉三年至四年 永和元年至六年 汉安元年至二年 建康元年 冲帝永嘉元年
- 卷53 汉纪四十五 起丙戌(146)尽丙申(156)凡十一年 质帝本初元年 桓帝建和元年至三年 和平元年 元嘉元年至二年 永兴元年至二年 永寿元年至二年
- 卷54 汉纪四十六 起丁酉(157)尽癸卯(163)凡七年 桓帝永寿三年 延熹元年至六年
- 卷55 汉纪四十七 起甲辰(164)尽丙午(166)凡三年 桓帝延熹七年至九年
- 卷56 汉纪四十八 起丁未(167)尽辛亥(171)凡五年 桓帝永康元年 灵帝建宁元年至四年
- 卷57 汉纪四十九 起壬子(172)尽庚申(180)凡九年 灵帝熹平元年至六年 光和元年至三年
- 卷58 汉纪五十 起辛酉(181)尽丁卯(187)凡七年 灵帝光和四年至六年 中平元年至四年
- 卷59 汉纪五十一 起戊辰(188)尽庚午(190)凡三年 灵帝中平五年至六年 献帝初平元年
- 卷60 汉纪五十二 起辛未(191)尽癸酉(193)凡三年 献帝初平二年至四年
- 卷61 汉纪五十三 起甲戌(194)尽乙亥(195)凡二年 献帝兴平元年至二年
- 卷62 汉纪五十四 起丙子(196)尽戊寅(198)凡三年 献帝建安元年至三年
- 卷63 汉纪五十五 起己卯(199)尽庚辰(200)凡二年 献帝建安四年至五年
- 卷64 汉纪五十六 起辛巳(201)尽乙酉(205)凡五年 献帝建安六年至十年
- 卷65 汉纪五十七 起丙戌(206)尽戊子(208)凡三年 献帝建安十一年至十三年
- 卷66 汉纪五十八 起己丑(209)尽癸巳(213)凡五年 献帝建安十四年至十八年
- 卷67 汉纪五十九 起甲午(214)尽丙申(216)凡三年 献帝建安十九年至二十一年
- 卷68 汉纪六十 起丁酉(217)尽己亥(219)凡三年 献帝建安二十二年至二十四年
- 卷69 魏纪一 起庚子(220)尽壬寅(222)凡三年 文帝黄初元年至三年
- 卷70 魏纪二 起癸卯(223)尽丁未(227)凡五年 文帝黄初四年至七年 明帝太和元年
- 卷71 魏纪三 起戊申(228)尽庚戌(230)凡三年 明帝太和二年至四年
- 卷72 魏纪四 起辛亥(231)尽甲寅(234)凡四年 明帝太和五年至六年 青龙元年至二年
- 卷73 魏纪五 起乙卯(235)尽丁巳(237)凡三年 明帝青龙三年至四年 景初元年
- 卷74 魏纪六 起戊午(238)尽乙丑(245)凡八年 明皇景初二年至三年 邵陵厉公正始元年至六年
- 卷75 魏纪七 起丙寅(246)尽壬申(252)凡七年 邵陵厉公正始七年至九年 嘉平元年至四年
- 卷76 魏纪八 起癸酉(253)尽乙亥(255)凡三年 邵陵厉公嘉平五年 魏高贵乡公正元元年至二年
- 卷77 魏纪九 起丙子(256)尽辛巳(261)凡六年 高贵乡公甘露元年至四年 魏元帝景元元年至二年
- 卷78 魏纪十 起壬午(262)尽甲申(264)凡三年 元帝景元三年至四 咸熙元年
- 卷79 晋纪一 起乙酉(265)尽壬辰(272)凡八年 武帝泰始元年至八年
- 卷80 晋纪二 起癸巳(273)尽己亥(279)凡七年 武帝泰始九年至十年 咸宁元年至五年
- 卷81 晋纪三 起庚子(280)尽戊申(288)凡九年 武帝太康元年至九年
- 卷82 晋纪四 起己酉(289)尽戊午(298)凡十年 武帝太康十年 惠帝永熙元年 元康元年至八年
- 卷83 晋纪五 起己未(299)尽庚申(300)凡二年 惠帝元康九年 永康元年
- 卷84 晋纪六 起辛酉(301)尽壬戌(302)凡二年 惠帝永宁元年 太安元年
- 卷85 晋纪七 起癸亥(303)尽甲子(304)凡二年 惠帝太安二年 永兴元年
- 卷86 晋纪八 起乙丑(305)尽戊辰(308)凡四年 惠帝永兴二年 光熙元年 怀帝永嘉元年至二年
- 卷87 晋纪九 起己巳(309)尽辛未(311)凡三年 怀帝永嘉三年至五年
- 卷88 晋纪十 起壬申(312)尽癸酉(313)凡二年 怀帝永嘉六年 愍帝建兴元年
- 卷89 晋纪十一 起甲戌(314)尽丙子(316)凡三年 愍帝建兴二年至四年
- 卷90 晋纪十二 起丁丑(317)尽戊寅(318)凡二年 元帝建武元年 太兴元年
- 卷91 晋纪十三 起己卯(319)尽辛巳(321)凡三年 元帝太兴二年至四年
- 卷92 晋纪十四 起壬午(322)尽癸未(323)凡二年 元帝永昌元年 明帝太宁元年
- 卷93 晋纪十五 起甲申(324)尽丁亥(327)凡四年 明帝太宁二年至三年 成帝咸和元年至二年
- 卷94 晋纪十六 起戊子(328)尽辛卯(331)凡四年 成帝咸和三年至六年
- 卷95 晋纪十七 起壬辰(332)尽丁酉(337)凡六年 成帝咸和七年至九年 咸康元年至三年
- 卷96 晋纪十八 起戊戌(338)尽辛丑(341)凡四年 成帝咸康四年至七年
- 卷97 晋纪十九 起壬寅(342)尽丁未(347)凡六年 成帝咸康八年 康帝建元元年至二年 穆帝永和元年至三年
- 卷98 晋纪二十 起戊申(348)尽庚戌(350)凡三年 穆帝永和四年至六年
- 卷99 晋纪二十一 起辛亥(351)尽甲寅(354)凡四年 穆帝永和七年至十年
- 卷100 晋纪二十二 起乙卯(355)尽己未(359)凡五年 穆帝永和十一年至十二年 升平元年至三年
- 卷101 晋纪二十三 起庚申(360)尽戊辰(368)凡九年 穆帝升平四年至五年 哀帝隆和元年 兴宁元年至三年 晋海西公太和元年至三年
- 卷102 晋纪二十四 起己巳(369)尽庚午(370)凡二年 海西公太和四年至五年
- 卷103 晋纪二十五 起辛未(371)尽乙亥(375)凡五年 简文帝咸安元年至二年 孝武帝宁康元年至三年
- 卷104 晋纪二十六 起丙子(376)尽壬午(382)凡七年 孝武帝太元元年至七年
- 卷105 晋纪二十七 起癸未(383)尽甲申(384)凡二年 孝武帝太元八年至九年
- 卷106 晋纪二十八 起乙酉(385)尽丙戌(386)凡二年 孝武帝太元十年至十一年
- 卷107 晋纪二十九 起丁亥(387)尽辛卯(391)凡五年 孝武帝太元十二年至十六年
- 卷108 晋纪三十 起壬辰(392)尽丙申(396)凡五年 孝武帝太元十七年至二十一年
- 卷109 晋纪三十一 丁酉(397)一年 安帝隆安元年
- 卷110 晋纪三十二 戊戌(398)一年 安帝隆安二年
- 卷111 晋纪三十三 起己亥(399)尽庚子(400)凡二年 安帝隆安三年至四年
- 卷112 晋纪三十四 起辛丑(401)尽壬寅(402)凡二年 安帝隆安五年 元兴元年
- 卷113 晋纪三十五 起癸卯(403)尽甲辰(404)凡二年 安帝元兴二年至三年
- 卷114 晋纪三十六 起乙巳(405)尽戊申(408)凡四年 安帝义熙元年至四年
- 卷115 晋纪三十七 起己酉(409)尽庚戌(410)凡二年 安帝义熙五年至六年
- 卷116 晋纪三十八 起辛亥(411)尽甲寅(414)凡四年 安帝义熙七年至十年
- 卷117 晋纪三十九 起乙卯(415)尽丙辰(416)凡二年 安帝义熙十一年至十二年
- 卷118 晋纪四十 起丁巳(417)尽己未(419)凡三年 安帝义熙十三年至十四年 恭帝元熙元年
- 卷119 宋纪一 起庚申(420)尽癸亥(423)凡四年 武帝永初元年至三年 营阳王景平元年
- 卷120 宋纪二 起甲子(424)尽丁卯(427)凡四年 文帝元嘉元年至四年
- 卷121 宋纪三 起戊辰(428)尽庚午(430)凡三年 文帝元嘉五年至七年
- 卷122 宋纪四 起辛未(431)尽乙亥(435)凡五年 文帝元嘉八年至十二年
- 卷123 宋纪五 起丙子(436)尽辛巳(441)凡六年 文帝元嘉十三年至十八年
- 卷124 宋纪六 起壬午(442)尽丙戌(446)凡五年 文帝元嘉十九年至二十三年
- 卷125 宋纪七 起丁亥(447)尽庚寅(450)凡四年 文帝元嘉二十四年至二十七年
- 卷126 宋纪八 起辛卯(451)尽壬辰(452)凡二年 文帝元嘉二十八年至二十九年
- 卷127 宋纪九 癸巳(453)一年 文帝元嘉三十年
- 卷128 宋纪十 起甲午(454)尽戊戌(458)凡五年 孝武帝孝建元年至三年 大明元年至二年
- 卷129 宋纪十一 起己亥(459)尽甲辰(464)凡六年 孝武帝大明三年至八年
- 卷130 宋纪十二 乙巳(465)一年 明帝泰始元年
- 卷131 宋纪十三 丙午(417)一年 明帝泰始二年
- 卷132 宋纪十四 起丁未(467)尽庚戌(470)凡四年 明帝泰始三年至六年
- 卷133 宋纪十五 起辛亥(471)尽乙卯(475)凡五年 明帝泰始七年至八年 苍梧王元徽元年至三年
- 卷134 宋纪十六 起丙辰(476)尽戊午(478)凡三年 苍梧王元徽四年 顺帝昇明元年至二年
- 卷135 齐纪一 起己未(479)尽癸亥(483)凡五年 高帝建元元年至四年 武帝永明元年
- 卷136 齐纪二 起甲子(484)尽己巳(489)凡六年 武帝永明二年至七年
- 卷137 齐纪三 起庚午(490)尽壬申(492)凡三年 武帝永明八年至十年
- 卷138 齐纪四 癸酉(493)一年 武帝永明十一年
- 卷139 齐纪五 甲戌(494)一年 明帝建武元年
- 卷140 齐纪六 起乙亥(495)尽丙子(496)凡二年 明帝建武至三年
- 卷141 齐纪七 起丁丑(497)尽戊寅(498)凡二年 明帝建武四年 永泰元年
- 卷142 齐纪八 己卯(499)一年 东昏侯永元元年
- 卷143 齐纪九 庚辰(500)一年 东昏侯永元二年
- 卷144 齐纪十 辛巳(501)一年 和帝中兴元年
- 卷145 梁纪一 起壬午(502)尽甲申(504)凡三年 武帝天监元年至三年
- 卷146 梁纪二 起乙酉(505)尽丁亥(507)凡三年 武帝天监四年至六年
- 卷147 梁纪三 起戊子(508)尽甲午(514)凡七年 武帝天监七年至十三年
- 卷148 梁纪四 起乙未(515)尽戊戌(518)凡四年 武帝天监十四年至十七年
- 卷149 梁纪五 起己亥(519)尽癸卯(523)凡五年 武帝天监十八年 普通元年至四年
- 卷150 梁纪六 起甲辰(524)尽乙巳(525)凡二年 武帝普通五年至六年
- 卷151 梁纪七 起丙午(526)尽丁未(527)凡二年 武帝普通七年 大通元年
- 卷152 梁纪八 戊申(528)一年 武帝大通二年
- 卷153 梁纪九 己酉(529)一年 武帝大中通元年
- 卷154 梁纪十 庚戌(530)一年 武帝大中通二年
