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應中
周應中(1540年—1629年),字正甫,號寧宇,順天府府軍衛籍浙江會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周應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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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光祿寺少卿 | |
籍貫 | 浙江會稽縣 順天府府軍衛籍 |
字號 | 字正甫 |
出生 | 嘉靖十九年(1540年)六月初五日 |
逝世 | 崇禎二年(1629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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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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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隆慶四年(1570年)庚午科順天府鄉試第二十六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聯捷辛未科三甲二百六十八名進士。刑部觀政,初授元氏縣知縣,萬曆元年(1573年)調真定縣(今河北正定)知縣。任職期間,將真定城由土城改建為磚城,並主修《真定縣誌》。因事觸怒巡撫孫丕揚,想要以貪污罪將他治罪,但因周是張居正門生,只是在萬曆五年(1577年)將他調任湖廣崇陽縣,之後主持編纂《萬曆戊寅崇陽志》,翌年成書。萬曆六年(1578年),升崇府審理正。八年考察去職。萬曆十九年(1591年),奉旨起為曲沃知縣,補直隸曲周縣知縣。不數月,陞河間府同知,連擢山西潞安兵備僉事。復因剛正執法,遭排擠去職。
萬曆三十年(1602年)十二月,再起為湖廣荊南道僉事。三十三年十一月擢光祿少卿,將大用之,竟遭陷搆。三十五年正月因考察調簡[1],自此無意仕途。晚年德盛禮恭,高壽九十,預告歸期而逝。
著作
著《風憲錄》行於世。
紀念
事跡
家族
參考文獻
- ^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三十 》:萬曆三十五年二月,光祿寺少卿調僉事周應中革職閒住。應中初有清名,而性乖蹇忤物,坐左遷王官,久之,有念其介貧者,起湖廣僉事,遂頗治生,而乖蹇如故。尋升光祿寺少卿,湖廣巡按史學遷因劾其貪黷諸不法事,坐再調僉事,乃上疏自白其為僉事時,所存貯地方九千餘金,冊籍具在,宜行撫按查核,且乞罷黜,以終餘年。都給事中梁有年等劾應中在楚諸貪黷狀,與楚撫按所劾語皆瑣屑不可聞。於是部院論應中逞臆奏辯,期撓察典,亂 天聽,宜依被黜官員摭拾妄奏例,發遣口外為民,參酌情法,以嘗破例起用者,量依不謹革職閒住。
- ^ 《萬曆野獲編》:辛未進士周寧宇應中,浙之會稽人,幼孤貧,客京師為針工,以其暇為舉子業輒工,得以順天籍補諸生,連登辛未甲榜。筮仕元氏令有聲,調繁真定縣,俸滿將擢去。時富平孫太宰新起田間,受知江陵相公,從廢籍驟轉中丞,撫真定等府,周所治邑,正其駐節地。周故強項,屢以事忤孫,孫跡不能平,撫其過入丁丑外計備察疏中,且臚列贓私以萬計。上雖沖聖,留意民生,覽疏大怒,遽欲逮治,賴江陵力救得止,僅以計典不及,調楚之崇陽。孫恚甚,又中之楚按,楚撫計下考劣,升崇府審理。江陵公痛惜之,復於庚辰外計中議調,得補故官,又以他事罣誤去。今上辛卯壬辰間,薦章滿公車,起為河間府同知,升山西僉事。又坐事被調,慰薦者又推轂之,且云為江陵故相所仇,以無罪屢廢。周起而力辨云:「臣為張居正門生,素稱相知,且受其洗拔,何嘗有隙?臣死不敢誣地下。」時趙南渚世卿為大理卿,亦其同年也,因盛稱之於公卿間,謂其不肯昧心趨時,即此一事,不忝古人。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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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郝維喬 |
明朝真定縣知縣 萬曆元年(1573年)上任 |
繼任: 郭衢階 |
前任: 郭如魯 |
明朝曲周縣知縣 萬曆二十年(1592年)上任 |
繼任: 馬大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