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申请成为管理人员/存档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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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管理员的相关讨论
あけましておめでとうございます。在去年10月,社群进行了一场至目前为止最大的一场RFA,有十位参选人,但结果只有两位参选人当选。依据Wikipedia:数据库报告/不活跃管理员数量,在今年,管理员不活跃数目节节上升,在刚过去的十二月,在中文维基百科的64个管理员中,当中有40个管理员没有任何一次管理操作,可见一斑。当然,管理员不是大家的职员,不做事本来无可厚非。但是,站务是永远不会少的,如何引入更多的新血参加这些站务是一大问题。
在过去的讨论中,Stang提出了五项问题,包括:
- 管理员选举是否长期使用安全投票机制;如是并希望定期进行,每次选举应发生在什么时候,间隔如何。
- 其他的需要社群投票的用户组(如界面管理员/行政员/监督员)是否都需要使用安全投票机制。
- 安全投票进行中和结束后的监票人员应如何确定;作为参考,目前的监票人员是两位监督员(同时是签署了NDA的行政员)
- 安全投票的性质决定了其相对较难执行“延长投票期”的操作,如果出现了临界情况,应如何处理。
- (补一个问题)安全投票是否需要隐藏投票人列表(voter-privacy=1)。现时设置为显示,如果设置为隐藏,将只有监票人可以看到谁投了票。
而意见如下:
第一问 | 第二问 | 第三问 | 第四问 | 第五问 | |
---|---|---|---|---|---|
A Chinese ID | Y | Y | 既有行政人员中进行轮值 | 继承原有票形表单另建投票页面继续投票 | |
神秘悟饭 | Y | Y | 取消人为判断临界的空间,只以硬性标准判断 | 隐藏投票人列表。 | |
Rastinition | N | N | 每次办理前讨论执行细节 | 不延长投票,如果票数相等,重新投票。 | 隐藏或显示都可以 |
高文海 | Y | Y | 由本地行政员商议决定。 | 严格按数字判断,不再做弹性决策。 | 建议隐藏名单 |
BlackShadowG | Y | Y(界面管理员不需要) | 同U:A Chinese user(A Chinese ID) | 行政员直接决定当选落选。 | 建议隐藏投票人列表 |
以上可见,第五问“隐藏投票人列表”应该已经共识。第二问实际上是第一问的延伸问题,支持安全投票者大多都支持推广下去。但是,关于第一问,“管理员选举是否长期使用安全投票机制”看来依旧没有得到一定的看法。此讨论已经长期讨论接近一年半,虽然支持安全投票者较多,但是感觉依然没有取得社群的共识。此外,第三、四问看法也较多,无一定的看法,希望继续讨论。
又另外,在过去的选举中,虽然有十个人出来参选,但得到社群共识支持的人毕竟不多,即使投票制度建全之后,可以通过投票的候选人预计有限,对于解决站务问题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因此,希望大家对于能解决站务的实验性方案也讨论一下,比如分权方式:专职删除的、专职保护、专职新闻动态更新、专职授予IPBE等;又或者降低门槛,如Wikipedia:管理员评估期等等。希望社群讨论。--Ghren🐦🕒 2023年1月1日 (日) 07:47 (UTC)
- 先离题、我本来以为上次的选举会是大家都上的。
- 赞成分权,不然有空上来的管理员有点疲于奔波感,时间有限下处理未必完善。另外想建议当前的破坏和请求保护页面是不是所有的管理员们都能优先关照呢?不晓得这样合适否?
- (~)补充,这边想提出个不晓得适当的试行方案,就是能否让上次选举没选上的8位候选人,先试用3个月或半年的试用期管理员呢?个人觉得大家都很优秀也有能力执行好,试用期满后再举行正式管理员投票是否续任,当然适用期间若有任何不适当,可以设定警告,集满3点就解任,以上是边走路边想到的,没有查任何方针指引下的想法。这样暂时先不用发起新的选举,以及继续讨论关于分配版务等等。--Mafalda4144(留言) 2023年1月1日 (日) 08:15 (UTC)
- 拜托,维基百科又不是民主的试验场,这个提案也无法解决你维有素质的活跃资深编辑严重缺乏的问题,,,--SunAfterRain 2023年1月2日 (一) 02:07 (UTC)
- (-)反对:无视社群共识。如果按照这种说法,所有延伸确认用户都可以去当“试用期管理员”。--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 2023年1月5日 (四) 23:58 (UTC)
- 有冇人愿意给我科普一下,现行有什么选举是有试用期?--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 2023年1月1日 (日) 10:49 (UTC)
- (!)意见:敝人综合参与表达关于“五个问题”:
- 第一问:Y,往后固定使用;可考虑每年固定举行一次选举季,订于每年 10至12月间开始举行、开放提名(最晚提名时间可斟酌,大致于年底12月31日前完成选务),具体时间由该年度之轮值行政员决定,于开放提名前一段期间(比如30天)于客栈公告后生效(比如订于10月1日开放人选提名,最晚9月1日即应公告)。
- 第二问:Y,个人认为基本上进阶站务权限皆使用为宜。
- 第三问:既有行政员团队中进行轮值(“每次办理前讨论执行细节”恐使选务举行增加不稳定性和提高不确定性;若皆仅“由本地行政员商议决定”存在基于各种时间安排和个人考量等现实因素使人员固定),建议每次至少 3 名规划主责(比如:现有行政员七位,轮番担纲上阵 A、B、C(监督员一) → C(监督员一)、D、E(监督员二) → E(监督员二)、F、G → G、A、B....几年一轮;而若必须具备至少 2 位监督员才能监票,目前则可能需每次参与之类,或是考虑再选出监督员等)
- 第四问:可能需要先理清“临界情况”之标准和定义,以现行 80% 当选门槛而言,个人倾向候选人若获得 75% 以上(含 75%)支持率,即由三位主责选务之行政员决议是否延长投票,并于决议后出具具体理由宣布结果,若行政员有不同意见亦可一并出具表达(比如支持或反对延长投票之结果为 2 比 1)。投票结束后(含延长投票),候选人若获得 78% 以上(含 78%)支持率,则直接依据实际结果宣布该次选举结果(若增设“选务委员”制度则采行另案,下叙)。
- 第五问:隐藏投票人列表。
- 第六追加:针对上述第三至第五问,若技术许可,个人建议新增设立“选务委员”(暂称,或“选举委员”之类)制度,概念大致为:每年固定时间(比如每年7月至8月间)经适当制度由一定比例(个人倾向投票权人的 1%)用户出任“选务委员”(比如:投票权人约3,000至4,000名(或账号)左右,则选务委员的名额则为30至40名;如此次投票[1]投票权人共有3,560名,则选举委员名额则可四舍五入为36名)之热心可信用户出任选务委员,协助行政员监、验票,选举季结束后即随之卸任,可考虑是否允许连年出任或不得连续二年担任(亦即须隔一年始可再任),选务委员的权责如下:
- 1.投票进行中和结束后:可阅览“投票人列表”(同目前界面功能,但无法得知用户投票意向)。
- 2.投票进行中:可阅览每间隔一定频率、累积一定数量(个人建议每累积 3 则留言)即更新一次之“所有投票附言”(同目前界面功能,但无法得知哪位用户留言)。之所以累积一定数量才更新显示一次,是为了打散投票留言和投票人之对应关系,避免选举委员可直接得知哪位投票用户留言。
- 3.投票进行中:协助再次确认投票用户之投票资格、是否能投下有效票。
- 4.投票结束后:协助计票、清点有效票(但无法阅览用户与投票意向之对应结果)。
- 5.投票结束后:候选人若于延长投票期间获得 78% 以上(含 78%)支持率,则由选务委员以“相对多数决制”直接记名投票表决(同原记名投票界面),决定该名候选人是否当选;支持与反对票数相同时,由该年选务之轮值行政员自行推派一位行政员投下最后一票(为免争议,最好于公告选举时间的时候即决定最好)。
- 6.选举季结束后:待完成选务后可获颁奖章一枚(可另行设计,如“社群选务参与星章”、“选举委员星章1级”等),以鼓励其热心参与社群公共事务,表彰其推进站务之努力。
- 以上个人构想或多有疏漏,供热心站友参考。--Kriz Ju(留言) 2023年1月2日 (一) 16:58 (UTC)
- @Kriz Ju:我记得安全投票的附加留言也要投完才能解密吧?--SunAfterRain 2023年1月6日 (五) 00:13 (UTC)
- 对相关流程还存在一些疑问。按照前两次试行的流程,需要先提名再投票。如何才能确保参与提名并表达支持的用户在“提名”阶段不会被某种力量所胁迫(即“安全问题”)?--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 2023年1月5日 (四) 23:58 (UTC)
- (~)补充,这边想提出个不晓得适当的试行方案,就是能否让上次选举没选上的8位候选人,先试用3个月或半年的试用期管理员呢?个人觉得大家都很优秀也有能力执行好,试用期满后再举行正式管理员投票是否续任,当然适用期间若有任何不适当,可以设定警告,集满3点就解任,以上是边走路边想到的,没有查任何方针指引下的想法。这样暂时先不用发起新的选举,以及继续讨论关于分配版务等等。--Mafalda4144(留言) 2023年1月1日 (日) 08:15 (UTC)
- 第一、二问仅有一人反对,且与其余合理多数不能兼容或调和,故应视为有共识,可以通过。--Gohan 2023年1月6日 (五) 02:50 (UTC)
- (!)意见:敝人对站友意见综合回复:
- 1.安全投票的“附加留言”的确是投完票以后才公开,个人认为若真存在所谓“选务委员”此种临时性的权限,他们可以在候选人竞选期间获得更多资讯、具备更宏观的视角,这或许可以姑且算是吸引热心用户参与选务的诱因之一。
- 对于投票的“隐私性”,如前所述若能够“打散投票留言和投票人之对应关系”,在投票期间于适当时机开放选举委员阅览(但无法得知哪位用户留言)即可避免直接让选举委员得知哪位投票用户留言,而如果留言中确实有真的不方便让其他用户看到、或甚至是担心自己留了言就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内容,到了这种程度的话,个人反而认为其实不留言或修饰留言可能更妥适,对自己也是一种保护(只要留了最后总会公开或留下记录)。退一步说,在个人认知的不记名正式投票中,选民通常也仅能表达个人意向而已,亦不具备在过程中表达文字意见、建议或评语的权利;因此,既然要对候选人提供意见,最后又公开,通常自然也是经过思考后,确定方便公诸阅览、大家可以看的内容。
- 简单说,投票用户可以自己决定是否留言,投完票就离开也是很自然的事,而且事实上匿名投票的留言意见也未必可供直接断定投票意向(看投票用户的留言如何自由发挥)。当面临支持率的真正临界点(距离当选标准 2% 以内)时,选举委员亦因此具备最后公开具名讨论并表决的空间;相较一般普通投票用户而言,他们或许是最了解整个投票过程和社群民意的用户。
- 若论及在此种构想下某种程度保护隐私的弹性做法,个人认为拉长让选举委员阅览投票意见的时间间隔即可(比如:每新增10则或更多则留言才更新留言栏一次;又或者是投票期进行到一半、中场时才开放之类),其实相较现行做法也可以说只不过是缩短开放社群阅览的间隔时间而已(然而此处仅供特定用户群、含选举委员可观看)。
- 2.关于“提名”:就上次投票而言,我看了一下似乎许多是候选人直接登记参选,而一般常见的“提名”,个人的认知和观念是提名人“具名支持、表态力挺”,所以应无涉隐私问题;换言之,理论上提名人就是第一个正式公开表态支持候选人的用户,也可能是最支持候选人的人之一,而由谁公开提名力挺该位候选人,有可能影响外界或社群对候选人之观感。以此而言,我认为理应公开具名,并不为过,亦为对自己的选择和表态负责任的一种表现;否则试想,提名人自己匿名,导致无人知晓是哪位大德用户提名该位候选人,似难具公信。也可以说,提名人既然自愿第一个站出来支持候选人,其所在意或享有的隐私程度自然和一般选民不同,可以视为提名人可能自愿降低隐私保护程度、或牺牲部分个人隐私,站出来力挺候选人,这也是公开支持或提名不时可能被称为“情义相挺”的主因之一了。
- 至于人身安全顾虑,个人认为若有疑虑,还是以自己的安全和隐私考量为重,无需勉强(总不会只为了参与提名而硬要冒着何种风险,这也并非社群事务活动之宗旨),也可以考虑委托选举委员之类的可信用户看看;这部分或许亦有站友有所构想可供讨论。个人意见,供参。--Kriz Ju(留言) 2023年1月12日 (四) 21:24 (UTC)
- 原选举制度仅需一名用户提名,只有这一名用户需要承担“提名风险”;而当前试行的制度有至少7人要承担“提名风险”。这是否是制度的倒退?--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 2023年1月13日 (五) 06:15 (UTC)
- @Yining Chen:7人提名制是我想出来的,我觉得要解释一下。最初设计的目的因为安全投票所需要的程序复杂,要较多的人手准备。而假如是传统的制度的话,投票基本上是没有成本的。从上次的预提名看来,我觉得7人提名制的意义不大,因为基本上要拿齐这个提名不是什么难事。既然WP:RFA本身已经有门槛,我想不需要这个制度也没有问题,如果大家不担心有其他人滥用的话。--Ghren🐦🕐 2023年1月14日 (六) 17:45 (UTC)
- 原来是七人先提名,不好意思。若选务准备需要相当成本,的确应具备基本提名门槛(人数或条件可议),也由于投票界面和制度改变导致准备作业不同,条件设定自有差异。至于风险是否反而提高,个人认为难以一概而论,若有心人企图使用连坐法为难,这的确算是一种风险,但也可以说既然一群人同时表态支持,显示候选人具备基本的社群民意支持度,然而无论如何都无法避免提名人冒着被贴标签等风险的可能性(即使仅需一人就可以有效提名亦然),也因此个人认为可能可以考虑让愿意投入的可信用户协助。--Kriz Ju(留言) 2023年1月15日 (日) 19:14 (UTC)
- @Yining Chen:7人提名制是我想出来的,我觉得要解释一下。最初设计的目的因为安全投票所需要的程序复杂,要较多的人手准备。而假如是传统的制度的话,投票基本上是没有成本的。从上次的预提名看来,我觉得7人提名制的意义不大,因为基本上要拿齐这个提名不是什么难事。既然WP:RFA本身已经有门槛,我想不需要这个制度也没有问题,如果大家不担心有其他人滥用的话。--Ghren🐦🕐 2023年1月14日 (六) 17:45 (UTC)
- 原选举制度仅需一名用户提名,只有这一名用户需要承担“提名风险”;而当前试行的制度有至少7人要承担“提名风险”。这是否是制度的倒退?--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 2023年1月13日 (五) 06:15 (UTC)
- “管理员不是大家的职员”,完!
- WP:管理员的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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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
- 现行做法有点不妥,为何中维有64个管理员,但只有10位活跃?--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 2023年1月1日 (日) 10:27 (UTC)
- 如果按一般百分之五十分比额选举,之前的几位候选人除了A chinese id君外都会选上不假。可社群之所以要订这么高的门槛,其中原因便是要赢得社群绝大部分人之信任及共识才得确保其妥当上任。况且每个候选人个性、经验及答辩方式所体现出来的处事都有不同,社群对其信任程度亦不同,如果用一致的标准让其试用半年、三个月,恐有违目前的方针及共识准则,且忽略前次投票之反对意见。在RFA选举中都未得承认之事,我不认为在互助客栈的讨论中便能解决。——WMLO(留言) 2023年1月2日 (一) 00:42 (UTC)
- 不是很支持,管理员也是志愿者,相信栗这条规范的本意是防止意外盗号及不活跃所以没有(在大脑中)更新方针指引。--SunAfterRain 2023年1月2日 (一) 02:02 (UTC)
- 离题。--Ghren🐦🕐 2023年1月2日 (一) 05:44 (UTC)
- 所以你到底想改成怎样?太笼统了。--SunAfterRain 2023年1月2日 (一) 02:02 (UTC)
- 提醒一下:Wikipedia:常年提案#收紧管理员的不活跃标准。--GZWDer(留言) 2023年1月3日 (二) 01:06 (UTC)
- 如果是:“管理员的权限不是奖赏,管理员也没有义务保持活跃,之所以管理员长期不活动要除权仅仅是因为安全因素。”,应收紧至检查登入活动,而非检查编辑数目。--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 2023年1月4日 (三) 03:33 (UTC)
- 个人并不建议在此一阶段讨论管理员活跃度标准问题。——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月3日 (二) 16:02 (UTC)
再提管理员选举方针
自第一次使用安全投票选举管理员过去一年有余,距上次管理员选举后过了九个月,自上次讨论WP:RFA也已经过了四个月。然而在这以后,由于社群依然没有就RFA问题达成共识,相关工作一直停滞不前。鉴于该问题已然变为WP:常年提案[开玩笑的],且此问题与未来可能的WP:CU选举密切相关,因此将此前的讨论结果整理并重新发出来,希望可以在这一次取得可长期维持的共识。
- 此前的讨论及社群实践中,已经在事实上对以下几点达成共识:
- 在管理员、界面管理员、行政员、监督员选举中应当使用安全投票;
- 在安全投票过程中,应当隐藏投票人列表;
# 监票人员可由签署NDA的行政员担任。
- 然而在这些细节内容确定后,却有一些主要内容仍未能确定:
- 未能确定选举时间:是否应当如同试验时一样,定期举办?或是和以前一样,只要符合条件的用户,可在任意时间发起提名?
- 如果同试验时形式相同,那么该间隔多长时间举办一次?谁有资格发起选举?
- 未能确定投票形式:“预提名”这一在特殊情况产生的提名形式是否应当继续保留?
