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士凭(1521年—1571年),字可依,号思亭山东济南府平原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任士凭
大明南京刑部右侍郎
籍贯山东济南府德州平原县
字号字可依,号思亭
出生正德十六年(1521年)正月十八日
逝世隆庆五年(1571年)
配偶娶谭氏
亲属从子 任光谞
出身
  • 嘉靖二十二年癸卯科举人
  • 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进士出身

生平

山东乡试第二十一名举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丁未科二甲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二十八十月改礼部祠祭司主事,调吏部文选司,历文选司署郎中,四十二年(1563年)九月升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十二月升通政使司右通政、提督誊黄,四十四年八月升光禄寺卿。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三月任顺天府府尹[1]。十月升南京工部右侍郎,十一月改任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巡抚江西,隆庆元年(1567年)十月御史凌儒弹劾其不职,调南京别衙门用,予告归,隆庆四年(1570年)七月起为南京刑部右侍郎,因病不能赴任,仍乞赐告归,次年卒,赐祭葬,祀乡贤[2]

墓葬

任士凭墓在平原县北任村西。2018年,入选平原县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

家族

曾祖任武;祖任天锡;父任弘道,监生;母姚氏。慈侍下。弟士翼;士孝;士德;士清;士慎;士勤[3]

参考资料

  1. ^ 光绪《顺天府志》
  2. ^ 黄怀祖《平原县志·卷七》:任士凭,同丁未科,选翰林院庶吉士,改礼部主事,调吏部文选司,历郎中,升太常寺少卿、左通政、光禄寺卿、顺天府尹、南工部侍郎,以兵部侍郎兼副都御史巡抚江西,予告归,起南刑部右侍郎。卒赐祭葬,祀乡贤,有传。
  3. ^ 《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进士登科录》:民籍,治《诗经》,年二十七岁中式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第二甲第四十九名进士。正月十八日生,行一,曾祖任武;祖任天锡;父任弘道,监生;母姚氏。慈侍下,妻谭氏,弟士翼;士孝;士德;士清;士慎;士勤。由国子生中式山东乡试第二十一名举人会试中式第二百三十五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