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庆璋(?—?)字莪卿,山东历城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1]
中华民国成立后,1913年7月6日进步党山东支部在济南大舞台召开成立大会,王丕煦任理事长,李庆璋、夏继泉分任党务部、政务部部长。[2]1913年7月29日,程建钊被任命为徐州观察使,后由李庆璋署理。1914年6月10日,李庆璋改任徐海道尹。[3]
1917年7月1日凌晨4点,张勋指定王士珍、江朝宗为民国代表,梁鼎芬为清室代表,李庆璋为张勋自己的代表,共同来到中华民国大总统黎元洪处,迫使黎元洪在已拟好的《奉还大政奏折》上签名盖章。[4]7月2日,李庆璋在张勋复辟后被任命为直隶布政使。[5]张勋复辟结束后,1917年8月11日,李庆璋所任徐海道尹一职由段毋怠署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