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应中
周应中(1540年—1629年),字正甫,号宁宇,顺天府府军卫籍浙江会稽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周应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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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光禄寺少卿 | |
籍贯 | 浙江会稽县 顺天府府军卫籍 |
字号 | 字正甫 |
出生 | 嘉靖十九年(1540年)六月初五日 |
逝世 | 崇祯二年(1629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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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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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隆庆四年(1570年)庚午科顺天府乡试第二十六名举人,隆庆五年(1571年)联捷辛未科三甲二百六十八名进士。刑部观政,初授元氏县知县,万历元年(1573年)调真定县(今河北正定)知县。任职期间,将真定城由土城改建为砖城,并主修《真定县志》。因事触怒巡抚孙丕扬,想要以贪污罪将他治罪,但因周是张居正门生,只是在万历五年(1577年)将他调任湖广崇阳县,之后主持编纂《万历戊寅崇阳志》,翌年成书。万历六年(1578年),升崇府审理正。八年考察去职。万历十九年(1591年),奉旨起为曲沃知县,补直隶曲周县知县。不数月,升河间府同知,连擢山西潞安兵备佥事。复因刚正执法,遭排挤去职。
万历三十年(1602年)十二月,再起为湖广荆南道佥事。三十三年十一月擢光禄少卿,将大用之,竟遭陷构。三十五年正月因考察调简[1],自此无意仕途。晚年德盛礼恭,高寿九十,预告归期而逝。
著作
著《风宪录》行于世。
纪念
事迹
家族
参考文献
- ^ 《大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四百三十 》:万历三十五年二月,光禄寺少卿调佥事周应中革职闲住。应中初有清名,而性乖蹇忤物,坐左迁王官,久之,有念其介贫者,起湖广佥事,遂颇治生,而乖蹇如故。寻升光禄寺少卿,湖广巡按史学迁因劾其贪黩诸不法事,坐再调佥事,乃上疏自白其为佥事时,所存贮地方九千余金,册籍具在,宜行抚按查核,且乞罢黜,以终余年。都给事中梁有年等劾应中在楚诸贪黩状,与楚抚按所劾语皆琐屑不可闻。于是部院论应中逞臆奏辩,期挠察典,乱 天听,宜依被黜官员摭拾妄奏例,发遣口外为民,参酌情法,以尝破例起用者,量依不谨革职闲住。
- ^ 《万历野获编》:辛未进士周宁宇应中,浙之会稽人,幼孤贫,客京师为针工,以其暇为举子业辄工,得以顺天籍补诸生,连登辛未甲榜。筮仕元氏令有声,调繁真定县,俸满将擢去。时富平孙太宰新起田间,受知江陵相公,从废籍骤转中丞,抚真定等府,周所治邑,正其驻节地。周故强项,屡以事忤孙,孙迹不能平,抚其过入丁丑外计备察疏中,且胪列赃私以万计。上虽冲圣,留意民生,览疏大怒,遽欲逮治,赖江陵力救得止,仅以计典不及,调楚之崇阳。孙恚甚,又中之楚按,楚抚计下考劣,升崇府审理。江陵公痛惜之,复于庚辰外计中议调,得补故官,又以他事罣误去。今上辛卯壬辰间,荐章满公车,起为河间府同知,升山西佥事。又坐事被调,慰荐者又推毂之,且云为江陵故相所仇,以无罪屡废。周起而力辨云:“臣为张居正门生,素称相知,且受其洗拔,何尝有隙?臣死不敢诬地下。”时赵南渚世卿为大理卿,亦其同年也,因盛称之于公卿间,谓其不肯昧心趋时,即此一事,不忝古人。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隆庆五年辛未科登科录》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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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郝维乔 |
明朝真定县知县 万历元年(1573年)上任 |
继任: 郭衢阶 |
前任: 郭如鲁 |
明朝曲周县知县 万历二十年(1592年)上任 |
继任: 马大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