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COVID-19条目共识/存档4

COVID-19:疫情还是疫病?

已取消所有相关移动。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7日 (五) 15:2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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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8:51起User:Groverlynn将多个COVID-19疫情条目的名称“疫情”改成“疫病”,理由是“主语错误”和“疫情没有时间轴,疫病才有。疫病的时间轴属于疫情”。窃以为重大名称变化应在客栈提出,希望将本事交付社群讨论。 ——羊羊 [ 留言 贡献 维猫报 古典音乐专题 ] 2021年4月20日 (二) 12:03 (UTC)

(-)反对移动,吁请@Groverlynn:停止相关移动,移步客栈讨论取得共识后再决定。--Newbamboo留言2021年4月20日 (二) 14:47 (UTC)
显然,“疫情”和“疫病”二词不是一个意思。“COVID-19疫情”是“疫情”,“COVID-19”是“疫病”。--安忆Talk 2021年4月20日 (二) 14:59 (UTC)
疫情和疫病当然不是一个意思,否则也没有必要移动了。COVID-19是一种“传染病”(infectious disease),当一个传染病在人群或其他宿主生物中爆发时,成为“瘟疫”、“疫病”(epidemic),而一场疫病爆发和流行的情况才是“疫情”(epidemic situation)。Groverlynn留言2021年4月20日 (二) 15:23 (UTC)
疫情的意思是疫病的情况,是一场瘟疫的“属性”。虽然在介绍和描述一场疫病时,绝大多数的描述都是这场疫病的情况,即疫情,但疫情不是疫病本身。而且疫情强调的是疫病在某时某地的情况,如“当下的疫情”,而不适合用于较长的时间跨度。可类比“战情”与“战争”两词。参考英文,疫病或瘟疫是epidemic、pandemic、endemic,而疫情是epidemic situation。Groverlynn留言2021年4月20日 (二) 15:13 (UTC)
(+)支持--懒癌哪天行Lazy, as no today's excuse. 2021年4月21日 (三) 07:20 (UTC)
在下(+)支持纠正将“疫情”作为“疫病”、“瘟疫”的代名词的行为(诸如“由于疫情的情况,我们不得不……”)。现在过多的场景存在此混淆使用。尽管遵循常用名称原则,但在下仍认为此种替换事实上降低了此瘟疫流行在大众心理的恐慌程度。--懒癌哪天行Lazy, as no today's excuse. 2021年4月25日 (日) 05:21 (UTC)
(-)反对:若要突出“是病”直接把疫情删了不就完了,改什么疫病?而且本来就是在描述病毒引发病的爆发疫情和扩散流行及其引发的其他问题。应当撤销其全部移动或修改。--MINQI留言2021年4月21日 (三) 10:55 (UTC)
请考虑到常用名称原则。“疫病”相对于“疫情”显然不是常用名称。——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1年4月21日 (三) 13:00 (UTC)
(▲)同上,至于疫情一词“不适合用于较长的时间跨度”我记得之前有人把疫情改成大流行,但最终还是回退了[来源请求] ——羊羊 [ 留言 贡献 维猫报 古典音乐专题 ] 2021年4月21日 (三) 14:43 (UTC)
2019冠状病毒病”本身已经说它是一个疾病了(而不是2019冠状病毒),重复“疫病”语义重复,也不是常用名称。没听懂“疫情没有时间轴”、修改后解决了什么。所涉条目介绍的是situation(发展和影响),并不是介绍疾病本身吧。因此反对移动。--YFdyh000留言2021年4月21日 (三) 17:59 (UTC)
(▲)同上COVID-19现在仍在流行,而且我们都称之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改掉感觉不妥。--50829 2021年4月24日 (六) 03:25 (UTC)
(▲)同上--Raptor (Unknown) 2021年4月26日 (一) 06:35 (UTC)

考虑到事前并未经过讨论,且社群多半认为维持以“疫情”为名为宜,我建议立即回退Groverlynn阁下的所有移动操作。——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1年5月3日 (一) 08:43 (UTC)

@Ericliu1912:处理 完成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7日 (五) 14:5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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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标题、内文及重新导向页面标题中对SARS-CoV-2的变种的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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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提议为条目标题、内文及重新导向页面标题中对SARS-CoV-2的变种的称呼设立规定,并收录于《COVID-19条目共识》内。具体拟议提案如下:

以上。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4日 (五) 09:41 (UTC)

