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存档/201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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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中的戰爭是否包含新疆反恐
「鍾漢良」的簡體是什麼?
二级标题命名
王生明
阮玲玉出生日期 徵求參考資料
能否使用机器人辅助进行数据更新?
在看世界杯,注意到世界排名的问题 供参考 来源估计应该是FIFA官网,正式排名肯定要7.12出来,应该是和斯诺克差不多,有正式排名和临时排名之分。 --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 2018年7月1日 (日) 06:45 (UTC)
关于披头士乐队单曲《Hey Jude》中文译名的问题
稍微对比了下,大陆引进版的《1+》专辑里,大陆的发行公司已经将《Hey Jude》翻译成《嘿,朱迪》(亚马逊网站 / 星外星唱片),但是台湾的发行公司还是保留英文原名(环球音乐台湾)。目前尚不知道香港版的译名。所以,是否要用简繁体转换给中国大陆用名改成《嘿,朱迪》?--周晓(☎) 2018年6月22日 (五) 12:51 (UTC)
- 如果确系如此,则(+)支持。--相信友谊就是魔法的CuSO4正在努力提高知识水平 2018年7月2日 (一) 11:35 (UTC)
真的非刪除不可??
Category:對中國共產黨的評論是否真的走到了毫無保留價值的地步了?想徵詢各位的意見,謝謝。--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6月30日 (六) 11:36 (UTC)
- O4应该调查是因为啥导致类别为空吧。--Yangfl(留言) 2018年7月2日 (一) 15:13 (UTC)
- 理应如此,实践中未要求和不便于完成(只能检查提报者、相关页面、最近更改等来找到)。可以提案修订WP:CSD#O4增加要求。不要求也没大问题,相关页面被移除分类,可以发现、讨论和存废复核。--YFdyh000(留言) 2018年7月2日 (一) 17:03 (UTC)
維基百科與煽情新聞的關係
請各位協助審閱是否有維基百科的規定支持胡葡萄的審查理據謝謝!--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6月30日 (六) 10:35 (UTC)
- 閣下這樣引用,和蒐集瑣碎資料沒分別。胡葡萄的摘要是偏激了一些,但撇除編輯摘要,我不認為他的做法有問題。SænmōsàI'll find a way, or I'll make one. 2018年6月30日 (六) 11:04 (UTC)
- 謝謝您的意見,敝人想請教{{cquote}}的用途究竟是什麼呢?--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6月30日 (六) 11:06 (UTC)
- 蔡元培的條目中出現:
“ | ◇我绝对不能再作那政府任命的校长。 ◇我绝对不能再做不自由的大学校长。 |
” |
— 蔡元培,《不肯再任北大校长的宣言》[1] |
能算是蒐集瑣碎資料嗎?謝謝。--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6月30日 (六) 11:08 (UTC)
参考資料
- ^ (写于1919年6月15日)选自中华书局1984年版《蔡元培全集》第3卷
- 引用的前提是要和條目內文具連貫性,以及條目足夠長;閣下的引用則是反面教材,像是飛來的一句一樣。SænmōsàI'll find a way, or I'll make one. 2018年6月30日 (六) 11:24 (UTC)
- 謝謝,但Template:Cquote並沒有這麼說,且敝人引用的內容與前文「尤盛東因在課堂上的講話被學生舉報,隨後被認定言論不符合政治正確而遭到廈門大學解僱。」呼應,應該不是天外飛來的一句。--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6月30日 (六) 11:27 (UTC)
- 问题在于条目太短了,您还是在条目末加入引用,看起来確实有点怪。我认为在那条目,內文不加引用也足夠表达意思了,言简意赅即可。SænmōsàI'll find a way, or I'll make one. 2018年6月30日 (六) 11:35 (UTC)
- 謝謝,但Template:Cquote並沒有這麼說,且敝人引用的內容與前文「尤盛東因在課堂上的講話被學生舉報,隨後被認定言論不符合政治正確而遭到廈門大學解僱。」呼應,應該不是天外飛來的一句。--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6月30日 (六) 11:27 (UTC)
- 还有,这点得说说:阁下起初加入「被中共認定」和Category:對中國共產黨的評論,我後來是分別改為「被認定」和Category:廈門大學的。在來源未明示解職和中國共產黨有關的情況下,套上「中國共產黨」的帽子似乎构成原创研究。至於中國共產黨主題,既然閣下指出他曾在黨校任職,那留着Portal連結也可。SænmōsàI'll find a way, or I'll make one. 2018年6月30日 (六) 11:35 (UTC)
- 您好,中國政府就是中國共產黨(中國應該只允許一個政黨存在吧?),據此,在下認為沒有OR的問題。--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6月30日 (六) 11:40 (UTC)
- 中華人民共和國除共產黨外,尚有八個支持共產黨執政的參政黨。SænmōsàI'll find a way, or I'll make one. 2018年6月30日 (六) 12:27 (UTC)
- 謝謝,但在下個人感覺八個支持共產黨執政的參政黨是用來掩護CPP的,不然怎麼可能全中國14億人口,每個政黨理念都一致。--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6月30日 (六) 12:32 (UTC)
- 但名堂上就是九個政黨,所以不能說成是一個,否則政協也就沒什么用了。SænmōsàI'll find a way, or I'll make one. 2018年6月30日 (六) 12:38 (UTC)
- 地球人明眼也知道那八個支持共產黨執政的參政黨是共產黨的木偶,但它們早在抗戰前就已經支持共產黨執政了,所以即使是木偶,它們還是八個政黨。SænmōsàI'll find a way, or I'll make one. 2018年6月30日 (六) 12:42 (UTC)
- 瞭解, 謝謝你 請問史上最廢的投票表決是政協開會嗎?--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6月30日 (六) 12:43 (UTC)
- 不一定啊,我不敢下定論。SænmōsàI'll find a way, or I'll make one. 2018年6月30日 (六) 15:19 (UTC)
- 瞭解, 謝謝你 請問史上最廢的投票表決是政協開會嗎?--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6月30日 (六) 12:43 (UTC)
- 謝謝,但在下個人感覺八個支持共產黨執政的參政黨是用來掩護CPP的,不然怎麼可能全中國14億人口,每個政黨理念都一致。--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6月30日 (六) 12:32 (UTC)
- 中華人民共和國除共產黨外,尚有八個支持共產黨執政的參政黨。SænmōsàI'll find a way, or I'll make one. 2018年6月30日 (六) 12:27 (UTC)
- 在下曾在這裡指出要區分政黨和政府的概念。以臺灣為例,即便是戒嚴時期,也不應該把國民黨和國民黨政府混為一談,甚至說「中華民國政府就是中國國民黨」,這樣在概念上是不正確的。--靜雨(留言) 2018年6月30日 (六) 11:52 (UTC)
- 「戒嚴時期,也不應該把國民黨和國民黨政府混為一談」?????? 所以現在不當黨產應該找國民黨政府討而非國民黨囉??0.0"--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6月30日 (六) 11:57 (UTC)
- 被学校解雇不能显然代表中共或政府决定。至少需要“觀察人士表示”。--YFdyh000(留言) 2018年6月30日 (六) 11:58 (UTC)
- 您好,中國政府就是中國共產黨(中國應該只允許一個政黨存在吧?),據此,在下認為沒有OR的問題。--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6月30日 (六) 11:40 (UTC)
- 引言应该具有广泛影响。这一项虽有几个可靠来源,但也仅是几个且无后续影响,不太适合变成大版面的引言,最多以叙述形式表述。--YFdyh000(留言) 2018年6月30日 (六) 11:58 (UTC)
- 尤盛东被厦大解聘一事是正在发生的新闻事件,可以待有更多的消息来源后再加以补充。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加入涉及中共的内容或模板是不合适的。首先,中共是有着近九千万党员的庞大组织,将其作为行为主体,至少要有较高级别的中共机构或领导人的参与才说得通。尤盛东一事目前没有证据显示有中共高层的介入。其次,讨论中共和政府的关系在这里也没有任何意义,因为厦大是一个副部级的机构,直属教育部,既不是中共组织也不是政府机构,跟地方政府、中共组织也没有隶属关系,厦大开除教授的决定也无需经过各级中共机构和政府的授权,也不太可能上报教育部批准再实施,这一事件应当视为厦大自行决策的独立事件。最后,目前大陆社交媒体(如微博)并没有封杀相关信息,厦大也有很多学生正在组织挽回尤教授并向学校施压,所以目前看不出有任何中共直接参与打压的证据。--Kezpe※留言 2018年7月2日 (一) 20:04 (UTC)
关于青岛相关条目用词的意见征询
当前我在管理员通告板提了一个破坏,应J.Wong阁下的建议,在互助客栈征询意见:关于青岛相关条目,被日本军事占领时期的用词问题,哪个词是最为符合维基百科方针的用词,是“日占”,“日据”,“日治”或者其他用词?之前就已在这里(已存档)发起过讨论,寻求共识,但遗憾的是StefanTsingtauer拒绝在互助客栈交流,而后StefanTsingtauer将我的修改全部回退而无结论。这次再次回到互助客栈恳请各位的帮助。
我的编辑和所持的观点是:不应该在青岛相关的条目里使用“日治”一词,应使用“日占”或“日据”。理由如下:
- 通过Google 搜索 “日治”首页结果大部分指向维基百科。说明该词汇在这里为原创性的用词,有违维基方针。另外有IP 87.166.63.137所做的搜索测试显示“日治”一词与“青岛”相关性不大。结果见附表。
- Google学术搜索,"日治" 34条结果,有效结果为0条,说明学术界对于不使用“日治”一词无争议。
- Google图书搜索,日治首页的结果与这段历史时期有关的为0,而搜索“日占”或“日据”则大部分相关,说明出版界对不使用“日治”一词无争议
- “日治”一词在这里为非中立的词汇,主要反应的是占领方的这一方的观点,简单搜索可得到,如(“承認日本統治合法性的「日治」一詞”) 引用自Nytimes和(「日治」比較接近「皇民史觀」或「日本軍國史觀」,日本教科書採用)引用自BBC等等,这里搜索的是台湾的例子,因为台湾争议较大,这几个词的可供查证的来源比较多。而在青岛以及中国其他地区则无争议。
- 其他维基百科对于这一段历史时期的用词,英文Wiki(en:Qingdao)使用的是“Japan-occupation period”,日文(ja:青島市)同样使用“要塞を陥落させて占領下に置き”,均使用占领一词,可做佐证。
对于StefanTsingtauer的回应(原文可见wp:AN3),个人认为有宣告所有权的嫌疑。此外他提出的一些论点,如“青岛媒体、青岛文史学界从未有过统一的表述”,“各个文献资料中“日占”“日据”“日治”皆有所使用”,以及“青岛维基社群内部平台”意见等,目前没有看到任何论据,且在上文已经被证否。希望StefanTsingtauer能提出有分量的证据,加以讨论。同时也希望StefanTsingtauer能提供除“日治”外能接受的词汇,这样可以在此之上讨论,以求同存异,结束争论。
最后在这里,恳请走过路过的各位就这个争论发表看法,不吝赐教,十分感谢!
附表:完整描述参见IP 87.166.63.137的发言,仅供参考。
Google搜索主词(“青岛”+ ) | 无附加参数所得结果 | 附加“-wikipedia -台湾 -wiki”所得结果 | “与台湾、wiki等无关”所占比 |
---|---|---|---|
“日治” | 35,700 | 4,730 | 13.249% |
“日本统治” | 18,800 | 3,610 | 19.202% |
“日据” (*1) | 324,000 | 178,000 | 54.938% |
“日据” “时期” | 93,100 | 23,100 | 24.812% |
“日占” | 49,000 | 21,800 | 44.4897% |
“日本侵略” | 206,000 | 85,200 | 41.359% |
“日本占领” | 71,500 | 56,900 | 79.580% |
“日本侵占” | 26,000 | 11,200 | 43.077% |
“日本殖民” | 25,800 | 9,270 | 35.930% |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Lewix(對話|貢獻)於2018年6月25日 (一) 00:42 (UTC)加入。
- (※)注意@Lewix:阁下所引用有偏差,上表中的(*1)是有备注的[1]:“(*1: 这个组合中,被发现包含了不少 “ xx日、据了解/查证/yy报道/yy消息/....等等的句式” )”也就是错误率比较高的提醒,根据粗略计算,“日据”的措辞和台湾的关系也比较高(如表内的(*1)下一栏:本人用“日据”+“时期”的组合测试,和台湾无关的相关性立刻下降到25%以下),和中国大陆地区关联性高的是,“日本侵略”(绝对数角度)或“日本占领”(综合关联性角度)这类四字的用语。
【#:本人就是在曾这里参与过对话([2])的87.166.63.137(由于本人所用网路是共享地址的,所以,时常会由于网路的原因,而不定期地被服务商切换IP,目前的IP是:93.216.79.70(留言))】--93.216.79.70(留言) 2018年6月30日 (六) 22:05 (UTC)
- (※)注意@Lewix:阁下所引用有偏差,上表中的(*1)是有备注的[1]:“(*1: 这个组合中,被发现包含了不少 “ xx日、据了解/查证/yy报道/yy消息/....等等的句式” )”也就是错误率比较高的提醒,根据粗略计算,“日据”的措辞和台湾的关系也比较高(如表内的(*1)下一栏:本人用“日据”+“时期”的组合测试,和台湾无关的相关性立刻下降到25%以下),和中国大陆地区关联性高的是,“日本侵略”(绝对数角度)或“日本占领”(综合关联性角度)这类四字的用语。
- 列一下关于这个问题可能达成的共识。希望讨论不要离题。欢迎任何人在此更新以做总结。
- 优先采用“日治”(从“日治”改为“日据”“日占”视为扰乱)
- 优先采用“日据”“日占”(从“日据”“日占”改为“日治”视为扰乱)
- 支持者:IP 87.166.63.137、14.0.155.131(SiuMai)、Lewix
- 优先采用“日据”(从“日据”改为“日占”“日治”视为扰乱)
- 支持者:Sanmosa、Victor Shyu、StefanTsingtauer
- “日治”“日据”“日占”皆可,先到先得,日治<-->日据、日占相互修改视同扰乱
- 其他
- Inufuusen:请求澄清概念。 --🐕🎈(GA评审:协和语,欢迎各位提意见) 2018年6月25日 (一) 06:27 (UTC)
- 共识
目前可以认为达成了“日据”优先于“日治”的结论。关于“日占”,未有定论。关于“日本统治时期”“日本占领时期”未有定论。 --🐕🎈(GA评审:协和语,欢迎各位提意见) 2018年6月27日 (三) 05:13 (UTC)
- 关于搜索测试,建议加多“-site:wikipedia.org”排除维基百科站点的干扰,如有必要,还可以加多“-"wiki"”排除一些维基站点和维基的镜像站的干扰。——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6月25日 (一) 01:03 (UTC)
- 我觉得Lewix君细节上的说法可能需要补充
- Google scholar上搜索日治,和台湾相关的结果多,和青岛相关的结果确实我也没看到。可以证明日治这个说法常用于描述历史上的台湾,但几乎不用来描述历史上的青岛。(然而并不能得出对青岛不使用“日治”是学界共识这一结论。)
- 其他语言的维基百科内容确实可以作为参考,然而应当从更源头的地方开始看。例如ja:膠州湾租借地等。
- 此外我提个问题,这个说的到底是哪个时期的青岛?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至1919年日本军事占领德国海外领地的青岛?是1919年-1922年日本根据巴黎和会的共识 统治青岛?还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军事占领后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 (1937年-1940年)、南京国民政府名义统治的青岛?我个人倾向于这三个时期分别称为“日占”“日治”和“日占”。 --🐕🎈(GA评审:协和语,欢迎各位提意见) 2018年6月25日 (一) 08:04 (UTC)
- 关于“1919年-1922年”时期,这里中国北洋政府并没有签署凡尔赛条约,当时爆发了五四运动,而后根据与日本的条约收回了青岛。这一段时期(“1919年-1922年”)是前一段时期(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至1919年)的延续,不应区分开 -- I'm Lewix.|有话好说| 2018年6月25日 (一) 08:58 (UTC)
- 我理解你的观点,但不赞同。ABCDEF,6个人开会,ABCDE同意一个结论,F不同意。然后F在自己的日志里以不同意为前提记录,这是可以理解的。然而维基百科不应站在F的立场叙述。 --🐕🎈(GA评审:协和语,欢迎各位提意见) 2018年6月26日 (二) 08:50 (UTC)
- 我觉得类比论证很容易出现不当类比的情形。比如说,换一个例子,ABCDEF,6个人开会,ABCDE同意从F身上割一条腿给E,F不同意,后面EF协商好不割这条腿。假如这件事件很重要,那么维基百科应该如何去论述这条腿的归属?
更何况也没有看到有可靠来源支持区分这两个时期。 -- I'm Lewix.|有话好说| 2018年6月26日 (二) 22:37 (UTC)- 您是说日本不同意凡尔赛条约?那几年间腿没割掉? --🐕🎈(GA评审:协和语,欢迎各位提意见) 2018年6月27日 (三) 03:28 (UTC)
- 无关话题,就此打住。我从没说过“日本不同意凡尔赛条约”或表达过类似的意思。我举这个例子仅为了说明“类比论证很容易出现不当类比的情形”,并不代表我认同或不认同“青岛被占领”==“割腿”。另,如果您认为应该“区分这两个时期”,请找出可靠来源支持您的说法,请不要自行总结并提出立场 -- I'm Lewix.|有话好说。请直接称呼我为Lewix| 2018年6月27日 (三) 04:25 (UTC)
- 我确实是在自行总结,然而自行总结有什么不好?这里是维基百科空间,又不是条目空间。 --🐕🎈(GA评审:协和语,欢迎各位提意见) 2018年6月27日 (三) 05:47 (UTC)
- 好吧,你有你的自由。自行总结没有什么不好,可能唯一不好的一点就是不能写到条目空间。 -- I'm Lewix.|有话好说。请直接称呼我为Lewix| 2018年6月27日 (三) 14:27 (UTC)
- 我确实是在自行总结,然而自行总结有什么不好?这里是维基百科空间,又不是条目空间。 --🐕🎈(GA评审:协和语,欢迎各位提意见) 2018年6月27日 (三) 05:47 (UTC)
- 无关话题,就此打住。我从没说过“日本不同意凡尔赛条约”或表达过类似的意思。我举这个例子仅为了说明“类比论证很容易出现不当类比的情形”,并不代表我认同或不认同“青岛被占领”==“割腿”。另,如果您认为应该“区分这两个时期”,请找出可靠来源支持您的说法,请不要自行总结并提出立场 -- I'm Lewix.|有话好说。请直接称呼我为Lewix| 2018年6月27日 (三) 04:25 (UTC)
- 您是说日本不同意凡尔赛条约?那几年间腿没割掉? --🐕🎈(GA评审:协和语,欢迎各位提意见) 2018年6月27日 (三) 03:28 (UTC)
- 关于“1919年-1922年”时期,这里中国北洋政府并没有签署凡尔赛条约,当时爆发了五四运动,而后根据与日本的条约收回了青岛。这一段时期(“1919年-1922年”)是前一段时期(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至1919年)的延续,不应区分开 -- I'm Lewix.|有话好说| 2018年6月25日 (一) 08:58 (UTC)
- (!)意見 「日治」明顯是淡化詞,企圖抹去略奪他人國土的意味。個人認為「日佔」或「日據」都比較真實反映歷史事實。--14.0.155.131(留言) 2018年6月25日 (一) 07:37 (UTC)
- 樓上反日用戶的傀儡,「日治」是台灣當時的情況,不像您「逢日必反」。--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6月27日 (三) 10:19 (UTC)
- 我的意見是優先採用「日據」(不如統治台灣的時間長久,但不完全是軍政府統治,有偽國民政府)。如果要談港、台:香港宜用「日佔」(完全是軍政府統治),台灣宜用「日治」(不是軍政府統治,且時間長久),中國大陸隨青島用「日據」。擅自更動為其他字眼者,視為擾亂。SænmōsàI'll find a way, or I'll make one. 2018年6月25日 (一) 08:05 (UTC)
- 补充:偽國民政府普遍认为是傀儡政权,应也视为军事占领。 -- I'm Lewix.|有话好说| 2018年6月25日 (一) 08:58 (UTC)
- 关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时期的青岛,也可以考虑使用更普遍的词语“中国抗日战争时期”,以避免“日佔”,“日據”之类的词汇争议。 -- I'm Lewix.|有话好说| 2018年6月25日 (一) 08:58 (UTC)
- @lewix阁下,作为青岛社群的一名成员,我以我自己的观点来阐述一下我自己的主张:
- 将原先使用的“日占”“日治”“日据”等词,统一改用“日据”一词;
- 阁下所提出的“日占时期”统一改用“日本统治时期”。
日寇侵占我中华之土地,未尝不是我中华民族之耻辱,Stefan同志并非不知此等道理。实质上,他只是沿着前人的足迹,以前人定下的基准来扩充、创建、完善条目,毕竟他来到维基百科这个大家庭仅1年6个月零20天,但他为青岛社群所做出的卓越贡献令人瞩目。迄今为止,他创建了95篇条目,其中8篇条目登上DYK,每一篇条目都极其详实,但条目的创建过程却都沥尽心血。我知道lewix君对于他一昧地坚持“日治”一词十分的反感,但的确“日治”一词在青岛相关条目中已经使用多年,无人提出质疑意见,这也是他一直维护“日治”一词的理由。
在此,我希望大家放弃一切“互煮”,各退一步,使用“日据”一词,既能体现出日本军队在青岛的占领行为,也能体现日本统治当局对青岛的统治行为,还可以将双方所持的“日占”与“日治”观点取最大公约数,何尝不可呢?