- 卷155 梁纪十一 起辛亥(531)尽壬子(532)凡二年 武帝大中通三年至四年
- 卷156 梁纪十二 起癸丑(533)尽甲寅(534)凡二年 武帝大中通五年至六年
- 卷157 梁纪十三 起乙卯(535)尽丁巳(537)凡三年 武帝大同元年至三年
- 卷158 梁纪十四 起戊午(538)尽甲子(544)凡七年 武帝大同四年至十年
- 卷159 梁纪十五 起乙丑(545)尽丙寅(546)凡二年 武帝大同十一年 中大同元年
- 卷160 梁纪十六 丁卯(547)一年 武帝太清元年
- 卷161 梁纪十七 戊辰(548)一年 武帝太清二年
- 卷162 梁纪十八 己巳(549)一年 武帝太清三年
- 卷163 梁纪十九 庚午(550)一年 简文帝大宝元年
- 卷164 梁纪二十 起辛未(551)尽壬申(552)凡二年 简文帝大宝二年 孝元帝承圣元年
- 卷165 梁纪二十一 起癸酉(553)尽甲戌(554)凡二年 孝元帝承圣二年至三年
- 卷166 梁纪二十二 起乙亥(555)尽丙子(556)凡二年 敬帝绍泰元年 太平元年
- 卷167 陈纪一 起丁丑(557)尽己卯(559)凡三年 武帝永定元年至三年
- 卷168 陈纪二 起庚辰(560)尽壬午(562)凡三年 文帝天嘉元年至三年
- 卷169 陈纪三 起癸未(563)尽丙戌(566)凡四年 文帝天嘉四年至六年 天康元年
- 卷170 陈纪四 起丁亥(567)尽辛卯(571)凡五年 临海王光大元年至二年 宣帝太建元年至三年
- 卷171 陈纪五 起壬辰(572)尽甲午(574)凡三年 宣帝太建四年至六年
- 卷172 陈纪六 起乙未(575)尽丙申(576)凡二年 宣帝太建七年至八年
- 卷173 陈纪七 起丁酉(577)尽己亥(579)凡三年 宣帝太建九年至十一年
- 卷174 陈纪八 庚子(580)一年 宣帝太建十二年
- 卷175 陈纪九 起辛丑(581)尽癸卯(583)凡三年 宣帝太建十三年至十四年 长城公至德元年
- 卷176 陈纪十 起甲辰(584)尽戊申(588)凡五年 长城公至德二年至四年 祯明元年至二年
- 卷177 隋纪一 起己酉(589)尽辛亥(591)凡三年 文帝开皇九年至十一年
- 卷178 隋纪二 起壬子(592)尽己未(599)凡八年 文帝开皇十二年至十九年
- 卷179 隋纪三 起庚申(600)尽癸亥(603)凡四年 文帝开皇二十年 仁寿元年至三年
- 卷180 隋纪四 起甲子(604)尽丁卯(607)凡四年 文帝仁寿四年 炀帝大业元年至三年
- 卷181 隋纪五 起戊辰(608)尽壬申(612)凡五年 炀帝大业四年至八年
- 卷182 隋纪六 起癸酉(613)尽乙亥(615)凡三年 炀帝大业九年至十一年
- 卷183 隋纪七 起丙子(616)尽丁丑(617)五月凡一年有奇 炀帝大业十二年 恭帝义宁元年
- 卷184 隋纪八 起丁丑(617)六月尽十二月不满一年 恭帝义宁元年
- 卷185 唐纪一 起戊寅(618)正月尽七月不满一年 高祖武德元年
- 卷186 唐纪二 起戊寅(618)八月尽十二月不满一年 高祖武德元年
- 卷187 唐纪三 起己卯(619)正月尽十月不满一年 高祖武德二年
- 卷188 唐纪四 起己卯(619)十一月尽辛巳(621)二月凡一年有奇 高祖武德二年至四年
- 卷189 唐纪五 起辛巳(621)三月尽十二月不满一年 高祖武德四年
- 卷190 唐纪六 起壬午(622)尽甲申(624)五月凡二年有奇 高祖武德五年至七年
- 卷191 唐纪七 起甲申(624)六月尽丙戌(626)八月凡二年有奇 高祖武德七年至九年
- 卷192 唐纪八 起丙戌(626)九月尽戊子(628)七月凡二年 高祖武德九年 太宗贞观元年至二年
- 卷193 唐纪九 起戊子(628)九月尽辛卯(631)凡三年有奇 太宗贞观二年至贞观五年
- 卷194 唐纪十 起壬辰(632)尽丁酉(637)四月凡五年有奇 太宗贞观六年至十一年
- 卷195 唐纪十一 起丁酉(637)五月尽庚子(640)凡三年有奇 太宗贞观十一年至十四年
- 卷196 唐纪十二 起辛丑(641)尽癸卯(643)三月凡二年有奇 太宗贞观十五年至十七年
- 卷197 唐纪十三 起癸卯(643)四月尽乙巳(645)五月凡二年有奇 太宗贞观十七年至十九年
- 卷198 唐纪十四 起乙巳(645)六月尽戊申(648)三月凡二年有奇 太宗贞观十九年至二十二年
- 卷199 唐纪十五 起戊申(648)四月尽乙卯(655)九月凡七年有奇 太宗贞观二十二年至二十三年 高宗永徽元年至六年
- 卷200 唐纪十六 起乙卯(655)十月尽壬戌(662)七月凡六年有奇 高宗永徽六年 显庆元年至五年 龙朔元年至二年
- 卷201 唐纪十七 起壬戌(662)八月尽庚午(670)凡八年有奇 高宗龙朔二年至三年 麟德元年至二年 乾封元年至二年 总章元年至二年 咸亨元年
- 卷202 唐纪十八 起辛未(671)尽辛巳(681)凡十一年 高宗咸亨二年至四年 上元元年至二年 仪凤元年至三年 调露元年 永隆元年 开耀元年
- 卷203 唐纪十九 起壬午(682)尽丙戌(686)凡五年 高宗永淳元年 弘道元年 则天后光宅元年 垂拱元年至二年
- 卷204 唐纪二十 起丁亥(687)尽辛卯(691)凡五年 则天后垂拱三年至四年 永昌元年 天授元年至二年
- 卷205 唐纪二十一 起壬辰(692)尽丙申(696)凡五年 则天后长寿元年至二年 延载元年 天册万岁元年 万岁通天元年
- 卷206 唐纪二十二 起丁酉(697)尽庚子(700)六月凡三年有奇 则天后神功元年 圣历元年至二年 久视元年
- 卷207 唐纪二十三 起庚子(700)七月尽乙巳(705)正月凡四年有奇 则天后久视元年 长安元年至四年 中宗神龙元年
- 卷208 唐纪二十四 起乙巳(705)二月尽丁未(707)凡二年有奇 中宗神龙元年至二年 景龙元年
- 卷209 唐纪二十五 起戊申(708)尽庚戌(710)七月凡二年有奇 中宗景龙二年至三年 睿宗景云元年
- 卷210 唐纪二十六 起庚戌(710)八月尽癸丑(713)凡三年有奇 睿宗景云元年至二年 玄宗先天元年 开元元年
- 卷211 唐纪二十七 起甲寅(714)尽丁巳(717)凡四年 玄宗开元二年至五年
- 卷212 唐纪二十八 起戊申(718)尽乙丑(725)凡八年 玄宗开元六年至十三年
- 卷213 唐纪二十九 起丙寅(726)尽癸酉(733)凡八年 玄宗开元十四年至二十一年
- 卷214 唐纪三十 起甲甲戌(734)尽辛巳(741)凡八年 玄宗开元二十二年至二十九年
- 卷215 唐纪三十一 起壬午(742)尽丁亥(747)十一月凡五年有奇 玄宗天宝元年至六载
- 卷216 唐纪三十二 起丁亥(747)十二月尽癸巳(753)凡六年有奇 玄宗天宝六载至十二载
- 卷217 唐纪三十三 起甲午(754)尽丙申(756)四月凡二年有奇 玄宗天宝十三载至十四载 肃宗至德元载
- 卷218 唐纪三十四 起丙申(756)五月尽九月不满一年 肃宗至德元载
- 卷219 唐纪三十五 起丙申(756)十月尽丁酉(757)闰八月不满一年 肃宗至德元载至二载
- 卷220 唐纪三十六 起丁酉(757)九月尽戊戌(758)凡一年有奇 肃宗至德二载 乾元元年
- 卷221 唐纪三十七 起己亥(759)尽庚子(760)凡二年 肃宗乾元二年 上元元年
- 卷222 唐纪三十八 起辛丑(761)尽癸卯(763)六月凡二年有奇 肃宗上元二年 宝应元年 代宗广德元年
- 卷223 唐纪三十九 起癸卯(763)七月尽乙巳(765)十月凡二年有奇 代宗广德元年至二年 永泰元年
- 卷224 唐纪四十 起乙巳(765)闰十月尽癸丑(773)凡八年有奇 代宗永泰元年 大历元年至八年
- 卷225 唐纪四十一 起甲寅(774)尽己未(779)七月凡五年有奇 代宗大历九年至十四年
- 卷226 唐纪四十二 起己未(779)八月尽辛酉(781)五月凡一年有奇 代宗大历十四年 德宗建中元年至二年
- 卷227 唐纪四十三 起辛酉(781)六月尽壬戌(782)凡一年有奇 德宗建中二年至三年
- 卷228 唐纪四十四 起癸亥(783)正月尽十月不满一年 德宗建中四年
- 卷229 唐纪四十五 起癸亥(783)十一月尽甲子(784)正月不满一年 德宗建中四年 兴元元年
- 卷230 唐纪四十六 起甲子(784)二月尽四月不满一年 德宗兴元元年
- 卷231 唐纪四十七 起甲子(784)五月尽乙丑(785)七月凡一年有奇 德宗兴元元年 贞元元年
- 卷232 唐纪四十八 起乙丑(785)八月尽丁卯(787)七月凡二年 德宗贞元元年至三年
- 卷233 唐纪四十九 起丁卯(787)八月尽辛未(791)凡四年有奇 德宗贞元三年至七年
- 卷234 唐纪五十 起壬申(792)尽甲戌(794)五月凡二年有奇 德宗贞元八年至十年
- 卷235 唐纪五十一 起甲戌(794)六月尽庚辰(800)凡六年有奇 德宗贞元十年至十六年
- 卷236 唐纪五十二 起辛巳(801)尽乙酉(805)凡五年 德宗贞元十七年至二十年 顺宗永贞元年
- 卷237 唐纪五十三 起丙戌(806)尽己丑(809)六月凡三年有奇 宪宗元和元年至四年
- 卷238 唐纪五十四 起己丑(809)七月尽壬辰(812)九月凡三年有奇 宪宗元和四年至七年
- 卷239 唐纪五十五 起壬辰(812)十月尽丙申(816)凡四年有奇 宪宗元和七年至十一年
- 卷240 唐纪五十六 起丁酉(817)尽己亥(819)正月凡二年有奇 宪宗元和十二年至十四年
- 卷241 唐纪五十七 起己亥(819)二月尽辛丑(821)六月凡二年有奇 宪宗元和十四年至十五年 穆宗长庆元年
- 卷242 唐纪五十八 起辛丑(821)七月尽壬寅(822)凡一年有奇 穆宗长庆元年至二年
- 卷243 唐纪五十九 起癸卯(823)尽戊申(828)凡六年 穆宗长庆三年至四年 敬宗宝历元年至二年 文宗太和元年至二年
- 卷244 唐纪六十 起己酉(829)尽癸丑(833)凡五年 文宗太和三年至七年
- 卷245 唐纪六十一 起甲寅(834)尽丁巳(837)凡四年 文宗太和八年至九年 开成元年至二年
- 卷246 唐纪六十二 起戊午(838)尽壬戌(842)凡五年 文宗开成三年至五年 武宗会昌元年至二年
- 卷247 唐纪六十三 起癸亥(843)尽甲子(844)七月凡一年有奇 武宗会昌三年至四年
- 卷248 唐纪六十四 起甲子(844)闰七月尽己巳(849)凡五年有奇 武宗会昌四年至六年 宣宗大中元年至三年
