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丙晉(17世紀—17世紀),用錫,一字載九南直隸松江府華亭縣[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崇禎十二年(1640年),徐丙晉中式己卯科應天鄉試舉人[2],崇禎十六年(1643年)成進士,授福建福寧州知州,為官廉潔無私,妻子不免凍餒,人民為他立下功德坊,隆武帝讚嘆他是清官第一。之後他轉任兵科給事中,陞吏部文選郎中福京失陷後隱居佘山,嘔血而死[1]

家族

從子徐銘常是徐禎稷之子,崇禎六年(1633年)中舉人,明亡時已七十多歲,父親對他說:「我於大義不可辭,然亦不必使人知也。」杜門不食而死。他銘記父親遺言,終身不出仕清朝[3]

參考資料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三·列傳第十九》:(隆武)時吏部司官:……徐丙晉,字載九,嵩江華亭人。崇禎十六年進士。授福寧知州。性敏廉絜,民立功德坊,紹宗嘆謂清官第一。遷兵科給事中,陞文選郎中。福京亡,隱佘山,歐血死。
  2. ^ 光緖《青浦縣志·卷十五·選舉上》:(崇禎)十二年己卯科(舉人) ……徐丙晉 用錫,癸未進士
  3. ^ 光緖《青浦縣志·卷二十一·人物五 隱逸傳》:徐丙晉,字用錫,崇禎十六年進士,官福甯州知州,廉潔無私,妻子不免凍餒。唐王嘉為清官第一。閩破歸隱佘山,歲餘嘔血死。從子銘常,禎稷子,登崇禎六年舉人,鼎革時禎稷年已七十餘,謂銘常曰:「我於大義不可辭,然亦不必使人知也。」杜門不食卒。銘常痛父遺言,終身不出。

參考文獻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三·列傳第十九
  • 光緖《青浦縣志》·卷十五·選舉上
  • 光緖《青浦縣志》·卷二十一·人物五 隱逸傳
官銜
前任:
揭重熙
明朝福寧州知州
崇禎年間-隆武年間
繼任:
徐龍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