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慶璋(?—?)字莪卿山東歷城人,中華民國政治人物。[1]

生平

中華民國成立後,1913年7月6日進步黨山東支部在濟南大舞台召開成立大會,王丕煦任理事長,李慶璋、夏繼泉分任黨務部、政務部部長。[2]1913年7月29日,程建釗被任命為徐州觀察使,後由李慶璋署理。1914年6月10日,李慶璋改任徐海道尹。[3]

1917年7月1日凌晨4點,張勳指定王士珍江朝宗為民國代表,梁鼎芬為清室代表,李慶璋為張勳自己的代表,共同來到中華民國大總統黎元洪處,迫使黎元洪在已擬好的《奉還大政奏摺》上簽名蓋章。[4]7月2日,李慶璋在張勳復辟後被任命為直隸布政使。[5]張勳復辟結束後,1917年8月11日,李慶璋所任徐海道尹一職由段毋怠署理。[3]

參考文獻

  1. ^ 劉星楠、李雲漢,黎段之爭內幕,武漢文史資料2010年06期
  2. ^ 濟南市志,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第41頁
  3. ^ 3.0 3.1 郭卿友主編,中華民國時期軍政職官志,蘭州:甘肅人民出版社,1992年
  4. ^ 丁賢俊, 喻作鳳,伍廷芳評傳,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417頁
  5. ^ 劉壽林等編,民國職官年表,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