因此,希望能够在此次讨论中至少能就上述问题达成一定共识。如果有了这样的共识,今后RFA的举行也能有所依据。--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6月18日 (日) 13:17 (UTC)
- 我想社群要不要再针对管理员的当选标准修改呢?现在难选上依然是老问题了,社群在这块还是没什么共识,经过时间的流逝目前现有的管理员会变得越来越不活跃,社群又时常希望站务可以处理的快一点,又不愿意让一些具有资格且活跃(最好是站务)的人上任管理员,而是把资格架的高到让人很难很难选上。--~~Sid~~ 2023年6月18日 (日) 14:27 (UTC)
- 现在对管理员资格没有提高的要求,投票人资格好像也定下来了。主要是怎样举行,我同意定期批量走安全投票,按季度或半年提交一批投票名单,平时则提名按照预提名,如果通过预提名,则加入后选名单等安全投票时提交上去。的确,很久没有新管理员上任了。——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6月19日 (一) 02:49 (UTC)
- 我觉得应该下调当选标准,有部分素质差的人乱投反对票,过去也有以不信中共以由投反对票的,社群部分成员喜欢干架是中维的老问题。--Lanwi1Talk 2023年6月19日 (一) 02:53 (UTC)
- 25张基础支持票,80%支持,我认为还算可以或者足够高了。上一批组有两个过80%,平均支持率66%,算70%也就多了3个刚刚过线。但是真的有必要这样?——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6月19日 (一) 03:00 (UTC)
- 社群干架是客观无法改变的,但至少投反对票少,说明在不同群体中算是能一碗水端平,办事没啥挑剔。——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6月19日 (一) 03:04 (UTC)
- 按照中维社群的素质,我觉得若继续使用安全投票,那门槛应该下调至75%(日维的门槛)或70%,票数不变。跟日维相比,中维真没有能力解决社群部分成员喜欢干架的问题。--Lanwi1Talk 2023年6月19日 (一) 03:11 (UTC)
- 降70%我没意见,上一批次的话,也就是刚好一半人当选。虽然不想揭疤,但根据上一批次的结果。——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6月19日 (一) 03:18 (UTC)
- 社群在这块不知道要讨论多久呢埃。--~~Sid~~ 2023年6月19日 (一) 13:49 (UTC)
- 我倒是觉得降到2/3才比较有用。Sanmosa Καθυστερημένη δικαιοσύνη είναι άρνηση δικαιοσύνης 2023年6月20日 (二) 09:00 (UTC)
- 降70%我没意见,上一批次的话,也就是刚好一半人当选。虽然不想揭疤,但根据上一批次的结果。——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6月19日 (一) 03:18 (UTC)
- 按照中维社群的素质,我觉得若继续使用安全投票,那门槛应该下调至75%(日维的门槛)或70%,票数不变。跟日维相比,中维真没有能力解决社群部分成员喜欢干架的问题。--Lanwi1Talk 2023年6月19日 (一) 03:11 (UTC)
- 此次讨论的目的是为了尽快确立正式的RFA举行流程。调整当选标准等议题可适当搁置。--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6月19日 (一) 08:27 (UTC)
- 举办频次,我建议是定期批量举办,因为安全投票似乎需要基金会开发人员部署的,过于频密和不规律似乎不好?对于预选期,看上去没问题。——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6月19日 (一) 08:55 (UTC)
- 我倾向定期举办,半年或一年一次,直接在规则中规定提名期、意见发表期与投票期为何(如3月1日至7日为提名期,3月8日至21日为意见发表期,3月22日至4月4日为投票期),行政员负责(协助)建立相关页面。此外,行政员原则上在提名期结束后方可确认所有提名人的提名是否有效;联署操作不可逆,但联署不计入最终票数。Sanmosa Καθυστερημένη δικαιοσύνη είναι άρνηση δικαιοσύνης 2023年6月20日 (二) 09:18 (UTC)
- 我觉得应该下调当选标准,有部分素质差的人乱投反对票,过去也有以不信中共以由投反对票的,社群部分成员喜欢干架是中维的老问题。--Lanwi1Talk 2023年6月19日 (一) 02:53 (UTC)
- PS,界面管理员没必要走安全投票,主要是其功能偏重于技术性界面维护(编辑系统界面的脚本、CSS),没有管理员的业务性操作(页面保护、用户封禁等)危险,而且这个用户组是en发生管理员被盗改了界面脚本而拆分的,很难说比管理员风险高,但再高也是改界面脚本而已。——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6月19日 (一) 02:53 (UTC)
- 指什么风险?账号风险和权限比一般管理员更大,可以导致全站不可用、横幅等,程序可以操控其他人账号自动操作,网络钓鱼、病毒木马等。可以针对性修改特定人的js脚本。如果指现实风险出现概率,较低但非零。--YFdyh000(留言) 2023年6月19日 (一) 04:45 (UTC)
- 同YFdyh000。Sanmosa Καθυστερημένη δικαιοσύνη είναι άρνηση δικαιοσύνης 2023年6月20日 (二) 09:21 (UTC)
- 指什么风险?账号风险和权限比一般管理员更大,可以导致全站不可用、横幅等,程序可以操控其他人账号自动操作,网络钓鱼、病毒木马等。可以针对性修改特定人的js脚本。如果指现实风险出现概率,较低但非零。--YFdyh000(留言) 2023年6月19日 (一) 04:45 (UTC)
- 社群对管理员期望或者说要求太高,但如果调低门槛,是否会导致要求升高,支持率降低,从而获选比例仍然低? ——魔琴 [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6月20日 (二) 10:14 (UTC)
- @魔琴:这里的调低门槛指的是80%当选的门槛,不是每个人心中的标准,如果因为调低这个实质性的门槛,社群的人反而拉高了心中原本的门槛,那也没办法了,那以后就不要又有人吵说站务处理的好慢或者是说怎么都没人处理,因为那是社群自找的,又要马儿好,又要马儿不吃草,要站务处理的快点又不让多一点活跃的人上去。。。。。--~~Sid~~ 2023年6月20日 (二) 13:28 (UTC)
- 我觉得是上去容易下来难的问题,而这个问题本因也就是信任的问题。选民对于候选人不信任,然后就投票投得手紧了。如果管理员容易解任,那投支持票的时候压力也少很多。
- 然后有些可能真的是候选人个人的能力、诚信问题。有些候选人在OA之后参选,再加上降低门槛也好,依然还是讨论输得多惨的问题,而不是选不选得上的问题。--Ghren🐦🕘 2023年6月20日 (二) 13:48 (UTC)
- 我觉得是权限大、责任大,结果很多人要求全能。我倾向允许权限受限型的上任(选举时圈定允许的范围,不对范围外表态,超出且不合理操作可申请快速解任;增加范围也允许快速流程,有异议就普通流程),实习制、任期制等。不过流程上的技术原因是否限制了上任解任速度。--YFdyh000(留言) 2023年6月20日 (二) 13:59 (UTC)
- 这个提议会有人跳出来说管理员技术上的权限很大,依靠规则约束很有可能会出问题,然后会有人再度把之前的WP:删除员WP:维护员等等的拿出来重提了。
- 实习制及任期制会有人说这样会导致管理员不敢去处理有争议的事情。--~~Sid~~ 2023年6月20日 (二) 14:08 (UTC)
- 结果高票当选的之后还是会出问题和争议,争议久持不下,可能还不如快进快出和经常讨论复议。处理人越少,似乎处理责任越大?处理出现争议,很多是共识本身模糊不清/无共识,是讨论不足所致。--YFdyh000(留言) 2023年6月20日 (二) 14:41 (UTC)
- 结果现在出来的管理员也不会去处理有争议的事情啊。WP:AN3长年积压,WP:AFD也是积压。AFD已经不算多争议的事情了。归根到底都是现充。--Ghren🐦🕚 2023年6月20日 (二) 15:34 (UTC)
- @Ghren:其实不是现充的问题,AFD的问题主要是愿意参与讨论的人不多,其他方面是社群讨论时常常讨论不出个结果来,往往是这个不行那个不行都不行,或是鸡同鸭讲,如果有结果管理员直接执行结果就好,可是社群常常是要管理员来当裁判,然后一个没弄好管理员就会被说滥权,这种情况下要管理员处理只能说在为难人家 (。--~~Sid~~ 2023年6月20日 (二) 16:30 (UTC)
- 中维开维至今在AFD活动的人都不多啊。社群少的时候管理员就像判官,社群多的时候才是共识执行者啊。以目前的社群活度来说,社群活动的人根本不足以让管理员垂拱而治,要管理来当裁判是没有办法的事啊。而且,目前AFD中,真的是鸡同鸭讲或者是很大争议的都不是多数,更多的只是放着没人管而已。再者,有更多管理员参与在AFD中的话,涉及的学术领域会阔一点,留意在每一个条条目的时间也会更多,得出来的质量也会更好。--Ghren🐦🕐 2023年6月20日 (二) 17:17 (UTC)
- @Ghren:其实不是现充的问题,AFD的问题主要是愿意参与讨论的人不多,其他方面是社群讨论时常常讨论不出个结果来,往往是这个不行那个不行都不行,或是鸡同鸭讲,如果有结果管理员直接执行结果就好,可是社群常常是要管理员来当裁判,然后一个没弄好管理员就会被说滥权,这种情况下要管理员处理只能说在为难人家 (。--~~Sid~~ 2023年6月20日 (二) 16:30 (UTC)
- 我觉得是权限大、责任大,结果很多人要求全能。我倾向允许权限受限型的上任(选举时圈定允许的范围,不对范围外表态,超出且不合理操作可申请快速解任;增加范围也允许快速流程,有异议就普通流程),实习制、任期制等。不过流程上的技术原因是否限制了上任解任速度。--YFdyh000(留言) 2023年6月20日 (二) 13:59 (UTC)
- 半离题但既然现在其他版好像又在酝酿一次弹劾那么顺便问一下:弹劾案用的是安全投票还是旧版投票?-某人✉ 2023年6月20日 (二) 17:31 (UTC)
- 理论上是“旧版”投票,因为解任方针和申请方针是两个分别的方针,解任方针从未提过安全投票。Sanmosa Καθυστερημένη δικαιοσύνη είναι άρνηση δικαιοσύνης 2023年6月20日 (二) 22:26 (UTC)
- 根据此前提请解任管理员KOKUYO的实践和行政员的表态(未表态)来看,解任案在现阶段仍使用普通投票。--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6月21日 (三) 14:22 (UTC)
第一阶段共识
根据上方的讨论,再结合此前两次的讨论,目前已经可以确定:此后的管理员选举投票将使用安全投票,且由于过程较繁琐,社群更倾向于批量提名、选举。现在对于RFA修正案的草拟,只有最后一个问题需要明确:批量提名的时间间隔需要多久?现在有以下几种观点:1. 每季度;2:六个月;3:每年。如果此问题得到明确,相信便可以依照现有条文与方针草案,拟定新的RFA方针。--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6月26日 (一) 14:28 (UTC)
- 个人偏好一季或半年,一年有点太久了。--冥王欧西里斯(留言) 2023年6月27日 (二) 09:05 (UTC)
- 最长半年,一季度看基金会开发人员和社群意愿的。——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6月27日 (二) 10:11 (UTC)
- 我觉得半年合适。--Lanwi1Talk 2023年6月28日 (三) 01:14 (UTC)
- 其实一季度也行。如果有可行方案动态调整(允许提名延期一次,变成半年)感觉更好。--YFdyh000(留言) 2023年6月28日 (三) 12:45 (UTC)
- 为避免选举程序疲乏,个人建议半年一期。——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6月28日 (三) 13:17 (UTC)
- 我还是感觉半年偏短一些,但半年也不是不行。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6月29日 (四) 06:43 (UTC)
- 倾向认为没有太大必要设置间隔期。事实上,正如提案人所说,目前的过程实际上已经非常繁琐,本身就会限制过于频繁的提名。且综合过去数年趋势而言,每年的实际进入投票阶段的RFA平均下来不会超过5次,增加间隔期与否区别恐怕不会很显著。不如就在每次提名完成之后增加一段等待期(1-2个月这样),等待期中其他完成的提名一并处理。--クオン·千の海を越えて·愛おしき欠片 2023年6月29日 (四) 23:31 (UTC)
- 比较喜欢半年。同时应考虑RFA十分费时,应尽量安排在寒暑假时举行,并为确实有特殊理由而需额外进行投票者提供方便。--Temp3600(留言) 2023年7月9日 (日) 18:02 (UTC)
第二阶段共识
依照上方意见及前期多次讨论中所达成的共识,本人起草了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人员/2023年草案(与原版方针比对在此)。由于上一次RFA指引大改在多年以前,与现行方案有较多冲突,因此对其进行了适当修改。另外,由于前期讨论中有某些问题未得到讨论,于是根据自己的想法,针对此前“安全投票暂行规定”中“预提名”部分做了一定修改。由于本人能力有限,草案中或许有一定的错误或自相矛盾之处。因此谨以此草案来抛砖引玉。--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6月29日 (四) 12:03 (UTC)
- 不认可任何预讨论或预提名程序,以规则固定提名期所在日期对一般用户较为友善,另一方面安全投票需要基金会开发人员部署,不适宜不规律地设置。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6月29日 (四) 12:28 (UTC)
- 不考虑固定时间搞投票嘛。上一次是临时试行性质,这才用这种正式提名成功之后再加“尽速筹备安全投票”的方法。用这种方法始终为筹备选举的人员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 另外,上次“候选人投给自己”这个问题是打算不解决,依然一个候选人一个表单嘛。--Ghren🐦🕗 2023年6月29日 (四) 12:38 (UTC)
- @Sanmosa、Ghren:1. 如果预提名时间固定(如4月1日-4月8日、9月1日-9月8日),是否可行?2. 分离投票的效果似乎符合大家的期望,那么是否有合并的必要?--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6月29日 (四) 12:51 (UTC)
- 我认为固定时间举行没有特别困难之处。分离投票的话,无非是投票要多花点时间,和人数多的时候需要分批投票而已。如果是合作一起投票的话,附言会混在一起,总之是有利有弊。--Ghren🐦🕗 2023年6月29日 (四) 12:59 (UTC)
- @Yining Chen:“预提名时间固定”类近我说的“以规则固定提名期”,但我仍认为硬性要求必须有个人来触发预提名并不合理,这真的对一般用户不友善,我建议改成一到日期直接触发(4月和9月这组合也不太合适,我还是倾向每次选举相隔半年,3月和9月这组合就不错)。就是否分离投票一事,参照meta现行的监管员选举制度,我认为并不合适,合并投票较好,毕竟安全投票需要基金会开发人员部署,我不希望他们工作量太大。@Ghren:就“候选人投给自己”这事,我倒是觉得候选人也不差这一两票,索性给他们这个benefit也不是不可以。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6月29日 (四) 22:48 (UTC)
- @Sanmosa、Ghren:1. 如果预提名时间固定(如4月1日-4月8日、9月1日-9月8日),是否可行?2. 分离投票的效果似乎符合大家的期望,那么是否有合并的必要?--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6月29日 (四) 12:51 (UTC)
- (!)意见:个人就最后一点提一个建议,认为监票权限没有必要下放给行政员。事实上近些年平均下来每年的RFA不会超过5次,不存在负担太大的问题,让立场完全超然于本地社群者监票的益处明显大于弊端。--クオン·千の海を越えて·愛おしき欠片 2023年6月29日 (四) 23:24 (UTC)
已将上方意见整合到了草案中,但对Sanmosa所提到的“合并投票”这一点有所保留。因为此问题在此前的讨论中从未涉及,且未能形成相关共识。因此针对这一点可能需要进一步的讨论与意见征集。--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7月2日 (日) 04:27 (UTC)
- 那不妨就这点单开一个子讨论串专门讨论此事?这显然是值得详细研究的事。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7月2日 (日) 04:38 (UTC)
- 此外,我们就只有两个监督员,他们忙得过来?直接让steward监票就好了,不用本地人员。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7月2日 (日) 04:41 (UTC)
- 1. 个人认为,仍不应合并投票。如上方所说,目前的过程实际上已经非常繁琐,两次举办的时间间隔也很长。即使分离投票,也并不会对社群造成过大压力。毕竟只要能成功在今年9月份举行新一次选举,相信此后不会再有如2022年一样多的候选人参加选举。一次选举甚至可能只有两到三人。因此认为分离投票可能并不必要。2. 理由基本同上。举行频次很低,似乎无需过多考虑人员安排问题。--Yichen Ding(留言|主账户) 2023年7月4日 (二) 14:25 (UTC)
- 当然要考虑人员安排问题,因为我们就只有两个监督员,而规则要求的是要有至少两个监督员来监票,少一个也不行,Jimmy Xu在我印象中最近都不活跃,我有点怀疑在这种规则下监票能不能真的实际监得成。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7月4日 (二) 17:00 (UTC)
- 若修改为“至少有一人监票”是否可行?个人认为这种本地事务如果全权交给meta来负责,似乎会有一种“架空”的感觉。因此或许应该保留一名本地监票人员。--Yichen Ding(留言|主账户) 2023年7月5日 (三) 14:41 (UTC)
- 也不行。这里的问题就跟中文维基百科不能只有一个管理员、一个行政员与一个监督员在任,而必须有至少两个同时在任的理由一样,就是本地的管理人员需要有同等权限的管理人员监察,如果只有一个本地监票人员在的话,这是不符合管理人员相关规则的要求的。因此,本地的监票人员要么是0,要么是至少两个,不能只有一个。Sanmosa 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5日 (三) 14:47 (UTC)
- 对草案进行了一些修改,不知这样是否可行。--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7月9日 (日) 04:32 (UTC)
- 谁是“负责监票的管理人员”?“负责监票的管理人员”的具体人员是什么?Sanmosa 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9日 (日) 04:36 (UTC)
- 根据上方“流程”一节中“监票”部分的定义,此处负责监票的人员在现阶段只可能是监督员。--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7月9日 (日) 06:34 (UTC)
- 那还是回到本地的监票人员要么是0,要么是至少两个,但我们就只有两个监督员的问题了。Sanmosa 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9日 (日) 07:51 (UTC)
- 但修改后的草案允许在无法找出两名本地监票人(如其中一人繁忙,无法在场;或本地没有监督员)时,由监管员独自监票。个人认为在适宜的条件下保留本地人员监票的权利或许会更好。--Yichen Ding(留言|主账户) 2023年7月10日 (一) 14:35 (UTC)
- 原则上监管员应当被认定为完全可信的。你要是真想“保留本地人员监票的权利”的话,监票权给行政员会比较好。不过我也留意到Kuon.Haku不认同把监票权给行政员的做法,并认为监票权应该由“立场完全超然于本地社群者”(我理解为监管员)负责。Sanmosa 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10日 (一) 14:48 (UTC)
- 但现在行政员都没有签署NDA,可能无法负责监票任务。--Yichen Ding(留言|主账户) 2023年7月11日 (二) 14:20 (UTC)
- 不好意思,现在才看到。既然如此,那倒不如如我和Kuon.Haku当初所提议的,直接让steward监票吧。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13日 (四) 00:01 (UTC)
- 但现在行政员都没有签署NDA,可能无法负责监票任务。--Yichen Ding(留言|主账户) 2023年7月11日 (二) 14:20 (UTC)
- 原则上监管员应当被认定为完全可信的。你要是真想“保留本地人员监票的权利”的话,监票权给行政员会比较好。不过我也留意到Kuon.Haku不认同把监票权给行政员的做法,并认为监票权应该由“立场完全超然于本地社群者”(我理解为监管员)负责。Sanmosa 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10日 (一) 14:48 (UTC)
- 但修改后的草案允许在无法找出两名本地监票人(如其中一人繁忙,无法在场;或本地没有监督员)时,由监管员独自监票。个人认为在适宜的条件下保留本地人员监票的权利或许会更好。--Yichen Ding(留言|主账户) 2023年7月10日 (一) 14:35 (UTC)
- 那还是回到本地的监票人员要么是0,要么是至少两个,但我们就只有两个监督员的问题了。Sanmosa 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9日 (日) 07:51 (UTC)
- 根据上方“流程”一节中“监票”部分的定义,此处负责监票的人员在现阶段只可能是监督员。--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7月9日 (日) 06:34 (UTC)
- 谁是“负责监票的管理人员”?“负责监票的管理人员”的具体人员是什么?Sanmosa 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9日 (日) 04:36 (UTC)
- 对草案进行了一些修改,不知这样是否可行。--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7月9日 (日) 04:32 (UTC)
- 也不行。这里的问题就跟中文维基百科不能只有一个管理员、一个行政员与一个监督员在任,而必须有至少两个同时在任的理由一样,就是本地的管理人员需要有同等权限的管理人员监察,如果只有一个本地监票人员在的话,这是不符合管理人员相关规则的要求的。因此,本地的监票人员要么是0,要么是至少两个,不能只有一个。Sanmosa 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5日 (三) 14:47 (UTC)
- 若修改为“至少有一人监票”是否可行?个人认为这种本地事务如果全权交给meta来负责,似乎会有一种“架空”的感觉。因此或许应该保留一名本地监票人员。--Yichen Ding(留言|主账户) 2023年7月5日 (三) 14:41 (UTC)
- 当然要考虑人员安排问题,因为我们就只有两个监督员,而规则要求的是要有至少两个监督员来监票,少一个也不行,Jimmy Xu在我印象中最近都不活跃,我有点怀疑在这种规则下监票能不能真的实际监得成。Sanmosa Акум орь ничодатэ, кроеште-ць алтэ соарте 2023年7月4日 (二) 17:00 (UTC)
- 我认为,可以让监督员或监管员监票,这并不冲突。可信之监票者本来就是越多越好。基于本地社群自治的目标,希望还是以监督员优先,真找不到人或监督员没空也可以找监管员。——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7月11日 (二) 02:35 (UTC)
- 1. 个人认为,仍不应合并投票。如上方所说,目前的过程实际上已经非常繁琐,两次举办的时间间隔也很长。即使分离投票,也并不会对社群造成过大压力。毕竟只要能成功在今年9月份举行新一次选举,相信此后不会再有如2022年一样多的候选人参加选举。一次选举甚至可能只有两到三人。因此认为分离投票可能并不必要。2. 理由基本同上。举行频次很低,似乎无需过多考虑人员安排问题。--Yichen Ding(留言|主账户) 2023年7月4日 (二) 14:25 (UTC)
- (-)反对任何固定日期的选举。->>Vocal&Guitar->>留言 2023年7月6日 (四) 23:28 (UTC)
- 这样的话,那我也在此声明我反对一切不固定日期进行选举的提议好了。Sanmosa 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6日 (四) 23:38 (UTC)
- 是否可以请您提供反对理由,以供参考?目前支持固定日期选举的理由是安全投票选举流程过于繁杂,对于单个候选人的申请,需要约一个月的时间进行处理。因此设定固定日期可以使整体流程更加简便。--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7月7日 (五) 14:43 (UTC)
- @Ohtashinichiro。Sanmosa 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7日 (五) 16:01 (UTC)
- 同意Yining Chen的看法,(+)支持固定日期选举,安全选举所需准备繁琐而费时,让多个候选人在同一时间选举是比较合理的做法。--Aggie Dewadipper 2023年7月9日 (日) 16:37 (UTC)
- 固定日期有利于各人的事前准备,这与现实中是一样的。至少,接近时间的选举合并在一起,可以有助候选人交流互相学习。--Temp3600(留言) 2023年7月9日 (日) 18:06 (UTC)
经过上方的讨论,依照共识,对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人员/2023年草案(与原版方针比对在此)进行了一定的修改。现在进行公示。 公示7日,2023年7月21日 (五) 14:45 (UTC) 结束 暂停公示:公示期间有争议,故暂停公示并进行讨论。。--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7月14日 (五) 14:45 (UTC)
- 确定安全投票一定能够及时筹备完成么?另外我反对仅有监管员可以给本地社群监票。除非不信任监督员,否则没有理由不保留本地社群监票权;前几次实验申请也没有任何迹象显示监督员不值得社群信任。只有在监督员因回避(例如自己参与投票)或无暇监票等不可抗力情形难以行使监票权的情况下,才应当让监管员介入协助。——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7月14日 (五) 15:31 (UTC)
- 一、其实为何非要二选一?监管员跟监督员一起监票不好么?本身已经有基金会在看,而且有日志,没什么制衡不制衡。这点上,别想太多。
- 二、日期别定得那么死,都问了吗?确定相关时段一定可以给本站使用?--J.Wong 2023年7月15日 (六) 01:03 (UTC)
- @Wong128hk、Ericliu1912:感谢二位回复。关于时间问题,本人也一直在担忧。然而我很少参与全域事务,且英语水平很差,不知道该到phab去询问还是去meta咨询;而关于监票事务,个人认同二位的看法。--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7月15日 (六) 13:06 (UTC)
- 已在phab创建相关任务来进行询问。然而由于本人表达能力有限,技术人员可能在理解其内容时会有些困难。--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7月18日 (二) 15:48 (UTC)
- 技术问题应该去IRC或邮件列表,不是交一个让人看的一头雾水的任务...--RainBeforeSun(留言) 2023年7月18日 (二) 15:56 (UTC)
- 我的询问路径:Phabricator -> #wikimedia-tech -> JSutherland_(WMF) -> ?[开玩笑的] --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7月19日 (三) 06:33 (UTC)
- 技术问题应该去IRC或邮件列表,不是交一个让人看的一头雾水的任务...--RainBeforeSun(留言) 2023年7月18日 (二) 15:56 (UTC)
- @Wong128hk、Ericliu1912、RainBeforeSun:JSutherland于#wikimedia-tech回复,确认相关时间可行。继续进行公示。 公示7日,2023年7月26日 (三) 07:04 (UTC) 结束。--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7月19日 (三) 07:04 (UTC)
- 公示通过,按照meta:User_talk:JSutherland_(WMF)#The_time_of_the_admin_election的指示,重新开启位于Phabricator的Task。--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7月26日 (三) 14:21 (UTC)
- 现在当选标准应该下调吧?--Lanwi1Talk 2023年7月27日 (四) 09:39 (UTC)
- @Lanwi1:提案没有修改当选标准,但我觉得这可以在这里再讨论。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27日 (四) 09:50 (UTC)
- 既然草案通过了,可以在此讨论通过下调当选标准来解决乱投反对票的问题,现在中维的协作环境已因OA2021而恶化。--Lanwi1Talk 2023年7月27日 (四) 10:19 (UTC)
- 上方建议将标准降低到75%,本人做了一点统计,自2015年至2023年来,只有五名有效候选人投票结果介于75%-80%间,为ArthurLau1997,KirkLU,和平奋斗救地球,Catherine_Laurence及Techyan。其中只有一位用户在将来未能成为管理员。因此,个人认为,如果票数在75%-80%,则表明社群已对其较为信任,然而可能在现阶段还存在某些不足。此外,如果标准过低,很有可能造成“选举产生的管理员没有足够的公信力执行共识”这样的尴尬问题。因此个人(-)反对下调标准。--Yiningx(留言|主账户) 2023年7月27日 (四) 13:58 (UTC)
