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駐外辦事處
上海市人民政府駐外辦事處,是對上海市各駐外辦事處和聯絡處的總稱,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市人民政府派出機構,負責領導聯絡協調、招商引資、信息調研、對外宣傳、接待服務以及服務駐地上海企業等相關事項。目前,上海市人民政府設置11個駐外辦事處,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辦公室管理。
歷史沿革
1987年1月之前,上海僅有駐京辦一家駐外辦事處。1986年8月,中共上海市委、市政府領導為發展與其他省市區的經濟合作,開始逐步在全國各主要城市設立辦事處。到1996年10月20日,上海駐昆明辦事處的成立。[1]10年間,上海先後在國內11個主要城市設立了市政府辦事處,分別為北京、哈爾濱、西安、武漢、重慶、廣州、深圳、海口、昆明、太原、秦皇島,並在珠海、廈門、成都3個城市設立分支聯絡處。11個辦事處,都屬政府行政序列,級別為副局級。[2]
2005年7月和8月、2007年8月,上海分別在西藏、新疆和內蒙古設立辦事處,使得上海駐外辦事處增加到14個。[3]2010年8月,上海對駐外辦事處進行調整,將深圳、海南和秦皇島三個辦事處降格為聯絡處,深瓊歸駐廣州辦事處、秦皇島歸駐山西辦事處管理,使得上海駐外辦事處數量維持在11個。[4][5]
聯繫區域
駐外辦事處
目前,上海市人民政府負責管理的駐外辦事處共有11個,分別是:
- 上海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該辦事處負責聯繫中央各部委機構、北京市
- 上海市人民政府駐哈爾濱辦事處:該辦事處負責聯繫黑龍江省、吉林省、遼寧省
- 上海市人民政府駐山西辦事處:該辦事處負責聯繫山西省、山東省、河北省、天津市
- 上海市人民政府駐西安辦事處:該辦事處負責聯繫陝西省、甘肅省、寧夏回族自治區
- 上海市人民政府駐武漢辦事處:該辦事處負責聯繫湖北省、湖南省、河南省、安徽省、江西省
- 上海市人民政府駐昆明辦事處:該辦事處負責聯繫雲南省、貴州省
- 上海市人民政府駐重慶辦事處:該辦事處負責聯繫重慶市、四川省(內設成都聯絡處)
- 上海市人民政府駐廣州辦事處:該辦事處負責聯繫廣東省、海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福建省(內設廈門聯絡處)
- 上海市人民政府駐西藏辦事處
- 上海市人民政府駐新疆辦事處
- 上海市人民政府駐內蒙古辦事處
上海市人民政府駐外辦事處均為副局級單位。
駐外聯絡處
- 上海市人民政府駐秦皇島聯絡處:該聯絡處具體負責聯繫河北省、天津市
- 上海市人民政府駐海南聯絡處:該聯絡處具體負責聯繫海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
- 上海市人民政府駐深圳聯絡處:該聯絡處具體負責聯繫深圳市、珠海市(內設珠海聯絡處)
上海市人民政府駐外聯絡處均由相關辦事處管理。
參考文獻
- ^ 市府驻昆明办事处. 上海合作交流網. [2013-12-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2-19).
- ^ 上海驻外省市办事处. 上海年鑑2002. 2004-04-07 [2013-12-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2-19).
- ^ 上海市政府驻外办事处走过20年 因服务而生以服务为本. 搜狐新聞. 2007-02-09 [2013-12-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09).
- ^ 市府驻广州办事处. 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辦公室. [2013-12-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2-17).
- ^ 上海市人民政府驻山西办事处办事处. 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辦公室. [2013-12-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