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申请成为管理人员/存档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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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管理員的相關討論
あけましておめでとうございます。在去年10月,社群進行了一場至目前為止最大的一場RFA,有十位參選人,但結果只有兩位參選人當選。依據Wikipedia:資料庫報告/不活躍管理員數量,在今年,管理員不活躍數目節節上升,在剛過去的十二月,在中文維基百科的64個管理員中,當中有40個管理員沒有任何一次管理操作,可見一斑。當然,管理員不是大家的職員,不做事本來無可厚非。但是,站務是永遠不會少的,如何引入更多的新血參加這些站務是一大問題。
在過去的討論中,Stang提出了五項問題,包括:
- 管理员选举是否长期使用安全投票机制;如是并希望定期进行,每次选举应发生在什么时候,间隔如何。
- 其他的需要社群投票的用户组(如界面管理员/行政员/监督员)是否都需要使用安全投票机制。
- 安全投票进行中和结束后的监票人员应如何确定;作为参考,目前的监票人员是两位监督员(同时是签署了NDA的行政员)
- 安全投票的性质决定了其相对较难执行“延长投票期”的操作,如果出现了临界情况,应如何处理。
- (补一个问题)安全投票是否需要隐藏投票人列表(voter-privacy=1)。现时设置为显示,如果设置为隐藏,将只有监票人可以看到谁投了票。
而意見如下:
第一問 | 第二問 | 第三問 | 第四問 | 第五問 | |
---|---|---|---|---|---|
A Chinese ID | Y | Y | 既有行政人員中進行輪值 | 繼承原有票形表單另建投票頁面繼續投票 | |
神秘悟飯 | Y | Y | 取消人爲判斷臨界的空間,只以硬性標準判斷 | 隱藏投票人列表。 | |
Rastinition | N | N | 每次辦理前討論執行細節 | 不延長投票,如果票數相等,重新投票。 | 隱藏或顯示都可以 |
高文海 | Y | Y | 由本地行政員商議決定。 | 嚴格按數字判斷,不再做彈性決策。 | 建議隱藏名單 |
BlackShadowG | Y | Y(界面管理員不需要) | 同U:A Chinese user(A Chinese ID) | 行政員直接決定當選落選。 | 建議隱藏投票人列表 |
以上可見,第五問「隱藏投票人列表」應該已經共識。第二問實際上是第一問的延伸問題,支持安全投票者大多都支持推廣下去。但是,關於第一問,「管理员选举是否长期使用安全投票机制」看來依舊沒有得到一定的看法。此討論已經長期討論接近一年半,雖然支持安全投票者較多,但是感覺依然沒有取得社群的共識。此外,第三、四問看法也較多,無一定的看法,希望繼續討論。
又另外,在過去的選舉中,雖然有十個人出來參選,但得到社群共識支持的人畢竟不多,即使投票制度建全之後,可以通過投票的候選人預計有限,對於解決站務問題來說無異於杯水車薪。因此,希望大家對於能解決站務的實驗性方案也討論一下,比如分權方式:專職刪除的、專職保護、專職新聞動態更新、專職授予IPBE等;又或者降低門檻,如Wikipedia:管理员评估期等等。希望社群討論。--Ghren🐦🕒 2023年1月1日 (日) 07:47 (UTC)
- 先離題、我本來以為上次的選舉會是大家都上的。
- 贊成分權,不然有空上來的管理員有點疲於奔波感,時間有限下處理未必完善。另外想建議當前的破壞和請求保護頁面是不是所有的管理員們都能優先關照呢?不曉得這樣合適否?
- (~)補充,這邊想提出個不曉得適當的試行方案,就是能否讓上次選舉沒選上的8位候選人,先試用3個月或半年的試用期管理員呢?個人覺得大家都很優秀也有能力執行好,試用期滿後再舉行正式管理員投票是否續任,當然適用期間若有任何不適當,可以設定警告,集滿3點就解任,以上是邊走路邊想到的,沒有查任何方針指引下的想法。這樣暫時先不用發起新的選舉,以及繼續討論關於分配版務等等。--Mafalda4144(留言) 2023年1月1日 (日) 08:15 (UTC)
- 拜託,維基百科又不是民主的試驗場,這個提案也無法解決你維有素質的活躍資深編輯嚴重缺乏的問題,,,--SunAfterRain 2023年1月2日 (一) 02:07 (UTC)
- (-)反对:无视社群共识。如果按照这种说法,所有延伸确认用户都可以去当“试用期管理员”。--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 2023年1月5日 (四) 23:58 (UTC)
- 有冇人願意給我科普一下,現行有什麼選舉是有試用期?--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3年1月1日 (日) 10:49 (UTC)
- (!)意見:敝人綜合參與表達關於「五個問題」:
- 第一問:Y,往後固定使用;可考慮每年固定舉行一次選舉季,訂於每年 10至12月間開始舉行、開放提名(最晚提名時間可斟酌,大致於年底12月31日前完成選務),具體時間由該年度之輪值行政員決定,於開放提名前一段期間(比如30天)於客棧公告後生效(比如訂於10月1日開放人選提名,最晚9月1日即應公告)。
- 第二問:Y,個人認為基本上進階站務權限皆使用為宜。
- 第三問:既有行政員團隊中進行輪值(「每次辦理前討論執行細節」恐使選務舉行增加不穩定性和提高不確定性;若皆僅「由本地行政員商議決定」存在基於各種時間安排和個人考量等現實因素使人員固定),建議每次至少 3 名規劃主責(比如:現有行政員七位,輪番擔綱上陣 A、B、C(監督員一) → C(監督員一)、D、E(監督員二) → E(監督員二)、F、G → G、A、B....幾年一輪;而若必須具備至少 2 位監督員才能監票,目前則可能需每次參與之類,或是考慮再選出監督員等)
- 第四問:可能需要先理清「臨界情況」之標準和定義,以現行 80% 當選門檻而言,個人傾向候選人若獲得 75% 以上(含 75%)支持率,即由三位主責選務之行政員決議是否延長投票,並於決議後出具具體理由宣布結果,若行政員有不同意見亦可一併出具表達(比如支持或反對延長投票之結果為 2 比 1)。投票結束後(含延長投票),候選人若獲得 78% 以上(含 78%)支持率,則直接依據實際結果宣布該次選舉結果(若增設「選務委員」制度則採行另案,下敘)。
- 第五問:隱藏投票人列表。
- 第六追加:針對上述第三至第五問,若技術許可,個人建議新增設立「選務委員」(暫稱,或「選舉委員」之類)制度,概念大致為:每年固定時間(比如每年7月至8月間)經適當制度由一定比例(個人傾向投票權人的 1%)用戶出任「選務委員」(比如:投票權人約3,000至4,000名(或帳號)左右,則選務委員的名額則為30至40名;如此次投票[1]投票權人共有3,560名,則選舉委員名額則可四捨五入為36名)之熱心可信用戶出任選務委員,協助行政員監、驗票,選舉季結束後即隨之卸任,可考慮是否允許連年出任或不得連續二年擔任(亦即須隔一年始可再任),選務委員的權責如下:
- 1.投票進行中和結束後:可閱覽「投票人列表」(同目前介面功能,但無法得知用戶投票意向)。
- 2.投票進行中:可閱覽每間隔一定頻率、累積一定數量(個人建議每累積 3 則留言)即更新一次之「所有投票附言」(同目前介面功能,但無法得知哪位用戶留言)。之所以累積一定數量才更新顯示一次,是為了打散投票留言和投票人之對應關係,避免選舉委員可直接得知哪位投票用戶留言。
- 3.投票進行中:協助再次確認投票用戶之投票資格、是否能投下有效票。
- 4.投票結束後:協助計票、清點有效票(但無法閱覽用戶與投票意向之對應結果)。
- 5.投票結束後:候選人若於延長投票期間獲得 78% 以上(含 78%)支持率,則由選務委員以「相對多數決制」直接記名投票表決(同原記名投票介面),決定該名候選人是否當選;支持與反對票數相同時,由該年選務之輪值行政員自行推派一位行政員投下最後一票(為免爭議,最好於公告選舉時間的時候即決定最好)。
- 6.選舉季結束後:待完成選務後可獲頒獎章一枚(可另行設計,如「社群選務參與星章」、「選舉委員星章1級」等),以鼓勵其熱心參與社群公共事務,表彰其推進站務之努力。
- 以上個人構想或多有疏漏,供熱心站友參考。--Kriz Ju(留言) 2023年1月2日 (一) 16:58 (UTC)
- @Kriz Ju:我記得安全投票的附加留言也要投完才能解密吧?--SunAfterRain 2023年1月6日 (五) 00:13 (UTC)
- 对相关流程还存在一些疑问。按照前两次试行的流程,需要先提名再投票。如何才能确保参与提名并表达支持的用户在“提名”阶段不会被某种力量所胁迫(即“安全问题”)?--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 2023年1月5日 (四) 23:58 (UTC)
- (~)補充,這邊想提出個不曉得適當的試行方案,就是能否讓上次選舉沒選上的8位候選人,先試用3個月或半年的試用期管理員呢?個人覺得大家都很優秀也有能力執行好,試用期滿後再舉行正式管理員投票是否續任,當然適用期間若有任何不適當,可以設定警告,集滿3點就解任,以上是邊走路邊想到的,沒有查任何方針指引下的想法。這樣暫時先不用發起新的選舉,以及繼續討論關於分配版務等等。--Mafalda4144(留言) 2023年1月1日 (日) 08:15 (UTC)
- 第一、二問僅有一人反對,且與其餘合理多數不能兼容或調和,故應視爲有共識,可以通過。--Gohan 2023年1月6日 (五) 02:50 (UTC)
- (!)意見:敝人對站友意見綜合回覆:
- 1.安全投票的「附加留言」的確是投完票以後才公開,個人認為若真存在所謂「選務委員」此種臨時性的權限,他們可以在候選人競選期間獲得更多資訊、具備更宏觀的視角,這或許可以姑且算是吸引熱心用戶參與選務的誘因之一。
- 對於投票的「隱私性」,如前所述若能夠「打散投票留言和投票人之對應關係」,在投票期間於適當時機開放選舉委員閱覽(但無法得知哪位用戶留言)即可避免直接讓選舉委員得知哪位投票用戶留言,而如果留言中確實有真的不方便讓其他用戶看到、或甚至是擔心自己留了言就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內容,到了這種程度的話,個人反而認為其實不留言或修飾留言可能更妥適,對自己也是一種保護(只要留了最後總會公開或留下記錄)。退一步說,在個人認知的不記名正式投票中,選民通常也僅能表達個人意向而已,亦不具備在過程中表達文字意見、建議或評語的權利;因此,既然要對候選人提供意見,最後又公開,通常自然也是經過思考後,確定方便公諸閱覽、大家可以看的內容。
- 簡單說,投票用戶可以自己決定是否留言,投完票就離開也是很自然的事,而且事實上匿名投票的留言意見也未必可供直接斷定投票意向(看投票用戶的留言如何自由發揮)。當面臨支持率的真正臨界點(距離當選標準 2% 以內)時,選舉委員亦因此具備最後公開具名討論並表決的空間;相較一般普通投票用戶而言,他們或許是最了解整個投票過程和社群民意的用戶。
- 若論及在此種構想下某種程度保護隱私的彈性做法,個人認為拉長讓選舉委員閱覽投票意見的時間間隔即可(比如:每新增10則或更多則留言才更新留言欄一次;又或者是投票期進行到一半、中場時才開放之類),其實相較現行做法也可以說只不過是縮短開放社群閱覽的間隔時間而已(然而此處僅供特定用戶群、含選舉委員可觀看)。
- 2.關於「提名」:就上次投票而言,我看了一下似乎許多是候選人直接登記參選,而一般常見的「提名」,個人的認知和觀念是提名人「具名支持、表態力挺」,所以應無涉隱私問題;換言之,理論上提名人就是第一個正式公開表態支持候選人的用戶,也可能是最支持候選人的人之一,而由誰公開提名力挺該位候選人,有可能影響外界或社群對候選人之觀感。以此而言,我認為理應公開具名,並不為過,亦為對自己的選擇和表態負責任的一種表現;否則試想,提名人自己匿名,導致無人知曉是哪位大德用戶提名該位候選人,似難具公信。也可以說,提名人既然自願第一個站出來支持候選人,其所在意或享有的隱私程度自然和一般選民不同,可以視為提名人可能自願降低隱私保護程度、或犧牲部分個人隱私,站出來力挺候選人,這也是公開支持或提名不時可能被稱為「情義相挺」的主因之一了。
- 至於人身安全顧慮,個人認為若有疑慮,還是以自己的安全和隱私考量為重,無需勉強(總不會只為了參與提名而硬要冒著何種風險,這也並非社群事務活動之宗旨),也可以考慮委託選舉委員之類的可信用戶看看;這部分或許亦有站友有所構想可供討論。個人意見,供參。--Kriz Ju(留言) 2023年1月12日 (四) 21:24 (UTC)
- 原选举制度仅需一名用户提名,只有这一名用户需要承担“提名风险”;而当前试行的制度有至少7人要承担“提名风险”。这是否是制度的倒退?--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 2023年1月13日 (五) 06:15 (UTC)
- @Yining Chen:7人提名制是我想出來的,我覺得要解釋一下。最初設計的目的因為安全投票所需要的程序複雜,要較多的人手準備。而假如是傳統的制度的話,投票基本上是沒有成本的。從上次的預提名看來,我覺得7人提名制的意義不大,因為基本上要拿齊這個提名不是什麼難事。既然WP:RFA本身已經有門檻,我想不需要這個制度也沒有問題,如果大家不擔心有其他人濫用的話。--Ghren🐦🕐 2023年1月14日 (六) 17:45 (UTC)
- 原來是七人先提名,不好意思。若選務準備需要相當成本,的確應具備基本提名門檻(人數或條件可議),也由於投票介面和制度改變導致準備作業不同,條件設定自有差異。至於風險是否反而提高,個人認為難以一概而論,若有心人企圖使用連坐法為難,這的確算是一種風險,但也可以說既然一群人同時表態支持,顯示候選人具備基本的社群民意支持度,然而無論如何都無法避免提名人冒著被貼標籤等風險的可能性(即使僅需一人就可以有效提名亦然),也因此個人認為可能可以考慮讓願意投入的可信用戶協助。--Kriz Ju(留言) 2023年1月15日 (日) 19:14 (UTC)
- @Yining Chen:7人提名制是我想出來的,我覺得要解釋一下。最初設計的目的因為安全投票所需要的程序複雜,要較多的人手準備。而假如是傳統的制度的話,投票基本上是沒有成本的。從上次的預提名看來,我覺得7人提名制的意義不大,因為基本上要拿齊這個提名不是什麼難事。既然WP:RFA本身已經有門檻,我想不需要這個制度也沒有問題,如果大家不擔心有其他人濫用的話。--Ghren🐦🕐 2023年1月14日 (六) 17:45 (UTC)
- 原选举制度仅需一名用户提名,只有这一名用户需要承担“提名风险”;而当前试行的制度有至少7人要承担“提名风险”。这是否是制度的倒退?--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 2023年1月13日 (五) 06:15 (UTC)
- 「管理員不是大家的職員」,完!
- WP:管理員的離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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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
- 現行做法有點不妥,為何中維有64個管理員,但只有10位活躍?--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3年1月1日 (日) 10:27 (UTC)
- 如果按一般百分之五十分比額選舉,之前的幾位候選人除了A chinese id君外都會選上不假。可社群之所以要訂這麽高的門檻,其中原因便是要贏得社群絕大部分人之信任及共識才得確保其妥當上任。況且每個候選人個性、經驗及答辯方式所體現出來的處事都有不同,社群對其信任程度亦不同,如果用一致的標準讓其試用半年、三個月,恐有違目前的方針及共識準則,且忽略前次投票之反對意見。在RFA選舉中都未得承認之事,我不認爲在互助客棧的討論中便能解決。——WMLO(留言) 2023年1月2日 (一) 00:42 (UTC)
- 不是很支持,管理員也是志願者,相信栗這條規範的本意是防止意外盜號及不活躍所以沒有(在大腦中)更新方針指引。--SunAfterRain 2023年1月2日 (一) 02:02 (UTC)
- 離題。--Ghren🐦🕐 2023年1月2日 (一) 05:44 (UTC)
- 所以你到底想改成怎樣?太籠統了。--SunAfterRain 2023年1月2日 (一) 02:02 (UTC)
- 提醒一下:Wikipedia:常年提案#收紧管理员的不活跃标准。--GZWDer(留言) 2023年1月3日 (二) 01:06 (UTC)
- 如果是:「管理員的權限不是獎賞,管理員也沒有義務保持活躍,之所以管理員長期不活動要除權僅僅是因為安全因素。」,應收緊至檢查登入活動,而非檢查編輯數目。--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3年1月4日 (三) 03:33 (UTC)
- 個人並不建議在此一階段討論管理員活躍度標準問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月3日 (二) 16:02 (UTC)
再提管理员选举方针
自第一次使用安全投票选举管理员过去一年有余,距上次管理员选举后过了九个月,自上次讨论WP:RFA也已经过了四个月。然而在这以后,由于社群依然没有就RFA问题达成共识,相关工作一直停滞不前。鉴于该问题已然变为WP:常年提案[開玩笑的],且此问题与未来可能的WP:CU选举密切相关,因此将此前的讨论结果整理并重新发出来,希望可以在这一次取得可长期维持的共识。
- 此前的讨论及社群实践中,已经在事实上对以下几点达成共识:
- 在管理员、界面管理员、行政员、监督员选举中应当使用安全投票;
- 在安全投票过程中,应当隐藏投票人列表;
# 监票人员可由签署NDA的行政员担任。
- 然而在这些细节内容确定后,却有一些主要内容仍未能确定:
- 未能确定选举时间:是否应当如同试验时一样,定期举办?或是和以前一样,只要符合条件的用户,可在任意时间发起提名?
- 如果同试验时形式相同,那么该间隔多长时间举办一次?谁有资格发起选举?
- 未能确定投票形式:“预提名”这一在特殊情况产生的提名形式是否应当继续保留?
