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庄台湾日治时期1920年至1945年间存在之行政区,辖属台北州淡水郡。今新北市石门区

淡水郡管内图

行政区划

石门地区位在台湾本岛的最北端,在清治时期及日治时期初期属芝兰三堡金包里堡,在1895年6月隶属“台北县淡水、基隆支厅”,在1897年7月1日隶属“沪尾、金包里辨务署”。1898年6月28日,金包里辨务署被并入“基隆辨务署”,改为“金包里支署”[1]。1901年11月11日,台湾的行政区划改为二十厅,石门地区隶属“台北厅小基隆支厅”、“基隆厅金包里支厅”。1901年12月17日,台北厅划分为39个区,石门地区被划分为第31区[2]。1903年11月1日,基隆厅实施街庄整并,并改为23个数字分区,下角庄被划分为第6区[3]。1904年4月1日,台北厅芝兰三堡实施街庄整并[4]。1905年7月1日,基隆厅第6区改为“阿里荖区”[5]。1906年1月1日,台北厅改设置以地名称呼的28个区,石门地区被划分为“老梅区”[6]。1909年10月25日,台湾的行政区划由二十厅整并为十二厅,基隆厅被并入台北厅,下角庄隶属“台北厅金包里支厅”。1915年2月27日,小基隆支厅被并入“淡水支厅”。此时的街庄如下:

  • 芝兰三堡:头围庄、老梅庄、石门庄
  • 金包里堡:下角庄[7]

1920年10月1日,原堡里之行政区废除,街庄改为大字;前述4庄合并为台北州淡水郡“石门庄”,辖域内分为头围老梅石门下角等4个大字

  • 头围大字下有“枫林”、“崁子脚”、“八甲”、“下员坑”小字名
  • 老梅大字下有“大丘田”、“公地”、“七股”、“猪槽潭”、“老崩山”、“大溪墘”、“尖山湖”、“九芎林”小字名
  • 石门大字下有“石门”、“石崩山”小字名
  • 下角大字下有“石门”、“尖子鹿”、“阿里磅”、“坪林”、“小坑”、“草埔尾”、“阿里荖”、“五爪仑”、“竹子湖”小字名[8]

二战后,石门庄在1946年改为台北县淡水区石门乡,为目前的新北市石门区

石门庄行政区划变迁
1903年 1906年[5][6] 1920年-1945年 1946年
[2][3] 街庄[3][4] 街庄 街庄 大字 乡镇
台北厅 第31区 头围庄 老梅区 头围庄 石门庄 头围 石门乡
老梅庄 老梅庄 老梅
石门庄 石门庄 石门
基隆厅 第6区 阿里荖庄、五爪仑庄(竹仔湖、五爪仑)、阿里磅小坑庄、阿里磅庄、石门庄 阿里荖区 下角庄 下角

庄长

  • 潘廼明:1920年至1927年,原任老梅区书记
  • 江文通:1929年至1940年
  • 三泽淳一
  • 江崎龟作[9]

设施

名所旧迹

参考来源

  1. ^ 府令第38號 辨務署名稱位置及管轄區域改定. 台湾总督府报. 1898-06-28. 
  2. ^ 2.0 2.1 臺北廳令第2號 街庄長管轄區名改正. 台北厅报. 1901-12-17. 
  3. ^ 3.0 3.1 3.2 基隆廳令第十六號 本廳管內街庄長管轄區域別冊ノ通改定ス. 基隆厅报. 1903-11-02. 
  4. ^ 4.0 4.1 臺北廳告示第五十一號 芝蘭二堡・芝蘭三堡・興直堡・擺接堡・大加蚋堡ノ内左ノ通街庄名竝區域ヲ改正ス. 台北厅报. 1904-03-27. 
  5. ^ 5.0 5.1 基隆廳令第五號 本廳管內街庄長管轄區域及管轄區域ノ名稱左ノ通改定ス. 基隆厅报. 1905-06-28. 
  6. ^ 6.0 6.1 臺北廳令第11號. 台北厅报. 1905-12-27. 
  7. ^ 《新旧对照管辖便览》
  8. ^ 《台湾总督府行政区域便览》
  9. ^ 臺灣總督府職員錄系統. 中央研究院台湾史研究所. [2022-09-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