也希望大家和睦相处,Make Wikipedia Great Again!!!--当繁星不再闪耀,有我给你点亮 2018年6月26日 (二) 12:58 (UTC)
- 我也支持使用「日據」,不過我的意見是「日佔」和「日治」也不給用。SænmōsàI'll find a way, or I'll make one. 2018年6月26日 (二) 13:09 (UTC)
- 看stefan君的回复吧,我跟他交流过,他对使用“日据”一词完全同意,但我觉得“日据”不过是比“日占”、“日治”看起来更中立些,无须禁止其使用。除非社群取得完全共识,这样很难。--当繁星不再闪耀,有我给你点亮 2018年6月26日 (二) 13:25 (UTC)
- 关于“抗战时期”与“第二次日据/治/占时期”的取舍问题,鉴于自七七事变至1938年1月日军占领青岛之间的空档,我更倾向于采用后者,但不反对以前者作为笼统表述。另外关于Inufuusen君提到的1919年巴黎和会共识问题,据我的经验,有关青岛历史的各文献以及青岛文史学界还真没有以1919年将“第一次日据/治/占时期”(1914-1922)划分开来的习惯,不太建议如此划分。
- 另外强烈建议Lewix君在进行大规模改动前务必征求其他编辑者意见,不要再像此事一开始那样,在讨论页留言后不等回应立刻着手大规模修改(这只是对Lewix君以后在中文维基的编辑活动提出的一条建议)。至于其他一些奇奇怪怪的指控等等,我早已回应过,就不在此回应了,还望各位以争议之解决为重。——StefanTsingtauer(留言) 2018年6月26日 (二) 14:04 (UTC)
- 根据我前面的理由,我对使用“日据”无意见,我反对的是“日治”这个词,并不针对StefanTsingtauer或其他任何个人。
基于同样的理由,我也反对使用“日本统治”,“日本统治”和“日治”这是两个完全可以等同的词组。 -- I'm Lewix.|有话好说| 2018年6月26日 (二) 22:37 (UTC) - 回复StefanTsingtauer:我理解你所述的1914-1922之间基本没有材料分开论述的。个人猜测是这段时期实质上就是一个时期。然而如果非要抠字眼,我觉得有多国条约(尽管中华民国未签字)和战时占领还是不同的。当然了我不会主张在维基百科条目空间将其分开命名,那就变成原创研究了。 --🐕🎈(GA评审:协和语,欢迎各位提意见) 2018年6月27日 (三) 05:16 (UTC)
- 能理解Victor Shyu的感情,然而请您注意就事论事,不要诛心。 --🐕🎈(GA评审:协和语,欢迎各位提意见) 2018年6月27日 (三) 03:32 (UTC)
- 根据我前面的理由,我对使用“日据”无意见,我反对的是“日治”这个词,并不针对StefanTsingtauer或其他任何个人。
- 我的立场仍然是2,但若能以3达成共识,亦不反对。 -- I'm Lewix.|有话好说。请直接称呼我为Lewix| 2018年6月27日 (三) 04:43 (UTC)
- 个人认为目前达成了部分共识。至少“日据”优先于“日占”,任何人都可以把青岛相关的日占改为日据。但需要注意“日本统治时期”“日本占领时期”等未有共识,任何人不得无理由修改。 --🐕🎈(GA评审:协和语,欢迎各位提意见) 2018年6月27日 (三) 05:13 (UTC)
- (!)意見“日治”与“日本统治”意思接近,我亦反对“日本统治”。在未达成共识前,亦不得将“日治”,“日占”,“日据”的词组改为“日本统治”以规避问题。且新建条目时请列出来源,遵循可靠来源,来源若为“日本占领”,则不得使用“日本统治”的字眼,反之亦然。 -- I'm Lewix.|有话好说。请直接称呼我为Lewix| 2018年6月27日 (三) 05:48 (UTC)
- 首先澄清一点:在我上一条回答中,日据/日治/日占与日本统治/日本占领的使用语境有明确界限,前者用在历史时期的专有名称上,如“第一次日据时期”,后者用于其他情况,如“日本统治下的大连”“日本统治者”“日本统治当局”,因此也不存在将“青岛第一次日据时期”改为“青岛第一次日本统治时期”的可能性。关于Lewix君反对使用“日本统治”一词,我并不赞同。之所以以“日据”为代替词,是因为“日治”一词被扣上了淡化美化侵略之类的帽子而存在争议、不易达成共识,而非该词本身在词义上有何严重错误。“日本统治”词组虽然词义与“日治”相同,但不存在争议或争议很少,各线上线下文献以各角度立场陈述各地历史时,使用该词组十分普遍。另外关于条目用语是否必须与来源一致,我认为在符合方针共识的前提下,何必拘泥于资料来源的用词习惯?还请各位以此事之解决为重。——StefanTsingtauer(留言) 2018年6月27日 (三) 13:12 (UTC)
- “日治”一词存在争议的原因是WP:NPOV和WP:OR,见我前面所述理由,而非“扣上了淡化美化侵略之类的帽子”。对于“日本统治”一词,现在的问题就在于没有共识,不存在“符合方针共识的前提”,而根据对“日治”一词的使用上来看,我认为所谓平衡各个词的使用是句空话,所以还是麻烦能严格遵循资料来源的用词,否则此时达成的部分共识就是个筛子漏洞百出毫无意义了。 -- I'm Lewix.|有话好说。请直接称呼我为Lewix| 2018年6月27日 (三) 14:27 (UTC)
- 很高兴看到大家没有用民族感情国家大义之类的理由,使维基百科免于降到百度百科的水准。WP:中立的观点和WP:非原创研究是一切的条目的基石。“日本统治”不是专有名词的一部分,而是一种描述。这种描述是否合理,我也没法说。虽然我的原创研究观点是1919-1922期间不应当以占领来描述:)。然而条目里没法写原创研究内容,只能根据来源来写了。 --🐕🎈(GA评审:协和语,欢迎各位提意见) 2018年6月28日 (四) 01:55 (UTC)
- User:Inufuusen阁下,(節刪)“日占”、“日据”、以及你们协会成员衷情的所谓“日治”,通通不是神马所谓“专有名词”,这些都是和“日本侵略”,“日本殖民”、“日本侵占”一样,是普通的“动宾词语”而已。只是由于台湾的关系,有一些人用了2个字缩减的动宾词语而已;而在整个中文界,这方面用四个字的动宾词语比较普遍。您就不要乱挂神马所谓专有名词的错用语法用语的帽子了。
【#:本人就是在曾这里参与过对话([3])的87.166.63.137(由于本人所用网路是共享地址的,所以,时常会由于网路的原因,而不定期地被服务商切换IP,目前的IP是:93.216.79.70(留言))】
--93.216.79.70(留言) 2018年6月30日 (六) 22:35 (UTC)
- User:Inufuusen阁下,(節刪)“日占”、“日据”、以及你们协会成员衷情的所谓“日治”,通通不是神马所谓“专有名词”,这些都是和“日本侵略”,“日本殖民”、“日本侵占”一样,是普通的“动宾词语”而已。只是由于台湾的关系,有一些人用了2个字缩减的动宾词语而已;而在整个中文界,这方面用四个字的动宾词语比较普遍。您就不要乱挂神马所谓专有名词的错用语法用语的帽子了。
- 很高兴看到大家没有用民族感情国家大义之类的理由,使维基百科免于降到百度百科的水准。WP:中立的观点和WP:非原创研究是一切的条目的基石。“日本统治”不是专有名词的一部分,而是一种描述。这种描述是否合理,我也没法说。虽然我的原创研究观点是1919-1922期间不应当以占领来描述:)。然而条目里没法写原创研究内容,只能根据来源来写了。 --🐕🎈(GA评审:协和语,欢迎各位提意见) 2018年6月28日 (四) 01:55 (UTC)
- “日治”一词存在争议的原因是WP:NPOV和WP:OR,见我前面所述理由,而非“扣上了淡化美化侵略之类的帽子”。对于“日本统治”一词,现在的问题就在于没有共识,不存在“符合方针共识的前提”,而根据对“日治”一词的使用上来看,我认为所谓平衡各个词的使用是句空话,所以还是麻烦能严格遵循资料来源的用词,否则此时达成的部分共识就是个筛子漏洞百出毫无意义了。 -- I'm Lewix.|有话好说。请直接称呼我为Lewix| 2018年6月27日 (三) 14:27 (UTC)
- 首先澄清一点:在我上一条回答中,日据/日治/日占与日本统治/日本占领的使用语境有明确界限,前者用在历史时期的专有名称上,如“第一次日据时期”,后者用于其他情况,如“日本统治下的大连”“日本统治者”“日本统治当局”,因此也不存在将“青岛第一次日据时期”改为“青岛第一次日本统治时期”的可能性。关于Lewix君反对使用“日本统治”一词,我并不赞同。之所以以“日据”为代替词,是因为“日治”一词被扣上了淡化美化侵略之类的帽子而存在争议、不易达成共识,而非该词本身在词义上有何严重错误。“日本统治”词组虽然词义与“日治”相同,但不存在争议或争议很少,各线上线下文献以各角度立场陈述各地历史时,使用该词组十分普遍。另外关于条目用语是否必须与来源一致,我认为在符合方针共识的前提下,何必拘泥于资料来源的用词习惯?还请各位以此事之解决为重。——StefanTsingtauer(留言) 2018年6月27日 (三) 13:12 (UTC)
- 有事说事,不要说胡话。先去了解一下维基百科三大基本方针再说。另外不要以为用IP就可以恣意妄为。我就想问问,这位IP君的言论应当做怎样的处罚?你有功夫就好好读读条目,仗着自己不懂就捕风捉影血口喷人,真心觉得照你这么玩儿维基百科会变成百度百科。 --🐕🎈(GA评审:协和语,欢迎各位提意见) 2018年7月1日 (日) 02:18 (UTC)
- 还是那句话,以此事之解决为重,这事拖这么长时间,到现在还在说胡话的我也只能屏蔽掉、不予回答了(建议Inufuusen君也不必再管这种人了)。另外此事至今共识只有优先使用日据,其他问题估计只能落个无共识。——StefanTsingtauer(留言) 2018年7月2日 (一) 13:49 (UTC)
有关修改专题缩略图模板(Module:Portal/images/chinese)的讨论
是否必須退回所有非更正錯誤的手動繁簡轉換?
見我的討論頁(這次的交流和諧得多了),胡葡萄君指出本人在許敏蘭條目所作出的(兩次)手動繁簡轉換不妥,並要求本人還原。本人經過思考,認為現在還是連去一樣的條目,就不需要退回了吧;但自己也先退回了一次(另一次就有勞胡葡萄君了)。我想討論一下究竟是不是凡遇非更正錯誤的手動繁簡轉換就必須退回?SænmōsàI'll find a way, or I'll make one. 2018年6月30日 (六) 10:03 (UTC)
- 从实用角度说,转换结果没影响可以不回退,徒增一个历史版本。从避免争议和尊重原编者角度,回退可能更好。--YFdyh000(留言) 2018年6月30日 (六) 12:05 (UTC)
- 我之前回退一个人所造成的繁简破坏时也想过这个问题。不过看起来社群并没有对处理繁简破坏的编辑有所共识。——꧁༺星耀晨曦༻꧂(留言) 2018年6月30日 (六) 12:13 (UTC)
- 不如我們也就此契機訂下一個手動繁簡轉換的規矩吧,免得以後有爭議。SænmōsàI'll find a way, or I'll make one. 2018年6月30日 (六) 12:35 (UTC)
- 不太好定,比如数年前的无用手动转换,看到就要回退吗;有用编辑中混入的无用转换,要单独手动撤销吗。--YFdyh000(留言) 2018年7月1日 (日) 08:19 (UTC)
- 不如我們也就此契機訂下一個手動繁簡轉換的規矩吧,免得以後有爭議。SænmōsàI'll find a way, or I'll make one. 2018年6月30日 (六) 12:35 (UTC)
- 我之前回退一个人所造成的繁简破坏时也想过这个问题。不过看起来社群并没有对处理繁简破坏的编辑有所共识。——꧁༺星耀晨曦༻꧂(留言) 2018年6月30日 (六) 12:13 (UTC)
- 个人认为应当优先和做出单纯简繁修改的人沟通,阻止其将来的类似行为。如果对方无正当理由且坚持己见,则应当提报破坏,促使短期封禁。之后才是要不要回退的问题。不要把不了解社群共识的编辑者不当人,不要以反破坏为借口避免沟通和共识。 --🐕🎈(永不参与动员令) 2018年7月4日 (三) 02:24 (UTC)
@MCC214:請說明你刪除noteTA的原因[4]--185.80.221.67(留言) 2018年6月22日 (五) 14:01 (UTC)
- SiuMai,荷蘭Proxy[5],男神機械人是重定向[6],再者请勿使用开放代理,遵守WP:SOCK是熟習方針指引的不二法門,沒有相關的實踐經驗很難説服社群SiuMai對「破壞」二字有多深的理解。遵守WP:SOCK是任何百科全書的根本,維基百科亦不例外,我看SiuMai還是實實在在的去做申訴,讓大家了解一下你的申訴誠意,解封後再次發言也不遲,因為您的行為如自己的傀儡賬戶Iamuis的簽名所言,就是維基百科的persona non grata(不受歡迎人物),再者您沒有聽過「傀儡破壞」嗎?基本上繞過永封編輯已經足以維持永封,您和T.A Shirakawa的矛盾導致全社群遭泱,全社群為您和T.A Shirakawa的矛盾埋單,便已經足以維持永封,請自己好好想想為何您的名字會放在Wikipedia:当前的破坏/header的「持續出沒的破壞者」這麼久了。--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6月27日 (三) 10:28 (UTC)
- 绕過永封的用户的编辑未必须全回退。SænmōsàI'll find a way, or I'll make one. 2018年7月4日 (三) 12:1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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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怎么不自动了?
钉宫理惠,很奇怪,不手动加上1979年生和在世人物的话,这两个分类就消失了,我记得早就全自动了,其他条目也很久没用了,查看了最近的源码情况,没找出问题所在。 --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 2018年7月6日 (五) 06:41 (UTC)
- {{bd}}模板多了Kugimiya, Rie這東西,把它刪掉就會自動加入Category:1979年出生和Category:在世人物這兩個分類了。-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8年7月6日 (五) 07:15 (UTC)
關於西藏獨立運動條目
组合中已去世的成员属于“现任成员”还是“已离开成员”
从Ladies' Code和SHINee这两个条目来看,都是把已去世的成员算作现任成员,但从编辑历史来看,这个问题还是有些争议的。我看了一下英文维基的共识是成员只要去世就算作已离开成员,有一个比较长的讨论。为了避免以后可能的冲突,我们也需要有一个共识。--Vozhuowhisper 2018年6月22日 (五) 06:09 (UTC)
- 我的理解是已離開成員。私立惠比壽中學也是如此。或許,如果官方網站已經沒有相關的介紹的話,便可以視為已離開成員,不論原因(死亡也是一樣)。—AT 2018年6月22日 (五) 07:09 (UTC)
- 看来源描述,一般情况下可能会被来源表述为“已离开”吧。当然不排除某些蛋疼的情况,就是来源偏要说“没离开”,“精神永存”的话,只能在描述上加标注“已逝世”吧。如果没来源的话,默认为“已离开”。——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6月22日 (五) 07:35 (UTC)
- 只要肉身已经不在该组合或团体,无论是何种理由,都应该算“已离开”。那种鼓吹精神永存的,那请他或她的精神体来表演一次嘛……我承认我刻薄了点,但是维基又不是宣扬精神宗教层面的地方,实事求是就好了。--周晓(☎) 2018年6月22日 (五) 12:53 (UTC)
- 放入过往成员并标注为好,无法继续活动。Template:藝人的模板说明还说“若该团体已解散,请将所有成员填写在“过往成员”字段中,而不要放置在“现任成员”字段中。”--YFdyh000(留言) 2018年6月22日 (五) 16:14 (UTC)
- 我也認為應該列在過往成員,畢竟這比較符合一般人的認知。--泅水大象™ 訐譙☎ 2018年6月25日 (一) 09:12 (UTC)
- 或许可以单列出“已故成员”?不然我觉得放在“已离开成员”比较合适,毕竟离开了这个世界嘛。--相信友谊就是魔法的CuSO4正在努力提高知识水平 2018年7月2日 (一) 11:34 (UTC)
- 偶像组合这种东西的成员还是以官方所列为准吧(或者每次都讨论一下也好),毕竟AKB48连虚拟偶像都被官方列作成员(而且还算到总人数里了)。有的时候去世成员在生前录制的作品也会以组合名义发行,SHINee这次的新专还有一首有钟铉参与录制的歌曲。像私立惠比寿中学的那位成员也是在一段时间之后才被官方移出成员列表的。--无所事事/想要狗带 2018年7月5日 (四) 14:56 (UTC)
- 这种情况加以标注并按最新官方资料吧。题目主要针对未宣布退出但已无法活动的成员。严格来说,不再真实参与但发行了过往作品,仍应该是“已离开成员”。--YFdyh000(留言) 2018年7月6日 (五) 16:48 (UTC)
User:Fire-and-Ice創建大量條目[7]都涉嫌有東抄一句西抄一段的侵權問題,請大家協助檢查。--Nivekin※請留言 2018年7月6日 (五) 03:20 (UTC)
想写一个特朗普总统的“推特治国”,但不知道如何开头,各位有感兴趣的没?小猪佩奇身上纹,掌声送给社会人。 2018年6月17日 (日) 14:36 (UTC)
- 独立条目不好写吧,可以在特朗普总统里面简述。摘录和整理可靠来源的说法,避免原创研究。参考en:Presidency_of_Donald_Trump#Use_of_Twitter和en:Twitter_diplomacy,后者也可整理并翻译。--YFdyh000(留言) 2018年6月17日 (日) 15:55 (UTC)
- Google搜索“推特治国”,新闻一大把,但是没找到对“推特治国”的定义。小猪佩奇身上纹,掌声送给社会人。 2018年6月18日 (一) 09:08 (UTC)
- 有独立成文的条件。去年特朗普发了一条胡言乱语的推文,后来催生出了COVFEFE法案。小猪佩奇身上纹,掌声送给社会人。 2018年6月18日 (一) 16:04 (UTC)
- 嗯,经查的确来源不少。学术文献。《查韦斯的“推特治国”》。小心原创总结风险。--YFdyh000(留言) 2018年6月18日 (一) 17:07 (UTC)
- 警告:请这位12日前才加入新手注意,不要尝试创建原创总结和恶搞内容,请认真阅读维基百科不是什么。106.19.171.245(留言) 2018年6月26日 (二) 21:08 (UTC)
- 我才不是新手嘞,之前编辑的时候没注册账户。小猪佩奇身上纹,掌声送给社会人。 2018年7月4日 (三) 03:03 (UTC)
- 不必急着建立独立条目。先写个段落或者草稿页面,等内容丰富起来以后再考虑独立成文的事宜。代表人物、发展过程以及社会评价(包括政客观点和网民评论),还有有关转发假新闻的问题,这些角度都可以试着写写。既然来源数量不成问题的话,所选来源最好是能分散在多个不同的大型新闻网站,会更有说服力一些。社交网络对于总统竞选的意义越来越重要,这是一个趋势,如《不懂社交网络,赢不了美国大选》。文风正式一点,不要流露出对Trump的调侃(要假定读者可能是几十年后的人,他们不一定对Trump这个人感兴趣,可能只是想了解什么是推特治国的体现),虽然他很能折腾(不像奥观海那样都是假关注数)。加油吧。 -- Giggle2005(留言) 2018年7月8日 (日) 16:26 (UTC)
"台灣營養素食學會"的條目修正
請教各位先進,剛編寫了一個 台灣素食營養學會 的條目,但被舉報為快速删除,因為被認為是有廣告宣傳,雖然我不知道這要廣告宣傳什麼,因為那是一個非營利組織,但已試著調整過,不知是否還有不適當的地方,煩請有經驗的前輩不吝指正,感謝!@Mys_721tx:@林天蓬: MontiLai(留言) 2018年7月8日 (日) 07:22 (UTC)
- 非營利組織也可能會希望社會大眾可以多知道他們,這就是此處提到的宣傳,不是針對商品的宣傳,而是針對組織及理念的宣傳,我覺得條目目前應該沒有宣傳問題,不過條目的关注度可能不足,建議看一下Wikipedia:关注度中的說明。
- 台灣素食營養學會 → 维基百科 → 大众
- 台灣素食營養學會 → 大众 → 可靠来源介绍 → 维基百科
若是大眾已知道台灣素食營養學會,已有許多針對台灣素食營養學會的報導,研究,這些可以算是台灣素食營養學會的可靠來源,這樣可能就符合關注度要求
相反的,若是希望透過維基百科來讓社會大眾知道台灣素食營養學會,這就比較不是維基百科鼓勵的作法。 --Wolfch (留言)歡迎參加第16次動員令 2018年7月9日 (一) 15:34 (UTC)
关于Template: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机构中各条目的命名
关于词条绥芬河站中的“格罗杰科沃”一词
格罗迭科沃词条下有用中文简述这条铁路的情况,而且“格罗迭科沃”是官方中文翻译,印在列车上那种。不过毕竟不是专门写火车站的词条,有些犹豫要不要换掉原先“格罗杰科沃”的俄文维基链接。 --Peter17ji(留言) 2018年7月6日 (五) 02:24 (UTC)
- 不要这样改。 --达师 - 370 - 608 2018年7月10日 (二) 01:45 (UTC)
ISBN的nowiki
目前有一些頁面的ISBN使用了<nowiki>ISBN 1234567890</nowiki>、<nowiki>ISBN </nowiki>1234567890的樣式,我打算將此移除,相關討論在Wikipedia:机器人/申请/Zestbot/5,如無反對意見將會移除。--Zest 2018年7月6日 (五) 14:59 (UTC)
- 正确的应该是怎样?这个写法错在哪里?没有用模板? --🐕🎈(又到了评审DYK都忙不过来的季节了) 2018年7月10日 (二) 01:51 (UTC)
- 直接寫ISBN加數字,不需要NOWIKI ,使其自動產生連結。--Zest 2018年7月10日 (二) 08:43 (UTC)