因此,希望能够在此次讨论中至少能就上述问题达成一定共识。如果有了这样的共识,今后RFA的举行也能有所依据。--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6月18日 (日) 13:17 (UTC)
- 我想社群要不要再針對管理員的當選標準修改呢?現在難選上依然是老問題了,社群在這塊還是沒什麼共識,經過時間的流逝目前現有的管理員會變得越來越不活躍,社群又時常希望站務可以處理的快一點,又不願意讓一些具有資格且活躍(最好是站務)的人上任管理員,而是把資格架的高到讓人很難很難選上。--~~Sid~~ 2023年6月18日 (日) 14:27 (UTC)
- 现在对管理员资格没有提高的要求,投票人资格好像也定下来了。主要是怎样举行,我同意定期批量走安全投票,按季度或半年提交一批投票名单,平时则提名按照预提名,如果通过预提名,则加入后选名单等安全投票时提交上去。的确,很久没有新管理员上任了。——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6月19日 (一) 02:49 (UTC)
- 我觉得应该下调当选标准,有部分素质差的人乱投反对票,过去也有以不信中共以由投反对票的,社群部分成员喜欢干架是中维的老问题。--Lanwi1Talk 2023年6月19日 (一) 02:53 (UTC)
- 25张基础支持票,80%支持,我认为还算可以或者足够高了。上一批组有两个过80%,平均支持率66%,算70%也就多了3个刚刚过线。但是真的有必要这样?——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6月19日 (一) 03:00 (UTC)
- 社群干架是客观无法改变的,但至少投反对票少,说明在不同群体中算是能一碗水端平,办事没啥挑剔。——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6月19日 (一) 03:04 (UTC)
- 按照中维社群的素质,我觉得若继续使用安全投票,那门槛应该下调至75%(日维的门槛)或70%,票数不变。跟日维相比,中维真没有能力解决社群部分成员喜欢干架的问题。--Lanwi1Talk 2023年6月19日 (一) 03:11 (UTC)
- 降70%我没意见,上一批次的话,也就是刚好一半人当选。虽然不想揭疤,但根据上一批次的结果。——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6月19日 (一) 03:18 (UTC)
- 社群在這塊不知道要討論多久呢埃。--~~Sid~~ 2023年6月19日 (一) 13:49 (UTC)
- 我倒是覺得降到2/3才比較有用。Sanmosa Καθυστερημένη δικαιοσύνη είναι άρνηση δικαιοσύνης 2023年6月20日 (二) 09:00 (UTC)
- 降70%我没意见,上一批次的话,也就是刚好一半人当选。虽然不想揭疤,但根据上一批次的结果。——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6月19日 (一) 03:18 (UTC)
- 按照中维社群的素质,我觉得若继续使用安全投票,那门槛应该下调至75%(日维的门槛)或70%,票数不变。跟日维相比,中维真没有能力解决社群部分成员喜欢干架的问题。--Lanwi1Talk 2023年6月19日 (一) 03:11 (UTC)
- 此次讨论的目的是为了尽快确立正式的RFA举行流程。调整当选标准等议题可适当搁置。--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6月19日 (一) 08:27 (UTC)
- 举办频次,我建议是定期批量举办,因为安全投票似乎需要基金会开发人员部署的,过于频密和不规律似乎不好?对于预选期,看上去没问题。——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6月19日 (一) 08:55 (UTC)
- 我傾向定期舉辦,半年或一年一次,直接在規則中規定提名期、意見發表期與投票期為何(如3月1日至7日為提名期,3月8日至21日為意見發表期,3月22日至4月4日為投票期),行政員負責(協助)建立相關頁面。此外,行政員原則上在提名期結束後方可確認所有提名人的提名是否有效;聯署操作不可逆,但聯署不計入最終票數。Sanmosa Καθυστερημένη δικαιοσύνη είναι άρνηση δικαιοσύνης 2023年6月20日 (二) 09:18 (UTC)
- 我觉得应该下调当选标准,有部分素质差的人乱投反对票,过去也有以不信中共以由投反对票的,社群部分成员喜欢干架是中维的老问题。--Lanwi1Talk 2023年6月19日 (一) 02:53 (UTC)
- PS,界面管理员没必要走安全投票,主要是其功能偏重于技术性界面维护(编辑系统界面的脚本、CSS),没有管理员的业务性操作(页面保护、用户封禁等)危险,而且这个用户组是en发生管理员被盗改了界面脚本而拆分的,很难说比管理员风险高,但再高也是改界面脚本而已。——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6月19日 (一) 02:53 (UTC)
- 指什么风险?账号风险和权限比一般管理员更大,可以导致全站不可用、横幅等,程序可以操控其他人账号自动操作,网络钓鱼、病毒木马等。可以针对性修改特定人的js脚本。如果指现实风险出现概率,较低但非零。--YFdyh000(留言) 2023年6月19日 (一) 04:45 (UTC)
- 同YFdyh000。Sanmosa Καθυστερημένη δικαιοσύνη είναι άρνηση δικαιοσύνης 2023年6月20日 (二) 09:21 (UTC)
- 指什么风险?账号风险和权限比一般管理员更大,可以导致全站不可用、横幅等,程序可以操控其他人账号自动操作,网络钓鱼、病毒木马等。可以针对性修改特定人的js脚本。如果指现实风险出现概率,较低但非零。--YFdyh000(留言) 2023年6月19日 (一) 04:45 (UTC)
- 社群对管理员期望或者说要求太高,但如果调低门槛,是否会导致要求升高,支持率降低,从而获选比例仍然低? ——魔琴 [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6月20日 (二) 10:14 (UTC)
- @魔琴:這裡的調低門檻指的是80%當選的門檻,不是每個人心中的標準,如果因為調低這個實質性的門檻,社群的人反而拉高了心中原本的門檻,那也沒辦法了,那以後就不要又有人吵說站務處理的好慢或者是說怎麼都沒人處理,因為那是社群自找的,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要站務處理的快點又不讓多一點活躍的人上去。。。。。--~~Sid~~ 2023年6月20日 (二) 13:28 (UTC)
- 我覺得是上去容易下來難的問題,而這個問題本因也就是信任的問題。選民對於候選人不信任,然後就投票投得手緊了。如果管理員容易解任,那投支持票的時候壓力也少很多。
- 然後有些可能真的是候選人個人的能力、誠信問題。有些候選人在OA之後參選,再加上降低門檻也好,依然還是討論輸得多慘的問題,而不是選不選得上的問題。--Ghren🐦🕘 2023年6月20日 (二) 13:48 (UTC)
- 我觉得是权限大、责任大,结果很多人要求全能。我倾向允许权限受限型的上任(选举时圈定允许的范围,不对范围外表态,超出且不合理操作可申请快速解任;增加范围也允许快速流程,有异议就普通流程),实习制、任期制等。不过流程上的技术原因是否限制了上任解任速度。--YFdyh000(留言) 2023年6月20日 (二) 13:59 (UTC)
- 這個提議會有人跳出來說管理員技術上的權限很大,依靠規則約束很有可能會出問題,然後會有人再度把之前的WP:刪除員WP:維護員等等的拿出來重提了。
- 實習制及任期制會有人說這樣會導致管理員不敢去處理有爭議的事情。--~~Sid~~ 2023年6月20日 (二) 14:08 (UTC)
- 结果高票当选的之后还是会出问题和争议,争议久持不下,可能还不如快进快出和经常讨论复议。处理人越少,似乎处理责任越大?处理出现争议,很多是共识本身模糊不清/无共识,是讨论不足所致。--YFdyh000(留言) 2023年6月20日 (二) 14:41 (UTC)
- 結果現在出來的管理員也不會去處理有爭議的事情啊。WP:AN3長年積壓,WP:AFD也是積壓。AFD已經不算多爭議的事情了。歸根到底都是現充。--Ghren🐦🕚 2023年6月20日 (二) 15:34 (UTC)
- @Ghren:其實不是現充的問題,AFD的問題主要是願意參與討論的人不多,其他方面是社群討論時常常討論不出個結果來,往往是這個不行那個不行都不行,或是雞同鴨講,如果有結果管理員直接執行結果就好,可是社群常常是要管理員來當裁判,然後一個沒弄好管理員就會被說濫權,這種情況下要管理員處理只能說在為難人家 (。--~~Sid~~ 2023年6月20日 (二) 16:30 (UTC)
- 中維開維至今在AFD活動的人都不多啊。社群少的時候管理員就像判官,社群多的時候才是共識執行者啊。以目前的社群活度來說,社群活動的人根本不足以讓管理員垂拱而治,要管理來當裁判是沒有辦法的事啊。而且,目前AFD中,真的是雞同鴨講或者是很大爭議的都不是多數,更多的只是放著沒人管而已。再者,有更多管理員參與在AFD中的話,涉及的學術領域會闊一點,留意在每一個條條目的時間也會更多,得出來的質量也會更好。--Ghren🐦🕐 2023年6月20日 (二) 17:17 (UTC)
- @Ghren:其實不是現充的問題,AFD的問題主要是願意參與討論的人不多,其他方面是社群討論時常常討論不出個結果來,往往是這個不行那個不行都不行,或是雞同鴨講,如果有結果管理員直接執行結果就好,可是社群常常是要管理員來當裁判,然後一個沒弄好管理員就會被說濫權,這種情況下要管理員處理只能說在為難人家 (。--~~Sid~~ 2023年6月20日 (二) 16:30 (UTC)
- 我觉得是权限大、责任大,结果很多人要求全能。我倾向允许权限受限型的上任(选举时圈定允许的范围,不对范围外表态,超出且不合理操作可申请快速解任;增加范围也允许快速流程,有异议就普通流程),实习制、任期制等。不过流程上的技术原因是否限制了上任解任速度。--YFdyh000(留言) 2023年6月20日 (二) 13:59 (UTC)
- 半離題但既然現在其他版好像又在醞釀一次彈劾那麼順便問一下:彈劾案用的是安全投票還是舊版投票?-某人✉ 2023年6月20日 (二) 17:31 (UTC)
- 理論上是「舊版」投票,因為解任方針和申請方針是兩個分別的方針,解任方針從未提過安全投票。Sanmosa Καθυστερημένη δικαιοσύνη είναι άρνηση δικαιοσύνης 2023年6月20日 (二) 22:26 (UTC)
- 根据此前提请解任管理员KOKUYO的实践和行政员的表态(未表态)来看,解任案在现阶段仍使用普通投票。--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6月21日 (三) 14:22 (UTC)
第一阶段共识
根据上方的讨论,再结合此前两次的讨论,目前已经可以确定:此后的管理员选举投票将使用安全投票,且由于过程较繁琐,社群更倾向于批量提名、选举。现在对于RFA修正案的草拟,只有最后一个问题需要明确:批量提名的时间间隔需要多久?现在有以下几种观点:1. 每季度;2:六个月;3:每年。如果此问题得到明确,相信便可以依照现有条文与方针草案,拟定新的RFA方针。--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6月26日 (一) 14:28 (UTC)
- 個人偏好一季或半年,一年有點太久了。--冥王歐西里斯(留言) 2023年6月27日 (二) 09:05 (UTC)
- 最长半年,一季度看基金会开发人员和社群意愿的。——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6月27日 (二) 10:11 (UTC)
- 我觉得半年合适。--Lanwi1Talk 2023年6月28日 (三) 01:14 (UTC)
- 其实一季度也行。如果有可行方案动态调整(允许提名延期一次,变成半年)感觉更好。--YFdyh000(留言) 2023年6月28日 (三) 12:45 (UTC)
- 為避免選舉程序疲乏,個人建議半年一期。——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6月28日 (三) 13:17 (UTC)
- 我還是感覺半年偏短一些,但半年也不是不行。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6月29日 (四) 06:43 (UTC)
- 倾向认为没有太大必要设置间隔期。事实上,正如提案人所说,目前的过程实际上已经非常繁琐,本身就会限制过于频繁的提名。且综合过去数年趋势而言,每年的实际进入投票阶段的RFA平均下来不会超过5次,增加间隔期与否区别恐怕不会很显著。不如就在每次提名完成之后增加一段等待期(1-2个月这样),等待期中其他完成的提名一并处理。--クオン·千の海を越えて·愛おしき欠片 2023年6月29日 (四) 23:31 (UTC)
- 比較喜歡半年。同時應考慮RFA十分費時,應盡量安排在寒暑假時舉行,並為確實有特殊理由而需額外進行投票者提供方便。--Temp3600(留言) 2023年7月9日 (日) 18:02 (UTC)
第二阶段共识
依照上方意见及前期多次讨论中所达成的共识,本人起草了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人员/2023年草案(与原版方针比对在此)。由于上一次RFA指引大改在多年以前,与现行方案有较多冲突,因此对其进行了适当修改。另外,由于前期讨论中有某些问题未得到讨论,于是根据自己的想法,针对此前“安全投票暂行规定”中“预提名”部分做了一定修改。由于本人能力有限,草案中或许有一定的错误或自相矛盾之处。因此谨以此草案来抛砖引玉。--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6月29日 (四) 12:03 (UTC)
- 不認可任何預討論或預提名程序,以規則固定提名期所在日期對一般用戶較為友善,另一方面安全投票需要基金會開發人員部署,不適宜不規律地設置。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6月29日 (四) 12:28 (UTC)
- 不考慮固定時間搞投票嘛。上一次是臨時試行性質,這才用這種正式提名成功之後再加「儘速籌備安全投票」的方法。用這種方法始終為籌備選舉的人員帶來不必要的負擔。
- 另外,上次「候選人投給自己」這個問題是打算不解決,依然一個候選人一個表單嘛。--Ghren🐦🕗 2023年6月29日 (四) 12:38 (UTC)
- @Sanmosa、Ghren:1. 如果预提名时间固定(如4月1日-4月8日、9月1日-9月8日),是否可行?2. 分离投票的效果似乎符合大家的期望,那么是否有合并的必要?--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6月29日 (四) 12:51 (UTC)
- 我認為固定時間舉行沒有特別困難之處。分離投票的話,無非是投票要多花點時間,和人數多的時候需要分批投票而已。如果是合作一起投票的話,附言會混在一起,總之是有利有弊。--Ghren🐦🕗 2023年6月29日 (四) 12:59 (UTC)
- @Yining Chen:「預提名時間固定」類近我說的「以規則固定提名期」,但我仍認為硬性要求必須有個人來觸發預提名並不合理,這真的對一般用戶不友善,我建議改成一到日期直接觸發(4月和9月這組合也不太合適,我還是傾向每次選舉相隔半年,3月和9月這組合就不錯)。就是否分離投票一事,參照meta現行的監管員選舉制度,我認為並不合適,合併投票較好,畢竟安全投票需要基金會開發人員部署,我不希望他們工作量太大。@Ghren:就「候選人投給自己」這事,我倒是覺得候選人也不差這一兩票,索性給他們這個benefit也不是不可以。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6月29日 (四) 22:48 (UTC)
- @Sanmosa、Ghren:1. 如果预提名时间固定(如4月1日-4月8日、9月1日-9月8日),是否可行?2. 分离投票的效果似乎符合大家的期望,那么是否有合并的必要?--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6月29日 (四) 12:51 (UTC)
- (!)意見:个人就最后一点提一个建议,认为监票权限没有必要下放给行政员。事实上近些年平均下来每年的RFA不会超过5次,不存在负担太大的问题,让立场完全超然于本地社群者监票的益处明显大于弊端。--クオン·千の海を越えて·愛おしき欠片 2023年6月29日 (四) 23:24 (UTC)
已将上方意见整合到了草案中,但对Sanmosa所提到的“合并投票”这一点有所保留。因为此问题在此前的讨论中从未涉及,且未能形成相关共识。因此针对这一点可能需要进一步的讨论与意见征集。--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7月2日 (日) 04:27 (UTC)
- 那不妨就這點單開一個子討論串專門討論此事?這顯然是值得詳細研究的事。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7月2日 (日) 04:38 (UTC)
- 此外,我們就只有兩個監督員,他們忙得過來?直接讓steward監票就好了,不用本地人員。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7月2日 (日) 04:41 (UTC)
- 1. 个人认为,仍不应合并投票。如上方所说,目前的过程实际上已经非常繁琐,两次举办的时间间隔也很长。即使分离投票,也并不会对社群造成过大压力。毕竟只要能成功在今年9月份举行新一次选举,相信此后不会再有如2022年一样多的候选人参加选举。一次选举甚至可能只有两到三人。因此认为分离投票可能并不必要。2. 理由基本同上。举行频次很低,似乎无需过多考虑人员安排问题。--Yichen Ding(留言|主账户) 2023年7月4日 (二) 14:25 (UTC)
- 當然要考慮人員安排問題,因為我們就只有兩個監督員,而規則要求的是要有至少兩個監督員來監票,少一個也不行,Jimmy Xu在我印象中最近都不活躍,我有點懷疑在這種規則下監票能不能真的實際監得成。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7月4日 (二) 17:00 (UTC)
- 若修改为“至少有一人监票”是否可行?个人认为这种本地事务如果全权交给meta来负责,似乎会有一种“架空”的感觉。因此或许应该保留一名本地监票人员。--Yichen Ding(留言|主账户) 2023年7月5日 (三) 14:41 (UTC)
- 也不行。這裏的問題就跟中文維基百科不能只有一個管理員、一個行政員與一個監督員在任,而必須有至少兩個同時在任的理由一樣,就是本地的管理人員需要有同等權限的管理人員監察,如果只有一個本地監票人員在的話,這是不符合管理人員相關規則的要求的。因此,本地的監票人員要麽是0,要麽是至少兩個,不能只有一個。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5日 (三) 14:47 (UTC)
- 对草案进行了一些修改,不知这样是否可行。--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7月9日 (日) 04:32 (UTC)
- 誰是“負責監票的管理人員”?“負責監票的管理人員”的具體人員是甚麽?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9日 (日) 04:36 (UTC)
- 根据上方“流程”一节中“监票”部分的定义,此处负责监票的人员在现阶段只可能是监督员。--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7月9日 (日) 06:34 (UTC)
- 那還是回到本地的監票人員要麽是0,要麽是至少兩個,但我們就只有兩個監督員的問題了。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9日 (日) 07:51 (UTC)
- 但修改后的草案允许在无法找出两名本地监票人(如其中一人繁忙,无法在场;或本地没有监督员)时,由监管员独自监票。个人认为在适宜的条件下保留本地人员监票的权利或许会更好。--Yichen Ding(留言|主账户) 2023年7月10日 (一) 14:35 (UTC)
- 原則上監管員應當被認定為完全可信的。你要是真想“保留本地人員監票的權利”的話,監票權給行政員會比較好。不過我也留意到Kuon.Haku不認同把監票權給行政員的做法,並認為監票權應該由“立場完全超然於本地社群者”(我理解為監管員)負責。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10日 (一) 14:48 (UTC)
- 但现在行政员都没有签署NDA,可能无法负责监票任务。--Yichen Ding(留言|主账户) 2023年7月11日 (二) 14:20 (UTC)
- 不好意思,現在才看到。既然如此,那倒不如如我和Kuon.Haku當初所提議的,直接讓steward監票吧。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3日 (四) 00:01 (UTC)
- 但现在行政员都没有签署NDA,可能无法负责监票任务。--Yichen Ding(留言|主账户) 2023年7月11日 (二) 14:20 (UTC)
- 原則上監管員應當被認定為完全可信的。你要是真想“保留本地人員監票的權利”的話,監票權給行政員會比較好。不過我也留意到Kuon.Haku不認同把監票權給行政員的做法,並認為監票權應該由“立場完全超然於本地社群者”(我理解為監管員)負責。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10日 (一) 14:48 (UTC)
- 但修改后的草案允许在无法找出两名本地监票人(如其中一人繁忙,无法在场;或本地没有监督员)时,由监管员独自监票。个人认为在适宜的条件下保留本地人员监票的权利或许会更好。--Yichen Ding(留言|主账户) 2023年7月10日 (一) 14:35 (UTC)
- 那還是回到本地的監票人員要麽是0,要麽是至少兩個,但我們就只有兩個監督員的問題了。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9日 (日) 07:51 (UTC)
- 根据上方“流程”一节中“监票”部分的定义,此处负责监票的人员在现阶段只可能是监督员。--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7月9日 (日) 06:34 (UTC)
- 誰是“負責監票的管理人員”?“負責監票的管理人員”的具體人員是甚麽?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9日 (日) 04:36 (UTC)
- 对草案进行了一些修改,不知这样是否可行。--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7月9日 (日) 04:32 (UTC)
- 也不行。這裏的問題就跟中文維基百科不能只有一個管理員、一個行政員與一個監督員在任,而必須有至少兩個同時在任的理由一樣,就是本地的管理人員需要有同等權限的管理人員監察,如果只有一個本地監票人員在的話,這是不符合管理人員相關規則的要求的。因此,本地的監票人員要麽是0,要麽是至少兩個,不能只有一個。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5日 (三) 14:47 (UTC)
- 若修改为“至少有一人监票”是否可行?个人认为这种本地事务如果全权交给meta来负责,似乎会有一种“架空”的感觉。因此或许应该保留一名本地监票人员。--Yichen Ding(留言|主账户) 2023年7月5日 (三) 14:41 (UTC)
- 當然要考慮人員安排問題,因為我們就只有兩個監督員,而規則要求的是要有至少兩個監督員來監票,少一個也不行,Jimmy Xu在我印象中最近都不活躍,我有點懷疑在這種規則下監票能不能真的實際監得成。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7月4日 (二) 17:00 (UTC)
- 我認為,可以讓監督員或監管員監票,這並不衝突。可信之監票者本來就是越多越好。基於本地社群自治的目標,希望還是以監督員優先,真找不到人或監督員沒空也可以找監管員。——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7月11日 (二) 02:35 (UTC)
- 1. 个人认为,仍不应合并投票。如上方所说,目前的过程实际上已经非常繁琐,两次举办的时间间隔也很长。即使分离投票,也并不会对社群造成过大压力。毕竟只要能成功在今年9月份举行新一次选举,相信此后不会再有如2022年一样多的候选人参加选举。一次选举甚至可能只有两到三人。因此认为分离投票可能并不必要。2. 理由基本同上。举行频次很低,似乎无需过多考虑人员安排问题。--Yichen Ding(留言|主账户) 2023年7月4日 (二) 14:25 (UTC)
- (-)反对任何固定日期的选举。->>Vocal&Guitar->>留言 2023年7月6日 (四) 23:28 (UTC)
- 這樣的話,那我也在此聲明我反對一切不固定日期進行選舉的提議好了。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6日 (四) 23:38 (UTC)
- 是否可以请您提供反对理由,以供参考?目前支持固定日期选举的理由是安全投票选举流程过于繁杂,对于单个候选人的申请,需要约一个月的时间进行处理。因此设定固定日期可以使整体流程更加简便。--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7月7日 (五) 14:43 (UTC)
- @Ohtashinichiro。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7日 (五) 16:01 (UTC)
- 同意Yining Chen的看法,(+)支持固定日期选举,安全选举所需准备繁琐而费时,让多个候选人在同一时间选举是比较合理的做法。--Aggie Dewadipper 2023年7月9日 (日) 16:37 (UTC)
- 固定日期有利於各人的事前準備,這與現實中是一樣的。至少,接近時間的選舉合併在一起,可以有助候選人交流互相學習。--Temp3600(留言) 2023年7月9日 (日) 18:06 (UTC)
经过上方的讨论,依照共识,对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人员/2023年草案(与原版方针比对在此)进行了一定的修改。现在进行公示。 公示7日,2023年7月21日 (五) 14:45 (UTC) 結束 暫停公示:公示期間有爭議,故暫停公示並進行討論。。--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7月14日 (五) 14:45 (UTC)
- 確定安全投票一定能夠及時籌備完成麼?另外我反對僅有監管員可以給本地社群監票。除非不信任監督員,否則沒有理由不保留本地社群監票權;前幾次實驗申請也沒有任何跡象顯示監督員不值得社群信任。只有在監督員因迴避(例如自己參與投票)或無暇監票等不可抗力情形難以行使監票權的情況下,才應當讓監管員介入協助。——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7月14日 (五) 15:31 (UTC)
- 一、其實為何非要二選一?監管員跟監督員一起監票不好麼?本身已經有基金會在看,而且有日誌,沒什麼制衡不制衡。這點上,別想太多。
- 二、日期別定得那麼死,都問了嗎?確定相關時段一定可以給本站使用?--J.Wong 2023年7月15日 (六) 01:03 (UTC)
- @Wong128hk、Ericliu1912:感谢二位回复。关于时间问题,本人也一直在担忧。然而我很少参与全域事务,且英语水平很差,不知道该到phab去询问还是去meta咨询;而关于监票事务,个人认同二位的看法。--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7月15日 (六) 13:06 (UTC)
- 已在phab创建相关任务来进行询问。然而由于本人表达能力有限,技术人员可能在理解其内容时会有些困难。--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7月18日 (二) 15:48 (UTC)
- 技術問題應該去IRC或郵件列表,不是交一個讓人看的一頭霧水的任務...--RainBeforeSun(留言) 2023年7月18日 (二) 15:56 (UTC)
- 我的询问路径:Phabricator -> #wikimedia-tech -> JSutherland_(WMF) -> ?[開玩笑的] --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7月19日 (三) 06:33 (UTC)
- 技術問題應該去IRC或郵件列表,不是交一個讓人看的一頭霧水的任務...--RainBeforeSun(留言) 2023年7月18日 (二) 15:56 (UTC)
- @Wong128hk、Ericliu1912、RainBeforeSun:JSutherland于#wikimedia-tech回复,确认相关时间可行。继续进行公示。 公示7日,2023年7月26日 (三) 07:04 (UTC) 結束。--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7月19日 (三) 07:04 (UTC)
- 公示通过,按照meta:User_talk:JSutherland_(WMF)#The_time_of_the_admin_election的指示,重新开启位于Phabricator的Task。--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7月26日 (三) 14:21 (UTC)
- 现在当选标准应该下调吧?--Lanwi1Talk 2023年7月27日 (四) 09:39 (UTC)
- @Lanwi1:提案沒有修改當選標準,但我覺得這可以在這裏再討論。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27日 (四) 09:50 (UTC)
- 既然草案通过了,可以在此讨论通过下调当选标准来解决乱投反对票的问题,现在中维的协作环境已因OA2021而恶化。--Lanwi1Talk 2023年7月27日 (四) 10:19 (UTC)
- 上方建议将标准降低到75%,本人做了一点统计,自2015年至2023年来,只有五名有效候选人投票结果介于75%-80%间,为ArthurLau1997,KirkLU,和平奋斗救地球,Catherine_Laurence及Techyan。其中只有一位用户在将来未能成为管理员。因此,个人认为,如果票数在75%-80%,则表明社群已对其较为信任,然而可能在现阶段还存在某些不足。此外,如果标准过低,很有可能造成“选举产生的管理员没有足够的公信力执行共识”这样的尴尬问题。因此个人(-)反对下调标准。--Yiningx(留言|主账户) 2023年7月27日 (四) 13:58 (UTC)
