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涍(1534年—1579年),字原荊,號蓮渠直隸常州府無錫縣(今江蘇省無錫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胡涍
大明廣西道監察御史
籍貫直隸常州府無錫縣
字號字原荊,號蓮渠
出生甲午十一月二十二日
直隸無錫縣
逝世萬曆七年
直隸無錫縣
配偶配蒲氏,封孺人
親屬(子)允懷、允協
(孫)繩祖、達祖、繼祖、紹祖、顯祖、光祖
出身
  • 嘉靖四十三年甲子科舉人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科應天府鄉試第六十二名。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聯捷乙丑科會試第七十四名,登進士第三甲第一百二十六名進士[1][2]。工部觀政,本年八月授任永豐縣知縣[3],隆慶三年(1569年)閏六月復除安福縣知縣,五年八月升任廣西監察御史[4],差巡按遼東。六年(1572年)十月因進言不慎,被逮捕貶為民。萬曆七年卒,《明史》有傳[5][6]

家族

曾祖胡樸;祖父胡良珮;父胡觀,母闞氏[7]

參考文獻

  1.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靜志居詩話 ,23卷 ,253
  4. ^ 明實錄:穆宗實錄 ,61卷 ,1475
  5. ^ 《明史》(卷215):胡涍,字原荊,無錫人。嘉靖末舉進士。歷知永豐、安福二縣,擢御史。神宗即位之六日,命馮保代孟沖掌司禮監,召用南京守備張宏。涍請嚴馭近習,毋惑諂諛,虧損聖德。保大怒,思傾之。其冬,妖星見,慈寧宮後延燒連房。涍乞徧察掖廷中曾蒙先朝寵幸者,體恤優遇,其餘無論老少一概放遣。奏中有「唐高不君,則天為虐」語。帝怒,問輔臣,二語所指為誰。張居正對曰:「涍言雖狂悖,心無他。」帝意未釋,嚴旨譙讓。涍惶恐請罪,斥為民。踰年,巡按御史李學詩薦涍。詔自後有薦者,並逮治涍。久之,卒。
  6. ^ 《國朝獻徵錄·65卷》376:《為民御史胡公涍傳》,王世貞
  7.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登科錄》 
官銜
前任:
吳鳳瑞
蘄州舉人
明朝永豐縣知縣
嘉靖四十四年-隆慶二年
繼任:
徐浩
前任:
陳惟直
明朝安福縣知縣
隆慶三年-五年
繼任:
李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