- 卷249 唐纪六十五 起庚午(850)尽己卯(859)凡十年 宣宗大中四年至十三年
- 卷250 唐纪六十六 起庚辰(860)尽丁亥(867)凡八年 懿宗咸通元年至八年
- 卷251 唐纪六十七 起戊子(868)尽己丑(869)凡二年 懿宗咸通九年至十年
- 卷252 唐纪六十八 起庚寅(870)尽丙申(876)凡七年 懿宗咸通十一年至十四年 僖宗乾符元年至三年
- 卷253 唐纪六十九 起丁酉(877)尽庚子(880)十月凡三年有奇 僖宗乾符四年至六年 广明元年
- 卷254 唐纪七十 起庚子(880)十一月尽壬寅(882)四月凡一年有奇 僖宗广明元年 中和元年至二年
- 卷255 唐纪七十一 起壬寅(882)五月尽甲辰(884)五月凡二年有奇 僖宗中和二年至四年
- 卷256 唐纪七十二 起甲辰(884)六月尽丁未(887)三月凡二年有奇 僖宗中和四年 光启元年至三年
- 卷257 唐纪七十三 起丁未(887)四月尽戊申(888)凡一年有奇 僖宗光启三年 文德元年
- 卷258 唐纪七十四 起己酉(889)尽辛亥(891)凡三年 昭宗龙纪元年 大顺元年至二年
- 卷259 唐纪七十五 起壬子(892)尽甲寅(894)凡三年 昭宗景福元年至二年 乾宁元年
- 卷260 唐纪七十六 起乙卯(895)尽丙辰(896)凡二年 昭宗乾宁二年至三年
- 卷261 唐纪七十七 起丁巳(897)尽己未(899)凡三年 昭宗乾宁四年 光化元年至二年
- 卷262 唐纪七十八 起庚申(900)尽辛酉(901)凡二年 昭宗光化三年 天复元年
- 卷263 唐纪七十九 起壬戌(902)尽癸亥(903)正月凡一年有奇 昭宗天复二年至三年
- 卷264 唐纪八十 起癸亥(903)二月尽甲子(904)闰四月凡一年有奇 昭宗天复三年 天祐元年
- 卷265 唐纪八十一 起甲子(904)五月尽乙丑(906)凡二年有奇 昭宗天祐元年 昭宣帝天祐二年至三年
- 卷266 后梁纪一 起丁卯(907)尽戊辰(908)七月凡一年有奇 太祖开平元年至二年
- 卷267 后梁纪二 起戊辰(908)八月尽辛未(911)二月凡二年有奇 太祖开平二年至四年 乾化元年
- 卷268 后梁纪三 起辛未(911)三月尽癸酉(913)十一月凡二年有奇 太祖乾化元年至二年 均王乾化三年
- 卷269 后梁纪四 起癸酉(913)十二月尽丁丑(917)六月凡三年有奇 均王乾化三年至四年 均王贞明元年至三年
- 卷270 后梁纪五 起丁丑(917)七月尽己卯(919)九月凡二年有奇 均王贞明三年至五年
- 卷271 后梁纪六 起己卯(919)十月尽壬午(922)凡三年有奇 均王贞明五年至六年 龙德元年至二年
- 卷272 后唐纪一 癸未(923)一年 庄宗同光元年
- 卷273 后唐纪二 起甲申(924)尽乙酉(925)十月凡一年有奇 庄宗同光二年至三年
- 卷274 后唐纪三 起乙酉(925)十一月尽丙戌(926)三月不满一年 庄宗同光三年 明宗天成元年
- 卷275 后唐纪四 起丙戌(926)四月尽丁亥(927)六月凡一年有奇 明宗天成元年至二年
- 卷276 后唐纪五 起丁亥(927)七月尽己丑(929)凡二年有奇 明宗天成二年至四年
- 卷277 后唐纪六 起庚寅(930)尽壬辰(932)六月凡二年有奇 明宗长兴元年至长兴三年
- 卷278 后唐纪七 起壬辰(932)七月尽甲午(934)闰正月凡一年有奇 明宗长兴三年至四年 潞王清泰元年
- 卷279 后唐纪八 起甲午(934)二月尽乙未(935)凡一年有奇 潞王清泰元年至二年
- 卷280 后晋纪一 丙申(936)一年 高祖天福元年
- 卷281 后晋纪二 起丁酉(937)尽戊戌(938)凡二年 高祖天福二年至三年
- 卷282 后晋纪三 起己亥(939)尽辛丑(941)凡三年 高祖天福四年至六年
- 卷283 后晋纪四 起壬寅(942)尽甲辰(944)正月凡二年有奇 高祖天福七年 齐王天福八年 开运元年
- 卷284 后晋纪五 起甲辰(944)二月尽乙巳(945)七月凡一年有奇 齐王开运元年至二年
- 卷285 后晋纪六 起乙巳(945)八月尽辛亥(946)凡一年有奇 齐王开运二年至三年
- 卷286 后汉纪一 起丁未(947)正月尽四月不满一年 高祖天福十二年
- 卷287 后汉纪二 起丁未(947)五月尽戊申(948)二月不满一年 高祖天福十二年 乾祐元年
- 卷288 后汉纪三 起戊申(948)三月尽己酉(949)凡一年有奇 高祖乾祐元年 隐帝乾祐二年
- 卷289 后汉纪四 庚戌(950)一年 隐帝乾祐三年
- 卷290 后周纪一 起辛亥(951)尽壬子(952)八月凡一年有奇 太祖广顺元年至二年
- 卷291 后周纪二 起壬子(952)九月尽甲寅(954)四月凡一年有奇 太祖广顺二年至三年 显德元年
- 卷292 后周纪三 起甲寅(954)五月尽丙辰(956)二月凡一年有奇 太祖显德元年 世宗显德二年至三年
- 卷293 后周纪四 起丙辰(956)三月尽丁巳(957)凡一年有奇 世宗显德三年至四年
- 卷294 后周纪五 起戊午(958)尽己未(959)凡二年 世宗显德五年至六年
原稿
《资治通鉴》残稿今存仅8卷,目前藏于中国国家图书馆。原稿33.8×130公分,共29行,465字,记载东晋永昌元年(322年)一年的史实,自永昌元年正月王敦即将作乱起,至同年十二月慕容廆遣子皝入令支而还止,每段史事开端约一、二字或四、五字,以下接“云云”二字。有宋赵汝述、葛洪、程垓、赵崇龢跋;元柳贯中、黄溍、宇文公谅、朱德润、郑元祐、任希夷跋[26]。
手稿的最后一段是司马光用范純仁写给司马旦的书札起草,原信用墨笔抹去,字迹依稀可辨:“纯仁再拜,近人回曾上状,必计通呈,比来伏惟尊候万福,伯康必更痊平。纯仁勉强苟禄,自取疲耗……”[27],“自取疲耗”以下尚有79字,至清初已不见,大概被割除[28],卷后有多人题跋;曾题跋的韩性说:“其以牍背起稿,可见其俭;字必端谨,可见其诚;事而书之,该以一二字,可见其博;纸尾谢状词,虽平常字,亦出于手书,可见其遇事之不苟也。”[29]
版本
元祐元年(1086年)黄庭坚﹑张舜民等奉命校定《通鉴》初稿完毕﹐送至杭州雕版﹐元祐七年刊印行世。但元祐本已不可见。绍兴二年(1132年)有馀姚重刻本﹐今多残缺。
中华书局据清代胡克家翻刻的元刊本﹐发行的点校本《资治通鉴》,分简体和繁体版本,均附“胡注”及“章校”的版本,其再版的版本是当今最好的版本。
写作风格
司马光撰《资治通鉴》,略依《左氏春秋传》体[31][32][33],重视战争之描写,是一本道地的“相斫书”[34],如对战国时代孙膑与庞涓的“马陵之战”,东汉末年曹操与袁绍 “官渡之战”,三国时代曹魏与蜀汉、东吴的“赤壁之战”,东晋谢玄与苻坚的“淝水之战”,皆详细生动,如历其境[35]。“赤壁之战”写“时东南风急,盖以十舰最著前,中江举帆,馀船以次俱进。操军吏士皆出营立观,指言盖降。去北军二里馀,同时发火,火烈风猛,船往如箭,烧尽北船,延及岸上营落”,语言生动活泼,跃然纸上;又写曹操的机谋:“操引军从华容道步走,遇泥泞,道不通,天又大风,悉使羸兵负草填之,骑乃得过。羸兵为人马所蹈藉,陷泥中,死者甚众。”“淝水之战”写慕容垂劝苻坚出兵是别有用心:“慕容揩、慕容绍言于慕容垂曰:‘主上骄矜已甚,叔父建中兴之业,在此行也!’垂曰:‘然。非汝,谁与成之。’”又写两军对峙时,秦军未战先惧:“秦王坚与阳平公融登寿阳城望之,见晋兵部阵严整,又望见八公山上草木,皆以为晋兵,顾谓融曰:‘此亦劲敌,何谓弱也!’怃然始有惧色。”东晋取得胜利后,“谢安得驿书,知秦兵已败,时方与客围棋,摄书置床上,了无喜色,围棋如故。客问之,徐答曰:‘小儿辈遂已破贼。’既罢,还内,过户限,不觉履齿之折。”
司马光留意军事,严夷夏之防,目的用以积极态度抵御外侮。同时司马光也以大量篇幅描述历代农民战争,例如对于黄巢起义就用了五卷的篇幅记载前后经过,严明纪律,及其成功与失败之处,远比两《唐书》(各3000字与7000字)完备。黄巢军进入长安,向百姓发告“黄王起兵,本为百姓,非如李氏不爱汝曹,汝曹但安居无恐。”之语[36],只有《通鉴》保存了这条宝贵的材料。
司马光大量的从正史中节录史料,又能随时加以剪裁陶铸,文字风格如出一手。[37]《通鉴》并没有太多僻字,以简洁明白为主[38]。例如《后汉书》宦者列传第六十八记载郑众:
“ | 众独一心王室,不事豪党,帝亲信焉。及宪兄弟图作不轨,众遂首谋诛之,以功迁大长秋。策勋班赏,每辞多受少。由是常与议事。中官用权,自众始焉。 | ” |
《资治通鉴》卷第四十八则改为:
“ | 郑众,谨敏有心几,不事豪党,遂与众定议诛宪……郑众迁大长秋。帝策勋班赏,众每辞多受少,帝由是贤之,常与之议论政事,宦官用权,自此始矣。 | ” |
《资治通鉴》加强了“帝由是贤之”一句,使得行文流畅,更明白易懂。《资治通鉴》强调防微杜渐,因此认为东汉的宦官为害之烈,实肇始于郑众受到重用,“宦官用权,自此始矣”。《资治通鉴》这种强调“前因后果”的概念,贯穿全书,又如司马光认为汉武帝逼死戾太子,实肇始于“尧母门”,而汉祚不亡则是武帝“晩而改过,顾托得人,此其所以有亡秦之失而免亡秦之祸乎?”。[39]中唐时,平卢节度使王玄志病死,高丽人李怀玉杀玄志之子,推侯希逸为平卢军使。朝廷姑息,以希逸为节度副使,“节度使由军士废立自此始。”这时司马光发表议论:“由是祸乱继起,兵革不息,民坠涂炭,无所控诉,凡二百馀年。”[40]。《通鉴》又记牛李党争的开端。长庆元年(821年),礼部侍郎钱徽主持进士科考试,李宗闵之婿苏巢、杨汝士之弟杨殷士皆登第,前宰相段文昌向穆宗奏称礼部贡举不公,翰林学士李德裕和李绅说段文昌所言是实情。结果钱徽、李宗闵、杨汝士都因此被贬官。李、杨大恨,从此“德裕、宗闵各分朋党,更相倾轧,垂四十年”[41]。《通鉴》又认为朱温篡唐乃宦官弄权所致。
又如司马光改为《后汉书》卷四十七的班梁列传:
“ | 慬(梁慬)受诏当屯金城,闻羌转寇三辅,迫近园陵,即引兵赴击之,转战武功美阳关。慬临阵被创,不顾,连破走之,尽还得所掠生口,获马畜财物甚觿,羌遂奔散。 | ” |
东汉与羌族之间的战争维持百馀年,直到建宁二年(169年)东羌始为段颎平定。《资治通鉴》卷49改“羌遂奔散”为“羌稍退散”,更符合史实:
“ | 滇零自称天子,于北地招集武都参狼、上郡、西河诸杂种羌断陇道,寇钞三辅,南入益州,杀汉中太守董炳。梁慬受诏当屯金城,闻羌寇三辅,即引兵赴击,转战武功、美阳间,连破走之,羌稍退散。 | ” |
司马光引用《三国志·张飞传》之言,写定关羽与张飞两人的性格缺陷,并认为张飞之所以被杀,是因为喜虐待士卒[42]:
“ | 张飞,雄壮威猛亚于关羽;羽善待卒伍而骄于士大夫,飞爱礼君子而不恤军人。汉主常戒飞曰:“卿刑杀既过差,又日鞭挝健儿而令在左右,此取祸之道也。”飞犹不悛。汉主将伐孙权,飞当率兵万人自阆中会江州。临发,其帐下将张达、范彊杀飞,以其首顺流奔孙权。汉主闻飞营都督有表,曰:“噫,飞死矣!” | ” |
另外,司马光《答范梦得书》论修书事说:
“ |
其修长编时,请据事目下所记新旧纪志传及杂史、小说、文集,尽检出一阅。其实录、正史未必皆可据,杂史、小说未必皆无凭,在高鉴择之。诗赋等若止为文章,诏诰若止为除官,及妖异止于怪诞,诙谐止于取笑之类,便请直删不妨。或诗赋有所讥讽,诏诰有所戒谕,妖异有所儆戒,诙谐有所补益,并吿存之。 |
” |
《资治通鉴》不书奇节,对往昔史料上所载奇节伟行而超乎常情者,如“商山四皓”羽翼储君,屈原自沉汨罗江[43],严光足加光武帝腹诸事,姚崇的“十事要说”[44],悉阙而不录[45],但对吴起舟中议事[46]、魏文侯不失虞人之约则取之。《通鉴》对于迷信、怪诞、符瑞、图谶亦不取[47],如刘邦入秦,有五星聚东井之;但对于破除迷信之事则取之,如刘裕伐南燕,或劝以“往亡不利”,刘裕以“我往彼亡”对之而最终大胜;又如吕才受命刊定〈阴阳杂书〉、范缜作〈神灭论〉等皆取之。[48]宋人邵博《邵氏闻见后录》云:
“ | 司马文正公修《通鉴》时,谓其属范纯父曰:“诸文中有诗赋等,若止为文章,便可删去。”盖公之意欲士立于天下后世者不在空言耳。 | ” |
司马光主张政简刑轻、轻徭薄赋,认为:“天地所生财货百物,不在民,则在官,彼设法夺民,其害乃甚于加赋。”[49]对于一切急进改革,均予以否定,[50]《通鉴》即批评商鞅变法,说“此四君者(四位诸侯),道非粹白,而商君尤称刻薄……”“商君相秦,用法严酷,尝临渭论囚,渭水尽赤。”,对李悝变法更是只字未提,并且盛赞曹参谨尊萧何律。司马光非议变法,不满王安石之新政,他请求出任西京御史台,退居洛阳十五年(1069年—1084年),以书局自随,继续编纂《资治通鉴》;尽管司马光宣称“王安石等所立新法,果能胜于旧者存之。”[51],但哲宗元祐元年(1086年),他重新执政之后,却尽废新法,苏轼无奈的说:“又是一个拗相公”,虽然司马光将历朝党争提写的一清二楚,可惜自身却深陷于党争之中不可自拔,《资治通鉴》也差点为新旧党争所毁[4]。
影响
司马光的《资治通鉴》与司马迁的《史记》并列为中国史学的不朽巨著,所谓“史学两司马”。
南宋史学家王应麟评价说:“自有书契以来,未有如《通鉴》者。”
宋末元初胡三省评价此书:“为人君而不知《通鉴》,则欲治而不知自治之源,恶乱而不知防乱之术,为人臣而不知《通鉴》,则上无以事君,下无以治民,为人子而不知〈通鉴〉,则谋身必至于辱先,作事不足以垂后。”“《通鉴》不特记治乱之迹而已,至于礼乐、历数、天文、地理、尤致其详。读者如饮河之鼠,各充其量而已。”[52]
清代顾炎武在《日知录·著书之难》中高度评价《资治通鉴》和马端临的《文献通考》,称赞这两部著作“皆以一生精力成之,遂为后世不可无之书”。
王鸣盛认为:“此天地间必不可无之书,亦学者必不可不读之书”“读十七史,不可不兼读《通鉴》。《通鉴》之取材,多有出正史之外者,又能考诸史之异同而裁正之。昔人所言,事增于前,文省于旧,惟《通鉴》可以当之。”[53]
《通鉴》亦有高度文学价值,曾国藩撰成《经史百家杂钞》一书,其中选录《资治通鉴》11篇。曾国藩评价此书说“窃以先哲惊世之书,莫善于司马文正公之《资治通鉴》,其论古皆折衷至当,开拓心胸。”
近代著名学者梁启超评价《通鉴》时说:“司马温公《通鉴》,亦天地一大文也。其结构之宏伟,其取材之丰赡,使后世有欲著通史者,势不能不据以为蓝本,而至今卒未有能愈之者焉。温公亦伟人哉!”
毛泽东曾十七次批注过《资治通鉴》,并评价说:“一十七遍。每读都获益匪浅。一部难得的好书噢。恐怕现在是最后一遍了,不是不想读而是没那个时间啰……中国有两部大书,一曰《史记》,一曰《资治通鉴》,都是有才气的人,在政治上不得志的境遇中编写的……《通鉴》里写战争,真是写得神采飞扬,传神得很,充满了辩证法。”[54]
《通鉴》成书不久,其体例后世仿效亦众,著名的有南宋金履祥作《资治通鉴前编》、南宋李焘的《续资治通鉴长编》、秦缃业的《资治通鉴长编拾补》,李心传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专记宋高宗一朝史事,此书是为续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而作,徐梦莘的《三朝北盟会编》,专记宋徽宗、钦宗、高宗三朝与金人和战之事。南宋史家袁枢读《资治通鉴》,因分事立目,共记二百三十九事,另附录六十六事,钞辑成书《通鉴纪事本末》,开创“纪事本末体”之先河;朱熹著《资治通鉴纲目》,用意在标榜“正统”、“名教”之思想;王夫之著《读通鉴论》,清代徐干学的《资治通鉴后编》、毕沅的《续资治通鉴》。王应麟有书《玉海》,书里面有一部《通鉴答问》。伍耀光辑《通鉴论》,前有史事简介,季亮时辑《司马温公通鉴论》,宋晞《司马光史论》专辑“臣光曰”,最为简略。历代研究者不乏人,使其成为一门专门学问,即“通鉴学”。金朝人亦好读《通鉴》,完颜璹与蔡珪、萧贡并称金源一代《通鉴》三大名家[55]。完颜璹“读《通鉴》至三十馀过”[56],元好问说他“于书无所不读,而以《资治通鉴》为专门,驰骋上下千有三百馀年之事,其善恶、是非、得失、成败,道之如目前,穿贯他书,考证同异,虽老于史学者不加详也”[57]。
由于《资治通鉴》著重政治军事方面,所以后世有称之为“帝王之书”,即使中国帝王制度已不存在,仍有一些人钻研《资治通鉴》作谋略上研究。如八十年代日本便掀起一片通鉴热,研究者主要都是借此书作商战之用。
翻译
白话翻译本如下:
- 台湾学者黄锦𬭎等27位翻译的《白话资治通鉴》(台湾版由文化图书公司出版,大陆版由新世界出版社出版)。
- 台湾学者徐国良等人翻译的《白话资治通鉴》(台湾版由名远(嘉文)出版社出版)。
- 大陆学者张舜徽等数人译注的《资治通鉴全译》(大陆版由贵州古籍出版社出版,台湾版由台湾书房出版)。
- 大陆学者沈志华等人翻译的《白话资治通鉴》(大陆版由中华书局出版,台湾版由建宏书局出版)。
- 台湾作家柏杨翻译的《柏杨版资治通鉴》。柏杨将《资治通鉴》重新以现代白话文翻译,详注现代之地名、官名,并加上地图与评论“柏杨曰”。由于译者为柏杨一人,故行文前后风格相当一致[58],同时也充满柏杨独特之书法与史观。他曾提及:“感谢司马光先生和他的编辑群,把这个最混乱的时代,整理出一个纲要,在浩如烟海的史籍中,《资治通鉴》是唯一的一部,使人对五胡乱华留下深刻印象的巨著。除了《通鉴》,全世界还没有第二部书,有这么大的功能。”[59]。
- 大陆学者韩兆锜主编的《新译资治通鉴》(台湾版由三民书局出版)。
部分其他语言译本如下:
- 张磊夫:《桓灵二帝》(Emperor Huan and Emperor Ling)和 《为了创建和平》(To Establish Peace) 两本著作为《资治通鉴》涉及公元157年至220年的记载进行英译与注释。
- 韩文译本自1997年由权重达(권중달)开始翻译,2005年完成,2006年至2010年分32卷出版。
缺失
局限
《资治通鉴》著重于政治与军事,对于经济方面记载不多,如载“租庸调制”仅“初定租、庸、调法,每丁租二石,绢二匹,绵三两,自兹以外,不得横有调敛。”二十馀字[60][61],武德二年确有新的租调法颁布,但似未涉及“庸”[62]。在司马光看来,米价才是经济重点,《通鉴》对唐代各个时期米价的记载达十八次之多[63]。
《通鉴》重视户口,记录了许多唐代的户口数,如开元十四年、开元二十年、开元二十八年、天宝元年、天宝十三载、建中元年、元和二年等[63]。《通鉴纪事本末》只收录两则与经济有关的史料,至于文化、艺术、宗教谈得更少。对于“诗赋有所讥讽”者则采之,如卷一百四赵整作歌、卷一三四百姓为袁粲作歌。司马光尤重陆贽议论,采其奏疏三十九篇[64]。
《资治通鉴》又专记鸠摩罗什译经,却不记玄奘译经[65],又详细记载北魏太武帝、北周武帝以及唐武宗三次大规模的禁佛毁佛事件;记陈群的九品中正制,却不记隋代开进士科取士,凡与政治无关者,多不录取。顾炎武说:“此书本以资治,何暇录及文人?”[66][67][68]。刘宋文帝元嘉十五年(438年)立儒、玄、文、史四学,司马光发表评论,四学其实是等而下之,不值得重视,“臣光曰:《易》曰:‘君子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孔子曰:‘辞达而已矣。’然则史者儒之一端,文者儒之余事;至于老、庄虚无,固非所以为教也。夫学者所以求道;天下无二道,安有四学哉!”[69]
《通鉴》称美唐宣宗及其大中之治,“故大中之政,讫于唐亡,人思咏之,谓之小太宗。”,王夫之则一反司马光的看法:“小说载宣宗之政,琅琅乎其言之,皆治象也,温公亟取之登之于策,若有余美焉。自知治者观之,则皆亡国之符也。”[70]钱锺书认为《通鉴》不可尽信:“余尝取《通鉴》与所据正史、野记相较,得百数十事,颇足示修词点铁、脱胎之法,至于昭信纪实是否出入,又当别论焉。”[71]。
失误
《资治通鉴》虽被誉为“体例严谨,脉络清晰,网罗宏大,体大思精,史料充实,考证稽详,叙事详明,繁简得宜”[72]。但因时代所限,《资治通鉴》本身也有不少错误,举例如下:
失实
- 《通鉴》卷1周烈王5年,作“韩严遂弑哀侯,国人立其子懿侯若山。”,将严遂、韩严二人误当一人。
- 《通鉴》卷2〈周纪二〉周显王36年,沿用《史记·苏秦列传》记载的苏秦与张仪“合纵连横”之说,但1973年在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战国纵横家书》证明苏秦死于公元前284年,张仪死于公元前310年,苏秦的活动均在张仪死后。张仪在秦国当宰相时,苏秦还没踏上政坛。
- 《通鉴》卷4〈周纪四〉周赧王31年,“乐毅将五国军灭齐”过程,有不少错误,大都不见于现今文献,又载:“齐人食邑于燕者二十馀君,有爵位于蓟者百有馀人。”封郡百馀人不见于现今文献;“六月之间,下齐七十馀城,皆为郡县。”《史记·乐毅本传》作“数岁”。[73]
- 《通鉴》卷5〈周纪五〉周赧王55年,载:长平之战后,白起“前后斩首虏四十五万人;赵人大震。”这是照搬《史记》的讲法,但胡三省作注却表示怀疑:“此言秦兵自挫廉颇至大破赵括,前后所斩首虏之数耳。兵非大败,四十万人安肯束手而死邪!”