- 但你似乎沒考慮到OA前WMCUG(及其相關人物)所進行的社羣滲透對公開投票的影響,我認為OA前的那些RFA都有相當的水份存在(不論是在支持票還是反對票兩邊),我不太認為這可以當作有效數據。我自己的提議是降到2/3(66.67%),比起其他提議更激進一些,但只要是能降的話,哪怕最終降的幅度偏少,我都支持這類提議。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27日 (四) 15:23 (UTC)
- 我觉得应该下调当选标准的原因是安全投票以及OA2021后用户素质下滑,乱投反对票的原因就是一些视维基百科为战场的泄私愤者,正义感过高、贡献至上主义和完美主义都是常见的乱投反对票的原因,所以要下调至75%,75%以下的现在还不可行,决定下调后可能还要找个合适的候选人试验。--Lanwi1Talk 2023年7月27日 (四) 17:01 (UTC)
- @Sanmosa、Lanwi1:两位说的都有道理,但如果修改当选标准,在没有先例参考的情况下,该修改到何种程度是一个问题。现在大约有8000名活跃用户,按照1%的用户参与投票来计算,如果某名候选人在270名(33%)用户都反对的情况下当选,我认为这个问题可能很难解决。个人建议,可以在接下来的几次投票中暂时保留原标准,在此期间观察正式使用安全投票后投票倾向的变化,在相关规律大致了解的情况下再调整标准。比如若正式使用安全投票后的几次投票中,发现用户普遍更倾向给出“支持”,那么便无需再对标准进行修改。即使现在就对当选标准进行修改,那也需要长时间的“试验”才能最终确定相关标准,不如先用已经稳定的原标准进行“试验”。因此本人仍对在现时修改当选标准保留意见。--Yiningx(留言|主账户) 2023年7月28日 (五) 14:14 (UTC)
- 怎麽説呢,我不太認可Lanwi1把事情歸咎在OA2021的説法,因為亂投反對票本就是一直以來就有的問題。實行安全投票前亂投反對票的人會被口誅筆伐(當然有些時候這種口誅筆伐,甚至是否“亂投”的認定有些過於隨意了),但實行安全投票後社群基本上完全無法得知哪些潛在的票是“亂投”的,如果不能抵消相關影響的話,社群對安全投票制度的信心可能會被削弱,這樣的話這種“試驗”是會危害社群的。還有,你用“按照1%的用戶參與投票來計算”並不妥當,之前有哪次RFA(單次計)總投票人數能有200人的?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28日 (五) 15:08 (UTC)
- @Sanmosa:乱投反对票虽然一直以来就有,但OA2021则加重了问题。--Lanwi1Talk 2023年7月28日 (五) 15:17 (UTC)
- 實行安全投票後社群基本上完全無法得知哪些潛在的票是「亂投」的,你有證據證明這種情況屬實嗎?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28日 (五) 15:20 (UTC)
- 中维社群已从OA2021开始至少分裂成暴力派、良知派、WMC派。安全投票也是双刃剑,现在的缺点就是不文明的暴力派会利用安全投票排除异己,拉票也有可能。OA2021里有包括我本人在内的12名管理员被除权,WMF也表明被除权的12名管理员可以通过RFA复职。我认为关于被除权的WMC成员是否想复职,有的不想复职,有的不太可能复职,还认为现在基本上已名存实亡的WMC几乎不可能渗透,因为WMC已跟随由包括Techyan等被全域禁制用户在内的人员设立的求闻百科。关于被除权的非WMC成员是否想复职,我无法推断,被除权的包括我本人在内的部分非WMC成员还是有良知的,与WMC成员关系也轻,可暴力派认为被除权的非WMC成员跟WMC成员无异。我为什么能看出暴力派的原因是我与众不同、冷静以及不会以恶制恶。在日维那边我基本上见不到像中维这样的问题。--Lanwi1Talk 2023年7月28日 (五) 17:35 (UTC)
- 你有證據證明你説的這種情況屬實嗎?你不斷這樣重複你的這套理論是沒有意思的,如果沒有實際、可供驗證的證據的話,我不贊同你將你這套理論當成事實來説。要真說社群分裂的話,這肯定不是OA之後才有的事。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29日 (六) 00:53 (UTC)
- 中维社群已从OA2021开始至少分裂成暴力派、良知派、WMC派。安全投票也是双刃剑,现在的缺点就是不文明的暴力派会利用安全投票排除异己,拉票也有可能。OA2021里有包括我本人在内的12名管理员被除权,WMF也表明被除权的12名管理员可以通过RFA复职。我认为关于被除权的WMC成员是否想复职,有的不想复职,有的不太可能复职,还认为现在基本上已名存实亡的WMC几乎不可能渗透,因为WMC已跟随由包括Techyan等被全域禁制用户在内的人员设立的求闻百科。关于被除权的非WMC成员是否想复职,我无法推断,被除权的包括我本人在内的部分非WMC成员还是有良知的,与WMC成员关系也轻,可暴力派认为被除权的非WMC成员跟WMC成员无异。我为什么能看出暴力派的原因是我与众不同、冷静以及不会以恶制恶。在日维那边我基本上见不到像中维这样的问题。--Lanwi1Talk 2023年7月28日 (五) 17:35 (UTC)
- 實行安全投票後社群基本上完全無法得知哪些潛在的票是「亂投」的,你有證據證明這種情況屬實嗎?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28日 (五) 15:20 (UTC)
- @Sanmosa:乱投反对票虽然一直以来就有,但OA2021则加重了问题。--Lanwi1Talk 2023年7月28日 (五) 15:17 (UTC)
- 怎麽説呢,我不太認可Lanwi1把事情歸咎在OA2021的説法,因為亂投反對票本就是一直以來就有的問題。實行安全投票前亂投反對票的人會被口誅筆伐(當然有些時候這種口誅筆伐,甚至是否“亂投”的認定有些過於隨意了),但實行安全投票後社群基本上完全無法得知哪些潛在的票是“亂投”的,如果不能抵消相關影響的話,社群對安全投票制度的信心可能會被削弱,這樣的話這種“試驗”是會危害社群的。還有,你用“按照1%的用戶參與投票來計算”並不妥當,之前有哪次RFA(單次計)總投票人數能有200人的?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28日 (五) 15:08 (UTC)
- @Sanmosa、Lanwi1:两位说的都有道理,但如果修改当选标准,在没有先例参考的情况下,该修改到何种程度是一个问题。现在大约有8000名活跃用户,按照1%的用户参与投票来计算,如果某名候选人在270名(33%)用户都反对的情况下当选,我认为这个问题可能很难解决。个人建议,可以在接下来的几次投票中暂时保留原标准,在此期间观察正式使用安全投票后投票倾向的变化,在相关规律大致了解的情况下再调整标准。比如若正式使用安全投票后的几次投票中,发现用户普遍更倾向给出“支持”,那么便无需再对标准进行修改。即使现在就对当选标准进行修改,那也需要长时间的“试验”才能最终确定相关标准,不如先用已经稳定的原标准进行“试验”。因此本人仍对在现时修改当选标准保留意见。--Yiningx(留言|主账户) 2023年7月28日 (五) 14:14 (UTC)
- 上方建议将标准降低到75%,本人做了一点统计,自2015年至2023年来,只有五名有效候选人投票结果介于75%-80%间,为ArthurLau1997,KirkLU,和平奋斗救地球,Catherine_Laurence及Techyan。其中只有一位用户在将来未能成为管理员。因此,个人认为,如果票数在75%-80%,则表明社群已对其较为信任,然而可能在现阶段还存在某些不足。此外,如果标准过低,很有可能造成“选举产生的管理员没有足够的公信力执行共识”这样的尴尬问题。因此个人(-)反对下调标准。--Yiningx(留言|主账户) 2023年7月27日 (四) 13:58 (UTC)
- 既然草案通过了,可以在此讨论通过下调当选标准来解决乱投反对票的问题,现在中维的协作环境已因OA2021而恶化。--Lanwi1Talk 2023年7月27日 (四) 10:19 (UTC)
- @Lanwi1:提案沒有修改當選標準,但我覺得這可以在這裏再討論。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27日 (四) 09:50 (UTC)
- 现在当选标准应该下调吧?--Lanwi1Talk 2023年7月27日 (四) 09:39 (UTC)
- 社群分裂之前不像现在这么重,过去只有亲WMC派和反WMC派,OA之后部分亲WMC的人离开维基并转向求闻。现在乱投反对票的现象在被WMF除权的前管理员参选方面尤为明显,例如去年的我和Stang的RFA,暴力派对异己就有异常的敌视。--Lanwi1Talk 2023年7月29日 (六) 06:0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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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见Wikipedia_talk:用戶查核#為使用者查核員選舉導入安全投票機制並修正被選舉資格。--GZWDer(留言) 2023年8月9日 (三) 16:04 (UTC)
- CU问题,是否要首先解决wikimedia:Legal:Confidentiality agreement for nonpublic information的问题?--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8月10日 (四) 02:31 (UTC)
- 目前本站好像還沒恢復申請吧?條文似乎有就這點說明的必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8月10日 (四) 06:24 (UTC)
- 基金会已经说可以在特定条件下承认CU的选举结果了(见提议条文里面“基金会的说明”的链接)。@Shizhao:可以要求候选人投票开始前必须签署保密协议,否则申请无效。--GZWDer(留言) 2023年8月10日 (四) 11:53 (UTC)
- 我的意思是部分人士可能因所在地区的关系,不会被允许签署保密协议--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8月10日 (四) 12:14 (UTC)
- @GZWDer:既然是這個情況的話,那我不反對這個提議。此外,由於先前討論已經確定所有的管理人員上任選舉都使用安全投票且定期每半年舉行,我認為可以容許即將任滿的用戶查核員再次參選(即某用戶的用戶查核權限在2025年11月11日到期,他可以為了延續其用戶查核權限而參與2025年10月的管理人員上任選舉)。Sanmosa In vain 2023年8月10日 (四) 12:19 (UTC)
- 還有一點要提醒:如果確定要恢復用戶查核員選舉的話,請確保2023年(即今年)11月11日選舉結束的時候有至少兩個用戶當選用戶查核員,否則在本地社群有至少兩個用戶當選用戶查核員前,zhwiki也不能有用戶查核員。Sanmosa In vain 2023年8月10日 (四) 12:19 (UTC)
- 如果只选出一个,惯例是暂不上任直到选出第二个为止。既有的选举结果在用户仍然是管理员且签署了保密协议的前提下长期有效。--GZWDer(留言) 2023年8月10日 (四) 12:22 (UTC)
- 此外:
- 现有暂时冻结权限的用户查核员,建议应重新选举才能复权。
- 2021年12月MediaWiki发现安全漏洞,导致2013年至2021年这8年间checkuserwiki在内的私有wiki的内容实际上公开可见(也即2021年12月以前在checkuserwiki存在的任何内容可以假定已经被泄露了)。所以以“有人洩露CU紀錄”为由反对引入用户查核是不合理的。
- --GZWDer(留言) 2023年8月10日 (四) 12:26 (UTC)
- 问题是谁愿意当?用户查核员在中维很难产,参选者绝对不能有无视文明方针的人性。--Lanwi1Talk 2023年8月10日 (四) 13:50 (UTC)
- 这个提案本身不涉及选谁当用户查核员,只是允许用户参选。没有用户参选不影响此提案。--GZWDer(留言) 2023年8月10日 (四) 16:17 (UTC)
- 此外:
- 如果只选出一个,惯例是暂不上任直到选出第二个为止。既有的选举结果在用户仍然是管理员且签署了保密协议的前提下长期有效。--GZWDer(留言) 2023年8月10日 (四) 12:22 (UTC)
- 基金会已经说可以在特定条件下承认CU的选举结果了(见提议条文里面“基金会的说明”的链接)。@Shizhao:可以要求候选人投票开始前必须签署保密协议,否则申请无效。--GZWDer(留言) 2023年8月10日 (四) 11:53 (UTC)
- 根据基金会的引述,是不是只要按照基金会的意见推进,我们本地选出的CUer就可以得到基金会认可和授权,即2018年的OA已经解决?但根据后续的讨论,似乎仍有编辑用户的疑问(好像:如何公开CU查询行为的日志,在不公开查询时的条件和结果)。——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8月12日 (六) 01:49 (UTC)
- 我認為社群制定出申請規則以後,應該徵詢基金會的意見,確保能有效選出使用者查核員。所以我不太了解這裡要調整什麼,因為本地根本還沒正式修訂申請規則,以契合基金會方面的要求。——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8月12日 (六) 16:53 (UTC)
- 目前我的提议除了“當選之用戶查核員任期為兩年”之外其他流程和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人员的现有内容相同。--GZWDer(留言) 2023年8月12日 (六) 17:59 (UTC)
- 基金會的需求其實已經在之前的討論中告知了
- 必須簽2021修訂後的NDA,並經過批准生效
- 任期兩年,可連任
- 投票期間需要監管員監票
- 還有具體如何罷免CUer的內容,個人就不贅述
- 鑒於基金會支持社群自治,個人並不覺得有必要再去徵詢意見,而應以社群自行討論後得出的共識為主。-- (☎)dt 2023年8月30日 (三) 21:15 (UTC)
- 我認為社群制定出申請規則以後,應該徵詢基金會的意見,確保能有效選出使用者查核員。所以我不太了解這裡要調整什麼,因為本地根本還沒正式修訂申請規則,以契合基金會方面的要求。——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8月12日 (六) 16:53 (UTC)
- 依這種觀點,我是覺得管理員每三年該審查一次,若未身兼其他職位的管理員活躍程度有嚴重下降,或其表現已不適任管理員,社群可在到期前一至三個月連署提出重審,比照罷免制度;未提出重審或重審結果為繼任,則繼續擔任。天蓬大元帥-會客 歡迎參與機器翻譯的維護 2023年8月19日 (六) 10:58 (UTC)
- 与现行Steward的制度很类似,支持。--Yiningx(留言|主账户) 2023年8月19日 (六) 12:35 (UTC)
- 使用者查核員任期制度是基於多種因素,尤其是安全因素。我不認為管理員應該比照適用,尤其目前針對不活動管理員已經有除權機制。而且實際上按管理員日常操作情況,越活躍大概結怨越多,結果怕是會本末倒置。——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8月19日 (六) 14:46 (UTC)
- 反对,目前还不能信任本地担任CU员,没有必要着急改方针,改了也是难产。--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8月27日 (日) 16:20 (UTC)
- (+)支持,可以讓方針先走,之後若有CUer人選在程序上也比較有一個明確的選舉方向。-- (☎)dt 2023年8月30日 (三) 21:15 (UTC)
編輯請求 2023-11-02
请求已拒绝
希望可以創建頁面--GordonInHK(留言) 2023年11月2日 (四) 02:28 (UTC)
- 請求不明。--Cookai餅塊🍪(💬留言) 2023年11月2日 (四) 02:50 (UTC)
本地管理人員申請制度檢討
原标题为:本地管理人員選舉制度
原标题为:引入监管员定期选举模式
原标题为:為本地管理人員引入定期選舉或確認制度
初期討論:定期選舉模式、行政員仲裁制
参考了路西法人的说法,
我们是否应该引入监管员定期选举模式,就像m:Stewards/Confirm/2023。社群定期对于管理员的工作进行确认,举行投票肯定管理员的贡献、或否定管理员的行为。--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8日 (六) 12:12 (UTC)
- (上面的太长没看)监管员和管理员的要求完全不在一个级别,现在不少管理员几个月进行一两次操作,贡献与争议行为定然都是远少于非常活跃的管理员的。——暁月凛奈 (留言) 2023年10月28日 (六) 12:19 (UTC)
- 那么另外一种方式,管理人员留任制度,定期对管理员是否留任举行投票,只能投留任票,不能投反对票,如果不足多少留任票就会被暂时解任,可以通过申请复任恢复。--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8日 (六) 12:24 (UTC)
- 不太活躍的管理員應該恐怕也會被推上刀口,管理員要是不太活躍的話人家投留任票時也許會手緊一些,這樣的制度似乎是另類地變相強迫管理員幹活?--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10月28日 (六) 12:44 (UTC)
- 没有通过留任投票的暂时解任不是正式解任,可以配合復任制度重新上任。--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8日 (六) 12:59 (UTC)
- 同上,不活躍可解任後以復任制度回歸。沒空的時候避免持有權限是保護帳號安全的好辦法。--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9日 (日) 02:22 (UTC)
- 變相逼人辭職並不是管理人員復任制度的本意。——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30日 (一) 00:19 (UTC)
- 不太活躍的管理員應該恐怕也會被推上刀口,管理員要是不太活躍的話人家投留任票時也許會手緊一些,這樣的制度似乎是另類地變相強迫管理員幹活?--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10月28日 (六) 12:44 (UTC)
- 那么另外一种方式,管理人员留任制度,定期对管理员是否留任举行投票,只能投留任票,不能投反对票,如果不足多少留任票就会被暂时解任,可以通过申请复任恢复。--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8日 (六) 12:24 (UTC)
- 倒也不是不可以,畢竟如上面所説,我們有復任制度。而且,出於安保考量,我認為這樣或許能防止管理人員帳戶被操縱。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0月28日 (六) 13:48 (UTC)
- 快下快上是比较理想。——暁月凛奈 (留言) 2023年10月28日 (六) 14:07 (UTC)
- 依據管理員的工作性質,只要有任何嘗試用定期投票表決來評價管理員的行為,很快就會變成沒人願意處理棘手爭議(尤其是某些敏感編輯問題及封鎖申訴),畢竟誰願意給自己找麻煩。更甚者,還可能導致管理員把部分工作重心直接放在各種爭取人情關係以保住自己權限之上,反而適得其反。連英文維基百科都沒敢這麼做(至少對管理員),我也不認為本站的社群基礎允許穩健地實施這種制度。至於安全問題,管理員不活動解任及緊急解任等制度本身就是基於安全因素而置,現階段仍顯然有效,沒見到有畫蛇添足的必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28日 (六) 16:12 (UTC)
- 解决方法:
- 敏感編輯問題—互助客栈共识解决
- 封鎖申訴—管理操作复核请求
- 拉幫結派—只能投留任票
- --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8日 (六) 16:21 (UTC)
- 我覺得還是要回到管理員權限本來的意思上,社群此前已經有非常多討論。我的基本意見是管理員只要沒做錯事或過久不活躍(純粹安全考量)就沒有任何解任的理由,包含所謂「不做事」也是。但社群完全可以考慮新建或強化既有檢討管理員「做錯事」的制度。——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28日 (六) 16:25 (UTC)
- 路西法人在上面的提案正是弱化檢討管理員「做錯事」的制度,然后指出改善管理人員可信度的做法是推行管理員任期制。您和他的意见似乎是完全相反的?--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8日 (六) 16:33 (UTC)
- 啥?管理員做錯事還是得檢討啊?任期制是讓管理員更能被信任,以讓制度能正確運行,強化管理員信任度和工作跟不檢討做錯事毫無關聯,您又滑坡了?--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9日 (日) 02:26 (UTC)
- 路西法人在上面的提案正是弱化檢討管理員「做錯事」的制度,然后指出改善管理人員可信度的做法是推行管理員任期制。您和他的意见似乎是完全相反的?--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8日 (六) 16:33 (UTC)
- 我覺得還是要回到管理員權限本來的意思上,社群此前已經有非常多討論。我的基本意見是管理員只要沒做錯事或過久不活躍(純粹安全考量)就沒有任何解任的理由,包含所謂「不做事」也是。但社群完全可以考慮新建或強化既有檢討管理員「做錯事」的制度。——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28日 (六) 16:25 (UTC)
- 那么假设要求是7票好了,联署也是这个数,如果一个管理员还没有7票支持,那么你认为还适合继续担任吗?曾经的社群共识,能否反应现今的社群共识?--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8日 (六) 16:26 (UTC)
- 反過來說,現行制度沒有任何推動管理員做事的,同樣「沒人願意處理棘手爭議(尤其是某些敏感編輯問題及封鎖申訴),畢竟誰願意給自己找麻煩」,且完全沒辦法給管理員任何動力做事;反而任期制最少可以推動管理員為了爭取信任而盡力做事,一來避免「不做事所以不被信任」,二來促進管理員更加小心行權,避免重複誤操作,或在寫理由的時候寫得準確、仔細一點,甚至是更有效鼓勵管理員徵詢社群意見再行事。--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9日 (日) 02:48 (UTC)
- 認同ERIC所言,不認為本站社群有足夠條件去實施類似制度。貴站已經由全年任何時候都能提名管理員,到一年兩度;而管理員上任難度並不見得有所下降。不如先從非強制之定期管理員行為分析報告開始?--J.Wong 2023年10月29日 (日) 02:57 (UTC)
- 引入AAR+任期制能確保管理員行為更好被社群審視,終身制始終問題在於「太難解任,以至要到聖人級別才能上任」,任期制能抹除這個「聖人才能當管理員」的觀點,或許才是真正鼓勵人員流動的方法。管理員行為分析報告不知會否存在或忽視了主觀想法,始終是有參考價值的。--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9日 (日) 03:01 (UTC)
- 「終身制始終問題在於「太難解任,以至要到聖人級別才能上任」,任期制能抹除這個「聖人才能當管理員」的觀點,或許才是真正鼓勵人員流動的方法。」這點沒人會知……一樣也可以因為認為權限大而繼續目前高門檻。正如巡查員及回退員當初設立之時,也是想採取易上易落原則,但經歷這些年發展,已經證明本站社群並不能切實執行此原則。門檻除了越來越高,還是越來越高。反而定期行為分析報告,可以將行為定期總結及分析。如果發現有長期行為問題,則可以透過現行解任制度解決。又相反想問為什麼要照顧主觀想法?--J.Wong 2023年10月29日 (日) 03:19 (UTC)
- 回退員和巡查員有切實做到易上易落,幾乎沒幾個權限使用有爭議而「沒辦法除權」的情況。上任也仍是不難上,每年申請的通過率大概有七八成(只算符合條件者)。管理員現在的上任要求已經是極限高,任期制不會也沒辦法使上任要求更高,所說能抹除錯誤觀念而降低門檻是一定程度上會發生的事情,定期複檢權限也會給予「試用期」的效果,讓更多人願意讓新人試任。在目前框架顯然已經是極限差的情況,任何能改善情況且不帶來負面後果(如扼殺核心工作)的方案都值得嘗試,包括您所提出的分析報告。半年或一年一報告,兩年一確認(例如中期報告的嚴重問題未改善則啟動除權),連帶下方建議(工作沒問題的管理員不需額外確認)一併考量對所有人都比較公平。--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9日 (日) 04:17 (UTC)
- 一步一腳印,不如社群先試行透過擬定定期報告來體驗一下工作量,也展示一下相關能力,令大家信服。個人覺得如此,到時再談下一步,大家都會比較有信心。安全投票也試了數次才全面引入。--J.Wong 2023年10月29日 (日) 04:46 (UTC)
- 談何容易。如果硬要整套推進,個人覺得最後只會是再次不了了之。不如透過溫和而有效的手段去推進這事。--J.Wong 2023年10月29日 (日) 04:50 (UTC)
- 不反對慢慢來,只要最終目標如是即可。--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9日 (日) 05:01 (UTC)
- 中文维基百科存在温和而有效的手段吗?--。->>Vocal&Guitar->>留言 2023年10月29日 (日) 07:24 (UTC)
- 所以試了沒有?千里之行,始於足下。不試一定沒有。--J.Wong 2023年10月29日 (日) 07:46 (UTC)
- 其實個人一直有個疑問,權限解任申請會有除權之外其他各種選項去反映問題嚴重程度。雖則管理員能力應該相對高,但是不是都應該有其他選項去處理問題呢?而不是只有除權呢?把這個階梯及目前解任制度完善下來,再觀察一下效果,再決定是不是要引入任期制啦。任期制其實是非常高成本選項。貴站只是選上去人數比較少而已,如果把該填補的空缺都填補,人數不容少看,自然工作量都不容少看。--J.Wong 2023年10月29日 (日) 05:03 (UTC)
- 把該引進的好程序都引進才是王道。只擇其一固然未能行事。--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9日 (日) 15:29 (UTC)
- 以本站的環境來說,那可不見得是「好程序」。——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31日 (二) 01:31 (UTC)
- 把該引進的好程序都引進才是王道。只擇其一固然未能行事。--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9日 (日) 15:29 (UTC)
- 回退員和巡查員有切實做到易上易落,幾乎沒幾個權限使用有爭議而「沒辦法除權」的情況。上任也仍是不難上,每年申請的通過率大概有七八成(只算符合條件者)。管理員現在的上任要求已經是極限高,任期制不會也沒辦法使上任要求更高,所說能抹除錯誤觀念而降低門檻是一定程度上會發生的事情,定期複檢權限也會給予「試用期」的效果,讓更多人願意讓新人試任。在目前框架顯然已經是極限差的情況,任何能改善情況且不帶來負面後果(如扼殺核心工作)的方案都值得嘗試,包括您所提出的分析報告。半年或一年一報告,兩年一確認(例如中期報告的嚴重問題未改善則啟動除權),連帶下方建議(工作沒問題的管理員不需額外確認)一併考量對所有人都比較公平。--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9日 (日) 04:17 (UTC)
- 「終身制始終問題在於「太難解任,以至要到聖人級別才能上任」,任期制能抹除這個「聖人才能當管理員」的觀點,或許才是真正鼓勵人員流動的方法。」這點沒人會知……一樣也可以因為認為權限大而繼續目前高門檻。正如巡查員及回退員當初設立之時,也是想採取易上易落原則,但經歷這些年發展,已經證明本站社群並不能切實執行此原則。門檻除了越來越高,還是越來越高。反而定期行為分析報告,可以將行為定期總結及分析。如果發現有長期行為問題,則可以透過現行解任制度解決。又相反想問為什麼要照顧主觀想法?--J.Wong 2023年10月29日 (日) 03:19 (UTC)
- 那么可以施行一个民意调查制度,社群定期对现任管理员的工作进行不具实际效力安全投票,以及可以提名或自荐进行不具实际效力的安全投票,看看支持度有多少。--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9日 (日) 03:19 (UTC)
- 试行一段民意调查,社群再考虑是否把它变成有实际效力的。--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9日 (日) 03:22 (UTC)
- 不認為有必要考慮所謂「人員流動」問題,維基百科管理員又沒有名額限制。即使以往有「管理員已經足夠」的說法,這幾年也漸漸沒有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29日 (日) 08:55 (UTC)
- 沒有名額限制不代表不能有人員流動,您的斷言跳了很多推論步驟。管理員不夠,同時部分管理人員又因不獲信任執行其正常職務(如行政員需作為重大流程的監督者、甚至是往後重新引入CU等),那換獲信任的人擔任、執行這些職務(「人員流動」),絕對利大於弊。--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30日 (一) 14:12 (UTC)
- 信任講實據。不再信任誰了,那可以考慮解任。——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31日 (二) 01:03 (UTC)
- 我也希望您維人講道理,但您維太多人自己不認同特定方針指引(甚至有扭曲者),然後以違反方針指引的論據去不信任管理人員。最好您維更嚴格執行扭曲、遊戲方針的行為。--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31日 (二) 02:52 (UTC)
- 您维这些人不是支持“自己不認同特定方針指引以違反方針指引的論據提解任”,而是“长期的问题”导致这些人终于可以藉这个机会表达不信任。在任期制或者工作评价制施行之前,RFDA是唯一表达不信任的方式,即便RFDA提案人的理由不一定正当。--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31日 (二) 03:20 (UTC)
- 自己不符合/違反方針指引的人不滿意管理員是必然,以此不滿意去指控管理員行為不當則顯然是遊戲方針。--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31日 (二) 03:40 (UTC)
