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口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下辖的一个乡镇级行政单位。[1]

峰口镇
峰口镇的位置
地图
坐标:30°04′57″N 113°20′39″E / 30.08244°N 113.34427°E / 30.08244; 113.34427
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上级行政区洪湖市
村级区划单位数
时区北京时间UTC+8
行政区划代码42 10 83 105
电话区号+86 

峰口镇地处洪湖市西北部,洪湖市的北大门。东与万全镇交界,南濒内荆河,西与曹市镇毗邻,北与仙桃市张沟镇隔东荆河相望。是一个拥有13万人口的大镇,镇区人口近5万,是湖北省认定的中心镇,为洪湖市城市副中心。早在唐宋时代,洪湖还处于云梦泽国之时,这里就是北自汉阳,西自荆川往来商贾云集之地。随著时代的变迁,峰口几经易名。

历史沿革

明嘉靖元年(1522年),名直埠,因直埠湖得名,沔阳州在此设直埠河舶所。后张姓人家迁此开铺,经营以物易物的商品交换生意。后又开设鱼行,收购和贩运鲜鱼,改名张家场。

清乾隆年间(1736-1795年),因这里仍是四方渔民贩卖河鲜的集散地,虽地势较高,但还是连年遭受汉江洪水泛滥。当时东荆河支流没有堤防设施,每到洪泛时期,洪水肆流,将峰口高地分割为几块,紧靠集市处冲了一个大口,白庙至峰口老桥旁形成一条自然河。附近往来的百姓和商贾们行走不便,也只能望口兴叹,商贸活动深受影响。

为此,峰口百姓决心封住此口。消息传出,凡来峰口贸易的商贾和附近的百姓踊跃参加,有钱的出钱,无钱的出力。从动工到完工共用一个月的时间,直埠口封住,且填压成50米长的一块场地,形成了新的集贸市场,人们称为封口。

远近渔民和商贾竞相来封口集贸市场做生意。封口成为货物装卸、贸易繁忙的码头。久而久之,封口名播四方。先后有咸宁帮、黄陂帮众多商家落户封口,使封口这个单一的鱼虾集散地发展成初具规模的南连湘岳、北通武汉、西达荆州的商贸集镇,有江汉平原小汉口的美称。由于此地是以封口之坝挡住洪水之峰,高坚无恙,人们便将封口雅称峰口,沿用至今。

1951年,洪湖建县时,沔阳县(今仙桃市)划出第10区(峰口)归属洪湖县。

1958年9月,成立峰口公社。

1961年5月,恢复峰口区、镇。

1975年3月,并为峰口公社。

1987年10月,分设峰口镇、白庙乡。

1988年改为峰口镇。

2001年白庙乡并入峰口镇。

行政区划

峰口镇下辖以下地区:[2]

新建街社区、​沿河街社区、​解放街社区、​凤凰街社区、​白庙街社区、​土京村、​观厅村、​万宝村、​塘咀村、​兰桥村、​坨建村、​群台村、​双路村、​红花村、​绣花村、​双丰村、​定洲村、​群星村、​麻壕村、​童岭村、​京城村、​大公村、​大桥村、​新台村、​周家湾村、​西河村、​陈赵台村、​全胜村、​土港村、​田家台村、​农科所村、​四墩村、​白庙村、​恒继村、​潭洲村、​新河村、​新沟村、​直岭村、​范湖村、​塘脑村、​朱市村、​向晓村、​郭洲村、​红脑村、​红岭村、​继美村、​伍沟村、​林沟村、​东晓村、​卫沟村和二洪村。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