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慶璋(?—?)字莪卿,山東歷城人,中華民國政治人物。[1]
中華民國成立後,1913年7月6日進步黨山東支部在濟南大舞台召開成立大會,王丕煦任理事長,李慶璋、夏繼泉分任黨務部、政務部部長。[2]1913年7月29日,程建釗被任命為徐州觀察使,後由李慶璋署理。1914年6月10日,李慶璋改任徐海道尹。[3]
1917年7月1日凌晨4點,張勳指定王士珍、江朝宗為民國代表,梁鼎芬為清室代表,李慶璋為張勳自己的代表,共同來到中華民國大總統黎元洪處,迫使黎元洪在已擬好的《奉還大政奏摺》上簽名蓋章。[4]7月2日,李慶璋在張勳復辟後被任命為直隸布政使。[5]張勳復辟結束後,1917年8月11日,李慶璋所任徐海道尹一職由段毋怠署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