- 除了某提案人,你看那些人都是违反了方针吗,有些人甚至是老用户及前管理员。或者说,那些人都是因为提案人自己的“不合理意见”而决定联名的吗?不是吧。您维缺少一个表达不信任或者评价的平台或流程,以至于那些人用这个机会表达不信任,但不是支持提案人的“不合理意见”。不知道您是否能看懂。--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31日 (二) 05:25 (UTC)
- 自己不符合/違反方針指引的人不滿意管理員是必然,以此不滿意去指控管理員行為不當則顯然是遊戲方針。--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31日 (二) 03:40 (UTC)
- “游戏维基”本身就是类似“寻衅滋事”的口袋罪,不认同应该扩大范围、强力执法。--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31日 (二) 03:30 (UTC)
- 現在不是「強力執法」,是有法不能執。不執法何來擴大?--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31日 (二) 03:42 (UTC)
- 您维这些人不是支持“自己不認同特定方針指引以違反方針指引的論據提解任”,而是“长期的问题”导致这些人终于可以藉这个机会表达不信任。在任期制或者工作评价制施行之前,RFDA是唯一表达不信任的方式,即便RFDA提案人的理由不一定正当。--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31日 (二) 03:20 (UTC)
- 我也希望您維人講道理,但您維太多人自己不認同特定方針指引(甚至有扭曲者),然後以違反方針指引的論據去不信任管理人員。最好您維更嚴格執行扭曲、遊戲方針的行為。--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31日 (二) 02:52 (UTC)
- 信任講實據。不再信任誰了,那可以考慮解任。——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31日 (二) 01:03 (UTC)
- 沒有名額限制不代表不能有人員流動,您的斷言跳了很多推論步驟。管理員不夠,同時部分管理人員又因不獲信任執行其正常職務(如行政員需作為重大流程的監督者、甚至是往後重新引入CU等),那換獲信任的人擔任、執行這些職務(「人員流動」),絕對利大於弊。--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30日 (一) 14:12 (UTC)
- 引入AAR+任期制能確保管理員行為更好被社群審視,終身制始終問題在於「太難解任,以至要到聖人級別才能上任」,任期制能抹除這個「聖人才能當管理員」的觀點,或許才是真正鼓勵人員流動的方法。管理員行為分析報告不知會否存在或忽視了主觀想法,始終是有參考價值的。--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9日 (日) 03:01 (UTC)
- 解决方法:
- 意維有類似制度it:Wikipedia:Quando_sono_revocate_le_funzioni_di_amministratore#Modalità_di_riconferma_periodica(但不是投留任票,而是定期可以聯署反對續任,人數足夠就開展完整解任投票,否則自動續任),荷維曾經有但已廢除nl:Wikipedia:Stemlokaal/Afschaffen herbevestigingsprocedure,或可參考其設立或廢除討論、有何利弊。—— (留言) 2023年10月28日 (六) 16:40 (UTC)
- 同意可參考以上制度,不需所有管理員都走整個留任投票,但這個「定期」的不留任投票的開啓門檻必然需要比一般RFDA更加高。--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9日 (日) 02:58 (UTC)
- 这类似任期制吧,我觉得社群对此争议很大而难以通过,但个人是倾向支持。--YFdyh000(留言) 2023年10月28日 (六) 17:42 (UTC)
- 反对任何变相降低管理员撤职难度的提案。 ——魔琴 [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10月28日 (六) 17:54 (UTC)
- 降低管理員撤權難度反過來說是鼓勵人員流動,能做事的更容易上去(不論是短期還是長期),做不了事的就下去。不換人只會讓社群不信任日漸加深,管理員因為怕引起不滿又做不了事,社群根本無法正常運作。降低撤職難度也同時是改善社群對管理員上任過於嚴格(聖人才能當管理員)的情況,鼓勵能做事的上去,一來防止不夠人處理事情,二來確保在任的人都比較能被信任。--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9日 (日) 02:36 (UTC)
- 為什麼要預設有人得「下去」?維基百科管理員並不是這種工作。另外,我尚不認為相關提案意圖建立的制度有助於「鼓勵能做事的上去」。——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29日 (日) 08:48 (UTC)
- 授予管理人員權限的根本是「社群(經投票表達)信任某用戶持有權限並行管理人員之責,協助以較高之權限維護維基百科」。符合的人就上去,那同理不符合的就下去。反過來理解,如果不再符合上任時的要求,那為何讓這些不符合上任要求的人繼續持有管理權限?--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9日 (日) 15:29 (UTC)
- 若社群因為濫權或操作失誤等原因不再信任某一管理員,那還應該是走解任投票。我不認為本站現在應該用某種制度變相提高管理人員的在任要求。——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30日 (一) 00:13 (UTC)
- 授予管理人員權限的根本是「社群(經投票表達)信任某用戶持有權限並行管理人員之責,協助以較高之權限維護維基百科」。符合的人就上去,那同理不符合的就下去。反過來理解,如果不再符合上任時的要求,那為何讓這些不符合上任要求的人繼續持有管理權限?--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9日 (日) 15:29 (UTC)
- 為什麼要預設有人得「下去」?維基百科管理員並不是這種工作。另外,我尚不認為相關提案意圖建立的制度有助於「鼓勵能做事的上去」。——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29日 (日) 08:48 (UTC)
- 降低管理員撤權難度反過來說是鼓勵人員流動,能做事的更容易上去(不論是短期還是長期),做不了事的就下去。不換人只會讓社群不信任日漸加深,管理員因為怕引起不滿又做不了事,社群根本無法正常運作。降低撤職難度也同時是改善社群對管理員上任過於嚴格(聖人才能當管理員)的情況,鼓勵能做事的上去,一來防止不夠人處理事情,二來確保在任的人都比較能被信任。--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9日 (日) 02:36 (UTC)
- 另外标题有点含糊,相关规则是打算适用于管理员还是管理员+行政员,或者别的。在现有争议下,Administrative action review可能更容易达成和有价值。--YFdyh000(留言) 2023年10月28日 (六) 19:59 (UTC)
- 理應套用於所有管理人員組別(管理員、行政員、監督員、用戶查核員、界面管理員)。AAR以社群什麼都達不成共識的情況下,就算通過了,還是多數無法存在有效的效果。--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9日 (日) 02:54 (UTC)
- 對監管員是否應設任期制沒意見,但我反倒覺得行政員設任期制更重要。行政員作為所謂「共識裁決者」本身終生制缺乏民意基礎,應每年從管理員中改選,連任次數不限但要連任應該重新獲選。若果如此我對上面行政員RFDA守尾門等決定共識程序不予反對@LuciferianThomas、桐生ここ、Sanmosa:-某人✉ 2023年10月29日 (日) 10:40 (UTC)
- 你们这都快赶上英维选仲裁员了(两年一改选)……--MilkyDefer 2023年10月29日 (日) 11:58 (UTC)
- 現在行政員實際上所做的已經接近ArbCom了,純粹因為你維ArbCom多次爛產所以「裁決者」這個角色才變成行政員這個next closest thing--某人✉ 2023年10月29日 (日) 12:19 (UTC)
- 是可以考虑行政员任期制,并且行政员会议就是相当于仲裁委员会。每年选太短了,可以考虑英维的两年。--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9日 (日) 13:32 (UTC)
- 這是變相成立WP:仲裁委员会,然後行政員自動當委員?--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10月29日 (日) 14:54 (UTC)
- 现在行政员是事实上的仲裁委员会。这是增加任期和需要多名行政员讨论后才可以仲裁。不过我是不太认为这可能通过。--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9日 (日) 14:58 (UTC)
- 現在行政員幹的就是defacto Arbcom.沒有民意基礎的ArbCom倒不是更糟糕?--某人✉ 2023年10月29日 (日) 15:42 (UTC)
- 我倒是覺得可以在社群另有仲裁員產生辦法的共識前以全體行政員為當然仲裁員,然後參考enwiki的仲裁委員會的設置讓渡相應的機能給仲裁委員會(但不一定完全照搬)。當然,這樣做的前提是實行行政員任期制。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0月29日 (日) 16:52 (UTC)
- 就著現在UTC記錄出現之情狀,認為基於議程建議(懇請)諸君在合規範圍之內,必須加碼推進施行可立即付諸校驗之仲裁機制或其他臨時遞補機制。請諸君按照議程及相關議案之記錄,如Administrative action review案和利益衝突案,一併檢視,清楚考量社羣及社區內合規協作商定。--約克客(留言) 2023年11月3日 (五) 13:05 (UTC)
- 我倒是覺得可以在社群另有仲裁員產生辦法的共識前以全體行政員為當然仲裁員,然後參考enwiki的仲裁委員會的設置讓渡相應的機能給仲裁委員會(但不一定完全照搬)。當然,這樣做的前提是實行行政員任期制。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0月29日 (日) 16:52 (UTC)
- 這是變相成立WP:仲裁委员会,然後行政員自動當委員?--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3年10月29日 (日) 14:54 (UTC)
- 是可以考虑行政员任期制,并且行政员会议就是相当于仲裁委员会。每年选太短了,可以考虑英维的两年。--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9日 (日) 13:32 (UTC)
- 現在行政員實際上所做的已經接近ArbCom了,純粹因為你維ArbCom多次爛產所以「裁決者」這個角色才變成行政員這個next closest thing--某人✉ 2023年10月29日 (日) 12:19 (UTC)
- 可以考慮適度提高行政員的活躍度要求,以確保行政員對於當前社群及站務參與的熟稔程度,但根本反對在本站實施行政員(及其他任何管理人員)任期制度。——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30日 (一) 00:23 (UTC)
- 這不是「站務熟練」與否的問題。行政員的「站務」範圍本身只應限於根據共識「行政」而授權與除權兩項。裁決者這個角色本來就不應屬於行政員。既然你維將ArbCom「裁決人」的角色硬塞到行政員這個設計上就缺乏民意基礎的職位身上,難道不應該設任期?--某人✉ 2023年10月30日 (一) 02:38 (UTC)
- 作为行政员我要说的是,我其实相当反对把行政员当仲裁員用,而且目前来看的话,行政员也只有在管理员(及类似权限角色)选举难产的时候,才不得已进行商讨,做出决断。和仲裁員角色还是差异非常大的,无论是权限还是做的事情。我相信,其他行政员和我的想法应该也差不多,能不做就不做--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10月30日 (一) 03:08 (UTC)
- 沒辦法,英維的流程由ArbCom管轄,中維則一向是行政員的工作,實際結果已經跟ArbCom沒什麼差異。多數情況下元維基的監管員還是聽行政員的最終決定(當然前提是合理)。--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30日 (一) 03:37 (UTC)
- 差很遠吧。英維ArbCom是全站管轄,中維行政員只是依據方針處理管理人員選舉事宜。還是那句,其實貴站人手並沒有想像般多。不如踏實一點,先將問題處理機制完善,例如除了解任外還有什麼選項?還是說貴站是平時不處理問題,硬要等到兩年一度才來處理問題?--J.Wong 2023年10月31日 (二) 00:01 (UTC)
- 貴站還真平時不處理問題。一堆顯然有問題的用戶都要用多久才能處理?能容許WMLO之輩擾亂社群好幾天,社群多數用戶無能為力(不可能在其擾亂討論及煽動的情況下達成實質共識),61個管理員當中,多數要麼權在人不在要麼怕惹事不動手,這是管理員維護維基百科的態度嗎?還不是「人手不多」不是假裝看不到不處理的藉口,有些事情一個管理員就能解決的問題。能學一下英維那種乾脆利落嗎?
- 解任以外只有一個選項,就是管理員不要總是那麼怕事。一天還有怕事的管理員,一天您維的問題都解決不了。--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31日 (二) 00:42 (UTC)
- 我想您必須理解管理員作為持有重要權限者何以處置棘手爭議的困難。某些人實在把管理員的份量看得太重,很多時候「勇於出手」與「專斷獨行」真的只是一線之隔而已。例如說,如果你們給我足夠支持,我當然也可以冒著被批評「不避嫌」的風險直接來處理「反對者」那種使用者爭議啊,但顯然社群並不總是有這種支持,至少很多時候我們不敢認為有。之前Shizhao或Wong128hk等人得以實際出手制裁,是因為他們作為資深管理員及行政員實際上累積了足夠的權威來壓制,或者說使人信服。我想這種隱性基礎並不是此提案意圖建立的制度所能達到的。而且即使如此,他們(以及我等「反對者」的反對者)也還是不免要承擔他的各種道德批評,我想沒幾位管理員願意將其做站務的寶貴精神無謂地耗弱在這種大事件上面。實際去處理別的裨益讀者的事務性工作不好嗎?
另外,就「反對者」這種案例而言,執行操作的管理員只是因為「成王敗寇」的道理,才能有機會在事後篤定自己其實站在所謂「正義」的一方,而事情當下往往是很難認定到底是「敵我矛盾」還是「人民內部矛盾」的。既然會有人一邊鼓勵(鼓動)管理員積極主動裁決爭議,就有人會指責管理員在某些議題上過於「獨裁」,甚至予以公開控訴,這根本是一體兩面,令管理員難以適從。一端是「怕事」,另一端是「獨裁」,兩端包抄起來,誰還做得下去這苦差事。現在都已經能有人執意提起解任,甚至走到投票階段,這該給管理員製造了多莫大的壓力?如果來日降低管理員解任門檻或提高在任門檻,那更是只會加劇這種現象,促使管理員全往爭議較少的地方跑去了。所以我說本站社群尚缺乏實施相關制度的基礎。
與此同時,我並不否認有些管理員確實比較不想碰這方面的問題,但我是可以理解他們不想要輕易橫越「勇於出手」與「專斷獨行」界線的考慮,而且那終歸是他們行事的自由吧?個人認為,當前社群最應該做的是給予管理員足以處理若干棘手爭議的堅實支持(通常是透過討論,某些情況下也可以透過投票形成共識),以及多多提拔擅長處理這方面問題的人選;相信近期那些申請應當能有點作用。有一說一,社群也是需要更多像您這種人的,若您以後經過衡量決定出來申請管理員,我一定會支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31日 (二) 01:03 (UTC)- 处理棘手争议管理员只能“怕事”。
- 因此我提出了之前所谓“邀请讨论”及“管理操作公示”的流程,让社群承担管理员的压力。但没有被完全认可。
- 也许可以尝试另外一种方式,棘手案件可以允许多名管理员联名执行一项管理操作?让压力分担到多人。
- AARV正是解决问题的另一个选项。
- 这让关注点变成处理具体管理操作,而不是追究管理员或其他持权者责任。也让真正问题容易得到处理,避免了管理员担心独自推翻之前管理员的决定,发生争议。
- --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31日 (二) 01:57 (UTC)
- 关于“处理棘手争议管理员只能‘怕事’”,阁下提出的 “让社群承担管理员的压力”是个好建议。
- Eric Liu 阁下在Bigbullfrog1996的不限期封禁一案采用的不直接处理,让社群讨论产生共识, 以便管理员只是执行社群共识, 好像也是让社群承担管理员的压力好方法。如果能有一个正式程序,将产生共识过程细化,可能可以解决“处理棘手争议”的负担和压力? 或许重新考虑桐生ここ 阁下提议的“邀请讨论”及“管理操作公示”的流程, 或者改进的流程。
- --Gluo88(留言) 2023年10月31日 (二) 03:48 (UTC)
- Eric Liu 阁下上面提到 “很多時候「勇於出手」與「專斷獨行」只是一線之隔而已。”, 说的非常好。
- 很多问题比较复杂,判断比较困难,很有可能有时某管理员觉得自己是「勇於出手」,但其他人或其他管理员却认为是「專斷獨行」, 回退管理操作产生管理争议甚至管理战。
- 如果“处理棘手争议”采用不直接处理,让社群讨论产生共识, 以便管理员只是执行社群共识, 好像可以减少管理员的压力。--Gluo88(留言) 2023年10月31日 (二) 03:58 (UTC)
- 方針指引及過往案例亦是社群共識的一種,每次都要重新討論顯然多餘。依照方針指引的合理詮釋來處理棘手問題顯然是管理員的合適操作。--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31日 (二) 04:39 (UTC)
- 究竟是什麼是「合理詮釋」?這正是社群過往許多爭議的核心。目前本站管理員在這方面權威尚不能說強。依我個人的觀察,就某些較為複雜的爭議而言,即使理論上完全可以只按詮釋方針與指引條文來處理問題,管理員也很少這樣做,而更多地是先觀察或徵詢社群討論意見來判斷個案具體共識。例如我之前按命名常規去詮釋烏克蘭地名譯名問題,實際上也沒有得到全部討論者的認可,但確實是促使漸進地社群嘗試就相關命名原則達成若干共識(目前還在努力中)。又或者我個人詮釋封鎖方針以處理Bigbullfrog1996的封鎖申訴,就也會有人指稱我怎麼沒有按其他方針與指引把人家模板編輯權給除去了。總而言之,這類爭議是少不了的,那末既然討論能夠減少爭點,那多數情況下管理員還是不會純粹按詮釋方針與指引條文來決定如何處置,這應當是自然的現象;此時討論便不一定顯得「多餘」。——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31日 (二) 10:56 (UTC)
- 很认同阁下的观点: "究竟是什么是“合理诠释”?这正是社群过往许多争议的核心。"
- 由于“棘手争议”的复杂性和模糊性,个人难以排除主观性,大家所用的判断(“合理诠释”)标准也会不同,很难像形式逻辑的命题那样,有客观的方法, 通过纯粹的严密逻辑推理来做出判断和说服。
- 比如,国家政治中,除了专制国家, 民主国家(特别是欧美), 无论是议会或选举, 各派都是无穷的道理,也都无法说服对方, 最后只能靠讨论过后的支持比例来客观评判。
- 当管理员认为“是棘手争议”时,按 Wikipedia:共识方针让社群讨论产生共识,应该是个解决问题的好方法。
- --Gluo88(留言) 2023年10月31日 (二) 11:53 (UTC)
- 究竟是什麼是「合理詮釋」?這正是社群過往許多爭議的核心。目前本站管理員在這方面權威尚不能說強。依我個人的觀察,就某些較為複雜的爭議而言,即使理論上完全可以只按詮釋方針與指引條文來處理問題,管理員也很少這樣做,而更多地是先觀察或徵詢社群討論意見來判斷個案具體共識。例如我之前按命名常規去詮釋烏克蘭地名譯名問題,實際上也沒有得到全部討論者的認可,但確實是促使漸進地社群嘗試就相關命名原則達成若干共識(目前還在努力中)。又或者我個人詮釋封鎖方針以處理Bigbullfrog1996的封鎖申訴,就也會有人指稱我怎麼沒有按其他方針與指引把人家模板編輯權給除去了。總而言之,這類爭議是少不了的,那末既然討論能夠減少爭點,那多數情況下管理員還是不會純粹按詮釋方針與指引條文來決定如何處置,這應當是自然的現象;此時討論便不一定顯得「多餘」。——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31日 (二) 10:56 (UTC)
- 方針指引及過往案例亦是社群共識的一種,每次都要重新討論顯然多餘。依照方針指引的合理詮釋來處理棘手問題顯然是管理員的合適操作。--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31日 (二) 04:39 (UTC)
- 处理棘手争议管理员只能“怕事”。
- 我想您必須理解管理員作為持有重要權限者何以處置棘手爭議的困難。某些人實在把管理員的份量看得太重,很多時候「勇於出手」與「專斷獨行」真的只是一線之隔而已。例如說,如果你們給我足夠支持,我當然也可以冒著被批評「不避嫌」的風險直接來處理「反對者」那種使用者爭議啊,但顯然社群並不總是有這種支持,至少很多時候我們不敢認為有。之前Shizhao或Wong128hk等人得以實際出手制裁,是因為他們作為資深管理員及行政員實際上累積了足夠的權威來壓制,或者說使人信服。我想這種隱性基礎並不是此提案意圖建立的制度所能達到的。而且即使如此,他們(以及我等「反對者」的反對者)也還是不免要承擔他的各種道德批評,我想沒幾位管理員願意將其做站務的寶貴精神無謂地耗弱在這種大事件上面。實際去處理別的裨益讀者的事務性工作不好嗎?
- 差很遠吧。英維ArbCom是全站管轄,中維行政員只是依據方針處理管理人員選舉事宜。還是那句,其實貴站人手並沒有想像般多。不如踏實一點,先將問題處理機制完善,例如除了解任外還有什麼選項?還是說貴站是平時不處理問題,硬要等到兩年一度才來處理問題?--J.Wong 2023年10月31日 (二) 00:01 (UTC)
- 沒辦法,英維的流程由ArbCom管轄,中維則一向是行政員的工作,實際結果已經跟ArbCom沒什麼差異。多數情況下元維基的監管員還是聽行政員的最終決定(當然前提是合理)。--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30日 (一) 03:37 (UTC)
- 作为行政员我要说的是,我其实相当反对把行政员当仲裁員用,而且目前来看的话,行政员也只有在管理员(及类似权限角色)选举难产的时候,才不得已进行商讨,做出决断。和仲裁員角色还是差异非常大的,无论是权限还是做的事情。我相信,其他行政员和我的想法应该也差不多,能不做就不做--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10月30日 (一) 03:08 (UTC)
- 這不是「站務熟練」與否的問題。行政員的「站務」範圍本身只應限於根據共識「行政」而授權與除權兩項。裁決者這個角色本來就不應屬於行政員。既然你維將ArbCom「裁決人」的角色硬塞到行政員這個設計上就缺乏民意基礎的職位身上,難道不應該設任期?--某人✉ 2023年10月30日 (一) 02:38 (UTC)
- 你们这都快赶上英维选仲裁员了(两年一改选)……--MilkyDefer 2023年10月29日 (日) 11:58 (UTC)
- (+)强烈支持引入管理員任期制,強烈要求取消管理員終生制。--🎋竹生🎍 2023年11月1日 (三) 11:12 (UTC)
- 這次選舉沒人投支持票的原因就是大家被某些長期為一個或多個特定維基人保駕護航的終身管理員嚇慘了,再選出幾個德不配位的終身管理員的話您維怕是可以立即關站了,故廢除管理員終身制是選出新管理員的必然條件,當然不反對保留目前在任活躍管理員的終生制。--🎋竹生🎍 2023年11月6日 (一) 15:31 (UTC)
- 我想捕風捉影之言可以休矣。——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1月6日 (一) 17:23 (UTC)
- 這次選舉沒人投支持票的原因就是大家被某些長期為一個或多個特定維基人保駕護航的終身管理員嚇慘了,再選出幾個德不配位的終身管理員的話您維怕是可以立即關站了,故廢除管理員終身制是選出新管理員的必然條件,當然不反對保留目前在任活躍管理員的終生制。--🎋竹生🎍 2023年11月6日 (一) 15:31 (UTC)
- 我反对引入,社群哪有那么多精力去确认管理员的工作,再加上社群成员之间的对立,难以保证合理性。引入后可能会有逆淘汰现象。--Lanwi1Talk 2023年11月1日 (三) 23:19 (UTC)
- 不是基於確切濫用或誤用權限而只是因為社群爭議,而是基於不違反方針指引但不獲社群認同的行為,從而提出解任的門檻理應設成遠高於現存制度。此部分可參照意維制度,以跟目前相似的聯署方式處理,僅在已達一特定(更高)標準的時候才發起投票決定管理員去留。標準設得較高理論上能避免逆淘汰。--路西法人 2023年11月2日 (四) 05:24 (UTC)
- 同意Lanwi君的观点,花太多时间在这上面实属没必要。--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3年11月3日 (五) 01:06 (UTC)
- 部分支持此概念,但尚欠缺覺得可行並經過本地化適用的標準或制度草案。假若引入更適合本地社群的版本,個人認為會更好。目前維持(#)有保留。--Borschts ™ 2023年11月2日 (四) 14:39 (UTC)
- 这个议案只是确认社群是否支持类似的东西,不是完全按照监管员模式进行。--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1月2日 (四) 16:32 (UTC)
- 正是,所以我才說如果有可以消除上述反對意見之憂慮的具體方案可能會更好。但單純談論這個概念我是覺得有引入的價值。--Borschts ™ 2023年11月3日 (五) 00:27 (UTC)
- 这个议案只是确认社群是否支持类似的东西,不是完全按照监管员模式进行。--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1月2日 (四) 16:32 (UTC)
臨時遞補仲裁機制或其他替代措施之動議
提出該動議,僅為協調一併在本版面中,a)本地管理人員引入定期選舉或確認制度案,b)Administrative action review案和c)利益衝突案,對於仲裁機制未有正式建立下,可否根據本地改革實際需要及既有框架,基於議程和合規範圍之內,討論施行可立即付諸校驗之仲裁機制或其他臨時遞補機制。
有關動議僅且為對上述案事在合規範圍內一併檢視,個人動議之因素可參見c)案之提案人折疊發言記錄及自行標籤、另一提出異見維基人被現具爭議管理員封禁(案中反映其發言亦被無視)之情狀,考量a)b)案存有類似之疑慮及商議進程等,c)案存有其他要素未有獲得處理下亦處疑慮,現謹考慮謹此,在此動議之,尋求社羣及社區內合規協作商定,基於諸君按照議程及相關議案之記錄,及先例基礎,可先行產生臨時仲裁機制或其他臨時遞補機制,以釋除社區及社羣現在疑慮,避免繼續社羣及社區機制存有不相稱之效應。--約克客(留言) 2023年11月5日 (日) 08:21 (UTC)
- (我甚至在外面只是瞟到了一眼讨论标题就知道是谁的动议了)--MilkyDefer 2023年11月5日 (日) 09:55 (UTC)
- 「臨時」與「仲裁機制」這兩個詞彙是乖違的。一個有效的仲裁機制,無論其形式為何,必然都應該要是穩定而持久的,這樣才能賦予其足夠的社群信任及執行基礎。在現在這種情況下,還想要得到「可立即付諸校驗」且合己意的所謂「仲裁機制」,恐怕是癡人說夢。——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1月5日 (日) 10:01 (UTC)
- 定期選舉或確認機制尚未達成共識。
- WP:AARV現在是有效的,只不過不是方針指引,如果認為有必要升級為方針,可以繼續討論。--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1月5日 (日) 10:17 (UTC)
- 個人現在明確認為,上述議案必要協調合併進行討論就社區內仲裁缺失,做出先導校驗安排,因為認為當前情況如再無任何對應機制合規發揮作用,議程本身也相應無法正當運作,可能進一步影響多個維基人及關聯項目,有違維基目前理想需要推進之計劃目標。--約克客(留言) 2023年11月5日 (日) 11:21 (UTC)
- 動議認為,目前如參考過往部分先例,排除社區內論及遺存不明確因素之拉票規制,按照一般議程程序做出召集、中立持平地闡明議案,並提出尋求接近某程度裁斷之情況,並非罕見,而有很多時候實踐而言因為缺乏明確指引維基人使用適切機制予以協助、導致某程度需要擴大進行裁斷之案事,以仲裁程序而審視可謂不理想地被終結,是非常遺憾。如果社羣在基本議程上,現在僅且因為出於自身基本背景理解發表合規言論,不單被強力抵觸、干預屏蔽或反复訴諸於單一官僚管理規制做出針對,乃至忽然因為被羅列過往記錄或僅且指控言論即刻噤聲,是否得當於維基本地,或且都屬於社區及社羣之內,應當檢視之疑慮。--約克客(留言) 2023年11月5日 (日) 11:33 (UTC)
- 您使用这种文体,导致很多人看不懂您想表达什么,会让您的意见更容易被无视,如果您无法使用现代标准汉语,是否考虑写英文?--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1月6日 (一) 14:50 (UTC)
- (?)疑問:如果我考大学的时候报了中文系,是不是就能看得懂这段话了? ——魔琴 [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11月6日 (一) 07:25 (UTC)
- 不知所云,請使用現代漢語表述習慣發言。--Borschts™ 歡迎外帶一碗羅宋湯 2023年11月6日 (一) 07:58 (UTC)
- 你维是怎么容忍这种甚至需要额外翻译的严重阻碍站务交流的文体存在的-- Zorua → 留个言叭-ω- 2023年11月6日 (一) 08:28 (UTC)
- 就是容忍不了所以就被舉報到ANM了(--Borschts™ 歡迎外帶一碗羅宋湯 2023年11月6日 (一) 09:50 (UTC)
定期管理员工作意见收集
是否定期举行仅有附言框的安全投票,进行对管理员工作的评价和意见收集,但不涉及除权或任期制。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1月7日 (二) 00:16 (UTC)
- (+)强烈支持2ch维基版开张。--。->>Vocal&Guitar->>留言 2023年11月7日 (二) 01:34 (UTC)
- 我認為對於檢討管理員工作的內容來說,具名提出意見比較負責任,也比較能夠方便管理員解決問題,尤其是某些具體的編輯爭議,打散了啥都看不出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1月7日 (二) 02:45 (UTC)
关于这次选举的奇思妙想
- 安全投票是否技术上可以延长期限,如果是合并的投票,但只有其中一位候选人需要延长投票期怎么办?
