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員外郎
刑部員外郎,刑部的屬官。
- 隋唐五代刑部第一司刑部司的副長官。隋朝開皇六年(586年),設刑部員外郎一人。大業三年(607年),廢除,設憲部承務郎負責他的職務。唐朝武德三年(620年)改為刑部員外郎。設二人,從六品上。龍朔二年(662年)改為司刑大夫。咸亨元年(670年),恢復刑部郎中的舊名。光宅元年(684年)改為秋官郎中。神龍元年(705年),恢復刑部郎中的舊名。天寶十一載(752年)改為司憲郎中。至德二載(757年),恢復刑部郎中的舊名。五代十國沿置。
- 宋遼金元明刑部的佐貳官。遼朝的南面官。北宋刑部員外郎為六品寄祿官,不管理刑部的事情。元豐改制後,不設刑部司,刑部員外郎為刑部的佐貳官,掌管詳覆、敘雪。正七品,分左右廳治事,各一人。遼朝南面官有刑部郎中。金朝不分司,設刑部員外郎從六品,設二人。一個掌管律令格式、審定刑名、關津稽查、赦詔勘鞫、追征給沒,一個掌管監戶、官戶、配隸、訴良賤、城門開關、官吏改正、功賞捕亡。元朝沿置。明朝初年延續金元的制度。洪武六年(1373年)改為刑部屬司的副長官,刑部屬司按布政使司分設。清朝順治元年(1644年),改刑部副理事官為刑部郎中,後來改為刑部屬司的副長官。
- 刑部各司員外郎的統稱。隋唐五代刑部刑部司、都官司、比部司、司門司四司的員外郎,明清刑部十三清吏司的員外郎。
參考文獻
- 《中國歷史大辭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