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海
生平
王德海為王家旗老王爺才拉什札布之女婿。招贅後,協助岳父處理旗務。民國35年(1946年),經青海省督察公署專員韓進錄向馬步芳書面推薦,委任為「青海王」。繼任王爺後,在辦理督察專員公署和縣政府分派的軍馬、苦役、稅收等差事的同時,積極為旗內外牧民群眾辦實事。同年秋,汪什代海部落兩名藏族群眾在柯柯旗因偷宰他人羊只,與當地蒙古族群眾發生糾紛,後經王德海等人調解,公正地解決了爭端。翌年,應本旗鹽工家屬苦求,派秘書張義禮前往茶卡,請求鹽務局局長馬土英調回王家旗鹽工,未被准允,便親自前往西寧,經齊雨民引薦,在省政府秘書長馬驥的陪同下,晉見省政府主席馬步芳,調回鹽工一事方得解決。民國37年(1948年)4月,省督察專員公署在察汗烏蘇召開海西八旗王公會議,會上被推舉為青海蒙古左翼盟盟長,並舉行隆重的委任及授印儀式[1][2]。
民國38年(1949年)10月中旬,籌建都蘭縣人民政府,王德海被青海省軍政委員會任命為都蘭縣副縣長。隨後被人民政府送到中央民族學院幹部訓練班學習。1952年,從中央民族學院幹部訓練班結業,返回海西地區工作,並與馬丹江從西寧聘請內蒙古籍教師吉格美德,在都蘭寺辦起海西地區第一所民族小學。都蘭縣人民政府遷往察汗烏蘇時,組織本旗牧民擔任護送任務,並四處借調糧草,解決幹部口糧及其乘騎的飼料,事後用自家糧食償還。1953年,王海德被選為都蘭自治區(縣級)人民代表大會籌委會副主任。同年9月召開的都蘭縣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上,當選為都蘭自治區人民政府副主席。1954年,省委決定組建省人民政府解放瑪積雪山工作團,進駐瑪積雪山地區。王德海擔任工作團副團長,利用與若博土尕頭人的密切關係,做好部落頭人的說服、勸導工作,從而順利完成任務,進入了瑪積雪山地區。1955年,當選為海西蒙古族藏族哈薩克族自治州副州長。1958年,在「平叛擴大化」中被捕入獄,當年6月27日死於獄中。1981年8月,經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複查,撤銷原判,平反昭雪[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