- 是否考虑不设选项,在附言框投票,投票和意见是一体的,方便行政员判断临界情况。
- 是否考虑设立有任期的临时管理员,就像小维基会授予临时管理员权限,允许参选临时管理员?比如两年任期的管理员。
- 您维要求管理员去解决争议,也就是管理员是法官,因此需要终身制去保护管理员,但是又对参选的法官不敢轻易信任。不如真的设立法官(仲裁员)一职,剥夺管理员任何裁量权,只能处理纯粹破坏和执行社群共识/仲裁结果。现任管理员自动成为仲裁员,而仲裁员是有任期的,到期重选。
- 是否应该设立监票员(本地的electionadmin),签署NDA的行政员自动成为监票员,此外也可以参选成为监票员,选举不再由监督员监票,未来开放本地安全投票时,这个监票员组也可以使用。
--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1月5日 (日) 19:10 (UTC)
- 這點可以問@JSutherland_(WMF):,雖然有很大概率他不會直接在這裡回就是了。
- (+)支持。
- 支持試用期,個人認為可以考慮如一年期管理(甚至半年?)但仍需按本地當前RFA選舉方式選出,支持率可盡量考慮過2/3即可。一年任期滿後可以再次投票。無限期者個人認為維持80%仍較為妥當。
- 可見WP:常年提案中的仲裁委員會,個人認為如果要談的話分拆一段比較妥當。
- 監票員具體要求個人認為仍須討論,但這個概念(+)支持。-- (☎)dt
- 另外小(?)疑問,為何RFDA只需50%即可解任但選上需要80%?照道理說解任應和當選比例應一致才能表示社群對管理員期望的信任程度。-- (☎)dt 2023年11月5日 (日) 21:00 (UTC)
- 4从一开始就是不对的,管理员从来不应该插手有争议无共识的事情,只是在本站积非成是,成了现实。应该反思的是,这个积非成是是怎么发生的,然后再看解决的方案。--Tiger(留言) 2023年11月5日 (日) 23:10 (UTC)
- 在下也觉得管理员从来不应该直接判定“有争议无共识的事情”, 是应该探讨解决方案。--Gluo88(留言) 2023年11月6日 (一) 04:40 (UTC)
- 既然没有得票81%的被刷掉,为什么非要给得票79%的开绿灯?为了开绿灯而开绿灯的做法非常符合华人社会低劣的本质。->>Vocal&Guitar->>留言 2023年11月5日 (日) 23:15 (UTC)
- 應該說是華人特色而不是低劣吧。如果要仿照英維類共識制而非純投票的方式或其他語言的選舉方式相信又會有人把WP:ENWIKISAID搬出來了。-- (☎)dt 2023年11月6日 (一) 02:01 (UTC)
- 自己定了门槛,然后说这个门槛不算数还可以再讨论,这种特色就是低劣,丢脸。另外我对英维什么维的不感兴趣,自己能把自己的规定执行好就谢天谢地了。--。->>Vocal&Guitar->>留言 2023年11月6日 (一) 03:45 (UTC)
- 既然每次延长投票都要骂,不如直接写进方针里吧,“当结论不甚明确,或支持率在75%(含)至80%之间时,行政员可考虑中立票自行判断或决定延长投票期”。 ——魔琴 [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11月6日 (一) 02:52 (UTC)
- 是不是你考试59分也叫“不甚明确”,应当要求校长判断?--。->>Vocal&Guitar->>留言 2023年11月6日 (一) 03:40 (UTC)
- 其他學校怎樣我不知道,我的大學如果差1%差.5%,course coordinator有時會直接round up讓你過--某人✉ 2023年11月6日 (一) 06:02 (UTC)
- 是不是你考试59分也叫“不甚明确”,应当要求校长判断?--。->>Vocal&Guitar->>留言 2023年11月6日 (一) 03:40 (UTC)
- (▲)同上,我觉得很滑稽。还有所谓“75%到80%之间二次验票”之类,离谱至极。--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3年11月7日 (二) 03:26 (UTC)
- 應該說是華人特色而不是低劣吧。如果要仿照英維類共識制而非純投票的方式或其他語言的選舉方式相信又會有人把WP:ENWIKISAID搬出來了。-- (☎)dt 2023年11月6日 (一) 02:01 (UTC)
- 临时管理员有点像之前提过的Wikipedia:维护员,不过考虑到没多久的提议一样被否,不太看好(虽然我觉得可以考虑);选项的话方便快速统计决定,如果有疑惑的话,选中立再添加意见,不过如此犹豫不决,可能不适宜做决定;期限技术上看wmf维护人员的意见,但延期可能会增加犹豫改变的情况,过线则过,过不了就是参选者还不服人心,再接再厉;你说的“仲裁员”,不应该是“行政员”的职责;关于本地的“监票员”,是否意味着不相信“监督员”(或者meta或wmf的工作人员)?——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1月6日 (一) 00:42 (UTC)
- 也不是說不信任meta或wmf的工作人員吧,只是讓本地若在有投票爭議的情況下能夠不需透過meta或wmf來調用投票資料。-- (☎)dt 2023年11月6日 (一) 02:01 (UTC)
- 不是不信任,而是监票由监督员进行感觉怪怪的,行政员完全无法参与,而监督员考验的是对OS方针的理解和监督操作,不是对社群共识的判断。
- 当前监督员都是行政员更谈不上不信任,另外WMF和监管员也是监票员的当然成员。--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1月6日 (一) 14:28 (UTC)
- 為了要讓人當選管理員就想出各種方法嗎?一定要讓人當選嗎?甚至有人聲稱投反對票是「不負責任」。—-日期20220626(留言) 2023年11月6日 (一) 05:05 (UTC)
- 早在2011年,Reke就指出管理制度上的一些缺陷,包含管理員的困境及所謂「任期制」問題,我認為至今仍然適用。另外,AT也曾經討論過相關問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1月6日 (一) 05:31 (UTC)
- 2021年被基金法罷免的管理員難道不活躍嗎?管理員活躍了,就說他亂來,等到沒有活躍的管理員,又要想盡辦法去讓人去當上管理員。「既要還要」怎麼行。--日期20220626(留言) 2023年11月6日 (一) 05:37 (UTC)
- 投反對票是不負責任,投給壞管理員也是不負責任,反正只要所作所為不符合某些人想法,就是「不負責任」。--日期20220626(留言) 2023年11月6日 (一) 05:40 (UTC)
- 安全投票不能延長。這東西太難用了,弊大於利,長期而言應該考慮廢除。另外,可以將此話題當成這次申請的檢討區吧?那我就改標題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1月6日 (一) 05:44 (UTC)
- 如果通過率降到五成會否有人支持-某人✉ 2023年11月6日 (一) 06:02 (UTC)
- 可考慮讓60%–75%作為容錯率,可任臨時(一年任期)管理員。給予更高向上流動機會之餘,也不會讓標準過低。--路西法人 2023年11月6日 (一) 06:44 (UTC)
- 建議先將永久任期的通過標準如同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降至75%(似乎當時80%也不算是很廣泛的共識……),至於再往下的支持率要怎麼處理大概得在方針區討論。--冥王歐西里斯(留言) 2023年11月6日 (一) 07:57 (UTC)
- 不同意置臨時管理員,其問題與「任期制」相去不遠。——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1月6日 (一) 08:26 (UTC)
- 僅針對新管理員,不影響舊管理員。做得好就自然有人繼續投票留,做不好(包括不做事)就自然沒能留任。所謂「怕影響選民關係而不作為」亦可變成「怕不作為而影響信任度」,比起當前管理員啥都做不到要強。--路西法人 2023年11月6日 (一) 09:28 (UTC)
- 那我肯定默認給每個候選人投反對票。--🎋竹生🎍 2023年11月6日 (一) 15:21 (UTC)
- 可考慮讓60%–75%作為容錯率,可任臨時(一年任期)管理員。給予更高向上流動機會之餘,也不會讓標準過低。--路西法人 2023年11月6日 (一) 06:44 (UTC)
- 那我也异想天开一下。既然目前【管理员少-->社群对管理的要求高-->管理员选不出来】死循环,能否强制引入大量管理员来打破?譬如仅一次,举行一次至少20人参与的RfA,支持率达绝对多数(67%)者当选为任期两年的临时管理员;当选率必须大于50%,若不达到则按支持率往下录取直至达到要求或支持率不满33%为止。这要再没人选上来没天理了😀 ——魔琴 [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11月6日 (一) 11:09 (UTC)
- 絕不認同濫收。調低標準不等於無限調低,連50%支持率都不到顯然不可能適任。選出來的新管理員仍然抱持怕事、把權限當帽子的話,那選一千個都沒用。--路西法人 2023年11月6日 (一) 11:25 (UTC)
- 反对为了增加人而特别降低标准,尤其是仅一次的才不公平。--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1月6日 (一) 14:29 (UTC)
- 赞同阁下的观点。--Gluo88(留言) 2023年11月6日 (一) 16:05 (UTC)
- 寧缺勿濫,質重於量。--Borschts™ 歡迎外帶一碗羅宋湯 2023年11月6日 (一) 14:37 (UTC)
- 兩年時間夠他們中相當一部分不適合的人士引來至少兩次基金會行動了。--🎋竹生🎍 2023年11月6日 (一) 15:23 (UTC)
- 都说了是异想天开,大家就听个乐。反正,我从理性出发已经找不到可以解决的方案了。不过讲笑话那笑话也有理由。为什么降低标准,肯定不是宁滥毋缺,是现在社群要求太高,以致基本选不上人出来哪管你合适不合适。33%就很低,一定不能适任吗,上面都有人说了50%他就预设反对,调到33%难道不会全员20%支持率?也有可能的嘛!而且就算是80%选出来的就没有怕事收帽子的吗?也没见选出来中维爆炸了是吧?再说了即使选了不合适的人,也还能RfDA啊,那基金会行动我看也不至于,两年能搞出什么名堂来。就算是WMF又重拳出击,你维四年(2017.12-2021.9)挨了三次基金会行动,算上撤NDA那就是平均一年一次,两年多个两次还真不算什么。我为什么说任期两年?OA21已经两年了我们搞出啥来了?管理员浩浩荡荡投了三次票选出三个,RfA、RfDA还是乱七八糟还在修订,行政员行政员选不出来,监督员快倒闭了也选不出来,查核员人家基金会说能还也还不回来。再来两年我看也悬。唉,就这样吧,等等下一个奇思妙想。 ——魔琴 [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11月6日 (一) 18:48 (UTC)
- RFDA不是那么好发起的,所以选上就完全不用担心,所以投票人投下支持票才会那么慎重。如果没有任期制或者检讨机制,反对降低80%标准。就你维这个情况,恐怕还会有几次OA,或者直接原地爆炸。--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1月6日 (一) 23:45 (UTC)
- 个人对“监票员”权限的设立表示担忧。在上一次修订RFA指引时,有意见认为应当仅允许Stewards监票,随后在共识下,将要求放宽到监督员(前提是仍保留允许Stewards参与监票的制度机制)。做出这样的考量,是因为根据文档以及技术人员的描述,该权限能够访问相当一部分隐私信息,甚至不亚于用户查核员(...it exposes some security risks (since electionadmin would be grantable by 'crats and is a right that allows access to IP information))。既然社群对用户查核员这一权限始终持有相当谨慎的态度,那对待几乎同等重要的“监票”权限也没理由放宽要求。签署NDA并不等于“受社群绝对信任”。--Yiningx_Puppet(留言|主账户) 2023年11月6日 (一) 13:24 (UTC)
- 本次投票没有监管员监票,设立监票员组可以让监管员和WMF自动成为监票员,也可以不让行政员自动取得权限。监督员考验的是对OS方针的理解和监督操作,而不是选举相关内容,因此有必要设立监票员。--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1月6日 (一) 14:38 (UTC)
- 支持上面的第4点,特别是所提到的:“剥夺管理员任何裁量权,只能处理纯粹破坏和执行社群共识/仲裁结果。”--Gluo88(留言) 2023年11月6日 (一) 13:30 (UTC)
- (+)支持2、5以及合理降低管理员门槛,私以为60%-70%较为合理。——Aggie Dewadipper 2023年11月6日 (一) 22:45 (UTC)
(?)疑問 管理員是否应该直接判定社群中“有争议无共识的事情”?
- 感觉社群对这个问题这个答案有分歧,理解不同。有时管理員的某个管理操作被一部分人看作是‘勇于出手’, 但被另一部分人看作‘专断独行’。 社群在投票时也会根据候选人对这类问题的回答, 做不同的判断, 决定是否支持和反对。这可能是支持票和反对票分裂的原因之一。
- 关于“棘手争议”。 由于“棘手争议”的复杂性和模糊性,个人难以排除主观性,所用的判断(“合理诠释”)标准也会不同,对方针的解读也会不同,很难像形式逻辑的命题那样,有客观的方法, 通过纯粹的严密逻辑推理来做出判断和说服。比如,国家政治中,除了专制国家, 民主国家(特别是欧美), 无论是议会或选举, 各派都是无穷的道理,也都无法说服对方。 社群讨论时曾提到:“很多时候‘勇于出手’与‘专断独行’真的只是一线之隔而已”, 处理不好会引起重大争议,甚至引起管理争议/管理战等, 是否有不给管理员来太大压力的处理方法使得管理员的管理操作在社群中没有太大争议? 管理員应该如何处理“棘手争议”?--Gluo88(留言) 2023年11月6日 (一) 13:14 (UTC)
- 如果無法提出理據證明管理員操作理據恰當與否,那麼其他人就不宜直接評價出手行為本身。維基討論中需要改進不就事論事的風氣。--Zhxy 519(留言) 2023年11月6日 (一) 14:17 (UTC)
- 判断"提出理據證明管理員操作理據恰當與否"可能可以理解为,是否是“合理诠释”?
- 关于对方针的“合理诠释”。 由于个人难以排除主观性, 对方针的解读也会不同,很难有客观的方法判断。 社群讨论时曾提到:“究竟是什么是‘合理诠释’?这正是社群过往许多争议的核心。”。 管理员按自己对方针的解读所进行的管理操作引起社群多人异议或反对时,管理员如何处理?--Gluo88(留言) 2023年11月6日 (一) 14:28 (UTC)
- 多人異議或反對是否有能拿出手的理據?如果只是杞人憂天,「預防性憂慮」,我認為可視為非就事論事。這些正常情況下理應是可以通過討論分辨的。--Zhxy 519(留言) 2023年11月6日 (一) 15:00 (UTC)
- "是否有能拿出手的理据"可能可以理解为,是否是“合理诠释”?
- “通过讨论分辨”时,由于“棘手争议”的复杂性和模糊性,个人难以排除主观性,所用的判断(“能拿出手的理据”或“合理诠释”)标准也会不同,对方针的解读也会不同,各派都是无穷的道理,也都难以说服对方。 如 建议更名:“以色列—哈馬斯戰爭”→“2023年10月巴以冲突”案, 如 U:Bigbullfrog1996案.
