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蠡(生年不详—卒年不详),字越卿贝州安平(今河北省安平县西北)人。

崔宁侄孙,崔密之孙。元和五年进士[1]宝历中,入朝担任监察御史大和初年,为侍御史,后迁户部郎中。出京担任汝州刺史,知制诰。以母丧离任守孝。有位宗族子弟愿赠钱三百万为其治丧,婉拒而不受。在乡里探望病人,只送茶和药,不送钱也不送布。开成初年,任司勋郎中,不久知制诰。明年,正拜中书舍人。开成三年,知礼部贡举,这次考试中,将该送暖的同宗子弟列为状元。[2]开成四年(839年)十月,崔蠡上疏建议取消“行香”之制。文宗朝拜礼部侍郎。出京为华州刺史镇国军等使,历官平卢军节度使、天平军节度使,终官尚书左丞。[3]卒于任上,追赠礼部尚书。​​《全唐文》卷七一八收录有崔蠡《义激》一文。有子崔荛

注释

  1. ^ 旧唐书·崔宁传》载:“宁季弟密,密子绘。绘子蠡,字越卿,元和五年擢第。”
  2. ^ 《旧唐书》本传: “大和初,为侍御史,三迁户部郎中,出为汝州刺史。开成初,以司勋郎中征,寻以本官知制诰。明年,正拜舍人。三年,权知礼部贡举。”《太平广记》卷一八二引丁用晦《芝田录·崔蠡》: “此人调举久不第,亦颇有屈声。蠡未几服阕,拜尚书右丞,知礼部贡举。此人就试,蠡第之为状元。”
  3. ^ 《新唐书》本传: “历平卢、天平军节度使,终尚书左丞。”

参考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