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海(1908年—1958年6月27日),蒙古族,青海省乌兰县铜普乡察汉河村人,青海蒙古和硕特西前旗札萨克和硕亲王。

生平

王德海为王家旗老王爷才拉什札布之女婿。招赘后,协助岳父处理旗务。民国35年(1946年),经青海省督察公署专员韩进录向马步芳书面推荐,委任为“青海王”。继任王爷后,在办理督察专员公署和县政府分派的军马、苦役、税收等差事的同时,积极为旗内外牧民群众办实事。同年秋,汪什代海部落两名藏族群众在柯柯旗因偷宰他人羊只,与当地蒙古族群众发生纠纷,后经王德海等人调解,公正地解决了争端。翌年,应本旗盐工家属苦求,派秘书张义礼前往茶卡,请求盐务局局长马土英调回王家旗盐工,未被准允,便亲自前往西宁,经齐雨民引荐,在省政府秘书长马骥的陪同下,晋见省政府主席马步芳,调回盐工一事方得解决。民国37年(1948年)4月,省督察专员公署在察汗乌苏召开海西八旗王公会议,会上被推举为青海蒙古左翼盟盟长,并举行隆重的委任及授印仪式[1][2]

民国38年(1949年)10月中旬,筹建都兰县人民政府,王德海被青海省军政委员会任命为都兰县副县长。随后被人民政府送到中央民族学院干部训练班学习。1952年,从中央民族学院干部训练班结业,返回海西地区工作,并与马丹江从西宁聘请内蒙古籍教师吉格美德,在都兰寺办起海西地区第一所民族小学。都兰县人民政府迁往察汗乌苏时,组织本旗牧民担任护送任务,并四处借调粮草,解决干部口粮及其乘骑的饲料,事后用自家粮食偿还。1953年,王海德被选为都兰自治区(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筹委会副主任。同年9月召开的都兰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上,当选为都兰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1954年,省委决定组建省人民政府解放玛积雪山工作团,进驻玛积雪山地区。王德海担任工作团副团长,利用与若博土尕头人的密切关系,做好部落头人的说服、劝导工作,从而顺利完成任务,进入了玛积雪山地区。1955年,当选为海西蒙古族藏族哈萨克族自治州副州长。1958年,在“平叛扩大化”中被捕入狱,当年6月27日死于狱中。1981年8月,经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查,撤销原判,平反昭雪[1][2]

参考资料

  1. ^ 1.0 1.1 乌兰县志编纂委员会编.《乌兰县志》.三秦出版社,2003年03月第1版.第589-590页
  2. ^ 2.0 2.1 “我们所知道的王德海先生”,董尧基 吴元 王亚林 索南杰,海西蒙古八旗的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