@Liu116痛心疾首:你们可以看看这提案是不是合适的。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4日 (五) 09:56 (UTC)
我倾向于,将重定向对变种的称呼限制在位点描述类名称(如“501Y2”等),如果过度放开必然引发混乱。世界早就是全球化了,一个变种出现必然会在多个国家或地区出现甚至全球五大洲广泛分布,某些媒体依然会用“地域+病毒株”来称呼恐怕是不合理的,真要消歧义恐怕每个国家地区都建一个还消不完。--痛心疾首 2021年5月14日 (五) 10:13 (UTC)
@痛心疾首:不太能限制,WP:R#KEEP还是在头上,而且“地域+病毒株”的常用度实在太高,比“武汉肺炎”还高,故意不满足普遍读者需求(令他们不能得知“地域+病毒株”实际指代的变种)不太合理,而且更有可能让他们以为相关变种只有“地域+病毒株”一个名字,长远不利弥消“地域+病毒株”的常用度(这次我希望能趁早弥消,不然一直都消不完,那迟早肯定要再吵几回)。“地域+病毒株”中的地域通常还是看发源地或首次爆发地,即使一个变种出现必然会在多个国家或地区出现甚至广泛分布,每个国家地区都建一个还消不完应该不至于;要真的出现每个国家地区都建一个还消不完的情况,那时候就不会有媒体用“地域+病毒株”来区别变种了,因为连媒体自己也区别不了;我们在媒体不用“地域+病毒株”来区别变种时候,就可以真的能如你上面所说的一般将重新导向对变种的称呼限制在位点描述类名称(如“501Y2”等)而不引发任何问题了。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4日 (五) 10:24 (UTC)
@痛心疾首:“武汉肺炎”和“[请在此插入地名]变种”从来都是指该病毒/变种首先被发现的地方,这种称呼方法比那些像密码一样的学名或编号更容易记忆,所以何来不合理呢?更何况维基百科是给一般人(而不是给科学家)看的,假如禁止这类重定向岂不是会令读者更混乱?--<JasonHK ✉️ 📝 /> 2021年5月24日 (一) 13:12 (UTC)
当下以地名称呼变种成为主流,一部分在于学界对于相应变种的称呼相对难以记忆,比如知道B.1.1.7就是最初在英国发现的变种的一般人就很少。制定相应规范时应该考虑到这点,比如说同一条目多次提及XX变种的时候,可以允许在第一次提及的时候说明最初发现的地点之类的。对于此提案的意见目前我暂时就想到这个,不过我感觉要说的应该还有不少,周末休息这两天我再继续展开。--🔨留言2021年5月14日 (五) 11:44 (UTC)
还有一个要考虑的因素是规则执行上的困难。本站大部分COVID-19相关的内容都是出自新闻媒体报道,而新闻媒体的报道大部分仍然在使用地名来称呼变种病毒,这也必然导致与变种相关的信息大部分都会是以地名的形式首次被添加进去,自然就需要有用户长期留意相关条目的情况,对于相应的内容进行修改。另外一方面,很显然,对于以地名称呼变种病毒的问题,无论是站内还是站外都并没有得到很好的重视,可能是因为别的一些国家/地区的人在乎以自己地名称呼病毒的没有中国大陆的那么多……而中国大陆防疫很成功,没有变种最初在中国大陆出现……--🔨留言2021年5月16日 (日) 05:54 (UTC)
还有我认为规则表述上最好不要明确说不宜使用“〔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就和当前对于COVID-19及SARS-CoV-2本身的规范一样,只需要强调只能怎么样称呼就行了。毕竟推动变种称呼规范化的难度显然高于COVID-19及SARS-CoV-2本身(不过这不代表要放弃推动),尤其我先前提到,不少人在相关条目当中添加内容大多都是以新闻报道作为来源。--🔨留言2021年5月16日 (日) 06:02 (UTC)
@Liu116:回应一下:
  1. 条文已经明确指明使用PANGO谱系注册编号称呼,因此在站内的变种称呼规范化应该没想像中如此困难。
  2. 明确说明不宜使用“〔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的原因是“〔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本身确实有歧义(例如“英国变种”可以指B1.1.7与B1.1.525,而“尼日利亚变种”可以指B1.1.207与B1.1.525,两者都有歧义,而且其中一个歧义是重叠的),而如此歧义与歧义重叠会引致读者理解上的问题,然而新闻媒体的报道大部分仍然在使用地名来称呼变种病毒,因此这样是在要求编者在条目尽快进行消歧义动作。就要求编者在条目尽快进行消歧义动作而言,这其他方针指引也有类近规定,所以提案的这部分严格上来说只算是指引的补充施行细则。
  3. “若一定要使用‘〔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称呼,则必须括注宣告其指称对象,且须确保为最低限度的使用”就是考量到与变种相关的资讯大部分都会是以地名的形式首次被添加进去的问题,这样的话可以先提及一次“〔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是哪个PANGO谱系,然后下文直接只写PANGO谱系的时候大家也能有个概念去理解(例如一开始写一次“B.1.617谱系(印度双重变种)”,下文直接只写“B.1.617”)。
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6日 (日) 08:19 (UTC)
  1. 我的意思是那些习惯拿新闻报道当来源添加变种相关内容的编者,因为新闻报道未必会提及其PANGO注册编号,在添加相关内容时未必会把PANGO编号写出来。比如我要添加关于最初在印度发现的变种影响英国解封的内容,用了这个来源,然而这个来源根本就没提及任何学界使用的称呼,而最初在印度发现的变种可能不止一个谱系。
  2. 表述上与COVID-19及SARS-CoV-2本身对标其实也是顾虑一些编者可能会说“为什么规则在变种问题上明确说不宜以地名称呼,却在COVID-19本身的称呼上没有明确说不宜使用‘武汉肺炎’?”(虽然目前实际执行上内文当中使用“武汉肺炎”的确已经是不允许的了)我知道变种也存在消歧义的问题,不过考虑到有的反对“武肺”的编者就是有那样的心情……当然表述当中留下地名称呼最低限度使用这个我同意。
--🔨留言2021年5月17日 (一) 04:00 (UTC)
@Liu116:即使新闻报道没有提及PANGO谱系,就我所知有新闻机构是用其他系统注册编号来表示变种的(例如英格兰公共卫生英语Public Health England注册编号),例子有[1]。这个时候,只要把有提及PANGO谱系或其他系统注册编号的可靠来源进去就可以了(不过这也意味着用户需要做的查证工夫多了几重)。“武汉肺炎”这词语的消歧义问题之前就讨论过几次了,所有的讨论结果都是直接指COVID-19(及其疫情)本身,都变成常年提案了,我相信没人那么无聊还要再提案(真的有的话,那就是扰乱)。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7日 (一) 05:36 (UTC)
公示此案7日。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24日 (一) 00:4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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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条目标题、内文及重新导向页面标题中对SARS-CoV-2的变种的称呼

关于COVID-19重定向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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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为:重启关于COVID-19重定向的讨论

WP:CONCOVID-19 对于重定向页面标题的某个子串是否允许包含非中立名称(如“武汉肺炎”)并未给出规定。

例如,是否允许建立 “X 市武汉肺炎聚集感染事件”到“X 市2019冠状病毒病聚集感染事件”的重定向?

共识相关原文如下:

条目标题中如须提及COVID-19,应使用“2019冠状病毒病”称呼之,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条目标题中如须提及SARS-CoV-2,应使用“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中国大陆)、“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香港)、“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狀病毒2型”(台湾)或“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新加坡),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

最近有不少用户在建立这样的重定向页面。为防止有维基人有异议造成矛盾,本人提出下列建议:

  1. 不再建立新的此等重定向页面。除非这是已有可靠来源的专有名词(例如假设某社出版了《新冠肺炎学报》,则该学报标题不作转换,维持原样)。而新闻、事件等标题仍应使用标准译名(2019冠状病毒病)。
  2. 已有的此等重定向必须挂上 {{COVID-19重定向}}

以上,请讨论。--From RavenclawOIer with love Talk with me! 2021年5月12日 (三) 15:17 (UTC)

