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飞仙关桥
芦山飞仙关桥位于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1956年。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芦山飞仙关桥建于1951年,东西横跨青衣江上,连接芦山和天全县境,为悬索式钢索吊桥。该桥为三孔悬吊,结构完好,全长147米,宽4.5米,索塔为钢筋混凝土门式框架,高29.01米,流动式索鞍,策略式锚链。设计载重为15吨,单向通行。桥柱横额上有西南军政委员会主席刘伯承题写的桥名“飞仙关桥”,字体苍劲有力。西岸塔柱有十八军政委谭冠三题写的植联“发挥天才发挥力量战胜困难创造人民幸福,一面进军一面建设解放西藏巩固西南国防”。东岸塔柱上有西康省主席廖志高题写的植联“劳动创造世界飞仙天险何难克服,革命带来幸福闭塞边区从此繁荣”。桥西岸天会境内有三层六面确楼一座(桥东有一确楼在90年代拆除),每面长4.6米,厚0.7米,石头20层,总商8.8米,共有3个半圆形哨亭。1972年政府在桥下游约200米处修建石拱桥,交通改造,飞仙关钢索桥废弃封闭至今。芦山飞仙关桥对研究进军及解放西藏具有重要的价值[1][2]。
芦山飞仙关桥 | |
---|---|
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 |
时代 | 1956年 |
编号 | 468 |
认定时间 | 2012年7月16日 |
注释
- ^ "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号,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为有效保护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进一步巩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于2012年7月核定公布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组织开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以下简称《简介》)的编制工作。该《简介》在专家审核和征求各地文物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已由我局核定。现将《简介》印发全省,请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护管理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时完善本辖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基础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84处),现予公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