- 但你似乎没考虑到OA前WMCUG(及其相关人物)所进行的社群渗透对公开投票的影响,我认为OA前的那些RFA都有相当的水分存在(不论是在支持票还是反对票两边),我不太认为这可以当作有效数据。我自己的提议是降到2/3(66.67%),比起其他提议更激进一些,但只要是能降的话,哪怕最终降的幅度偏少,我都支持这类提议。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27日 (四) 15:23 (UTC)
- 我觉得应该下调当选标准的原因是安全投票以及OA2021后用户素质下滑,乱投反对票的原因就是一些视维基百科为战场的泄私愤者,正义感过高、贡献至上主义和完美主义都是常见的乱投反对票的原因,所以要下调至75%,75%以下的现在还不可行,决定下调后可能还要找个合适的候选人试验。--Lanwi1Talk 2023年7月27日 (四) 17:01 (UTC)
- @Sanmosa、Lanwi1:两位说的都有道理,但如果修改当选标准,在没有先例参考的情况下,该修改到何种程度是一个问题。现在大约有8000名活跃用户,按照1%的用户参与投票来计算,如果某名候选人在270名(33%)用户都反对的情况下当选,我认为这个问题可能很难解决。个人建议,可以在接下来的几次投票中暂时保留原标准,在此期间观察正式使用安全投票后投票倾向的变化,在相关规律大致了解的情况下再调整标准。比如若正式使用安全投票后的几次投票中,发现用户普遍更倾向给出“支持”,那么便无需再对标准进行修改。即使现在就对当选标准进行修改,那也需要长时间的“试验”才能最终确定相关标准,不如先用已经稳定的原标准进行“试验”。因此本人仍对在现时修改当选标准保留意见。--Yiningx(留言|主账户) 2023年7月28日 (五) 14:14 (UTC)
- 怎么说呢,我不太认可Lanwi1把事情归咎在OA2021的说法,因为乱投反对票本就是一直以来就有的问题。实行安全投票前乱投反对票的人会被口诛笔伐(当然有些时候这种口诛笔伐,甚至是否“乱投”的认定有些过于随意了),但实行安全投票后社群基本上完全无法得知哪些潜在的票是“乱投”的,如果不能抵消相关影响的话,社群对安全投票制度的信心可能会被削弱,这样的话这种“试验”是会危害社群的。还有,你用“按照1%的用户参与投票来计算”并不妥当,之前有哪次RFA(单次计)总投票人数能有200人的?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28日 (五) 15:08 (UTC)
- @Sanmosa:乱投反对票虽然一直以来就有,但OA2021则加重了问题。--Lanwi1Talk 2023年7月28日 (五) 15:17 (UTC)
- 实行安全投票后社群基本上完全无法得知哪些潜在的票是“乱投”的,你有证据证明这种情况属实吗?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28日 (五) 15:20 (UTC)
- 中维社群已从OA2021开始至少分裂成暴力派、良知派、WMC派。安全投票也是双刃剑,现在的缺点就是不文明的暴力派会利用安全投票排除异己,拉票也有可能。OA2021里有包括我本人在内的12名管理员被除权,WMF也表明被除权的12名管理员可以通过RFA复职。我认为关于被除权的WMC成员是否想复职,有的不想复职,有的不太可能复职,还认为现在基本上已名存实亡的WMC几乎不可能渗透,因为WMC已跟随由包括Techyan等被全域禁制用户在内的人员设立的求闻百科。关于被除权的非WMC成员是否想复职,我无法推断,被除权的包括我本人在内的部分非WMC成员还是有良知的,与WMC成员关系也轻,可暴力派认为被除权的非WMC成员跟WMC成员无异。我为什么能看出暴力派的原因是我与众不同、冷静以及不会以恶制恶。在日维那边我基本上见不到像中维这样的问题。--Lanwi1Talk 2023年7月28日 (五) 17:35 (UTC)
- 你有证据证明你说的这种情况属实吗?你不断这样重复你的这套理论是没有意思的,如果没有实际、可供验证的证据的话,我不赞同你将你这套理论当成事实来说。要真说社群分裂的话,这肯定不是OA之后才有的事。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29日 (六) 00:53 (UTC)
- 中维社群已从OA2021开始至少分裂成暴力派、良知派、WMC派。安全投票也是双刃剑,现在的缺点就是不文明的暴力派会利用安全投票排除异己,拉票也有可能。OA2021里有包括我本人在内的12名管理员被除权,WMF也表明被除权的12名管理员可以通过RFA复职。我认为关于被除权的WMC成员是否想复职,有的不想复职,有的不太可能复职,还认为现在基本上已名存实亡的WMC几乎不可能渗透,因为WMC已跟随由包括Techyan等被全域禁制用户在内的人员设立的求闻百科。关于被除权的非WMC成员是否想复职,我无法推断,被除权的包括我本人在内的部分非WMC成员还是有良知的,与WMC成员关系也轻,可暴力派认为被除权的非WMC成员跟WMC成员无异。我为什么能看出暴力派的原因是我与众不同、冷静以及不会以恶制恶。在日维那边我基本上见不到像中维这样的问题。--Lanwi1Talk 2023年7月28日 (五) 17:35 (UTC)
- 实行安全投票后社群基本上完全无法得知哪些潜在的票是“乱投”的,你有证据证明这种情况属实吗?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28日 (五) 15:20 (UTC)
- @Sanmosa:乱投反对票虽然一直以来就有,但OA2021则加重了问题。--Lanwi1Talk 2023年7月28日 (五) 15:17 (UTC)
- 怎么说呢,我不太认可Lanwi1把事情归咎在OA2021的说法,因为乱投反对票本就是一直以来就有的问题。实行安全投票前乱投反对票的人会被口诛笔伐(当然有些时候这种口诛笔伐,甚至是否“乱投”的认定有些过于随意了),但实行安全投票后社群基本上完全无法得知哪些潜在的票是“乱投”的,如果不能抵消相关影响的话,社群对安全投票制度的信心可能会被削弱,这样的话这种“试验”是会危害社群的。还有,你用“按照1%的用户参与投票来计算”并不妥当,之前有哪次RFA(单次计)总投票人数能有200人的?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28日 (五) 15:08 (UTC)
- @Sanmosa、Lanwi1:两位说的都有道理,但如果修改当选标准,在没有先例参考的情况下,该修改到何种程度是一个问题。现在大约有8000名活跃用户,按照1%的用户参与投票来计算,如果某名候选人在270名(33%)用户都反对的情况下当选,我认为这个问题可能很难解决。个人建议,可以在接下来的几次投票中暂时保留原标准,在此期间观察正式使用安全投票后投票倾向的变化,在相关规律大致了解的情况下再调整标准。比如若正式使用安全投票后的几次投票中,发现用户普遍更倾向给出“支持”,那么便无需再对标准进行修改。即使现在就对当选标准进行修改,那也需要长时间的“试验”才能最终确定相关标准,不如先用已经稳定的原标准进行“试验”。因此本人仍对在现时修改当选标准保留意见。--Yiningx(留言|主账户) 2023年7月28日 (五) 14:14 (UTC)
- 上方建议将标准降低到75%,本人做了一点统计,自2015年至2023年来,只有五名有效候选人投票结果介于75%-80%间,为ArthurLau1997,KirkLU,和平奋斗救地球,Catherine_Laurence及Techyan。其中只有一位用户在将来未能成为管理员。因此,个人认为,如果票数在75%-80%,则表明社群已对其较为信任,然而可能在现阶段还存在某些不足。此外,如果标准过低,很有可能造成“选举产生的管理员没有足够的公信力执行共识”这样的尴尬问题。因此个人(-)反对下调标准。--Yiningx(留言|主账户) 2023年7月27日 (四) 13:58 (UTC)
- 既然草案通过了,可以在此讨论通过下调当选标准来解决乱投反对票的问题,现在中维的协作环境已因OA2021而恶化。--Lanwi1Talk 2023年7月27日 (四) 10:19 (UTC)
- @Lanwi1:提案没有修改当选标准,但我觉得这可以在这里再讨论。Sanmosa In vain 2023年7月27日 (四) 09:50 (UTC)
- 现在当选标准应该下调吧?--Lanwi1Talk 2023年7月27日 (四) 09:39 (UTC)
- 社群分裂之前不像现在这么重,过去只有亲WMC派和反WMC派,OA之后部分亲WMC的人离开维基并转向求闻。现在乱投反对票的现象在被WMF除权的前管理员参选方面尤为明显,例如去年的我和Stang的RFA,暴力派对异己就有异常的敌视。--Lanwi1Talk 2023年7月29日 (六) 06:0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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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见Wikipedia_talk:用户查核#为使用者查核员选举导入安全投票机制并修正被选举资格。--GZWDer(留言) 2023年8月9日 (三) 16:04 (UTC)
- CU问题,是否要首先解决wikimedia:Legal:Confidentiality agreement for nonpublic information的问题?--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8月10日 (四) 02:31 (UTC)
- 目前本站好像还没恢复申请吧?条文似乎有就这点说明的必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8月10日 (四) 06:24 (UTC)
- 基金会已经说可以在特定条件下承认CU的选举结果了(见提议条文里面“基金会的说明”的链接)。@Shizhao:可以要求候选人投票开始前必须签署保密协议,否则申请无效。--GZWDer(留言) 2023年8月10日 (四) 11:53 (UTC)
- 我的意思是部分人士可能因所在地区的关系,不会被允许签署保密协议--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8月10日 (四) 12:14 (UTC)
- @GZWDer:既然是这个情况的话,那我不反对这个提议。此外,由于先前讨论已经确定所有的管理人员上任选举都使用安全投票且定期每半年举行,我认为可以容许即将任满的用户查核员再次参选(即某用户的用户查核权限在2025年11月11日到期,他可以为了延续其用户查核权限而参与2025年10月的管理人员上任选举)。Sanmosa In vain 2023年8月10日 (四) 12:19 (UTC)
- 还有一点要提醒:如果确定要恢复用户查核员选举的话,请确保2023年(即今年)11月11日选举结束的时候有至少两个用户当选用户查核员,否则在本地社群有至少两个用户当选用户查核员前,zhwiki也不能有用户查核员。Sanmosa In vain 2023年8月10日 (四) 12:19 (UTC)
- 如果只选出一个,惯例是暂不上任直到选出第二个为止。既有的选举结果在用户仍然是管理员且签署了保密协议的前提下长期有效。--GZWDer(留言) 2023年8月10日 (四) 12:22 (UTC)
- 此外:
- 现有暂时冻结权限的用户查核员,建议应重新选举才能复权。
- 2021年12月MediaWiki发现安全漏洞,导致2013年至2021年这8年间checkuserwiki在内的私有wiki的内容实际上公开可见(也即2021年12月以前在checkuserwiki存在的任何内容可以假定已经被泄露了)。所以以“有人泄露CU纪录”为由反对引入用户查核是不合理的。
- --GZWDer(留言) 2023年8月10日 (四) 12:26 (UTC)
- 问题是谁愿意当?用户查核员在中维很难产,参选者绝对不能有无视文明方针的人性。--Lanwi1Talk 2023年8月10日 (四) 13:50 (UTC)
- 这个提案本身不涉及选谁当用户查核员,只是允许用户参选。没有用户参选不影响此提案。--GZWDer(留言) 2023年8月10日 (四) 16:17 (UTC)
- 此外:
- 如果只选出一个,惯例是暂不上任直到选出第二个为止。既有的选举结果在用户仍然是管理员且签署了保密协议的前提下长期有效。--GZWDer(留言) 2023年8月10日 (四) 12:22 (UTC)
- 基金会已经说可以在特定条件下承认CU的选举结果了(见提议条文里面“基金会的说明”的链接)。@Shizhao:可以要求候选人投票开始前必须签署保密协议,否则申请无效。--GZWDer(留言) 2023年8月10日 (四) 11:53 (UTC)
- 根据基金会的引述,是不是只要按照基金会的意见推进,我们本地选出的CUer就可以得到基金会认可和授权,即2018年的OA已经解决?但根据后续的讨论,似乎仍有编辑用户的疑问(好像:如何公开CU查询行为的日志,在不公开查询时的条件和结果)。——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8月12日 (六) 01:49 (UTC)
- 我认为社群制定出申请规则以后,应该征询基金会的意见,确保能有效选出使用者查核员。所以我不太了解这里要调整什么,因为本地根本还没正式修订申请规则,以契合基金会方面的要求。——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8月12日 (六) 16:53 (UTC)
- 目前我的提议除了“当选之用户查核员任期为两年”之外其他流程和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人员的现有内容相同。--GZWDer(留言) 2023年8月12日 (六) 17:59 (UTC)
- 基金会的需求其实已经在之前的讨论中告知了
- 必须签2021修订后的NDA,并经过批准生效
- 任期两年,可连任
- 投票期间需要监管员监票
- 还有具体如何罢免CUer的内容,个人就不赘述
- 鉴于基金会支持社群自治,个人并不觉得有必要再去征询意见,而应以社群自行讨论后得出的共识为主。-- (☎)dt 2023年8月30日 (三) 21:15 (UTC)
- 我认为社群制定出申请规则以后,应该征询基金会的意见,确保能有效选出使用者查核员。所以我不太了解这里要调整什么,因为本地根本还没正式修订申请规则,以契合基金会方面的要求。——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8月12日 (六) 16:53 (UTC)
- 依这种观点,我是觉得管理员每三年该审查一次,若未身兼其他职位的管理员活跃程度有严重下降,或其表现已不适任管理员,社群可在到期前一至三个月连署提出重审,比照罢免制度;未提出重审或重审结果为继任,则继续担任。天蓬大元帅-会客 欢迎参与机器翻译的维护 2023年8月19日 (六) 10:58 (UTC)
- 与现行Steward的制度很类似,支持。--Yiningx(留言|主账户) 2023年8月19日 (六) 12:35 (UTC)
- 使用者查核员任期制度是基于多种因素,尤其是安全因素。我不认为管理员应该比照适用,尤其目前针对不活动管理员已经有除权机制。而且实际上按管理员日常操作情况,越活跃大概结怨越多,结果怕是会本末倒置。——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8月19日 (六) 14:46 (UTC)
- 反对,目前还不能信任本地担任CU员,没有必要着急改方针,改了也是难产。--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8月27日 (日) 16:20 (UTC)
- (+)支持,可以让方针先走,之后若有CUer人选在程序上也比较有一个明确的选举方向。-- (☎)dt 2023年8月30日 (三) 21:15 (UTC)
编辑请求 2023-11-02
请求已拒绝
希望可以创建页面--GordonInHK(留言) 2023年11月2日 (四) 02:28 (UTC)
- 请求不明。--Cookai饼块🍪(💬留言) 2023年11月2日 (四) 02:50 (UTC)
本地管理人员申请制度检讨
原标题为:本地管理人员选举制度
原标题为:引入监管员定期选举模式
原标题为:为本地管理人员引入定期选举或确认制度
初期讨论:定期选举模式、行政员仲裁制
参考了路西法人的说法,
我们是否应该引入监管员定期选举模式,就像m:Stewards/Confirm/2023。社群定期对于管理员的工作进行确认,举行投票肯定管理员的贡献、或否定管理员的行为。--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8日 (六) 12:12 (UTC)
- (上面的太长没看)监管员和管理员的要求完全不在一个级别,现在不少管理员几个月进行一两次操作,贡献与争议行为定然都是远少于非常活跃的管理员的。——暁月凛奈 (留言) 2023年10月28日 (六) 12:19 (UTC)
- 那么另外一种方式,管理人员留任制度,定期对管理员是否留任举行投票,只能投留任票,不能投反对票,如果不足多少留任票就会被暂时解任,可以通过申请复任恢复。--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8日 (六) 12:24 (UTC)
- 不太活跃的管理员应该恐怕也会被推上刀口,管理员要是不太活跃的话人家投留任票时也许会手紧一些,这样的制度似乎是另类地变相强迫管理员干活?--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10月28日 (六) 12:44 (UTC)
- 没有通过留任投票的暂时解任不是正式解任,可以配合复任制度重新上任。--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8日 (六) 12:59 (UTC)
- 同上,不活跃可解任后以复任制度回归。没空的时候避免持有权限是保护账号安全的好办法。--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9日 (日) 02:22 (UTC)
- 变相逼人辞职并不是管理人员复任制度的本意。——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0月30日 (一) 00:19 (UTC)
- 不太活跃的管理员应该恐怕也会被推上刀口,管理员要是不太活跃的话人家投留任票时也许会手紧一些,这样的制度似乎是另类地变相强迫管理员干活?--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10月28日 (六) 12:44 (UTC)
- 那么另外一种方式,管理人员留任制度,定期对管理员是否留任举行投票,只能投留任票,不能投反对票,如果不足多少留任票就会被暂时解任,可以通过申请复任恢复。--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8日 (六) 12:24 (UTC)
- 倒也不是不可以,毕竟如上面所说,我们有复任制度。而且,出于安保考量,我认为这样或许能防止管理人员账户被操纵。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0月28日 (六) 13:48 (UTC)
- 快下快上是比较理想。——暁月凛奈 (留言) 2023年10月28日 (六) 14:07 (UTC)
- 依据管理员的工作性质,只要有任何尝试用定期投票表决来评价管理员的行为,很快就会变成没人愿意处理棘手争议(尤其是某些敏感编辑问题及封锁申诉),毕竟谁愿意给自己找麻烦。更甚者,还可能导致管理员把部分工作重心直接放在各种争取人情关系以保住自己权限之上,反而适得其反。连英文维基百科都没敢这么做(至少对管理员),我也不认为本站的社群基础允许稳健地实施这种制度。至于安全问题,管理员不活动解任及紧急解任等制度本身就是基于安全因素而置,现阶段仍显然有效,没见到有画蛇添足的必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0月28日 (六) 16:12 (UTC)
- 解决方法:
- 敏感编辑问题—互助客栈共识解决
- 封锁申诉—管理操作复核请求
- 拉帮结派—只能投留任票
- --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8日 (六) 16:21 (UTC)
- 我觉得还是要回到管理员权限本来的意思上,社群此前已经有非常多讨论。我的基本意见是管理员只要没做错事或过久不活跃(纯粹安全考量)就没有任何解任的理由,包含所谓“不做事”也是。但社群完全可以考虑新建或强化既有检讨管理员“做错事”的制度。——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0月28日 (六) 16:25 (UTC)
- 路西法人在上面的提案正是弱化检讨管理员“做错事”的制度,然后指出改善管理人员可信度的做法是推行管理员任期制。您和他的意见似乎是完全相反的?--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8日 (六) 16:33 (UTC)
- 啥?管理员做错事还是得检讨啊?任期制是让管理员更能被信任,以让制度能正确运行,强化管理员信任度和工作跟不检讨做错事毫无关联,您又滑坡了?--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9日 (日) 02:26 (UTC)
- 路西法人在上面的提案正是弱化检讨管理员“做错事”的制度,然后指出改善管理人员可信度的做法是推行管理员任期制。您和他的意见似乎是完全相反的?--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8日 (六) 16:33 (UTC)
- 我觉得还是要回到管理员权限本来的意思上,社群此前已经有非常多讨论。我的基本意见是管理员只要没做错事或过久不活跃(纯粹安全考量)就没有任何解任的理由,包含所谓“不做事”也是。但社群完全可以考虑新建或强化既有检讨管理员“做错事”的制度。——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0月28日 (六) 16:25 (UTC)
- 那么假设要求是7票好了,联署也是这个数,如果一个管理员还没有7票支持,那么你认为还适合继续担任吗?曾经的社群共识,能否反应现今的社群共识?--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8日 (六) 16:26 (UTC)
- 反过来说,现行制度没有任何推动管理员做事的,同样“没人愿意处理棘手争议(尤其是某些敏感编辑问题及封锁申诉),毕竟谁愿意给自己找麻烦”,且完全没办法给管理员任何动力做事;反而任期制最少可以推动管理员为了争取信任而尽力做事,一来避免“不做事所以不被信任”,二来促进管理员更加小心行权,避免重复误操作,或在写理由的时候写得准确、仔细一点,甚至是更有效鼓励管理员征询社群意见再行事。--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9日 (日) 02:48 (UTC)
- 认同ERIC所言,不认为本站社群有足够条件去实施类似制度。贵站已经由全年任何时候都能提名管理员,到一年两度;而管理员上任难度并不见得有所下降。不如先从非强制之定期管理员行为分析报告开始?--J.Wong 2023年10月29日 (日) 02:57 (UTC)
- 引入AAR+任期制能确保管理员行为更好被社群审视,终身制始终问题在于“太难解任,以至要到圣人级别才能上任”,任期制能抹除这个“圣人才能当管理员”的观点,或许才是真正鼓励人员流动的方法。管理员行为分析报告不知会否存在或忽视了主观想法,始终是有参考价值的。--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9日 (日) 03:01 (UTC)
- “终身制始终问题在于“太难解任,以至要到圣人级别才能上任”,任期制能抹除这个“圣人才能当管理员”的观点,或许才是真正鼓励人员流动的方法。”这点没人会知……一样也可以因为认为权限大而继续目前高门槛。正如巡查员及回退员当初设立之时,也是想采取易上易落原则,但经历这些年发展,已经证明本站社群并不能切实执行此原则。门槛除了越来越高,还是越来越高。反而定期行为分析报告,可以将行为定期总结及分析。如果发现有长期行为问题,则可以透过现行解任制度解决。又相反想问为什么要照顾主观想法?--J.Wong 2023年10月29日 (日) 03:19 (UTC)
- 回退员和巡查员有切实做到易上易落,几乎没几个权限使用有争议而“没办法除权”的情况。上任也仍是不难上,每年申请的通过率大概有七八成(只算符合条件者)。管理员现在的上任要求已经是极限高,任期制不会也没办法使上任要求更高,所说能抹除错误观念而降低门槛是一定程度上会发生的事情,定期复检权限也会给予“试用期”的效果,让更多人愿意让新人试任。在目前框架显然已经是极限差的情况,任何能改善情况且不带来负面后果(如扼杀核心工作)的方案都值得尝试,包括您所提出的分析报告。半年或一年一报告,两年一确认(例如中期报告的严重问题未改善则启动除权),连带下方建议(工作没问题的管理员不需额外确认)一并考量对所有人都比较公平。--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9日 (日) 04:17 (UTC)
- 一步一脚印,不如社群先试行透过拟定定期报告来体验一下工作量,也展示一下相关能力,令大家信服。个人觉得如此,到时再谈下一步,大家都会比较有信心。安全投票也试了数次才全面引入。--J.Wong 2023年10月29日 (日) 04:46 (UTC)
- 谈何容易。如果硬要整套推进,个人觉得最后只会是再次不了了之。不如透过温和而有效的手段去推进这事。--J.Wong 2023年10月29日 (日) 04:50 (UTC)
- 不反对慢慢来,只要最终目标如是即可。--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9日 (日) 05:01 (UTC)
- 中文维基百科存在温和而有效的手段吗?--。->>Vocal&Guitar->>留言 2023年10月29日 (日) 07:24 (UTC)
- 所以试了没有?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不试一定没有。--J.Wong 2023年10月29日 (日) 07:46 (UTC)
- 其实个人一直有个疑问,权限解任申请会有除权之外其他各种选项去反映问题严重程度。虽则管理员能力应该相对高,但是不是都应该有其他选项去处理问题呢?而不是只有除权呢?把这个阶梯及目前解任制度完善下来,再观察一下效果,再决定是不是要引入任期制啦。任期制其实是非常高成本选项。贵站只是选上去人数比较少而已,如果把该填补的空缺都填补,人数不容少看,自然工作量都不容少看。--J.Wong 2023年10月29日 (日) 05:03 (UTC)
- 把该引进的好程序都引进才是王道。只择其一固然未能行事。--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9日 (日) 15:29 (UTC)
- 以本站的环境来说,那可不见得是“好程序”。——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0月31日 (二) 01:31 (UTC)
- 把该引进的好程序都引进才是王道。只择其一固然未能行事。--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9日 (日) 15:29 (UTC)
- 回退员和巡查员有切实做到易上易落,几乎没几个权限使用有争议而“没办法除权”的情况。上任也仍是不难上,每年申请的通过率大概有七八成(只算符合条件者)。管理员现在的上任要求已经是极限高,任期制不会也没办法使上任要求更高,所说能抹除错误观念而降低门槛是一定程度上会发生的事情,定期复检权限也会给予“试用期”的效果,让更多人愿意让新人试任。在目前框架显然已经是极限差的情况,任何能改善情况且不带来负面后果(如扼杀核心工作)的方案都值得尝试,包括您所提出的分析报告。半年或一年一报告,两年一确认(例如中期报告的严重问题未改善则启动除权),连带下方建议(工作没问题的管理员不需额外确认)一并考量对所有人都比较公平。--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9日 (日) 04:17 (UTC)
- “终身制始终问题在于“太难解任,以至要到圣人级别才能上任”,任期制能抹除这个“圣人才能当管理员”的观点,或许才是真正鼓励人员流动的方法。”这点没人会知……一样也可以因为认为权限大而继续目前高门槛。正如巡查员及回退员当初设立之时,也是想采取易上易落原则,但经历这些年发展,已经证明本站社群并不能切实执行此原则。门槛除了越来越高,还是越来越高。反而定期行为分析报告,可以将行为定期总结及分析。如果发现有长期行为问题,则可以透过现行解任制度解决。又相反想问为什么要照顾主观想法?--J.Wong 2023年10月29日 (日) 03:19 (UTC)
- 那么可以施行一个民意调查制度,社群定期对现任管理员的工作进行不具实际效力安全投票,以及可以提名或自荐进行不具实际效力的安全投票,看看支持度有多少。--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9日 (日) 03:19 (UTC)
- 试行一段民意调查,社群再考虑是否把它变成有实际效力的。--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9日 (日) 03:22 (UTC)
- 不认为有必要考虑所谓“人员流动”问题,维基百科管理员又没有名额限制。即使以往有“管理员已经足够”的说法,这几年也渐渐没有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0月29日 (日) 08:55 (UTC)
- 没有名额限制不代表不能有人员流动,您的断言跳了很多推论步骤。管理员不够,同时部分管理人员又因不获信任执行其正常职务(如行政员需作为重大流程的监督者、甚至是往后重新引入CU等),那换获信任的人担任、执行这些职务(“人员流动”),绝对利大于弊。--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30日 (一) 14:12 (UTC)
- 信任讲实据。不再信任谁了,那可以考虑解任。——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0月31日 (二) 01:03 (UTC)
- 我也希望您维人讲道理,但您维太多人自己不认同特定方针指引(甚至有扭曲者),然后以违反方针指引的论据去不信任管理人员。最好您维更严格执行扭曲、游戏方针的行为。--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31日 (二) 02:52 (UTC)
- 您维这些人不是支持“自己不认同特定方针指引以违反方针指引的论据提解任”,而是“长期的问题”导致这些人终于可以藉这个机会表达不信任。在任期制或者工作评价制施行之前,RFDA是唯一表达不信任的方式,即便RFDA提案人的理由不一定正当。--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31日 (二) 03:20 (UTC)
- 自己不符合/违反方针指引的人不满意管理员是必然,以此不满意去指控管理员行为不当则显然是游戏方针。--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31日 (二) 03:40 (UTC)