DARLING in the FRANXX编辑战讨论
既然这么喜欢来一些不必要的讨论,那就来吧,也好让人看看咱们中文维基百科的平均素质:
2018年3月,Kerolf666就DARLING in the FRANXX内文排版的问题,同Sim Chi Yun展开编辑战。在条目全保护后,讨论页对此已进行讨论并达成“共识”,但个人认为,其所谓共识仅仅是“少数服从多数”,且支持旧排版者没有对支持新排版者的观点做出直接合理的反驳,只是在阐述自己的观点甚至人身攻击,不具任何说服力,因此有必要重启此讨论。
支持反对新排版的观点:
支持新排版:
- 换排版的主因是看到前阵子的存废讨论,这两出都是两季度的机器人动画,相似性高,我认为可以类比。按照中文维基百科对ACG的写法,十之八九会发展成前面那个模式,然后分拆出去、被认为冗长、存废讨论、争吵一番、最后挂上一堆维护模板没人清理,不了了之。这种模式已经在许多作品条目上出现了,与其如此,不如早点处理。对于这方面的更动,我认为规模不算大(这个、这个和这个的改动幅度才算得上是“大”),所以没有事前讨论。再来我要澄清的一点是,我并没有一昧地模仿英文维基排版,例如伊藤润二惊选集里我就没这么做。“能对应原创的剧情,有啥变化就可以直接加上去”这种说法我是不赞成的,这意味着逐集更新剧情,犯了Wikipedia:不要仓促编辑提到的毛病。至于数字放在中文前,是因为按设定来说,数字是本名、中文是代号,本名放前面是一般的做法,但对于这一点我也不是太坚持,要换过来也没什么不可以,这是小问题。关于剧透请见WP:剧透,此处不再赘述。--KRF
- 写动画条目不是写《史记》,把剧情记述重心放到角色列表,我认为没有任何优点,一是缺乏整体观念,不知道前因后果。二是叙述琐碎:我读了半天根本就不知道大裂口攻略作战的起因经过结果,了解“樱”还得翻到下面看,“开朗而天真烂漫,但却很任性且不服输”,和没写什么区别。对没看过动画的读者来说,登场角色只会带来阅读障碍。--10³(本人)
支持旧排版:
- 我是反对本次的新排版改动,我觉得维持原有的排版方式符合目前需要,除非有充份的说明新排版方式更有助了解资料,不然只是邯郸学步。--日月星辰
- 投反对票+1:原创动画,亦就意味着故事的走向充满着不确定。像11话这种搭档交换,以英文维基的编排来讲就需要大幅更改排版。有看萌娘的页面的话,应该就会注意到页面设计虽然很漂亮,但相对地碰到这种剧情走向大幅变化的时候,编辑上就会有很大的问题。日文&旧有的排版相对来说就比较能对应原创的剧情,有啥变化就可以直接加上去&较少的改写。--PrinceGuaNa
- 我反对新排版:在角色和机体可不是使用在一起的登场角色。在高达和Regalia 三圣星是不可能在一起。FRANXX是机器人,就是使用登场机体(可不是登场角色)。机器人是有装备、强化、进化、变形、合体。机器人的合体怎样做登场角色?所以我就用登场机体。 FRANXX是有变形是野兽,就是02一个人驾驶。--60.51.116.169
- 这里日本动画是日本,可不是用来看英文维基(英文维基是在美国)。为什么会有参考资料的Anime News Network和Funimation?在Funimation里面有写"Sorry, but this content isn't available in your country"(很抱歉,这个内容在你的国家不可用)。这里中文维基是所有人使用动画官方网站用语、角色和机体和Twitter。-Sim Chi Yun
所有的反方观点,Kerolf666都已做过回应,而对方并未进一步回应,因此就算反对排版者数量超过支持者,仍不能以此作为共识,详细讨论情况可参阅Talk:DARLING in the FRANXX。如果这次反方仍然没有对正方观点做出直接的回应,个人认为可视为“默认支持”新排版。
PS:请不要指责别人动机,之前讨论页中对本人的人身攻击或无端指责都不再追究,但以后再遇到这种乱扣他人帽子的行为,我一定追究到底。--10³(留言) 2018年6月23日 (六) 14:13 (UTC)
- 只说几点,一般情况,角色章节和其他设定章节是分开的,不应该角色和设定(例如机体)混合描述。然后对于来源,只要合适则可,翻译时引入aan并无不妥,不用考虑地域可阅性。——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6月24日 (日) 03:26 (UTC)
- (!)意見 請注意維基百科不是動漫迷的專屬網站,关于虚构作品情节的介绍必須簡潔,刪掉fans內容是一向的共識。--2404:C800:9002:8:0:0:0:12(留言) 2018年6月24日 (日) 04:46 (UTC)
- (!)意見:@Dimuowosm: 没事扔客栈来干嘛?还以为事情解决了,原来又有人要重启?没有一个个通知讨论方倒直接扔客栈?还说未进一步回应?事情解决了还回应什么?有人想重启麻烦ping上当时讨论的所有人,甚至扩大到全ACG Portal一点问题也没有。有谁人身攻击谁?最多算讨论激烈一点罢了,默认支持?确定这不是 被代表了?这算什么神奇操作不成?--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 2018年7月2日 (一) 06:12 (UTC)
- 哟,这叫事情解决了?这是共识吗?写得这些东西什么水平自己不知道吗?一个个觉得蛮好,倒是把阅读体验做好啊,倒是反驳我和KRF的观点啊,慢慢现吧。--10³(留言) 2018年7月10日 (二) 09:15 (UTC)
“泰语维基百科”条目的“批评”一段
关于滥用合理使用图片的事情,被IP认为是原创研究删除了。该不该保留这段?——泰国婉姬🇹🇭 (พูดคุย) 2018年7月9日 (一) 15:19 (UTC)
- 若無可靠引用,可刪除。--Outlookxp(留言) 2018年7月10日 (二) 10:38 (UTC)
關於學術期刊專題的模板
請求對 條目x86進行保護
請求對條目x86進行保護,因為不希望那些 不符合資質的讀者 對其進行 想當然的 誤導 性質的更改!更不希望與他們浪費時間!希望提供必要的協助與支援,萬分感謝!—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21.9.14.172(對話|貢獻)於2018年7月10日 (二) 14:30 (UTC)加入。
走错了,去Wikipedia:请求保护页面。你需要一个帐号来做这件事,注明哪些历史修改是破坏行为并提供依据。--论人是非者,唇寒如临秋风(留言) 2018年7月11日 (三) 02:36 (UTC)
有用户要强迫让航空公司条目用台独叫法,用维基百科搞台独政治宣传,大家快来制止!
此讨论无助于改善维基百科,故关闭。--Aoke1989(留言) 2018年7月10日 (二) 14:15 (UTC)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航空公司使用中国台湾称谓,而一小部分用户为了搞台独政治宣传,要篡改成"台湾"!对这些航空公司没有丝毫的尊重!
请大家注意,防止他们扭曲航空公司条目,将维基百科变成他们的政治宣传站!維基小霸王(留言) 2018年7月9日 (一) 10:57 (UTC)
- 我只看到你創立並且使用Template:TW-CHN這個模版,而且原本還是連結至中國,意味者台灣已經被PRC統一並且施行中國大陸的統治,無異於讓維基百科宣傳台灣已經是PRC的一部分-- Matt Zhuang寫條目時,請尊重各地的中文使用者。 (按「此」留言) 2018年7月9日 (一) 11:09 (UTC)
- 閣下又何嘗不是在「用维基百科搞政治宣传」,請保持善意推定,及恪守避免地域中心方針。--J.Wong 2018年7月9日 (一) 11:18 (UTC)
- 哪里来的政治宣传?请身为行政员的人恪守行政员本分,不要既当球员又当裁判。——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8年7月9日 (一) 12:42 (UTC)
- 你哪只眼睛看到J Wong当球员了?--140.180.249.80(留言) 2018年7月9日 (一) 19:23 (UTC)
- 哪里来的政治宣传?请身为行政员的人恪守行政员本分,不要既当球员又当裁判。——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8年7月9日 (一) 12:42 (UTC)
- 維基百科的條目內文跟那些航空公司有何關係,那些旗幟模板是用來標識地區用的,不是用來表示航空公司是怎麼稱呼那些國家、地區用的。--祥龍(留言) 2018年7月9日 (一) 13:58 (UTC)
- 怎么没关系?这就是航空公司的条目,怎么会没关系?——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8年7月9日 (一) 14:03 (UTC)
- 我的意思維基百科的內文怎麼寫跟那些航空公司的政治立場有何關係?航點位置在哪裡是客觀問題而不是主觀問題,維基百科如何稱呼一個地區自有「wp:避免地域中心」等方針來規範。--祥龍(留言) 2018年7月9日 (一) 14:22 (UTC)
- @Pbdragonwang:是有关系的,到达航点的所属含航空公司的立场表述,似乎不能看作一个单纯的地理坐标,而应该依来源按原样表述。去掉旗帜和所属前缀才是中性的地标名称,且仍需按原样,有些地区有多种名称。--YFdyh000(留言) 2018年7月10日 (二) 01:33 (UTC)
- 我的意思維基百科的內文怎麼寫跟那些航空公司的政治立場有何關係?航點位置在哪裡是客觀問題而不是主觀問題,維基百科如何稱呼一個地區自有「wp:避免地域中心」等方針來規範。--祥龍(留言) 2018年7月9日 (一) 14:22 (UTC)
- 怎么没关系?这就是航空公司的条目,怎么会没关系?——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8年7月9日 (一) 14:03 (UTC)
- 别吵了。不要政治撕逼Nano Kid C39H42O2 2018年7月9日 (一) 14:08 (UTC)
- 你放中華民國的旗幟然後說中國台灣我不反對,但是強行用中华人民共和國的旗幟然後寫中國台灣只會引來更多的問題。--1233( T / C) 2018年7月9日 (一) 14:30 (UTC)
- 順便放一個WP:PB,省卻我的論述時間。--1233( T / C) 2018年7月9日 (一) 14:46 (UTC)
- 你放中華民國的旗幟然後說中國台灣我不反對,但是強行用中华人民共和國的旗幟然後寫中國台灣只會引來更多的問題。--1233( T / C) 2018年7月9日 (一) 14:30 (UTC)
- 现在的问题是,一部分航空公司标注台湾是中共的一部分。移除旗帜是个可选项。---2018年7月9日 (一) 15:00 (UTC)--—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WQL(對話|貢獻)於2018年7月9日 (一) 15:00 (UTC)加入。
- 以上发言为User:WQL留下,不过再怎么说台湾也不会是某政党的一部分吧?--140.180.249.80(留言) 2018年7月10日 (二) 00:10 (UTC)
- 請依地域中心,用「中國大陸」、「臺灣」,而不是改成「中國臺灣」[8]等政治前綴詞,這是老手應該知道的。也建議依Wikipedia:格式手冊/旗幟。--Outlookxp(留言) 2018年7月10日 (二) 00:46 (UTC)
- 或者他们花得太多时间在斗嘴上了。[開玩笑的]——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7月10日 (二) 01:42 (UTC)
- 这不是新老手的问题,而是依照主人名称还是原创研究的问题。另,我再说一遍,请管理人员恪守本分,不要既当球员又当裁判。——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8年7月10日 (二) 02:25 (UTC)
- 名从主人只管条目命名,管不了内文吧?另外再次说明:未见任何管理员有既当球员又当裁判的做法。--140.180.249.80(留言) 2018年7月10日 (二) 02:31 (UTC)
- @維基小霸王:不怀疑您的善意,但您这么说话感觉不像是维基百科上应有的表达方法。感叹号不能说明任何问题,也不能帮助你得到任何支持。 --🐕🎈(又到了评审DYK都忙不过来的季节了) 2018年7月10日 (二) 07:00 (UTC)
- 你是逗我吗,在客栈煮的有中间选民吗?--市长江大桥(留言) 2018年7月10日 (二) 08:36 (UTC)
-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 已关闭不过说一句,不讲事情讲政治的,有一个算一个都应该封禁两天。一两个人低级无所谓,别把整个维基百科社群搞得那么低级。 --🐕🎈(又到了评审DYK都忙不过来的季节了) 2018年7月11日 (三) 07:13 (UTC)
关于055型导弹驱逐舰参考来源及由此引申的中国军事类条目的参考来源问题
055型导弹驱逐舰条目问题
此话题由055型导弹驱逐舰近期的编辑引起,例如[9]、[10],Mys_721tx多次以来源可靠性为由,回退在下和其他几位的编辑,或添加[可疑 ][與來源不符]等模板。在下先就该条目的几点质疑回应下,然后也想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中国军事]]类条目的参考来源问题请教下大家的意见。
质疑内容一:曾以“055”为代号后下马的同名型号历史,相关段落是“1960至1970年代,中国海军曾以055为代号进行过‘远洋护航舰船’的研制项目,但因技术和经费原因,该项目于1981年终止。2009年12月20日,055型导弹驱逐舰再次通过立项审查。”
质疑点包括:1.此段内容是否保留;2.来源可靠性;3.内容与来源是否相符。
回应如下:
- 倾向保留,同名型号、定位相似,见仁见智吧。
- 列明的参考来源有[11]和[12],前者是中国最大报业集团之一上海报业集团旗下上观新闻发布的文章,且注明了是转载自《舰载武器》杂志,该杂志为中船重工集团下属郑州机电工程研究所(713研究所)主办,中国知名海军类军事期刊[13],后者是新浪网文章。个人不觉得前者可靠性有什么问题,放上后者是为了进一步辅证。
- 内容上,唯“1981年”、“2009年12月20日”这两个时间点仅出现在新浪网文章中,值得进一步确认,其他在两篇文章都有对应,没有绝对不相符的地方,请大家自行阅读后判断。
质疑内容二:055曝光和开工的消息,相关段落是“2014年初,网上曾多次曝光武汉出现的大型战斗舰艇上层建筑,疑似055型的上层全尺寸实体模型。2014年12月,媒体宣称,055型导弹驱逐舰疑似正式开工。”
质疑点包括:1.来源可靠性;2.“媒体宣称”不符合不要模棱两可原则。
回应如下:
- 列明的参考来源有[14]和[15],前者是环球时报官网环球网文章,后者是一家欧洲的军事类媒体Navyrecognition,也是英文wiki该条目的引用来源。此两来源是为说明“实体模型曝光”和“疑似开工”,就是说是否真的是055模型,是否真的开工,这些事实虽不明确,但有媒体提出这些观点是有来源依据的,所以不认为使用此两来源来阐述这些论断,有可靠性问题。
- 列明来源的情况下,是否一定要把来源是谁再写一遍?写成“环球网、新浪网、XXX等媒体宣称”?个人真的觉得这里挂个[誰說的?]太钻牛角尖了。
另外,Mys_721tx也质疑了001A型航空母舰等条目中的一些来源,如001A的[16],质疑的原因与055条目相似,包括“社论不是事实可靠来源”,“我们不可以使用未经可信赖出版者发布的一次文献”。对参考来源提出质疑,我能充分理解。只是Mys_721tx采用近乎编辑战的方式,回退其他人编辑或直接挂模板,如在下所做上述几次编辑后(每次编辑均有进一步的来源补充),均被其回退或挂模板,并对我每次的“编辑说明”做进一步驳斥,直至在我的讨论页留言。在下有种被班主任多次批评直至留堂教训的既视感,说实话Mys_721tx君这种近乎压迫式的对待争议编辑的处理方式,让我颇感压力,也是我不赞同的地方。
以上针对055条目问题,以及,055条目及其他类似条目争议如何处理,欢迎大家具体讨论。--Kezpe※留言 2018年7月6日 (五) 13:11 (UTC)
类似的事情,大连船厂的055驱逐舰3号和4号舰下水,我三次标注媒体出处,都是新浪军事新闻,文字中有明确说明:“今天上午X时,3号舰在拖船簇拥下XXXXXX”但全部在标注后一小时以内被删除,引用的新闻媒体全部是明文说明下水实况的,这样的新闻出处也被删除,只能说明删除者心理健康令人担忧了。--Caiyifan2000(留言) 2018年7月6日 (五) 15:44 (UTC)
完全支持Kezpe先生的留言和做法,对Mys_721tx极端又近乎歇斯底里的做法表示反感--Caiyifan2000(留言) 2018年7月6日 (五) 15:44 (UTC)
- @Caiyifan2000:感谢阁下的支持与对相关条目的贡献。虽然我也对Mys_721tx君的有些处理方式不能赞同,但还是本着善意推断,认为他也是出于对条目可靠性的判断,就是有点严苛了。那么,能否请阁下在冷静之余,也就本讨论的第二部分,即相关条目的来源问题提提个人的看法呢?--Kezpe※留言 2018年7月6日 (五) 22:01 (UTC)
我个人的看法是:“媒体报道”的表述是可以接受的,只要在后部注明出处即可;并且,只要媒体报道的是事情本身,而非预测与推理,就可视为正式报道予以采纳,而并非死较真是不是“官方”,是不是“原创”--Caiyifan2000(留言) 2018年7月7日 (六) 06:06 (UTC)
中国军事类条目的参考来源问题
以下想借此引申讨论下中国军事类条目的“事实可靠来源”和“可使用文献”问题,其实也是困扰在下很久的问题:
首先,我想无奈的抛出一个观点,目前很大一部分中国军事类条目,特别是武器装备、军事组织、军事设施等,很难在完美符合wikipedia:可靠来源的基础上完成全部条目内容的编写,至少是无法在保证时效性的前提下做到这一点。
以武器装备为例,一个完整的武器装备类条目,应至少包括:1.武器的发展情况,如研发、采购、部署等;2.武器的配置和性能等;3.武器的服役使用情况及涉及的军事组织、军事行动等。按理来说,以上信息最准确的一手来源是该武器的研发和使用单位发布的信息,最可靠的二手来源是相关机构汇编的文献资料,比如可能存在的海军某研究所出版的《中国海军航母史》。然而遗憾的是,由于中国军事的保密性,来自武器研发机构、军事单位的一次文献,是不会系统性公开披露的,依据于此的二、三次文献也无法被公众获知。目前来说可以接触到的一次文献包括以下类型(按可靠度从高到底):中国少量公开披露的官方信息(如中国国防部)、其他国家公开的情报信息(如ONI)、军事类专业书刊杂志发布的信息、知名网站发布的信息、个人发布的信息(微博、论坛贴文等)。二三次文献(按可靠度从高到底)包括:中国少量公开出版的有官方背书的文献、其他国家公开的研究文献年鉴等、军事类专业出版物等。(受个人认知所限,如有其他更可靠渠道,欢迎补充)
那么这些来源的可靠性如何,或哪些是条目中可以采纳的呢?个人意见如下:
- 根据一次文献的使用原则,个人认为部分一次文献可用于事实性描述,可靠度和优先级如下:官方信息、他国情报信息可视为可靠来源用于事实性描述(如武器参数、部署情况等);军事类专业刊物、知名网站报道可作为基本可靠来源用于事实性描述(同前);军事专家或知名网站的社论分析等只能作为事实性描述的补充(需具体情况分析,不赞同一棍子打死完全不能用);个人发布的信息(微博、论坛等)不能作为来源使用。
- 应通过补充二次文献作为可靠来源,特别是基于事实性描述的评价和解读,如武器的先进程度等。但考虑到时效性问题,暂时缺乏二次文献的内容,可以根据其一次文献的可靠情况保留。比如055近期的下水信息,完全是个新闻,不可能马上有可靠的二次文献出现的,所以保留可靠的一次文献作为事实描述是妥当的。
以上,欢迎提意见或补充。--Kezpe※留言 2018年7月6日 (五) 13:11 (UTC)
- 社论不是新闻报道。不论出版组织,社论仅应作为作者主张的来源,用于与作者有关的条目中;社论不能作为其他条目中事实的来源。新浪网《出鞘》栏目“所有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新浪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因此尤其不能使用。
- 高质量的第一手来源仅在极有限情况下可作为主要来源。在缺乏可靠来源时不应在条目中加入相关内容,不应由于缺乏可靠来源降低对来源的标准。但是应当建立对第一手来源评估的标准。-Mys_721tx(留言) 2018年7月6日 (五) 16:38 (UTC)
- @Mys_721tx:充分理解阁下所言,其实055、001A只是因为近期热点,编辑较多问题容易暴露,如果纵观其他非热点的中国军事类条目,问题更多更大,所以如阁下所言,也是想借此建立中国军事类条目一手来源的评估标准。如我前文所述,如果对一手来源采纳标准过高,这类条目基本是很难完善的,过低当然会造成不可靠的问题,标准的尺度很重要。主观的判断尺度高低很困难,不妨考虑将一手来源按照作者、发布方式、存储方式、听众对象等进行分类,分别定义哪些分类是可采纳的,哪些需要慎重,哪些是不可以采纳的等等。按此思路进一步推进,不知阁下是否觉得可行呢?--Kezpe※留言 2018年7月6日 (五) 21:50 (UTC)
- 以下为我提出的一些标准,望诸位提出意见:
- 下列来源不应使用:
- 维基百科
- 维基百科不是可靠来源。
- 自行出版来源
- 自行出版来源仅可作为作者观点的可靠来源,不能用于其他条目中。
- 此处的自行出版来源,除包括自费出版的纸质书籍外,还包括论坛、博客等用户产生的在线资源。
- 此处的自行出版来源不包括政府机关、智库发布的新闻或研究报告、新闻社论。
- 维基百科
- 没有被上述标准排除的来源中用以下标准评估质量:
- 若来源主要为转述他人内容,被引用人是否为有关领域的专家?
- 若来源主要为转述前述定义的自行出版内容,该来源不应视为可靠来源。(例子:What are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China’s two aircraft carriers?)