- 《通鉴》卷7〈秦纪二〉始皇帝28年,载:“始皇遂东游海上,行礼祠名山、大川及八神。始皇南登琅邪,大乐之,留三月,作琅邪台,立石颂德,明得意。”据《史记·秦始皇本纪》,秦始皇沿著山东半岛海岸线一路抵达琅邪,并未乘船“游海上”。
- 《飞燕外传》记淖方成骂赵合德“此祸水也﹐灭火必矣”的话,曾被司马光载入《通鉴》,鲁迅怀疑此书是“唐宋人所为”[74]。
- 《通鉴》卷65记载中兴功臣二十八将,史家严耕望指出《资治通鉴》对云台二十八将的排列顺序有误[75]。
- 《通鉴》卷43〈汉纪三十五〉建武15年条云:“冬,十一月,甲戌,大司徒歙坐前为汝南太守及度田不实,赃罪千余万,下狱。……歙死狱中。”依据《太平御览》卷551《礼义部·棺门》引《东观汉纪》曰:“大司徒欧阳歙坐在汝南赃罪死狱中”说法,欧阳歙下狱原因是汝南赃罪之事。
- 《通鉴》卷60,称刘备是“中山靖王之后也。”胡三省注《资治通鉴》卷六十《汉纪》时指出:“《蜀书》云备中山靖王胜子陆城亭侯贞之后,然自祖父以上世系不可考。”
- 《通鉴》卷65:“权抚其背曰:‘公瑾,卿言至此,甚合孤心。子布、元表诸人,各顾妻子,挟持私虑,深失所望;独卿与子敬与孤同耳,此天以卿二人赞孤也。五万兵难卒合,已选三万人,船粮战具俱办。卿与子敬、程公便在前发,孤当续发人众,多载资粮,为卿后援。卿能办之者诚决,邂逅不如意,便还就孤,孤当与孟德决之。’”朱舜水曾指出“诚决”二字不可解,当是“诚快”之误。
- 《通鉴》魏纪太和二年记载:“收马谡下狱,杀之。”但《三国志》卷39《马良附马谡传》,记“谡下狱物故”,应是病死狱中,不过依旧在同书中的《诸葛亮传》、《王平传》、杨戏的《季汉辅臣赞》记载马谡被诸葛亮处刑[76]。
- 《后出师表》是否出自诸葛亮之手,至今还有争论,而《资治通鉴》全文照录[77]。
- 《通鉴》卷79〈晋纪一〉载晋武帝泰始二年(266年)“二月,除汉宗室禁锢。”这是沿用《晋书·武帝纪》“除汉宗室禁锢”的错误。[78]
- 《通鉴》卷85晋惠帝太安二年(303年)“闰月,李雄急攻罗尚。尚军无食,留牙门张罗守城,夜,由牛鞞水东走,罗开门降。雄入成都。”据《华阳国志·大同志》记载,实为张罗彻夜守城、严备不懈,掩护罗尚夜逃后,才弃城追上罗尚,李雄遂克成都。张罗归降李雄乃在继罗尚成为益州刺史之后,此时并未投降。[79]
- 《通鉴》卷99记载:“(慕容)儁大赦,立闵而责之曰:‘汝奴仆下才,何得妄称帝?’”《晋书》从未记载慕容儁大赦冉闵,《资治通鉴》时特意加上“大赦”一词与《晋书》原文不合[80]。
- 《通鉴》卷101载:“刘卫辰复叛代,代王什翼犍东渡河,击走之。”有误,东渡河者不可能是什翼犍,应是刘卫辰,如《魏书·序纪》载:“二十八年(365)春正月,卫辰谋反,东渡河。”。
- 《晋书》记载:“屯据四方者,所在承闵书诛之”,而《资治通鉴》则记载:“其屯戍四方者,闵皆以书命赵人为将帅者诛之”,后赵军队多由胡人组成,只有冉闵是唯一的汉人“将帅”,冉闵绝无能力“命赵人为将帅者”诛杀胡兵。
- 《晋书》载吕光的第一个年号“太安”,而《资治通鉴》记载为“大安”。
- 《通鉴》卷113载“秦遣使者梁构至张掖。”应是姚兴遣使梁斐、张构至张掖拜访沮渠蒙逊,此处误二人为一人。
- 《通鉴》卷121说“冲及荥阳太守崔模俱降魏。”《魏书》与《宋书》都记宋军司州刺史尹冲壮烈牺牲,仅荥阳太守崔模投降。
- 《通鉴》卷123《宋纪》文帝元嘉十六年载:“凉州自张氏以来,号为多士。沮渠牧犍尤喜文学,以敦煌阚骃为姑城太守,张湛为兵部尚书,刘昞、索敞、阴兴为国师助教”。《魏书》卷52《刘昞传》载:“……牧犍尊(刘昞)为国师。”而索敞是刘昞助教,“专心经籍,尽能传昞之业”[81]。
- 《通鉴》卷161载:侯景攻城,“城内掷雉尾炬,焚其东山,楼栅荡尽,贼积死于城下。”,胡三省在注里更正:“死于城下者,岂能贼哉?侯景驱民以攻城,以其党迫蹙于后,攻城之人,退则死于贼手,进则死于矢石。”
- 两《唐书》将“特勤”之误为“特勒”,《资治通鉴》对此并无纠正,将错就错,《资治通鉴》卷一六四:“土门自号伊利可汗,号其妻为可贺敦,子弟谓之特勒。”《通鉴考异》:“诸书或作特勤,今从刘昫《旧唐书》及宋祁《新唐书》。”[82]。
- 《通鉴》卷171〈陈纪五〉记:“齐主游南苑,从官赐死者六十人。”《北齐书》和《北史》的记载:“壬子,幸南苑,从官暍死者六十人。”,“暍”字改成“赐”字。朱熹写《通鉴纲目》,赞同《资治通鉴》的说法:“杀其从官六十人”。
- 《通鉴》卷175记染干(启民可汗)为沙钵略之子,卷178却载“处罗侯之子染干,号突利可汗”,显然一事两说。
- 《通鉴》卷178记载,开皇十九年达头可汗败代州总管韩弘于恒安,仁寿元年正月下又载:“突厥步迦可汗犯塞,败代州总管韩弘于恒安。”显然是一事两载。[83]
- 《通鉴》卷184隋恭帝义宁元年七月载温大雅复李密书“吾虽庸劣,幸承馀绪,出为八使,入典六屯,颠而不扶,通贤所责。”查温大雅《大唐创业起居注》实乃“入典八屯”之误。
- 《资治通鉴·唐纪》载:“(太宗)得佳鹞,自臂之,望见征来,匿怀中;征奏事固久不已,鹞竟死怀中。”焦竑认为此事不见于《唐书·魏徵传》,应该是误引《唐书·白居易传》:“《献续虞人箴》曰:‘降及宋璟,玄谏玄宗。温颜听纳,献替从容。璟趋以出,鹞死怀中。’”。[84]
- 节度使始置于何时,史籍记载互有出入。《资治通鉴》称节度使之名自薛讷始,[85]《唐会要》卷七十八“节度使”、《通典》卷三十二“职官”四、《通志》卷五十六“职官”六,均言景云二年四月以贺拔延嗣为河西节度使,乃节度使之始。
- 《通鉴》卷200高宗显庆元年三月,“以度支侍郎杜正伦为黄门侍郎、同三品。胡注:显庆元年,改户部为度支。”据《唐会要》卷57《尚书省诸司上》云:“显庆元年七月二十一日,改户部尚书为度支尚书,侍郎亦准此。”因此杜正伦为黄门侍郎时户部还未改为度支。
- 《通鉴》卷200永徽六年十一月条载“武后数见王、萧为祟,被发沥血如死时状。后徙居蓬莱宫,复见之,故多在洛阳,终身不归长安。”这是错误的,终高宗之世,在长安居多[86]。
- 《通鉴》卷202在叙述仪凤三年(678年)魏元忠上书:“出师之要,全资马力。臣请开畜马之禁,使百姓皆得畜马;若官军大举,委州县长吏以官钱增价市之,则皆为官有。彼胡虏恃马力以为强,若听人间市而畜之,乃是损彼之强为中国之利也”。《通鉴》有以下结论“先是禁百姓畜马,故元忠言之。”《新唐书·元忠传》说的是“弛天下马禁,使民得乘大马”,是“禁乘马”非“禁畜马”。
- 《通鉴》卷214玄宗开元二十二年云:“(二月)方士张果自言有神仙术,诳人云尧时为侍中,于今数千岁;多往来恒山中,则天以来,屡征不至。”据《明皇杂录》卷下“恒山”为“恒州山中”之误。
- 《通鉴》卷214记载,开元二十二年“凿漕渠十八里,以避三门之险。”胡三省注:“参考新、旧志,乃是凿山开车路十八里,非漕渠也。”
- 高安陈汝奇在《陈氏甘露园长书四论》认为《资治通鉴》将只见诸野史的杨贵妃、安禄山之事纳之正史而失之客观。
- 《通鉴》卷222载:“壬戌,以兵部侍郎严武为西川节度使。”据钱谦益《钱注杜诗》卷十二:“宝应元年四月,代宗即位,召武入朝。是年,徐知道反,武阻兵,九月尚未出巴。《通鉴》载:六月,以武为西川节度使,徐知道守要害拒武。误矣。当以此诗正之。”
- 《通鉴》卷226,德宗建中元年云:“六月,甲午朔,门下侍郎、同平章事崔祐甫薨。”两《唐书·崔祐甫传》均载崔祐甫终官中书侍郎,此处“门下侍郎”应为“中书侍郎”之误。
- 《通鉴》卷243载,“蕡由是不得仁于朝,终于使府御史。”《唐鉴》载刘蕡“终于柳州司户”。
- 唐代宦官鱼弘志,《新唐书·仇士良传》作“鱼弘志”,《旧唐书》偶有误为“鱼志弘”,《通鉴》卷245大和九年十一月壬戌作鱼志弘,又卷246作开成五年正月己卯又作鱼弘志,相互混淆。
- 两《唐书》之《卢坦传》载元和八年西受降城为振武河所毁,因宰相李吉甫请移兵天德城事;与《宪宗本纪》记元和七年振武河毁东受降城事本为二事,《通鉴》卷238唐纪五五元和八年条将两事混为一谈,《考异》甚至表示:“三者不同,莫知孰是。”。[87]
- 《通鉴》取《旧唐书》卷120《郭子仪附郭钊传》,“十五年正月,宪宗寝疾弥旬,诸中贵人秉权者欲议废立,纷纷未定。”又直接把其中的“中贵人”改为吐突承璀,但是当时吐突承璀外放淮南监军。
- 《通鉴》卷247载,会昌四年(844年)三月条,“朝廷以四鹘衰微,吐蕃内乱,议复河湟四镇十八州,乃以给事中刘濛为巡边使。”考刘濛为巡边使,应从《实录》所载之会昌五年(845) 二月二十五日。[88]
- 《通鉴》卷247载河湟陷蕃“十八州”,取材自《新唐书·黠戛斯传》载李德裕的《赐缘边诸镇密诏意》,岑仲勉认为陇右陷蕃者尚有肃州,应为十九州。[89]
- 《通鉴》卷248载:“上尝以太宗所撰《金镜》授绹,使读之,‘至乱未尝不任不肖,至治未尝不任忠贤’”;其中“至”为衍字,《文苑英华》卷三六〇无“至”字。
