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品
词品说是丹麦语言学家叶斯伯森提出的语法理论之一。叶斯伯森认为:语言的词类只是指词本身而言,比如名词本身永远就是名词,不论在什么环境中,它的名词性不会改变;词类在词典里是可以注明的。词品则是指词和词的关系而言,在任何词的联结形式里,只要它是指称一人或一物的,都可以指出其中一个词是最重要的,其余的词是附属的。这个首要的词是被另一个词限制或修饰的,而这主持限制的词仍可以受第三词的限制。因此,可以从词的相互关系里,按照它们受限或主限的不同,定出若干品级(ranks)来,如首品(primary)、次品(secondary)、三品(tertiary)等。因为叶斯伯森的《语法哲学》中不立四品、五品等名称,所以tertiary王力就称为末品。首品、次品、末品又称“三品说”。
王力对词品说的继承发展
定义
《中国现代语法》[1]、《中国语法理论》根据丹麦语言学家叶斯伯森的词品说,把汉语词和词的组合关系分为三品,即首品,次品,末品。《中国现代语法》对三品的定义是:
凡词在句中,居于首要的地位者,叫做首品。
凡词在句中,地位次于首品者,叫做次品。
凡词在句中,地位不及次品者,叫做末品。
例如:
壮士骑马。
猎人打鸟。
这里的“壮”和“猎”是次品,“骑”和“打”也是次品。“士”和“人”是首品,“马”和“鸟”也是首品。
词类和词品的关系
实词是对于实物有所指的,所以实词都是有品的;副词、代词也能有品。
词在词典里的时候,分类不分品;词在句子里的时候,分品不分类。
名词
- 名词以用于首品为常。例如:老人、鸟飞
- 名词也可以用于次品,大致分为5类:
- 首品所指的东西,是属于次品所指的东西的。例如:人心(首品“心”是属于次品“人”的)
- 首品所指的东西,是由次品所指的东西造成的。例如:布鞋(首品“鞋”是用次品“布”做成的)
- 首品所指的东西,是为了次品所指的东西而造的。例如:脸盆(首品“盆”是为了盛水洗次品“脸”而做的)
- 次品所指的东西,是借来形容或譬喻首品所指的东西的。例如:丸药(次品“丸”形容首品“药”的形状)
- 首品所指的东西,是借来形容或譬喻次品所造成的东西的。例如:肉丸子(首品“丸子”形容用次品“肉”做成的东西)
数词
- 数词以用于次品为常。例如:一个人、两匹马
- 数词用于首品是很少见的。例如:减半、成双、上万
- 数词用于末品,在古代是很常见的,现代却没有这种用途了。例如:三过其门而不入
形容词
- 形容词以用于次品为常。例如:大树、黄狗
- 形容词也用于末品。例如:快跑、慢走(形容行为);淡绿、大红(形容性状)
- 形容词也用于首品。例如:我喜欢他的聪明
动词
- 动词用于次品为常。例如:逃兵、熏鸡
- 动词也用于末品。这种末品分为三类:
- 粘附于次品的前面的,通常只有“要”、“想”、“敢”一类的词
- 粘附于次品的后面,通常只有“起来”、“下去”、“过”一类的词
- “死”字可以粘附于形容词次品之后,为动词末品
- 动词也用于首品。例如:我赞成他的主张
名词、形容词、动词,这三种纯粹的实词,原则上可以用于三品种的任何一品。
副词
副词只能用于末品,但副词不等于末品。
代词
代词能用于三品。
王力的观点
王力在《中国现代语法》[1]中认为:“咱们必须彻底了解词类和词品的分别。词类是每一个词独立的时候所应属的种类;词品是词和词发生关系的时候所应属的品级。咱们研究语法的时候,词品比词类更重要,因为在语言里,词是不能独立的,是必须互相发生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