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本條目可能過多或不當地使用了受版權保護的文字、圖片及多媒體檔案。"的原因

此條目中有轉述許多人的意見及回覆,以及一些媒體,網頁上的內容,若是用引用的方式呈現,自然沒有版本問題,但一些內容未使用引用的方式呈現,內容又和媒體,網頁上的文字相同,例如:「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理事長陳玉鳳表示,她認為陳彩鳳講的都不是事實,只是霸凌加害人要保護自己而已,更何況判決書裡頭都清楚寫著林光宇在醫院有遭到職場霸凌,她懷疑聲明書可能是醫院與律師協助她擬的,是不是陳彩鳳本人意思還有待商榷」,和[1]的內容相同,

若是用以下方式呈現有版權的內容,在版權上比較沒有問題

針對陳彩鳳聲明內容,她認為陳彩鳳講的都不是事實,只是霸凌加害人要保護自己而已,更何況判決書裡頭都清楚寫著林光宇在醫院有遭到職場霸凌,她懷疑聲明書可能是醫院與律師協助她擬的,是不是陳彩鳳本人意思還有待商榷。

--Wolfch (留言) 2019年4月15日 (一) 03:19 (UTC)回复

已在不更動原意下改寫。 法律界的路人甲留言2019年4月19日 (五) 08:30 (UTC)回复

加入"本條目的語調或風格可能不適合百科全書的寫作方式。"的原因

目前條目內容,直接引用了許多人的意見(如成大醫院、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楊姓學妹、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理事長陳玉鳳、張財旺醫師.....),感覺比較不像百科全書條目的寫法(我說的不是很清楚,也有可能這只是我這麼認為,建議再問問其他人有關此條目的意見)--Wolfch (留言) 2019年4月15日 (一) 03:24 (UTC)回复

  • (!)意見你所提及的部分主要是針對成大醫院發表聲明的段落,此段落是說明成大醫院的於事件後的立場,進而引起社會上不同的反響。新聞媒體採用了許多來源不明的評論,因無法查證事實故僅記載下具名者的發言。會保留陳述者的名稱一方面是說明和兇手間的關係,另一方面提醒閱讀者此陳述者的內容未必全然可信。
謝謝回覆, 另外, 您忘記簽名了--Wolfch (留言) 2019年4月15日 (一) 10:44 (UTC)回复

這個部分我認這樣的形式是必要的,編輯時想呈現的是“成大的聲明+回應”和“受害者的聲明+回應”,這是因為成大說兇手人緣不好、受害者說兇手工作不認真,本質上就是一種主觀的評論而非客觀事實,如果不用這樣的模式呈現,反而會讓編輯者有違中立性。 法律界的路人甲留言2019年4月19日 (五) 08:5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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