- 若来源主要为采访,受访人是问题所在领域专家,则应接受此类来源作为受访人观点的第一手来源。
- 若来源主要为作者本身编写,则:
- 该来源是署名?
- 任何无法确定作者或编者的来源不应视为可靠来源。
- 该来源是否在相关领域的学术刊物上出版?
- 若来源在相关领域学术刊物上出版,则应接受该来源作为事实的第二手来源、作者原创研究的第一手来源。
- 智库出版物应视为此类来源。
- 该来源是否在相关领域的非学术性刊物上出版?
- 若来源在相关领域的非学术性刊物上出版、没有对有关内容有特别的主张时,应接受该来源作为事实的第一手来源。
- 特别的主张包括未公开装备的存在与否等推测。
- 该来源是署名?
- 若来源主要为转述他人内容,被引用人是否为有关领域的专家?
- 此外,考虑到来源的特殊性,对条目行文应有以下要求:
- 引用可接受的第一手来源时必须在行文中注明作者。
- 对于纸质来源或其他不易查证的来源,必须加入引用原文、页数及出版信息以便查证。
- 出版信息包括ISBN、DOI、刊物出版日期等。
- 在线来源应考虑于Wayback Machine等处存档。
- 以上。在完成制定本标准后,应考虑建立Wikipedia:可靠来源 (军事条目)指引。-Mys_721tx(留言) 2018年7月6日 (五) 23:57 (UTC)
- 以下罗列我觉得有疑问的段落:
- “此处的自行出版来源不包括政府机关、智库发布的新闻或研究报告、新闻社论。” --那么“政府机关、智库发布的新闻或研究报告、新闻社论”的可靠性如何界定?
- “若来源主要为转述前述定义的自行出版内容,该来源不应视为可靠来源。” --如何判定“来源主要为转述前述定义的自行出版内容”?比如所举例子中提到来源是“according to state media and mainland military websites”,并没有具体指出是哪些media和websites,仅在下文提及了一下CCTV,如何认定该文主要为转述的自行出版内容?
- “若来源主要为转述他人内容,被引用人是否为有关领域的专家?” --如何判断是否为专家?如上述南華早報例子中转述了尹卓和李杰的表述的内容,此二位均为大陆海军退役军官,是否可以算专家?
- “任何无法确定作者或编者的来源不应视为可靠来源。” --因为政治等原因,作者匿名或化名的来源如何判断?
- “若来源在相关领域的非学术性刊物上出版、没有对有关内容有特别的主张时,应接受该来源作为事实的第一手来源。”“特别的主张包括未公开装备的存在与否等推测。” --中国很多军事装备,官方不会进行公开,那么假如某军事期刊发布文章,提供证据显示某装备已经服役,也仅能作为推测,而非事实嘛?中国“公开装备”的才算事实,否则不算,显然不符合NPOV。
- 请注意一点,因为中国官方的保密和不透明性质,中国军事类条目中某些内容是否为事实,不应依赖官方信息判断,领域内的专业刊物、专家的信息是可以借鉴的。试想下,中国海军某新型航母这周下水开始海试,网络上海试的图片铺天盖地,境内外媒体广泛报道,非学术类的军事杂志也报道了,但由于时效问题,暂时没有相关学术文献涉及,中国官方也不公开承认,那能否认定该新型航母海试的事实?按照阁下所列标准,极大可能性是不能认定为事实的。但我主张只要有足够可靠、足够多的证据证明即可认定为事实。当然,鉴于你我并非是相关领域的专家,没法直接判断证据的真假,所以可以考虑按照验证证据作者或发表者的可靠性来间接判断证据本身的可靠性。如以“新型航母下水海试”这一消息为例,可能有如下“证据”作者或发表者:
- 以上六类中,第一类(官方及相关),第二类(智库、情报机构)基本可视作可靠来源
- 第三类(专业刊物)可能是可靠来源,须验证出版机构及作者编者等信息,此条可以进一步细化
- 第四类(新闻报道)可能是可靠来源,须验证新闻社及作者编者等信息,此条可以进一步细化
- 第五类(媒体社论分析)在作者或编者可查的前提下,可引述为作者或编者观点进行陈述,如“某专家(某报社)宣称,新型航母已于近日下水开始海试”
- 第六类(自行发表)不可作为可靠来源使用
- 以上。--Kezpe※留言 2018年7月8日 (日) 14:42 (UTC)
- 任何没有被自行出版来源标准排除的来源按照下文进行评估。
- 在其他条件相同时,不应首先使用对其信息源含糊其辞的来源。
- 在相关领域出版过著作或论文的研究人员、相关院所智库的研究人员、相关军队机关的工作人员可按常识判断为专家。
- 采访本身不能建立受访者专家身份。(中共专家承认神七太空“气泡门” 美国专家解析)
- 使用化名的作者,若该化名可按照前述标准建立专家身份,则可考虑使用;否则仍视为不可靠来源。
- "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按其信息源含糊其辞的来源处理。
- 需要具体例子以确定细节。
- 根据足够多的证据证明认定事实是Wikipedia:原创研究。原创研究不应在维基百科内出现。
- 学术期刊是经过同行评审的期刊。作为第一手来源,学术期刊在大多数情况下质量比其他第一手来源高。因此该区别十分重要。对于非学术性刊物,应谨慎评估特别的主张。(中国航天学会主办的《航天知识》曾经刊登过民科文章)但是同意在评估可靠性时,有专业机构或研究所主办的杂志较其他刊物优先。
- 除希望保持学术刊物与非学术刊物区分外,同意对上述六项分类。
- 以上。-Mys_721tx(留言) 2018年7月8日 (日) 23:02 (UTC)
- 几点补充
- “在其他条件相同时,不应首先使用对其信息源含糊其辞的来源。”“‘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按其信息源含糊其辞的来源处理。”如果报道的新闻组织历史悠久、口碑良好,这种情况可以将信息源视为该新闻组织本身,如使用“某媒体宣称”的表述。
- 中国实际装备了,但不公开承认,其他国家的政府或媒体广泛报道的例子,比较著名的如中国反卫星武器。当然具体案例具体分析,我的意见是“未公开装备存在与否”不应以官方说法作为事实判断标准,仍按照来源作者或发表者的具体情况判断可靠性。
- “证据”部分,我表述有欠缺,“只要有足够可靠、足够多的证据证明即可认定为事实”,这里的“认定”应该是证据作者或发表者即“来源”做出的,而不是编辑者,具体举例来说,有张照片是显示新型航母下水情况的,编辑者不能据此更新条目说该航母下水了,但如果有来源使用该照片并判定新型航母下水了,在“来源”符合可靠性原则的前提下,编辑者可以引述“该航母下水”为事实,或引述为作者观点。也即我提到的“按照验证证据作者或发表者的可靠性来间接判断证据本身的可靠性。”
- 不赞同使用“学术刊物”“非学术刊物”的二元分法,以及据此的标准一刀切。刊物的学术价值本身应视为模糊集,即肯定有和肯定没有学术价值的比较好判断,而中间的就模糊了。如《自然》、《科学》肯定有学术价值,《故事会》肯定没有,而简氏旗下的军事杂志就属于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但显然跟自然科学这种专业学术期刊不能同日而语。可以按照顶级期刊>权威核心期刊>一般核心期刊>普通刊物之类的分级,对刊物的可靠性进行一个基本判断,但不应绝对化。阁下所举航空知识刊登民科文章例子,不能自然引申出“此类刊物需要谨慎评估”,因为我也可以举出黃禹錫、小保方晴子、韩春雨的例子来说明,顶级期刊也有可能出现学术造假的情况。
- 军事本身也不是一个纯学术领域,很多信息可能并不会在多数学术刊物上出现,比如“055是否服役”,“新型航母是否下水”等。过多的纠结学术刊物、非学术刊物可能意义不大。退一步说,即使出现了,也仅能认为其可靠程度大于其他刊物,而不能做0/1或+/-的划分。比如,在没有第一(官方)、第二(智库情报机构)背书的情况下,“055服役”的消息是在《科学》出现,还是在《舰载武器》出现,本质上都是非官方报道或推断,只是如果出现在前者,可靠程度会更高。
- 与其将专业刊物分为学术刊物、非学术刊物,我倒建议,不妨按照该来源的具体内容判断,如该内容是学术性质的,应更多依靠学术价值更高的来源;新闻性质的,来源的学术价值不是一个很重要的参考依据。比如,“中国海军神盾系统的发展”就可以多参考海军工程、电子工程类的学术刊物,而“中国海军052D驱逐舰装备新型神盾系统”参考军事杂志即可。
- 另外,感觉此话题没什么人关注,Mys_721tx君如了解哪些经常参与这方面编辑的,是否可以考虑@一下?--Kezpe※留言 2018年7月9日 (一) 23:45 (UTC)
- 同意将来源价值与正文内容挂钩。可考虑编写指引草案后在方针版与更大范围社群进行讨论。-Mys_721tx(留言) 2018年7月11日 (三) 23:03 (UTC)
- 以下罗列我觉得有疑问的段落:
这是累赘词太多?
fate/zero--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 2018年7月12日 (四) 04:21 (UTC)
- 或许应该算累赘句?我真想来个大清理......没开玩笑--Junjie Yuan(留言) 2018年7月12日 (四) 10:48 (UTC)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有鑑於有用戶B dash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8/06/15#Template:Uw-block2提出將如題所示的兩個模板合併,惟意見也有分歧(Oxbqskeptzwizkgdcxakhnrb不反對合併;Moonian及3ATENUW1則不支持,但認同如共識允許機制將兩者合併為英文版的「臨時」時,則不反對合併)。由於個人認為英文版單一「臨時」模板的做法可取,並可避免混亂,故在得到提案者認可後,將存廢討論結案,並在此另召開討論。特此知會Francotsangfh、以上所示用戶及@Shizhao、Wong128hk兩位資深管理員。Sænmōsà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16日 (六) 00:32 (UTC)
- 本人認為兩者應該合併。如果大家認為在中文維基百科有需要在模板加入關於「繞過封禁發言」的警告,為何Template:Uw-block1有該警告,而Template:Uw-block2卻沒有? - Oxbqskeptzwizkgdcxakhnrb(留言) 2018年6月16日 (六) 02:13 (UTC)
- 現交附公示七日,如無合理反對意見,則視為通過。--B dash(留言) 2018年6月25日 (一) 04:41 (UTC)
- 公示显然不合理,请继续讨论。--云间守望 2018年6月28日 (四) 05:58 (UTC)
- 公示為何不合理?時隔近10天仍無人提出疑問。--B dash(留言) 2018年7月1日 (日) 03:54 (UTC)
- 公示显然不合理,请继续讨论。--云间守望 2018年6月28日 (四) 05:58 (UTC)
- 不反对合并和{{Uw-block1}}改为大临时。仅见simple:Template:Uw-block2与其block1有差异,排版更紧凑。--YFdyh000(留言) 2018年6月29日 (五) 21:59 (UTC)
- 感謝樓上的資訊。看來簡單英語版維基百科在 block1 說明了維基百科禁止什麼行為,block2 則沒有該提示。 - Oxbqskeptzwizkgdcxakhnrb(留言) 2018年7月3日 (二) 07:24 (UTC)
- 我暫時建議直接以block1兼block2,即如Draft:Template:Uw-block。SænmōsàI'll find a way, or I'll make one. 2018年7月4日 (三) 01:14 (UTC)
- 同Sanmosa观点,至少暂时可以兼并。--「 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 2018年7月4日 (三) 06:50 (UTC)
- 公示延長至9/7。--B dash(留言) 2018年7月4日 (三) 14:22 (UTC)
-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關於「未接來電」與「未接電話」
先前燃灯在Talk:港鐵現代化列車#列车编组一节是否真的需要?提出刪去「列車編組」節,其時2GFRIENDTWICE表示反對,但在6月29日討論被凍結。今日,燃燈以「讨论页讨论已愈一周未见回复,视为无异议」为由清空本章节,惟Y55555555復原該編輯。為避免編輯戰,特在此討論相關事宜,並延請以上所提及之眾人及1233參與討論。Sænmōsà中動員令:為西雅圖橋梁列表消綠 2018年7月12日 (四) 04:21 (UTC)
- 我的理据见对应的讨论页,不过建议等Y55555555解封后再进行讨论。附告知@Kevincli:请先在这里讨论一下再进行撤销的操作。燃 灯 2018年7月12日 (四) 23:21 (UTC)
关于免疫球蛋白系列条目的命名规则讨论
處理Trymybestwikipedia多年前的烏克蘭條目
我想為Trymybestwikipedia「執手尾」時,發現其所創條目中不少城市的資料錯誤,例如諾維布格是en:City of district significance (Ukraine),屬各區 (烏克蘭)所有,而非條目中所稱的「由某某州負責管轄」。想要修改,又或製作導航模板時卻發現困難重重,例如不論條目內文又或分類皆沒有指明其所屬之區。究竟有甚麼簡單方法可解決以上問題?JC1 2018年7月14日 (六) 07:39 (UTC)
- 先补参考来源?避免只按英文维基的模板修订。--YFdyh000(留言) 2018年7月14日 (六) 10:36 (UTC)
發布 vs. 發佈
照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我們應該要用"發布"而不是"發佈";不知道大家覺得如何呢? --Kanashimi(留言) 2018年7月1日 (日) 10:05 (UTC)
- 發布的布意思是「宣告」,同時佈的解釋之一為「宣布、宣告。通『布』。」,因此認為發布通發佈。--Xiplus#Talk 2018年7月1日 (日) 10:16 (UTC)
- 不過臺灣這邊法定是"發布",見法律統一用字表 --Kanashimi(留言) 2018年7月1日 (日) 11:26 (UTC)
- 我個人而言是用發佈,不過我感覺兩個都可以,不必特意轉換(法律用字也不是唯一可接受的用字)。--【和平至上】💬📝 2018年7月1日 (日) 12:13 (UTC)
- 澳門法律用詞是用「發佈」。(見澳門法務局漢葡法律詞彙第98頁)--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8年7月1日 (日) 16:06 (UTC)
- 香港多用發佈,我自己也是如此。—AT 2018年7月1日 (日) 16:43 (UTC)
-{zh-tw:發布;zh-hk:發佈;zh-mo:發佈;zh-hans:发布;}-
了事。SænmōsàI'll find a way, or I'll make one. 2018年7月2日 (一) 01:25 (UTC)
- 要加上簡體轉換,不然會錯誤。--【和平至上】💬📝 2018年7月5日 (四) 16:54 (UTC)
- Sænmōsà中動員令:為西雅圖橋梁列表消綠 2018年7月11日 (三) 04:40 (UTC)
- 但發的簡體是发……--【和平至上】💬📝 2018年7月11日 (三) 05:17 (UTC)
“布”好像也是簡體字。
- Sænmōsà中動員令:為西雅圖橋梁列表消綠 2018年7月11日 (三) 04:40 (UTC)
- 要加上簡體轉換,不然會錯誤。--【和平至上】💬📝 2018年7月5日 (四) 16:54 (UTC)
- 個人習慣用發布,但同意Sanmosa的做法。--No1lovesu(留言) 2018年7月4日 (三) 06:40 (UTC)
- 布政司,簡體?《韓非子》︰「法者,編著之圖籍,設之於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其中布就是公布之意。兩者相通,其實毋須刻意轉換。--J.Wong 2018年7月12日 (四) 10:12 (UTC)
求助:關於「原創研究」的解釋爭議
社群用戶好,一位用戶與在下,對於WP:非原創研究的理解,在一條目發生歧異。如果有瞭解這方針的用戶,希望能惠予意見交流。討論區連結。
- 對方主張:方針頁面說得很清楚,人工合成來源A和B,得到結論C是原創總結,屬於不允許的情況。在這裏,你就是把何的話(A)和他的一些背景(B)放在一起,想要暗示C(何的話不可信),典型的原創總結
- 在下的看法:(1)一個人的背景/及跟此事的關係+一個人的發言。這怎會是原創總結呢?沒有得出新的總結,只是並列兩件事情。難道「人民日報是什麼+人民日報說了什麼」會形成新總結?(2)不是那個人的單純背景,而是第三方可靠來源分析,那個人的作法,是一段描述。(3)依照對方的邏輯,任條目,放上「正」+「反」觀點,就是一種原創研究了!?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7月13日 (五) 11:27 (UTC)
- 单看你这段话,你的做法显然是原创总结。行文中不需要字面写出一个“因为”“所以”,只需要放在一段里,前后自然就可以作为因果暗示。 --🐕🎈(又到了评审DYK都忙不过来的季节了) 2018年7月16日 (一) 05:31 (UTC)
- (!)意見-一個人發言的動機與背景,當然屬於一部分。在下並沒又「原創出任何新觀點、新推論」,只是併陳一個第三方可靠來源的說法。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7月17日 (二) 01:00 (UTC)
關於有可能不符合成為維基百科傳記的標準
若已有可靠來源,請問如何貼上可靠來源或換用
此条目也许具备关注度,但需要可靠的来源来加以彰显。(2018年7月7日) |
模板呢?
另外,需經審批嗎?
219.76.75.65(留言) 2018年7月7日 (六) 08:06 (UTC)
- (:)回應:如何为正文添加来源可参考Help:脚注里的做法说明。别人挂的模板,只是一种提醒,如果觉得不合适或已有改进,即可自行移除模板或换用更合适的模板。内容提交的过程没有人审批,全靠今后浏览的网友相互监督和提醒。只要可靠来源不至于太少,语气客观中立一点,没有明显的版权问题,都可以大胆修改。同样,如果看到别的条目有明显问题,而自己又无暇进行修改的,也可以在其中挂上合适的问题模板。找模板可以借助页面右上角搜索按钮提供的高级搜索功能,也可以直接去这里挑选。 -- Giggle2005(留言) 2018年7月17日 (二) 01:30 (UTC)
摘取法轮功信徒器官条目是否应该包括中国回应?
我在摘取法轮功信徒器官的条目加入了一些对指控回应的声音(原標題寫錯,已改)。有用户说镇压一方不属于WP:THIRDPARTY,所以條目中不應該有。大家觉得呢?--維基小霸王(留言) 2018年7月13日 (五) 14:52 (UTC)
- @維基小霸王:我觉得可以。
- “镇压一方不属于WP:THIRDPARTY”不能推出“條目中不應該有”。
- WP:NPOV:“当同一主题存在多个或相互抵触的观点时,它们中的每一个都应被平等表达。不应让某一个观点具有不合理的比重,或声称它被判定为“真理”。……中立的观点既不同情也不反对其主题:它既不赞同也不反对观点。……条目应提供足够的背景材料,说明谁人持有观点,持有的是什么观点,为什么持有这一观点,哪一种观点更受欢迎;详细的条目中还可以包括对每种观点的评价,但必须避免偏袒。……中立要求将观点不带偏见地表达出来。任何编辑者与来源都有其偏见(换句话说,任何编辑者与来源都有其自身的观点)——但重要的是我们如何将这些来源组织起来,创作出一篇中立的条目。一篇可被认为是平衡而不带偏见的条目,应该对争议的所有涉及面都有分析说明,并包括各种观点以及已发表的证据。”“法轮功的观点中立,应该收;中共的观点不中立,不应该收”不是对WP:NPOV的正确理解。
- 当然应当收录可靠来源的回应。 --🐕🎈(又到了评审DYK都忙不过来的季节了) 2018年7月13日 (五) 15:40 (UTC)
- (!)意見--維基小霸王的說法,有些誤解了。(1)原標題應沒有錯,[17],原先這段主要就是整理當局對報告指控的回應。(2)條目中當然可以有中共當局的回應,目前條目中,本來也有中共當局的回應。但不是使用「鎮壓一方、非第三方『來源』」。
- 問題在於「來源的選用」;應從第三方可靠來源中,引述當局的說法。
- 中國大陸用戶,過去就一直認為大紀元非第三方不能用在法輪功條目,認為有利害關係,那麼中共組織相關的出版機構及媒體,當然也有利害關係,非屬第三方。
- 「第三方可靠來源」,是維基百科對來源的要求
- 「非第三方」的來源,非屬可靠,即屬「可疑來源」,在維基百科的使用,屬於參考性質,而且方針有明列出 限制使用的態樣:
- 方針WP:可供查證方針:「自行出版物与可疑来源作为其本身内容来源」(非可靠),可以用作说明其自身信息乃至条目的参考来源,而不要求是由该领域的专家发表,只要:「没有过度的自我宣扬;不包括针对第三方的主张;不包括与主题无直接关联事件的主张;来源内容的真实性未受到合理的质疑;不是文章主要的来源。」
- (~)補充
- 此外,WP:可靠來源---「自行發表的來源是一種未經過任何事實證實或是未經過第三者檢驗所發行的資料」。(1)中共對於法輪功問題的說法及案例,一直拒絕第三方查證,因此國際媒體及聯合國等多未接受。(2)何況中共治下的中國,相關控制是嚴密的。中共的鎮壓,是宗教、社會組織、教育體系、媒體、公檢法等全面調動的。此外,中共方面鎮壓立場,大陸方面又有嚴格的出版言論審查,當共黨把鎮壓法輪功作為意識形態要務,在黨過濾下的出版物,難道沒有「可疑來源」的問題嗎?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7月13日 (五) 17:45 (UTC)
- @CopperSulfate:您好,您提到的是「觀點」,雙方觀點當然可以放。但怎麼放?維基百科方針,要求,在「第三方可靠來源 出現 的觀點」。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7月13日 (五) 18:05 (UTC)
- @CopperSulfate:您好!您谈到“法轮功的观点中立,应该收;中共的观点不中立,不应该收”不是对WP:NPOV的正确理解。请注意在下并不持有您反对的这种看法。其实在下历来呼吁不要用无论是中共一方还是法轮功一方的一次文献。镇压一方的一次文献不应引用到条目,但镇压一方所持观点如经中立的第三方描述,则应可引用。被镇压的一方也是如此,法轮功学员所办的网站不宜引用,如有中立的第三方描述,则应可引用。小莲庄处士 2018年7月14日 (六) 06:25 (UTC)
日本邪教头目死刑是否应该包括日本nhk参考资料?