- 除了某提案人,你看那些人都是违反了方针吗,有些人甚至是老用户及前管理员。或者说,那些人都是因为提案人自己的“不合理意见”而决定联名的吗?不是吧。您维缺少一个表达不信任或者评价的平台或流程,以至于那些人用这个机会表达不信任,但不是支持提案人的“不合理意见”。不知道您是否能看懂。--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31日 (二) 05:25 (UTC)
- 自己不符合/违反方针指引的人不满意管理员是必然,以此不满意去指控管理员行为不当则显然是游戏方针。--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31日 (二) 03:40 (UTC)
- “游戏维基”本身就是类似“寻衅滋事”的口袋罪,不认同应该扩大范围、强力执法。--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31日 (二) 03:30 (UTC)
- 现在不是“强力执法”,是有法不能执。不执法何来扩大?--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31日 (二) 03:42 (UTC)
- 您维这些人不是支持“自己不认同特定方针指引以违反方针指引的论据提解任”,而是“长期的问题”导致这些人终于可以藉这个机会表达不信任。在任期制或者工作评价制施行之前,RFDA是唯一表达不信任的方式,即便RFDA提案人的理由不一定正当。--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31日 (二) 03:20 (UTC)
- 我也希望您维人讲道理,但您维太多人自己不认同特定方针指引(甚至有扭曲者),然后以违反方针指引的论据去不信任管理人员。最好您维更严格执行扭曲、游戏方针的行为。--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31日 (二) 02:52 (UTC)
- 信任讲实据。不再信任谁了,那可以考虑解任。——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0月31日 (二) 01:03 (UTC)
- 没有名额限制不代表不能有人员流动,您的断言跳了很多推论步骤。管理员不够,同时部分管理人员又因不获信任执行其正常职务(如行政员需作为重大流程的监督者、甚至是往后重新引入CU等),那换获信任的人担任、执行这些职务(“人员流动”),绝对利大于弊。--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30日 (一) 14:12 (UTC)
- 引入AAR+任期制能确保管理员行为更好被社群审视,终身制始终问题在于“太难解任,以至要到圣人级别才能上任”,任期制能抹除这个“圣人才能当管理员”的观点,或许才是真正鼓励人员流动的方法。管理员行为分析报告不知会否存在或忽视了主观想法,始终是有参考价值的。--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9日 (日) 03:01 (UTC)
- 解决方法:
- 意维有类似制度it:Wikipedia:Quando_sono_revocate_le_funzioni_di_amministratore#Modalità_di_riconferma_periodica(但不是投留任票,而是定期可以联署反对续任,人数足够就开展完整解任投票,否则自动续任),荷维曾经有但已废除nl:Wikipedia:Stemlokaal/Afschaffen herbevestigingsprocedure,或可参考其设立或废除讨论、有何利弊。—— (留言) 2023年10月28日 (六) 16:40 (UTC)
- 同意可参考以上制度,不需所有管理员都走整个留任投票,但这个“定期”的不留任投票的开启门槛必然需要比一般RFDA更加高。--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9日 (日) 02:58 (UTC)
- 这类似任期制吧,我觉得社群对此争议很大而难以通过,但个人是倾向支持。--YFdyh000(留言) 2023年10月28日 (六) 17:42 (UTC)
- 反对任何变相降低管理员撤职难度的提案。 ——魔琴 [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10月28日 (六) 17:54 (UTC)
- 降低管理员撤权难度反过来说是鼓励人员流动,能做事的更容易上去(不论是短期还是长期),做不了事的就下去。不换人只会让社群不信任日渐加深,管理员因为怕引起不满又做不了事,社群根本无法正常运作。降低撤职难度也同时是改善社群对管理员上任过于严格(圣人才能当管理员)的情况,鼓励能做事的上去,一来防止不够人处理事情,二来确保在任的人都比较能被信任。--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9日 (日) 02:36 (UTC)
- 为什么要预设有人得“下去”?维基百科管理员并不是这种工作。另外,我尚不认为相关提案意图建立的制度有助于“鼓励能做事的上去”。——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0月29日 (日) 08:48 (UTC)
- 授予管理人员权限的根本是“社群(经投票表达)信任某用户持有权限并行管理人员之责,协助以较高之权限维护维基百科”。符合的人就上去,那同理不符合的就下去。反过来理解,如果不再符合上任时的要求,那为何让这些不符合上任要求的人继续持有管理权限?--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9日 (日) 15:29 (UTC)
- 若社群因为滥权或操作失误等原因不再信任某一管理员,那还应该是走解任投票。我不认为本站现在应该用某种制度变相提高管理人员的在任要求。——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0月30日 (一) 00:13 (UTC)
- 授予管理人员权限的根本是“社群(经投票表达)信任某用户持有权限并行管理人员之责,协助以较高之权限维护维基百科”。符合的人就上去,那同理不符合的就下去。反过来理解,如果不再符合上任时的要求,那为何让这些不符合上任要求的人继续持有管理权限?--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9日 (日) 15:29 (UTC)
- 为什么要预设有人得“下去”?维基百科管理员并不是这种工作。另外,我尚不认为相关提案意图建立的制度有助于“鼓励能做事的上去”。——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0月29日 (日) 08:48 (UTC)
- 降低管理员撤权难度反过来说是鼓励人员流动,能做事的更容易上去(不论是短期还是长期),做不了事的就下去。不换人只会让社群不信任日渐加深,管理员因为怕引起不满又做不了事,社群根本无法正常运作。降低撤职难度也同时是改善社群对管理员上任过于严格(圣人才能当管理员)的情况,鼓励能做事的上去,一来防止不够人处理事情,二来确保在任的人都比较能被信任。--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9日 (日) 02:36 (UTC)
- 另外标题有点含糊,相关规则是打算适用于管理员还是管理员+行政员,或者别的。在现有争议下,Administrative action review可能更容易达成和有价值。--YFdyh000(留言) 2023年10月28日 (六) 19:59 (UTC)
- 理应套用于所有管理人员组别(管理员、行政员、监督员、用户查核员、界面管理员)。AAR以社群什么都达不成共识的情况下,就算通过了,还是多数无法存在有效的效果。--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9日 (日) 02:54 (UTC)
- 对监管员是否应设任期制没意见,但我反倒觉得行政员设任期制更重要。行政员作为所谓“共识裁决者”本身终生制缺乏民意基础,应每年从管理员中改选,连任次数不限但要连任应该重新获选。若果如此我对上面行政员RFDA守尾门等决定共识程序不予反对@LuciferianThomas、桐生ここ、Sanmosa:-某人✉ 2023年10月29日 (日) 10:40 (UTC)
- 你们这都快赶上英维选仲裁员了(两年一改选)……--MilkyDefer 2023年10月29日 (日) 11:58 (UTC)
- 现在行政员实际上所做的已经接近ArbCom了,纯粹因为你维ArbCom多次烂产所以“裁决者”这个角色才变成行政员这个next closest thing--某人✉ 2023年10月29日 (日) 12:19 (UTC)
- 是可以考虑行政员任期制,并且行政员会议就是相当于仲裁委员会。每年选太短了,可以考虑英维的两年。--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9日 (日) 13:32 (UTC)
- 这是变相成立WP:仲裁委员会,然后行政员自动当委员?--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10月29日 (日) 14:54 (UTC)
- 现在行政员是事实上的仲裁委员会。这是增加任期和需要多名行政员讨论后才可以仲裁。不过我是不太认为这可能通过。--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9日 (日) 14:58 (UTC)
- 现在行政员干的就是defacto Arbcom.没有民意基础的ArbCom倒不是更糟糕?--某人✉ 2023年10月29日 (日) 15:42 (UTC)
- 我倒是觉得可以在社群另有仲裁员产生办法的共识前以全体行政员为当然仲裁员,然后参考enwiki的仲裁委员会的设置让渡相应的机能给仲裁委员会(但不一定完全照搬)。当然,这样做的前提是实行行政员任期制。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0月29日 (日) 16:52 (UTC)
- 就著现在UTC记录出现之情状,认为基于议程建议(恳请)诸君在合规范围之内,必须加码推进施行可立即付诸校验之仲裁机制或其他临时递补机制。请诸君按照议程及相关议案之记录,如Administrative action review案和利益冲突案,一并检视,清楚考量社群及社区内合规协作商定。--约克客(留言) 2023年11月3日 (五) 13:05 (UTC)
- 我倒是觉得可以在社群另有仲裁员产生办法的共识前以全体行政员为当然仲裁员,然后参考enwiki的仲裁委员会的设置让渡相应的机能给仲裁委员会(但不一定完全照搬)。当然,这样做的前提是实行行政员任期制。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0月29日 (日) 16:52 (UTC)
- 这是变相成立WP:仲裁委员会,然后行政员自动当委员?--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23年10月29日 (日) 14:54 (UTC)
- 是可以考虑行政员任期制,并且行政员会议就是相当于仲裁委员会。每年选太短了,可以考虑英维的两年。--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9日 (日) 13:32 (UTC)
- 现在行政员实际上所做的已经接近ArbCom了,纯粹因为你维ArbCom多次烂产所以“裁决者”这个角色才变成行政员这个next closest thing--某人✉ 2023年10月29日 (日) 12:19 (UTC)
- 可以考虑适度提高行政员的活跃度要求,以确保行政员对于当前社群及站务参与的熟稔程度,但根本反对在本站实施行政员(及其他任何管理人员)任期制度。——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0月30日 (一) 00:23 (UTC)
- 这不是“站务熟练”与否的问题。行政员的“站务”范围本身只应限于根据共识“行政”而授权与除权两项。裁决者这个角色本来就不应属于行政员。既然你维将ArbCom“裁决人”的角色硬塞到行政员这个设计上就缺乏民意基础的职位身上,难道不应该设任期?--某人✉ 2023年10月30日 (一) 02:38 (UTC)
- 作为行政员我要说的是,我其实相当反对把行政员当仲裁员用,而且目前来看的话,行政员也只有在管理员(及类似权限角色)选举难产的时候,才不得已进行商讨,做出决断。和仲裁员角色还是差异非常大的,无论是权限还是做的事情。我相信,其他行政员和我的想法应该也差不多,能不做就不做--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10月30日 (一) 03:08 (UTC)
- 没办法,英维的流程由ArbCom管辖,中维则一向是行政员的工作,实际结果已经跟ArbCom没什么差异。多数情况下元维基的监管员还是听行政员的最终决定(当然前提是合理)。--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30日 (一) 03:37 (UTC)
- 差很远吧。英维ArbCom是全站管辖,中维行政员只是依据方针处理管理人员选举事宜。还是那句,其实贵站人手并没有想像般多。不如踏实一点,先将问题处理机制完善,例如除了解任外还有什么选项?还是说贵站是平时不处理问题,硬要等到两年一度才来处理问题?--J.Wong 2023年10月31日 (二) 00:01 (UTC)
- 贵站还真平时不处理问题。一堆显然有问题的用户都要用多久才能处理?能容许WMLO之辈扰乱社群好几天,社群多数用户无能为力(不可能在其扰乱讨论及煽动的情况下达成实质共识),61个管理员当中,多数要么权在人不在要么怕惹事不动手,这是管理员维护维基百科的态度吗?还不是“人手不多”不是假装看不到不处理的借口,有些事情一个管理员就能解决的问题。能学一下英维那种干脆利落吗?
- 解任以外只有一个选项,就是管理员不要总是那么怕事。一天还有怕事的管理员,一天您维的问题都解决不了。--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31日 (二) 00:42 (UTC)
- 我想您必须理解管理员作为持有重要权限者何以处置棘手争议的困难。某些人实在把管理员的分量看得太重,很多时候“勇于出手”与“专断独行”真的只是一线之隔而已。例如说,如果你们给我足够支持,我当然也可以冒着被批评“不避嫌”的风险直接来处理“反对者”那种使用者争议啊,但显然社群并不总是有这种支持,至少很多时候我们不敢认为有。之前Shizhao或Wong128hk等人得以实际出手制裁,是因为他们作为资深管理员及行政员实际上累积了足够的权威来压制,或者说使人信服。我想这种隐性基础并不是此提案意图建立的制度所能达到的。而且即使如此,他们(以及我等“反对者”的反对者)也还是不免要承担他的各种道德批评,我想没几位管理员愿意将其做站务的宝贵精神无谓地耗弱在这种大事件上面。实际去处理别的裨益读者的事务性工作不好吗?
另外,就“反对者”这种案例而言,执行操作的管理员只是因为“成王败寇”的道理,才能有机会在事后笃定自己其实站在所谓“正义”的一方,而事情当下往往是很难认定到底是“敌我矛盾”还是“人民内部矛盾”的。既然会有人一边鼓励(鼓动)管理员积极主动裁决争议,就有人会指责管理员在某些议题上过于“独裁”,甚至予以公开控诉,这根本是一体两面,令管理员难以适从。一端是“怕事”,另一端是“独裁”,两端包抄起来,谁还做得下去这苦差事。现在都已经能有人执意提起解任,甚至走到投票阶段,这该给管理员制造了多莫大的压力?如果来日降低管理员解任门槛或提高在任门槛,那更是只会加剧这种现象,促使管理员全往争议较少的地方跑去了。所以我说本站社群尚缺乏实施相关制度的基础。
与此同时,我并不否认有些管理员确实比较不想碰这方面的问题,但我是可以理解他们不想要轻易横越“勇于出手”与“专断独行”界线的考虑,而且那终归是他们行事的自由吧?个人认为,当前社群最应该做的是给予管理员足以处理若干棘手争议的坚实支持(通常是透过讨论,某些情况下也可以透过投票形成共识),以及多多提拔擅长处理这方面问题的人选;相信近期那些申请应当能有点作用。有一说一,社群也是需要更多像您这种人的,若您以后经过衡量决定出来申请管理员,我一定会支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0月31日 (二) 01:03 (UTC)- 处理棘手争议管理员只能“怕事”。
- 因此我提出了之前所谓“邀请讨论”及“管理操作公示”的流程,让社群承担管理员的压力。但没有被完全认可。
- 也许可以尝试另外一种方式,棘手案件可以允许多名管理员联名执行一项管理操作?让压力分担到多人。
- AARV正是解决问题的另一个选项。
- 这让关注点变成处理具体管理操作,而不是追究管理员或其他持权者责任。也让真正问题容易得到处理,避免了管理员担心独自推翻之前管理员的决定,发生争议。
- --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31日 (二) 01:57 (UTC)
- 关于“处理棘手争议管理员只能‘怕事’”,阁下提出的 “让社群承担管理员的压力”是个好建议。
- Eric Liu 阁下在Bigbullfrog1996的不限期封禁一案采用的不直接处理,让社群讨论产生共识, 以便管理员只是执行社群共识, 好像也是让社群承担管理员的压力好方法。如果能有一个正式程序,将产生共识过程细化,可能可以解决“处理棘手争议”的负担和压力? 或许重新考虑桐生ここ 阁下提议的“邀请讨论”及“管理操作公示”的流程, 或者改进的流程。
- --Gluo88(留言) 2023年10月31日 (二) 03:48 (UTC)
- Eric Liu 阁下上面提到 “很多时候“勇于出手”与“专断独行”只是一线之隔而已。”, 说的非常好。
- 很多问题比较复杂,判断比较困难,很有可能有时某管理员觉得自己是“勇于出手”,但其他人或其他管理员却认为是“专断独行”, 回退管理操作产生管理争议甚至管理战。
- 如果“处理棘手争议”采用不直接处理,让社群讨论产生共识, 以便管理员只是执行社群共识, 好像可以减少管理员的压力。--Gluo88(留言) 2023年10月31日 (二) 03:58 (UTC)
- 方针指引及过往案例亦是社群共识的一种,每次都要重新讨论显然多余。依照方针指引的合理诠释来处理棘手问题显然是管理员的合适操作。--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31日 (二) 04:39 (UTC)
- 究竟是什么是“合理诠释”?这正是社群过往许多争议的核心。目前本站管理员在这方面权威尚不能说强。依我个人的观察,就某些较为复杂的争议而言,即使理论上完全可以只按诠释方针与指引条文来处理问题,管理员也很少这样做,而更多地是先观察或征询社群讨论意见来判断个案具体共识。例如我之前按命名常规去诠释乌克兰地名译名问题,实际上也没有得到全部讨论者的认可,但确实是促使渐进地社群尝试就相关命名原则达成若干共识(目前还在努力中)。又或者我个人诠释封锁方针以处理Bigbullfrog1996的封锁申诉,就也会有人指称我怎么没有按其他方针与指引把人家模板编辑权给除去了。总而言之,这类争议是少不了的,那末既然讨论能够减少争点,那多数情况下管理员还是不会纯粹按诠释方针与指引条文来决定如何处置,这应当是自然的现象;此时讨论便不一定显得“多余”。——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0月31日 (二) 10:56 (UTC)
- 很认同阁下的观点: "究竟是什么是“合理诠释”?这正是社群过往许多争议的核心。"
- 由于“棘手争议”的复杂性和模糊性,个人难以排除主观性,大家所用的判断(“合理诠释”)标准也会不同,很难像形式逻辑的命题那样,有客观的方法, 通过纯粹的严密逻辑推理来做出判断和说服。
- 比如,国家政治中,除了专制国家, 民主国家(特别是欧美), 无论是议会或选举, 各派都是无穷的道理,也都无法说服对方, 最后只能靠讨论过后的支持比例来客观评判。
- 当管理员认为“是棘手争议”时,按 Wikipedia:共识方针让社群讨论产生共识,应该是个解决问题的好方法。
- --Gluo88(留言) 2023年10月31日 (二) 11:53 (UTC)
- 究竟是什么是“合理诠释”?这正是社群过往许多争议的核心。目前本站管理员在这方面权威尚不能说强。依我个人的观察,就某些较为复杂的争议而言,即使理论上完全可以只按诠释方针与指引条文来处理问题,管理员也很少这样做,而更多地是先观察或征询社群讨论意见来判断个案具体共识。例如我之前按命名常规去诠释乌克兰地名译名问题,实际上也没有得到全部讨论者的认可,但确实是促使渐进地社群尝试就相关命名原则达成若干共识(目前还在努力中)。又或者我个人诠释封锁方针以处理Bigbullfrog1996的封锁申诉,就也会有人指称我怎么没有按其他方针与指引把人家模板编辑权给除去了。总而言之,这类争议是少不了的,那末既然讨论能够减少争点,那多数情况下管理员还是不会纯粹按诠释方针与指引条文来决定如何处置,这应当是自然的现象;此时讨论便不一定显得“多余”。——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0月31日 (二) 10:56 (UTC)
- 方针指引及过往案例亦是社群共识的一种,每次都要重新讨论显然多余。依照方针指引的合理诠释来处理棘手问题显然是管理员的合适操作。--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31日 (二) 04:39 (UTC)
- 处理棘手争议管理员只能“怕事”。
- 我想您必须理解管理员作为持有重要权限者何以处置棘手争议的困难。某些人实在把管理员的分量看得太重,很多时候“勇于出手”与“专断独行”真的只是一线之隔而已。例如说,如果你们给我足够支持,我当然也可以冒着被批评“不避嫌”的风险直接来处理“反对者”那种使用者争议啊,但显然社群并不总是有这种支持,至少很多时候我们不敢认为有。之前Shizhao或Wong128hk等人得以实际出手制裁,是因为他们作为资深管理员及行政员实际上累积了足够的权威来压制,或者说使人信服。我想这种隐性基础并不是此提案意图建立的制度所能达到的。而且即使如此,他们(以及我等“反对者”的反对者)也还是不免要承担他的各种道德批评,我想没几位管理员愿意将其做站务的宝贵精神无谓地耗弱在这种大事件上面。实际去处理别的裨益读者的事务性工作不好吗?
- 差很远吧。英维ArbCom是全站管辖,中维行政员只是依据方针处理管理人员选举事宜。还是那句,其实贵站人手并没有想像般多。不如踏实一点,先将问题处理机制完善,例如除了解任外还有什么选项?还是说贵站是平时不处理问题,硬要等到两年一度才来处理问题?--J.Wong 2023年10月31日 (二) 00:01 (UTC)
- 没办法,英维的流程由ArbCom管辖,中维则一向是行政员的工作,实际结果已经跟ArbCom没什么差异。多数情况下元维基的监管员还是听行政员的最终决定(当然前提是合理)。--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30日 (一) 03:37 (UTC)
- 作为行政员我要说的是,我其实相当反对把行政员当仲裁员用,而且目前来看的话,行政员也只有在管理员(及类似权限角色)选举难产的时候,才不得已进行商讨,做出决断。和仲裁员角色还是差异非常大的,无论是权限还是做的事情。我相信,其他行政员和我的想法应该也差不多,能不做就不做--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10月30日 (一) 03:08 (UTC)
- 这不是“站务熟练”与否的问题。行政员的“站务”范围本身只应限于根据共识“行政”而授权与除权两项。裁决者这个角色本来就不应属于行政员。既然你维将ArbCom“裁决人”的角色硬塞到行政员这个设计上就缺乏民意基础的职位身上,难道不应该设任期?--某人✉ 2023年10月30日 (一) 02:38 (UTC)
- 你们这都快赶上英维选仲裁员了(两年一改选)……--MilkyDefer 2023年10月29日 (日) 11:58 (UTC)
- (+)强烈支持引入管理员任期制,强烈要求取消管理员终生制。--🎋竹生🎍 2023年11月1日 (三) 11:12 (UTC)
- 这次选举没人投支持票的原因就是大家被某些长期为一个或多个特定维基人保驾护航的终身管理员吓惨了,再选出几个德不配位的终身管理员的话您维怕是可以立即关站了,故废除管理员终身制是选出新管理员的必然条件,当然不反对保留目前在任活跃管理员的终生制。--🎋竹生🎍 2023年11月6日 (一) 15:31 (UTC)
- 我想捕风捉影之言可以休矣。——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1月6日 (一) 17:23 (UTC)
- 这次选举没人投支持票的原因就是大家被某些长期为一个或多个特定维基人保驾护航的终身管理员吓惨了,再选出几个德不配位的终身管理员的话您维怕是可以立即关站了,故废除管理员终身制是选出新管理员的必然条件,当然不反对保留目前在任活跃管理员的终生制。--🎋竹生🎍 2023年11月6日 (一) 15:31 (UTC)
- 我反对引入,社群哪有那么多精力去确认管理员的工作,再加上社群成员之间的对立,难以保证合理性。引入后可能会有逆淘汰现象。--Lanwi1Talk 2023年11月1日 (三) 23:19 (UTC)
- 不是基于确切滥用或误用权限而只是因为社群争议,而是基于不违反方针指引但不获社群认同的行为,从而提出解任的门槛理应设成远高于现存制度。此部分可参照意维制度,以跟目前相似的联署方式处理,仅在已达一特定(更高)标准的时候才发起投票决定管理员去留。标准设得较高理论上能避免逆淘汰。--路西法人 2023年11月2日 (四) 05:24 (UTC)
- 同意Lanwi君的观点,花太多时间在这上面实属没必要。--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3年11月3日 (五) 01:06 (UTC)
- 部分支持此概念,但尚欠缺觉得可行并经过本地化适用的标准或制度草案。假若引入更适合本地社群的版本,个人认为会更好。目前维持(#)有保留。--Borschts ™ 2023年11月2日 (四) 14:39 (UTC)
- 这个议案只是确认社群是否支持类似的东西,不是完全按照监管员模式进行。--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1月2日 (四) 16:32 (UTC)
- 正是,所以我才说如果有可以消除上述反对意见之忧虑的具体方案可能会更好。但单纯谈论这个概念我是觉得有引入的价值。--Borschts ™ 2023年11月3日 (五) 00:27 (UTC)
- 这个议案只是确认社群是否支持类似的东西,不是完全按照监管员模式进行。--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1月2日 (四) 16:32 (UTC)
临时递补仲裁机制或其他替代措施之动议
提出该动议,仅为协调一并在本版面中,a)本地管理人员引入定期选举或确认制度案,b)Administrative action review案和c)利益冲突案,对于仲裁机制未有正式建立下,可否根据本地改革实际需要及既有框架,基于议程和合规范围之内,讨论施行可立即付诸校验之仲裁机制或其他临时递补机制。
有关动议仅且为对上述案事在合规范围内一并检视,个人动议之因素可参见c)案之提案人折叠发言记录及自行标签、另一提出异见维基人被现具争议管理员封禁(案中反映其发言亦被无视)之情状,考量a)b)案存有类似之疑虑及商议进程等,c)案存有其他要素未有获得处理下亦处疑虑,现谨考虑谨此,在此动议之,寻求社群及社区内合规协作商定,基于诸君按照议程及相关议案之记录,及先例基础,可先行产生临时仲裁机制或其他临时递补机制,以释除社区及社群现在疑虑,避免继续社群及社区机制存有不相称之效应。--约克客(留言) 2023年11月5日 (日) 08:21 (UTC)
- (我甚至在外面只是瞟到了一眼讨论标题就知道是谁的动议了)--MilkyDefer 2023年11月5日 (日) 09:55 (UTC)
- “临时”与“仲裁机制”这两个词汇是乖违的。一个有效的仲裁机制,无论其形式为何,必然都应该要是稳定而持久的,这样才能赋予其足够的社群信任及执行基础。在现在这种情况下,还想要得到“可立即付诸校验”且合己意的所谓“仲裁机制”,恐怕是痴人说梦。——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1月5日 (日) 10:01 (UTC)
- 定期选举或确认机制尚未达成共识。
- WP:AARV现在是有效的,只不过不是方针指引,如果认为有必要升级为方针,可以继续讨论。--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1月5日 (日) 10:17 (UTC)
- 个人现在明确认为,上述议案必要协调合并进行讨论就社区内仲裁缺失,做出先导校验安排,因为认为当前情况如再无任何对应机制合规发挥作用,议程本身也相应无法正当运作,可能进一步影响多个维基人及关联项目,有违维基目前理想需要推进之计划目标。--约克客(留言) 2023年11月5日 (日) 11:21 (UTC)
- 动议认为,目前如参考过往部分先例,排除社区内论及遗存不明确因素之拉票规制,按照一般议程程序做出召集、中立持平地阐明议案,并提出寻求接近某程度裁断之情况,并非罕见,而有很多时候实践而言因为缺乏明确指引维基人使用适切机制予以协助、导致某程度需要扩大进行裁断之案事,以仲裁程序而审视可谓不理想地被终结,是非常遗憾。如果社群在基本议程上,现在仅且因为出于自身基本背景理解发表合规言论,不单被强力抵触、干预屏蔽或反复诉诸于单一官僚管理规制做出针对,乃至忽然因为被罗列过往记录或仅且指控言论即刻噤声,是否得当于维基本地,或且都属于社区及社群之内,应当检视之疑虑。--约克客(留言) 2023年11月5日 (日) 11:33 (UTC)
- 您使用这种文体,导致很多人看不懂您想表达什么,会让您的意见更容易被无视,如果您无法使用现代标准汉语,是否考虑写英文?--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1月6日 (一) 14:50 (UTC)
- (?)疑问:如果我考大学的时候报了中文系,是不是就能看得懂这段话了? ——魔琴 [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11月6日 (一) 07:25 (UTC)
- 不知所云,请使用现代汉语表述习惯发言。--Borschts™ 欢迎外带一碗罗宋汤 2023年11月6日 (一) 07:58 (UTC)
- 你维是怎么容忍这种甚至需要额外翻译的严重阻碍站务交流的文体存在的-- Zorua → 留个言叭-ω- 2023年11月6日 (一) 08:28 (UTC)
- 就是容忍不了所以就被举报到ANM了(--Borschts™ 欢迎外带一碗罗宋汤 2023年11月6日 (一) 09:50 (UTC)
定期管理员工作意见收集
是否定期举行仅有附言框的安全投票,进行对管理员工作的评价和意见收集,但不涉及除权或任期制。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1月7日 (二) 00:16 (UTC)
- (+)强烈支持2ch维基版开张。--。->>Vocal&Guitar->>留言 2023年11月7日 (二) 01:34 (UTC)
- 我认为对于检讨管理员工作的内容来说,具名提出意见比较负责任,也比较能够方便管理员解决问题,尤其是某些具体的编辑争议,打散了啥都看不出来。——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1月7日 (二) 02:45 (UTC)
关于这次选举的奇思妙想
- 安全投票是否技术上可以延长期限,如果是合并的投票,但只有其中一位候选人需要延长投票期怎么办?