此提案会与Wikipedia:重定向#重定向页的中立性中“若一个重新导向页面表述的是多种主流可靠来源中常用的语汇,那么即便是非中立的也应保留,因为这有助于以该语汇来检索”的条文产生冲突(该条文并无限制仅“专有名词”适用),因此依据Wikipedia:共识#共识的级别中“部分编者在特定地方和时间所达成的共识,不能凌驾更广泛的社群共识”的原则,我不能支持此提案。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2日 (三) 23:44 (UTC)
另外,如果我换另一个解读方式,使条文本身不与Wikipedia:重定向#重定向页的中立性冲突的话,那COVID-19的各种称呼本身也可以算是“专有名词”,这种情况下上面的拟议条文就会变成不再限制建立新的此类重新导向页面(因为所有相关重新导向页面都符合例外条款)。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2日 (三) 23:51 (UTC)
另一点需要顾虑的是至今仍然有人用“武汉肺炎”等词语理解该病及该病所引发的疫情,而且使用量颇大,删除相关重新导向页面也会违反WP:R#K3。“最近有不少用户在建立这样的重新导向页面”的原因可能就是因为用“武汉肺炎”等词语理解该病及该病所引发的疫情的人仍然很多。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2日 (三) 23:54 (UTC)
@RavenclawOIer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2日 (三) 23:54 (UTC)
@Sanmosa:这的确是一个问题,或许可以不限制创建但要求第二点(挂板子)仍被执行?阁下或许可以先看看第二点能不能先行通过,再讨论有关第一点的问题。--From RavenclawOIer with love Talk with me! 2021年5月13日 (四) 14:55 (UTC)
认同第二点当执行,模板当初就是我建的。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3日 (四) 22:37 (UTC)
  • 我还是和上次一样的态度:只要在实际执行中将“新冠肺炎”和“武汉肺炎”一视同仁,我就无所谓(反正“新型冠状病毒”这个词在2012年就有使用过,说它有歧义非常合理,而且现在病毒变种越来越多,也不排除再拖下去出现SARS-CoV-3的可能),如果只针对“武汉肺炎”,无疑会加大对于输出审查的疑虑,应该反对。去年社群在COVID-19称呼问题上吵得这么凶,最终仍能在正文这块达成共识就是因为根据最后的决定“新冠”“武肺”都不能用,不希望再因为这个事情起争端。--🔨留言2021年5月13日 (四) 01:06 (UTC)
    • 另外讲个题外话,现在全球在遭遇病毒变种的挑战,大多数媒体都是以变种最初出现的地区来命名(理由可能是正式的命名太难记了……),个人认为基于世卫组织的新型传染病命名规范,也应该相应追加对于变种病毒称呼的限制,尤其现在有报道说个别国家一下子就出现了100多种变种,几个月前看到Twitter上有人在抱怨“只许叫XX国变种,不许叫武汉肺炎”,不排除以后维基百科也会出现这样的反馈。--🔨留言2021年5月13日 (四) 01:19 (UTC)
      我是想说既然中文维基百科这里能用“武汉肺炎”命名重新导向页面,那样用“XX国变种”命名重新导向页面也可以进行。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3日 (四) 03:01 (UTC)
      我说到的对于变种的限制当然是正文,所以我说“讲个题外话”,变种病毒的称呼问题其实也是值得注意的,不过之前没什么机会说所以就趁这次讨论提一下。变种病毒重定向肯定要留,毕竟现在大多人用地名来称呼变种病毒,不过X国变种病毒的重定向也应该挂上{{COVID-19重定向}},因为目前学界已经出现应该避免以地名称呼变种的声音。--🔨留言2021年5月13日 (四) 03:16 (UTC)
    题外话:假如将来再有冠状病毒引起的疫症的话,中国政府会不会重用“新冠病毒”这个词?(中国政府:计划通)--<JasonHK ✉️ 📝 /> 2021年5月23日 (日) 11:00 (UTC)
  • 第二点总归没什么可说的。--安忆Talk 2021年5月13日 (四) 01:25 (UTC)
  • 这里的“此等重定向”指代除了官方译名(2019冠状病毒病)以外的所有名称。--From RavenclawOIer with love Talk with me! 2021年5月13日 (四) 04:52 (UTC)
  • 同意第二点。——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1年5月13日 (四) 05:27 (UTC)
  • 我看大家对第二点没啥意见,要不先给过一下?--From RavenclawOIer with love Talk with me! 2021年5月13日 (四) 14:48 (UTC)

第二点建议修改

现行条文

条目标题中如须提及COVID-19,应使用“2019冠状病毒病”称呼之,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条目标题中如须提及SARS-CoV-2,应使用“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中国大陆)、“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香港)、“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狀病毒2型”(台湾)或“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新加坡),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

提议条文

条目标题中如须提及COVID-19,应使用“2019冠状病毒病”称呼之,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条目标题中如须提及SARS-CoV-2,应使用“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中国大陆)、“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香港)、“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狀病毒2型”(台湾)或“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新加坡),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重定向页标题中若出现“2019冠状病毒病”和“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简体)、“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香港)或“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台湾)”以外的用词,该重定向必须使用{{COVID-19重定向}}模板予以标注。

以上,请讨论。若无异议亦可进入修改流程。--From RavenclawOIer with love Talk with me! 2021年5月13日 (四) 14:52 (UTC)

我认为即使出现的是“2019冠状病毒病”、“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和“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亦应予以标记,因为{{COVID-19重定向}}的用语是“这是一个可能并非中立的重新导向”。另外,我认为重新导向页面和条目页面须分开处理,应开新段。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3日 (四) 22:37 (UTC)
我提个新版好了:
现行条文

条目标题中对COVID-19及SARS-CoV-2的称呼 条目标题中如须提及COVID-19,应使用“2019冠状病毒病”称呼之,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条目标题中如须提及SARS-CoV-2,应使用“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中国大陆)、“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香港)、“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狀病毒2型”(台湾)或“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新加坡),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

(略,至“附注”前)

提议条文

条目标题中对COVID-19及SARS-CoV-2的称呼 条目标题中如须提及COVID-19,应使用“2019冠状病毒病”称呼之,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条目标题中如须提及SARS-CoV-2,应使用“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中国大陆)、“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香港)、“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狀病毒2型”(台湾)或“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新加坡),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

(略,至“附注”前)

重新导向页面标题中对COVID-19及SARS-CoV-2的称呼 重新导向页面的标题中若出现任何并非“条目内文中对COVID-19及SARS-CoV-2的称呼”节所指定的对COVID-19及/或SARS-CoV-2的称呼,只要相关称呼有任何可靠来源使用,该重新导向页面不应删除,并使用{{COVID-19重定向}}模板予以标记。

以上。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3日 (四) 22:56 (UTC)

