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

上海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是对上海市各驻外办事处和联络处的总称,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负责领导联络协调、招商引资、信息调研、对外宣传、接待服务以及服务驻地上海企业等相关事项。目前,上海市人民政府设置11个驻外办事处,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管理。

历史沿革

1987年1月之前,上海仅有驻京办一家驻外办事处。1986年8月,中共上海市委、市政府领导为发展与其他省市区的经济合作,开始逐步在全国各主要城市设立办事处。到1996年10月20日,上海驻昆明办事处的成立。[1]10年间,上海先后在国内11个主要城市设立了市政府办事处,分别为北京哈尔滨西安武汉重庆广州深圳海口昆明太原秦皇岛,并在珠海厦门成都3个城市设立分支联络处。11个办事处,都属政府行政序列,级别为副局级。[2]

2005年7月和8月、2007年8月,上海分别在西藏、新疆和内蒙古设立办事处,使得上海驻外办事处增加到14个。[3]2010年8月,上海对驻外办事处进行调整,将深圳、海南和秦皇岛三个办事处降格为联络处,深琼归驻广州办事处、秦皇岛归驻山西办事处管理,使得上海驻外办事处数量维持在11个。[4][5]

联系区域

驻外办事处

目前,上海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的驻外办事处共有11个,分别是:

上海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均为副局级单位。

驻外联络处

上海市人民政府驻外联络处均由相关办事处管理。

参考文献

  1. ^ 市府驻昆明办事处. 上海合作交流网. [2013-1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19). 
  2. ^ 上海驻外省市办事处. 上海年鉴2002. 2004-04-07 [2013-1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19). 
  3. ^ 上海市政府驻外办事处走过20年 因服务而生以服务为本. 搜狐新闻. 2007-02-09 [2013-1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9). 
  4. ^ 市府驻广州办事处. 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2013-1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17). 
  5. ^ 上海市人民政府驻山西办事处办事处. 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2013-1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17).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