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常寺
中國古代政府部門
北齊
隋
唐代
唐代太常寺下機構甚多,有郊社、太廟、諸陵、太樂、鼓吹、太醫、太卜、廩犧八個署。
屬官
太常寺設官,都是屬於士人會擔任的清要官。
所轄機構署官
宋代
由于六部九寺的职权都被瓜分,太常寺也不例外,其职权属于另外的太常礼院。因此太常寺成为闲职,仅管辖社稷二坛、武成五庙、京城的教坊。
明代
- 1367年,朱元璋設置太常司,設卿,少卿,丞,典簿、協律郎、博士,贊禮郎。
- 1368年,設置各祠祭署,設置署令、署丞。
- 1380年,重新確定協律郎等官品級。
- 1391年,改各署令為奉祀,署丞為祀丞。
- 1397年,改司為寺,名為太常寺,官制仍舊。
- 1399年─1402年,建文年間,增設贊禮郎二人,太祝一人。
- 1403年,祇改天壇為天地壇,其餘的都恢復洪武年間(1368年─1398年)舊制。
- 1425年,設置犧牲所,吏目掌管公文。明世宗整頓端正祭祀典制,分天地壇為天壇、地壇,山川壇、藉田祀祭署為神祇,大祀殿為祈穀殿,增設朝日壇、夕月壇,各設祠祭署。又增設協律郎、贊禮郎、司樂等官員。
- 1576年,改神祇壇為先農壇。
屬官
清代
清初便設置有太常寺,隸屬於禮部,順治十六年(1659年)原由禮部掌管的祭祀事宜改由太常寺負責[1]:859。之後康熙二年(1663年)時寺事又歸禮部,康熙十年(1671年)時又改回來[1]:860。
雍正元年(1723年),特簡大臣綜理寺事,後來到了乾隆十四年,規定禮部滿尚書兼管太常職銜,永為成式[1]:860。
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太常寺裁併禮部,不久又恢復,但到了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時又再次裁併[1]:860。
腳註
參考文獻
- 孫文良,中國官制史,1993年,臺北,文津出版社。
- 《明史》
延伸阅读
[编]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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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者为明清五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