(-)反对任何这种强制性(必须如何如何)的要求--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5月14日 (五) 02:06 (UTC)
条文的意涵是凡遇此类重新导向页面即加挂模板,以兹识别。这也符合此前为所有重新导向页面加挂模板的讨论共识。“必须”用词调整为“应”也可,大体意涵不变,反正我预期一定有人会为此类重新导向页面逐个加挂模板。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4日 (五) 03:15 (UTC)
@Shizhao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4日 (五) 03:43 (UTC)
还是那句话,当前的大环境就是如此。--🔨留言2021年5月14日 (五) 04:22 (UTC)
我只是真的想不通,武汉肺炎这种地域歧视用语为何在你维有存在的土壤。强制标注我是赞成的,不予删除我是反对的。另外,我希望能够有一个脚本,让重定向到某页面时能显示“COVID-19重定向”模板内的提示语。--痛心疾首 2021年5月14日 (五) 03:13 (UTC)
用“武汉肺炎”等词语理解该病及该病所引发的疫情者众,没人能在一刻中扭转人的习惯。某管理员删两次此类重新导向页面,两次都被DRV,可见删除此类重新导向页面会引起争议。重新导向页面并非条目,不如索性不删除此类重新导向页面,大家相安无事,岂不美哉。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4日 (五) 03:39 (UTC)
另外还是Wikipedia:共识#共识的级别中“部分编者在特定地方和时间所达成的共识,不能凌驾更广泛的社群共识”的原则的问题,上有WP:R#KEEPWP:R#POV各条,(容许)删除此类重新导向页面会直接违反相关方针。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4日 (五) 03:47 (UTC)
你可以试着提请简繁分家,这样至少简体这边的问题就解决了。[开玩笑的]不过比起“武肺”,其实以“X国变种病毒”来称呼SARS-CoV-2变种的问题无论是在本站还是站外,都严重得多……学界呼吁不要这样称呼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没看到有什么改善……双重标准果真就是人类的共性。--🔨留言2021年5月14日 (五) 03:48 (UTC)
SARS-CoV-2变种有科学上的命名吗?有的话,我有个想法,但会另外提案。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14日 (五) 03:51 (UTC)
怎么可能没有,具体看看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变种条目。--🔨留言2021年5月14日 (五) 03:58 (UTC)
我对X国变种也是极度反感啊,且不论地域歧视问题,往往两个变种的主要突变一致,因为出现在不同地区就被叫XX地区变种也令人感到反感。--痛心疾首 2021年5月14日 (五) 04:18 (UTC)
由于已经达到WP:7DAYS的要求,而且上面我要解答的我都解答了,我这里再多放3日,3日后没新增意见我就公示。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3日 (四) 06:44 (UTC)
于2021年6月3日已达到WP:7DAYS的要求,而且已回应(或解决)所有非支持意见,现依规则(并考量共识应采取多数意见)公示以下版本的修订(上方已曾列出)7日:
现行条文

条目标题中对COVID-19及SARS-CoV-2的称呼 条目标题中如须提及COVID-19,应使用“2019冠状病毒病”称呼之,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条目标题中如须提及SARS-CoV-2,应使用“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中国大陆)、“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香港)、“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狀病毒2型”(台湾)或“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新加坡),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

(略,至“附注”前)

提议条文

条目标题中对COVID-19及SARS-CoV-2的称呼 条目标题中如须提及COVID-19,应使用“2019冠状病毒病”称呼之,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条目标题中如须提及SARS-CoV-2,应使用“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中国大陆)、“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香港)、“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狀病毒2型”(台湾)或“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新加坡),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

(略,至“附注”前)

重新导向页面标题中对COVID-19及SARS-CoV-2的称呼 重新导向页面的标题中若出现任何并非“条目内文中对COVID-19及SARS-CoV-2的称呼”节所指定的对COVID-19及/或SARS-CoV-2的称呼,只要相关称呼有任何可靠来源使用,该重新导向页面不应删除,并使用{{COVID-19重定向}}模板予以标记。

以上。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7日 (一) 07:36 (UTC)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条目标题、内文及重新导向页面标题中对SARS-CoV-2的变种的称呼(第三次)

原标题为:(续)条目标题、内文及重新导向页面标题中对SARS-CoV-2的变种的称呼

最近WHO打算以希腊字母命名SARS-CoV-2的变种(希腊字母用尽后就会启用新的命名系统),不过同一声明中WHO也表示现时GISAID、Nextstrain和Pango谱系注册编号可以继续用于科学研究中。因此,我建议追加以下修订,以切合WHO对变种病毒命名的安排与考量:

现行条文

条目标题中对SARS-CoV-2的变种的称呼 条目标题中如须提及SARS-CoV-2的变种,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或该SARS-CoV-2的变种的PANGO谱系注册编号并不存在,否则应使用“〔PANGO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格式称呼之。即使该SARS-CoV-2的变种的PANGO谱系注册编号不存在,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否则仍不应使用不准确且可能有歧义的“〔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称呼之。

条目内文中对SARS-CoV-2的变种的称呼 条目内文中如须提及SARS-CoV-2的变种,除非有提及其他称呼的必要,该SARS-CoV-2的变种的PANGO谱系注册编号并不存在,否则应使用“〔PANGO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格式称呼之。条目内文不宜使用不准确且可能有歧义的“〔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称呼SARS-CoV-2的变种,若一定要使用“〔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称呼,则必须括注宣告其指称对象,且须确保为最低限度的使用。如未有共识支持,手动把SARS-CoV-2的变种的“〔PANGO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格式称呼替换为其他同义词(尤其“〔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将被视同破坏,唯因技术原因、修正笔误或回退破坏等维护性编辑例外。

重新导向页面标题中对SARS-CoV-2的变种的称呼 重新导向页面的标题中若出现任何并非使用“〔PANGO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或“〔PANGO谱系注册编号〕”格式的对SARS-CoV-2的变种称呼,只要相关称呼有任何可靠来源使用,该重新导向页面不应删除,并使用{{COVID-19重定向}}模板予以标记。如该称呼可指代多于一种SARS-CoV-2的变种,该名称则应建立为消歧义页面,或重新导向至名称近似且列出多于一种SARS-CoV-2的变种的消歧义页面。

提议条文

条目标题中对SARS-CoV-2的变种的称呼 条目标题中如须提及SARS-CoV-2的变种,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或该SARS-CoV-2的变种的PANGO谱系注册编号并不存在,否则应使用“〔PANGO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格式称呼之。如该SARS-CoV-2的变种的PANGO谱系注册编号并不存在,则可使用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格式:“〔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或Nextstrain英语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格式:“〔Nextstrain英语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谱系)”)称呼之。如该SARS-CoV-2的变种的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与Nextstrain英语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均不存在,则可使用其他有任何可靠来源使用的称呼称呼之。惟即使该SARS-CoV-2的变种的PANGO谱系注册编号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与Nextstrain英语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均不存在,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否则仍不应使用不准确且可能有歧义的“〔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称呼之。

条目内文中对SARS-CoV-2的变种的称呼 条目内文中如须提及SARS-CoV-2的变种,除非有提及其他称呼的必要,否则应:

