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应轸

明朝政治人物

汪应轸(1490年—?),子宿青湖[1]、学者私清宪先生[2]浙江承宣布政使司绍兴府山阴县(今浙江省绍兴市)人,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汪应轸
大明江西按察司佥事提调学校
籍贯浙江绍兴府山阴县
字号字子宿,号青湖
出生弘治三年(1490年)闰九月初一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章氏
出身
  • 正德十一年丙子科举人
  • 正德十二年丁丑科进士出身

生平

正德十一年(1516年),浙江乡试中第十六名举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联捷丁丑科会试第二名,二甲十八名进士,改庶吉士[3]正德十四年,明武宗南巡之争中,反对明武宗,受杖刑几死;之后出官泗州知州

嘉靖元年(1522年),任户科给事中嘉靖三年,出任江西佥事。居二年,辞职归乡。嘉靖十四年十月起用为故官,提督学政[4]。父丧丁忧,回乡病亡[5]

著作

著有《青湖集》。[6]

家族

曾祖汪徽,赠兵部郎中。祖父汪镃,兵部郎中,进阶朝列大夫。父汪似谷。母董氏。重庆下。兄应璧。弟应房、应翼、应张、应室、应星、应斗。

参考

  1. ^ 明人传记资料索引 ,上册 ,167
  2. ^ 静志居诗话 ,11卷 ,86
  3. ^ 明实录:武宗实录 ,147卷
  4. ^ 明实录:世宗实录 ,180卷
  5. ^ ·张廷玉等,《明史》(卷208):“汪应轸,字子宿,浙江山阴人。少有志操。正德十二年成进士,选庶吉士。 十四年诏将南巡。应轸抗言:“自下诏以来,臣民旁皇,莫有固志。临清以南,率弃业罢市,逃窜山谷。苟不即收成命,恐变生不测。昔谷永谏汉成帝,谓‘陛下厌高美之尊号,好匹夫之卑字。数离深宫,挺身晨夜,与群小相逐。典门户奉宿卫者,执干戈而守空宫’。其言切中于今。夫谷永,谐谀之臣;成帝,庸暗之主。永言而成帝容之。岂以陛下圣明,不能俯纳直谏哉?”疏入,留中。继复偕修撰舒芬等连章以请。跪阙门,受杖几毙。 教习竣,拟授给事中。有旨补外,遂出为泗州知州。土瘠民惰,不知农桑。应轸劝之耕,买桑植之。募江南女工,教以蚕缫织作。由是民足衣食。帝方南征,中使驿骚道路。应轸率壮夫百余人列水次,舟至,即挽之出境。车驾驻南京,命州进美妇善歌吹者数十人。应轸言:“州子女荒陋,无以应敕旨。臣向募有桑妇,请纳之宫中,传受蚕事。”事遂寝。 世宗践阼,召为户科给事中。山东矿盗起,掠东昌、兖州,流入畿辅、河南境。应轸奏言:“弭盗与御寇不同。御寇之法,驱之境外而已。若弭盗而纵使出境,是嫁祸于邻国也。凡一方有警,不行扑灭,致延蔓他境者,俱宜重论。”报可。在科岁余,所上凡三十余疏,咸切时弊。以便养,乞改南,遂调南京户科。张璁、桂萼在南部,方议追尊献皇帝。雅知应轸名,欲倚以自助。应轸与议不合,即奏请遵礼经、崇正统,以安人心。不报。 嘉靖三年春,出为江西佥事。居二年,具疏引疾,不俟命而归,为巡按所劾。诏所司逮问。应轸自陈亲老,鲜兄弟,乞休侍养。吏部为之请,乃免逮。久之,廷臣交荐。起故官,视江西学政。父艰归,病卒。”
  6. ^ 列朝诗集丙集第十六

延伸阅读

[]

 明史卷二百〇八》,出自《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