日本邪教头目麻原彰晃是被日本法院判处死刑的,日本政府机构属于镇压一方。NHK是依据日本《放送法》(广播法)而成立的大众传播机构,等于也是日本政府设立的。麻原彰晃#伏法就包括NHK的参考资料。请问,这个条目是不是应该去除镇压一方日本政府有关链接的参考资料?--維基小霸王(留言) 2018年7月15日 (日) 14:16 (UTC)
- (!)意見-試著從三方面談,對於在下敬仰的中國沒有不敬之意,只是誠實說中共的控制現況:
- 「新聞自由」:日本有「中共式的新聞審查」嗎?日本的NHK固然是依法設立,就像BBC,但卻是在民主自由社會的「新聞自由」保障下,政府官方不大能介入新聞編輯。日本NHK還做獨立節目,揭露日本在二戰的人體試驗部隊。這樣的公共媒體存在的目的,是政府或國家機制出資,「保障媒體中,有不受商業廣告市場過度影響,能維護新聞自由的環境與標竿」。
- 就像在臺灣,中央通訊社是「依照法律設置」的「獨立」的「國家通訊社」,如果被爆料「政府介入新聞編輯」,就會是政府一大醜聞。中央社、公共電視的預算,是由「人民投票直選的 立法院國會」把關、質詢,(執政者)政府文化部只能是協助、不能介入置喙。
- 英國BBC,也是透過立法,直接讓人民把錢交給BBC,甚至不經過 政府預算系統,更大程度確保獨立性。
- 這些例子,跟中共控制下(新聞自由度倒數第五)的大陸媒體,在組織、人事、財務,設有「黨委」,還有中宣部、出版署的事前審查、事後審查,還有網路刪帖等等的,是不大能相比較的。
- 「司法獨立」:您提到「日本法院」。其實日本法院、跟中共法院 的概念差距,也是非常大的。
- 在西方、台灣、日本、韓國。「三權分立制衡」是憲政架構(媒體被認為是 紮根於公民社會的「第四權」),其中「司法獨立」是國際社會「法治Rule of Law」的最基本定義原則之一。也因此,民主政權中,「主權在民」,國會立法、執政行政、法院司法,三者都是政府概念一部分,但三者卻對問題立場並不一定都一致;也因此,司法機關的預算,大多是「獨立編列」。
- 但中共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公開抵制「司法獨立」,中共控制下的法院,至今不能以憲法來檢驗法規是否違憲,由「黨委」說了算。中共的司法部長,經常被自己的律師學者,批評為「法盲」。
- 再談一個核心的差異概念:「黨」「國」之間,現在流行一句話「中共不等於中國」
- 美國民主黨、共和黨,不等於美國。民進黨、國民黨,不等於中華民國/台灣。日本政黨、就算執政黨,也不等於日本。而即便在執政黨角度,國會、行政部門,也是相互合作、制衡兼有之。
- 但今天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與政府運作,是「黨國」,「中共強要等於中國」(中國沒有拒絕、監督執政者的辦法),一切都是「黨」說了算,原本應該有「民意、制衡」的機制,在「黨國」控制下,都只是「形式」甚至「連形式也不顧」。這比國民黨以前對日抗戰時,搞的「黨+國」(訓政)更不同。
- 中共自己公佈的經濟數據,連自己的總理都不相信。中共不允許「司法獨立」、國會是不是「橡皮圖章」(?),在沒有制衡監督情況下,中共政府的決定與爭議判斷,又不存在媒體的獨立監督查證、也不存在「民意」獲得自由充分訊息後的獨立判斷監督可能,因此中共做出的一些決定,就充滿爭議(歷史也驗證了一大堆冤假錯案)。
- 日本邪教头目麻原彰晃,司法獨立審判,依照證據說話,被告可以找律師獨立辯護;媒體可以獨立查證、報導監督、採訪相關當事人、不受政府審查的報導。國際社會也可以公開獨立檢驗。
- 中共鎮壓法輪功呢?(1)法律面:相關法律基礎到現在都不具備、都是錯的、難以自圓其說(這套也逐漸被用來對付地下教會基督徒等),也因此,中共就下令不准律師「辯護」、後來不准「無罪辯護」、要求不准出現「無罪判決」,幫辯護的律師,一大堆都被迫害,連律師的律師都被迫害,律師還在法院被毆打、丟出法院、吊銷執照。但為什麼這些律師在國際社會都被認為是「英雄、良心」,獲獎不斷?(2)事實面:中共控制下的記者、媒體,經常只能發新華社通稿;為什麼報導法輪功,跟中共黨媒不同調的美國記者,獲得新聞界最高榮譽普立茲獎?全世界主流的國際人權組織、聯合國機構、歐洲議會/美國國會/中華民國議會...,都在中共說法的「另一邊」?而中共對法輪功的指控,拒絕第三方媒體進行獨立查證。為什麼,中共CCTV常有「電視認罪」,但全世界幾乎都不相信「是真心認罪」?
- 小霸王在下面段落,提到的「英美是鎮壓本拉登一方」,但英美的媒體,調子可不是「政府跟黨說了算」(不是「黨國」也不是「黨+國」概念,而是「國+公民社會(政黨也是建立在代言公民社會的基礎上)」的概念),英美媒體也有不同且多元的其它觀點。
- 以上舉些例子。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7月16日 (一) 14:34 (UTC)
- 「新聞自由」:日本有「中共式的新聞審查」嗎?日本的NHK固然是依法設立,就像BBC,但卻是在民主自由社會的「新聞自由」保障下,政府官方不大能介入新聞編輯。日本NHK還做獨立節目,揭露日本在二戰的人體試驗部隊。這樣的公共媒體存在的目的,是政府或國家機制出資,「保障媒體中,有不受商業廣告市場過度影響,能維護新聞自由的環境與標竿」。
中国有中国的制度,中国的特色,维基百科不应该歧视中国,不应该审查中国媒体。维基百科所有涉及中国共产党的条目,都应该禁止中国媒体的参考资料吗?西方的媒体也会受到政府的影响,如果审查就应该连外国的一起审查。--維基小霸王(留言) 2018年7月17日 (二) 01:25 (UTC)
- (:)回應-您好,似乎誤會了。維基百科,沒有歧視「中國」,也沒有審查中國的媒體。相反的,中共輸出審查、一直施壓維基百科,要區從中共的關鍵字審查,維基百科拒絕,所以推出全面SSL加密連結。(各方朋友來維基,也是因為不滿意大陸的百度吧?維基百度化,不是社群希望的。)
- 「控制、審查中國媒體」的,是「中共制度」,1949年以前的中華民國政府在大陸也沒這樣審查啊。是中共的審查、控制,導致中國媒體,在一些爭議議題上,會變成「非第三方來源」。
- 中國今天是「中共」的制度,維基方針只是提出來源第三方、可靠的要求,全球媒體的重要功能就是「第三方查證」。如果中國大陸要接軌國際,能說「國際社會歧視中國」嗎?如果中國是「中華民國」的話,不會有您說的「歧視」問題。
- 此外,歧視中國的,應該是中共吧,五千年文明的中國人的智慧,難道無法判斷「自由意見市場」?而只能接受經中宣部、網信辦「過濾審查」的資料。即便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中共違反憲法對人民承諾的(新聞自由、集會自由、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習主席至今都還在說要「落實憲法」。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7月17日 (二) 01:53 (UTC)
本拉登条目是否应该包含英美媒体的参考资料?
本拉登条目是否包含大量英美媒体的参考资料。而美英是镇压一方。请问,这个条目是不是应该去除镇压一方有关链接的参考资料?--維基小霸王(留言) 2018年7月15日 (日) 14:21 (UTC)
- (!)意見-個人看法,對於在下敬仰的中國沒有不敬之意,只是誠實說中共的控制現況。
- 公民社會、媒體第四權:在民主社會中,三權分立之外,媒體被認為是「第四權」,政府機構對新聞機構的審查、冒犯、事前限制干預、事後過濾,都是大忌。在臺灣如果有這種事,首長就準備下台、被彈劾了。
- 【英美媒體】,整天在罵自己的領導人、政府、總統,資金、運作、新聞編採、新聞查證都是獨立於政府的,是政府不能控制的;別忘了1970年代「越戰」、「水門案」,美國媒體早罵翻了美國政府。自由社會中,媒體會有各自的價值觀與立場傾向,但都在「新聞倫理、專業、自由」的大架構之下,如果偏離,媒體的信譽就會垮掉。舉個例子,台灣的「中國時報」在以前是自由改革派報紙,被旺旺集團(老闆蔡衍明公開為六四屠殺辯護、扭曲事實)買下後,訂報率、網路點擊率、媒體信譽,大幅下落,大量中時記者選擇辭職,這份報紙在臺灣社會,已經沒有人尊敬。
- 至於如果有特定英美媒體,如果在一些問題上的個別情況,是可以討論的。歡迎您提出來。
- 【中共控制下的媒體呢?】中共對媒體的定位是「喉舌」,在傳播理論上「只是 媒介 而非 媒體」,配合黨的指示。突然間,最近被下令「不報導中國製造2025」、突然間「不要再提 厲害了我的國」,一聲令下,全中國的「媒體」「網路」,瞬間跟黨走、跟黨轉彎、跟黨下架、跟黨「昨是今非、昨非今是」。
- 在西方、台灣,媒體與公民社會,是緊密相連的;但中國的公民社會形成過程,被中共壓的幾乎窒息(仍有維權等人士、很少數記者在努力...)。兩相比較,這環境、體制的差異,是非常巨大的。實際上,國際輿論也會有判斷,為什麼有些國際主流媒體,大家就是會重視?為什麼新華社、CCTV,即便中共再怎麼「大外宣」,大家都「有所保留」?那是「新聞倫理、新聞編輯獨立、新聞運作、新聞自由環境」的根本差異性所致。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7月16日 (一) 14:57 (UTC)
“升”、“昇”和“陞”问题
这三个字在大陆简化字里统一为“升”字,因此一些人名、地名中的“昇”字、“陞”字在过去也循此规则简化为“升”字,比如大理国时期高氏相国“高智昇”、“高昇泰”、“高昇祥”父子兄弟三人简化为“高智升”、“高升泰”、“高升祥”,明夏政权皇帝“明昇”简化为“明升”,越南古都“昇龍”(昇隆)简化为“升龙”(升隆)。但2013年版《通用规范汉字表》规定,“昇”字可以用于人名、地名,并举例“毕昇”。那么,简体字环境下的“高升泰”、“明升”、“升龙”是否需要改成“高昇泰”、“明昇”、“昇龙”?--大南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 2018年7月16日 (一) 17:46 (UTC)
- 一般而言,大多数可靠来源怎么用,我们就应该怎么用。另外,不得不吐槽语改委,没事老是改来改去的简直折腾人。要都是一条路改下去也行,竟然还往回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7月17日 (二) 01:52 (UTC)
- (要是废除汉字就好了。) --🐕🎈(又到了评审DYK都忙不过来的季节了) 2018年7月17日 (二) 02:31 (UTC)
徐秀美
請問這位徐秀美是不是畫遠景版倪匡科幻小說封面的那位徐秀美?[18][19]-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8年7月17日 (二) 10:49 (UTC)
中央二級機關
現時國家發展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海洋委員會、僑務委員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會和大陸委員會的條目名只有最後一個沒有「中華民國」,有沒有需要統一命名?--QBear(留言) 2018年7月13日 (五) 20:50 (UTC)
- 以官方中文名稱為準,且只有僑務委員會、大陸委員會前銜中華民國,其他機關可用XX委員會 (中華民國),例如國家發展委員會 (中華民國)。--Tp0910(留言) 2018年7月13日 (五) 22:35 (UTC)
- 如果按照組織法中的名稱,這些委員會都是沒有前銜。如果根據官網標誌,僑務委員會和大陸委員會有前銜,但科技部、文化部、衛生福利部和勞動部都沒有前銜。--QBear(留言) 2018年7月16日 (一) 19:10 (UTC)
- 您已幫我回答我先前不完備之處,即組織法與官網名稱的不同,我覺得以組織法的命名為宜,若有歧義之虞,可再加上 (中華民國)。--Tp0910(留言) 2018年7月17日 (二) 11:19 (UTC)
- 如果按照組織法中的名稱,這些委員會都是沒有前銜。如果根據官網標誌,僑務委員會和大陸委員會有前銜,但科技部、文化部、衛生福利部和勞動部都沒有前銜。--QBear(留言) 2018年7月16日 (一) 19:10 (UTC)
水溶液一條目中,「常見的水溶液」的章節裡引用了糖水這個重定向。小弟初初看到這個重定向以為是「糖溶解於水的溶液」的意思,但點進去卻是「帶甜味的羹湯」。事實上帶甜味的羹湯亦是水溶液,但我估計方這個重定向的朋友不是這個意思......那我應該怎樣修改這個重定向呢?謝謝。~~香港地,香港人!Dalistationery 2018年7月17日 (二) 11:29 (UTC)
- 有独立消歧义页,只是是否需要让出主命名。但似乎“糖水”指代一类食品比指代一种水溶液更常见?主要是单独作为水溶液的实体没有独立页面也不适合作为独立页面。——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7月18日 (三) 01:02 (UTC)
- 那把水溶液里的相应链接指向消歧义页可以吗?--论人是非者,唇寒如临秋风(留言) 2018年7月18日 (三) 01:45 (UTC)
- 如果在水溶液中举例的话,葡萄糖水应该比糖水要更合适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7月18日 (三) 02:23 (UTC)
- 有独立消歧义页,只是是否需要让出主命名。但似乎“糖水”指代一类食品比指代一种水溶液更常见?主要是单独作为水溶液的实体没有独立页面也不适合作为独立页面。——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7月18日 (三) 01:02 (UTC)
想確認這樣是否有侵權問題(或是有其他的問題)
It's gonna be awesome在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的治療#精緻糖加入了以下的文字
對此美國兒科醫學會表示,曾有一個比較學齡兒童和學齡前兒童的對照實驗發現,受試者即便將糖分攝取至遠高於正常範圍的程度,對受試者的「注意力」及「行為」並沒有產生影響。即便將實驗組成員(受試者)換成是「其父母對糖分敏感的兒童試驗者」,得到的結果也相同。[107][108]美國兒科醫學會另舉出一個研究顯示,數名被其父母認為對糖分有反應的(reactive)的男孩子,當攝取較多量的糖分時,反而會變得較不活躍。最後美國兒科醫學會總結表示,數份研究比較了ADHD患者與非ADHD患者的血糖後發現,ADHD患者與非ADHD患者在生活中的糖分攝取量並沒有不同[107][108]......
其中一個參考資料 www.healthychildren.org 中的 Allergies and Hyperactivity內容如下
In a carefully controlled study of preschool and school-aged children, researchers found no effect on behavior or ability to concentrate when sugar intake was far above normal, even among those whom parents identified as “sugar sensitive.” Another study found that sugar had the opposite effect to what was expected—when boys whose parents believed them to be sugar reactive were each given a large dose of sugar, they were actually less active than before. Finally, several studies comparing blood glucose levels have found that children with attention-deficit/hyperactivity disorder (ADHD) have exactly the same response to sugar consumption as do children without ADHD.
而www.healthychildren.org的內容沒有用cc-by-sa開放授權
我想確認
- 目前條目中的文字是否可認定是來源資料的翻譯?
- 若條目內容是來源資料的翻譯,上述內容是否有侵權問題?
- 條目中有加入「對此美國兒科醫學會表示」,是否就沒有侵權問題?
同步通知@It's gonna be awesome:
謝謝大家--Wolfch (留言)歡迎參加第16次動員令 2018年7月14日 (六) 11:10 (UTC)
- 不论是否侵权,直接翻译来源文献的内容到中文是错误的。 --🐕🎈(又到了评审DYK都忙不过来的季节了) 2018年7月16日 (一) 14:26 (UTC)
- 謝謝回應,在這裡向您說明一下,在下是去蕪存菁,節選重點翻譯,希望讓中文讀者能快速理解並明白當前研究的進展。在下考慮到如果只翻譯一句"截至2018年七月,沒有任何科學證據顯示糖、或甜食(包括:糖分含量遠高於一般菜餚的食物)會影響人類的行為或導致ADHD"可能說服力不夠或無法滿足讀者的求知欲,考量到該段落就是用來說明"精緻糖",所以值得將內容如同上方"飲食"段落一樣寫得詳細點。 祝 編安!--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7月16日 (一) 15:35 (UTC)
- (!)意見:要描述新进展的话,这样的做法也还不够有信服力。因为引述的内容缺少了关键的细节:哪些个研究团队、何时进行的研究、多大样本容量和数据比例?越是大众不了解的内容、越是比较新的进展,越应该指明关键细节。前沿的进展未必经得起长期检验,不能太早摆出定论,应该留给读者自行判断和辨别的余地。何况来自healthychildren.org的页面中也没有给出进一步的引用来源。既然是举例子,就不应该泛泛而谈,要便于别人查证信息细节。不能指明具体名称和来头的研究团队,再怎么形容它权威靠谱,也没有意义。 -- Giggle2005(留言) 2018年7月17日 (二) 00:15 (UTC)
- (:)回應:(其實我本來想確認的問題是其中內容是否侵權的,不過意外的引出了其他的話題。) Giggle2005有提到:「前沿的进展未必经得起长期检验,不能太早摆出定论」,我贊成此一論點。不過我反而不太贊成在條目中列出許多最新的研究及發展,有關ADHD,相關新的研究一定也有不少,若要都列出,會讓條目長度增加(此條目剛好又已是長度很長的條目)。因此我比較覺得不要太快列出許多新研究會比較好。而Wikipedia:可靠來源_(醫學)有提到醫學研究的理想來源是包括「文獻研討或系統綜述、醫學領域專家認可的標準教科書、或是國家級或國際級醫學專家團體提出的醫學指南及立場聲明 」,需再確認目前參考資料是否是上述提到的理想來源--Wolfch (留言)歡迎參加第16次動員令 2018年7月17日 (二) 00:43 (UTC)
- (!)意見-個人理解,翻譯內容沒問題,而且只是節錄。不過在維基寫作上,可以在符合原意情況下「改寫」,就像論文寫作,不能抄襲,但引述改寫是沒問題的。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7月17日 (二) 01:26 (UTC)
- 以我的理解,此處的節錄內容,似乎要看是否符合維基百科:合理使用的規定,目前節錄內容(的翻譯版)已超過原內容的1/3。--Wolfch (留言)歡迎參加第16次動員令 2018年7月17日 (二) 02:14 (UTC)
- (!)意見:就题主列举出的几个问题,说一下我自己的观点:1.可以认定是翻译。就像是把文言文翻译成现代汉语一样,文字符号虽不可能逐个一一对应,但是2者的总体长度和各句各词之含义基本上都能对应起来("finally"这个承接词都照着翻译了),这就是翻译。2.不好说,此例有特殊性。如果是文学作品,没授权的大段翻译就是侵犯著作权(翻译得准不准确另当别论),这个应该没争议。至于科技文献这种东西,翻译权和转载权应该都在杂志社手上(不然可随便转载、翻译的话,就不会实行收费订阅和抵制一稿多投了)。把原论文翻译成另一种语言的二次发表需要由作者获得杂志社同意(有参考此文说明)。是否侵权,一般是看长度和比例。论文比较长的话,照着翻译一两句,这事应该我也干过。但是对于这种很短的简讯文章就不好办了。有些短新闻、简讯本来就只有几句话(有的是两三句话配一组图),一转述几句原文就会占去相当的比例,非常不好取舍。换一个参考资料比较好。一家权威学会对于热门问题给出的建议不会没有任何其它报道关注吧。3.这种做法只是强调正文内容一直是在转述某方观点,但是事无巨细地过多转述同一文章的内容也会有照抄之嫌。(未尽量做到"最小限度的使用"。)引述的分寸要编辑者自己权衡。当发现需要转述的内容比章节中其它的句子还多时,整理并简化内容(只突出重点)就很重要了。转述比例过大,看着就不像百科,而像维基语录或者像略带评述的新闻转发稿了。我认为整句整句的转述只有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使用(而且必须控制住占据章节的比例):要么当事人的原话能直接澄清某种误解,要么对于描述某件事情找不到更精辟的叙述了。适当概括内容这件事是语文基本功,不是很难做到的要求。我平时翻译的时候,遇到罗嗦的原句,就会顺便精简概括一下。只要关键意思无明显偏差,讲清楚重点、做到条理清晰比什么都重要,不应拘泥于原文的表述形式。
- 比如可以这样进一步修改表达:“美国儿科医学会表示这一点目前未能得到证实,并例举了几项相关对比实验作为依据。其中一个实验发现受试者的“注意力”及“行为”并未因糖分摄取程度的明显增加而受到影响(对于“被认为对糖分敏感的儿童”,结果亦然);另一项研究显示糖分摄取量与活跃度在一些男孩身上表现出反相关性;还有数份研究发现ADHD患者与非患者的血糖含量并没有显著不同[107][108]。”(开头增加了一句话,后几句全部合并,较之英文原文长度减半。尽量只抓要点,省略细节,简化原文。这样,阅读简化后的内容并不能完全取代查阅原文的价值。)
- 缩减则可以这样做:“美国儿科医学会则指出有不同研究人员通过数项对比研究,都得到ADHD患者与非患者在生活中的糖分摄取量并无不同的结论[107][108]。” -- Giggle2005(留言) 2018年7月17日 (二) 14:20 (UTC)
- 謝謝Giggle2005提供的建議--Wolfch (留言)歡迎參加第16次動員令 2018年7月18日 (三) 00:54 (UTC)
- 非常謝謝各位的建議,我將採納各位的意見,適度調整該段落的寫法!!!!--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7月18日 (三) 01:50 (UTC)
- 謝謝大家的建議,若大家方便的話,也可以再看一下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的治療#精緻糖後續的寫法是否合適,謝謝--Wolfch (留言)歡迎參加第16次動員令 2018年7月18日 (三) 04:23 (UTC)
關於漢族條目中「漢族生育率極低」這句話的問題
這部分內容最初由user:JNO1首次加上,先後被我和user:Baomi移除,後來又被回退,移除原因是因爲相關內容非客觀,詳見編輯摘要和討論頁,我不知道是因爲自己中文水平低無法令對方明白,還是反過來是我「原創研究」,在此希望社群協助判斷。--No1lovesu(留言) 2018年7月14日 (六) 11:56 (UTC)
- 這內容在條目己有長時間。稱低於世代更替水平的生育率為「生育率極低」何以是原創研究?--JNO1(留言) 2018年7月14日 (六) 12:05 (UTC)
- “极低”是一个主观标准,汉族在全国各民族中并不是倒数第一。且前面说全世界最多的,后面如果没有其他语句,应该是全世界范围内都极低的才可以,无资料支持。--苞米(☎) 2018年7月14日 (六) 12:17 (UTC)
- “极低”是低於世代更替水平的概括,並非原創研究。且前面說人口最多,提及生育率低並沒有不合理。--JNO1(留言) 2018年7月14日 (六) 12:20 (UTC)
- “极低”是一个主观标准,汉族在全国各民族中并不是倒数第一。且前面说全世界最多的,后面如果没有其他语句,应该是全世界范围内都极低的才可以,无资料支持。--苞米(☎) 2018年7月14日 (六) 12:17 (UTC)
- @JNO1:这句放在序言相当奇怪,没头没尾没标来源(引维基百科列表为来源是自我参照),应当移除。“极低”没有标准,为主观评价、原创总结,且这句没有时间点,有史以来都是极低?按来源最多记述为“据xxxx年xxx统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汉族生育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之类的,而这样记述也没有体现出什么价值、原创研究嫌疑。即便要添加,也应该在单独章节做介绍,并有来源评价有关细节和影响。--YFdyh000(留言) 2018年7月14日 (六) 13:12 (UTC)
- 生育率列表內有來源,且仔細地對來源內容進行不改變原意的概括或改述並不構成原創研究--JNO1(留言) 2018年7月14日 (六) 13:20 (UTC)
- 引維基百科列表為來源是自我參照;
- 维基百科列表不是合理可靠來源;
- 該列表單純是以數據顯示各中國民族的生育率;
- 判斷哪個民族生育率是高是低是個人判斷,是個人主觀評價,是原創總結。
- 由此可見,該來源是維基百科自我參照,不是合理可靠來源,應該不需要繼續討論下去而直接刪除相關內容;
- 來源的添加者明顯不懂客觀一詞何意,不懂「以數據說話」的基本客觀寫法,不懂「仔細地對來源內容進行不改變原意的概括或改述並不構成原創研究」。--No1lovesu(留言) 2018年7月14日 (六) 14:50 (UTC)
- 生育率列表內有來源,且仔細地對來源內容進行不改變原意的概括或改述並不構成原創研究--JNO1(留言) 2018年7月14日 (六) 13:20 (UTC)
- 所謂自我參照並非方針;
- 维基百科列表內有來源;
- 判斷哪個民族生育率是高是低有“世代更替水平”這一標準,非原創研究。
- 加上「仔細地對來源內容進行不改變原意的概括或改述並不構成原創研究」
- 所以,並沒有理由刪除該內容。--JNO1(留言) 2018年7月14日 (六) 15:02 (UTC)
- 就算還一萬步說自我參照不是方針,那部分也根本沒有列出來源支持,請勿告訴大家內部連結可以取代<ref>;
- 麻煩閣下指出那個列表內的哪一篇來源明確指出「漢族生育率極低」,更不用說那列表內的來源根本沒有内文引用;
- 那就寫「根據所謂『世代更替水平』的漢族生育率屬於偏高偏低云云」,而不是直接自創一句「漢族生育率極低」,也請明確列出那個標準的來源;
- 明顯沒有「仔細地對來源內容進行不改變原意的概括或改述並不構成原創研究」。--No1lovesu(留言) 2018年7月14日 (六) 15:44 (UTC)
- 來源在各民族生育率條目內己有。
- 生育率低於世代更替水平2.1,何以不算低?