  1. 在学术性条目或对疾病或病毒以学术性为主的条目内文叙述中,除非该SARS-CoV-2的变种的PANGO谱系注册编号并不存在,否则应使用“〔PANGO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格式称呼之
  2. 在无关学术的条目内文叙述中,除非该SARS-CoV-2的变种未获世界卫生组织的命名系统命名,否则应使用“〔希腊字母的英文名称〕变种(病毒)”格式称呼之。如该SARS-CoV-2的变种未获世界卫生组织的命名系统命名,则跟随上条的规定

如该SARS-CoV-2的变种未获世界卫生组织的命名系统命名PANGO谱系注册编号并不存在,则可使用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格式:“〔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或Nextstrain英语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格式:“〔Nextstrain英语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谱系)”)称呼之。如该SARS-CoV-2的变种的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与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均不存在,则可使用其他有任何可靠来源使用的称呼称呼之,惟仍须遵守以下有关“〔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的规定。

条目内文不宜使用不准确且可能有歧义的“〔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称呼SARS-CoV-2的变种,若一定要使用“〔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称呼,则必须括注宣告其指称对象,且须确保为最低限度的使用。如未有共识支持,把SARS-CoV-2的变种的“〔希腊字母的英文名称〕变种病毒”、“〔PANGO谱系注册编号〕(谱系)”、“〔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或“〔Nextstrain英语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格式称呼之间进行手动互相替换,或手动把它们替换为其他同义词(尤其“〔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或在其他同义词之间进行手动互相替换,将被视同破坏,唯因技术原因、修正笔误或回退破坏等维护性编辑例外。

重新导向页面标题中对SARS-CoV-2的变种的称呼 重新导向页面的标题中若出现任何并非使用“〔希腊字母的英文名称〕变种病毒”、“〔PANGO谱系注册编号〕(谱系)”、“〔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或“〔Nextstrain英语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格式的对SARS-CoV-2的变种称呼,只要相关称呼有任何可靠来源使用,该重新导向页面不应删除,并使用{{COVID-19重定向}}模板予以标记。如该称呼可指代多于一种SARS-CoV-2的变种,该名称则应建立为消歧义页面,或重新导向至名称近似且列出多于一种SARS-CoV-2的变种的消歧义页面。

以上。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1日 (二) 06:18 (UTC)

这里概括一下修订案的主旨:
  1. 在条目名称中维持既有使用PANGO谱系注册编号(“〔PANGO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格式)称呼变种病毒的规定;
  2. 在学术性条目或对疾病或病毒以学术性为主的条目内文叙述中维持既有使用PANGO谱系注册编号(“〔PANGO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格式)称呼变种病毒的规定;
  3. 在无关学术的条目内文叙述中改用世界卫生组织的命名系统的命名(“〔希腊字母的英文名称〕变种(病毒)”格式)称呼变种病毒;
  4. 允许在变种病毒未获世界卫生组织的命名系统命名且其PANGO谱系注册编号并不存在的情况下,使用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或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谱系)”)称呼变种病毒;
  5. 允许在前条的前提下,如变种病毒的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与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均不存在,可使用“〔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以外有任何可靠来源使用的称呼称呼变种病毒;
  6. 允许使用“〔希腊字母的英文名称〕变种病毒”、“〔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或“〔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谱系)”以上三种格式的标题的重新导向页面无须使用{{COVID-19重定向}}模板予以标记。
以上。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1日 (二) 06:45 (UTC)

上面是我之前就此话题跟Liu116的讨论,搬过来这里让大家参考。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1日 (二) 06:48 (UTC)

这提案大家可能需要观望的有以下几点:
  1. WHO以希腊字母命名SARS-CoV-2的变种的措施是在何时落实;
  2. WHO究竟是以希腊字母本身,还是希腊字母的英文名字命名SARS-CoV-2的变种(我看过的资料基本上都是用希腊字母的英文名字);
  3. WHO也表示希腊字母用尽后就会启用新的命名系统,我们需不需要写条文预留WHO启用新的命名系统的空间,以便在WHO正式启用新的命名系统的时候可以立即进行修订;
以上。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1日 (二) 06:52 (UTC)
最大的问题就在于24个希腊字母用尽之时,要怎么应对。不过世卫毕竟搞了个简单易记的命名法来对变种进行命名,如果有不少媒体报道也用世卫最初的命名系统的话,就算到时候命名系统换了,还是可以以Alpha变种称呼B.1.1.7谱系的。另外,感觉提议条文有些长,不知道可否适当缩减一下……--🔨留言2021年6月3日 (四) 08:05 (UTC)
@Liu116:(前)WHO的打算应该是希腊字母用尽后,就会另立新的命名系统,以原有的命名系统命名的变种会维持原名(When the 24 letters of the Greek alphabet have been exhausted, another series like it will be announced, Van Kerkhove said),另一方面我(依据常识)认为WHO不会搞把整个系统推倒重来这样扰民的操作。(后)有没有简化的具体建议,因为新的使用顺序本来就有点复杂,所以我暂时想不到怎样简化,再不然我就相关条文写一个施行细则也可。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6月3日 (四) 11:33 (UTC)
点了阁下给的链接,没找到这篇文章当中出现有“以原有的命名系统命名的变种会维持原名”这样的意思的句子。简化的具体建议的话,我目前也暂时想不出太多(因为最近有别的事要做),不过有一点可以说下,就是有的以缩写形式出现的专有名词,条文第一次提及时用“全称(缩写)”的形式,后面提及就直接用缩写形式。对于这次的修订,我感觉应该还有其他一些地方要说的,后面有时间了,我会再提更多。--🔨留言2021年6月4日 (五) 10:14 (UTC)
我在今日会出一个新的提议修改版本。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15日 (四) 02:40 (UTC)

新版修订案

现行条文

条目标题中对SARS-CoV-2的变种的称呼 条目标题中如须提及SARS-CoV-2的变种,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或该SARS-CoV-2的变种的PANGO谱系注册编号并不存在,否则应使用“〔PANGO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格式称呼之。即使该SARS-CoV-2的变种的PANGO谱系注册编号并不存在,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否则仍不应使用不准确且可能有歧义的“〔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称呼之。

条目内文中对SARS-CoV-2的变种的称呼 条目内文中如须提及SARS-CoV-2的变种,除非有提及其他称呼的必要,或该SARS-CoV-2的变种的PANGO谱系注册编号并不存在,否则应使用“〔PANGO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格式称呼之。条目内文不宜使用不准确且可能有歧义的“〔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称呼SARS-CoV-2的变种,若一定要使用“〔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称呼,则必须括注宣告其指称对象,且须确保为最低限度的使用。如未有共识支持,手动把SARS-CoV-2的变种的“〔PANGO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格式称呼替换为其他同义词(尤其“〔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将被视同破坏,唯因技术原因、修正笔误或回退破坏等维护性编辑例外。