- 是否考虑不设选项,在附言框投票,投票和意见是一体的,方便行政员判断临界情况。
- 是否考虑设立有任期的临时管理员,就像小维基会授予临时管理员权限,允许参选临时管理员?比如两年任期的管理员。
- 您维要求管理员去解决争议,也就是管理员是法官,因此需要终身制去保护管理员,但是又对参选的法官不敢轻易信任。不如真的设立法官(仲裁员)一职,剥夺管理员任何裁量权,只能处理纯粹破坏和执行社群共识/仲裁结果。现任管理员自动成为仲裁员,而仲裁员是有任期的,到期重选。
- 是否应该设立监票员(本地的electionadmin),签署NDA的行政员自动成为监票员,此外也可以参选成为监票员,选举不再由监督员监票,未来开放本地安全投票时,这个监票员组也可以使用。
--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1月5日 (日) 19:10 (UTC)
- 这点可以问@JSutherland_(WMF):,虽然有很大概率他不会直接在这里回就是了。
- (+)支持。
- 支持试用期,个人认为可以考虑如一年期管理(甚至半年?)但仍需按本地当前RFA选举方式选出,支持率可尽量考虑过2/3即可。一年任期满后可以再次投票。无限期者个人认为维持80%仍较为妥当。
- 可见WP:常年提案中的仲裁委员会,个人认为如果要谈的话分拆一段比较妥当。
- 监票员具体要求个人认为仍须讨论,但这个概念(+)支持。-- (☎)dt
- 另外小(?)疑问,为何RFDA只需50%即可解任但选上需要80%?照道理说解任应和当选比例应一致才能表示社群对管理员期望的信任程度。-- (☎)dt 2023年11月5日 (日) 21:00 (UTC)
- 4从一开始就是不对的,管理员从来不应该插手有争议无共识的事情,只是在本站积非成是,成了现实。应该反思的是,这个积非成是是怎么发生的,然后再看解决的方案。--Tiger(留言) 2023年11月5日 (日) 23:10 (UTC)
- 在下也觉得管理员从来不应该直接判定“有争议无共识的事情”, 是应该探讨解决方案。--Gluo88(留言) 2023年11月6日 (一) 04:40 (UTC)
- 既然没有得票81%的被刷掉,为什么非要给得票79%的开绿灯?为了开绿灯而开绿灯的做法非常符合华人社会低劣的本质。->>Vocal&Guitar->>留言 2023年11月5日 (日) 23:15 (UTC)
- 应该说是华人特色而不是低劣吧。如果要仿照英维类共识制而非纯投票的方式或其他语言的选举方式相信又会有人把WP:ENWIKISAID搬出来了。-- (☎)dt 2023年11月6日 (一) 02:01 (UTC)
- 自己定了门槛,然后说这个门槛不算数还可以再讨论,这种特色就是低劣,丢脸。另外我对英维什么维的不感兴趣,自己能把自己的规定执行好就谢天谢地了。--。->>Vocal&Guitar->>留言 2023年11月6日 (一) 03:45 (UTC)
- 既然每次延长投票都要骂,不如直接写进方针里吧,“当结论不甚明确,或支持率在75%(含)至80%之间时,行政员可考虑中立票自行判断或决定延长投票期”。 ——魔琴 [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11月6日 (一) 02:52 (UTC)
- 是不是你考试59分也叫“不甚明确”,应当要求校长判断?--。->>Vocal&Guitar->>留言 2023年11月6日 (一) 03:40 (UTC)
- 其他学校怎样我不知道,我的大学如果差1%差.5%,course coordinator有时会直接round up让你过--某人✉ 2023年11月6日 (一) 06:02 (UTC)
- 是不是你考试59分也叫“不甚明确”,应当要求校长判断?--。->>Vocal&Guitar->>留言 2023年11月6日 (一) 03:40 (UTC)
- (▲)同上,我觉得很滑稽。还有所谓“75%到80%之间二次验票”之类,离谱至极。--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3年11月7日 (二) 03:26 (UTC)
- 应该说是华人特色而不是低劣吧。如果要仿照英维类共识制而非纯投票的方式或其他语言的选举方式相信又会有人把WP:ENWIKISAID搬出来了。-- (☎)dt 2023年11月6日 (一) 02:01 (UTC)
- 临时管理员有点像之前提过的Wikipedia:维护员,不过考虑到没多久的提议一样被否,不太看好(虽然我觉得可以考虑);选项的话方便快速统计决定,如果有疑惑的话,选中立再添加意见,不过如此犹豫不决,可能不适宜做决定;期限技术上看wmf维护人员的意见,但延期可能会增加犹豫改变的情况,过线则过,过不了就是参选者还不服人心,再接再厉;你说的“仲裁员”,不应该是“行政员”的职责;关于本地的“监票员”,是否意味着不相信“监督员”(或者meta或wmf的工作人员)?——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1月6日 (一) 00:42 (UTC)
- 也不是说不信任meta或wmf的工作人员吧,只是让本地若在有投票争议的情况下能够不需透过meta或wmf来调用投票资料。-- (☎)dt 2023年11月6日 (一) 02:01 (UTC)
- 不是不信任,而是监票由监督员进行感觉怪怪的,行政员完全无法参与,而监督员考验的是对OS方针的理解和监督操作,不是对社群共识的判断。
- 当前监督员都是行政员更谈不上不信任,另外WMF和监管员也是监票员的当然成员。--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1月6日 (一) 14:28 (UTC)
- 为了要让人当选管理员就想出各种方法吗?一定要让人当选吗?甚至有人声称投反对票是“不负责任”。—-日期20220626(留言) 2023年11月6日 (一) 05:05 (UTC)
- 早在2011年,Reke就指出管理制度上的一些缺陷,包含管理员的困境及所谓“任期制”问题,我认为至今仍然适用。另外,AT也曾经讨论过相关问题。——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1月6日 (一) 05:31 (UTC)
- 2021年被基金法罢免的管理员难道不活跃吗?管理员活跃了,就说他乱来,等到没有活跃的管理员,又要想尽办法去让人去当上管理员。“既要还要”怎么行。--日期20220626(留言) 2023年11月6日 (一) 05:37 (UTC)
- 投反对票是不负责任,投给坏管理员也是不负责任,反正只要所作所为不符合某些人想法,就是“不负责任”。--日期20220626(留言) 2023年11月6日 (一) 05:40 (UTC)
- 安全投票不能延长。这东西太难用了,弊大于利,长期而言应该考虑废除。另外,可以将此话题当成这次申请的检讨区吧?那我就改标题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1月6日 (一) 05:44 (UTC)
- 如果通过率降到五成会否有人支持-某人✉ 2023年11月6日 (一) 06:02 (UTC)
- 可考虑让60%–75%作为容错率,可任临时(一年任期)管理员。给予更高向上流动机会之余,也不会让标准过低。--路西法人 2023年11月6日 (一) 06:44 (UTC)
- 建议先将永久任期的通过标准如同其他语言版本的维基百科降至75%(似乎当时80%也不算是很广泛的共识……),至于再往下的支持率要怎么处理大概得在方针区讨论。--冥王欧西里斯(留言) 2023年11月6日 (一) 07:57 (UTC)
- 不同意置临时管理员,其问题与“任期制”相去不远。——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1月6日 (一) 08:26 (UTC)
- 仅针对新管理员,不影响旧管理员。做得好就自然有人继续投票留,做不好(包括不做事)就自然没能留任。所谓“怕影响选民关系而不作为”亦可变成“怕不作为而影响信任度”,比起当前管理员啥都做不到要强。--路西法人 2023年11月6日 (一) 09:28 (UTC)
- 那我肯定默认给每个候选人投反对票。--🎋竹生🎍 2023年11月6日 (一) 15:21 (UTC)
- 可考虑让60%–75%作为容错率,可任临时(一年任期)管理员。给予更高向上流动机会之余,也不会让标准过低。--路西法人 2023年11月6日 (一) 06:44 (UTC)
- 那我也异想天开一下。既然目前【管理员少-->社群对管理的要求高-->管理员选不出来】死循环,能否强制引入大量管理员来打破?譬如仅一次,举行一次至少20人参与的RfA,支持率达绝对多数(67%)者当选为任期两年的临时管理员;当选率必须大于50%,若不达到则按支持率往下录取直至达到要求或支持率不满33%为止。这要再没人选上来没天理了😀 ——魔琴 [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11月6日 (一) 11:09 (UTC)
- 绝不认同滥收。调低标准不等于无限调低,连50%支持率都不到显然不可能适任。选出来的新管理员仍然抱持怕事、把权限当帽子的话,那选一千个都没用。--路西法人 2023年11月6日 (一) 11:25 (UTC)
- 反对为了增加人而特别降低标准,尤其是仅一次的才不公平。--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1月6日 (一) 14:29 (UTC)
- 赞同阁下的观点。--Gluo88(留言) 2023年11月6日 (一) 16:05 (UTC)
- 宁缺勿滥,质重于量。--Borschts™ 欢迎外带一碗罗宋汤 2023年11月6日 (一) 14:37 (UTC)
- 两年时间够他们中相当一部分不适合的人士引来至少两次基金会行动了。--🎋竹生🎍 2023年11月6日 (一) 15:23 (UTC)
- 都说了是异想天开,大家就听个乐。反正,我从理性出发已经找不到可以解决的方案了。不过讲笑话那笑话也有理由。为什么降低标准,肯定不是宁滥毋缺,是现在社群要求太高,以致基本选不上人出来哪管你合适不合适。33%就很低,一定不能适任吗,上面都有人说了50%他就预设反对,调到33%难道不会全员20%支持率?也有可能的嘛!而且就算是80%选出来的就没有怕事收帽子的吗?也没见选出来中维爆炸了是吧?再说了即使选了不合适的人,也还能RfDA啊,那基金会行动我看也不至于,两年能搞出什么名堂来。就算是WMF又重拳出击,你维四年(2017.12-2021.9)挨了三次基金会行动,算上撤NDA那就是平均一年一次,两年多个两次还真不算什么。我为什么说任期两年?OA21已经两年了我们搞出啥来了?管理员浩浩荡荡投了三次票选出三个,RfA、RfDA还是乱七八糟还在修订,行政员行政员选不出来,监督员快倒闭了也选不出来,查核员人家基金会说能还也还不回来。再来两年我看也悬。唉,就这样吧,等等下一个奇思妙想。 ——魔琴 [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11月6日 (一) 18:48 (UTC)
- RFDA不是那么好发起的,所以选上就完全不用担心,所以投票人投下支持票才会那么慎重。如果没有任期制或者检讨机制,反对降低80%标准。就你维这个情况,恐怕还会有几次OA,或者直接原地爆炸。--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1月6日 (一) 23:45 (UTC)
- 个人对“监票员”权限的设立表示担忧。在上一次修订RFA指引时,有意见认为应当仅允许Stewards监票,随后在共识下,将要求放宽到监督员(前提是仍保留允许Stewards参与监票的制度机制)。做出这样的考量,是因为根据文档以及技术人员的描述,该权限能够访问相当一部分隐私信息,甚至不亚于用户查核员(...it exposes some security risks (since electionadmin would be grantable by 'crats and is a right that allows access to IP information))。既然社群对用户查核员这一权限始终持有相当谨慎的态度,那对待几乎同等重要的“监票”权限也没理由放宽要求。签署NDA并不等于“受社群绝对信任”。--Yiningx_Puppet(留言|主账户) 2023年11月6日 (一) 13:24 (UTC)
- 本次投票没有监管员监票,设立监票员组可以让监管员和WMF自动成为监票员,也可以不让行政员自动取得权限。监督员考验的是对OS方针的理解和监督操作,而不是选举相关内容,因此有必要设立监票员。--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1月6日 (一) 14:38 (UTC)
- 支持上面的第4点,特别是所提到的:“剥夺管理员任何裁量权,只能处理纯粹破坏和执行社群共识/仲裁结果。”--Gluo88(留言) 2023年11月6日 (一) 13:30 (UTC)
- (+)支持2、5以及合理降低管理员门槛,私以为60%-70%较为合理。——Aggie Dewadipper 2023年11月6日 (一) 22:45 (UTC)
(?)疑问 管理员是否应该直接判定社群中“有争议无共识的事情”?
- 感觉社群对这个问题这个答案有分歧,理解不同。有时管理员的某个管理操作被一部分人看作是‘勇于出手’, 但被另一部分人看作‘专断独行’。 社群在投票时也会根据候选人对这类问题的回答, 做不同的判断, 决定是否支持和反对。这可能是支持票和反对票分裂的原因之一。
- 关于“棘手争议”。 由于“棘手争议”的复杂性和模糊性,个人难以排除主观性,所用的判断(“合理诠释”)标准也会不同,对方针的解读也会不同,很难像形式逻辑的命题那样,有客观的方法, 通过纯粹的严密逻辑推理来做出判断和说服。比如,国家政治中,除了专制国家, 民主国家(特别是欧美), 无论是议会或选举, 各派都是无穷的道理,也都无法说服对方。 社群讨论时曾提到:“很多时候‘勇于出手’与‘专断独行’真的只是一线之隔而已”, 处理不好会引起重大争议,甚至引起管理争议/管理战等, 是否有不给管理员来太大压力的处理方法使得管理员的管理操作在社群中没有太大争议? 管理员应该如何处理“棘手争议”?--Gluo88(留言) 2023年11月6日 (一) 13:14 (UTC)
- 如果无法提出理据证明管理员操作理据恰当与否,那么其他人就不宜直接评价出手行为本身。维基讨论中需要改进不就事论事的风气。--Zhxy 519(留言) 2023年11月6日 (一) 14:17 (UTC)
- 判断"提出理据证明管理员操作理据恰当与否"可能可以理解为,是否是“合理诠释”?
- 关于对方针的“合理诠释”。 由于个人难以排除主观性, 对方针的解读也会不同,很难有客观的方法判断。 社群讨论时曾提到:“究竟是什么是‘合理诠释’?这正是社群过往许多争议的核心。”。 管理员按自己对方针的解读所进行的管理操作引起社群多人异议或反对时,管理员如何处理?--Gluo88(留言) 2023年11月6日 (一) 14:28 (UTC)
- 多人异议或反对是否有能拿出手的理据?如果只是杞人忧天,“预防性忧虑”,我认为可视为非就事论事。这些正常情况下理应是可以通过讨论分辨的。--Zhxy 519(留言) 2023年11月6日 (一) 15:00 (UTC)
- "是否有能拿出手的理据"可能可以理解为,是否是“合理诠释”?
- “通过讨论分辨”时,由于“棘手争议”的复杂性和模糊性,个人难以排除主观性,所用的判断(“能拿出手的理据”或“合理诠释”)标准也会不同,对方针的解读也会不同,各派都是无穷的道理,也都难以说服对方。 如 建议更名:“以色列—哈马斯战争”→“2023年10月巴以冲突”案, 如 U:Bigbullfrog1996案.