- 社群可以探讨一下,在遇到各派都是无穷的道理,也都无法说服对方时如何判断? 是应该靠管理员个人裁定,还是靠管理员引导社群讨论而产生共识,按来社群共识裁定? --Gluo88(留言) 2023年11月6日 (一) 16:02 (UTC)
- 人事或百科管理案舉出巴以衝突這樣的條目討論,我認為不大合適。就好像您的Bigbullfrog1996案例,雖然我只是粗看,最終走向上諸位也並沒有達成一定要罷免不可的結論,在沒有管理員裁定或引導討論下,更多是認為要解決源頭上的制度設計問題,並未在「說服」上糾纏過多。而我也認為人事和百科管理案事實依據為主,依靠觀點說服(合理诠释?)反而奇怪,說極端一點,出現一個理據造成一錘定音的情況可能都不必奇怪。--Zhxy 519(留言) 2023年11月6日 (一) 19:00 (UTC)
- 在下探讨管理员是否应该直接判定社群中“有争议无共识的事情”涉及探讨管理员解决问题的理念,探讨管理员遇到各种争议比较大的案例。 探讨的范围是包括巴以冲突这样的条目讨论,以及涉及管理操作及回退的管理争议的Bigbullfrog1996案。
- 在下赞同这两例案件中管理员Eric的处理方法,不按管理员个人观点直接裁定,而是靠管理员引导社群讨论(解读"事实依据" 及“合理诠释”等)而产生共识,按来社群共识裁定。
- 比如, Eric在Bigbullfrog1996案的裁定,在该案已经产生管理争议有管理回退的情况下‘勇于出手’,接手此案。同时,引导社群讨论而产生共识,按社群共识裁定。他在Bigbullfrog1996案的初步处理意见,被涉及争议的双方接受, 避免了被质疑为‘专断独行’。
- --Gluo88(留言) 2023年11月6日 (一) 19:32 (UTC)
- 在下探讨管理员是否应该直接判定社群中“有争议无共识的事情”涉及探讨管理员解决问题的理念,探讨管理员遇到各种争议比较大的案例。 探讨的范围是包括巴以冲突这样的条目讨论,以及涉及管理操作及回退的管理争议的Bigbullfrog1996案。
- 人事或百科管理案舉出巴以衝突這樣的條目討論,我認為不大合適。就好像您的Bigbullfrog1996案例,雖然我只是粗看,最終走向上諸位也並沒有達成一定要罷免不可的結論,在沒有管理員裁定或引導討論下,更多是認為要解決源頭上的制度設計問題,並未在「說服」上糾纏過多。而我也認為人事和百科管理案事實依據為主,依靠觀點說服(合理诠释?)反而奇怪,說極端一點,出現一個理據造成一錘定音的情況可能都不必奇怪。--Zhxy 519(留言) 2023年11月6日 (一) 19:00 (UTC)
- 多人異議或反對是否有能拿出手的理據?如果只是杞人憂天,「預防性憂慮」,我認為可視為非就事論事。這些正常情況下理應是可以通過討論分辨的。--Zhxy 519(留言) 2023年11月6日 (一) 15:00 (UTC)
候選人 | 支持 | 反對 | 中立 | 總票數 | 支持率 (%) | 若將中立票畫入支持票的支持率 (%) |
---|---|---|---|---|---|---|
ASid3 | 39 | 27 | 10 | 76 | 59 | 64 |
卡達2 | 32 | 33 | 13 | 78 | 49 | 58 |
S83214142 | 40 | 29 | 4 | 73 | 58 | 60 |
ATannedBurger | 42 | 29 | 3 | 74 | 59 | 61 |
Lanwi16 | 31 | 42 | 10 | 83 | 42 | 49 |
HTinC232 | 39 | 22 | 11 | 72 | 64 | 69 |
現在就是把中立票全都畫入支持都沒有候選人能突破七成門檻,更別說八成。你維一直投訴缺管理員但又如此高的門檻豈不是互相矛盾?-某人✉ 2023年11月6日 (一) 19:24 (UTC)
- 现在的铁饭碗制度,只要选上人就没了,制度不改,选100个上去也屁用没有。--。->>Vocal&Guitar->>留言 2023年11月6日 (一) 23:35 (UTC)
- 高门槛是因为终身制,和难以发起的RFDA,然后管理员某种情况下还是事实上的仲裁员。--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1月6日 (一) 23:48 (UTC)
- 本来就不是终身制,只是形式上长得像。管理员本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本站社群莫名觉得管理员很不得了。一边觉得管理员不得了,就会拔高期待,拔高期待就会提高门槛,提高门槛又继续让大家提高期待。所以现在觉得不对的根源不是形式上没有“任期”,而是一开始就别有这种高期待,不要在各种场合明示暗示管理员去做不该做的事情,不要把问题给管理员解决。管理员是社群解决了问题之后那个把措施落地的人。--Tiger(留言) 2023年11月7日 (二) 01:06 (UTC)
- 管理员icon那个扫把是怎么来的?没人会介意清洁工无任期限制,但是大家都会介意清洁工往人脸上扫一鼻子灰,大家都会介意清洁工对着你家种的花喷消毒水。让管理员回归到那个清洁工的角色,同时不要让会乱喷消毒水的人做清洁工。而不是隔壁张三占了你家的地,你就非得让清洁工过来帮你对着张三脸上喷消毒水。啊当然,清洁工需要完成工作量,但那是因为他们领工资,我们可以多让人拿上消毒水瓶子。--Tiger(留言) 2023年11月7日 (二) 01:42 (UTC)
- 同意Tigerzeng的說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1月7日 (二) 03:01 (UTC)
- 同 Tigerzeng 君。現在問題是社群將管理員視作仲裁員和法官,但不願設立仲裁委員會,亦缺乏合適機制來達成共識(顯然地,現時少數人反對就能推翻的公示機制就不是一個可行機制)。
- 歸根究底,根源是社群缺乏能力(以及系統)來解決問題,自然只能將解決問題的重任交由現有制度下的管理員和行政員,也自然需要信任的程度也越來越高。除非設立一個完善系統和機制來解決問題(無論是仲裁委員會還是其他),否則現況也不會改變。謝謝。--SCP-0000(留言) 2023年11月7日 (二) 04:51 (UTC)
- 一向同意Tiger君对于管理员的观点。 ——魔琴 [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11月7日 (二) 11:09 (UTC)
- 同Tigerzeng观点。--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1月7日 (二) 12:07 (UTC)
- 只能说死结吧,既要抱怨没管理员干活,又要抱怨新鱼不好,怎么玩?按70%线的话,上次大批选人也就多“卡达”(71%)、“SCP-2000”(72%)、“HTinC23”(71%)而已,而且今批有两位再接,然而……,再厉吧。——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1月7日 (二) 01:56 (UTC)
- 不如先來看看這波在管理人員選舉投下反對票的趨勢線會繼續往上漲到什麼時候。--KOKUYO(留言) 2023年11月7日 (二) 02:27 (UTC)
- 不搭配支持票(連帶支持率)趨勢及各該申請的背景脈絡來看啥都看不出來,就只是一張令人混淆甚至帶有誤導性質的數據圖表罷了。另外,安全投票制度下反對票增加本來是可以預期的,至於具體效應多大還得詳細分析。——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1月7日 (二) 02:35 (UTC)
- 是这样的,我也可以拿出地球君118张支持然后说你站支持票越来越多 ——魔琴 [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11月7日 (二) 11:07 (UTC)
- 若真的如您所說,怎麼後面支持票的線反而在安全投票後開始往下跌到2016年的水平了?--KOKUYO(留言) 2023年11月7日 (二) 13:58 (UTC)
- 是这样的,我也可以拿出地球君118张支持然后说你站支持票越来越多 ——魔琴 [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11月7日 (二) 11:07 (UTC)
- 不搭配支持票(連帶支持率)趨勢及各該申請的背景脈絡來看啥都看不出來,就只是一張令人混淆甚至帶有誤導性質的數據圖表罷了。另外,安全投票制度下反對票增加本來是可以預期的,至於具體效應多大還得詳細分析。——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1月7日 (二) 02:35 (UTC)
选前民意调查制度
对于安全投票可能无法针对支持率79%的临界结果做出传统的判断,既无法参考中立票也无法延长投票期。是否应该有一个选前的民意调查,每年一次,先对拟参选人进行不具效力的安全投票(此时无需问答),然后之后如果正式获提名再进行问答、正式安全投票。 既能看出谁比较有可能当选,也可以在正式投票时,让投票人可以参考。如果以后再遇到临界情况就是明确的不当选。--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1月7日 (二) 00:50 (UTC)
- 那不就是某種預提名嗎?預提名制度不怎麼成功。雖說是可以用安全投票,但基於各種因素,也非常可能出現與正式申請不同的結果,誤導申請者決定參選而更加受挫,或反之打退堂鼓而錯失良機。個人難以評估就現階段而言這樣做是否利大於弊。此外,多投幾次票客觀上也就多幾次行政及技術負擔;目前社群只批准每半年處理一批申請,想必或多或少也有這方面的考慮。——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1月7日 (二) 02:33 (UTC)
- 不可行。會鼓動大量“動員票”、“組織票”,擾亂選舉。對於招人記恨的候選人更是噩夢,引致灌票。民調只有在各方動員都很充分、選民基數甚大的大型選舉才有利。--— Gohan 2023年11月7日 (二) 04:30 (UTC)
綜合意見(路西法人)
觀乎以上及當前關於最近一期管理人員選舉等相關討論,近期社群對於選舉通過門檻、引入任期制或臨時管理員等議題的呼聲較以往更大。反對的人較多為現任或有意選管理員的用戶(這次顯然影響他們全部而導致存在利益衝突,但意見仍應參考),或因「社群沒有此精力」而反對(總會有人自願負責,精力從來不是反對原因)。就此,對中文維基百科管理人員選舉的改制建議參考框架如下:
範疇 | 當前規則和問題 | 建議規則 | |
---|---|---|---|
1 | 表明選舉方式 | 無註明,部分選民反映不知道可以投多於一名候選人 | 安全投票若合併多名候選人選舉,應註明「管理人員選舉無當選限額,各候選人分開計票,支持票不限於一票」確保投票人瞭解投票規則。 |
2 | 調整上任門檻 | 過往未設安全投票前以80%作為上任門檻,因安全投票影響投票氣候而需要更新 | 降低獲得不限期權限的門檻至75%;增設臨時一年權限當選門檻為60%(候選人可自行表明參選臨時權限,亦可在支持率為60–75%時被動獲得臨時權限)。 |
3 | 臨界值處理 | 過往不成文以75–80%為臨界值,延長投票一週。安全投票下難以延長投票。 | 將臨界值(即差一點就能當選,由行政員判斷的情況)標準訂明為(如)三票可影響投票結果( ,X為總投票人數),由行政員參照中立票及附言決定是否當選。 |
4 | 調整不活躍離任標準 | 當前規則為最近六個月未曾做過在用戶貢獻或日誌中有記錄的編輯,但多數不活躍管理員僅僅透過一筆編輯維持活躍度,一來不活躍情況令社群難以信任其執行最新的社群規範標準,二來留着不活躍管理員實質沒有任何益處,只帶來對管理員制度的不信任。當前已配置復任制度。 | 因應復任制度的設立,可考慮收緊不活躍標準。建議增訂「最近24個月內作出少於50筆編輯」(參考英維2022年增訂同類規則的討論,但基於本站各類站務積壓嚴重,把要求定得比英維略高但顯然非難以達成的要求)的離任要求。 |
5 | 調整當前管理員留任制度 | (不贅述) | 兩年半過渡期期間不設定期確認投票,每半年或一年#定期管理员工作意见收集方式進行工作複議;兩年半後採每年舉行意維模式管理人員確認,不需對每個管理員都投留任票,但設比當前解任投票聯署更高的要求(如15人聯署)才開展留任投票(50%留任),避免團夥政治或暴民政治情況,亦讓管理員比較不會因擔心太容易被革職而綁手綁腳。 |
6 | 引入仲裁制度 | 本地當前缺乏仲裁機制,很多時都需要管理員及行政員出面仲裁。管理員及行政員無法維持威信,而上方社群討論中多次出現「若有任期制則會對此類管理員仲裁有更大信任度」的看法。 | 兩種方案:
|
以上,如整理有遺漏請補充。另外,這次討論支持設立各種制度的聲音已經遠遠比過往要多,基於「共識不強求一致同意」原則,若社群已有較多數意見認為有必要採納以上增訂,那希望通過全站投票方式(在投票頁上列明議案簡單背景及支持反對意見)解決當前問題,避免再次拖延讓社群出現更多矛盾而無從處理。--路西法人 2023年11月7日 (二) 02:30 (UTC)
- @好多個人:路西法人 2023年11月7日 (二) 02:38 (UTC) 一次過把客棧兩板參與相關討論的用戶都ping過來了。--
- 註:不需全部採納,每項幾乎都是可以獨立通過的。--路西法人 2023年11月7日 (二) 02:40 (UTC)
- 很明顯今年合併選票的方式窒礙難行,且造成許多問題,應該調整。一切使用工具中的技術問題都是基金會的責任,不歸本地管,沒有理由不採行更便利本地社群投票的方案;直接當選及允許行政員討論裁決的支持率門檻可以降低(我曾經提案過);鑑於管理員權限的天性,尚不認為應該提高(硬性)活躍度要求;鑑於現階段社群生態及實際運作情況,仍然不同意引進所謂「任期制」、「確認(改選)制」或「臨時管理員」(十年前就有人指出癥結點不在此)。至於仲裁制度是可以討論,不過前面已經指出社群恐怕缺乏足夠的基礎來推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1月7日 (二) 02:45 (UTC)
- 「任期制」、「確認制」和「臨時管理員」不能混為一談。
- 「任期制」是所有管理員任期只有特定時長,然後需要完全重選(即當前的80%),如同諸位所言,容易出現逆淘汰現象,以上總結亦已排除一般任期制做法;
- 「確認制」是所有管理員每隔一段時間就進行確認,確認的標準可以是選舉標準的80%,但大概這裏討論者更多認為是除權標準的50%。實際上就算是具有相當爭議,多數情況下也不會低於50%,實質上難以構成Reke文件中所言「劣幣逐良幣」的情況(尤其是您維現在對於團夥政治更為敏感,不太會出現可以單靠拉幫結派到超過50%的情況)。上面討論的確認制有兩款:
- 簡單確認制理應大多數情況不會形成除權(固然,第一波可能會淘汰不活躍管理員的情況除外),但確實能排除掉「多數人不信任」的管理員;
- 意維確認制則更難發起解任,只是保個底給社群定期有機會排除確實不再被多數人信任的管理員。
- 當然,社群意見亦有「暫時只針對行政員行任期制」的說法,我也覺得可以先行採納,給予社群更多時間研究如何通過諮詢的方式改善
管民關係管理員的信任度問題。
- 「臨時管理員」固然可以說「會製造更多人不被信任」,但一來這只是臆測,二來也可以反過來說「可能原先不被信任的人通過工作獲得信任」,且未影響當前的管理員,可能是現階段最好的折衷辦法。
- 關於活躍度要求,閣下所言「管理員權限的天性」在我和很多人眼中就是「無限輪迴:選人上去解決積壓問題、上任後不做事還是沒有解決,又說缺人了」。現在提出的新要求其實非常鬆,非常容易達成,與其要社群督促管理員確認帳號安全,不是應該管理員主動確保帳號安全並向社群展示此情況嗎?我並不認為現在六個月檢查一次就很安全了欸。--路西法人 2023年11月7日 (二) 05:02 (UTC)
- 確實維基百科不強迫任何人參與,但整天一直喊缺人要多選點上來的時候為何不去想想也應該讓已就任的管理員處理更多的站務。俗話說開源節流,開了管理員申請的源也要去思考如何增加現任管理員處理站務的數量。個人認為提高活躍度要求對現在時不時就有缺人聲音的狀況不妨也是個辦法。
- 再說,管理員如果只想照最低標準去處理站務的話,我會認為他們肯定有更重要的事要做(相信能當上管理的維基中毒指數肯定偏高)。既然如此,為何不考慮先暫時離任,然後在想專注在維基站務的時後再透過行政員布告板復任來重新取得管理權限呢?若直白、不假定善意些的話,我認為一直按最低標的活躍度去處理站務不過只是想保住烏紗帽的想法罷了。-- (☎)dt 2023年11月7日 (二) 05:27 (UTC)
- 「任期制」、「確認制」和「臨時管理員」不能混為一談。
- (+)支持表明選舉方式、臨界值處理和調整不活躍離任標準。若要引入留任制度的話臨時管理(或任期制)會顯得沒有必要,不過改成75%個人(+)支持。「引入實質仲裁制度」的話目前還是(-)反对,但不反對由行政員擔任仲裁工作。行政員描述中亦提到「須具備在出現複雜情況的時候決定投票共識及結論,並能有效地對這些決定做出全面解釋的能力」,本應負責仲裁相關工作。-- (☎)dt 2023年11月7日 (二) 05:07 (UTC)
- 我認為鼓勵管理員處理站務及強迫規定「業績」份量算是兩回事,稱為「收集帽子」更是過矣。我想不少人已經指出,社群目前賦予管理員太多本不應該承擔的壓力,而上面意圖引進的這些制度也只不過將導致此等壓力越來越大罷了,實在是會不必要的促進社群期待越來越過份地高,最終造成某種惡性循環。當初我引進復任制度,其實也是想嘗試緩解如此情況,但這樣恐怕還不夠,需要更多精神上的軟性措施,但個人認為上述這些制度並不是當前最理想的答案。——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1月7日 (二) 05:47 (UTC)
- 方案二同ATannedBurger,可以下調當選門檻至75%,但沒必要增設臨時管理員。--日期20220626(留言) 2023年11月7日 (二) 22:32 (UTC)
- 表明选举方式:(+)支持,同时建议修改附言的留言方式,可以分别为每一位候选人进行留言。
- 调整上任门槛:(-)反对。既然一直以来沿用的标准都是80%,为什么在启用了安全投票之后反而要降低标准?
- 临界值处理:(-)反对。安全投票下不存在故意做票的可能,不理解为什么要开这个临界值的口子。达到票数就通过,未达到就不通过,搞得越复杂越会丧失投票本身的意义。
- 调整不活跃离任标准:(+)支持。甚至50笔都略少,500笔差不多。
- 调整当前管理员留任制度:(=)中立。没太明白,而且意维这个我也看不懂,就不妄言了。
- 引入仲裁制度:(?)疑問。如果我对仲裁的结论有意见,我能再申请更高级仲裁吗?感觉这样会天然抬高一部分人在社群中的虚拟地位,但是反而达不到预期的效果。不太看好。
- 最后,个人建议在这些问题上能做减法的做减法,不然社群也累管理团队也累。--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3年11月7日 (二) 05:21 (UTC)
- 關於调整上任门槛的部分可以參見之前的討論,當前主要是有一直認為管理缺人且門檻過高的聲音存在(另見其他版的討論,似乎有因安全投票啟用後而反對票增加的傾向)所以才會有降低門檻的提案。另外仲裁是解決爭議的最終辦法,所以應該不會有「進階仲裁」。還有這邊再引用一下湯瑪斯君的話:「總會有人自願負責,精力從來不是反對原因」。-- (☎)dt 2023年11月7日 (二) 05:38 (UTC)
- 我还是坚持我的观点。--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3年11月7日 (二) 06:01 (UTC)
- 關於调整上任门槛的部分可以參見之前的討論,當前主要是有一直認為管理缺人且門檻過高的聲音存在(另見其他版的討論,似乎有因安全投票啟用後而反對票增加的傾向)所以才會有降低門檻的提案。另外仲裁是解決爭議的最終辦法,所以應該不會有「進階仲裁」。還有這邊再引用一下湯瑪斯君的話:「總會有人自願負責,精力從來不是反對原因」。-- (☎)dt 2023年11月7日 (二) 05:38 (UTC)
- 回應調低當選標準:具名投票亂投會被人罵,亦會影響自己在社群的聲譽,過往也會出現「怕被秋後算賬」的疑慮,投票人一般比較嚴謹,自然比較少人願意投反對票;安全投票下則會出現無壓力投票,「更願意投反對」的情況。從人口基數來看,實質支持和反對的人口變化不大(並非真的少了人支持),而更傾向是多了人願意投反對。既然一向向上流動性不高甚至是不足,也因此面臨嚴重問題,或許考量一下適時調低標準是好的。此外亦涉及批次選舉容易誤導投票人的問題,從80%調到75%的技術性調整只是因應安全投票的各特質而提供的容錯率。
- 回應臨界值:臨界值的存在一直都不是解決做票問題(公開投票時能看到票數還是能做票),安全投票也僅僅是保護選民隱私,說解決做票問題也算不上。
- 關於以上兩點,參考英維說法:「管理人員選舉不是投票,而是以polling的方式看看是否有共識向某用戶授予管理權」。共識從來沒有「通過標準」,過往到現在80%都只是個參考值,而超過了80%則多數是幾乎能肯定有共識的意思而已。--路西法人 2023年11月7日 (二) 07:01 (UTC)
- 所谓的5%容错率是如何得来的?是否有实证?如果是根据本次投票的结果预估出来的一个大致水平?5%容错,4.5%可否容错?4%?6%?虽然正如阁下所说,80%也不一定有严格意义上的理论支撑,但既然沿用到了现在,至少有历史基础的支撑。因此,我仍然不认为调整当选标准是解决这一个问题的合理途径。
- 至于临界值问题,我的观点依旧是废除为好。--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3年11月7日 (二) 08:50 (UTC)
- 我有个问题就是,现在RfA支持率都掉到这么低了,RfDA的修订是不是该缓缓?不要接下来提谁谁下台,那就搞笑了。 ——魔琴 [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11月7日 (二) 06:50 (UTC)
- 12456全部(+)支持,仲裁制度不論是實質仲裁制度還是定期改選行政員都沒有意見。不論那個方案只要重點是定期改選我都支持;唯獨臨界值雖然我也同意應該有機制處理,但為什麼臨界是限死3票?這個3的數字是怎樣得怎樣得來的?為什麼不是臨界百分比?-某人✉ 2023年11月7日 (二) 07:28 (UTC)
- 其實說着說着,我還是覺得學着英維直接不設置必然的通過標準要好……不過這的前提大概會是行政員可以改選。--路西法人 2023年11月7日 (二) 07:42 (UTC)
- (+)支持表明選舉方式,這沒什麼好反對的
- (+)支持調整上任門檻
- (!)意見:贊同臨界值處理的想法,但臨界值時是由行政員判斷給予臨時或永久權限沒錯吧?
- 不反對調整不活躍離任標準。
- (+)支持調整管理員留任制度
- (+)支持引入仲裁制度,建議在實際引入定期改選的仲裁委員會前,以通過信任投票(並非解任投票,未通過僅無法進行仲裁)或定期改選的行政員作為仲裁角色。--冥王歐西里斯(留言) 2023年11月7日 (二) 07:54 (UTC)
- 支持1、2、4、6,5暫無意見,反對3(我傾向於直接廢止臨界值)。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1月7日 (二) 08:10 (UTC)
- (+)支持一;(-)反对二,不接受任何降低終身管理員當選門檻的方案;(+)支持三並認為應該進一步縮減並最終廢除臨界值制度;(+)支持四但認為「最近24個月內作出少於50筆編輯」實在太容易達成,應該進一步調整,(+)支持五並認為在繼續實行管理員終身制的情況下應該調低門檻;(=)中立六。--🎋竹生🎍 2023年11月7日 (二) 11:39 (UTC)
- 1,(+)支持,非常必要
- 2(+)傾向支持,参考英文版做法,既然英文版都没这么高,中文社群小得多,也不必这么高
- 3(+)支持,但不必要求三票或几票之差
- 4(-)反对,作为管理员,仍然有足够关注维基百科即可,没必要对管理员这么高的要求
- 5(-)反对,“不折腾”,太消耗社群精力,得不偿失
- 6(+)傾向支持仲裁制度,但(-)反对将行政员的权力做任何扩大
-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11月7日 (二) 12:11 (UTC)
- 給準備留言的用戶備註一下:這裏六個部分一通討論太亂了,正在準備意向調查(WP:!VOTE,因影響相當大,打算請求發大量訊息邀請社群成員參與)。勞煩各位稍後在該處重新留下您們的意見。--路西法人 2023年11月7日 (二) 13:44 (UTC)
- 没必要MASS,用章节在这里设一个有格式的评论区就可以了。--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1月7日 (二) 14:12 (UTC)
- 您看完規模就明白為何不在客棧處理了。另外MASS大概是必須的,實際效果影響全站用戶的重大提案及改革勢必需要更多意見輸入。--路西法人 2023年11月7日 (二) 14:15 (UTC)
- 没必要MASS,用章节在这里设一个有格式的评论区就可以了。--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1月7日 (二) 14:12 (UTC)
抱歉,再ping一次25位參與者。@好多個人:維基百科:請求評論/2024年管理人員制度改革以供各位更清晰表達您們的意見。茲事體大,影響深遠,故希望能通過大量訊息發送邀請更多用戶參與討論,已提出大量訊息發送請求,望管理員抽空處理。--路西法人 2023年11月7日 (二) 16:02 (UTC)
由於本次改革相當複雜,各人支持的提案有所不同,已開啓獨立的請求評論頁- 非常好网页排版,爱来自含奶推迟。[開玩笑的]
- 不过以往开了集中讨论专页的议题的结局都是无参与无共识,你有没有改善参与度的计划? MilkyDefer 2023年11月7日 (二) 16:12 (UTC)
- RFC無法強求有人關注,但大問題無法直接客棧解決(想像一下那麼多個子章節會亂死),也只能這樣了。過往開RFC的主題多數並無實際可做的(如OA真的只是討論、近期的其他RFC都並非非常大的事,一個名字、一個圖標之類的),這次議題和問題之大,只能仰賴社群成員自主關注及監視該頁發展;大量訊息發送亦應可引起更多關注和參與。--路西法人 2023年11月7日 (二) 16:20 (UTC)
- 另外必須說,不能說從客棧拆出去的討論就無人關注。(過往傳統投票方式的)管理員選舉當然可以在客棧進行,亦確實能有更多人關注到;但顯然獨立開頁也並非少了人關注,參與人數往往比一般客棧討論還要多。這反映不是「分拆出去就死討論」的問題,而是「有無關注及討論價值」「社群是否真的重視這件事」的問題。確信這次事關整個管理人員系統,不想關注的人很多都還是得去關注一下。--路西法人 2023年11月7日 (二) 16:23 (UTC)
- 管理人員制度具有高度爭議,固然可以藉由此請求評論聚集相當共識,但考慮到社群在此議題上必然具有相當分歧,不同意直接將請求中得到的一些支持或反對結果拿來強行實施。——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1月7日 (二) 18:10 (UTC)
管理人员申请投票(2023年10月梯次)
原标题为:管理人员申请预讨论
预讨论
依方针,
一名具有自动确认用户权限的用户可以于每年的3月23日或9月23日前一周内在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发起管理人员申请预讨论,此后的提名流程即在该讨论下进行。
——WP:RFA
现开启此讨论。--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 2023年9月20日 (三) 03:28 (UTC)
- 考慮到上面那種情況,現在還有人打算申請嗎?——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20日 (三) 05:03 (UTC)
- 我認為為了完善選舉制度,還是得有人出來選啊。不嘗試的話,根本不知道選舉制度會不會有問題。 Ghren🐦🕐 2023年9月20日 (三) 05:06 (UTC)
- Ghren有没有打算参选?我支持你。--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20日 (三) 05:14 (UTC)
- 我認為為了完善選舉制度,還是得有人出來選啊。不嘗試的話,根本不知道選舉制度會不會有問題。 Ghren🐦🕐 2023年9月20日 (三) 05:06 (UTC)
- 首先要爲社群綜合考慮人選,先將目前不適合參選的排除出去。@ASid不配,我自然也不配。本人認爲若論要提名的首要人選,可以參考先前首次提名而高票落選者。@SCP-2000、HTinC23、卡達:經過一年的磨練后,不知現在意下如何?——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20日 (三) 05:18 (UTC)
- 現行規則還是預提名(我不喜歡這個制度)。社群認為這個人好,自然就會過預提名;認為不好,自然就不會通過,不需要閣下為社群「將目前不適合參選的排除出去」。 Ghren🐦🕐 2023年9月20日 (三) 05:26 (UTC)
- 您的話是有矛盾的。比如我就認爲您現在并不適合參選管理員(見您與約克客的爭議,拿了陳穀子爛芝麻的事情忽略他的承諾,還將其提報。并非管理員應有之品行。)這時候顯然需要為社群指出其實并不適合參選者——即“社群认为这个人好,自然就会过预提名;认为不好,自然就不会通过”的前提。——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20日 (三) 05:30 (UTC)
- 《論語·子路》說:
子貢問曰:「鄉人皆好之,何如?」子曰:「未可也。」「鄉人皆惡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不如鄉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惡之」
。您對我的不滿是預期之內的,不要緊。 Ghren🐦🕐 2023年9月20日 (三) 05:38 (UTC)- @Ghren:如果您是認爲我對您有股莫名的偏見,那我可以說至始至終都沒有這個想法。我只是站在我個人所認爲公理之角度,而非個人。如果您有看完我的用戶頁,應該有知道我提及過一位“曾經對我很友好的用戶”,那位用戶其實就是您。您在我封禁前就對我很友好,在我封禁結束的時候對我說“歡迎回來”;在我被@MilkyDefer說“失職”的時候,您爲我説話。我都很感謝您,至今都是。但這是不同的事情,到底難兩全。我也對自己使您不快,而感到遺憾。——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20日 (三) 05:44 (UTC)
- 沒為您的言論感到特別不快,之前也沒有特別對您友好。只是對事不對人而已。一路好走。 Ghren🐦🕚 2023年9月23日 (六) 15:58 (UTC)
- @Ghren:如果您是認爲我對您有股莫名的偏見,那我可以說至始至終都沒有這個想法。我只是站在我個人所認爲公理之角度,而非個人。如果您有看完我的用戶頁,應該有知道我提及過一位“曾經對我很友好的用戶”,那位用戶其實就是您。您在我封禁前就對我很友好,在我封禁結束的時候對我說“歡迎回來”;在我被@MilkyDefer說“失職”的時候,您爲我説話。我都很感謝您,至今都是。但這是不同的事情,到底難兩全。我也對自己使您不快,而感到遺憾。——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20日 (三) 05:44 (UTC)
- 《論語·子路》說:
- 您的話是有矛盾的。比如我就認爲您現在并不適合參選管理員(見您與約克客的爭議,拿了陳穀子爛芝麻的事情忽略他的承諾,還將其提報。并非管理員應有之品行。)這時候顯然需要為社群指出其實并不適合參選者——即“社群认为这个人好,自然就会过预提名;认为不好,自然就不会通过”的前提。——WMLO※議程表 2023年9月20日 (三) 05:30 (UTC)