重新导向页面标题中对SARS-CoV-2的变种的称呼 重新导向页面的标题中若出现任何并非使用“〔PANGO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或“〔PANGO谱系注册编号〕”格式的对SARS-CoV-2的变种称呼,只要相关称呼有任何可靠来源使用,该重新导向页面不应删除,并使用{{COVID-19重定向}}模板予以标记。如该称呼可指代多于一种SARS-CoV-2的变种,该名称则应建立为消歧义页面,或重新导向至名称近似且列出多于一种SARS-CoV-2的变种的消歧义页面。

提议条文

条目标题中对SARS-CoV-2的变种的称呼 条目标题中如须提及SARS-CoV-2的变种,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否则:

  1. 在该SARS-CoV-2的变种获世界卫生组织的命名系统命名的情况下,应使用“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 〔希腊字母的英文名称〕变种”(中国大陆)、“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希腊字母的英文名称〕变种”(香港)、“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狀病毒2型〔希腊字母的英文名称〕变种”(台湾)或“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 〔希腊字母的英文名称〕变种”(新加坡)的格式称呼之(“2”字后接“型”字不加空格,不接“型”字加空格);
  2. 在该SARS-CoV-2的变种未获世界卫生组织的命名系统命名的情况下,如该SARS-CoV-2的变种的PANGO谱系注册编号存在,应使用“〔PANGO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格式称呼之;
  3. 如该SARS-CoV-2的变种的PANGO谱系注册编号并不存在,则可使用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格式:“〔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或Nextstrain英语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格式:“〔Nextstrain英语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谱系)”)称呼之;
  4. 如该SARS-CoV-2的变种的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与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亦均不存在,则可使用其他有任何可靠来源使用的称呼称呼之。惟即使该SARS-CoV-2的变种未获世界卫生组织的命名系统命名,且其PANGO谱系注册编号、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与Nextstrain英语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均不存在,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否则仍不应使用不准确且可能有歧义的“〔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称呼之。

条目内文中对SARS-CoV-2的变种的称呼 条目内文中如须提及SARS-CoV-2的变种,除非有提及其他称呼的必要,否则:

  1. 在该SARS-CoV-2的变种获世界卫生组织的命名系统命名的情况下,应使用“〔希腊字母的英文名称〕变种(病毒)”格式称呼之;
  2. 在该SARS-CoV-2的变种未获世界卫生组织的命名系统命名的情况下,如该SARS-CoV-2的变种的PANGO谱系注册编号存在,应使用“〔PANGO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格式称呼之;
  3. 如该SARS-CoV-2的变种的PANGO谱系注册编号并不存在,则可使用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格式:“〔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或Nextstrain英语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格式:“〔Nextstrain英语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谱系”)称呼之;
  4. 如该SARS-CoV-2的变种的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与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亦均不存在,则可使用其他有任何可靠来源使用的称呼称呼之,惟仍须遵守以下有关“〔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的规定。

条目内文不宜使用不准确且可能有歧义的“〔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称呼SARS-CoV-2的变种,若一定要使用“〔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称呼,则必须括注宣告其指称对象,且须确保为最低限度的使用。如未有共识支持,把SARS-CoV-2的变种的“〔希腊字母的英文名称〕变种病毒”、“〔PANGO谱系注册编号〕(谱系)”、“〔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或“〔Nextstrain英语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格式称呼之间进行手动互相替换,或手动把它们替换为其他同义词(尤其“〔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或在其他同义词之间进行手动互相替换,将被视同破坏,唯因技术原因、修正笔误或回退破坏等维护性编辑例外。

重新导向页面标题中对SARS-CoV-2的变种的称呼 重新导向页面的标题中若出现任何并非使用“〔希腊字母的英文名称〕变种病毒”、“〔PANGO谱系注册编号〕(谱系)”、“〔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或“〔Nextstrain英语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格式的对SARS-CoV-2的变种称呼,只要相关称呼有任何可靠来源使用,该重新导向页面不应删除,并使用{{COVID-19重定向}}模板予以标记。如该称呼可指代多于一种SARS-CoV-2的变种,该名称则应建立为消歧义页面,或重新导向至名称近似且列出多于一种SARS-CoV-2的变种的消歧义页面。

世界卫生组织对SARS-CoV-2的变种的命名系统 现时,世界卫生组织对SARS-CoV-2的变种的命名系统的格式为“〔希腊字母的英文名称〕变种(病毒)”。如所有希腊字母均已使用于命名SARS-CoV-2的各个变种,使世界卫生组织需要启用新的命名系统,并导致使用原有命名系统的SARS-CoV-2的变种均出现名称变更,则使用原有命名系统的SARS-CoV-2的变种的条目的名称应随新的命名系统的命名方式作出名称变更。

这里概括一下新版修订案的主旨:
  1. 在条目名称与条目内文叙述中改用世界卫生组织的命名系统的命名(“〔希腊字母的英文名称〕变种(病毒)”格式)称呼变种病毒;
  2. 允许在变种病毒未获世界卫生组织的命名系统命名,且其PANGO谱系注册编号并不存在的情况下,使用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或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谱系)”)称呼变种病毒;
  3. 允许在前条的前提下,如变种病毒的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与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均不存在,可使用“〔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以外有任何可靠来源使用的称呼称呼变种病毒;
  4. 允许使用“〔PANGO谱系注册编号〕(谱系)”、“〔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或“〔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谱系)”以上三种格式的标题的重新导向页面无须使用{{COVID-19重定向}}模板予以标记;
  5. 预留世界卫生组织在所有希腊字母用尽并启用新命名系统后中文维基百科条目快速更名的空间;
以上。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15日 (四) 03:02 (UTC)
@Liu116Yejianfei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15日 (四) 03:15 (UTC)
个人倾向于不用世卫的命名法来对变种病毒条目进行命名,一方面是考虑到未来的命名系统变换的问题,另一方面是世卫也说了,新的命名法不是为了取代现有的科学名称,而是为了方便大家讨论。--🔨留言2021年7月17日 (六) 01:30 (UTC)
@Liu116:条目名称改用世界卫生组织的命名系统的命名有两个现实上的考量:(1)中文语境下世界卫生组织的命名系统的命名已成为病毒变种的常用名称,并具备压倒性优势。单就《命名常规》而论,如此更名是合理且势在必行的。(2)换另一个方向来说,PANGO谱系很明显并非病毒变种的常用名称,单就《命名常规》而论,现命名其实不符合易于识别的要求,以较高识别度的命名予以代替也非不合理。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17日 (六) 01:46 (UTC)
好吧,好久没看互助客栈,都没留意到原来这样定命名规则算是参照了英文版用WHO的命名系统进行命名……不过,如果可预见未来因应世卫更换新命名系统造成维护困难的话,可以考虑等世卫用了新的命名系统再改条目名也不迟,反正就目前疫情的情况来看,把所有希腊字母用尽是大概率的事情。--🔨留言2021年7月17日 (六) 02:06 (UTC)

