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山飛仙關橋
蘆山飛仙關橋位於四川省雅安市蘆山縣,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1956年。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蘆山飛仙關橋建於1951年,東西橫跨青衣江上,連接蘆山和天全縣境,為懸索式鋼索吊橋。該橋為三孔懸吊,結構完好,全長147米,寬4.5米,索塔為鋼筋混凝土門式框架,高29.01米,流動式索鞍,策略式錨鏈。設計載重為15噸,單向通行。橋柱橫額上有西南軍政委員會主席劉伯承題寫的橋名「飛仙關橋」,字體蒼勁有力。西岸塔柱有十八軍政委譚冠三題寫的植聯「發揮天才發揮力量戰勝困難創造人民幸福,一面進軍一面建設解放西藏鞏固西南國防」。東岸塔柱上有西康省主席廖志高題寫的植聯「勞動創造世界飛仙天險何難克服,革命帶來幸福閉塞邊區從此繁榮」。橋西岸天會境內有三層六面確樓一座(橋東有一確樓在90年代拆除),每面長4.6米,厚0.7米,石頭20層,總商8.8米,共有3個半圓形哨亭。1972年政府在橋下游約200米處修建石拱橋,交通改造,飛仙關鋼索橋廢棄封閉至今。蘆山飛仙關橋對研究進軍及解放西藏具有重要的價值[1][2]。
蘆山飛仙關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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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四川省雅安市蘆山縣 |
時代 | 1956年 |
編號 | 468 |
認定時間 | 2012年7月16日 |
註釋
-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布。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