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蠡(生年不詳—卒年不詳),字越卿貝州安平(今河北省安平縣西北)人。

崔寧姪孫,崔密之孫。元和五年進士[1]寶曆中,入朝擔任監察御史大和初年,為侍御史,後遷戶部郎中。出京擔任汝州刺史,知制誥。以母喪離任守孝。有位宗族子弟願贈錢三百萬為其治喪,婉拒而不受。在鄉里探望病人,只送茶和藥,不送錢也不送布。開成初年,任司勳郎中,不久知制誥。明年,正拜中書舍人。開成三年,知禮部貢舉,這次考試中,將該送暖的同宗子弟列為狀元。[2]開成四年(839年)十月,崔蠡上疏建議取消「行香」之制。文宗朝拜禮部侍郎。出京為華州刺史鎮國軍等使,歷官平盧軍節度使、天平軍節度使,終官尚書左丞。[3]卒於任上,追贈禮部尚書。​​《全唐文》卷七一八收錄有崔蠡《義激》一文。有子崔蕘

註釋

  1. ^ 舊唐書·崔寧傳》載:「寧季弟密,密子繪。繪子蠡,字越卿,元和五年擢第。」
  2. ^ 《舊唐書》本傳: 「大和初,為侍御史,三遷戶部郎中,出為汝州刺史。開成初,以司勳郎中徵,尋以本官知制誥。明年,正拜舍人。三年,權知禮部貢舉。」《太平廣記》卷一八二引丁用晦《芝田錄·崔蠡》: 「此人調舉久不第,亦頗有屈聲。蠡未幾服闋,拜尚書右丞,知禮部貢舉。此人就試,蠡第之為狀元。」
  3. ^ 《新唐書》本傳: 「歷平盧、天平軍節度使,終尙書左丞。」

參考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