条目标题、内文及重新导向页面标题中对SARS-CoV-2的变种的称呼(第四次)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前次讨论位于Wikipedia talk:COVID-19条目共识#条目标题、内文及重新导向页面标题中对SARS-CoV-2的变种的称呼(第三次)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29日 (四) 08:53 (UTC)

前次讨论,参与前次讨论的用户基本上同意我在7月15日提出的新版修订案,因此这里我重新提出该版修订案如下,并附当时一同附上的修订案主旨:

现行条文

条目标题中对SARS-CoV-2的变种的称呼 条目标题中如须提及SARS-CoV-2的变种,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或该SARS-CoV-2的变种的PANGO谱系注册编号并不存在,否则应使用“〔PANGO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格式称呼之。即使该SARS-CoV-2的变种的PANGO谱系注册编号并不存在,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否则仍不应使用不准确且可能有歧义的“〔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称呼之。

条目内文中对SARS-CoV-2的变种的称呼 条目内文中如须提及SARS-CoV-2的变种,除非有提及其他称呼的必要,或该SARS-CoV-2的变种的PANGO谱系注册编号并不存在,否则应使用“〔PANGO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格式称呼之。条目内文不宜使用不准确且可能有歧义的“〔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称呼SARS-CoV-2的变种,若一定要使用“〔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称呼,则必须括注宣告其指称对象,且须确保为最低限度的使用。如未有共识支持,手动把SARS-CoV-2的变种的“〔PANGO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格式称呼替换为其他同义词(尤其“〔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将被视同破坏,唯因技术原因、修正笔误或回退破坏等维护性编辑例外。

重新导向页面标题中对SARS-CoV-2的变种的称呼 重新导向页面的标题中若出现任何并非使用“〔PANGO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或“〔PANGO谱系注册编号〕”格式的对SARS-CoV-2的变种称呼,只要相关称呼有任何可靠来源使用,该重新导向页面不应删除,并使用{{COVID-19重定向}}模板予以标记。如该称呼可指代多于一种SARS-CoV-2的变种,该名称则应建立为消歧义页面,或重新导向至名称近似且列出多于一种SARS-CoV-2的变种的消歧义页面。

提议条文

条目标题中对SARS-CoV-2的变种的称呼 条目标题中如须提及SARS-CoV-2的变种,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否则:

  1. 在该SARS-CoV-2的变种获世界卫生组织的命名系统命名的情况下,应使用“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 〔希腊字母的英文名称〕变种”(中国大陆)、“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希腊字母的英文名称〕变种”(香港)、“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狀病毒2型〔希腊字母的英文名称〕变种”(台湾)或“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 〔希腊字母的英文名称〕变种”(新加坡)的格式称呼之(“2”字后接“型”字不加空格,不接“型”字加空格);
  2. 在该SARS-CoV-2的变种未获世界卫生组织的命名系统命名的情况下,如该SARS-CoV-2的变种的PANGO谱系注册编号存在,应使用“〔PANGO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格式称呼之;
  3. 如该SARS-CoV-2的变种的PANGO谱系注册编号并不存在,则可使用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格式:“〔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或Nextstrain英语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格式:“〔Nextstrain英语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谱系)”)称呼之;
  4. 如该SARS-CoV-2的变种的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与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亦均不存在,则可使用其他有任何可靠来源使用的称呼称呼之。惟即使该SARS-CoV-2的变种未获世界卫生组织的命名系统命名,且其PANGO谱系注册编号、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与Nextstrain英语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均不存在,除非这次提及被包含在专有名词内,否则仍不应使用不准确且可能有歧义的“〔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称呼之。

条目内文中对SARS-CoV-2的变种的称呼 条目内文中如须提及SARS-CoV-2的变种,除非有提及其他称呼的必要,否则:

  1. 在该SARS-CoV-2的变种获世界卫生组织的命名系统命名的情况下,应使用“〔希腊字母的英文名称〕变种(病毒)”格式称呼之;
  2. 在该SARS-CoV-2的变种未获世界卫生组织的命名系统命名的情况下,如该SARS-CoV-2的变种的PANGO谱系注册编号存在,应使用“〔PANGO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格式称呼之;
  3. 如该SARS-CoV-2的变种的PANGO谱系注册编号并不存在,则可使用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格式:“〔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或Nextstrain英语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格式:“〔Nextstrain英语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谱系)”)称呼之;
  4. 如该SARS-CoV-2的变种的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与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亦均不存在,则可使用其他有任何可靠来源使用的称呼称呼之,惟仍须遵守以下有关“〔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的规定。

条目内文不宜使用不准确且可能有歧义的“〔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称呼SARS-CoV-2的变种,若一定要使用“〔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称呼,则必须括注宣告其指称对象,且须确保为最低限度的使用。如未有共识支持,把SARS-CoV-2的变种的“〔希腊字母的英文名称〕变种病毒”、“〔PANGO谱系注册编号〕(谱系)”、“〔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或“〔Nextstrain英语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格式称呼之间进行手动互相替换,或手动把它们替换为其他同义词(尤其“〔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或在其他同义词之间进行手动互相替换,将被视同破坏,唯因技术原因、修正笔误或回退破坏等维护性编辑例外。

重新导向页面标题中对SARS-CoV-2的变种的称呼 重新导向页面的标题中若出现任何并非使用“〔希腊字母的英文名称〕变种病毒”、“〔PANGO谱系注册编号〕(谱系)”、“〔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或“〔Nextstrain英语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格式的对SARS-CoV-2的变种称呼,只要相关称呼有任何可靠来源使用,该重新导向页面不应删除,并使用{{COVID-19重定向}}模板予以标记。如该称呼可指代多于一种SARS-CoV-2的变种,该名称则应建立为消歧义页面,或重新导向至名称近似且列出多于一种SARS-CoV-2的变种的消歧义页面。

世界卫生组织对SARS-CoV-2的变种的命名系统 现时,世界卫生组织对SARS-CoV-2的变种的命名系统的格式为“〔希腊字母的英文名称〕变种(病毒)”。如所有希腊字母均已使用于命名SARS-CoV-2的各个变种,使世界卫生组织需要启用新的命名系统,并导致使用原有命名系统的SARS-CoV-2的变种均出现名称变更,则使用原有命名系统的SARS-CoV-2的变种的条目的名称应在新的命名系统启用后随新的命名系统的命名方式作出名称变更。

