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煥章
吳煥章(1902年5月29日—1988年1月11日),嫩江省大賚縣(今吉林省大安市人),中華民國政治人物。[1]
吳煥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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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任興安省政府主席 | |
任期 1945年9月4日—1948年11月2日 | |
繼任 | 末任 |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4屆立法委員 | |
任期 1935年1月12日—1945年9月29日 | |
指定 | 林森 |
個人資料 | |
出生 | 1902年5月29日 大清黑龍江將軍管轄區墨爾根副都統管轄區 |
逝世 | 1988年1月11日 中華民國臺北市 | (85歲)
政黨 | 中國國民黨 |
早年
經歷
1928年,吳煥章任國民革命軍第二集團軍前敵政治部上校宣傳大隊大隊長,上海《新東北報》、東北通訊社社長。1929年,任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訓練部民眾訓練處勞資仲裁股總幹事,地方自治計劃委員會委員。1930年,任中國國民黨中央宣傳部東北《民國日報》總編輯。1931年,任中國國民黨黑龍江黨務指導委員會書記長。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吳煥章組織中國東北北部的民眾幫馬占山進行抗日鬥爭。[1]
1935年,吳煥章出任立法院立法委員。[1][2]1944年3月,任三民主義青年團黑龍江支團代表。1944年5月,兼任抗戰損失調查委員會委員。1945年4月,被派為中國國民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1945年9月,任興安省政府主席。1947年,任國民政府主席東北行轅政務委員會委員。1948年2月,兼任東北政務委員會委員,並出任行憲國民大會代表。同年4月,當選為國民大會主席團主席[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