- 現行規則還是預提名(我不喜歡這個制度)。社群認為這個人好,自然就會過預提名;認為不好,自然就不會通過,不需要閣下為社群「將目前不適合參選的排除出去」。 Ghren🐦🕐 2023年9月20日 (三) 05:26 (UTC)
- 现在可以申请成为管理员吗?--Lanwi1Talk 2023年9月20日 (三) 10:42 (UTC)
- 可以啊。--~~Sid~~ 2023年9月20日 (三) 11:33 (UTC)
- 可以,但是提名期是10.1开始。--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 2023年9月20日 (三) 11:58 (UTC)
- 阿阿阿阿我記錯提名時間段了,抱歉抱歉抱歉。
提名期限為4月1日 00:00—4月8日 00:00或10月1日 00:00—10月8日 00:00。任何在此時間段外做出的提名均無效。
--~~Sid~~ 2023年9月20日 (三) 12:04 (UTC)
目前是这样的情况,社群需要确定有没有人参选以确认是否开始准备安全投票,否则如果无人参选安全投票的准备就没有意义了。此外方针对这个规定不明确,只提及了这期间可以开启预讨论,没有规定内容也没有预提名这类的东西。--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 2023年9月20日 (三) 12:15 (UTC)
- 作为方针的修订者之一,我个人认为现在这段为期七天的时间原本是为防止大家错过发起预讨论的时间而设计的,所以其用途只有“公示”;确定是否开启安全投票的时间可以推延至提名结束。然而现在看来,七天有些长,今后或许可以缩短到三天。(( π )题外话:这套流程真的很繁琐,感觉可操作性有些差 囧rz……)--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9月20日 (三) 15:39 (UTC)
- 我建议是修订方针为:到选举期直接由行政员开提名讨论章节,然后各位自行提名,7日提名期过后进入7日联署期,联署通过后开始安全投票准备程序。--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20日 (三) 19:19 (UTC)
- 我是覺得不用行政員開(因為沒有判斷共識的成分在),自動確認使用者以上應該就夠了?目前這段時間差應該可以刪除,沒什麼必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21日 (四) 15:11 (UTC)
- 七天是爲了避免用戶沒看到,WP:7DAYS也是七天,挂著就好了 ——魔琴 [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9月22日 (五) 07:39 (UTC)
- 我建议是修订方针为:到选举期直接由行政员开提名讨论章节,然后各位自行提名,7日提名期过后进入7日联署期,联署通过后开始安全投票准备程序。--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20日 (三) 19:19 (UTC)
- 又話說,我是覺得可以將提名期延長為十日啦,往前延伸一點也不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24日 (日) 08:32 (UTC)
- 覺得提前似乎也可,9月26日或27日開始呢?不曉得中秋節假期各地有差別嗎?--Mafalda4144(留言) 2023年9月24日 (日) 17:0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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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User:Tigerzeng成为行政员。提名User:AT成为监督员。--桐生ここ★[讨论]于2023年10月01日 00:01 (UTC)开始提名。
如果此提名不符合方针,将重新于规定日期内提名。
以上内容于2023年10月01日 00:01 (UTC)之后显示,来自:--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24日 (日) 15:53 (UTC)
- 这么急就开始占位?不是说要等到10月1号吗()--秋绥冬禧 ZhaoFJx(论•编) 2023年9月24日 (日) 16:11 (UTC)
- 所以當初社群可能考慮不周,因為我們實際上並不知道這幾天空窗期要做什麼(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25日 (一) 01:32 (UTC)
- 可以举出两点狡辩理由:1,由于此次投票相比于此前的测试投票,需要技术人员进行额外的设置与协调,因此预留出充足的时间非常有必要(现在情况也确实如此);2,按照方针,“发起管理人员提名”这种事情理应公示七天以征询社群意见,并在特殊情况下可能至关重要(如由于某些原因,大家一致认为此次提名不应举行),这段时间刚好可以用来讨论相关事宜及进行公示。--Yiningx_Puppet(留言|主账户) 2023年9月25日 (一) 15:25 (UTC)
- 所以當初社群可能考慮不周,因為我們實際上並不知道這幾天空窗期要做什麼(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25日 (一) 01:32 (UTC)
Tigerzeng(行政員)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提名User:Tigerzeng成为行政员。之前在群内就发现Tiger对新手友善,而且在导师功能中也乐于帮助他人,我最近翻遍了近期活跃管理员操作日志,综合考虑下,我信任Tigerzeng可以担任行政员。--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1日 (日) 02:29 (UTC)
- 提名未被接受, 囧rz……。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1日 (日) 05:56 (UTC)
- Tiger愿意重新考虑一下吗?--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1日 (日) 14:1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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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監督員)
提名User:AT成为监督员,目前社群的监督员仅有两位有些太少,而安全投票现在需要至少两位监督员,本地才能参与,所以我研究行政员列表,寻找了近期活跃并有管理员操作、符合签署非公開信息保密協議要求的行政员。监督员的重要性大家都知道,我信任AT可以担任监督员。--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1日 (日) 02:29 (UTC)
- AT签协议了吗?meta:Access_to_nonpublic_personal_data_policy/Noticeboard没有记录啊。
- 如果没有签,WP:RFA: “一般情况下不能提名另一名用户为监督员或用户查核员,但被提名人已经签署非公开信息保密协议的情况不在此限”
- @AT--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10月1日 (日) 13:52 (UTC)
- 在签了,基金会确认可能没有那么快。--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1日 (日) 14:10 (UTC)
- 根据方针,请在本页或RFA页声明接受提名。--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9日 (一) 16:43 (UTC)
- 在签了,基金会确认可能没有那么快。--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1日 (日) 14:10 (UTC)
联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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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署。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1日 (日) 05:50 (UTC)
- (+)聯署。-Peacearth(留言) 2023年10月1日 (日) 08:30 (UTC)
- (+)聯署。~~Sid~~ 2023年10月1日 (日) 08:40 (UTC)
- (+)聯署。--SunAfterRain 2023年10月1日 (日) 11:18 (UTC)
- (+)聯署。--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1日 (日) 11:51 (UTC)
- (+)聯署。--Sinsyuan FA工作室 2023年10月1日 (日) 11:55 (UTC)
- (+)聯署--維基病夫邀請您加入❤️邊緣人小組·🖊️簽到 2023年10月1日 (日) 12:41 (UTC)
- (+)聯署—-😺水餃喵与他的讨论页🤝 2023年10月1日 (日) 13:44 (UTC)
- (+)聯署-- (☎)dt 2023年10月1日 (日) 20:09 (UTC)
-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结果
此提名符合《管理人員權限申請方針》所列條件,待候選人完成非公開個人資料存取政策所定登記程序即可獲得正式提名。--J.Wong 2023年10月2日 (一) 12:16 (UTC)
Lanwi1(管理員)
提名User:Lanwi1成為管理人員,在本站的維護表現良好,且願意為其他維基人提供協助,因此出於這些優點認為可以讓被提名人有望成為管理員。--Sinsyuan FA工作室 2023年10月1日 (日) 12:23 (UTC)
- 接受提名,冷静、有责任心等我的优点还在,希望通过我的与众不同的能力处理站务,也希望不要WP:翻旧账。--Lanwi1Talk 2023年10月1日 (日) 14:09 (UTC)
三个问题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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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署:提名人票。--Sinsyuan FA工作室 2023年10月1日 (日) 12:23 (UTC)
- (+)聯署。去年T&S的工作人员说过,基金会发现不同成员以不同方式参与某个团体;有些人从该团体对RfA的操纵中获利,但他们本身并不是操纵者。 ——魔琴 [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10月1日 (日) 14:56 (UTC)
- (+)聯署。這個時候還願意站出來扛版務的都是勇者,希望大家都能上。--Mafalda4144(留言) 2023年10月3日 (二) 11:39 (UTC)
- (+)聯署。支持。希望能盡心處理站務,目前光只靠書生大大處理站務破壞實在是力不從心。--Kenny023(留言) 2023年10月3日 (二) 16:32 (UTC)
- (+)聯署。前任管理员,站务能力值得信赖。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3年10月3日 (二) 17:14 (UTC)
- (+)聯署支持,不會因其意識形態而背離、破壞中文維基百科的目的與目標的人不可能是敵人。Sanmosa віки-віків 2023年10月4日 (三) 08:04 (UTC)
- (+)聯署,开启投票。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4日 (三) 14:3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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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此提名符合《管理人員權限申請方針》所列條件,獲正式提名。--J.Wong 2023年10月8日 (日) 16:27 (UTC)
卡達(管理員)
提名User:卡達成為管理員。被提名人之站務經驗、條目寫作經驗及幫助新手的經驗均十分豐富,是個適合成為管理員的人選。-Peacearth(留言) 2023年10月1日 (日) 10:39 (UTC)
- 接受提名,也肯定過去一年新任管理員上任後處理站務的作為,同時也認為自己能為維基百科的站務繼續效力。--🍫巧克力~✿ 2023年10月1日 (日) 13:21 (UTC)
三個問題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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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署。-Peacearth(留言) 2023年10月1日 (日) 10:39 (UTC)
- (+)聯署--維基病夫邀請您加入❤️邊緣人小組·🖊️簽到 2023年10月1日 (日) 12:51 (UTC)
- (+)聯署 ——魔琴 [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10月1日 (日) 14:57 (UTC)
- (+)聯署。-- (☎)dt 2023年10月2日 (一) 22:09 (UTC)
- (+)聯署。--Mafalda4144(留言) 2023年10月3日 (二) 11:40 (UTC)
- (+)聯署。--Kenny023(留言) 2023年10月3日 (二) 16:26 (UTC)
- (+)聯署--冥王歐西里斯(留言) 2023年10月4日 (三) 01:4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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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此提名符合《管理人員權限申請方針》所列條件,獲正式提名。--J.Wong 2023年10月8日 (日) 16:30 (UTC)
ASid(管理員)
提名User:ASid成為管理員。被提名人之站務經驗及幫助新手的經驗均十分豐富,是個適合成為管理員的人選。-Peacearth(留言) 2023年10月1日 (日) 10:39 (UTC)
- 根据方针,请在本页或RFA页声明接受提名。--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9日 (一) 16:41 (UTC)
- @桐生ここ:抱歉造成困擾,我接受提名。~~Sid~~ 2023年10月24日 (二) 01:17 (UTC)
三個問題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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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署。-Peacearth(留言) 2023年10月1日 (日) 11:30 (UTC)
- (+)聯署 Ghren🐦🕗 2023年10月1日 (日) 12:23 (UTC)
- (+)聯署!--PC 2023年10月1日 (日) 13:45 (UTC)
- (+)聯署—-😺水餃喵与他的讨论页🤝 2023年10月1日 (日) 13:58 (UTC)
- (+)聯署 ——魔琴 [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10月1日 (日) 14:57 (UTC)
- (+)聯署––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3年10月1日 (日) 20:20 (UTC)
- (+)聯署。--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日 (一) 00:4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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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此提名符合《管理人員權限申請方針》所列條件,獲正式提名。--J.Wong 2023年10月2日 (一) 12:20 (UTC)
Outlookxp(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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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U:Outlookxp成为管理员。该用户经验极其丰富,各方面贡献卓越。站务方面,其致力于反破坏工作,成功清理了LTA:QY之一系列伪造内容。我相信此人心系维基百科,如能当选,对本站将大有裨益。——Aggie Dewadipper ※ Beat Tritons! 2023年10月2日 (一) 02:35 (UTC)
- (:)回應:承蒙賞識,但本人因個性缺陷、與需反省之前自己種種缺失,目前難以勝任,因此婉拒提名。--Outlookxp(留言) 2023年10月2日 (一) 02:43 (UTC)
三個問題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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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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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zhao(界面管理员)
S8321414(管理員)
自薦,希望能進一步協助處理部份管理員積壓的事務。--冥王歐西里斯(留言) 2023年10月3日 (二) 14:56 (UTC)
三個問題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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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署。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3日 (二) 15:05 (UTC)
- (+)聯署。--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3年10月3日 (二) 15:30 (UTC)
- (+)聯署。—-Mafalda4144(留言) 2023年10月3日 (二) 16:43 (UTC)
- (+)聯署。--Kenny023(留言) 2023年10月3日 (二) 17:11 (UTC)
- (+)聯署。~~Sid~~ 2023年10月4日 (三) 04:19 (UTC)
- (+)聯署。-Peacearth(留言) 2023年10月4日 (三) 10:44 (UTC)
- (+)聯署在导游担任管理员,相信其能力。--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 2023年10月4日 (三) 10:4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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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此提名符合《管理人員權限申請方針》所列條件,獲正式提名。--J.Wong 2023年10月8日 (日) 16:41 (UTC)
ATannedBurger(管理員)
自薦,希望能進一步開始熟悉如ANM、封禁申訴、DRV等較複雜的站務工作並協助其他管理員處理 一望而知的管理積壓。個人通常在UTC-6的時間段活躍,希望能填上一些本地管理員較不活躍的時間。-- (☎)dt 2023年10月4日 (三) 01:53 (UTC)
三個問題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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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署。--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3年10月4日 (三) 01:57 (UTC)
- (+)聯署。~~Sid~~ 2023年10月4日 (三) 04:19 (UTC)
- (+)聯署。--冥王歐西里斯(留言) 2023年10月4日 (三) 05:11 (UTC)
- (+)聯署--維基病夫邀請您加入❤️邊緣人小組·🖊️簽到 2023年10月4日 (三) 05:25 (UTC)
- (+)聯署,您再不自荐我就提名您了——Aggie Dewadipper ※ Beat Griz! 2023年10月4日 (三) 06:09 (UTC)
- (+)聯署--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 2023年10月4日 (三) 10:47 (UTC)
- (+)聯署。--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4日 (三) 11:0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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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提名符合《管理人員權限申請方針》所列條件,獲正式提名。--J.Wong 2023年10月8日 (日) 16:44 (UTC)
Peacearth(監督員)
考慮到本站監督員整體量能及制衡等因素,我提名Peacearth為監督員。個人相信他足以勝任此職。——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4日 (三) 09:0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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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署。——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4日 (三) 09:05 (UTC)
- (+)聯署。--維基病夫邀請您加入❤️邊緣人小組·🖊️簽到 2023年10月4日 (三) 09:23 (UTC)
- (+)聯署。--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3年10月4日 (三) 09:25 (UTC)
- (+)聯署。--🍫巧克力~✿ 2023年10月4日 (三) 10:25 (UTC)
- (+)聯署。~~Sid~~ 2023年10月4日 (三) 10:34 (UTC)
- (+)聯署。--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4日 (三) 11:04 (UTC)
- (+)聯署。--Mafalda4144(留言) 2023年10月4日 (三) 11:3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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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此提名符合《管理人員權限申請方針》所列條件,獲正式提名。--J.Wong 2023年10月8日 (日) 16:46 (UTC)
HTinC23(管理員)
留意到WP:VIP、WP:RFP、WP:CSD、WP:SPI等處,一些事假如在下執起地拖可以協助(例如更及時處理,或者僅僅是分擔工作量),在此冒昧自薦。—— (留言) 2023年10月4日 (三) 12:02 (UTC)
三個問題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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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署。--Mafalda4144(留言) 2023年10月4日 (三) 12:10 (UTC)
- (+)聯署。~~Sid~~ 2023年10月4日 (三) 12:45 (UTC)
- (+)聯署。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4日 (三) 14:18 (UTC)
- (+)聯署。——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4日 (三) 14:29 (UTC)
- (+)聯署。--冥王歐西里斯(留言) 2023年10月5日 (四) 03:05 (UTC)
- (+)聯署 Ghren🐦🕑 2023年10月5日 (四) 06:37 (UTC)
- (+)聯署。--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3年10月5日 (四) 07:0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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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此提名符合《管理人員權限申請方針》所列條件,獲正式提名。--J.Wong 2023年10月8日 (日) 16:48 (UTC)
投票結果
- 初步點票已經完成,唯有技術問題,已向監管員求助;解決後將會發布結果。--J.Wong 2023年11月5日 (日) 12:32 (UTC)
- 结果已揭晓,本次投票仅有Shizhao上任界面管理员。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1月17日 (五) 01:47 (UTC)
其他讨论
来自Phabricator的信息
“ | I would quite like to avoid last year's issue requiring us to set up 10 different elections if at all possible... Do you know if you will still want to prevent people from voting for themselves? | ” |
——jrbs |
处理本次安全投票相关事务的 Ld. Trust and Safety Specialist Joe Sutherland 希望本次投票能尽量减少投票数目或合并采用一个投票。然而采用合并投票的方式与此前形成的共识不符,也可能带来一些其他问题(如分离留言可能会十分困难),因此现转告社群,以决定是否需要进一步讨论。抄送@Ericliu1912、魔琴、桐生ここ、Hehua、ghren、Lanwi1、ASid、Stang。--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9月30日 (六) 14:10 (UTC)
- 我是支持合并为同一个投票,因为同时进行多个投票会降低投票意愿。留言可以用「候选人A的附言」、「候选人B的附言」一个投票多个留言框,如果技术上可以的话。
- 所有候选人完成提名和联署后,同一时间开始候选人分别进行的提问和回答环节,然后合并在同一个SecurePoll。--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30日 (六) 14:49 (UTC)
- 這樣我們能看到個別申請者各有哪一些投票(者)嘛?——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30日 (六) 15:34 (UTC)
- 恐怕不行,不过似乎enwiki也没有分别投票(?)--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30日 (六) 15:47 (UTC)
- 這樣我們能看到個別申請者各有哪一些投票(者)嘛?——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9月30日 (六) 15:34 (UTC)
- 要是留言会混在一起的话还是得分开。--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 2023年10月1日 (日) 07:17 (UTC)
- 我都可以社群決定就好。--~~Sid~~ 2023年10月1日 (日) 08:21 (UTC)
- 個人覺得可行,其實投票附言亦可不用分開,只要到時候寫附言的時候單獨註明就可以了。-- (☎)dt 2023年10月1日 (日) 20:08 (UTC)
- 合并为一个投票之后,如果把所有的候选人排除出可以投票的人员名单,候选人是没法给其他候选人投票的;权宜之计是允许候选人投票,但是所有候选人必须*给自己*投支持票,在tally的时候减掉自己投的那一票。另外,中立票和不投票普遍被认为是两个意思,希望有一个“不投票”的选项作为默认选项。投票附言最大大小是10000,应该够写的。 Stang★ 2023年10月3日 (二) 02:58 (UTC)
- (title) 2023年10月中文维基百科管理人员选举
- (intro) 欢迎来到2023年10月中文维基百科管理员选举的投票页面。
- (id1) 你是否支持UserA担任管理员?
- (id1) [√]支持 [_]中立 [_]反对 [_]弃权
- (id1) 你对UserA的附言
- (id1) [ ________ ]
- (id2) 你是否支持UserB担任管理员?
- (id2) [_]支持 [_]中立 [_]反对 [√]弃权
- (id2) 你对UserB的附言
- (id2) [ ________ ]
- (id3) 你是否支持UserC担任管理员?