新版修订案的主旨如下:

  1. 在条目名称与条目内文叙述中改用世界卫生组织的命名系统的命名(“〔希腊字母的英文名称〕变种(病毒)”格式)称呼变种病毒;
  2. 允许在变种病毒未获世界卫生组织的命名系统命名,且其PANGO谱系注册编号并不存在的情况下,使用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或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谱系)”)称呼变种病毒;
  3. 允许在前条的前提下,如变种病毒的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与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均不存在,可使用“〔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等类近格式以外有任何可靠来源使用的称呼称呼变种病毒;
  4. 允许使用“〔PANGO谱系注册编号〕(谱系)”、“〔全球共享流感数据倡议组织(GISAID)谱系注册编号〕(谱系)”或“〔Nextstrain谱系注册编号〕(谱系)”以上三种格式的标题的重新导向页面无须使用{{COVID-19重定向}}模板予以标记;
  5. 预留世界卫生组织在所有希腊字母用尽并启用新命名系统后中文维基百科条目快速更名的空间;

以上。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29日 (四) 08:53 (UTC)

  • 1.请给出一个“〔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的例子,目前我没有见到这样格式的称呼 2.请提供“世界卫生组织用尽所有希腊字母”的可靠来源——落花有意12138 回复请ping我 2021年7月30日 (五) 07:54 (UTC)
    (1)方括号代表的是可有可无的词汇的属性,圆括号代表的是可有可无的固定词汇。“印度双重变种新冠病毒株”是把“〔地名〕〔变异重数〕(变种)〔病名/病毒名〕病毒(株)”中所有的可有可无的属性词汇与固定词汇都全部用掉,而“印度变种病毒”则没有。(2)我不明白你问这个问题是基于什么逻辑,“世界卫生组织对SARS-CoV-2的变种的命名系统”一段是对未来世界卫生组织对SARS-CoV-2的变种的命名系统出现可能的变更的预留条文,也就是说如果世界卫生组织修改了对SARS-CoV-2的变种的命名系统,但中文维基百科不能及时修改规则,那就可以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对SARS-CoV-2的变种的命名系统”一段先行进行更新动作。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7月30日 (五) 08:23 (UTC)
    已了解,(✓)同意此提案。——落花有意12138 回复请ping我 2021年7月31日 (六) 05:43 (UTC)
公示此案7日。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6日 (五) 10:43 (UTC)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关于Wikipedia:COVID-19条目共识

已通过:
公示已达7日,未有新的修订意见,修改Wikipedia:COVID-19条目共识通过。--CaryCheng留言2022年5月30日 (一) 09:32 (UTC)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Wikipedia:COVID-19条目共识本身为信息页,但页面中却说自身“具有和指引等同的效力”,那这样为什么不直接把它列为指引,比如纳入格式手册?以前方针是方针,指引是指引,信息页是信息页,清清楚楚。结果现在信息页说有指引的效力,是不是以后要出现什么指引也说有方针的效力?确实不是什么大事,但我觉得注重细节很重要,因此我不觉得这样搞成一团乱有什么好处。--Tranve () 2022年5月3日 (二) 03:38 (UTC)

应该是可以考虑列为指引。不过此页面之原初性质应该是记录共识,说是资讯页亦不为过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5月3日 (二) 07:59 (UTC)
方针和指引也是记录共识的啊……--Tranve () 2022年5月3日 (二) 08:27 (UTC)
@Tranve:我觉得可以参考WP:BLUE的情况,那个页面虽为资讯页但具备规则的效力。节删 2022年5月3日 (二) 15:45 (UTC)
个人认为信息页形式的规则与方针和指引还是有区别的,而且COVID-19这个页面按照其内容似乎很适合放入格式手册。--Tranve () 2022年5月3日 (二) 15:51 (UTC)
“规则的力量并不源于一个页面被标记上了“指引”或“方针”,而是反映共同的观点和众多编者的看法与做法”。(Wikipedia:何谓忽略所有规则),而且考虑到以后疫情结束后这些信息就会成为存档,似乎标识并不重要?——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5月3日 (二) 09:17 (UTC)
难道疫情结束了就不需要写疫情的条目了?这不太对吧。--Tranve () 2022年5月3日 (二) 11:50 (UTC)
指引也有方针的效力:MOS:CS4DMOS:COR。 ——魔琴 [ 留言 贡献 ] 2022年5月4日 (三) 15:57 (UTC)
参考WP:资料页,使用{{Guideline section top}}及{{Guideline section}}标记即可。--CaryCheng留言2022年5月10日 (二) 17:33 (UTC)
@TranveEricliu1912Sanmosacwek魔琴:请问各位是否同意

Wikipedia:COVID-19条目共识页面顶端加上{{Guideline section top}},
Wikipedia:COVID-19条目共识#避免全保护章节加上{{Guideline section}}。

若7日后没有反对意见,我就进行修改。--CaryCheng留言2022年5月13日 (五) 04:05 (UTC)
@CaryCheng:我有反建议:直接移除Wikipedia:COVID-19条目共识中“此共识有相等于指引的约束力”的字眼,毕竟包括管理员在内的大家都知道那个是社群共识,我觉得不加那句话也没关系。Sanmosa Νεκρα 2022年5月16日 (一) 13:33 (UTC)
不知所云。Ghren🐦🕘 2022年5月16日 (一) 13:43 (UTC)

U:Sanmosa的建议,修改Wikipedia:COVID-19条目共识如下:

现行条文

避免全保护 如在相关条目发生编辑战,可行情况下管理员应以封禁过滤器处理,避免全保护处理。此共识有相等于指引的约束力。[注 1]

提议条文

避免全保护 如在相关条目发生编辑战,可行情况下管理员应以封禁过滤器处理,避免全保护处理。[注 2]

注释

  1. ^ 此共识的相关讨论见此
  2. ^ 此共识的相关讨论见此
过去讨论

并通知@SCP-2000:。--CaryCheng留言2022年5月17日 (二) 02:14 (UTC)

不反对,共识与方针指引本身不抵触的话本身就具有相等效力。--西 2022年5月17日 (二) 02:26 (UTC)
由于我认为相关注释仍然可以保留,故对草案做出了一点微调。——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5月17日 (二) 02:35 (UTC)

🕗 公示7日,2022年5月28日 (六) 07:13 (UTC) 结束:已数日无新留言,目前无反对意见,进入公示期。--CaryCheng留言2022年5月21日 (六) 07:13 (UTC)


 通过:公示已达7日,未有新的修订意见,修改Wikipedia:COVID-19条目共识通过,谢谢所有参与讨论的使用者。--CaryCheng留言2022年5月30日 (一) 09:3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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