- 《通鉴》卷249“大中十年(856年)六月条”载:郑颢欲为宰相,“户部侍郎、判户部、附马都尉郑颢营求作相甚切。其父祗德与书曰:‘闻汝已判户部,是吾必死之年;又闻欲求宰相,是吾必死之日也!’颢惧,累表辞剧务。冬,十月,乙酉,以颢为秘书监。”查《卢氏郑夫人墓志》载郑颢辞职的原因是无法凑足五十万贯的和籴钱。[90]
- 《通鉴》卷249载:“河东节度使李业纵吏民侵掠杂虏,又妄杀降者,由是北边扰动。”事实在党项之叛不始于李业,开成中河东节度使王宰任盐州刺史,“好以法临党项,羌人不安” [91],上元元年(760)“党项等羌吞噬边鄙,将逼京畿”[92];十二月,再以凤翔节度使李安业、河东节度使李拭为招讨党项使。
- 《通鉴》卷252,僖宗乾符元年云:“十一月,庚寅,日南至,群臣上尊号曰‘圣神聪睿仁哲孝皇帝’。”《新唐书》卷9《僖宗本纪》记载尊号“圣神聪睿仁哲明孝皇帝”,比《通鉴》多一“明”字。
- 《资治通鉴》卷277后唐明宗长兴三年记载“后唐明宗李嗣源与契丹主阿保机约为兄弟”,应是李嗣源与耶律德光约为兄弟。
编年不当
再如《资治通鉴》记年方式多有不当之处:
- 《通鉴》卷1〈周纪一〉周安王25年,“子思言苟变于卫侯”段落,据《孔丛子》“子思居卫,鲁穆公卒”载于周安王二十五年:周安王二十五年,离钱穆所考证子思去世年已近三十年。
- 《通鉴》卷3〈周纪三〉周赧王17年,“赵(惠文)王封其弟(胜)为平原君。平原君好士,食客常数千人。”明末严衍根据《史记》考证,十七年武灵王传位给惠文王时,惠文王不过十余岁,平原君是其同母弟,不足十岁“岂便能养士”。
- 齐人伐燕的时间(前313年),司马光舍《史记·齐世家》的编年[93],未据《纪年》详加考查[94],只增加齐威王十年,减少齐湣王十年,以求与《孟子》记载齐宣王伐燕的事迹相同[95],宋朝朱熹经考订认为是齐湣王十年,据今人杨宽考证,实际上为齐宣王五年。金文《陈璋壶铭》云“隹主五年,奠□陈得再立事岁,孟冬戊辰,大臧□孔璋内伐匽(燕)亳邦之获”,可证灭燕在齐宣王五年。
- 《通鉴》卷11〈汉纪三〉高帝五年(前102年)载:张良“家世相韩,及韩天,不爱万金之资,为韩报摊强秦,天下振动。今以三寸舌为帝者师,封万户侯,此布衣之极,于良足矣。愿弃人间事,欲从赤松子游耳。”查阅《史记·留侯世家》,张良是在高帝六年正月被封为留侯的。严衍《资治通鉴补》对此纠正。
- 《通鉴》卷15〈汉纪七〉文帝后二年:“八月,戊戌,丞相张苍免。”但据《二十史朔闰表》文帝后二年八月丁卯朔,月内无戊戌。司马迁《史记·汉兴以来诸侯年表》、荀况《汉纪》记事在八月戊辰。
- 《通鉴》卷61兴平二年载:“夏,四月,甲子,立贵人琅邪伏氏为皇后;以后父侍中完为执金吾。”《资治通鉴疑年录》据《献帝纪》定为甲午。[96]
- 《通鉴》卷66记建安十八年“九月,阜与叙进兵,入卤城,昂、奉据祁山,以讨超。超闻之,大怒,赵衢因谲说超,使自出击之。超出,衢与梁宽闭冀城门,尽杀超妻子”,《三国志》则记为建安十九年正月。司马光于《考异》中对此说明为何记于建安十八年。
- 《通鉴》卷71记载张纮死于太和三年(吴黄龙元年,西元229年),此是依据《建康实录》。严衍《资治通鉴补》移至建安十七年“孙权治建业”段之后,未作说明。卢弼《三国志集解》注张纮应死于建安十六年。
- 《通鉴》卷74记载蒋琬卒年为正始六年“冬,十一月”,而《三国志·后主传》则称:“(延熙九年)冬十一月,大司马蒋琬卒”。应以《三国志》为准。
- 《通鉴》及《目录》记载北凉玄始二十年后径接义和元年,此据《十六国春秋钞》,然而《魏书》《北史》《册府元龟》均记载玄始之后有承玄年号,凡三年。
- 《通鉴》卷122记载北凉改元永和,此据《十六国春秋》,然而、《魏书》《北史》《高僧传》《册府元龟》均记载年号为“承和”。
- 《通鉴》在记述隋炀帝西巡行程中均出现诸多失误,六月二十三日以后由张掖前往焉支山的时间提前到高昌王六月十七日到达张掖的当天[97]。
- 《通鉴》卷181载:大业五年“是时天下凡有郡一百九十,县一千二百五十五,户八百九十万有奇。东西九千三百里,南北万四千八百一十五里。隋氏之盛,极于此矣。”但大业六年,隋炀帝灭吐谷浑次年,隋军又攻下伊吾,并设伊吾郡,这时才是隋朝最大疆域。[83]
- 《通鉴》卷191武德九年四月条载:“丁卯,突厥寇朔州:庚午,寇原州:癸酉,寇泾州。戊寅,安州大都督李靖与突厥颉利可汗战于灵州之硖石。”按武德九年四月无“丁卯”、“庚午”、“癸酉”、“戊寅”,日期完全错乱。[98]
- 《通鉴》载贞观十一年七月、十一月均记突厥大雪,杂畜多死,为一事两载。
- 《通鉴》卷202记载,吐蕃芒松芒赞死于调露元年(679年)二月十一日,有误。据《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记载,芒松芒赞死于仪凤元年(676)。
- 《通鉴》卷249载大中二年马植拜相,与左神策中尉马元贽叙同宗交结,四年,贬常州刺史。[99]两唐书皆记罢相之年为大中三年。
吴玉贵著有《资治通鉴疑年录》归纳出《通鉴》纪时所发生错误,共计得出八百八十八例,可补此方面的缺失。[100]
剪裁不当与故意歪曲事实
《通鉴》在剪裁上也有一些失误。
- 《通鉴》卷2〈周纪二〉周显王10年,载商鞅变法:“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不告奸者与降敌同罚。”《史记·商君本传》原文为:“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二者有不小出入,又商鞅变法实行“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的政策,《通鉴》删“以家次”三字[101]。
- 《通鉴》卷17〈汉纪九〉:“(石庆)庆尝为太仆,御出,上问车中几马,庆以策数马毕,举手曰:‘六马。’庆于诸子中最为简易矣。”这段文字取自《史记·万石君列传》[102],却把最后一句“然犹如此”削去,失去司马迁“然犹如此”的原意。
- 卷45载
“ |
帝览章,深自引咎,以所上班示百官。诏曰:“群僚所言,皆朕之过。民冤不能理,吏黠不能禁;而轻用民力,缮修宫宇,出入无节,喜怒过差。永览前戒,辣然兢惧;徒恐薄德,久而致怠耳!” |
” |
“永览前戒”一语很明显是摘录了《后汉书·明帝纪》:“永览前戒,竦然兢惧。”,但何谓“前戒”,通鉴并无说明。查《后汉书》显宗孝明帝纪第二原文为
“ | 诏曰:“群僚所言,皆朕之过。人冤不能理,吏黠不能禁;而轻用人力,缮修宫宇,出入无节,喜怒过差。昔应门失守,《关睢》刺世;飞蓬随风,微子所叹。永览前戒,竦然兢惧。徒恐薄德,久而致怠耳。” | ” |
“昔应门失守,《关睢》刺世;飞蓬随风,微子所叹。”即是“前戒”之语被司马光所误删。
- 《通鉴》卷65〈汉纪五十七〉建安十三年赤壁之战,,司马光记载为“乃取蒙冲斗舰十艘”。[103]《三国志》记则周瑜“乃取蒙冲斗舰数十艘,实以薪草,膏油灌其中,裹以帷幕,上建牙旗,先书报曹公,欺以欲降”。[104]
- 《通鉴》卷118载:“(刘)裕以(王)康为河东太守,遣兵救之,平等皆散走。”胡注曰:“详考上文,未知平等为何人?”显然胡三省也被难倒了,今考《宋书·王康传》,“平等”即指邵平等人,为温公所误削。又《通鉴》卷179记载杨勇之说:“若有谏者,正当斩之,不杀百许人,自然永息。”此处“不杀百许人”应是“不过杀百许人”之误,漏失“过”字而失原意,[105]诸如此类,“误删”或“漏句”的例子在《通鉴》中可谓屡见不鲜。
宋朝的朱熹在《朱子语类》的〈历代一〉中,有直接的批评:“温公不喜权谋,至修书时颇删之,奈当时有此事何?只得与他存在。若每处删去数行,只读著都无血脉意思,何如存之,却别作论说以断之。”又说:“温公修书,凡与己意不合者,即节去之,不知他人之意不如此。《通鉴》之类多矣。”明代严衍熟读《资治通鉴》,著有《资治通鉴补》,列举通鉴有七病(漏、复、紊、杂、误、执、诬)。
近人岑仲勉认为《通鉴》对牛僧孺说“失一维州,无害其(吐蕃)强”的评价有偏颇之嫌,司马光还不惜歪曲事实,玩弄文字游戏,并批评《通鉴》“怀挟私见,丧失了史家的公正立场”。[106]岑仲勉还写有《通鉴隋唐纪比事质疑》,自称纠正《通鉴》的谬误,共670余条。
辛德勇认为,司马光为了宣扬自己的政治理念在《资治通鉴》中采纳诸如《汉武故事》、《赵飞燕外传》等不可靠来源以歪曲历史,来达到警醒当政者的目的[107]。
参见
- 体例类似
注释
- ^ 1.0 1.1 1.2 1.3 司马光编著、胡三省音注、“标点资治通鉴小组”校点. 〈標點資治通鑑說明〉. 《資治通鑑》(全二十冊). 北京: 中华书局. 1956. ISBN 7-101-00183-1.