- 社群可以探讨一下,在遇到各派都是无穷的道理,也都无法说服对方时如何判断? 是应该靠管理员个人裁定,还是靠管理员引导社群讨论而产生共识,按来社群共识裁定? --Gluo88(留言) 2023年11月6日 (一) 16:02 (UTC)
- 人事或百科管理案举出巴以冲突这样的条目讨论,我认为不大合适。就好像您的Bigbullfrog1996案例,虽然我只是粗看,最终走向上诸位也并没有达成一定要罢免不可的结论,在没有管理员裁定或引导讨论下,更多是认为要解决源头上的制度设计问题,并未在“说服”上纠缠过多。而我也认为人事和百科管理案事实依据为主,依靠观点说服(合理诠释?)反而奇怪,说极端一点,出现一个理据造成一锤定音的情况可能都不必奇怪。--Zhxy 519(留言) 2023年11月6日 (一) 19:00 (UTC)
- 在下探讨管理员是否应该直接判定社群中“有争议无共识的事情”涉及探讨管理员解决问题的理念,探讨管理员遇到各种争议比较大的案例。 探讨的范围是包括巴以冲突这样的条目讨论,以及涉及管理操作及回退的管理争议的Bigbullfrog1996案。
- 在下赞同这两例案件中管理员Eric的处理方法,不按管理员个人观点直接裁定,而是靠管理员引导社群讨论(解读"事实依据" 及“合理诠释”等)而产生共识,按来社群共识裁定。
- 比如, Eric在Bigbullfrog1996案的裁定,在该案已经产生管理争议有管理回退的情况下‘勇于出手’,接手此案。同时,引导社群讨论而产生共识,按社群共识裁定。他在Bigbullfrog1996案的初步处理意见,被涉及争议的双方接受, 避免了被质疑为‘专断独行’。
- --Gluo88(留言) 2023年11月6日 (一) 19:32 (UTC)
- 在下探讨管理员是否应该直接判定社群中“有争议无共识的事情”涉及探讨管理员解决问题的理念,探讨管理员遇到各种争议比较大的案例。 探讨的范围是包括巴以冲突这样的条目讨论,以及涉及管理操作及回退的管理争议的Bigbullfrog1996案。
- 人事或百科管理案举出巴以冲突这样的条目讨论,我认为不大合适。就好像您的Bigbullfrog1996案例,虽然我只是粗看,最终走向上诸位也并没有达成一定要罢免不可的结论,在没有管理员裁定或引导讨论下,更多是认为要解决源头上的制度设计问题,并未在“说服”上纠缠过多。而我也认为人事和百科管理案事实依据为主,依靠观点说服(合理诠释?)反而奇怪,说极端一点,出现一个理据造成一锤定音的情况可能都不必奇怪。--Zhxy 519(留言) 2023年11月6日 (一) 19:00 (UTC)
- 多人异议或反对是否有能拿出手的理据?如果只是杞人忧天,“预防性忧虑”,我认为可视为非就事论事。这些正常情况下理应是可以通过讨论分辨的。--Zhxy 519(留言) 2023年11月6日 (一) 15:00 (UTC)
候选人 | 支持 | 反对 | 中立 | 总票数 | 支持率 (%) | 若将中立票画入支持票的支持率 (%) |
---|---|---|---|---|---|---|
ASid3 | 39 | 27 | 10 | 76 | 59 | 64 |
卡达2 | 32 | 33 | 13 | 78 | 49 | 58 |
S83214142 | 40 | 29 | 4 | 73 | 58 | 60 |
ATannedBurger | 42 | 29 | 3 | 74 | 59 | 61 |
Lanwi16 | 31 | 42 | 10 | 83 | 42 | 49 |
HTinC232 | 39 | 22 | 11 | 72 | 64 | 69 |
现在就是把中立票全都画入支持都没有候选人能突破七成门槛,更别说八成。你维一直投诉缺管理员但又如此高的门槛岂不是互相矛盾?-某人✉ 2023年11月6日 (一) 19:24 (UTC)
- 现在的铁饭碗制度,只要选上人就没了,制度不改,选100个上去也屁用没有。--。->>Vocal&Guitar->>留言 2023年11月6日 (一) 23:35 (UTC)
- 高门槛是因为终身制,和难以发起的RFDA,然后管理员某种情况下还是事实上的仲裁员。--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1月6日 (一) 23:48 (UTC)
- 本来就不是终身制,只是形式上长得像。管理员本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本站社群莫名觉得管理员很不得了。一边觉得管理员不得了,就会拔高期待,拔高期待就会提高门槛,提高门槛又继续让大家提高期待。所以现在觉得不对的根源不是形式上没有“任期”,而是一开始就别有这种高期待,不要在各种场合明示暗示管理员去做不该做的事情,不要把问题给管理员解决。管理员是社群解决了问题之后那个把措施落地的人。--Tiger(留言) 2023年11月7日 (二) 01:06 (UTC)
- 管理员icon那个扫把是怎么来的?没人会介意清洁工无任期限制,但是大家都会介意清洁工往人脸上扫一鼻子灰,大家都会介意清洁工对着你家种的花喷消毒水。让管理员回归到那个清洁工的角色,同时不要让会乱喷消毒水的人做清洁工。而不是隔壁张三占了你家的地,你就非得让清洁工过来帮你对着张三脸上喷消毒水。啊当然,清洁工需要完成工作量,但那是因为他们领工资,我们可以多让人拿上消毒水瓶子。--Tiger(留言) 2023年11月7日 (二) 01:42 (UTC)
- 同意Tigerzeng的说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1月7日 (二) 03:01 (UTC)
- 同 Tigerzeng 君。现在问题是社群将管理员视作仲裁员和法官,但不愿设立仲裁委员会,亦缺乏合适机制来达成共识(显然地,现时少数人反对就能推翻的公示机制就不是一个可行机制)。
- 归根究底,根源是社群缺乏能力(以及系统)来解决问题,自然只能将解决问题的重任交由现有制度下的管理员和行政员,也自然需要信任的程度也越来越高。除非设立一个完善系统和机制来解决问题(无论是仲裁委员会还是其他),否则现况也不会改变。谢谢。--SCP-0000(留言) 2023年11月7日 (二) 04:51 (UTC)
- 一向同意Tiger君对于管理员的观点。 ——魔琴 [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11月7日 (二) 11:09 (UTC)
- 同Tigerzeng观点。--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1月7日 (二) 12:07 (UTC)
- 只能说死结吧,既要抱怨没管理员干活,又要抱怨新鱼不好,怎么玩?按70%线的话,上次大批选人也就多“卡达”(71%)、“SCP-2000”(72%)、“HTinC23”(71%)而已,而且今批有两位再接,然而……,再厉吧。——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11月7日 (二) 01:56 (UTC)
- 不如先来看看这波在管理人员选举投下反对票的趋势线会继续往上涨到什么时候。--KOKUYO(留言) 2023年11月7日 (二) 02:27 (UTC)
- 不搭配支持票(连带支持率)趋势及各该申请的背景脉络来看啥都看不出来,就只是一张令人混淆甚至带有误导性质的数据图表罢了。另外,安全投票制度下反对票增加本来是可以预期的,至于具体效应多大还得详细分析。——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1月7日 (二) 02:35 (UTC)
- 是这样的,我也可以拿出地球君118张支持然后说你站支持票越来越多 ——魔琴 [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11月7日 (二) 11:07 (UTC)
- 若真的如您所说,怎么后面支持票的线反而在安全投票后开始往下跌到2016年的水平了?--KOKUYO(留言) 2023年11月7日 (二) 13:58 (UTC)
- 是这样的,我也可以拿出地球君118张支持然后说你站支持票越来越多 ——魔琴 [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11月7日 (二) 11:07 (UTC)
- 不搭配支持票(连带支持率)趋势及各该申请的背景脉络来看啥都看不出来,就只是一张令人混淆甚至带有误导性质的数据图表罢了。另外,安全投票制度下反对票增加本来是可以预期的,至于具体效应多大还得详细分析。——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1月7日 (二) 02:35 (UTC)
选前民意调查制度
对于安全投票可能无法针对支持率79%的临界结果做出传统的判断,既无法参考中立票也无法延长投票期。是否应该有一个选前的民意调查,每年一次,先对拟参选人进行不具效力的安全投票(此时无需问答),然后之后如果正式获提名再进行问答、正式安全投票。 既能看出谁比较有可能当选,也可以在正式投票时,让投票人可以参考。如果以后再遇到临界情况就是明确的不当选。--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1月7日 (二) 00:50 (UTC)
- 那不就是某种预提名吗?预提名制度不怎么成功。虽说是可以用安全投票,但基于各种因素,也非常可能出现与正式申请不同的结果,误导申请者决定参选而更加受挫,或反之打退堂鼓而错失良机。个人难以评估就现阶段而言这样做是否利大于弊。此外,多投几次票客观上也就多几次行政及技术负担;目前社群只批准每半年处理一批申请,想必或多或少也有这方面的考虑。——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1月7日 (二) 02:33 (UTC)
- 不可行。会鼓动大量“动员票”、“组织票”,扰乱选举。对于招人记恨的候选人更是噩梦,引致灌票。民调只有在各方动员都很充分、选民基数甚大的大型选举才有利。--— Gohan 2023年11月7日 (二) 04:30 (UTC)
综合意见(路西法人)
观乎以上及当前关于最近一期管理人员选举等相关讨论,近期社群对于选举通过门槛、引入任期制或临时管理员等议题的呼声较以往更大。反对的人较多为现任或有意选管理员的用户(这次显然影响他们全部而导致存在利益冲突,但意见仍应参考),或因“社群没有此精力”而反对(总会有人自愿负责,精力从来不是反对原因)。就此,对中文维基百科管理人员选举的改制建议参考框架如下:
范畴 | 当前规则和问题 | 建议规则 | |
---|---|---|---|
1 | 表明选举方式 | 无注明,部分选民反映不知道可以投多于一名候选人 | 安全投票若合并多名候选人选举,应注明“管理人员选举无当选限额,各候选人分开计票,支持票不限于一票”确保投票人了解投票规则。 |
2 | 调整上任门槛 | 过往未设安全投票前以80%作为上任门槛,因安全投票影响投票气候而需要更新 | 降低获得不限期权限的门槛至75%;增设临时一年权限当选门槛为60%(候选人可自行表明参选临时权限,亦可在支持率为60–75%时被动获得临时权限)。 |
3 | 临界值处理 | 过往不成文以75–80%为临界值,延长投票一周。安全投票下难以延长投票。 | 将临界值(即差一点就能当选,由行政员判断的情况)标准订明为(如)三票可影响投票结果( ,X为总投票人数),由行政员参照中立票及附言决定是否当选。 |
4 | 调整不活跃离任标准 | 当前规则为最近六个月未曾做过在用户贡献或日志中有记录的编辑,但多数不活跃管理员仅仅透过一笔编辑维持活跃度,一来不活跃情况令社群难以信任其执行最新的社群规范标准,二来留着不活跃管理员实质没有任何益处,只带来对管理员制度的不信任。当前已配置复任制度。 | 因应复任制度的设立,可考虑收紧不活跃标准。建议增订“最近24个月内作出少于50笔编辑”(参考英维2022年增订同类规则的讨论,但基于本站各类站务积压严重,把要求定得比英维略高但显然非难以达成的要求)的离任要求。 |
5 | 调整当前管理员留任制度 | (不赘述) | 两年半过渡期期间不设定期确认投票,每半年或一年#定期管理员工作意见收集方式进行工作复议;两年半后采每年举行意维模式管理人员确认,不需对每个管理员都投留任票,但设比当前解任投票联署更高的要求(如15人联署)才开展留任投票(50%留任),避免团伙政治或暴民政治情况,亦让管理员比较不会因担心太容易被革职而绑手绑脚。 |
6 | 引入仲裁制度 | 本地当前缺乏仲裁机制,很多时都需要管理员及行政员出面仲裁。管理员及行政员无法维持威信,而上方社群讨论中多次出现“若有任期制则会对此类管理员仲裁有更大信任度”的看法。 | 两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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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如整理有遗漏请补充。另外,这次讨论支持设立各种制度的声音已经远远比过往要多,基于“共识不强求一致同意”原则,若社群已有较多数意见认为有必要采纳以上增订,那希望通过全站投票方式(在投票页上列明议案简单背景及支持反对意见)解决当前问题,避免再次拖延让社群出现更多矛盾而无从处理。--路西法人 2023年11月7日 (二) 02:30 (UTC)
- @好多个人:路西法人 2023年11月7日 (二) 02:38 (UTC) 一次过把客栈两板参与相关讨论的用户都ping过来了。--
- 注:不需全部采纳,每项几乎都是可以独立通过的。--路西法人 2023年11月7日 (二) 02:40 (UTC)
- 很明显今年合并选票的方式窒碍难行,且造成许多问题,应该调整。一切使用工具中的技术问题都是基金会的责任,不归本地管,没有理由不采行更便利本地社群投票的方案;直接当选及允许行政员讨论裁决的支持率门槛可以降低(我曾经提案过);鉴于管理员权限的天性,尚不认为应该提高(硬性)活跃度要求;鉴于现阶段社群生态及实际运作情况,仍然不同意引进所谓“任期制”、“确认(改选)制”或“临时管理员”(十年前就有人指出症结点不在此)。至于仲裁制度是可以讨论,不过前面已经指出社群恐怕缺乏足够的基础来推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1月7日 (二) 02:45 (UTC)
- “任期制”、“确认制”和“临时管理员”不能混为一谈。
- “任期制”是所有管理员任期只有特定时长,然后需要完全重选(即当前的80%),如同诸位所言,容易出现逆淘汰现象,以上总结亦已排除一般任期制做法;
- “确认制”是所有管理员每隔一段时间就进行确认,确认的标准可以是选举标准的80%,但大概这里讨论者更多认为是除权标准的50%。实际上就算是具有相当争议,多数情况下也不会低于50%,实质上难以构成Reke文件中所言“劣币逐良币”的情况(尤其是您维现在对于团伙政治更为敏感,不太会出现可以单靠拉帮结派到超过50%的情况)。上面讨论的确认制有两款:
- 简单确认制理应大多数情况不会形成除权(固然,第一波可能会淘汰不活跃管理员的情况除外),但确实能排除掉“多数人不信任”的管理员;
- 意维确认制则更难发起解任,只是保个底给社群定期有机会排除确实不再被多数人信任的管理员。
- 当然,社群意见亦有“暂时只针对行政员行任期制”的说法,我也觉得可以先行采纳,给予社群更多时间研究如何通过咨询的方式改善
管民关系管理员的信任度问题。
- “临时管理员”固然可以说“会制造更多人不被信任”,但一来这只是臆测,二来也可以反过来说“可能原先不被信任的人通过工作获得信任”,且未影响当前的管理员,可能是现阶段最好的折衷办法。
- 关于活跃度要求,阁下所言“管理员权限的天性”在我和很多人眼中就是“无限轮回:选人上去解决积压问题、上任后不做事还是没有解决,又说缺人了”。现在提出的新要求其实非常松,非常容易达成,与其要社群督促管理员确认账号安全,不是应该管理员主动确保账号安全并向社群展示此情况吗?我并不认为现在六个月检查一次就很安全了欸。--路西法人 2023年11月7日 (二) 05:02 (UTC)
- 确实维基百科不强迫任何人参与,但整天一直喊缺人要多选点上来的时候为何不去想想也应该让已就任的管理员处理更多的站务。俗话说开源节流,开了管理员申请的源也要去思考如何增加现任管理员处理站务的数量。个人认为提高活跃度要求对现在时不时就有缺人声音的状况不妨也是个办法。
- 再说,管理员如果只想照最低标准去处理站务的话,我会认为他们肯定有更重要的事要做(相信能当上管理的维基中毒指数肯定偏高)。既然如此,为何不考虑先暂时离任,然后在想专注在维基站务的时后再透过行政员布告板复任来重新取得管理权限呢?若直白、不假定善意些的话,我认为一直按最低标的活跃度去处理站务不过只是想保住乌纱帽的想法罢了。-- (☎)dt 2023年11月7日 (二) 05:27 (UTC)
- “任期制”、“确认制”和“临时管理员”不能混为一谈。
- (+)支持表明选举方式、临界值处理和调整不活跃离任标准。若要引入留任制度的话临时管理(或任期制)会显得没有必要,不过改成75%个人(+)支持。“引入实质仲裁制度”的话目前还是(-)反对,但不反对由行政员担任仲裁工作。行政员描述中亦提到“须具备在出现复杂情况的时候决定投票共识及结论,并能有效地对这些决定做出全面解释的能力”,本应负责仲裁相关工作。-- (☎)dt 2023年11月7日 (二) 05:07 (UTC)
- 我认为鼓励管理员处理站务及强迫规定“业绩”分量算是两回事,称为“收集帽子”更是过矣。我想不少人已经指出,社群目前赋予管理员太多本不应该承担的压力,而上面意图引进的这些制度也只不过将导致此等压力越来越大罢了,实在是会不必要的促进社群期待越来越过分地高,最终造成某种恶性循环。当初我引进复任制度,其实也是想尝试缓解如此情况,但这样恐怕还不够,需要更多精神上的软性措施,但个人认为上述这些制度并不是当前最理想的答案。——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1月7日 (二) 05:47 (UTC)
- 方案二同ATannedBurger,可以下调当选门槛至75%,但没必要增设临时管理员。--日期20220626(留言) 2023年11月7日 (二) 22:32 (UTC)
- 表明选举方式:(+)支持,同时建议修改附言的留言方式,可以分别为每一位候选人进行留言。
- 调整上任门槛:(-)反对。既然一直以来沿用的标准都是80%,为什么在启用了安全投票之后反而要降低标准?
- 临界值处理:(-)反对。安全投票下不存在故意做票的可能,不理解为什么要开这个临界值的口子。达到票数就通过,未达到就不通过,搞得越复杂越会丧失投票本身的意义。
- 调整不活跃离任标准:(+)支持。甚至50笔都略少,500笔差不多。
- 调整当前管理员留任制度:(=)中立。没太明白,而且意维这个我也看不懂,就不妄言了。
- 引入仲裁制度:(?)疑问。如果我对仲裁的结论有意见,我能再申请更高级仲裁吗?感觉这样会天然抬高一部分人在社群中的虚拟地位,但是反而达不到预期的效果。不太看好。
- 最后,个人建议在这些问题上能做减法的做减法,不然社群也累管理团队也累。--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3年11月7日 (二) 05:21 (UTC)
- 关于调整上任门槛的部分可以参见之前的讨论,当前主要是有一直认为管理缺人且门槛过高的声音存在(另见其他版的讨论,似乎有因安全投票启用后而反对票增加的倾向)所以才会有降低门槛的提案。另外仲裁是解决争议的最终办法,所以应该不会有“进阶仲裁”。还有这边再引用一下汤玛斯君的话:“总会有人自愿负责,精力从来不是反对原因”。-- (☎)dt 2023年11月7日 (二) 05:38 (UTC)
- 我还是坚持我的观点。--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3年11月7日 (二) 06:01 (UTC)
- 关于调整上任门槛的部分可以参见之前的讨论,当前主要是有一直认为管理缺人且门槛过高的声音存在(另见其他版的讨论,似乎有因安全投票启用后而反对票增加的倾向)所以才会有降低门槛的提案。另外仲裁是解决争议的最终办法,所以应该不会有“进阶仲裁”。还有这边再引用一下汤玛斯君的话:“总会有人自愿负责,精力从来不是反对原因”。-- (☎)dt 2023年11月7日 (二) 05:38 (UTC)
- 回应调低当选标准:具名投票乱投会被人骂,亦会影响自己在社群的声誉,过往也会出现“怕被秋后算账”的疑虑,投票人一般比较严谨,自然比较少人愿意投反对票;安全投票下则会出现无压力投票,“更愿意投反对”的情况。从人口基数来看,实质支持和反对的人口变化不大(并非真的少了人支持),而更倾向是多了人愿意投反对。既然一向向上流动性不高甚至是不足,也因此面临严重问题,或许考量一下适时调低标准是好的。此外亦涉及批次选举容易误导投票人的问题,从80%调到75%的技术性调整只是因应安全投票的各特质而提供的容错率。
- 回应临界值:临界值的存在一直都不是解决做票问题(公开投票时能看到票数还是能做票),安全投票也仅仅是保护选民隐私,说解决做票问题也算不上。
- 关于以上两点,参考英维说法:“管理人员选举不是投票,而是以polling的方式看看是否有共识向某用户授予管理权”。共识从来没有“通过标准”,过往到现在80%都只是个参考值,而超过了80%则多数是几乎能肯定有共识的意思而已。--路西法人 2023年11月7日 (二) 07:01 (UTC)
- 所谓的5%容错率是如何得来的?是否有实证?如果是根据本次投票的结果预估出来的一个大致水平?5%容错,4.5%可否容错?4%?6%?虽然正如阁下所说,80%也不一定有严格意义上的理论支撑,但既然沿用到了现在,至少有历史基础的支撑。因此,我仍然不认为调整当选标准是解决这一个问题的合理途径。
- 至于临界值问题,我的观点依旧是废除为好。--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3年11月7日 (二) 08:50 (UTC)
- 我有个问题就是,现在RfA支持率都掉到这么低了,RfDA的修订是不是该缓缓?不要接下来提谁谁下台,那就搞笑了。 ——魔琴 [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11月7日 (二) 06:50 (UTC)
- 12456全部(+)支持,仲裁制度不论是实质仲裁制度还是定期改选行政员都没有意见。不论那个方案只要重点是定期改选我都支持;唯独临界值虽然我也同意应该有机制处理,但为什么临界是限死3票?这个3的数字是怎样得怎样得来的?为什么不是临界百分比?-某人✉ 2023年11月7日 (二) 07:28 (UTC)
- 其实说着说着,我还是觉得学着英维直接不设置必然的通过标准要好……不过这的前提大概会是行政员可以改选。--路西法人 2023年11月7日 (二) 07:42 (UTC)
- (+)支持表明选举方式,这没什么好反对的
- (+)支持调整上任门槛
- (!)意见:赞同临界值处理的想法,但临界值时是由行政员判断给予临时或永久权限没错吧?
- 不反对调整不活跃离任标准。
- (+)支持调整管理员留任制度
- (+)支持引入仲裁制度,建议在实际引入定期改选的仲裁委员会前,以通过信任投票(并非解任投票,未通过仅无法进行仲裁)或定期改选的行政员作为仲裁角色。--冥王欧西里斯(留言) 2023年11月7日 (二) 07:54 (UTC)
- 支持1、2、4、6,5暂无意见,反对3(我倾向于直接废止临界值)。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1月7日 (二) 08:10 (UTC)
- (+)支持一;(-)反对二,不接受任何降低终身管理员当选门槛的方案;(+)支持三并认为应该进一步缩减并最终废除临界值制度;(+)支持四但认为“最近24个月内作出少于50笔编辑”实在太容易达成,应该进一步调整,(+)支持五并认为在继续实行管理员终身制的情况下应该调低门槛;(=)中立六。--🎋竹生🎍 2023年11月7日 (二) 11:39 (UTC)
- 1,(+)支持,非常必要
- 2(+)倾向支持,参考英文版做法,既然英文版都没这么高,中文社群小得多,也不必这么高
- 3(+)支持,但不必要求三票或几票之差
- 4(-)反对,作为管理员,仍然有足够关注维基百科即可,没必要对管理员这么高的要求
- 5(-)反对,“不折腾”,太消耗社群精力,得不偿失
- 6(+)倾向支持仲裁制度,但(-)反对将行政员的权力做任何扩大
-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11月7日 (二) 12:11 (UTC)
- 给准备留言的用户备注一下:这里六个部分一通讨论太乱了,正在准备意向调查(WP:!VOTE,因影响相当大,打算请求发大量讯息邀请社群成员参与)。劳烦各位稍后在该处重新留下您们的意见。--路西法人 2023年11月7日 (二) 13:44 (UTC)
- 没必要MASS,用章节在这里设一个有格式的评论区就可以了。--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1月7日 (二) 14:12 (UTC)
- 您看完规模就明白为何不在客栈处理了。另外MASS大概是必须的,实际效果影响全站用户的重大提案及改革势必需要更多意见输入。--路西法人 2023年11月7日 (二) 14:15 (UTC)
- 没必要MASS,用章节在这里设一个有格式的评论区就可以了。--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1月7日 (二) 14:12 (UTC)
抱歉,再ping一次25位参与者。@好多个人:维基百科:请求评论/2024年管理人员制度改革以供各位更清晰表达您们的意见。兹事体大,影响深远,故希望能通过大量讯息发送邀请更多用户参与讨论,已提出大量讯息发送请求,望管理员抽空处理。--路西法人 2023年11月7日 (二) 16:02 (UTC)
由于本次改革相当复杂,各人支持的提案有所不同,已开启独立的请求评论页- 非常好网页排版,爱来自含奶推迟。[开玩笑的]
- 不过以往开了集中讨论专页的议题的结局都是无参与无共识,你有没有改善参与度的计划? MilkyDefer 2023年11月7日 (二) 16:12 (UTC)
- RFC无法强求有人关注,但大问题无法直接客栈解决(想像一下那么多个子章节会乱死),也只能这样了。过往开RFC的主题多数并无实际可做的(如OA真的只是讨论、近期的其他RFC都并非非常大的事,一个名字、一个图标之类的),这次议题和问题之大,只能仰赖社群成员自主关注及监视该页发展;大量讯息发送亦应可引起更多关注和参与。--路西法人 2023年11月7日 (二) 16:20 (UTC)
- 另外必须说,不能说从客栈拆出去的讨论就无人关注。(过往传统投票方式的)管理员选举当然可以在客栈进行,亦确实能有更多人关注到;但显然独立开页也并非少了人关注,参与人数往往比一般客栈讨论还要多。这反映不是“分拆出去就死讨论”的问题,而是“有无关注及讨论价值”“社群是否真的重视这件事”的问题。确信这次事关整个管理人员系统,不想关注的人很多都还是得去关注一下。--路西法人 2023年11月7日 (二) 16:23 (UTC)
- 管理人员制度具有高度争议,固然可以借由此请求评论聚集相当共识,但考虑到社群在此议题上必然具有相当分歧,不同意直接将请求中得到的一些支持或反对结果拿来强行实施。——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1月7日 (二) 18:10 (UTC)
管理人员申请投票(2023年10月梯次)
原标题为:管理人员申请预讨论
预讨论
依方针,
一名具有自动确认用户权限的用户可以于每年的3月23日或9月23日前一周内在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发起管理人员申请预讨论,此后的提名流程即在该讨论下进行。
——WP:RFA
现开启此讨论。--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 2023年9月20日 (三) 03:28 (UTC)
- 考虑到上面那种情况,现在还有人打算申请吗?——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9月20日 (三) 05:03 (UTC)
- 我认为为了完善选举制度,还是得有人出来选啊。不尝试的话,根本不知道选举制度会不会有问题。 Ghren🐦🕐 2023年9月20日 (三) 05:06 (UTC)
- Ghren有没有打算参选?我支持你。--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20日 (三) 05:14 (UTC)
- 我认为为了完善选举制度,还是得有人出来选啊。不尝试的话,根本不知道选举制度会不会有问题。 Ghren🐦🕐 2023年9月20日 (三) 05:06 (UTC)
- 首先要为社群综合考虑人选,先将目前不适合参选的排除出去。@ASid不配,我自然也不配。本人认为若论要提名的首要人选,可以参考先前首次提名而高票落选者。@SCP-2000、HTinC23、卡達:经过一年的磨练后,不知现在意下如何?——WMLO※议程表 2023年9月20日 (三) 05:18 (UTC)
- 现行规则还是预提名(我不喜欢这个制度)。社群认为这个人好,自然就会过预提名;认为不好,自然就不会通过,不需要阁下为社群“将目前不适合参选的排除出去”。 Ghren🐦🕐 2023年9月20日 (三) 05:26 (UTC)
- 您的话是有矛盾的。比如我就认为您现在并不适合参选管理员(见您与约克客的争议,拿了陈谷子烂芝麻的事情忽略他的承诺,还将其提报。并非管理员应有之品行。)这时候显然需要为社群指出其实并不适合参选者——即“社群认为这个人好,自然就会过预提名;认为不好,自然就不会通过”的前提。——WMLO※议程表 2023年9月20日 (三) 05:30 (UTC)
- 《论语·子路》说:
子贡问曰:“乡人皆好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乡人皆恶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不如乡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恶之”
。您对我的不满是预期之内的,不要紧。 Ghren🐦🕐 2023年9月20日 (三) 05:38 (UTC)- @Ghren:如果您是认为我对您有股莫名的偏见,那我可以说至始至终都没有这个想法。我只是站在我个人所认为公理之角度,而非个人。如果您有看完我的用户页,应该有知道我提及过一位“曾经对我很友好的用户”,那位用户其实就是您。您在我封禁前就对我很友好,在我封禁结束的时候对我说“欢迎回来”;在我被@MilkyDefer说“失职”的时候,您为我说话。我都很感谢您,至今都是。但这是不同的事情,到底难两全。我也对自己使您不快,而感到遗憾。——WMLO※议程表 2023年9月20日 (三) 05:44 (UTC)
- 没为您的言论感到特别不快,之前也没有特别对您友好。只是对事不对人而已。一路好走。 Ghren🐦🕚 2023年9月23日 (六) 15:58 (UTC)
- @Ghren:如果您是认为我对您有股莫名的偏见,那我可以说至始至终都没有这个想法。我只是站在我个人所认为公理之角度,而非个人。如果您有看完我的用户页,应该有知道我提及过一位“曾经对我很友好的用户”,那位用户其实就是您。您在我封禁前就对我很友好,在我封禁结束的时候对我说“欢迎回来”;在我被@MilkyDefer说“失职”的时候,您为我说话。我都很感谢您,至今都是。但这是不同的事情,到底难两全。我也对自己使您不快,而感到遗憾。——WMLO※议程表 2023年9月20日 (三) 05:44 (UTC)
