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定性判據
维基媒体消歧义页
在控制理論,尤其是穩定性理論中,穩定性判據是用來判斷系統穩定的條件。有許多常見的穩定性判據:
- 比茨特里茲穩定性判據:離散線性非時變系統的穩定性判據。
- 圓判據:非線性時變系統的穩定性判據。
- 波波夫判據:非線性特性滿足開區間條件(open-sector condition),非線性系統的絕對穩定性判據。
- Jury穩定性判據:用離散線性非時變系統的特徵方程式係數評估穩定性。
- 林納德–奇帕特判據:用連續線性非時變系統的特徵方程式係數評估穩定性。
- 奈奎斯特穩定判據:用線性非時變系統的開迴路特性,判斷閉迴路是否穩定
- 勞斯–赫爾維茨穩定性判據:用連續線性非時變系統的特徵方程式係數評估穩定性。
- Vakhitov–Kolokolov穩定性判據
- 巴克豪森穩定性準則:電子學裡判斷線性電路是否會持續振盪的準則
穩定性也可通過根軌跡分析確定。
雖然穩定性的概念是一般的,但通過下面幾個較窄的定義也可以評估穩定性:
這是一個同類索引條目,列出擁有相同或近似名稱的同類型項目。 若您循內部連結來到此頁面,請考慮修正該連結,將其指向正確的條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