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仲雍(?—?),字誦通,號璧哉[1]應天府高淳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二十五年(1594年)丁酉科應天鄉試舉人,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進士,吏部觀政,三十五年授戶部主事,三十六年差九江鈔關,三十八年歴升員外、郎中,本年升貴州提學副使,四十一年改福建參議,四十三年升福建福州兼巡海道副使[2],四十六年為福建巡撫王士昌彈劾舉動乖張,穢跡彰著,下部議處,改調降用[3]

家族

祖父韓叔陽,官至湖廣副使。伯父韓邦憲,官至衢州知府。

參考文獻

  1. ^ 《萬曆三十二年甲辰科進士履歷便覽》:韓仲雍 - 璧哉,癸酉十月二十四日,丁酉科,吏部政,丁未授戶部主事,戊申差九江鈔關,庚戌升員外升郎中,本年升貴州提學副使,癸丑升福建參政,乙卯升參政,戊午調用。
  2.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五百三十四》:萬曆四十三年七月,升貴州副使謝存仁為貴州參政,福建參議韓仲雍為福建副使。
  3.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五百七十四》:萬曆四十六年九月,福建巡撫王士昌奏劾副使韓仲雍舉動乖張,穢跡彰著,且用趙若愚等造懺煽亂,乞改調降處,以警官邪,下部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