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口镇
峰口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下辖的一个乡镇级行政单位。[1]
峰口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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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 | |
坐标:30°04′57″N 113°20′39″E / 30.08244°N 113.34427°E | |
国家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上级行政区 | 洪湖市 |
村级区划单位数 | |
时区 | 北京时间(UTC+8) |
行政区划代码 | 42 10 83 105 |
电话区号 | +86 |
峰口镇地处洪湖市西北部,洪湖市的北大门。东与万全镇交界,南濒内荆河,西与曹市镇毗邻,北与仙桃市张沟镇隔东荆河相望。是一个拥有13万人口的大镇,镇区人口近5万,是湖北省认定的中心镇,为洪湖市城市副中心。早在唐宋时代,洪湖还处于云梦泽国之时,这里就是北自汉阳,西自荆川往来商贾云集之地。随着时代的变迁,峰口几经易名。
历史沿革
明嘉靖元年(1522年),名直埠,因直埠湖得名,沔阳州在此设直埠河舶所。后张姓人家迁此开铺,经营以物易物的商品交换生意。后又开设鱼行,收购和贩运鲜鱼,改名张家场。
清乾隆年间(1736-1795年),因这里仍是四方渔民贩卖河鲜的集散地,虽地势较高,但还是连年遭受汉江洪水泛滥。当时东荆河支流没有堤防设施,每到洪泛时期,洪水肆流,将峰口高地分割为几块,紧靠集市处冲了一个大口,白庙至峰口老桥旁形成一条自然河。附近往来的百姓和商贾们行走不便,也只能望口兴叹,商贸活动深受影响。
为此,峰口百姓决心封住此口。消息传出,凡来峰口贸易的商贾和附近的百姓踊跃参加,有钱的出钱,无钱的出力。从动工到完工共用一个月的时间,直埠口封住,且填压成50米长的一块场地,形成了新的集贸市场,人们称为封口。
远近渔民和商贾竞相来封口集贸市场做生意。封口成为货物装卸、贸易繁忙的码头。久而久之,封口名播四方。先后有咸宁帮、黄陂帮众多商家落户封口,使封口这个单一的鱼虾集散地发展成初具规模的南连湘岳、北通武汉、西达荆州的商贸集镇,有江汉平原小汉口的美称。由于此地是以封口之坝挡住洪水之峰,高坚无恙,人们便将封口雅称峰口,沿用至今。
1951年,洪湖建县时,沔阳县(今仙桃市)划出第10区(峰口)归属洪湖县。
1958年9月,成立峰口公社。
1961年5月,恢复峰口区、镇。
1975年3月,并为峰口公社。
1987年10月,分设峰口镇、白庙乡。
1988年改为峰口镇。
2001年白庙乡并入峰口镇。
行政区划
峰口镇下辖以下地区:[2]
新建街社区、沿河街社区、解放街社区、凤凰街社区、白庙街社区、土京村、观厅村、万宝村、塘咀村、兰桥村、坨建村、群台村、双路村、红花村、绣花村、双丰村、定洲村、群星村、麻壕村、童岭村、京城村、大公村、大桥村、新台村、周家湾村、西河村、陈赵台村、全胜村、土港村、田家台村、农科所村、四墩村、白庙村、恒继村、潭洲村、新河村、新沟村、直岭村、范湖村、塘脑村、朱市村、向晓村、郭洲村、红脑村、红岭村、继美村、伍沟村、林沟村、东晓村、卫沟村和二洪村。
参考资料
- ^ 2023年洪湖市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23-06-30 (中文(中国大陆)).
- ^ 2023年峰口镇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23-06-30 (中文(中国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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