- 有認為低的意見
- 明顯有「仔細地對來源內容進行不改變原意的概括或改述並不構成原創研究」--JNO1(留言) 2018年7月14日 (六) 17:14 (UTC)
- 麻煩列出來,來源的哪一章,哪一頁,你真的想拿內部連結取代<ref>嗎?都說了那就寫「生育率低於世代更替水平的2.1」,到了現在還不懂讓數字自己說話?練乙錚的觀點相對偏激,除了一些網文以外未見有其他學者認同他的觀點,故屬於極少數觀點(其實有一些來源有更客觀更普遍的觀點和數據,可是我不告訴你)。--No1lovesu(留言) 2018年7月14日 (六) 17:25 (UTC)
- 都說了各民族生育率條目內有來源,反正是非原創研究。「仔細地對來源內容進行不改變原意的概括或改述並不構成原創研究」。--JNO1(留言) 2018年7月14日 (六) 23:57 (UTC)。
- 到底是「各民族生育率條目」哪一個來源哪一章哪一頁,我相信我說得已經非常清楚,不要拿內部連結取代<ref>,舉個例子,別人是不是也可以跟你一樣,在某個條目中寫上[[對香港警察的批評|香港警察的品行極差]]但後面完全沒有加上來源,被人提醒時跟對方說「對香港警察的批評條目內已有來源」?
。--No1lovesu(留言) 2018年7月15日 (日) 00:55 (UTC)
- 生育率有世代更替水平,香港警察有類似的客觀標準?--JNO1(留言) 2018年7月18日 (三) 12:42 (UTC)
- 直接寫"漢族生育率低於世代更替水平"就行。--Temp3600(留言) 2018年7月15日 (日) 09:02 (UTC)
- 自我参照是常识推导出来的,可靠来源定义像维基百科一类的属于三手来源,是不能直接引用的,而维基的描述依据是来自于合格的来源,而维基百科内引用维基百科的话就是自我参照,依据第一点,自我参照是不适合的;但是引用相应的原始来源,而不是维基百科上的描述,作为目标描述是合适的。——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7月16日 (一) 00:52 (UTC)
- 维基百科应尽量避免使用任何修辞方法。 --🐕🎈(又到了评审DYK都忙不过来的季节了) 2018年7月16日 (一) 05:36 (UTC)
請問悶和是什麼意思?
章節5.29中,說明周耀輝為麥浚龍填了《岩巉》一歌。可我上網查了很久也查不到這首歌的存在。周耀輝真的填過這首詞嗎?—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Dalistationery(對話|貢獻)於2018年7月19日 (四) 06:34 (UTC)加入。
CJK条目及其跳转所存在的技术性问题
目前,中文维基百科CJK条目会被重定向至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但事实上从Unicode的表述来看,CJK和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CJK Unified Ideographs)并非等价。CJK这个描述实质上涵盖了Unicode当中所有冠名CJK的区块,包括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中日韩兼容表意文字,以及中日韩符号和标点、中日韩兼容字符等等的一系列字符内容。目前英文维基对CJK的处理是将CJK重定向至CJK characters,而非CJK Unified Ideographs。这样就合理很多。可以考虑参考英文维基的CJK characters的内容设置一个叫做中日韩字符集的条目,并将CJK引导至这个页面。--Popcorner(留言) 2018年7月19日 (四) 08:36 (UTC)
有關於部分直接或間接影響台灣的熱帶氣旋未被提及之詢問
選舉的「徵召」與「提名」有何不同?
有關巴士條目編排
敝人最近瀏覽wp:afd時,發現近日有不少香港巴士路線的重定向被提刪。其實在甚麼時候才要把數條巴士路線置於同一條目下呢?又應否在其標題上一概顯示所有路線?--小楓莊園(後花園) 2018年7月20日 (五) 12:20 (UTC)
將"出生名"從infobox person中獨立一項
关于笔误消歧义
有關香港輔政司和布政司
曼谷條目中的「估忒媽蛤那空」、「估忒」由來
基督教问题
虽然主条目首段就有一句 汉语所称的“基督教”常专指新教
涉及具体的人物类条目的时候,是否有必要把宗教信仰一栏专门明确写上是新教?--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 2018年7月18日 (三) 05:10 (UTC)
- 剛好和"Wikipedia:互助客棧/求助#要把藝人信仰中的「基督教」改成「基督新教」嗎"這篇類似。-- Matt Zhuang寫條目時,請尊重各地的中文使用者。 (按「此」留言) 2018年7月18日 (三) 06:47 (UTC)
- @Mattc123456c: 同一个问题,现在是具体应该怎么处理(IP用户已经大规模动手了,不然我还不知道)?那边我看完也没得出个结论来。--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 2018年7月19日 (四) 05:20 (UTC)
- 由于新教事实上不是像天主教和东正教那样系统的单一教派,一般都不会出现直接填新教信仰的。比如某某某信仰路德宗,那么就那么填,某某某信仰归正宗,那么就填归正宗。还有英国国教会、循道宗等等等等,按理不会出现只填新教二字的情况。----煤桶骑士(留言) 2018年7月18日 (三) 17:10 (UTC)
- @Kubelreiter: 现在情况是 基督教-->基督新教,大中华区基本都类似吧,像我们这种非教友的,最多只知道附件是个天主教堂还是新教教堂,你说具体是哪个宗派的,这个真是不清楚。我知道欧美的政治人物条目在这方面是很清楚的,包括欧美和拉美的红衣主教的条目也看过一些,是什么会的修士也很清楚,但亚洲人物这方面好像是个欠缺。比如新任的前田万叶枢机,我是看不出。相反教宗方济各就很明确是耶稣会的。--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 2018年7月19日 (四) 05:29 (UTC)
- 天主教的人物一般不会细分他是哪一个修会的,没有特别看到模板里要求详细写明这个。中国和东亚的很多新教的确混同了,现在一般都把这种混合了的叫做基督教不是吗?我想也只能这样了。----煤桶骑士(留言) 2018年7月19日 (四) 06:07 (UTC)
- @Red16、Kubelreiter:回應一下,新教的確並非單一教派(詳見新教#宗派)。在下同意Kubelreiter君於2018年7月18日 (三) 17:10 (UTC)的留言。假如有可靠來源證明這名人物的宗教是屬於例如聖公會、循道宗等等,在下會主張將此人的所屬宗教寫到沒有歧義為止。如果該可靠來源表明此人是信奉「基督新教」但沒有談及是新教內哪個宗派,那麼將「宗教」寫為「基督新教」也是無可厚非的。至於天主教的問題,前述的WP:VPA話題在下和其他維基人亦有表示「天主教」三字嚴格上是有歧義的,故此「羅馬天主教」是最恰當的寫法。至於(羅馬)天主教修會的問題,在下認為這不是宗教,只是(羅馬)天主教下的一個組織,故此在下認為修會(例如耶穌會、本篤會、慈幼會等等)不應寫在「宗教」一欄。只不過,在(羅馬)天主教世界里,修會的會士可以在自己的名稱後加入好像勳銜的東西(例如達濟斯·貝爾托內條目的第一句:「達濟斯·貝爾托內,SDB」)。假若想表示某人是某修會的會士,可以採取前面的寫法。--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 您想擁有維基榮譽嗎? 2018年7月22日 (日) 16:02 (UTC)
關於本人被某用戶作出的故意侵權指控
我承認曾經犯錯,但絕非故意侵權,也會作出改善,如有侵權之處,希望有人指出以便改正--JNO1(留言) 2018年7月14日 (六) 15:55 (UTC)。
- 提醒一下各位,以下是JNO1部分曾經侵權以及他宣稱「絕非故意侵權」的例子:[20][21][22],「絕非故意侵權,也會作出改善」這種態度已經不是第一次出現。另外這是有人指出問題後的後果[23],請準備好被扣惡意推定帽子。--No1lovesu(留言) 2018年7月14日 (六) 16:00 (UTC)
- 我被指出侵權問題後也有作出改善,如2、1,絕非如No1lovesu所指控的是故意侵權。--JNO1(留言) 2018年7月14日 (六) 16:12 (UTC)
- 另外要指出的是,No1lovesu的用詞有誤,所謂“被扣惡意推定帽子”是當時我認為遭受了某種不實指控,後來發現是我誤解了,己作致歉。--JNO1(留言) 2018年7月14日 (六) 16:18 (UTC)
以下是JNO1最近的一次侵權事件,原文出處為[24]:
「清末统治集团封建思想根深蒂固,缺乏实施立宪的主动性。统治集团内部对立宪缺乏明确认识,对立宪的作用和意义认识不足,统治集团内部认识也不统一,实权派没有真立宪开民主的意愿。尽管西太后迫于形势宣布开始立宪探索,实际上也不是真热衷于改革,仅是敷衍了事,意图能安度晚年。而光绪帝虽然有尝试立宪的意图,但无实权实践改良,戊戌变法的失败也意味着无立宪的能力。光绪皇帝和慈禧太后死后,溥仪即位,醇亲王载沣摄政,由于最高掌权者本身缺乏足够的能力和实力,清王朝皇权的威权色彩已大打折扣。“皇族内阁”的建立,表明清政府的立宪是集权于皇室,“预备立宪”也就成了切切实实的骗局。清政府冥顽不化,每当还有一线希望、还能控制一定局面的时候,清政府总是拒不变革;只有到时机已逝、完全丧失操控能力的时候,它才匆匆忙忙地被动“变革”。假立宪主张在统治集团中占主流,清政府没有真立宪开民主的意愿,统治集团内部没有统一的立宪意愿,也就不可能完成立宪。」
以下是本人在發出警告前的版本[25](建議將首句「有學者指出」刪除後再看):
「
有學者指出清末统治集团封建思想根深蒂固,缺乏实施立宪的主动性。统治集团内部对立宪缺乏明确认识,对立宪的作用和意义认识不足,统治集团内部认识也不统一,实权派没有真立宪开民主的意愿。尽管西太后迫于形势宣布开始立宪探索,实际上也不是真热衷于改革,仅是敷衍了事,意图能安度晚年。而光绪帝虽然有尝试立宪的意图,但无实权实践改良,戊戌变法的失败也意味着无立宪的能力。光绪皇帝和慈禧太后死后,溥仪即位,醇亲王载沣摄政,由于最高掌权者本身缺乏足够的能力和实力,清王朝皇权的威权色彩已大打折扣。“皇族内阁”的建立,表明清政府的立宪是集权于皇室,“预备立宪”也就成了切切实实的骗局。清政府冥顽不化,每当还有一线希望、还能控制一定局面的时候,清政府总是拒不变革;只有到时机已逝、完全丧失操控能力的时候,它才匆匆忙忙地被动“变革”。假立宪主张在统治集团中占主流,清政府没有真立宪开民主的意愿,统治集团内部没有统一的立宪意愿,也就不可能完成立宪。」
發出侵權警告後他「修改」過的樣本:
「有學者指出清末统治集团封建思想根深蒂固,缺乏实施立宪的主动性。也对立宪的作用和意义认识不足,加上统治集团内部认识也不统一,並没有真立宪开民主的意愿。雖然慈禧迫于形势宣布立宪,但实际上也不是真的想改革,仅是敷衍了事,意图能安度晚年。而光绪虽然曾有尝试立宪的意图,但並无实权能实行改良,戊戌变法的失败意味着无立宪的能力。溥仪即位後由醇亲王载沣摄政,由于清廷缺乏足够的能力和实力,清皇权的威权色彩已大打折扣。“皇族内阁”的建立表明清政府的立宪是集权于皇室,“预备立宪”也就成為了骗局。清政府顽固不化,每当还有一线希望、还能控制一定局面的时候,清政府总是拒不变革;只有完全丧失操控能力的时候,它才匆匆忙忙地被动“改革”。清政府既然没有真立宪开民主的意愿,也就不可能完成立宪。」
- 請善意推定及別維基跟蹤。--JNO1(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5:53 (UTC)
- 再說一次,請不要假定您对条目的所有权,你編輯的條目,有很多一早就在我的監視列表中,加上你多次侵權,你沒有權要求我不修正你的侵權行為。--No1lovesu(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6:28 (UTC)
- 閣下又是在假定侵權是故意的,且提醒後不作原文更改,而且不是人人都像閣下經常都有空閒,未必短期內能回應。另外我沒有要求你不能修正,請善意推定。--JNO1(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6:33 (UTC)
- 哪有這麼多次的所謂「故意」,我說了很多次不要直接C&P,你有哪一次是有聽勸告的?不是拿「只是要時間」就是拿「要時間改」作理由,那為甚麼不在提交前改,連我沒有直接C&P但因為內容相似度高也曾經被提醒過,更何況你這種直接C&P的。--No1lovesu(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6:35 (UTC)
- 別拿「你很閒我很忙」當借口,我在維基有編輯很多都是在百忙之中進行的,包括現在;你沒有要求我不能修正,那你還說我維基跟蹤?誣衊嗎。--No1lovesu(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6:50 (UTC)
- 不是人人都像閣下經常都有時間,一日或許對閣下來說很長,對他人則末必,不要沒有証據下假定他人侵權是故意的。閣下詆毀我故意侵權才是誣衊--JNO1(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6:50 (UTC)
- 你在多條條目的編輯在短時間內緊接着我的編輯,難道不是維基跟蹤嗎。--JNO1(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6:54 (UTC)
- 你現在就是假定我經常都有時間,可能是我辦事有效率,可能是我責任心強不會把已肯定的侵權內容閒置一整天不處理,可能我不像閣下,認為經常重犯一件事也可以竟然不被定義為故意的行為。--No1lovesu(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6:56 (UTC)
- 你把一些條目「推上」到我的監視清單上,而且有些內容還涉及侵權(不論是否故意,但的確很像是故意),我只能說「怪我了?」--No1lovesu(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6:59 (UTC)
- 你現在就是在沒有証據下假定我是故意侵權,可能是我沒有時間,也可能是我忘了,但我不像閣下,認為不小心重犯一件事必然是故意的行為。--JNO1(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01 (UTC)
- 難道我還得預先知道閣下的監視清單,以免「推上」?閣下看起來“很像是故意”是証據?--JNO1(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04 (UTC)
- 難道我還得預先知首閣下的監視清單,以免「推上」?閣下看起來“很像是故意”是証據?--JNO1(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04 (UTC)
- 難道我還得預先知首閣下的監視清單,以免「推上」?閣下看起來“很像是故意”是証據?--JNO1(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04 (UTC)
- 對,我多次提醒你不要直接C&P,然而你每次編輯時都肯定是因為「沒有時間」就是「忘了」,一直不是故意,真是難為你了。--No1lovesu(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09 (UTC)
- 看來一定要有時間及不能忘了,像上班一樣,否則就被指控。--JNO1(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14 (UTC)
- 你是不是想告訴我上班上學屢次遲到和欠交報告等等都可以拿「沒有時間」和「忘了」作理由,當老師老板同學同事指責你,你都可以反罵他人是「在沒有證據下假定我死都要遲到是故意的」?--No1lovesu(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30 (UTC)
- 你是不是想告訴我在維基編輯如同上班上學,不接受“不小心”?--JNO1(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52 (UTC)
- 你是不是想告訴我在維基編輯要無限次接受他人的「不小心」?--No1lovesu(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54 (UTC)
- 你是不是想說在維基編輯不可以接受他人多次的「不小心」?不可以善意推定?。--JNO1(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57 (UTC)
- 看來一定要有時間及不能忘了,像上班一樣,否則就被指控。--JNO1(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14 (UTC)
- 我在監視清單看到侵權內容就改,就這麼簡單,你非要侵權讓我看到,還要反過來怪我,很神奇,如果你因為「沒有時間」所以「忘了」把垃圾掉到垃圾筒而直接掉在街上,你被警察抓到是不是因為警察跟蹤你。--No1lovesu(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09 (UTC)
- 連續多次在多條條目的編輯都在我編輯之後不久,看來「碰巧」真多。侵權一定是故意的,不可以是不小心。--JNO1(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19 (UTC)
- 真不好意思,我F5監視清單頁面的次數是挺頻繁的;閣下「不小心」的次數也挺多的,你希望我認定你是個不成熟、學習能力低下的未成年人,那是個經常性拿「不小心」當借口的大人?--No1lovesu(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26 (UTC)
- 長時間數次算多?我希望你善意推定。--JNO1(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35 (UTC)
- 如果我沒有善意推定我就已經直接把閣下定性為後者了。--No1lovesu(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41 (UTC)
- 所以說別人“是個不成熟、學習能力低下的未成年人”是一種善意?--JNO1(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43 (UTC)
- 所以屢犯不改的人除了「不成熟、學習能力低下的未成年人」和「經常性拿『不小心』當借口的大人」外到底有沒有第三種人。--No1lovesu(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48 (UTC)
- 問題出自你沒有善意推定。--JNO1(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54 (UTC)
- 如果沒有第3種,我看就推斷為前者好了。--No1lovesu(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56 (UTC)
- 沒有善意的推定。--JNO1(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59 (UTC)
- 在你合理提出「第三種情況」前,我會善意地視你為屢犯不改的不成熟和學習能力低的人。--No1lovesu(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22:01 (UTC)
- “屢犯不改的不成熟和學習能力低的人”明顯是對其他人的不尊重、辱罵。--JNO1(留言) 2018年6月16日 (六) 01:00 (UTC)
- 在你合理提出「第三種情況」前,我會善意地視你為屢犯不改的不成熟和學習能力低的人。--No1lovesu(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22:01 (UTC)
- 所以說別人“是個不成熟、學習能力低下的未成年人”是一種善意?--JNO1(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43 (UTC)
- 如果我沒有善意推定我就已經直接把閣下定性為後者了。--No1lovesu(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41 (UTC)
- 長時間數次算多?我希望你善意推定。--JNO1(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35 (UTC)
- 屢犯不改的人在我看來只有兩種人,一種是小嬰兒或有各種問題的成年人,另一種是「故意犯賤」的人,不知道有沒有第三種。--No1lovesu(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11 (UTC)