- 《论语·子路》说:
- 您的话是有矛盾的。比如我就认为您现在并不适合参选管理员(见您与约克客的争议,拿了陈谷子烂芝麻的事情忽略他的承诺,还将其提报。并非管理员应有之品行。)这时候显然需要为社群指出其实并不适合参选者——即“社群认为这个人好,自然就会过预提名;认为不好,自然就不会通过”的前提。——WMLO※议程表 2023年9月20日 (三) 05:30 (UTC)
- 现行规则还是预提名(我不喜欢这个制度)。社群认为这个人好,自然就会过预提名;认为不好,自然就不会通过,不需要阁下为社群“将目前不适合参选的排除出去”。 Ghren🐦🕐 2023年9月20日 (三) 05:26 (UTC)
- 现在可以申请成为管理员吗?--Lanwi1Talk 2023年9月20日 (三) 10:42 (UTC)
- 可以啊。--~~Sid~~ 2023年9月20日 (三) 11:33 (UTC)
- 可以,但是提名期是10.1开始。--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 2023年9月20日 (三) 11:58 (UTC)
- 阿阿阿阿我记错提名时间段了,抱歉抱歉抱歉。
提名期限为4月1日 00:00—4月8日 00:00或10月1日 00:00—10月8日 00:00。任何在此时间段外做出的提名均无效。
--~~Sid~~ 2023年9月20日 (三) 12:04 (UTC)
目前是这样的情况,社群需要确定有没有人参选以确认是否开始准备安全投票,否则如果无人参选安全投票的准备就没有意义了。此外方针对这个规定不明确,只提及了这期间可以开启预讨论,没有规定内容也没有预提名这类的东西。--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 2023年9月20日 (三) 12:15 (UTC)
- 作为方针的修订者之一,我个人认为现在这段为期七天的时间原本是为防止大家错过发起预讨论的时间而设计的,所以其用途只有“公示”;确定是否开启安全投票的时间可以推延至提名结束。然而现在看来,七天有些长,今后或许可以缩短到三天。(( π )题外话:这套流程真的很繁琐,感觉可操作性有些差 囧rz……)--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9月20日 (三) 15:39 (UTC)
- 我建议是修订方针为:到选举期直接由行政员开提名讨论章节,然后各位自行提名,7日提名期过后进入7日联署期,联署通过后开始安全投票准备程序。--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20日 (三) 19:19 (UTC)
- 我是觉得不用行政员开(因为没有判断共识的成分在),自动确认使用者以上应该就够了?目前这段时间差应该可以删除,没什么必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9月21日 (四) 15:11 (UTC)
- 七天是为了避免用户没看到,WP:7DAYS也是七天,挂著就好了 ——魔琴 [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9月22日 (五) 07:39 (UTC)
- 我建议是修订方针为:到选举期直接由行政员开提名讨论章节,然后各位自行提名,7日提名期过后进入7日联署期,联署通过后开始安全投票准备程序。--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20日 (三) 19:19 (UTC)
- 又话说,我是觉得可以将提名期延长为十日啦,往前延伸一点也不错。——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9月24日 (日) 08:32 (UTC)
- 觉得提前似乎也可,9月26日或27日开始呢?不晓得中秋节假期各地有差别吗?--Mafalda4144(留言) 2023年9月24日 (日) 17:03 (UTC)
提名区
前期讨论
提名User:Tigerzeng成为行政员。提名User:AT成为监督员。--桐生ここ★[讨论]于2023年10月01日 00:01 (UTC)开始提名。
如果此提名不符合方针,将重新于规定日期内提名。
以上内容于2023年10月01日 00:01 (UTC)之后显示,来自:--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24日 (日) 15:53 (UTC)
- 这么急就开始占位?不是说要等到10月1号吗()--秋绥冬禧 ZhaoFJx(论•编) 2023年9月24日 (日) 16:11 (UTC)
- 所以当初社群可能考虑不周,因为我们实际上并不知道这几天空窗期要做什么(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9月25日 (一) 01:32 (UTC)
- 可以举出两点狡辩理由:1,由于此次投票相比于此前的测试投票,需要技术人员进行额外的设置与协调,因此预留出充足的时间非常有必要(现在情况也确实如此);2,按照方针,“发起管理人员提名”这种事情理应公示七天以征询社群意见,并在特殊情况下可能至关重要(如由于某些原因,大家一致认为此次提名不应举行),这段时间刚好可以用来讨论相关事宜及进行公示。--Yiningx_Puppet(留言|主账户) 2023年9月25日 (一) 15:25 (UTC)
- 所以当初社群可能考虑不周,因为我们实际上并不知道这几天空窗期要做什么(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9月25日 (一) 01:32 (UTC)
Tigerzeng(行政员)
-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提名User:Tigerzeng成为行政员。之前在群内就发现Tiger对新手友善,而且在导师功能中也乐于帮助他人,我最近翻遍了近期活跃管理员操作日志,综合考虑下,我信任Tigerzeng可以担任行政员。--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1日 (日) 02:29 (UTC)
- 提名未被接受, 囧rz……。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1日 (日) 05:56 (UTC)
- Tiger愿意重新考虑一下吗?--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1日 (日) 14:14 (UTC)
-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AT(监督员)
提名User:AT成为监督员,目前社群的监督员仅有两位有些太少,而安全投票现在需要至少两位监督员,本地才能参与,所以我研究行政员列表,寻找了近期活跃并有管理员操作、符合签署非公开信息保密协议要求的行政员。监督员的重要性大家都知道,我信任AT可以担任监督员。--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1日 (日) 02:29 (UTC)
- AT签协议了吗?meta:Access_to_nonpublic_personal_data_policy/Noticeboard没有记录啊。
- 如果没有签,WP:RFA: “一般情况下不能提名另一名用户为监督员或用户查核员,但被提名人已经签署非公开信息保密协议的情况不在此限”
- @AT--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10月1日 (日) 13:52 (UTC)
- 在签了,基金会确认可能没有那么快。--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1日 (日) 14:10 (UTC)
- 根据方针,请在本页或RFA页声明接受提名。--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9日 (一) 16:43 (UTC)
- 在签了,基金会确认可能没有那么快。--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1日 (日) 14:10 (UTC)
联署区
-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 (+)联署。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1日 (日) 05:50 (UTC)
- (+)联署。-Peacearth(留言) 2023年10月1日 (日) 08:30 (UTC)
- (+)联署。~~Sid~~ 2023年10月1日 (日) 08:40 (UTC)
- (+)联署。--SunAfterRain 2023年10月1日 (日) 11:18 (UTC)
- (+)联署。--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1日 (日) 11:51 (UTC)
- (+)联署。--Sinsyuan FA工作室 2023年10月1日 (日) 11:55 (UTC)
- (+)联署--维基病夫邀请您加入❤️边缘人小组·🖊️签到 2023年10月1日 (日) 12:41 (UTC)
- (+)联署—-😺水餃喵与他的讨论页🤝 2023年10月1日 (日) 13:44 (UTC)
- (+)联署-- (☎)dt 2023年10月1日 (日) 20:09 (UTC)
-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结果
此提名符合《管理人员权限申请方针》所列条件,待候选人完成非公开个人资料存取政策所定登记程序即可获得正式提名。--J.Wong 2023年10月2日 (一) 12:16 (UTC)
Lanwi1(管理员)
提名User:Lanwi1成为管理人员,在本站的维护表现良好,且愿意为其他维基人提供协助,因此出于这些优点认为可以让被提名人有望成为管理员。--Sinsyuan FA工作室 2023年10月1日 (日) 12:23 (UTC)
- 接受提名,冷静、有责任心等我的优点还在,希望通过我的与众不同的能力处理站务,也希望不要WP:翻旧账。--Lanwi1Talk 2023年10月1日 (日) 14:09 (UTC)
三个问题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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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 (+)联署:提名人票。--Sinsyuan FA工作室 2023年10月1日 (日) 12:23 (UTC)
- (+)联署。去年T&S的工作人员说过,基金会发现不同成员以不同方式参与某个团体;有些人从该团体对RfA的操纵中获利,但他们本身并不是操纵者。 ——魔琴 [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10月1日 (日) 14:56 (UTC)
- (+)联署。这个时候还愿意站出来扛版务的都是勇者,希望大家都能上。--Mafalda4144(留言) 2023年10月3日 (二) 11:39 (UTC)
- (+)联署。支持。希望能尽心处理站务,目前光只靠书生大大处理站务破坏实在是力不从心。--Kenny023(留言) 2023年10月3日 (二) 16:32 (UTC)
- (+)联署。前任管理员,站务能力值得信赖。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3年10月3日 (二) 17:14 (UTC)
- (+)联署支持,不会因其意识形态而背离、破坏中文维基百科的目的与目标的人不可能是敌人。Sanmosa віки-віків 2023年10月4日 (三) 08:04 (UTC)
- (+)联署,开启投票。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4日 (三) 14:39 (UTC)
-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结果
- 此提名符合《管理人员权限申请方针》所列条件,获正式提名。--J.Wong 2023年10月8日 (日) 16:27 (UTC)
卡达(管理员)
提名User:卡达成为管理员。被提名人之站务经验、条目写作经验及帮助新手的经验均十分丰富,是个适合成为管理员的人选。-Peacearth(留言) 2023年10月1日 (日) 10:39 (UTC)
- 接受提名,也肯定过去一年新任管理员上任后处理站务的作为,同时也认为自己能为维基百科的站务继续效力。--🍫巧克力~✿ 2023年10月1日 (日) 13:21 (UTC)
三个问题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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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署。-Peacearth(留言) 2023年10月1日 (日) 10:39 (UTC)
- (+)联署--维基病夫邀请您加入❤️边缘人小组·🖊️签到 2023年10月1日 (日) 12:51 (UTC)
- (+)联署 ——魔琴 [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10月1日 (日) 14:57 (UTC)
- (+)联署。-- (☎)dt 2023年10月2日 (一) 22:09 (UTC)
- (+)联署。--Mafalda4144(留言) 2023年10月3日 (二) 11:40 (UTC)
- (+)联署。--Kenny023(留言) 2023年10月3日 (二) 16:26 (UTC)
- (+)联署--冥王欧西里斯(留言) 2023年10月4日 (三) 01:4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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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提名符合《管理人员权限申请方针》所列条件,获正式提名。--J.Wong 2023年10月8日 (日) 16:30 (UTC)
ASid(管理员)
提名User:ASid成为管理员。被提名人之站务经验及帮助新手的经验均十分丰富,是个适合成为管理员的人选。-Peacearth(留言) 2023年10月1日 (日) 10:39 (UTC)
- 根据方针,请在本页或RFA页声明接受提名。--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9日 (一) 16:41 (UTC)
- @桐生ここ:抱歉造成困扰,我接受提名。~~Sid~~ 2023年10月24日 (二) 01:1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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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署。-Peacearth(留言) 2023年10月1日 (日) 11:30 (UTC)
- (+)联署 Ghren🐦🕗 2023年10月1日 (日) 12:23 (UTC)
- (+)联署!--PC 2023年10月1日 (日) 13:45 (UTC)
- (+)联署—-😺水餃喵与他的讨论页🤝 2023年10月1日 (日) 13:58 (UTC)
- (+)联署 ——魔琴 [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10月1日 (日) 14:57 (UTC)
- (+)联署––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3年10月1日 (日) 20:20 (UTC)
- (+)联署。--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日 (一) 00:4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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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提名符合《管理人员权限申请方针》所列条件,获正式提名。--J.Wong 2023年10月2日 (一) 12:20 (UTC)
Outlookxp(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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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U:Outlookxp成为管理员。该用户经验极其丰富,各方面贡献卓越。站务方面,其致力于反破坏工作,成功清理了LTA:QY之一系列伪造内容。我相信此人心系维基百科,如能当选,对本站将大有裨益。——Aggie Dewadipper ※ Beat Tritons! 2023年10月2日 (一) 02:35 (UTC)
- (:)回应:承蒙赏识,但本人因个性缺陷、与需反省之前自己种种缺失,目前难以胜任,因此婉拒提名。--Outlookxp(留言) 2023年10月2日 (一) 02:4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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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zhao(界面管理员)
S8321414(管理员)
自荐,希望能进一步协助处理部分管理员积压的事务。--冥王欧西里斯(留言) 2023年10月3日 (二) 14:5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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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署。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3日 (二) 15:05 (UTC)
- (+)联署。--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3年10月3日 (二) 15:30 (UTC)
- (+)联署。—-Mafalda4144(留言) 2023年10月3日 (二) 16:43 (UTC)
- (+)联署。--Kenny023(留言) 2023年10月3日 (二) 17:11 (UTC)
- (+)联署。~~Sid~~ 2023年10月4日 (三) 04:19 (UTC)
- (+)联署。-Peacearth(留言) 2023年10月4日 (三) 10:44 (UTC)
- (+)联署在导游担任管理员,相信其能力。--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 2023年10月4日 (三) 10:4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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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提名符合《管理人员权限申请方针》所列条件,获正式提名。--J.Wong 2023年10月8日 (日) 16:41 (UTC)
ATannedBurger(管理员)
自荐,希望能进一步开始熟悉如ANM、封禁申诉、DRV等较复杂的站务工作并协助其他管理员处理 一望而知的管理积压。个人通常在UTC-6的时间段活跃,希望能填上一些本地管理员较不活跃的时间。-- (☎)dt 2023年10月4日 (三) 01:5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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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署。--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3年10月4日 (三) 01:57 (UTC)
- (+)联署。~~Sid~~ 2023年10月4日 (三) 04:19 (UTC)
- (+)联署。--冥王欧西里斯(留言) 2023年10月4日 (三) 05:11 (UTC)
- (+)联署--维基病夫邀请您加入❤️边缘人小组·🖊️签到 2023年10月4日 (三) 05:25 (UTC)
- (+)联署,您再不自荐我就提名您了——Aggie Dewadipper ※ Beat Griz! 2023年10月4日 (三) 06:09 (UTC)
- (+)联署--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 2023年10月4日 (三) 10:47 (UTC)
- (+)联署。--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4日 (三) 11:0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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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提名符合《管理人员权限申请方针》所列条件,获正式提名。--J.Wong 2023年10月8日 (日) 16:44 (UTC)
Peacearth(监督员)
考虑到本站监督员整体量能及制衡等因素,我提名Peacearth为监督员。个人相信他足以胜任此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0月4日 (三) 09:0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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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署。——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0月4日 (三) 09:05 (UTC)
- (+)联署。--维基病夫邀请您加入❤️边缘人小组·🖊️签到 2023年10月4日 (三) 09:23 (UTC)
- (+)联署。--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3年10月4日 (三) 09:25 (UTC)
- (+)联署。--🍫巧克力~✿ 2023年10月4日 (三) 10:25 (UTC)
- (+)联署。~~Sid~~ 2023年10月4日 (三) 10:34 (UTC)
- (+)联署。--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4日 (三) 11:04 (UTC)
- (+)联署。--Mafalda4144(留言) 2023年10月4日 (三) 11:3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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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提名符合《管理人员权限申请方针》所列条件,获正式提名。--J.Wong 2023年10月8日 (日) 16:46 (UTC)
HTinC23(管理员)
留意到WP:VIP、WP:RFP、WP:CSD、WP:SPI等处,一些事假如在下执起地拖可以协助(例如更及时处理,或者仅仅是分担工作量),在此冒昧自荐。—— (留言) 2023年10月4日 (三) 12:02 (UTC)
三个问题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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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署。--Mafalda4144(留言) 2023年10月4日 (三) 12:10 (UTC)
- (+)联署。~~Sid~~ 2023年10月4日 (三) 12:45 (UTC)
- (+)联署。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4日 (三) 14:18 (UTC)
- (+)联署。——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0月4日 (三) 14:29 (UTC)
- (+)联署。--冥王欧西里斯(留言) 2023年10月5日 (四) 03:05 (UTC)
- (+)联署 Ghren🐦🕑 2023年10月5日 (四) 06:37 (UTC)
- (+)联署。--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3年10月5日 (四) 07:0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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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提名符合《管理人员权限申请方针》所列条件,获正式提名。--J.Wong 2023年10月8日 (日) 16:48 (UTC)
投票结果
- 初步点票已经完成,唯有技术问题,已向监管员求助;解决后将会发布结果。--J.Wong 2023年11月5日 (日) 12:32 (UTC)
- 结果已揭晓,本次投票仅有Shizhao上任界面管理员。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1月17日 (五) 01:47 (UTC)
其他讨论
来自Phabricator的信息
“ | I would quite like to avoid last year's issue requiring us to set up 10 different elections if at all possible... Do you know if you will still want to prevent people from voting for themselves? | ” |
——jrbs |
处理本次安全投票相关事务的 Ld. Trust and Safety Specialist Joe Sutherland 希望本次投票能尽量减少投票数目或合并采用一个投票。然而采用合并投票的方式与此前形成的共识不符,也可能带来一些其他问题(如分离留言可能会十分困难),因此现转告社群,以决定是否需要进一步讨论。抄送@Ericliu1912、魔琴、桐生ここ、Hehua、ghren、Lanwi1、ASid、Stang。--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9月30日 (六) 14:10 (UTC)
- 我是支持合并为同一个投票,因为同时进行多个投票会降低投票意愿。留言可以用“候选人A的附言”、“候选人B的附言”一个投票多个留言框,如果技术上可以的话。
- 所有候选人完成提名和联署后,同一时间开始候选人分别进行的提问和回答环节,然后合并在同一个SecurePoll。--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30日 (六) 14:49 (UTC)
- 这样我们能看到个别申请者各有哪一些投票(者)嘛?——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9月30日 (六) 15:34 (UTC)
- 恐怕不行,不过似乎enwiki也没有分别投票(?)--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9月30日 (六) 15:47 (UTC)
- 这样我们能看到个别申请者各有哪一些投票(者)嘛?——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9月30日 (六) 15:34 (UTC)
- 要是留言会混在一起的话还是得分开。--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 2023年10月1日 (日) 07:17 (UTC)
- 我都可以社群决定就好。--~~Sid~~ 2023年10月1日 (日) 08:21 (UTC)
- 个人觉得可行,其实投票附言亦可不用分开,只要到时候写附言的时候单独注明就可以了。-- (☎)dt 2023年10月1日 (日) 20:08 (UTC)
- 合并为一个投票之后,如果把所有的候选人排除出可以投票的人员名单,候选人是没法给其他候选人投票的;权宜之计是允许候选人投票,但是所有候选人必须*给自己*投支持票,在tally的时候减掉自己投的那一票。另外,中立票和不投票普遍被认为是两个意思,希望有一个“不投票”的选项作为默认选项。投票附言最大大小是10000,应该够写的。 Stang★ 2023年10月3日 (二) 02:58 (UTC)
- (title) 2023年10月中文维基百科管理人员选举
- (intro) 欢迎来到2023年10月中文维基百科管理员选举的投票页面。
- (id1) 你是否支持UserA担任管理员?
- (id1) [√]支持 [_]中立 [_]反对 [_]弃权
- (id1) 你对UserA的附言
- (id1) [ ________ ]
- (id2) 你是否支持UserB担任管理员?
- (id2) [_]支持 [_]中立 [_]反对 [√]弃权
- (id2) 你对UserB的附言
- (id2) [ ________ ]
- (id3) 你是否支持UserC担任管理员?