- (id3) [_]支持 [√]中立 [_]反对 [_]弃权
- (id3) 你对UserC的附言
- (id3) [ ________ ]
我的构想大概是这样的,同一个投票界面包含上面的内容,默认选择弃权,视为没有投票。--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3日 (二) 04:49 (UTC)
- (ec)这么搞是不可能的,框就一个;默认选择弃权应该可以做到;
格式差不多是以下这个样子(approval vote)你是否支持以下用户担任管理员(或其他权限组,见括号内标注)?- userA [√]支持 [ ]中立 [ ]反对 [ ]弃权
userB(行政员) [ ]支持 [ ]中立 [ ]反对 [√]弃权
- 可以提供一种建议的写附言的格式,但是不应强制 Stang★ 2023年10月3日 (二) 05:01 (UTC)
- 记错了,以上这种是Range voting (histogram range)的样子,如果加了弃权票之后就不能这么干了,所以外观就是跟桐生ここ同志写的那样,只不过只有一个大的附言框。 Stang★ 2023年10月3日 (二) 05:08 (UTC)
- (ec)这么搞是不可能的,框就一个;默认选择弃权应该可以做到;
- 2023年10月中文维基百科管理人员选举
- 欢迎来到2023年10月中文维基百科管理人员选举的投票页面,你是否支持以下用户担任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类型见用户名旁的括号内标注。
- UserA(管理员) [_]支持 [_]中立 [_]反对 [√]弃权
- UserB(行政员) [_]支持 [√]中立 [_]反对 [_]弃权
- UserC(监督员) [√]支持 [_]中立 [_]反对 [_]弃权
- UserD(界面管理员) [√]支持 [_]中立 [_]反对 [_]弃权
- 附言:[ ________ ]
- 附言格式:
(UserB:测试测试) (UserC:巴拉巴拉) (UserD:啦啦啦啦)
- 这样吗?--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3日 (二) 05:18 (UTC)
- 之前那个版本(即20231003T04:49Z)是预期的 Stang★ 2023年10月4日 (三) 21:33 (UTC)
- 我本来就支持合并成一个投票。只是管理员、介面管理员和监督员三者的选举表单如果合成一个表单的话,会不会容易引起社群的混乱呢?会不会管理员的选举表单才合在一起,而管理员、介面管理员和监督员三者的表单分开才比较合适呢? Ghren🐦🕐 2023年10月3日 (二) 05:13 (UTC)
- 至少不同類型的管理人員申請是應該分開。雖然當局要求別再一次搞十個安全投票,但不至於兩三種都不允許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3日 (二) 06:10 (UTC)
- @Ericliu1912:這點可能還需要請示Phabricator那邊才知道。我就知道當初我將選舉表單合在一起的想法是對的。Sanmosa віки-віків 2023年10月4日 (三) 08:08 (UTC)
- 可以考虑一个投票页面针对普通用户申请管理员,另一个投票页面针对行政员申请界面管理员和监督员。--东风(留言) 2023年10月4日 (三) 04:37 (UTC)
- 至少不同類型的管理人員申請是應該分開。雖然當局要求別再一次搞十個安全投票,但不至於兩三種都不允許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3日 (二) 06:10 (UTC)
“ | I would also like to ask that we do not change the language of votewiki to zh. The ballot / question / options can all be in zh, but since we will be setting up the U4C election at the same time it would be much simpler if votewiki is in en. Is that acceptable? | ” |
——jrbs |
由于U4C投票的原因,转告社群是否接受使用英文的votewiki?--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4日 (三) 15:55 (UTC)
- 應該是沒差?--冥王歐西里斯(留言) 2023年10月6日 (五) 09:36 (UTC)
提名后期讨论
联署通过之后,需要行政员确认,并建立RFA页。另外想问,本次投票是否向所有投票权人发送通知?--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1日 (日) 15:36 (UTC)
- @AT、Ffaarr、Jimmy Xu、Kegns、Shizhao、Wing、Wong128hk:請行政員確認提名結果,並協助通過聯署之申請者建立申請子頁面;各該正式申請討論延續期間應該劃一。這次應該就不用建立中介頁面了。至於通知嘛,不太確定要不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8日 (日) 12:34 (UTC)
- 建议通知,因为上次通知,这次不通知可能会产生不公平。--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8日 (日) 15:09 (UTC)
- @桐生ここ:那是正式投票時通知,還是討論期就通知為宜?——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9日 (一) 11:13 (UTC)
- 建议安全投票开始后通知。--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9日 (一) 11:26 (UTC)
- 根據Phabricator相關工單,目前看起來投票期會在10月21日至11月3日。--冥王歐西里斯(留言) 2023年10月20日 (五) 12:06 (UTC)
- 好像我记错了,上次管理员选举没有发送通知?那这次也不必。--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1日 (六) 06:01 (UTC)
- 根據Phabricator相關工單,目前看起來投票期會在10月21日至11月3日。--冥王歐西里斯(留言) 2023年10月20日 (五) 12:06 (UTC)
- 建议安全投票开始后通知。--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9日 (一) 11:26 (UTC)
- @桐生ここ:那是正式投票時通知,還是討論期就通知為宜?——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9日 (一) 11:13 (UTC)
- 建议通知,因为上次通知,这次不通知可能会产生不公平。--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8日 (日) 15:09 (UTC)
發表意見:在被提名者經行政員確認獲得正式提名之時起二週內,任何使用者都可以發表意見,包含提問及討論等。二週後,被提名者仍可以回答問題,而其他使用者則不應再提出新問題或繼續展開討論。安全投票应在4月28日及10月28日前准备完成,并于4月28日 00:00或10月28日 00:00开始。
- 依据方针,可能需要尽快建RFA页。--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9日 (一) 13:35 (UTC)
- 已建RFA页,哪位帮忙更新一下WP:申请成为管理人员/申请区。--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9日 (一) 14:05 (UTC)
- 现在能向候选人提问吗?——Aggie Dewadipper 2023年10月9日 (一) 15:21 (UTC)
- 理论上可以。--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9日 (一) 16:14 (UTC)
- 现在能向候选人提问吗?——Aggie Dewadipper 2023年10月9日 (一) 15:21 (UTC)
- 有一个严重的问题。有些候选人的提名通过时间很早,然而却没有按照计划立即创建RFA页面,导致耽误了一周的提问时间。建议援引WP:IAR,将提问截止时间统一到10月28日(或其他任何适合的时间)。--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10月9日 (一) 16:05 (UTC)
- 同意。RFA方针显然不够妥善,应该重修,不过我已经提出好几个提案了,懒得提了。--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9日 (一) 16:15 (UTC)
- 已建RFA页,哪位帮忙更新一下WP:申请成为管理人员/申请区。--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9日 (一) 14:05 (UTC)
- 現在你們知道「空窗期」應該放在什麼時候且拿來做什麼比較適合了吧(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10日 (二) 07:28 (UTC)
- 考慮到相關方針與指引之原初精神,暨促進申請者及社群整體之利益,依據「忽略所有規則」原則,我已將此次全體申請(包含管理員及監督員申請)之提問時間統一延後自最後一個申請子頁面正式建立之2023年10月9日 (一) 14:04 (UTC)起,至2023年10月23日 (一) 14:04 (UTC)為止。——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10日 (二) 10:08 (UTC)
管理員如為2018年7月5日前上任,經三日投票,簡單多數支持,則可以取得介面管理員權限。
这个是否代表不需要经过RFA的指定日期内的提名规定?如果想提名Jimmy Xu成为界面管理员,是不是现在还可以提出?--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15日 (日) 06:46 (UTC)
Jimmy Xu(界面管理员)
注意:依据維基百科討論:介面管理員/存檔一#一、是否委任此處所列之二十名管理員為「技術管理員」?,User:Jimmy Xu为共识委任的界面管理员,已更新维基百科:界面管理员名单。--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17日 (二) 15:12 (UTC)
投票权人名单
以下根據人事任免投票資格列出投票權人名單,共有3865人,计算基准时间为2023年10月01日 (一) 00:00 (UTC):
- 下列用户已被排除:
- 被永久封禁、全域锁定,或是基准时间时无法编辑项目命名空间的用户;
- 拥有机器人权限,根据用户名、用户页或贡献记录被视为机器人的用户;
- 隐退用户(根据Vanished/Renamed开头的用户名特征判断)
- 名單可能包含您的合法多重帳號,您僅可使用一個帳號投票,否則會觸犯傀儡方針。
- 名單基於固定規則產生,不保證最後會認定為有效票,具體執行仍以人事任免投票資格、申請成為管理人員等方針指引為準,如有疑義請在下方留言。
(准备的比较仓促,可能会有错误什么的 Stang★ 2023年10月19日 (四) 12:11 (UTC)
- 重定向修正器也在名单里……MediaWiki自动使用的这些账户是否有考虑?——暁月凛奈 (留言) 2023年10月19日 (四) 12:30 (UTC)
- 忘了(,删掉了。这个名单里目前去掉了
重定向修正器
,Flow talk page manager
,MediaWiki default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
,New user message
这种系统账户 Stang★ 2023年10月19日 (四) 12:39 (UTC)
- 忘了(,删掉了。这个名单里目前去掉了
投票开始后相关讨论
@ASid、卡達、S8321414、ATannedBurger、Lanwi1、HTinC23、Peacearth、AT:投票已开始,请务必在您所对应的选项一栏投出“支持”票,您所投的这一票将在统计时被减去。--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1日 (六) 06:45 (UTC)
- 另外,请协助更新RFA页状态。--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1日 (六) 06:47 (UTC)
- 完成但(?)疑問不是應該10月28日開始嗎?-- (☎)dt 2023年10月21日 (六) 08:40 (UTC)
- @桐生ここ:-- (☎)dt 2023年10月21日 (六) 08:42 (UTC)
若本地有两名或以上监督员在安全投票开始前表示愿意监票,则由愿意执行监票工作的监督员与其他监管员共同协助监票。若本地能够执行监票工作的监督员不足两人,则由监管员独自负责监票。
- 我们是否已经告诉监管员参与监票?另外目前本站参与的监督员是否有两名?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1日 (六) 14:17 (UTC)
- @Stang:想请教一下这次有监管员参与监票吗?--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3日 (一) 13:16 (UTC)
这次选举程序上的问题
谁来修改一下方针,重新设计一下流程?--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1日 (六) 13:40 (UTC)
- 為什麼不在上方討論開子章節就好?——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22日 (日) 02:08 (UTC)
- 如果有人愿意修订方针,打算移动到VPP。--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2日 (日) 02:49 (UTC)
- 已合并子章节。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2日 (日) 06:40 (UTC)
- 如果有人愿意修订方针,打算移动到VPP。--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2日 (日) 02:49 (UTC)
再议RFA指引修订
近日,中维按照于今年新修订的RFA指引,正式使用安全投票举行了管理人员选举。然而,在此期间,由于此前方针修订讨论仍存在某些考虑不周,期间出现了一些问题,包括但不限于:
- 提名开始前有近一周的“空窗期”,浪费时间;
- 方针存在漏洞,由于行政员为每名被提名人确认提名的时间不同,导致无法向候选人提问(以至于不得不援引IAR来使选举流程继续);
- 与全域选举冲突;致选举时间与计划有所出入。
考虑到以上几点问题,本人建议对方针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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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
希望就此事进行讨论。
CC 此前参与讨论的部分用户及参与此次选举的候选人:@Ericliu1912、魔琴、桐生ここ、Hehua、ghren、Lanwi1、ASid、Stang、ASid、卡達、S8321414、ATannedBurger、Lanwi1、HTinC23、Peacearth、AT。--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10月22日 (日) 05:31 (UTC)
- 監票人也看不到每個人分別投的是什麼票?--某人✉ 2023年10月22日 (日) 06:15 (UTC)
- 按照这次投票的计划,在计票时监票者默认候选人已经为自己投了支持票,所以无论如何都会减去一个支持票。--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10月22日 (日) 22:46 (UTC)
- 但這不太合理,候選人不一定都有投票,就算有投票也有可能是棄權或中立票。--冥王歐西里斯(留言) 2023年10月23日 (一) 05:22 (UTC)
- 但由于无法得知候选人投了什么票,所以恶意推定一下,假设候选人都会为自己投支持,所以减去一票支持。而且这样做后也会鼓励候选人为自己投支持票,进一步增大投票的可信程度。否则,“候选人投票”这一问题似乎难以解决(除非在方针上允许候选人为自己投一票支持)。--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10月23日 (一) 22:45 (UTC)
- 所以才問是不是監票人也看不到每個人分別投的是什麼票--某人✉ 2023年10月24日 (二) 03:46 (UTC)
- 大概是不能看到,可能只有系统管理员才能看到。--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4日 (二) 05:23 (UTC)
- 所以才問是不是監票人也看不到每個人分別投的是什麼票--某人✉ 2023年10月24日 (二) 03:46 (UTC)
- 但由于无法得知候选人投了什么票,所以恶意推定一下,假设候选人都会为自己投支持,所以减去一票支持。而且这样做后也会鼓励候选人为自己投支持票,进一步增大投票的可信程度。否则,“候选人投票”这一问题似乎难以解决(除非在方针上允许候选人为自己投一票支持)。--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10月23日 (一) 22:45 (UTC)
- 但這不太合理,候選人不一定都有投票,就算有投票也有可能是棄權或中立票。--冥王歐西里斯(留言) 2023年10月23日 (一) 05:22 (UTC)
- 按照这次投票的计划,在计票时监票者默认候选人已经为自己投了支持票,所以无论如何都会减去一个支持票。--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10月22日 (日) 22:46 (UTC)
- 投票期與預定的不同的時候必須通知社群和適時更新相關頁面,不要再出現投票開始了差不多大半天,才發現RFA頁沒更新投票狀態、沒更新,甚至沒在客棧通知社群。--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2日 (日) 06:21 (UTC)
- 考虑预讨论期间确认社群准备举行投票后,征求愿意参与监票的监督员、联系监管员参与监票、与phab沟通探讨预期安全投票日期及其他技术问题、征求愿意建立投票人名单的人。另外建议安排一个时间专门用于建立RFA页,然后再开始提问期,最好所有候选人是同一提问期。--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2日 (日) 06:56 (UTC)
- 正如我之前說的,雖然「得到7位具人事任免投票資格之使用者聯署支持」這個做法是我想出來的,但是實務是只要有人出來選,很難拿不到提名。倒不如取消這個提名制,增加選民投票私隱為好。 Ghren🐦🕓 2023年10月22日 (日) 09:28 (UTC)
- 在提名結束以前為符合資格者置申請頁面實有矛盾。其實這「空窗期」與其直接廢止,倒不如應該拿來用做提名結束至分別建立子頁面間的緩衝。——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23日 (一) 01:23 (UTC)
- 有個疑問,所以預討論開展後無論公示七日還是三日,作用是什麼?
- 所以候選人投棄權是不是已經解決問題?不過其實他投什麼,反正也沒法監察……
- 以上。--J.Wong 2023年10月23日 (一) 10:45 (UTC)
- 原本的计划是,公示是为了统一提名开始时间,通知大家“RFA即将开始”。毕竟如果提名时间有差异,可能会对被提名人产生一定影响。但假若“七人预提名制度”被废止,那么提名时间差一两天就不会有什么问题,这段时间或许也可以随之删除了。--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10月24日 (二) 22:49 (UTC)
- 似乎问题不大。--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 2023年10月24日 (二) 02:45 (UTC)
- 多人同時參選而只使用一個附言框填寫意見,投票結束打亂公開時是否會將對逐個候選人的留言分拆後再處理?--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4日 (二) 05:39 (UTC)
- 这次来看似乎不会?具体事宜是否应当与监票人讨论?--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10月24日 (二) 22:50 (UTC)
- 是否应该约定附言格式?比如:
- 用户A:一些留言。用户B:一些意见。用户C:巴拉巴拉。
- (用户A:一些留言)(用户B:一些意见)(用户C:巴拉巴拉)
- --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5日 (三) 05:07 (UTC)
- 这次来看似乎不会?具体事宜是否应当与监票人讨论?--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10月24日 (二) 22:50 (UTC)
- (+)强烈支持。--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3年11月3日 (五) 06:54 (UTC)
- 就算給了格式,投票人還是很可能會搞砸格式。--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7日 (五) 03:04 (UTC)
- 只要参选人符合投票资格(必然符合),为自己投票合情合理,无需剔除。->>Vocal&Guitar->>留言 2023年10月25日 (三) 13:02 (UTC)
- 本次投票出现了弃权选项,中立票与弃权票本质相同,又安全投票中中立票难以准确附带意见,不具评估价值,方针中所有中立票应改为弃权票,并删去临界时考虑中立票意见的内容。->>Vocal&Guitar->>留言 2023年10月25日 (三) 13:02 (UTC)
- 好像也合理。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0月26日 (四) 09:49 (UTC)
- 中立票是否在临界情况下占总有效票数?如果占总有效票数则中立和弃权有差异。--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6日 (四) 11:04 (UTC)
- 漏了一句话,下次投票时删除中立选项。--。->>Vocal&Guitar->>留言 2023年10月26日 (四) 12:40 (UTC)
废止七人预提名制度
如上方Ghren所说,无论是2022年9月的试验,还是这次的实际选举,所有提名人均获得了七人的支持。且这种七人的预提名制度最早也是为了选出一名 候选人而设计的。因此,现在是否可以废止该七人预提名制度?模仿先前正常的RFA,只要候选人符合条件,均可获得选举资格。--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10月22日 (日) 22:44 (UTC)
- 確無不可。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0月23日 (一) 00:18 (UTC)
- 同意。回歸基本條件確認就好。——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23日 (一) 01:21 (UTC)
- (+)傾向支持,似可廢除。--冥王歐西里斯(留言) 2023年10月23日 (一) 05:20 (UTC)
- 我認為可以。--~~Sid~~ 2023年10月23日 (一) 15:19 (UTC)
- 不反对废除。--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3日 (一) 23:42 (UTC)
- 同意。--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 2023年10月24日 (二) 02:44 (UTC)
- (+)强烈支持。--🐟羅潔塔🍵 59763 2023年10月26日 (四) 14:14 (UTC)
- (+)支持--Hoben7599—論 | 支持立場新聞 2023年10月26日 (四) 14:23 (UTC)
- 不反對。--Borschts ™ 2023年10月30日 (一) 02:37 (UTC)
- (+)支持:以當前實施狀況看來確實意義已不大。-Peacearth(留言) 2023年11月7日 (二) 23:17 (UTC)
- 針對此共識 公示7日,2023年11月15日 (三) 04:36 (UTC) 結束。~~Sid~~ 2023年11月8日 (三) 04:36 (UTC)
- 公示期已過,期間內無實質反對意見,宣告通過。--~~Sid~~ 2023年11月16日 (四) 04:45 (UTC)
新提案
结合上方意见,现再次修改提案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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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10月26日 (四) 15:55 (UTC)
- 提名时间是不是写错了,为什么一个长一个短的。 Stang★ 2023年10月26日 (四) 17:41 (UTC)
- 三月大九月小,應該反過來是4月2號和10月3號吧……--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7日 (五) 03:06 (UTC)
- 如果按照七天来算,应该是4月3号和10月4号嘛 囧rz……--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10月27日 (五) 15:37 (UTC)
- 三月大九月小,應該反過來是4月2號和10月3號吧……--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7日 (五) 03:06 (UTC)
- 有没有考虑允许任何时间都可以提名,但是在固定日期开启选举。--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6日 (四) 17:45 (UTC)
- 倒也不是不可以,但建議保留提名截止期,並在提名截止期至投票結果出爐期間不容許提名,否則容易引起混亂。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0月27日 (五) 07:08 (UTC)
- (-)不支持这种方式。首先,这种方式并没有带来明显的益处,反而会带来一些额外的程序上的混乱。而且,如果两次选举期间间断性地出现提名,然而相关提问环节却要集中到一个固定日期,也会分散社群的精力。--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10月27日 (五) 15:34 (UTC)
- @Yining Chen:4月3日以前的提名,在X月X日—X月X日为提问期,将在X月X日举行投票;10月4日以前的提名,在X月X日—X月X日为提问期,将在X月X日举行投票;提问期间及投票期间不得提名。
- 另外既然是集中提名、集中确认资格、是不是应该为每次选举建立专页(2023年10月管理人员选举),而不是在互助客栈?--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8日 (六) 03:25 (UTC)
- 分散提名并非是制度上不能实现,而是这种形式将时间线拖得过长,从中很难看到益处。如果我希望提名某候选人,那么现在提名与六个月后提名有什么区别呢?相反,固定提名如此前Temp3600所说,“...有利于各人的事前准备,这与现实中是一样的。至少,接近时间的选举合并在一起,可以有助候选人交流互相学习”。而且,“固定日期提名”是此前讨论中已明确得到共识的内容。虽然共识并非一成不变,然而如果要换用新形式,或许还是应当列举出一些理由。--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10月28日 (六) 13:39 (UTC)
- 建議留時間給管理人員申請者置申請子頁面,大概三日左右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29日 (日) 09:03 (UTC)
已多日无新意见,现将Ericliu1912的意见整合到以下修订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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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对此版本进行公示。 公示7日,2023年11月11日 (六) 13:16 (UTC) 結束--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11月4日 (六) 13:16 (UTC)
- 關於投票的部分,有一點小小意見,就是啊,去年我真的以為,一人只有一票且只能投一個人,因為見投票相關內容,沒有很清楚地指出票要怎麼投,後來是私底下問了其他人才得到答案的,但去年知道的時候已經來不及了。不曉得這方面,有沒有人有和我一樣的疑惑呢?就是以為只有一票,抑或是以為只能投一個支持,其他都要投反對,這樣的呢?麻煩大家了,謝謝。--Mafalda4144(留言) 2023年11月6日 (一) 08:32 (UTC)
- @Yining Chen:考慮到這次安全投票中實際出現的問題,草案可能還要再修訂,建議先撤回公示。——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1月7日 (二) 02:59 (UTC)
- 考虑到目前的RFC,此提案或许可以与之加以合并。印次咱是停滞共识。--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11月8日 (三) 05:30 (UTC)
- 我認為應該等該評論請求結束以後再整理出正式提案。話說「印次咱」是啥(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1月17日 (五) 02:08 (UTC)
- 「因此暂时停止公示」?--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1月26日 (日) 14:55 (UTC)
- 我認為應該等該評論請求結束以後再整理出正式提案。話說「印次咱」是啥(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1月17日 (五) 02:08 (UTC)
- 考虑到目前的RFC,此提案或许可以与之加以合并。印次咱是停滞共识。--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11月8日 (三) 05:30 (UTC)
拆分及合併管理員人員復任程序的相關條文
現行管理員的復任條文被分拆在兩個不同的頁面,且RFA及RFDA等頁面都沒有提及。鑒於條文並不適合直接合併到Wikipedia:管理员裡,且此離任準則後續有可能可以擴展到其他管理人員,加上上方提到的無連結等原因,提出以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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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本次修訂實際上沒有造成任何實質程序變動,僅是重新整理位置而已。--SunAfterRain 2023年11月11日 (六) 15:14 (UTC)
- (-)反对:不認為有必要如此調整。當初引入制度時就是這麼設計的,鑑於復任制度並不多麼複雜,所以只在各該權限頁面提及相關程序即可;該制度預設就是不包含其他類型的管理人員(可預見會有不小爭議,所以當初本就沒有考慮過;甚至還特別寫了一句「本制度不適用於行政員、介面管理員、使用者查核員與監督員。」我覺得夠明顯了吧?),我想若以後社群有此意、且「確實」通過相關提案以後自當有配套措施,但目前看來尚沒有憑空多拆分出一個頁面的理由。個人希望社群不要為了嘗試處理不存在的問題而去製造「解方」。——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1月11日 (六) 16:26 (UTC)
- 另外,若要在相關頁面中提及當然是可以(大概是因為本地分立頁面太多,當初引進制度時不慎疏漏了),而且根本不用大費周章搬東移西,多寫兩句就得了:
- (一)申請成為管理人員指引(不需要提到解任,因為解任並不是一種「取得權限」的方式,而且管理員申請在程序上也從不考慮過往是否曾被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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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管理員的離任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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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1月11日 (六) 16:53 (UTC)
- 眾所週知,如我於Telegram所述,我極度不需喜歡在VP留言,非常浪費時間。不過既然起草了這份東西,就有責任要回應你的質疑。請允許我在不使用編號清單的情況下羅列一二。一、你仔細對比內文,該程序準則補充、整合、優化、統一了所有用語。例如「特許」之類根本不應該出現的用語,我改為了「批准復任申請」。又例如「因基金會行動而解任」一項,原文根本沒有,但應有。二、該程序準則是為了未來改革做準備,不單止是明確「宗旨」等,還包括了明確「非因管理失當」、明確「權限」與「酌情權」的區別、明確「程序」與「酌情權」的區別。三、該程序準則具有兼容性,之後若有其他管理人員之解任欲適用此程序,直接更改適用範圍即可。四、次重要的一點:清晰脈絡,你可以直接跟小標題找到你需要的信息,很明確知道什麼人可以、什麼人不可以,行政員收到後該做什麼、能做什麼、什麼是必須要按程序走的、什麼自己裁量的。目前只有管理員適用復任程序、拆頁面、還沒有用到,這種理由我認為在這種利益面前,顯然沒有任何合理性。不要用時方恨少。——だ☆ぜ (Dasze) 2023年11月12日 (日) 08:08 (UTC)
- 我不理解你講的什麼意思。首先,原文是「授權」,不是「特許」,我想這大概是既有不當地區詞轉換造成的誤會,所以就不多說了。第二,現在的劃分也沒見得什麼問題,基本的條件放在管理員方針,而行政員具體該做什麼事情就放在行政員方針下面,這還不容易分辨麼。另外,復任制度已明文規定僅適用於部分自願辭職或因不活躍而離任的情況,因基金會行動而離任顯然不適用。至於其他詞彙及細節問題,我想原文具體措辭及文段排版,若有某些不足夠清晰的地方,當然還可以有調整的空間,但為此要把原本簡潔明瞭的幾段話擴寫成一大串過於硬梆梆的法條,如此看起來本末倒置。基本上考慮到社群實踐經驗,我並不認為應該就目前還沒提上議程的東西去改方針,而且因為不同權限的特性,到時候說不著還得再改過一遍規則,現在這樣做意義著實不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1月12日 (日) 12:01 (UTC)
- 「授權」和「特許」的問題應該是MediaWiki轉換組的緣故,有時間的話或許真要修理一下。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1月13日 (一) 06:25 (UTC)
- 我不理解你講的什麼意思。首先,原文是「授權」,不是「特許」,我想這大概是既有不當地區詞轉換造成的誤會,所以就不多說了。第二,現在的劃分也沒見得什麼問題,基本的條件放在管理員方針,而行政員具體該做什麼事情就放在行政員方針下面,這還不容易分辨麼。另外,復任制度已明文規定僅適用於部分自願辭職或因不活躍而離任的情況,因基金會行動而離任顯然不適用。至於其他詞彙及細節問題,我想原文具體措辭及文段排版,若有某些不足夠清晰的地方,當然還可以有調整的空間,但為此要把原本簡潔明瞭的幾段話擴寫成一大串過於硬梆梆的法條,如此看起來本末倒置。基本上考慮到社群實踐經驗,我並不認為應該就目前還沒提上議程的東西去改方針,而且因為不同權限的特性,到時候說不著還得再改過一遍規則,現在這樣做意義著實不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1月12日 (日) 12:01 (UTC)
- 眾所週知,如我於Telegram所述,我極度不需喜歡在VP留言,非常浪費時間。不過既然起草了這份東西,就有責任要回應你的質疑。請允許我在不使用編號清單的情況下羅列一二。一、你仔細對比內文,該程序準則補充、整合、優化、統一了所有用語。例如「特許」之類根本不應該出現的用語,我改為了「批准復任申請」。又例如「因基金會行動而解任」一項,原文根本沒有,但應有。二、該程序準則是為了未來改革做準備,不單止是明確「宗旨」等,還包括了明確「非因管理失當」、明確「權限」與「酌情權」的區別、明確「程序」與「酌情權」的區別。三、該程序準則具有兼容性,之後若有其他管理人員之解任欲適用此程序,直接更改適用範圍即可。四、次重要的一點:清晰脈絡,你可以直接跟小標題找到你需要的信息,很明確知道什麼人可以、什麼人不可以,行政員收到後該做什麼、能做什麼、什麼是必須要按程序走的、什麼自己裁量的。目前只有管理員適用復任程序、拆頁面、還沒有用到,這種理由我認為在這種利益面前,顯然沒有任何合理性。不要用時方恨少。——だ☆ぜ (Dasze) 2023年11月12日 (日) 08:08 (UTC)
- 我個人更傾向於SunAfterRain原案,當初Wikipedia:管理員的復任就是我弄出來的(參頁面歷史),但有兩點建議:(1)新頁面名稱應作「管理員的復任」(命名一致性);(2)章節標題的序號予以移除,畢竟全文並不長。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1月13日 (一) 06:32 (UTC)
- 傾向劉醬版本,原先流程的寫法已經足夠清楚,大澤老師的版本過於法條式,變成生硬的規則。僅在適當位置補回對應連結就足夠了。--路西法人 2023年11月19日 (日) 02:17 (UTC)
- 同路西法人,Wikipedia:管理人員復任程序準則实在不符合你维方针传统的样子。
- ( π )题外话:这看起来像香港法律,想知道如果把你维方针翻译成台湾法律或者大陆法律是什么样子。--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1月28日 (二) 06:42 (UTC)
- 必须的部分已作事实性修订;分拆页面留待继续讨论。--路西法人 2023年12月4日 (一) 12:0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