- 還有一種只用惡意推定來誣衊他人的人--JNO1(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15 (UTC)
- 這個人還誣衊他人維基跟蹤呢。--No1lovesu(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27 (UTC)
- 這個人還喜歡詆毀他人及人身攻擊。--JNO1(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31 (UTC)
- 他沒有人身攻擊,他只個侵了權還要找小學生程度的籍口的人罷了。--No1lovesu(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33 (UTC)
- 他有人身攻擊,比如說別人“學習能力低下”,只能找籍口來惡意推定他人--JNO1(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31 (UTC)
- 屢犯不改不是“學習能力低下”就是故意犯錯,應該沒有第3項。--No1lovesu(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38 (UTC)
- 多次不小心與屢犯不改定兩回事,前者是善意推定,後者是惡意推定。--JNO1(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40 (UTC)
- 很好,世界上所有老板都可以「多次不小心」欠支付員工薪水了。--No1lovesu(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46 (UTC)
- 維基百科有善意推定。--JNO1(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49 (UTC)
- 所以閣下可以無限次「不小心」了?--No1lovesu(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53 (UTC)
- 所以不可以在長時間內出現多次不小心?--JNO1(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56 (UTC)
- 有正常學習能力的正常人會不會「長時間內」出現同一種錯誤出現多次不小心。--No1lovesu(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58 (UTC)
- 人人都會多次不小心犯錯。難道多次不小心犯錯的不是正常人?。--JNO1(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8:01 (UTC)
- 如果我多次告訴某人不要拿走桌上的糖果,然而這人每次都「不小心」拿走一兩顆,我是會認為這種人不是正常人,當然如果那個人是一個不懂事的小朋友就另當別論。--No1lovesu(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8:05 (UTC)
- 雖然閣下說了很多,然而都並非出於善意推定且沒有証據。另外不小心是數次,不是每次編輯都犯錯--JNO1(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8:09 (UTC)
- 甚麼證據,你自己明白是數次就行了,客觀事實就是你多次「不小心」犯同樣的錯,將他人數次的勸告不放在眼內,不尊重他人包括來源的作者(不論是否故意都是不尊重他人的行為,何況是那些數次以「沒空」和「不小心」為由的人),你就一直「不小心犯錯」順手拿糖果吧,反正在維基可以無數次不小心是吧。--No1lovesu(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21:57 (UTC)
- 雖然閣下說了很多,然而都並非出於善意推定且沒有証據。另外不小心是數次,不是每次編輯都犯錯--JNO1(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8:09 (UTC)
- 如果我多次告訴某人不要拿走桌上的糖果,然而這人每次都「不小心」拿走一兩顆,我是會認為這種人不是正常人,當然如果那個人是一個不懂事的小朋友就另當別論。--No1lovesu(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8:05 (UTC)
- 人人都會多次不小心犯錯。難道多次不小心犯錯的不是正常人?。--JNO1(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8:01 (UTC)
- 有正常學習能力的正常人會不會「長時間內」出現同一種錯誤出現多次不小心。--No1lovesu(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58 (UTC)
- 所以不可以在長時間內出現多次不小心?--JNO1(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56 (UTC)
- 所以閣下可以無限次「不小心」了?--No1lovesu(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53 (UTC)
- 維基百科有善意推定。--JNO1(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49 (UTC)
- 很好,世界上所有老板都可以「多次不小心」欠支付員工薪水了。--No1lovesu(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46 (UTC)
- 多次不小心與屢犯不改定兩回事,前者是善意推定,後者是惡意推定。--JNO1(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40 (UTC)
- 這個人還喜歡詆毀他人及人身攻擊。--JNO1(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31 (UTC)
- 這個人還誣衊他人維基跟蹤呢。--No1lovesu(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27 (UTC)
- 還有一種只用惡意推定來誣衊他人的人--JNO1(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15 (UTC)
- 對,我多次提醒你不要直接C&P,然而你每次編輯時都肯定是因為「沒有時間」就是「忘了」,一直不是故意,真是難為你了。--No1lovesu(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09 (UTC)
- 難道我還得預先知首閣下的監視清單,以免「推上」?閣下看起來“很像是故意”是証據?--JNO1(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04 (UTC)
- 閣下又是在假定侵權是故意的,且提醒後不作原文更改,而且不是人人都像閣下經常都有空閒,未必短期內能回應。另外我沒有要求你不能修正,請善意推定。--JNO1(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6:33 (UTC)
- 再說一次,請不要假定您对条目的所有权,你編輯的條目,有很多一早就在我的監視列表中,加上你多次侵權,你沒有權要求我不修正你的侵權行為。--No1lovesu(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6:28 (UTC)
- 客觀事實是多次不小心犯同樣的錯,至於“將他人數次的勸告不放在眼內,不尊重他人包括來源的作者”純屬是你惡意推定。侵權是忘了更改文句,要類比也是沒有做甚麼,比如出門忘了拿東西,惡意推定才是拿糖果。--JNO1(留言) 2018年6月16日 (六) 01:04 (UTC)
- 香港屢次發生法院內違法拍照事件肯定也是因為拍攝者「不小心」,絕對不是不尊重法庭和其他在場人士,放生他們的法官一定是因為有善意推定,指控他們的法官一定是因為惡意推定。--No1lovesu(留言) 2018年6月16日 (六) 02:56 (UTC)
- 雖然沒有証據,但多次不小心少做了事情(犯錯),一定是“故意”?--JNO1(留言) 2018年6月16日 (六) 03:55 (UTC)
我要再強調一次,「絕非故意侵權,也會作出改善」這種態度已經不是第一次出現,JNO1說自己「不小心侵權」,看看上面其中一個最近的例子,大家可以判斷一下他到底能有多「不小心」,而且是連續性的。--No1lovesu(留言) 2018年7月14日 (六) 16:19 (UTC)
- 基於No1lovesu的指控,我要再強調一次,每一次被提醒有侵權後我也有作出修改,絕非如No1lovesu所說只一味並故意作出侵權行為。--JNO1(留言) 2018年7月18日 (三) 13:03 (UTC)
- 上述No1lovesu的指控不實,我作出修改後No1lovesu並沒有再向我說有侵權問題,所以後來我認為己沒有侵權問題,現在之前,不知道原來No1lovesu還認為存在問題--JNO1(留言) 2018年7月14日 (六) 16:28 (UTC)。
- 你覺得我在上面指控了你甚麼。--No1lovesu(留言) 2018年7月14日 (六) 16:35 (UTC)
- 明顯是指控我故意而非不小心--JNO1(留言) 2018年7月14日 (六) 16:39 (UTC)。
- 明顯不是中文水平比我還差就是沒有善意推定。--No1lovesu(留言) 2018年7月14日 (六) 16:47 (UTC)
- 明顯是閣下沒有善意推定--JNO1(留言) 2018年7月14日 (六) 16:50 (UTC)。
- 明顯是閣下沒有善意推定我有善意推定,還有你的中文水平真的比我還差,我甚麼時候說過你修改過後的版本仍然存在侵權問題(修改過的版本我就不判斷了,期待其他人來判斷)。--No1lovesu(留言) 2018年7月14日 (六) 17:04 (UTC)
- 閣下在這裹拿出我修改過後的版本,然後告訴我這個版本沒有侵權問題?--JNO1(留言) 2018年7月14日 (六) 17:18 (UTC)
- 你的閱讀理解能力真的令人頭痛,我不再跟你跑圈子,留待其他人來判斷。--No1lovesu(留言) 2018年7月14日 (六) 17:27 (UTC)
- 閣下疑似WP:PA,既然閣下堅持不說,我只能理解為不存在問題--JNO1(留言) 2018年7月14日 (六) 23:59 (UTC)。
- 真的很有問題,有些人整天要求別人善意推定自已多次明顯侵權不是故意的,自己卻在打稻草人。--No1lovesu(留言) 2018年7月15日 (日) 01:12 (UTC)
- 不小心侵權被提醒後己作出修改,有些人整天無視別人的犯錯後改正,惡意推定別人的犯錯是故意的,只強調別人的犯錯。“你的閱讀理解能力真的令人頭痛,我不再跟你跑圈子”,明顯疑似WP:PA。No1lovesu一直在跑圈子?--JNO1(留言) 2018年7月18日 (三) 13:06 (UTC)
- 你再怎樣wp:game也沒用的,找一個支持你不小心侵權的人出來讓大家見識一下還比較實際。--No1lovesu(留言) 2018年7月18日 (三) 15:18 (UTC)
- 請給出我wp:game的証據,別作出不實指控。而且WP:DEM--JNO1(留言) 2018年7月18日 (三) 15:25 (UTC)
- 證據已經列了一大堆,可惜某人要「善意推定」,沒辦法。好了,所有人都在欺負你,你最可憐了,你就繼續「不小心侵權,被發現後又很乖地去修改」吧。--No1lovesu(留言) 2018年7月18日 (三) 15:37 (UTC)
- “你就繼續侵權吧”,明顯違反WP:GOODFAITH。證據只證明我曾經犯錯,哪裡證明我故意犯錯及wp:game?當然No1lovesu可以繼續作出沒有根據的指控。--JNO1(留言) 2018年7月18日 (三) 15:35 (UTC)
- 當然對於JNO1而言在被數次警告下依然直接大篇幅複雜貼上都是不小心的。--No1lovesu(留言) 2018年7月18日 (三) 15:48 (UTC)
- 對於No1lovesu而言,即使對方在被警告後作出的改正,也完全可以無視。--JNO1(留言) 2018年7月18日 (三) 15:52 (UTC)
- 對於JNO1而言,侵權被警告後作出「改正」(有興趣的人可以看看他改得有多正[26]),是不是就可以無視他數次侵權之事。一名小偷...啊不對,是一名「不小心拿了人家東西」的人,他「不小心拿了人家東西」被發現了就把東西放回去,而且這種舉動重覆了幾次,這位「不小心拿了人家東西的人」跟大家說:你們怎麼可以完全無視我把人家的東西放回去,而斤斤計較我「不小心拿了人家東西」呢?!--No1lovesu(留言) 2018年7月18日 (三) 16:02 (UTC)
- 如果No1lovesu認為改得不好,煩請當時就指出。No1lovesu的比喻不當,複製貼上明顯是少做了東西,好比出門忘了帶東西,被人提醒後才回家拿。用No1lovesu的類比,如果維基沒有WP:GOODFAITH方針,No1lovesu當然可以斤斤計較而不需去理會對方的改善,還有,比喻本身不是證據--JNO1(留言) 2018年7月18日 (三) 16:16 (UTC)
- 對於JNO1而言,侵權被警告後作出「改正」(有興趣的人可以看看他改得有多正[26]),是不是就可以無視他數次侵權之事。一名小偷...啊不對,是一名「不小心拿了人家東西」的人,他「不小心拿了人家東西」被發現了就把東西放回去,而且這種舉動重覆了幾次,這位「不小心拿了人家東西的人」跟大家說:你們怎麼可以完全無視我把人家的東西放回去,而斤斤計較我「不小心拿了人家東西」呢?!--No1lovesu(留言) 2018年7月18日 (三) 16:02 (UTC)
- 對於No1lovesu而言,即使對方在被警告後作出的改正,也完全可以無視。--JNO1(留言) 2018年7月18日 (三) 15:52 (UTC)
- 當然對於JNO1而言在被數次警告下依然直接大篇幅複雜貼上都是不小心的。--No1lovesu(留言) 2018年7月18日 (三) 15:48 (UTC)
- “你就繼續侵權吧”,明顯違反WP:GOODFAITH。證據只證明我曾經犯錯,哪裡證明我故意犯錯及wp:game?當然No1lovesu可以繼續作出沒有根據的指控。--JNO1(留言) 2018年7月18日 (三) 15:35 (UTC)
- 證據已經列了一大堆,可惜某人要「善意推定」,沒辦法。好了,所有人都在欺負你,你最可憐了,你就繼續「不小心侵權,被發現後又很乖地去修改」吧。--No1lovesu(留言) 2018年7月18日 (三) 15:37 (UTC)
- 請給出我wp:game的証據,別作出不實指控。而且WP:DEM--JNO1(留言) 2018年7月18日 (三) 15:25 (UTC)
- 你再怎樣wp:game也沒用的,找一個支持你不小心侵權的人出來讓大家見識一下還比較實際。--No1lovesu(留言) 2018年7月18日 (三) 15:18 (UTC)
- 不小心侵權被提醒後己作出修改,有些人整天無視別人的犯錯後改正,惡意推定別人的犯錯是故意的,只強調別人的犯錯。“你的閱讀理解能力真的令人頭痛,我不再跟你跑圈子”,明顯疑似WP:PA。No1lovesu一直在跑圈子?--JNO1(留言) 2018年7月18日 (三) 13:06 (UTC)
- 真的很有問題,有些人整天要求別人善意推定自已多次明顯侵權不是故意的,自己卻在打稻草人。--No1lovesu(留言) 2018年7月15日 (日) 01:12 (UTC)
- 閣下疑似WP:PA,既然閣下堅持不說,我只能理解為不存在問題--JNO1(留言) 2018年7月14日 (六) 23:59 (UTC)。
- 你的閱讀理解能力真的令人頭痛,我不再跟你跑圈子,留待其他人來判斷。--No1lovesu(留言) 2018年7月14日 (六) 17:27 (UTC)
- 閣下在這裹拿出我修改過後的版本,然後告訴我這個版本沒有侵權問題?--JNO1(留言) 2018年7月14日 (六) 17:18 (UTC)
- 明顯是閣下沒有善意推定我有善意推定,還有你的中文水平真的比我還差,我甚麼時候說過你修改過後的版本仍然存在侵權問題(修改過的版本我就不判斷了,期待其他人來判斷)。--No1lovesu(留言) 2018年7月14日 (六) 17:04 (UTC)
- 明顯是閣下沒有善意推定--JNO1(留言) 2018年7月14日 (六) 16:50 (UTC)。
- 明顯不是中文水平比我還差就是沒有善意推定。--No1lovesu(留言) 2018年7月14日 (六) 16:47 (UTC)
- 明顯是指控我故意而非不小心--JNO1(留言) 2018年7月14日 (六) 16:39 (UTC)。
- 你覺得我在上面指控了你甚麼。--No1lovesu(留言) 2018年7月14日 (六) 16:35 (UTC)
- 請注意,No1lovesu曾經刪除我的留言9--JNO1(留言) 2018年7月14日 (六) 16:23 (UTC)
- 不好意思,編輯衝突,沒留意。--No1lovesu(留言) 2018年7月14日 (六) 16:26 (UTC)
- 閣下要求我作出善意推定?--JNO1(留言) 2018年7月14日 (六) 16:39 (UTC)
- 不好意思,編輯衝突,沒留意。--No1lovesu(留言) 2018年7月14日 (六) 16:26 (UTC)
- 坦白說,在下很難相信一位維基人在多次侵權並屢次被警告的背景下,還能非故意地再次侵權。-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8年7月15日 (日) 01:36 (UTC)
- 可參考一下我跟他早前的對話:
- 你在多條條目的編輯在短時間內緊接着我的編輯,難道不是維基跟蹤嗎。--JNO1(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6:54 (UTC)
- 你現在就是假定我經常都有時間,可能是我辦事有效率,可能是我責任心強不會把已肯定的侵權內容閒置一整天不處理,可能我不像閣下,認為經常重犯一件事也可以竟然不被定義為故意的行為。你把一些條目「推上」到我的監視清單上,而且有些內容還涉及侵權(不論是否故意,但的確很像是故意),我只能說「怪我了?」--No1lovesu(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6:59 (UTC)
- 你現在就是在沒有証據下假定我是故意侵權,可能是我沒有時間,也可能是我忘了,但我不像閣下,認為不小心重犯一件事必然是故意的行為。--JNO1(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01 (UTC)
- 屢犯不改不是「學習能力低下」就是故意犯錯,應該沒有第3項。--No1lovesu(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38 (UTC)
- 多次不小心與屢犯不改定兩回事,前者是善意推定,後者是惡意推定。--JNO1(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40 (UTC)
- 很好,世界上所有老闆都可以「多次不小心」欠支付員工薪水了。--No1lovesu(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46 (UTC)
- 維基百科有善意推定。--JNO1(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49 (UTC)
- 所以閣下可以無限次「不小心」了?--No1lovesu(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53 (UTC)
- 所以不可以在長時間內出現多次不小心?--JNO1(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56 (UTC)
--No1lovesu(留言) 2018年7月15日 (日) 01:45 (UTC)
“ | 所以不可以在長時間內出現多次不小心? | ” |
— JNO1(留言) 2018年6月15日 (五) 07:56 (UTC) |
WP:GAME,别無其他。Sænmōsà中動員令:為西雅圖橋梁列表消綠 2018年7月15日 (日) 04:58 (UTC)
- WP:GAME明顯是不實指控。--JNO1(留言) 2018年7月18日 (三) 13:12 (UTC)
- 我们不可能无限制地容忍“无意”行为。 --达师 - 370 - 608 2018年7月15日 (日) 14:18 (UTC)
- 不好意思,當我被指出編輯侵權後己作出修正,我也沒有如No1lovesu所說要求“無限次”,“長時間內出現多次不小心”是指過往數次。--JNO1(留言) 2018年7月18日 (三) 13:12 (UTC)
- 侵权是事实,是否故意不重要。这个时候没必要深究主观看法,只需要观察行为。这才是鸭子测试的正确用法。
- JNO1是否多次侵权?
- JNO1是否在多次被告知后仍在做侵权编辑?