- ^ 宋庞元英《文昌杂录》卷四:“北京留守王宣徽洛中园宅尤胜,中堂七间,上起高楼,更为华侈。司马公在陋巷,所居才能芘风雨;又作地室,常读书于其中。洛人戏云:‘王家钻天,司马家入地。’”
- ^ 王夫之《读通鉴论·叙论四》对“资治通鉴”有详细的阐释:“曰资治者,非知治知乱而已也,所以为力行求治之资也。……夫治之所资,法之所著也。善于彼者,未必其善于此也。……然则治之所资者,一心而已矣。以心御政,则凡政皆可以宜民,莫匪治之资;而善取资者,变通以成乎可久。……得可资,失亦可资也;同可资,异亦可资也。故治之所资,唯在一心,而史特其鉴也。”
- ^ 4.0 4.1 《续资治通鉴》卷第八十五:“初,瓘(陈瓘)为太常博士,时薛昂、林自乞毁《资治通鉴》;瓘因策士,题引神宗所制序文以问,二人议沮,遂得不毁。”
- ^ 《文献通考》引司马光《与宋次道书》:“某自到洛以来,专以修《资治通鉴》为事,仅了得晋、宋、齐、梁、陈、隋六代以来奏御。唐文字尤多,托范梦得将诸书依年月编次为草卷。每四丈截为一卷,自课三日删一卷,有事故妨废,则追补。自前秋始删,到今已二百馀卷,至大历末年耳。向后卷数又须倍此,共计不减六七百卷,更须三年,方可粗成编。又须细删,所存不过数十卷而已。”
- ^ 宋人高似孙纬略统计“通鉴采正史之外,其用杂史诸书凡二百二十家”。清代清四库馆臣以“其采用之书,正史之外,杂史至三百二十二种”。光绪年间胡元常刻《通鉴全书》时曾根据《通鉴考异》作《通鉴引用书目考》,“凡得二百七十二种,惟文集则不列其目”。民国以后,张须考得301种,除去正史25种为276种,又除去诸子,得书267种。陈光崇在《张氏<通鉴学>所列<通鉴>引用书目补正》一文认定为359种是迄今统计数目最多的一说(《资治通鉴述论》);另,高振铎《通鉴参据书考辨》认定为339种,周征松在《<资治通鉴考异>所见书目检核——与陈光崇、高振铎二先生商榷》一文中认定为356种。
- ^ 袁枚:《随园随笔·诸史》
- ^ 《容斋随笔·容斋四笔·卷第十一·册府元龟》
- ^ 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四《答孙季和》
- ^ 周中孚:《郑堂读书记》卷六三《子部》之“飞燕外传”条
- ^ 司马光《与范内翰祖禹论修书帖》:“请且将新旧唐书纪志传及统纪补录并诸家传记小说,以及诸人文集稍干时事者,皆须依年月日添附,无日者附于其月之下,称‘是月’,无月者附于其年之下,称‘是岁’,无年者附于其事之首尾。有无事可附者,则约其时之早晚,附于一年之下。但稍与其事相涉者,即注之过多不害。”
- ^ 司马光《与范内翰祖禹论修书帖》:“修长编时,请据事目下所记,新旧志纪传及杂史小说文集,尽检出一阅。其中事同文异者,则请择一明白详备者录之。彼此互有详略,则请左右采获,错综铨次,自用文辞修正之,一如左传叙事之体也。此并作大字写出。若彼此年月事迹有相违戾不同者,则请选择一证据分明,情理近于得实者,修入正文,余者注于其下,仍为叙述所以取此舍彼之意。……大抵长编宁失之繁,毋失之略”
- ^ 李焘《进续通鉴长编表》云:“臣窃闻司马光之作《资治通鉴》也,先使其寮采摭异闻,以年月为丛目,丛目既成,乃修长编。唐三百年,范祖禹实掌之。光谓祖禹,《长编》宁失于繁,无失于略。今唐纪取祖禹之六百卷,删为八十卷是也。”
- ^ 《百斋书录解题》卷七(传记类) :“或云伪书也,然通德拥髻等事,文士多用之。而祸水灭火一语,司马公载之《通鉴》矣。”
- ^ 《四库全书总目》卷四十五
- ^ 《巽岩集》今已佚,此据《文献通考》引述其父廷鸾之言。
- ^ 《宋史》/卷三三六
- ^ 《文献通考》卷一百九十三·经籍考二十:“公子康公休告其友晁说之曰:此书成,盖得人焉。《史记》、《前》、《后汉》则刘贡父(刘攽),《三国》历九朝而《隋》则刘道原(刘恕),《唐》迄《五代》则范纯甫。”全祖望《通鉴分修诸人考》则认为汉至隋是刘攽任之,这是不确的,应是说三国讫南北朝刘恕任之,辨见陈汉章书《全谢山分修通鉴诸子考后》。
- ^ 1961年8月10日阎简弼在《人民日报》上,发表了《为〈通鉴〉的编写分工质疑》的文章,以清人全祖望《通鉴分修诸子考》为依据,认为“两汉到隋是刘攽担任的,唐是范祖禹担任的,五代是刘恕担任的。中间因为刘攽担的分量重,司马光曾分任过一小部”。
- ^ 牟润孙. 敬悼陈寅恪先生[M]∥俞大维等著. 谈陈寅恪. 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70:72
- ^ 刘恕在《通鉴外纪·自序》中记载道:“治平三年,恕蒙辟置史局,尝请于公曰:‘公之书不始于上古或尧舜,何也?’公曰:‘周平王以来,事包《春秋》,孔子之经不可损益。’曰:‘遏不始于获麟之岁?’曰:‘经不可续也。’怒乃知贤人著书,尊避圣人也。如是儒者,可为法矣。”
- ^ 邬国义. 「通鑑釋例」三十六例的新發現. 史林. 1995, (4). ISSN 1007-1873.
- ^ 《朱子语类》卷第一百五 朱子二 论自注
- ^ 柴德赓在《资治通鉴介绍》一中书,统计的总数是一百八十六个,其中“臣光曰”一百二个,前人论八十四个。
- ^ 司马光引用的史论作者有:荀子、贾谊、太史公、扬雄、班彪、班固、荀悦、仲长统、陈寿、鱼豢、华峤、袁宏、习凿齿、孙盛、干宝、虞喜、徐众、范晔、沈约、裴子野、萧子显、萧方等、颜之推、李延寿、柳芳、权德舆、李德裕、欧阳修。
- ^ 据《珊瑚网》及《式古堂书画汇考》著录,原稿尚有韩性、吴莱、甘立三跋,到了乾隆年间《石渠宝笈》著录时此三人之跋已佚。
- ^ 汪砢玉《珊瑚网》,柳贯跋称范纯仁原文有“四百五十三字”。
- ^ 《宋人法书》第一册
- ^ 韩性之跋已被割除,此文可见于《式古堂书画汇考》
- ^ 龙爪者,古代书体之一。唐李绰《尚书故实》云:“王右军尝醉书数字,点画类龙爪,后遂有龙爪书”宋朱长文《墨池编》亦云:“龙爪书者,晋王右军羲之游天台,还至会稽,值风月清照,夕止洞亭,吟冰之末,题柱作一飞字,有龙爪之形焉,遂称为龙爪书,其势若龙蹙虎振,拔剑张弩”。
- ^ 胡三省在《新注资治通鉴序》中说:“《通鉴》之作,实接《春秋左氏》后也。”。
- ^ 王鸣盛在《十七史商榷》卷一百“资治通鉴上续左传”条,更说明道:“《通鉴》虽托始于此,以命韩、赵、魏为提纲,其下却仍追述前事,直从智宣子立瑶为后叙起,自下历叙智伯求地,三家共灭之事甚详。然则,君实盖不敢续《春秋》,而欲接《左传》也。续经则僭,续传则可,其微意如此。”
- ^ 张须:《通鉴学》,第171页:“其隔年首事之法,或以初字发追溯之文,又或穷其究竟而终言之,凡此皆用《左传》义例,不待言矣。以杂事入史,如颊上填毫,栩栩欲活,风味颇近小说,此境界亦自《左传》得来。”
- ^ 《通志》记载:“常欲上自战国,下至五代,正史之外,旁采他书,凡关国家之盛衰,系生民之休戚,善可为法,恶可为戒,帝王所宜知者,略依《左式春秋传》体,为编年一书,名曰《通志》,其馀浮冗之文,悉删去不载,庶几听览不劳,而见闻甚博。”
- ^ 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第171页:“事本飞动,而文章呆板,人将不愿看;就看,亦昏昏欲睡。事本呆板,而文章生动,便字字都活跃在纸上,使看的人要哭便哭,要笑便笑。不能使人感动,算不得好文章。……司马光作《资治通鉴》,毕沅作《续资治通鉴》,同是一般体裁。前者看去百读不厌,后者读一二次便不愿再读了。光笔最飞动,如赤壁之战,淝水之战,刘裕京口起事,平姚秦,北齐北周沙苑之战,魏孝文帝迁都洛阳,事实不过尔尔,而看上去令人感动。”
- ^ 尚让《代黄巢谕长安市民语》:“黄王起兵,本为百姓,非如李氏,不爱汝曹。”
- ^ 钱穆《中国史学名著》论司马光编纂《资治通鉴》的成就说:“一部十七史一千三百六十多年,他只用两百九十四卷都拿来写下,可见他的重要工作,不是在添进材料,更重要是在删去史料。但他在删去很多史料以外,还添上两百几十种书的新材料进去,这工夫当然是极大的了。善读《通鉴》者,正贵能在其删去处添进处注意,细看他删与添之所以然,才能了解到《通鉴》一书之大处与深处。”
- ^ 顾栋高《司马温公年谱序》称司马光其人其文:“唯公忠厚质直,根于天性,学问所到,诚实金石。自少至老,沉密谨慎,因事合变,动无过差。故其文不事高奇,粥粥乎如菽粟之可以疗饥,参苓之可以已病。”
- ^ 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二汉武帝后元二年二月
- ^ 《资治通鉴》卷第二百二十
- ^ 《资治通鉴》,卷二百四十一,页7790-7791。
- ^ 初,飞雄壮威猛,亚于关羽,魏谋臣程昱等咸称羽、飞万人之敌也。羽善待卒伍而骄于士大夫,飞爱敬君子而不恤小人。先主常戒之曰:“卿刑杀既过差,又日鞭挝健儿,而令在左右,此取祸之道也。”飞犹不悛。先主伐吴,飞当率兵万人,自阆中会江州。临发,其帐下将张达、范强杀之,持其首,顺流而奔孙权。飞营都督表报先主,先主闻飞都督之有表也,曰:“噫!飞死矣。”(《三国志》卷三十六蜀书六 关张马黄赵传)
- ^ 马端临《文献通考·统籍考》谓司马光著《资治通鉴》,于“屈原怀沙自沉,四皓羽冀储君,严光加足帝腹,姚崇十事开说之类,皆削去不录”。黄汝成《日知录集释》说司马光相信谏楚怀王入秦的事是昭雎,而不是屈原。
- ^ 司马光对“姚崇十事”的真实性与可信度提出怀疑:“当时天下之事,止此十条,须因事启沃,岂一旦可邀,似好事者为之,依托兢名,难以尽信,今不取”。
- ^ 钱穆在《中国史学名著》页221(三民书局版1980年三版)称《通鉴》不载鲁仲连“义不帝秦”事,但今考此事见于《通鉴》卷五周纪赧王五十七年。
- ^ 《史记·孙子吴起列传》:“若君不修德,舟中之人尽为敌国也。”
- ^ 司马光说:“凡国家灾异,本纪所书者,并存之;其本志强附时事者,不须也。谶记,如李淳风言武氏之类,及因而致杀戮叛乱者,并存之;其妄有牵合,如木入斗为朱字之类,不须也。相貌符瑞,或因此为人所忌,或为人所附,或人主好之而谄者伪造,或实有而可信者,并存之,其馀不须也。妖怪或有所儆戒,如鬼书武三思门;或因而生事,如杨慎矜墓流血之类,并存之,其馀不须也。”
- ^ 但是《通鉴》卷二百一十五,还是记载安禄山的“飞鸟食蝗”、“庙梁产芝”之说。对此胡三省注曰:“通鉴不语怪,而书安禄山飞鸟食蝗、庙梁产芝之事,以著禄山之欺罔,明皇之昏蔽。”
- ^ 《宋史》卷336《司马光传》
- ^ 蒙文通《中国史学史》第三章第四节《孙甫与司马光》谓:“温公之书,每訾短变法,毁斥用兵之类,盖亦以激于熙宁间事,翻为全璧之暇,正不少也。”
- ^ 《传家集》卷四九〈请革弊札子〉
- ^ 司马光,《新注资治通鉴》,序言。
- ^ 钱大昕:《跋宋史新编》
- ^ 郭金荣. 《走进毛泽东的最后岁月》. 北京: 中共党史出版社. 2009: 第116页. ISBN 9787509801536. NLC 004125303 (中文(简体)).
