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善 (弘治進士)
生平
陳善是弘治二年(1489年)江西鄉試舉人[2],弘治十二年(1499年)成進士,獲授安仁知縣,任內拆毀毀淫祠,又以編戶逃亡上奏減每戶十五里為七里,並用計抓拿鄰縣大盜陳萬年。之後他因為忤逆劉瑾被罰粟數百石,降為嚴州通判,劉瑾敗亡後陞為安吉知州,擢官刑部員外郎,外任楚雄知府,在任內去世,有「忠孝」二字大書及箴言流傳,入祀湖廣名宦祠[1]。
引用
參考文獻
- 同治《弋陽縣志》·卷八·選舉志
- 同治《弋陽縣志》·卷九·人物志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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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陳大本 |
明朝安仁縣知縣 弘治年間 |
繼任: 彭誥 |
前任: 岑世祥 |
明朝嚴州府通判 1509年-1511年 |
繼任: 鄭相 |
前任: 廖紀 |
明朝安吉州知州 1511年-1514年 |
繼任: 張煥 |
前任: 仰儒 |
明朝楚雄府知府 正德年間 |
繼任: 陸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