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豸 (嘉靖辛丑進士)
李豸(1509年—1579年),字直卿,號西谷,山西澤州陽城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李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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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山東左布政使 | |
籍貫 | 山西澤州陽城縣 |
字號 | 字直卿 |
出生 | 二月二十日 |
逝世 | 萬曆七年 |
配偶 | 娶梁氏 |
親屬 | 子 李可久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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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山西鄉試第三十七名舉人。嘉靖二十年(1541年)中式辛丑科會試第一百二十一名,登第三甲第二十五名進士[1][2]。任郃陽縣知縣,以治績卓異行取,二十五年春以王親例升官河間府同知,不久丁憂去職。歷官河南按察司驛傳道僉事,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九月剿平強賊師尚詔等,晉布政司參議,分守河北,又晉按察司副使、布政司參政,陞湖廣按察使,歴河南、山東布政使,食一品俸[3]。致仕歸,卒年七十一[4]。
家族
曾祖李子釗;祖父李譽;父李思忠,母延氏。重慶下。弟李孚爵[5]。
有子李可久。
參考文獻
-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大明穆宗莊皇帝實錄卷之十四》:隆慶元年十一月,加山東布政司左布政使李豸俸一級,豸以王親不得推升京職,時六年秩滿,撫按官奏其治績,故優之。
- ^ 《山西通志·卷122》:李豸,陽城人。嘉靖辛丑進士。任郃陽知縣,民狡悍多負公租,豸嚴懾而寛恤之,俗丕變。有橫豪害人,擒治如法,邑有豸除虎害之謡。累陞湖廣按察,肅憲度,恤刑獄,平叛逆師尚詔,以功歴河南、山東布政。平賦節用,賑飢溉田,善績懋著。泰山香緡乆為諸司折俸,宿弊也,豸令貯府庫以待公用,檢通省郡邑積贏萬金以實內帑,薦章數十上,兩考左轄,績以覃恩階正二品,加從一品俸疏歸。夀七十一卒。子可乆,亦登進士,歴官四川僉事。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十年辛丑科進士登科錄》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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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呂顒 |
明朝廬州府同知 嘉靖年間 |
繼任: 葛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