- JNO1是否能够理解自己什么样的编辑是侵权的?(这个问题如果是否,大家可以考虑在道德批判上稍微宽容,但如有再犯一样应当直接封禁)
- 如果3个问题皆是,那么下次再有一样的情况可以直接提报,做短期封禁。和主观意愿没有关系。 --🐕🎈(又到了评审DYK都忙不过来的季节了) 2018年7月16日 (一) 05:39 (UTC)
- “當處理可能侵犯著作權的行為時,假定善意即是假設編輯者有意圖去遵守網站的方針和法律。這與假定他們確實有遵守是不同的概念。”WP:GOODFAITH--JNO1(留言) 2018年7月18日 (三) 13:18 (UTC)
- 這三條問題我相信在上面那些長篇大論中已經可以得出答案,上面克勞棣兄說「很難相信一位維基人在多次侵權並屢次被警告的背景下,還能非故意地再次侵權」,而JNO1正正就是要求所有人都相信他自己每次侵權都不是故意的,尤其是這種程度的C&P:[27][28]。--No1lovesu(留言) 2018年7月17日 (二) 02:26 (UTC)
- 別忘記我在被提醒侵權後還多次對侵權內容作出修正--JNO1(留言) 2018年7月18日 (三) 13:00 (UTC)。
- 如已充分警告,仍然出现相同问题的话,可以提报破坏。 --🐕🎈(又到了评审DYK都忙不过来的季节了) 2018年7月17日 (二) 02:32 (UTC)
- 這三條問題我相信在上面那些長篇大論中已經可以得出答案,上面克勞棣兄說「很難相信一位維基人在多次侵權並屢次被警告的背景下,還能非故意地再次侵權」,而JNO1正正就是要求所有人都相信他自己每次侵權都不是故意的,尤其是這種程度的C&P:[27][28]。--No1lovesu(留言) 2018年7月17日 (二) 02:26 (UTC)
- 【不小心侵權被提醒後己作出修改,有些人整天無視別人的犯錯後改正,惡意推定別人的犯錯是故意的,只強調別人的犯錯--JNO1(留言) 2018年7月18日 (三) 13:06 (UTC)】
- 【當所謂「很難相信一位維基人在多次侵權並屢次被警告的背景下,還能非故意地再次侵權」,別忘記在被提醒後還多次作出修正--JNO1(留言) 2018年7月18日 (三) 13:00 (UTC)。】
- @Inufuusen、克勞棣、hat600、Sanmosa:JNO1要求社群假定善意他每一次的侵權都不是故意的,都是「不小心」的(儘管那種「不小心」是完全徹底的copy&paste),請問答位,能接受嗎?我建議整個社群一起「看護」著JNO1的每一筆編輯,當出現「不小心侵權」時就提醒一下(絕不能警告,不然JNO1會指責你沒有假定善意),讓他去修改,修改後就沒事了,畢竟「強調別人的犯錯」是不行的,也是違犯了假定善意的。還有,我提議廢除提報VIP,畢竟是違犯假定善意的大本營。--No1lovesu(留言) 2018年7月18日 (三) 13:17 (UTC)
- 看來No1lovesu不容忍任何改正,犯錯一定是故意的(儘管沒有證據),絕不可原諒,事後改善也不可,而且可以在發生編輯爭議後才用來指責對方,有些人整天在打稻草人真的很有問題。--JNO1(留言) 2018年7月18日 (三) 13:48 (UTC)
- 中文维基百科社群滥用善意推定简直是可笑至极。 --🐕🎈(又到了评审DYK都忙不过来的季节了) 2018年7月18日 (三) 13:32 (UTC)
- 沒有証據之下採用惡意推定某人是故意侵權或WP:GAME,明顯不符善意推定,不然,善意推定的方針可以廢除--JNO1(留言) 2018年7月18日 (三) 13:48 (UTC)
- 請問您可以直接承諾不要再侵犯版權嗎?我相信這樣就能解決問題,而不是不斷為了自己的不小心作辯解,這樣沒有意義。如果某些人不斷作破壞,然後稱只是自己不小心,但是又持續其破壞行為的話,我會處以封禁,因為所謂不小心不過是籍口,善意推定的對像不適用於立心不良的人,不然站務工作什麼都不用做了,維基只會淪為垃圾崗。—AT 2018年7月18日 (三) 16:03 (UTC)
- 沒有証據之下採用惡意推定某人是故意侵權或WP:GAME,明顯不符善意推定,不然,善意推定的方針可以廢除--JNO1(留言) 2018年7月18日 (三) 13:48 (UTC)
- 如一開始,我承認曾經犯錯,但絕非故意侵權,也承諾會作出改善不再犯下侵犯版權的錯誤,但可能會有人認為我的編輯有侵權之處,所以希望有人指出以便改正,如果改正後的版本有問題也希望有人指出。至於辯解是因為有人指控我故意侵犯版權,立心不良的不是我。--JNO1(留言) 2018年7月18日 (三) 16:58 (UTC)
- 故意與否不是重點,就算並非故意,也不會改變了侵權的事實。別人永遠無法論證您有沒有故意侵權,因為只有您自己知道,但是侵權是客觀事實,對這個客觀事實作出行動,理所當然。因此,您沒有必要解釋自己是故意還是無心,今後請做好自己就好,無必要在此原地踏步。—AT 2018年7月18日 (三) 17:05 (UTC)
- 我覺得很搞笑,因為最初說出「故意侵權」的正正是JNO1自己,最初他指責我維基跟蹤,我解釋他編輯的條目有很多一早就在我的監視列表中,加上他當時編輯的內容是從來源複雜貼上的,我跟他說他沒有權要求我不修正他的侵權行為,然後他就說「閣下又是在假定侵權是故意的」,當時我根本沒有說他是故意侵權,至於是不是有人作賊心虛我就不「惡意推定」了。--No1lovesu(留言) 2018年7月18日 (三) 17:11 (UTC)
- 閣下當時並沒否認「惡意推定」的指責,而我一直在否認「故意侵權」的指責。--JNO1(留言) 2018年7月19日 (四) 01:38 (UTC)
- 同樣,如果今後沒有改善的話,直接回報就好,不用寫大字報的(也解決不了問題)。單是屢次侵權,已經足夠封禁。—AT 2018年7月18日 (三) 17:15 (UTC)
- 用自己撰寫的文字(例如過往修改後的版本)如有問題,不是該先有警告?--JNO1(留言) 2018年7月20日 (五) 09:41 (UTC)
- 我是覺得整件事很莫名其妙,所以才尋求意見。修正某人的侵權內容竟然反過來被指責是維基跟蹤,這個人還要求所有人善意推定他每次複製貼上的侵權行為都是「不小心的」,還把自己複製貼上的侵權行為比喻成「明顯是少做了東西,好比出門忘了帶東西,被人提醒後才回家拿」這種日常小事,哪有這樣的道理?--No1lovesu(留言) 2018年7月18日 (三) 17:20 (UTC)
- 您說得有理,但是無需糾纏下去,直接提報便可。—AT 2018年7月18日 (三) 17:29 (UTC)
- 回2018年7月18日17:20,是閣下提醒後我去作出修改,但某人的確疑似維基跟蹤。我好奇的是,侵權問題在當時己解決,閣下卻在數日後發生與侵權不相關的編輯爭議時再用來指責我?--JNO1(留言) 2018年7月19日 (四) 01:38 (UTC)
- 您說得有理,但是無需糾纏下去,直接提報便可。—AT 2018年7月18日 (三) 17:29 (UTC)
- 我覺得很搞笑,因為最初說出「故意侵權」的正正是JNO1自己,最初他指責我維基跟蹤,我解釋他編輯的條目有很多一早就在我的監視列表中,加上他當時編輯的內容是從來源複雜貼上的,我跟他說他沒有權要求我不修正他的侵權行為,然後他就說「閣下又是在假定侵權是故意的」,當時我根本沒有說他是故意侵權,至於是不是有人作賊心虛我就不「惡意推定」了。--No1lovesu(留言) 2018年7月18日 (三) 17:11 (UTC)
- 故意與否不是重點,就算並非故意,也不會改變了侵權的事實。別人永遠無法論證您有沒有故意侵權,因為只有您自己知道,但是侵權是客觀事實,對這個客觀事實作出行動,理所當然。因此,您沒有必要解釋自己是故意還是無心,今後請做好自己就好,無必要在此原地踏步。—AT 2018年7月18日 (三) 17:05 (UTC)
- 如一開始,我承認曾經犯錯,但絕非故意侵權,也承諾會作出改善不再犯下侵犯版權的錯誤,但可能會有人認為我的編輯有侵權之處,所以希望有人指出以便改正,如果改正後的版本有問題也希望有人指出。至於辯解是因為有人指控我故意侵犯版權,立心不良的不是我。--JNO1(留言) 2018年7月18日 (三) 16:58 (UTC)
- 要注意的是:WP:FAITH的確不是方針,僅為指引。另外WP:FAITH有寫道:「反覆違反方針的用戶無論惡意與否,都會被封禁」,所以就算真的要用WP:FAITH來看,如已被提醒後仍再多次侵權的話,那是「故意」還是「不小心」其實已不值一談,更不用考慮相關侵權是否已被改正的問題。再者,從No1lovesu發給JNO1的對話來看,看不出對JNO1的侵權行為斷定為「故意」(「屢禁不止」和「故意」意義根本不同),「惡意推定」似乎就已經不成立。--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8年7月18日 (三) 17:36 (UTC)
- “反問閣下,經常侵權又數次無視他人勸告的人要如何對他假定善意”,這明顯己不採用假定善意。而我每一次都沒有不顧警告,發現有錯後我就改正--JNO1(留言) 2018年7月19日 (四) 01:49 (UTC)
- 即使如此,以「反覆違反方針的用戶無論惡意與否,都會被封禁」來看,屢次侵權已然超出了假定善意的範圍,儘管之後有改正亦然。--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8年7月19日 (四) 02:30 (UTC)
- 然而我在警告後有作出改正,並沒有不顧警告反覆侵權。假使一年內出現第二次都屬反覆違反、屢禁不止?超出了假定善意的範圍?我承認犯錯,但反對沒有根據的“惡意”指控--JNO1(留言) 2018年7月19日 (四) 02:37 (UTC)
- 有作出改正是一回事,警告後再反覆侵權又是一回事(不論您有沒有顧警告),不會因為已經有改正就等於下次就可以同樣水平地善意推定。而且「反覆違反」的確沒有時長,幾年後再干犯同一規則當然是再犯,就算這是不小心亦然。--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8年7月19日 (四) 02:57 (UTC)
- 所以能作出沒有根據的“故意”指控?我承認犯錯,但不接受沒有根據的“故意”指控--JNO1(留言) 2018年7月19日 (四) 03:43 (UTC)
- 人家開始時都沒有說過「故意」之類的說。--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8年7月19日 (四) 03:50 (UTC)
- 雖然不作善意推定及沒有否認作出「故意」指控,但從沒有明示或暗示我故意犯錯?--JNO1(留言) 2018年7月19日 (四) 03:56 (UTC)
- 人家說您「多次侵權,屢禁不止」是客觀描述,因為您真的作出了有關行為(不論之後有否改正)。因為本身是客觀描述,而您卻把它負面地解讀為有「故意」的暗示,要說惡意推定也都是您作出在先。--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8年7月19日 (四) 04:16 (UTC)
- “哪有這麼多次的所謂「故意」”、“反問閣下,經常侵權又數次無視他人勸告的人要如何對他假定善意”,明顯是「故意」指控,如果是我誤解,不是更應該否認?如果並沒有「故意」指控就更該否認,否則我何必反駁「故意侵權」這種惡意推定的指控。而且“假定您對條目的所有權”的指控,要說惡意推定也不是我先作出--JNO1(留言) 2018年7月19日 (四) 05:09 (UTC)
- 從在上面關於漢族的討論來看,您的確違反了Wikipedia:條目所有權#舉止:「在一段較長時間內,不斷回退被不同編者視為有理由的編輯,以維持自己認可的版本」,這直情是事實已不是惡意推定。反而是您把人家屬實的指控推定為惡意而對人說了「請善意推定及別維基跟蹤」,那自然是您挑起惡意推定在先。另外,他說的是「所謂『故意』」,是在引用您的最先所說的「閣下又是在假定侵權是故意的」,本來就不是人家原生含有的指控中。--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8年7月19日 (四) 09:35 (UTC)
- WP:CON爭議解决之前保持爭議前的版本是違反Wikipedia:條目所有權#舉止?而且“假定您對條目的所有權”所指的並非漢族條目,所以“假定您對條目的所有權”的指控明顯是不實指控,那自然是對方挑起惡意推定在先。至於「所謂『故意』」這一句明顯就是說我故意侵權,如果是我誤解,不是應該否認該指控?沒有否認「閣下又是在假定侵權是故意的」指控,所以「惡意推定我故意」的並不是我無中生有,所以我一直強調非「故意侵權」,就是否認這種惡意推定的指控--JNO1(留言) 2018年7月19日 (四) 10:21 (UTC)
- 從在上面關於漢族的討論來看,您的確違反了Wikipedia:條目所有權#舉止:「在一段較長時間內,不斷回退被不同編者視為有理由的編輯,以維持自己認可的版本」,這直情是事實已不是惡意推定。反而是您把人家屬實的指控推定為惡意而對人說了「請善意推定及別維基跟蹤」,那自然是您挑起惡意推定在先。另外,他說的是「所謂『故意』」,是在引用您的最先所說的「閣下又是在假定侵權是故意的」,本來就不是人家原生含有的指控中。--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8年7月19日 (四) 09:35 (UTC)
- “哪有這麼多次的所謂「故意」”、“反問閣下,經常侵權又數次無視他人勸告的人要如何對他假定善意”,明顯是「故意」指控,如果是我誤解,不是更應該否認?如果並沒有「故意」指控就更該否認,否則我何必反駁「故意侵權」這種惡意推定的指控。而且“假定您對條目的所有權”的指控,要說惡意推定也不是我先作出--JNO1(留言) 2018年7月19日 (四) 05:09 (UTC)
- 人家說您「多次侵權,屢禁不止」是客觀描述,因為您真的作出了有關行為(不論之後有否改正)。因為本身是客觀描述,而您卻把它負面地解讀為有「故意」的暗示,要說惡意推定也都是您作出在先。--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8年7月19日 (四) 04:16 (UTC)
- 雖然不作善意推定及沒有否認作出「故意」指控,但從沒有明示或暗示我故意犯錯?--JNO1(留言) 2018年7月19日 (四) 03:56 (UTC)
- 人家開始時都沒有說過「故意」之類的說。--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8年7月19日 (四) 03:50 (UTC)
- 所以能作出沒有根據的“故意”指控?我承認犯錯,但不接受沒有根據的“故意”指控--JNO1(留言) 2018年7月19日 (四) 03:43 (UTC)
- 有作出改正是一回事,警告後再反覆侵權又是一回事(不論您有沒有顧警告),不會因為已經有改正就等於下次就可以同樣水平地善意推定。而且「反覆違反」的確沒有時長,幾年後再干犯同一規則當然是再犯,就算這是不小心亦然。--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8年7月19日 (四) 02:57 (UTC)
- 然而我在警告後有作出改正,並沒有不顧警告反覆侵權。假使一年內出現第二次都屬反覆違反、屢禁不止?超出了假定善意的範圍?我承認犯錯,但反對沒有根據的“惡意”指控--JNO1(留言) 2018年7月19日 (四) 02:37 (UTC)
- 即使如此,以「反覆違反方針的用戶無論惡意與否,都會被封禁」來看,屢次侵權已然超出了假定善意的範圍,儘管之後有改正亦然。--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8年7月19日 (四) 02:30 (UTC)
- “反問閣下,經常侵權又數次無視他人勸告的人要如何對他假定善意”,這明顯己不採用假定善意。而我每一次都沒有不顧警告,發現有錯後我就改正--JNO1(留言) 2018年7月19日 (四) 01:49 (UTC)
我覺得JNO1君您的重點現在已經完全擺錯。重點不是您是否故意,或是誰先做出惡意推定,而是您將來會不會又侵權。您若不再侵權,自然不會有人說您「故意侵權」,對不對?-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8年7月19日 (四) 13:30 (UTC)
- 感謝閣下意見,我會更小心編輯內容避免再有侵權內容。--JNO1(留言) 2018年7月19日 (四) 14:09 (UTC)
- 鉴于已有多次客观的侵权行为,请注意以后避免。否则直接VIP问候并非不可能。——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7月24日 (二) 07:25 (UTC)
- 今後會多加注意以避免侵权。--JNO1(留言) 2018年7月24日 (二) 08:21 (UTC)
泰国王室成员条目的中文名“郑X”需要重新检视
现下泰国曼谷王朝10个国王的条目里均写有“郑X”的中文名,普密蓬·阿杜德的子女条目也都有“郑X”的中文名,但缺乏来源佐证。据史料记载,拉玛一世至四世在位时,泰国和清朝有朝贡外交,国王在外交文书中自称姓“郑”,分别叫做“郑华”、“郑佛”、“郑福”、“郑明”,这一点并无疑问。但拉玛四世时,由于种种原因,泰国终止了和清廷的朝贡关系,不再与清朝有官方往来。此后泰国诸王是否有“郑X”的中文名,需要打一个问号。《清史稿》中提到拉玛五世和六世,只是称为“抽拉郎公”和“马活提路特”,照此来看,拉玛五世以降的6位国王,应该没有“郑”姓中文名。
翻阅各条目的编辑历史可知,拉玛五世以降诸王的中文名,最早出现于2008年10月6日。当天,@Pangguanzhe~zhwiki:在Talk:却克里王朝贴了一个22字的所谓“泰国王室汉名联”(昭华佛福明隆宝光禧固冕 彰夏圣德馨善玉润泽成玺),第二天有人在凯迪网络发布了这个汉名联([29])。按照这个汉名联,泰国王室的汉名已经不间断地排到了拉玛二十一世。而这个汉名联,在互联网上找不到更早的来源了,真伪不言自知。2009年4月22日,210.73.58.126将“中文名郑隆”写进拉玛五世条目;2010年6月11日,@Fayhoo:将“中文名郑宝”写进拉玛六世条目,将“中文名郑光”写进拉玛七世条目,将“中文名郑禧”写进拉玛八世条目,将“中文名郑固”写进普密蓬·阿杜德条目;2014年5月26日,115.165.214.27将“中文名郑冕”写进时为王储的玛哈·哇集拉隆功条目。这6个中文名添加时都没有提供确切的来源,过了数年之后,才有人为其中部分中文名提供台湾、马来西亚等地华文媒体的新闻报道作为来源。但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些新闻报道很可能是直接或间接受了中文维基的影响,用这些报道作泰王中文名的来源,欠缺说服力。
2015年2月24日,202.84.75.222为提帮功王子添加中文名郑功;8月20日,同一IP又为诗琳通公主、朱拉蓬公主、思蕊梵娜瓦瑞公主、帕差拉吉帝雅帕公主、乌汶叻公主、藍寶石·詹森公主、詩麗吉·詹森公主分别添加中文名郑琳、郑蓬、郑思、郑雅、郑汶、郑宝、郑詹。这些中文名均由“郑”字加上中文译名中的一个字组成,显然是该IP编造出来的。
总之,泰国王室成员的这些“郑X”中文名需要重新检视、清理一下,避免误导他人。--大南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 2018年7月13日 (五) 18:13 (UTC)
- BBC中文网的报道也曾中过招。2016年2月23日,《柬埔寨为迎接泰国公主访问打造豪华厕所》一文提及诗琳通公主中文名为“郑琳”,显然是受到了中文维基的影响。--大南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 2018年7月13日 (五) 18:21 (UTC)
(:)回應:泰王的名字我当时应该是参考日语维基而加入的—Fayhoo(留言) 2018年7月14日 (六) 01:40 (UTC)
- @Fayhoo:我看了一下日文维基的编辑历史,最早应该也是@Pangguanzhe~zhwiki:于2008年10月6日将这些中文名添加进日文维基的[30],与他编辑中文维基是同一天。--大南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 2018年7月14日 (六) 16:54 (UTC)
这些中文名官方都没有提及,连可靠的来源都没有。——泰国婉姬🇹🇭 (พูดคุย) 2018年7月14日 (六) 17:02 (UTC)
- (~)補充:比如诗琳通公主,她的书法提的名字是“诗琳通”,没有“郑琳”。——泰国婉姬🇹🇭 (พูดคุย) 2018年7月14日 (六) 17:10 (UTC)
- 我也怀疑,但是没有提出来,现在有人提出来了,很好的事。个人倾向把没有来源的那几个国王名字去掉----煤桶骑士(留言) 2018年7月14日 (六) 17:07 (UTC)
- 之前有人在维基百科乱写南明皇帝谥号,以及溥仪谥号,后来媒体也跟着用了,影响很不好。----煤桶骑士(留言) 2018年7月14日 (六) 17:10 (UTC)
- 全去掉。Sænmōsà中動員令:為西雅圖橋梁列表消綠 2018年7月15日 (日) 07:12 (UTC)
- 还有郑固、郑隆两个重定向,是否提删?--大南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 2018年7月15日 (日) 07:51 (UTC)
- 会去提删的。——泰国婉姬🇹🇭 (พูดคุย) 2018年7月15日 (日) 17:26 (UTC)
- 翻了一下資料,沒有發現可靠來源,支持删除。--No1lovesu(留言) 2018年7月20日 (五) 10:39 (UTC)
- 全去掉吧--1233( T / C) 2018年7月22日 (日) 16:04 (UTC)
- 翻了一下資料,沒有發現可靠來源,支持删除。--No1lovesu(留言) 2018年7月20日 (五) 10:39 (UTC)
- 会去提删的。——泰国婉姬🇹🇭 (พูดคุย) 2018年7月15日 (日) 17:26 (UTC)
- 还有郑固、郑隆两个重定向,是否提删?--大南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 2018年7月15日 (日) 07:51 (UTC)
- 那么综合这次讨论的意思,就是所有加入的内容,都需要可靠來源?--Ktsquare 留言 2018年7月26日 (四) 01:57 (UTC)
日本鐵路站名 - 官方中文路線圖
如果一間鐵路公司本身有官方中文路線圖的話,理應儘可能跟隨。尤其是用到外來語或者非漢字的時候就更顯得重要。不過,不是每一間鐵路公司都有官方中文路線圖,而且有些公司的路線圖也只限部分地區(JR東日本和JR西日本的路線圖就只有都市部分)。我就這事問過User:SElephant,他卻回答說要按每個車站來考慮是否跟隨。我覺得這樣缺乏標準,將來是會造成問題的,所以事先拿出來討論。最近我在東急的路線圖發現存在許久的筑紫野站條目的正確名稱是土筆野站,我已經進行修復。類似的事情應否繼續進行下去?大家說呢?召喚User:Fferic、User:Howard61313。我已經在User:Owennson/沙盒列出不完整、帶有官方中文路線圖的鐵路公司了。--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 2018年7月25日 (三) 06:11 (UTC)
- 我說「看個案判斷」是因為曾經見過以拙劣的機器翻譯所製作出的中文路線圖,或路線圖中的中文使用的是偏某個中文地區的用語習慣(推估是翻譯的人來自台、港、中的某個地區,所以把家鄉的用語習慣置入翻譯中),像上述的案例就不見得適合直接引用。因為各家鐵路公司不同時期製作的中文路線圖都有不一樣的風格,所以才說還是要看個案判斷而不是硬性規定一個非遵從不可的死則。但,這並不表示我不贊同有官方中文路線圖時應優先參考的建議,中文維基原本就有最廣為使用、名從主人這類的主要與次要命名方針,所以縱使不特別針對路線圖來訂規則,還是可以引用名從主人原則來命名,當然也就不會造成Owennson君擔心的情況。--泅水大象™ 訐譙☎ 2018年7月25日 (三) 06:22 (UTC)
- 我也印象以前有翻譯怪異的,不過現在狀況好多了我覺得可以優先參考官方路線圖。話說這個「土筆野」我曾試著找過適合的漢字,但太難找了都只講到公募未提理由...Mittermeyer ~比菲德氏菌的呢喃~ 2018年7月25日 (三) 12:33 (UTC)
- 不過「土筆」似乎是一種日本常見的山菜,或許當初命名的源由就是這玩意兒……--泅水大象™ 訐譙☎ 2018年7月26日 (四) 06:41 (UTC)
- 是阿,但找不到證據佐證= =Mittermeyer ~比菲德氏菌的呢喃~ 2018年7月26日 (四) 12:28 (UTC)
- 不過「土筆」似乎是一種日本常見的山菜,或許當初命名的源由就是這玩意兒……--泅水大象™ 訐譙☎ 2018年7月26日 (四) 06:41 (UTC)
- 我也印象以前有翻譯怪異的,不過現在狀況好多了我覺得可以優先參考官方路線圖。話說這個「土筆野」我曾試著找過適合的漢字,但太難找了都只講到公募未提理由...Mittermeyer ~比菲德氏菌的呢喃~ 2018年7月25日 (三) 12:33 (UTC)
香港視帝、新加坡視帝、馬來西亞視帝
有無綫電視藝人條目,例如陳展鵬,用「香港視帝」借代無綫電視萬千星輝頒獎典禮最佳男主角,用「新加坡視帝」形容星和無綫電視大獎我最愛TVB男主角,用「馬來西亞視帝」形容TVB 馬來西亞星光薈萃頒獎典禮最喜愛TVB男主角。在下認為視帝一詞指一地電視劇演員最高榮譽,但港新馬明顯不只一間電視台。單是「某地無綫視帝」就稱「某地視帝」,實屬不妥。 ——CommInt'l(留言) 2018年7月26日 (四) 14:07 (UTC)
- 我認為你說得對。-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8年7月26日 (四) 14:12 (UTC)
- 補回「無綫」二字。Sænmōsà動員令:為西雅圖橋梁列表消綠 2018年7月28日 (六) 06:4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