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紹文
侯紹文(1901年8月4日—1992年10月2日),別號孟揚,河北省灤縣人。清光緒二十四(1899)年生。1920年畢業於河北省立天津師範學校。
侯紹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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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 | |
號 | 孟揚 |
出生 | 1901年8月4日(光緒二十七年六月二十日) 大清 |
逝世 | 1992年10月2日 中華民國(臺灣) | (91歲)
死因 | 心臟衰竭 |
籍貫 | 河北灤縣 |
國籍 | 中華民國 |
配偶 | 李培卿 |
兒女 | 子:侯定國(2009年歿) 女:侯麗明 |
親屬 | 孫子:侯漢廷(台北市議員) |
知名於 | 曾任立法委員 |
著作 | 《唐宋考試制度史》 |
1933年,以全校第一名的成績畢業於北平華北大學(今私立華北文法學院);同年,參加國民政府舉辦之河北省普通考試教育行政考試、北平市教育行政高等檢定考試、教育行政高等考試,均以第一名及格。1934年,侯紹文以薦任官實習分發教育部。隨後擔任教育部體育委員會秘書,1936年,調派中央古物保管委員會工作,曾參與六朝陵墓調查。1937年,任揚子江水利委員會科長。1941年,先後任考試院參事、簡任秘書。1943年,任考選委員會專門委員,奉派江西省典試縣長。
1946年抗戰勝利後,任銓敘部參事,隨後擔任特種考試人事行政人員考試初試典試委員。1948年,當選為河北省第三選區立法委員。在大陸期間曾擔任河北灤縣師範教員、天津師範教員。
1949年隨中華民國政府赴台,並在東吳大學、文化大學、世界新聞專科學校、逢甲大學教授歷史科目。1960年,蔣中正第三度由第一屆國民大會選為總統,國民大會趁機成立「憲政研討會」準備行使創制權與複決權。侯紹文在《民主評論》[1]上發表〈論國民大會此時此地不宜行使創制複決兩權〉,反對國大代表藉機擴權。
生平
- 民國九年畢業於河北省立天津師範學校
- 全校第一名畢業於北平華北大學(私立華北文法學院)
- 二十二年高等文官考試教育行政人員及格
- 河北省普通考試教育行政第一名及格
- 北平市教育行政高等檢定考試第一名及格
- 教育行政高等考試第一名及格
- 教育部薦任官實習
- 教育部體育委員會秘書
- 中央古物保管委員會,參與六朝陵墓調查
- 揚子江水利委員會科員(026-08-12)
- 考試院參事、簡任秘書(030-11-15)
- 江西省縣長考試典試委員(032-10-28)
- 銓敘部參事(035-03-02)
- 三十六年特種考試人事行政人員考試初試典試委員(036-08-08)
- 第一屆河北省第三選區立法委員[2][3][4]
- 河北灤縣師範教員
- 天津師範教員
- 臺灣省世界新聞專科學校、東吳大學、文化大學、逢甲大學(逢甲工商學院訓導處訓導主任、紡織系教授)等校教授[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