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蠡(生年不詳—卒年不詳),字越卿贝州安平(今河北省安平县西北)人。

崔寧姪孫,崔密之孫。元和五年進士[1]宝历中,入朝擔任监察御史大和初年,為侍御史,後遷户部郎中。出京擔任汝州刺史,知制誥。以母喪离任守孝。有位宗族子弟愿赠钱三百萬為其治喪,婉拒而不受。在鄉里探望病人,只送茶和药,不送钱也不送布。開成初年,任司勳郎中,不久知制誥。明年,正拜中書舍人。開成三年,知禮部貢舉,這次考試中,將該送暖的同宗子弟列为状元。[2]開成四年(839年)十月,崔蠡上疏建議取消“行香”之制。文宗朝拜禮部侍郎。出京为华州刺史镇国军等使,历官平卢军节度使、天平軍節度使,終官尚書左丞。[3]卒於任上,追赠禮部尚書。​​《全唐文》卷七一八收錄有崔蠡《義激》一文。有子崔蕘

注釋

  1. ^ 舊唐書·崔寧傳》載:“寧季弟密,密子繪。繪子蠡,字越卿,元和五年擢第。”
  2. ^ 《舊唐書》本傳: “大和初,為侍御史,三遷戶部郎中,出為汝州刺史。開成初,以司勳郎中徵,尋以本官知制誥。明年,正拜舍人。三年,權知禮部貢舉。”《太平广记》卷一八二引丁用晦《芝田录·崔蠡》: “此人調舉久不第,亦頗有屈聲。蠡未幾服闋,拜尚書右丞,知禮部貢舉。此人就試,蠡第之為狀元。”
  3. ^ 《新唐書》本傳: “歷平盧、天平軍節度使,終尙書左丞。”

參考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