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尚書事
錄尚書事是中國東漢章帝時開始設置的職位。不過早在西漢昭帝時期就已出現領尚書事,昭帝初繼位,大將軍霍光秉政,領尚書事 [1]。此處的領尚書事和錄尚書事同義。它不是一個獨立職位,需附加其他朝廷重要官職之下。如195年(東漢獻帝興平2年),曹操官拜鎮東將軍、錄尚書事[2],221年(蜀漢建安26年、章武元年)蜀漢諸葛亮官拜丞相、錄尚書事[3]等。此職從漢代以來是有彈性的,直到東晉,錄尚書事權力擴大,形成常設制度,稱宰相。[4]
發展
西漢武帝時,尚書開始經手天下章奏,歷經曲折,到東漢光武帝時尚書業務已增加至分設六曹,設尚書臺。東漢時,大臣中位階最高的三公權力已受到尚書臺的嚴重影響,僅剩執行政務的權力,而決策的空間大大受限(關於尚書與尚書臺歷史詳見條目尚書 (官職))。75年章帝即位時首度任命錄尚書事一職予重臣牟融與趙憙。兼錄尚書事的重臣可以經手尚書臺業務,且地位高於尚書臺最高長官尚書令,等於將政務執行與決策的權力重新集於一身。東漢自漢章帝之後多為幼帝臨朝,常任命重臣為太傅兼錄尚書事,如和帝時的鄧彪、殤帝時的張禹。朝廷重臣若要完全掌握行政實權,亦必須兼領此職。例如曹操安插重要屬下荀彧為尚書令,自己為錄尚書事;劉備託孤時以尚書令李嚴為錄尚書事的諸葛亮副手;蜀漢蔣琬、費禕作為政治最高決策官員時,均以尚書令兼錄尚書事。此後至南北朝均有錄尚書事任命之記載。[5]祝總斌在其《兩漢魏晉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中指出東晉錄尚書事制度的四個特點:常態化,制度化,貴族化,宰相化。[6]
東晉錄尚書事制度出現以下變化:
- 東晉前後存在百三年,錄尚書事除很少幾年因特殊原因(如資歷不夠,無合適人選等)空缺外,一直設立,沒有中斷。這和西晉是不同的。
- 在制度上明確規定錄尚書事權力是「職無不總」。
- 從具體人選看,高級士族藉助錄尚書事制度控制朝政之性質,便更為清楚。
- 更重要的是:東晉錄尚書事不僅在制度上,而且在實際政治中,握有大權,被稱作宰相。
——祝總斌,兩漢魏晉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
知名擔任者
- 東漢獻帝時(192年),董卓被刺殺後,司徒王允兼錄尚書事。
- 東漢獻帝時(195年),曹操迎接獻帝後,獻帝封其為鎮東將軍、費亭侯,稍後封假節鉞、錄尚書事。
- 劉備稱帝時(221年),諸葛亮受封丞相、錄尚書事、假節。
- 西晉武帝時(270年代),賈充封太尉、行太子太保、錄尚書事。
- 司馬睿317年稱晉王,實際掌權者王導拜右將軍、揚州刺史、監江南諸軍事,遷驃騎將軍,加散騎常侍、都督中外諸軍、領中書監、錄尚書事、假節。
- 東晉安帝時(402年),桓玄掌握都城,矯詔加封自己為總百揆、侍中、都督中外諸軍事、丞相、錄尚書事、揚州牧、領徐州刺史、假黃鉞、羽葆鼓吹、班劍二十人,置左右長史、司馬、從事中郎四人,甲杖二百人上殿。
- 桓玄稱帝後,405年劉裕擊敗桓軍,迎回晉安帝。408年,經過多次推辭,劉裕接受錄尚書事任命,同時受封侍中、車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揚州刺史。
- 南朝齊時(501年12月),蕭衍佔領首都健康,受中書監、都督揚南徐二州諸軍事、大司馬、錄尚書、驃騎大將軍、揚州刺史,封建安郡公,食邑萬戶,給班劍四十人。次年2月封梁公,3月封梁王,又過1個月接受齊帝禪位。
- 南朝梁時(556年4月),陳霸先擊退北齊進犯軍隊,8月受封丞相、錄尚書事、鎮紉大將軍,改(揚州)刺史為牧,進封義興郡公。第二年9月為陳公,10月封陳王,3日後接受梁帝禪位。[7]
- 曹魏
- 蜀漢
- 東吳
- 晉
王沈、賈充、司馬亮、楊駿、司馬泰、司馬柬、衛瓘、司馬肜、王渾、陳准、司馬穎、張方、司馬越、麴允、索綝、王導、司馬羕、荀組、陸曄、荀崧、庾冰、何充、司馬昱、蔡謨、桓溫、謝安、司馬道子、司馬元顯、桓謙、王謐、劉裕
相關條目
注釋
參考資料
- ^ 漢書·昭帝紀
- ^ 三國志·魏書·武帝紀
- ^ 三國志·蜀書·諸葛亮傳
- ^ 祝總斌. 張晗 , 編. 兩漢魏晉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 第1版. 北京: 北京大學出版社. 2017年4月: 160. ISBN 978-7-301-27960-1.
- ^ 後漢書·卷4、卷26
- ^ 祝總斌. 張晗 , 編. 兩漢魏晉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 第1版. 北京: 北京大學出版社. 2017年4月: 162-166. ISBN 978-7-301-27960-1.
- ^ 太平御覽·職官部八、後漢書、三國志、晉書、宋書、梁書、陳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