- (id3) [_]支持 [√]中立 [_]反对 [_]弃权
- (id3) 你对UserC的附言
- (id3) [ ________ ]
我的构想大概是这样的,同一个投票界面包含上面的内容,默认选择弃权,视为没有投票。--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3日 (二) 04:49 (UTC)
- (ec)这么搞是不可能的,框就一个;默认选择弃权应该可以做到;
格式差不多是以下这个样子(approval vote)你是否支持以下用户担任管理员(或其他权限组,见括号内标注)?- userA [√]支持 [ ]中立 [ ]反对 [ ]弃权
userB(行政员) [ ]支持 [ ]中立 [ ]反对 [√]弃权
- 可以提供一种建议的写附言的格式,但是不应强制 Stang★ 2023年10月3日 (二) 05:01 (UTC)
- 记错了,以上这种是Range voting (histogram range)的样子,如果加了弃权票之后就不能这么干了,所以外观就是跟桐生ここ同志写的那样,只不过只有一个大的附言框。 Stang★ 2023年10月3日 (二) 05:08 (UTC)
- (ec)这么搞是不可能的,框就一个;默认选择弃权应该可以做到;
- 2023年10月中文维基百科管理人员选举
- 欢迎来到2023年10月中文维基百科管理人员选举的投票页面,你是否支持以下用户担任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类型见用户名旁的括号内标注。
- UserA(管理员) [_]支持 [_]中立 [_]反对 [√]弃权
- UserB(行政员) [_]支持 [√]中立 [_]反对 [_]弃权
- UserC(监督员) [√]支持 [_]中立 [_]反对 [_]弃权
- UserD(界面管理员) [√]支持 [_]中立 [_]反对 [_]弃权
- 附言:[ ________ ]
- 附言格式:
(UserB:测试测试) (UserC:巴拉巴拉) (UserD:啦啦啦啦)
- 这样吗?--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3日 (二) 05:18 (UTC)
- 之前那个版本(即20231003T04:49Z)是预期的 Stang★ 2023年10月4日 (三) 21:33 (UTC)
- 我本来就支持合并成一个投票。只是管理员、界面管理员和监督员三者的选举表单如果合成一个表单的话,会不会容易引起社群的混乱呢?会不会管理员的选举表单才合在一起,而管理员、界面管理员和监督员三者的表单分开才比较合适呢? Ghren🐦🕐 2023年10月3日 (二) 05:13 (UTC)
- 至少不同类型的管理人员申请是应该分开。虽然当局要求别再一次搞十个安全投票,但不至于两三种都不允许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0月3日 (二) 06:10 (UTC)
- @Ericliu1912:这点可能还需要请示Phabricator那边才知道。我就知道当初我将选举表单合在一起的想法是对的。Sanmosa віки-віків 2023年10月4日 (三) 08:08 (UTC)
- 可以考虑一个投票页面针对普通用户申请管理员,另一个投票页面针对行政员申请界面管理员和监督员。--东风(留言) 2023年10月4日 (三) 04:37 (UTC)
- 至少不同类型的管理人员申请是应该分开。虽然当局要求别再一次搞十个安全投票,但不至于两三种都不允许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0月3日 (二) 06:10 (UTC)
“ | I would also like to ask that we do not change the language of votewiki to zh. The ballot / question / options can all be in zh, but since we will be setting up the U4C election at the same time it would be much simpler if votewiki is in en. Is that acceptable? | ” |
——jrbs |
由于U4C投票的原因,转告社群是否接受使用英文的votewiki?--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4日 (三) 15:55 (UTC)
- 应该是没差?--冥王欧西里斯(留言) 2023年10月6日 (五) 09:36 (UTC)
提名后期讨论
联署通过之后,需要行政员确认,并建立RFA页。另外想问,本次投票是否向所有投票权人发送通知?--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1日 (日) 15:36 (UTC)
- @AT、Ffaarr、Jimmy Xu、Kegns、Shizhao、Wing、Wong128hk:请行政员确认提名结果,并协助通过联署之申请者建立申请子页面;各该正式申请讨论延续期间应该划一。这次应该就不用建立中介页面了。至于通知嘛,不太确定要不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0月8日 (日) 12:34 (UTC)
- 建议通知,因为上次通知,这次不通知可能会产生不公平。--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8日 (日) 15:09 (UTC)
- @桐生ここ:那是正式投票时通知,还是讨论期就通知为宜?——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0月9日 (一) 11:13 (UTC)
- 建议安全投票开始后通知。--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9日 (一) 11:26 (UTC)
- 根据Phabricator相关工单,目前看起来投票期会在10月21日至11月3日。--冥王欧西里斯(留言) 2023年10月20日 (五) 12:06 (UTC)
- 好像我记错了,上次管理员选举没有发送通知?那这次也不必。--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1日 (六) 06:01 (UTC)
- 根据Phabricator相关工单,目前看起来投票期会在10月21日至11月3日。--冥王欧西里斯(留言) 2023年10月20日 (五) 12:06 (UTC)
- 建议安全投票开始后通知。--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9日 (一) 11:26 (UTC)
- @桐生ここ:那是正式投票时通知,还是讨论期就通知为宜?——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0月9日 (一) 11:13 (UTC)
- 建议通知,因为上次通知,这次不通知可能会产生不公平。--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8日 (日) 15:09 (UTC)
发表意见:在被提名者经行政员确认获得正式提名之时起二周内,任何使用者都可以发表意见,包含提问及讨论等。二周后,被提名者仍可以回答问题,而其他使用者则不应再提出新问题或继续展开讨论。安全投票应在4月28日及10月28日前准备完成,并于4月28日 00:00或10月28日 00:00开始。
- 依据方针,可能需要尽快建RFA页。--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9日 (一) 13:35 (UTC)
- 已建RFA页,哪位帮忙更新一下WP:申请成为管理人员/申请区。--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9日 (一) 14:05 (UTC)
- 现在能向候选人提问吗?——Aggie Dewadipper 2023年10月9日 (一) 15:21 (UTC)
- 理论上可以。--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9日 (一) 16:14 (UTC)
- 现在能向候选人提问吗?——Aggie Dewadipper 2023年10月9日 (一) 15:21 (UTC)
- 有一个严重的问题。有些候选人的提名通过时间很早,然而却没有按照计划立即创建RFA页面,导致耽误了一周的提问时间。建议援引WP:IAR,将提问截止时间统一到10月28日(或其他任何适合的时间)。--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10月9日 (一) 16:05 (UTC)
- 同意。RFA方针显然不够妥善,应该重修,不过我已经提出好几个提案了,懒得提了。--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9日 (一) 16:15 (UTC)
- 已建RFA页,哪位帮忙更新一下WP:申请成为管理人员/申请区。--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9日 (一) 14:05 (UTC)
- 现在你们知道“空窗期”应该放在什么时候且拿来做什么比较适合了吧(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0月10日 (二) 07:28 (UTC)
- 考虑到相关方针与指引之原初精神,暨促进申请者及社群整体之利益,依据“忽略所有规则”原则,我已将此次全体申请(包含管理员及监督员申请)之提问时间统一延后自最后一个申请子页面正式建立之2023年10月9日 (一) 14:04 (UTC)起,至2023年10月23日 (一) 14:04 (UTC)为止。——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0月10日 (二) 10:08 (UTC)
管理员如为2018年7月5日前上任,经三日投票,简单多数支持,则可以取得界面管理员权限。
这个是否代表不需要经过RFA的指定日期内的提名规定?如果想提名Jimmy Xu成为界面管理员,是不是现在还可以提出?--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15日 (日) 06:46 (UTC)
Jimmy Xu(界面管理员)
注意:依据维基百科讨论:界面管理员/存档一#一、是否委任此处所列之二十名管理员为“技术管理员”?,User:Jimmy Xu为共识委任的界面管理员,已更新维基百科:界面管理员名单。--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17日 (二) 15:12 (UTC)
投票权人名单
以下根据人事任免投票资格列出投票权人名单,共有3865人,计算基准时间为2023年10月01日 (一) 00:00 (UTC):
- 下列用户已被排除:
- 被永久封禁、全域锁定,或是基准时间时无法编辑项目命名空间的用户;
- 拥有机器人权限,根据用户名、用户页或贡献记录被视为机器人的用户;
- 隐退用户(根据Vanished/Renamed开头的用户名特征判断)
- 名单可能包含您的合法多重账号,您仅可使用一个账号投票,否则会触犯傀儡方针。
- 名单基于固定规则产生,不保证最后会认定为有效票,具体执行仍以人事任免投票资格、申请成为管理人员等方针指引为准,如有疑义请在下方留言。
(准备的比较仓促,可能会有错误什么的 Stang★ 2023年10月19日 (四) 12:11 (UTC)
- 重定向修正器也在名单里……MediaWiki自动使用的这些账户是否有考虑?——暁月凛奈 (留言) 2023年10月19日 (四) 12:30 (UTC)
- 忘了(,删掉了。这个名单里目前去掉了
重定向修正器
,Flow talk page mana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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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系统账户 Stang★ 2023年10月19日 (四) 12:39 (UTC)
- 忘了(,删掉了。这个名单里目前去掉了
投票开始后相关讨论
@ASid、卡達、S8321414、ATannedBurger、Lanwi1、HTinC23、Peacearth、AT:投票已开始,请务必在您所对应的选项一栏投出“支持”票,您所投的这一票将在统计时被减去。--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1日 (六) 06:45 (UTC)
- 另外,请协助更新RFA页状态。--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1日 (六) 06:47 (UTC)
- 完成但(?)疑问不是应该10月28日开始吗?-- (☎)dt 2023年10月21日 (六) 08:40 (UTC)
- @桐生ここ:-- (☎)dt 2023年10月21日 (六) 08:42 (UTC)
若本地有两名或以上监督员在安全投票开始前表示愿意监票,则由愿意执行监票工作的监督员与其他监管员共同协助监票。若本地能够执行监票工作的监督员不足两人,则由监管员独自负责监票。
- 我们是否已经告诉监管员参与监票?另外目前本站参与的监督员是否有两名?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1日 (六) 14:17 (UTC)
- @Stang:想请教一下这次有监管员参与监票吗?--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3日 (一) 13:16 (UTC)
这次选举程序上的问题
谁来修改一下方针,重新设计一下流程?--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1日 (六) 13:40 (UTC)
- 为什么不在上方讨论开子章节就好?——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0月22日 (日) 02:08 (UTC)
- 如果有人愿意修订方针,打算移动到VPP。--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2日 (日) 02:49 (UTC)
- 已合并子章节。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2日 (日) 06:40 (UTC)
- 如果有人愿意修订方针,打算移动到VPP。--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2日 (日) 02:49 (UTC)
再议RFA指引修订
近日,中维按照于今年新修订的RFA指引,正式使用安全投票举行了管理人员选举。然而,在此期间,由于此前方针修订讨论仍存在某些考虑不周,期间出现了一些问题,包括但不限于:
- 提名开始前有近一周的“空窗期”,浪费时间;
- 方针存在漏洞,由于行政员为每名被提名人确认提名的时间不同,导致无法向候选人提问(以至于不得不援引IAR来使选举流程继续);
- 与全域选举冲突;致选举时间与计划有所出入。
考虑到以上几点问题,本人建议对方针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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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
希望就此事进行讨论。
CC 此前参与讨论的部分用户及参与此次选举的候选人:@Ericliu1912、魔琴、桐生ここ、Hehua、ghren、Lanwi1、ASid、Stang、ASid、卡達、S8321414、ATannedBurger、Lanwi1、HTinC23、Peacearth、AT。--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10月22日 (日) 05:31 (UTC)
- 监票人也看不到每个人分别投的是什么票?--某人✉ 2023年10月22日 (日) 06:15 (UTC)
- 按照这次投票的计划,在计票时监票者默认候选人已经为自己投了支持票,所以无论如何都会减去一个支持票。--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10月22日 (日) 22:46 (UTC)
- 但这不太合理,候选人不一定都有投票,就算有投票也有可能是弃权或中立票。--冥王欧西里斯(留言) 2023年10月23日 (一) 05:22 (UTC)
- 但由于无法得知候选人投了什么票,所以恶意推定一下,假设候选人都会为自己投支持,所以减去一票支持。而且这样做后也会鼓励候选人为自己投支持票,进一步增大投票的可信程度。否则,“候选人投票”这一问题似乎难以解决(除非在方针上允许候选人为自己投一票支持)。--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10月23日 (一) 22:45 (UTC)
- 所以才问是不是监票人也看不到每个人分别投的是什么票--某人✉ 2023年10月24日 (二) 03:46 (UTC)
- 大概是不能看到,可能只有系统管理员才能看到。--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4日 (二) 05:23 (UTC)
- 所以才问是不是监票人也看不到每个人分别投的是什么票--某人✉ 2023年10月24日 (二) 03:46 (UTC)
- 但由于无法得知候选人投了什么票,所以恶意推定一下,假设候选人都会为自己投支持,所以减去一票支持。而且这样做后也会鼓励候选人为自己投支持票,进一步增大投票的可信程度。否则,“候选人投票”这一问题似乎难以解决(除非在方针上允许候选人为自己投一票支持)。--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10月23日 (一) 22:45 (UTC)
- 但这不太合理,候选人不一定都有投票,就算有投票也有可能是弃权或中立票。--冥王欧西里斯(留言) 2023年10月23日 (一) 05:22 (UTC)
- 按照这次投票的计划,在计票时监票者默认候选人已经为自己投了支持票,所以无论如何都会减去一个支持票。--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10月22日 (日) 22:46 (UTC)
- 投票期与预定的不同的时候必须通知社群和适时更新相关页面,不要再出现投票开始了差不多大半天,才发现RFA页没更新投票状态、没更新,甚至没在客栈通知社群。--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2日 (日) 06:21 (UTC)
- 考虑预讨论期间确认社群准备举行投票后,征求愿意参与监票的监督员、联系监管员参与监票、与phab沟通探讨预期安全投票日期及其他技术问题、征求愿意建立投票人名单的人。另外建议安排一个时间专门用于建立RFA页,然后再开始提问期,最好所有候选人是同一提问期。--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2日 (日) 06:56 (UTC)
- 正如我之前说的,虽然“得到7位具人事任免投票资格之使用者联署支持”这个做法是我想出来的,但是实务是只要有人出来选,很难拿不到提名。倒不如取消这个提名制,增加选民投票隐私为好。 Ghren🐦🕓 2023年10月22日 (日) 09:28 (UTC)
- 在提名结束以前为符合资格者置申请页面实有矛盾。其实这“空窗期”与其直接废止,倒不如应该拿来用做提名结束至分别建立子页面间的缓冲。——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0月23日 (一) 01:23 (UTC)
- 有个疑问,所以预讨论开展后无论公示七日还是三日,作用是什么?
- 所以候选人投弃权是不是已经解决问题?不过其实他投什么,反正也没法监察……
- 以上。--J.Wong 2023年10月23日 (一) 10:45 (UTC)
- 原本的计划是,公示是为了统一提名开始时间,通知大家“RFA即将开始”。毕竟如果提名时间有差异,可能会对被提名人产生一定影响。但假若“七人预提名制度”被废止,那么提名时间差一两天就不会有什么问题,这段时间或许也可以随之删除了。--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10月24日 (二) 22:49 (UTC)
- 似乎问题不大。--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 2023年10月24日 (二) 02:45 (UTC)
- 多人同时参选而只使用一个附言框填写意见,投票结束打乱公开时是否会将对逐个候选人的留言分拆后再处理?--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4日 (二) 05:39 (UTC)
- 这次来看似乎不会?具体事宜是否应当与监票人讨论?--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10月24日 (二) 22:50 (UTC)
- 是否应该约定附言格式?比如:
- 用户A:一些留言。用户B:一些意见。用户C:巴拉巴拉。
- (用户A:一些留言)(用户B:一些意见)(用户C:巴拉巴拉)
- --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5日 (三) 05:07 (UTC)
- 这次来看似乎不会?具体事宜是否应当与监票人讨论?--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10月24日 (二) 22:50 (UTC)
- (+)强烈支持。--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3年11月3日 (五) 06:54 (UTC)
- 就算给了格式,投票人还是很可能会搞砸格式。--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7日 (五) 03:04 (UTC)
- 只要参选人符合投票资格(必然符合),为自己投票合情合理,无需剔除。->>Vocal&Guitar->>留言 2023年10月25日 (三) 13:02 (UTC)
- 本次投票出现了弃权选项,中立票与弃权票本质相同,又安全投票中中立票难以准确附带意见,不具评估价值,方针中所有中立票应改为弃权票,并删去临界时考虑中立票意见的内容。->>Vocal&Guitar->>留言 2023年10月25日 (三) 13:02 (UTC)
- 好像也合理。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0月26日 (四) 09:49 (UTC)
- 中立票是否在临界情况下占总有效票数?如果占总有效票数则中立和弃权有差异。--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6日 (四) 11:04 (UTC)
- 漏了一句话,下次投票时删除中立选项。--。->>Vocal&Guitar->>留言 2023年10月26日 (四) 12:40 (UTC)
废止七人预提名制度
如上方Ghren所说,无论是2022年9月的试验,还是这次的实际选举,所有提名人均获得了七人的支持。且这种七人的预提名制度最早也是为了选出一名 候选人而设计的。因此,现在是否可以废止该七人预提名制度?模仿先前正常的RFA,只要候选人符合条件,均可获得选举资格。--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10月22日 (日) 22:44 (UTC)
- 确无不可。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0月23日 (一) 00:18 (UTC)
- 同意。回归基本条件确认就好。——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0月23日 (一) 01:21 (UTC)
- (+)倾向支持,似可废除。--冥王欧西里斯(留言) 2023年10月23日 (一) 05:20 (UTC)
- 我认为可以。--~~Sid~~ 2023年10月23日 (一) 15:19 (UTC)
- 不反对废除。--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3日 (一) 23:42 (UTC)
- 同意。--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 2023年10月24日 (二) 02:44 (UTC)
- (+)强烈支持。--🐟罗洁塔🍵 59763 2023年10月26日 (四) 14:14 (UTC)
- (+)支持--Hoben7599—论 | 支持立场新闻 2023年10月26日 (四) 14:23 (UTC)
- 不反对。--Borschts ™ 2023年10月30日 (一) 02:37 (UTC)
- (+)支持:以当前实施状况看来确实意义已不大。-Peacearth(留言) 2023年11月7日 (二) 23:17 (UTC)
- 针对此共识 公示7日,2023年11月15日 (三) 04:36 (UTC) 结束。~~Sid~~ 2023年11月8日 (三) 04:36 (UTC)
- 公示期已过,期间内无实质反对意见,宣告通过。--~~Sid~~ 2023年11月16日 (四) 04:45 (UTC)
新提案
结合上方意见,现再次修改提案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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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10月26日 (四) 15:55 (UTC)
- 提名时间是不是写错了,为什么一个长一个短的。 Stang★ 2023年10月26日 (四) 17:41 (UTC)
- 三月大九月小,应该反过来是4月2号和10月3号吧……--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7日 (五) 03:06 (UTC)
- 如果按照七天来算,应该是4月3号和10月4号嘛 囧rz……--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10月27日 (五) 15:37 (UTC)
- 三月大九月小,应该反过来是4月2号和10月3号吧……--路西法人 2023年10月27日 (五) 03:06 (UTC)
- 有没有考虑允许任何时间都可以提名,但是在固定日期开启选举。--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6日 (四) 17:45 (UTC)
- 倒也不是不可以,但建议保留提名截止期,并在提名截止期至投票结果出炉期间不容许提名,否则容易引起混乱。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0月27日 (五) 07:08 (UTC)
- (-)不支持这种方式。首先,这种方式并没有带来明显的益处,反而会带来一些额外的程序上的混乱。而且,如果两次选举期间间断性地出现提名,然而相关提问环节却要集中到一个固定日期,也会分散社群的精力。--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10月27日 (五) 15:34 (UTC)
- @Yining Chen:4月3日以前的提名,在X月X日—X月X日为提问期,将在X月X日举行投票;10月4日以前的提名,在X月X日—X月X日为提问期,将在X月X日举行投票;提问期间及投票期间不得提名。
- 另外既然是集中提名、集中确认资格、是不是应该为每次选举建立专页(2023年10月管理人员选举),而不是在互助客栈?--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0月28日 (六) 03:25 (UTC)
- 分散提名并非是制度上不能实现,而是这种形式将时间线拖得过长,从中很难看到益处。如果我希望提名某候选人,那么现在提名与六个月后提名有什么区别呢?相反,固定提名如此前Temp3600所说,“...有利于各人的事前准备,这与现实中是一样的。至少,接近时间的选举合并在一起,可以有助候选人交流互相学习”。而且,“固定日期提名”是此前讨论中已明确得到共识的内容。虽然共识并非一成不变,然而如果要换用新形式,或许还是应当列举出一些理由。--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10月28日 (六) 13:39 (UTC)
- 建议留时间给管理人员申请者置申请子页面,大概三日左右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0月29日 (日) 09:03 (UTC)
已多日无新意见,现将Ericliu1912的意见整合到以下修订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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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对此版本进行公示。 公示7日,2023年11月11日 (六) 13:16 (UTC) 结束--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11月4日 (六) 13:16 (UTC)
- 关于投票的部分,有一点小小意见,就是啊,去年我真的以为,一人只有一票且只能投一个人,因为见投票相关内容,没有很清楚地指出票要怎么投,后来是私底下问了其他人才得到答案的,但去年知道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不晓得这方面,有没有人有和我一样的疑惑呢?就是以为只有一票,抑或是以为只能投一个支持,其他都要投反对,这样的呢?麻烦大家了,谢谢。--Mafalda4144(留言) 2023年11月6日 (一) 08:32 (UTC)
- @Yining Chen:考虑到这次安全投票中实际出现的问题,草案可能还要再修订,建议先撤回公示。——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1月7日 (二) 02:59 (UTC)
- 考虑到目前的RFC,此提案或许可以与之加以合并。印次咱是停滞共识。--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11月8日 (三) 05:30 (UTC)
- 我认为应该等该评论请求结束以后再整理出正式提案。话说“印次咱”是啥(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1月17日 (五) 02:08 (UTC)
- “因此暂时停止公示”?--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1月26日 (日) 14:55 (UTC)
- 我认为应该等该评论请求结束以后再整理出正式提案。话说“印次咱”是啥(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1月17日 (五) 02:08 (UTC)
- 考虑到目前的RFC,此提案或许可以与之加以合并。印次咱是停滞共识。--Yining Chen(留言|贡献) 2023年11月8日 (三) 05:30 (UTC)
拆分及合并管理员人员复任程序的相关条文
现行管理员的复任条文被分拆在两个不同的页面,且RFA及RFDA等页面都没有提及。鉴于条文并不适合直接合并到Wikipedia:管理员里,且此离任准则后续有可能可以扩展到其他管理人员,加上上方提到的无连结等原因,提出以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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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次修订实际上没有造成任何实质程序变动,仅是重新整理位置而已。--SunAfterRain 2023年11月11日 (六) 15:14 (UTC)
- (-)反对:不认为有必要如此调整。当初引入制度时就是这么设计的,鉴于复任制度并不多么复杂,所以只在各该权限页面提及相关程序即可;该制度预设就是不包含其他类型的管理人员(可预见会有不小争议,所以当初本就没有考虑过;甚至还特别写了一句“本制度不适用于行政员、界面管理员、使用者查核员与监督员。”我觉得够明显了吧?),我想若以后社群有此意、且“确实”通过相关提案以后自当有配套措施,但目前看来尚没有凭空多拆分出一个页面的理由。个人希望社群不要为了尝试处理不存在的问题而去制造“解方”。——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1月11日 (六) 16:26 (UTC)
- 另外,若要在相关页面中提及当然是可以(大概是因为本地分立页面太多,当初引进制度时不慎疏漏了),而且根本不用大费周章搬东移西,多写两句就得了:
- (一)申请成为管理人员指引(不需要提到解任,因为解任并不是一种“取得权限”的方式,而且管理员申请在程序上也从不考虑过往是否曾被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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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管理员的离任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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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1月11日 (六) 16:53 (UTC)
- 众所周知,如我于Telegram所述,我极度不需喜欢在VP留言,非常浪费时间。不过既然起草了这份东西,就有责任要回应你的质疑。请允许我在不使用编号清单的情况下罗列一二。一、你仔细对比内文,该程序准则补充、整合、优化、统一了所有用语。例如“特许”之类根本不应该出现的用语,我改为了“批准复任申请”。又例如“因基金会行动而解任”一项,原文根本没有,但应有。二、该程序准则是为了未来改革做准备,不单止是明确“宗旨”等,还包括了明确“非因管理失当”、明确“权限”与“酌情权”的区别、明确“程序”与“酌情权”的区别。三、该程序准则具有兼容性,之后若有其他管理人员之解任欲适用此程序,直接更改适用范围即可。四、次重要的一点:清晰脉络,你可以直接跟小标题找到你需要的信息,很明确知道什么人可以、什么人不可以,行政员收到后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什么是必须要按程序走的、什么自己裁量的。目前只有管理员适用复任程序、拆页面、还没有用到,这种理由我认为在这种利益面前,显然没有任何合理性。不要用时方恨少。——だ☆ぜ (Dasze) 2023年11月12日 (日) 08:08 (UTC)
- 我不理解你讲的什么意思。首先,原文是“授权”,不是“特许”,我想这大概是既有不当地区词转换造成的误会,所以就不多说了。第二,现在的划分也没见得什么问题,基本的条件放在管理员方针,而行政员具体该做什么事情就放在行政员方针下面,这还不容易分辨么。另外,复任制度已明文规定仅适用于部分自愿辞职或因不活跃而离任的情况,因基金会行动而离任显然不适用。至于其他词汇及细节问题,我想原文具体措辞及文段排版,若有某些不足够清晰的地方,当然还可以有调整的空间,但为此要把原本简洁明了的几段话扩写成一大串过于硬梆梆的法条,如此看起来本末倒置。基本上考虑到社区实践经验,我并不认为应该就目前还没提上议程的东西去改方针,而且因为不同权限的特性,到时候说不着还得再改过一遍规则,现在这样做意义着实不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1月12日 (日) 12:01 (UTC)
- “授权”和“特许”的问题应该是MediaWiki转换组的缘故,有时间的话或许真要修理一下。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1月13日 (一) 06:25 (UTC)
- 我不理解你讲的什么意思。首先,原文是“授权”,不是“特许”,我想这大概是既有不当地区词转换造成的误会,所以就不多说了。第二,现在的划分也没见得什么问题,基本的条件放在管理员方针,而行政员具体该做什么事情就放在行政员方针下面,这还不容易分辨么。另外,复任制度已明文规定仅适用于部分自愿辞职或因不活跃而离任的情况,因基金会行动而离任显然不适用。至于其他词汇及细节问题,我想原文具体措辞及文段排版,若有某些不足够清晰的地方,当然还可以有调整的空间,但为此要把原本简洁明了的几段话扩写成一大串过于硬梆梆的法条,如此看起来本末倒置。基本上考虑到社区实践经验,我并不认为应该就目前还没提上议程的东西去改方针,而且因为不同权限的特性,到时候说不着还得再改过一遍规则,现在这样做意义着实不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11月12日 (日) 12:01 (UTC)
- 众所周知,如我于Telegram所述,我极度不需喜欢在VP留言,非常浪费时间。不过既然起草了这份东西,就有责任要回应你的质疑。请允许我在不使用编号清单的情况下罗列一二。一、你仔细对比内文,该程序准则补充、整合、优化、统一了所有用语。例如“特许”之类根本不应该出现的用语,我改为了“批准复任申请”。又例如“因基金会行动而解任”一项,原文根本没有,但应有。二、该程序准则是为了未来改革做准备,不单止是明确“宗旨”等,还包括了明确“非因管理失当”、明确“权限”与“酌情权”的区别、明确“程序”与“酌情权”的区别。三、该程序准则具有兼容性,之后若有其他管理人员之解任欲适用此程序,直接更改适用范围即可。四、次重要的一点:清晰脉络,你可以直接跟小标题找到你需要的信息,很明确知道什么人可以、什么人不可以,行政员收到后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什么是必须要按程序走的、什么自己裁量的。目前只有管理员适用复任程序、拆页面、还没有用到,这种理由我认为在这种利益面前,显然没有任何合理性。不要用时方恨少。——だ☆ぜ (Dasze) 2023年11月12日 (日) 08:08 (UTC)
- 我个人更倾向于SunAfterRain原案,当初Wikipedia:管理员的复任就是我弄出来的(参页面历史),但有两点建议:(1)新页面名称应作“管理员的复任”(命名一致性);(2)章节标题的序号予以移除,毕竟全文并不长。Sanmosa Ινα κραζω σοι 2023年11月13日 (一) 06:32 (UTC)
- 倾向刘酱版本,原先流程的写法已经足够清楚,大泽老师的版本过于法条式,变成生硬的规则。仅在适当位置补回对应连结就足够了。--路西法人 2023年11月19日 (日) 02:17 (UTC)
- 同路西法人,Wikipedia:管理人员复任程序准则实在不符合你维方针传统的样子。
- ( π )题外话:这看起来像香港法律,想知道如果把你维方针翻译成台湾法律或者大陆法律是什么样子。--桐生ここ★[讨论] 2023年11月28日 (二) 06:42 (UTC)
- 必须的部分已作事实性修订;分拆页面留待继续讨论。--路西法人 2023年12月4日 (一) 12:0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