- ^ 《遗山集》卷三六《陆氏〈通鉴详节〉序》
- ^ 《中州集》卷五《完颜璹小传》
- ^ 《遗山集》卷三六《〈如庵诗文〉序》
- ^ 其他各版,均为多人合译,不同译者对同一名称常各自译法不同
- ^ 《柏杨版资治通鉴·五胡乱华》
- ^ 《通鉴》卷一百八十七,武德二年二月。其他有关租庸调的记载,散见于《通鉴》卷一九○载武德七年四月:“初定均田租、庸、调法。”又《通鉴》卷二一三载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十月“慎矜奏诸州所输布帛有渍污穿破者,皆下本州征折估钱,转市轻货,征调始繁矣。”又《通鉴》卷二一四开元二十五年:“初令租庸调、租资课皆以土物输京师。”
- ^ 《通鉴》卷二二六载建中元年行杨炎的两税法之后,以罕见的大篇幅论述“废租庸调、行两税法”原因:“唐初,赋敛之法曰租、庸、调,有田则有租,有身则有庸,有户则有调。玄宗之末,版籍浸坏,多非其实。及至德兵起,所在赋敛,迫趣取办,无复常准。赋敛之司增数而莫相统摄,各随意增科,自立色目,新故相仍,不知纪极。民富者丁多,率为官、为僧以免课役,而贫者丁多,无所伏匿,故上户优而下户劳。吏因缘蚕食,旬输月送,不胜困弊,率皆逃避为浮户,其土著百无四五。至是,炎建议作两税法。”
- ^ 张剑光. 〈标点本《资治通鉴》校读札记〉. 《古籍整理研究学刊》. 1992, (2). ISSN 1009-1017. CNKI GJZL199202007 .
- ^ 63.0 63.1 张洁; 张剑光. 〈从《资治通鉴·唐纪》看司马光的经济思想〉. 汤勤福 (编). 《历史文献整理研究与史学方法论》. 合肥: 黄山书社. 2008: 228–237. ISBN 978-7-80707-982-8.
- ^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150引《翰苑集》
- ^ 司马光不信佛道。仁宗皇祐四年(1052),司马光写《秀州真如院法堂记》,自称“平生不习佛书,不知所以云者”,但“亦尝剽闻佛之为人矣”。《宋元学案》卷七《涑水学案上》亦载其说:“其微言不能出吾书,其诞吾不信也。”;又《论寺额札子》言﹕“窃以释老之教,无益治世,而聚匿游惰,耗蠹良民,此明识所共知。”
- ^ 《日知录》卷二十六〈通鉴不载文人〉
- ^ 当然也有人持反对意见,以为《旧唐书·文苑传》一共收录了104位唐代文人,其中21人《资治通鉴》也予以记载,《资治通鉴》大量引用其文章,甚至记载了不少诗句。(见崔岩,〈以隋唐为例驳"《通鉴》不载文人"说〉)
- ^ 司马光对于“诗赋有所讥讽”者则采之,如卷九十〈长安谣〉、卷一百四赵整作歌、卷一三四百姓为袁粲作歌、卷二一五玄宗为杨贵妃作歌、卷二七九军士怨潞王为谣等。
- ^ 《通鉴》卷一二二,《宋纪》五
- ^ 王夫之:《读通鉴论》卷二十六
- ^ 钱锺书:《管锥编》,第三册,1117页
- ^ 《四库总目·通鉴条》
- ^ 详见杨宽《中国断代史系列·战国史》。
- ^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
- ^ 严耕望:《钱穆宾四先生与我》第71页
- ^ 周寿昌曰:“街亭之败在建兴六年,若五年则武侯驻军汉中,马谡正参军事,不容无故逃亡;若军败后事,何以诸葛公传及谡传俱未敛及,又何误作五年耶?”认为‘物故’是‘诛之’二字之误。潘眉认为:“《刘琰传》书‘琰竟弃市’,《周群传》书‘裕遂弃市’,或云‘伏辜’,或云‘伏诛’,无书‘物故’者。《辅臣赞》注‘马谡败绩,亮杀之’,《王平传》‘丞相亮诛马谡’,《诸葛亮传》‘戮谡以谢众’,谡之见杀,明矣。‘物故’之称,似乖史例。”
- ^ 《后出师表》并没有收录于《诸葛亮文集》,而是出于东吴张俨的《默记》。清代袁枚、黄以周论证诸葛亮《后出师表》为伪作。《后出师表》是否伪作,学术界向来没有统一意见,但《后出师表》中说赵云死于上表之前,而《三国志·赵云传》却说赵云“建兴七年卒”,两者出现明显的矛盾。
- ^ 《晋书》卷三《武帝纪》:“二月,除汉宗室禁锢。”
- ^ 任乃强《华阳国志校补图注》卷八《大同志》页469-470注释22”
- ^ 《晋书》记载为:“儁立闵而问之曰:‘汝奴仆下才,何自妄称天子?’”
- ^ 《魏书》卷52《索敞传》
- ^ 特勤(teghin)是突厥之官名。元朝耶律铸首先发现“特勒”之讹者。
- ^ 83.0 83.1 吴玉贵. 《资治通鉴》纪事失误举隅——以突厥史料为例. 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0, 8 (3): 22–29. ISSN 1672-4917. S2CID 212328450. doi:10.3969/j.issn.1672-4917.2010.03.004.
- ^ 《焦氏笔乘续集》卷五《通鉴之误》
- ^ 《资治通鉴》卷210,唐睿宗景云元年十月
- ^ 《十七史商榷》卷七十一
- ^ 黄大宏. 司马光《〈资治通鉴·唐纪〉考异》一则辨证. 古籍整理研究学刊. 2001, (1): 20–22. ISSN 1009-1017. doi:10.3969/j.issn.1009-1017.2001.01.003.
- ^ 岑仲勉:《通鉴隋唐纪比事质疑》
- ^ 岑仲勉:《隋唐史》
- ^ 《洛阳新获墓志·卢氏郑夫人墓志》载:“及除春官,复拜户部侍郎判户部事。公戚戚不乐。始三日,有吏捧牍至,公谛之曰:和籴军储五十万贵,效在旬朔,愿得吏以委之。公以简文颐,孰视其吏曰:非予所能也。亟拜诏,乞守闲祑效。”
- ^ 《册府元龟》卷671
- ^ 《资治通鉴》卷221
- ^ 汪之昌《青学斋集》卷十一,齐人伐燕年代考,谓“即就《史记》论,《齐世家》湣王四十余年中,绝无一语及于伐燕。《六国表》湣十年正值伐燕之年,亦未言及。《燕世家》全录《国策》,其云燕哙立,苏秦死,齐宣王复用苏代,亦仍其旧。既与《年表》、《苏秦传》不符,下文又突入诸将,谓齐湣王伐燕云云,一篇中忽宜忽湣,似不知燕哙之世当值齐何王之年,”
- ^ 《索隐》所引《纪年》“齐人伐燕”是在宣王六年。
- ^ 《孟子》及《战国策》均说是齐宣王时,而《史记·燕召公世家》记为齐湣王时,误。《日知录》:“孟子以伐燕为宣王事,与《史记》不同。《通鉴》以威王宣王之卒各移下十年,以合《孟子》之书。今按:《史记》湣王元年为周显王四十六年,又八年,燕王哙让国于相子之。又二年,燕人立太子平,则以为湣王十二年。而《孟子》书吾甚惭于孟子,尚是宣王。何不以宣王之卒移下十二三年,则与《孟子》之书无不皆合,而但拘于十年之成数耶?”周柄中《四书典故辨正》谓:“伐燕杀哙,当从《通鉴》作宣王事。宣王即位之年,当从《史记》作显王二十七年。燕哙与齐宣王前后相左,当移上燕哙之年,以合齐宣,不当移下齐宣之年以就燕哙。”
- ^ 《资治通鉴疑年录》第44页
- ^ 王秉德,《隋炀帝西巡河右行程路线考释——兼论《资治通鉴》记载之失误》. [2008-02-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5-20).
- ^ 王觅道. 《通鉴》纪时纠谬十则.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5, 34 (1): 84. ISSN 1672-4283. doi:10.3969/j.issn.1672-4283.2005.01.025.
- ^ 《资治通鉴.卷第二百四十九》:“夏,四月,庚戌,以中书侍郎、同平章事马植为天平节度使。上之立也,左军中尉马元贽有力焉,由是恩遇冠诸宦者,植与之叙宗姓。上赐元贽宝带,元贽以遗植,植服之以朝,上见而识之。植变色,不敢隐。明日。罢相,收植亲吏董侔,下御史台鞫之,尽得植与元贽交通之状,再贬常州刺史。”
- ^ 《资治通鉴疑年录》仍有未尽完善之处。可参见朱振宏〈吴玉贵《资治通鉴疑年录》补遗〉,《大陆杂志》,100:5(2000.5),页40-41。
- ^ 吕祖谦:《大事纪》
- ^ 《史记·万石君列传》:“万石君少子庆为太仆,御出,上问车中几马,庆以策数马毕,举手曰:‘六马。’庆于诸子中最为简易矣,然犹如此。”
- ^ 《资治通鉴》卷六十五建安十三年
- ^ 《三国志》卷五十四《周瑜传》
- ^ 按丛刊本《资治通鉴》此句作“不下杀百许人”,是胡三省注本所据版本漏“下”字。
- ^ 岑仲勉:《论李德裕无党及司马光修〈唐纪〉之怀挟私见》,载《岑仲勉史学论文集》第475、472页,[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版。
- ^ 辛德勇. 汉武帝晚年政治取向与司马光的重构 (PDF).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 29 (6): 5–50, 178 [2021-02-28]. ISSN 1000-0062. doi:10.13613/j.cnki.qhdz.002272.
参考文献
- 《通鉴学》,张须著,台北,台湾开明书店,1979
- 《资治通鉴疑年录》,吴玉贵著,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
- 《通鉴胡注表微》,陈垣著,辅仁学志13,1、2,1945、1946。
延伸阅读
[编]
- 在维基文库阅读本作品原文( 在维基共享资源阅览影像、分类)
- 《资治通鉴 (四库全书本)》
- 《资治通鉴 (四部丛刊本)》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经籍典·通鉴部》,出自陈梦雷《古今图书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