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简化字
简化字属于维基百科社会科学主题的基础条目第五级。 条目“简化字”已被列为文化类中文领域基础条目之一。请参见中文领域基础条目以了解详情。请勇于更新页面以及改进条目。 本条目依照页面评级标准评为乙级。 本条目属于下列维基专题范畴: |
|||||||||||||||||||||||||||||||||||||||||||||||||
---|---|---|---|---|---|---|---|---|---|---|---|---|---|---|---|---|---|---|---|---|---|---|---|---|---|---|---|---|---|---|---|---|---|---|---|---|---|---|---|---|---|---|---|---|---|---|---|---|---|
|
请不要在讨论页讨论离题的内容 讨论页仅用于帮助编写改进条目,而非对条目主题评论、留心得,与条目无关的话题请在用户讨论页讨论。参见:讨论页指导。 |
简体字和简化字是不完全相同的,所以已分开论述。
日期问题
翻过人民日报,废止二简字的公告是在1986年9月28日刊出,不是6月24日。但网上有些网页说是6月24日,不知他们的根据是什么?--111111 12:32 2006年6月20日 (UTC)
使否使用模板
再简体状态下只能看到两个简体字,而在繁体状态下又只能看到两个繁体,虽不会造成困扰,但不太美观
- 留言请签名,谢谢。当年今日(留言) 2013年9月11日 (三) 13:24 (UTC)
马英九: 正体汉字不但代表文化传承,也展现文字之美,身为炎黄子孙仍应扮演保存汉字的历史角色。
- 马英九为“繁体字”正名为“正体字”请命
- 台北市市长马英九莅微软公司演讲纪录
- 壹、演讲时间:93年10月13日(周三)下午3时40分
- 贰、演讲地点:国泰金融大楼七楼演讲厅
- 参、主持人:微软公司邱总经理丽孟
- 肆、主讲人:马市长英九 记录:范贤媛
- 伍、讲题:也是“正名运动”—为“繁体字”正名为“正体字”请命
--民国九十五年 17:33 2006年12月24日 (UTC)
<sectins></sectins>==更改2007年6月27日05:56的编辑
在下更改了百家姓之四(2007年6月27日 (三) 05:56)兄的一些修订,理由如下:
- “门”字草书像日文的“ツ”连写,与简化字字形不同。
- “假借”改为“通假”,因两者有异。
- “異”字保留“再加以变形”,因“異”字原从“己”,简化字改为从“巳”。
另外,“塵(塵)”、“膚(膚)”似不见于古,请问能否提供出处,谢^^--小狼☞☎ 2007年6月27日 (三) 17:12 (UTC)
( ✓ )同意,不过论取字的话,最好是使用香港字形,毕竟香港书写顺手很多 —时势造英雄 2009年3月15日 (日) 03:25 (UTC)
想重写“偏旁类推字”一节
三天前我还很怕简化字,一直觉得好像是很烂、无调理胡乱篡改中文的书写方法。前几个月前,曾经用自动繁简转换的软件,比较繁体与简体的文章,一时觉得简化得太没有方法了,所以过了几天就放弃了。
但是现在不懂简化字实在太吃亏了,大部分网络上的东西都是用简体自写的,所以前几天决定再试一次看看。这次稍有系统性的读了简化的原理,今天开始,我变成了推广简化字的信徒了。当然,还需要花点时间背这些基本的字,但是我终于了解简化所持的信念。
我想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重写这条目里面错误的章节。其中“简化方法”一章误导我,让我浪费了很多时间在钻牛角尖上面,尤其是“偏旁类推字”一节,特别让我头痛。今天我读了简化字总表之后,偏旁简化法变成非常清楚、简单、有调理,完全不像“偏旁类推字”里讲的“类推并不一致”。
我想请教有没有人曾经系统化学过简化字?有没有读过比官方“简化字总表”更简洁与易读的“偏旁类推字”解释文章?我想先参考参考。Fred Hsu (留言) 2011年4月14日 (四) 04:02 (UTC)
- 简体字都是取自古代的俗字和草书楷化,之所以能推广那么快就是因为绝大多数文人都会那些“俗字”。--Goldstein Charrington(留言) 2022年8月20日 (六) 03:10 (UTC)
这几天重写“简化方法”一段,我发现许多错误。现在先把明显的错误拿掉,晚一点再举证存留下来的东西。再晚一点会把整段重新排列,尤其要多凸显偏旁运用的法则。Fred Hsu (留言) 2011年4月30日 (六) 03:00 (UTC)
已经修改了许多,除了“简化字与简化偏旁之延伸运用”还没有开工以外,其他“简化方法】里各个部分都已经除错好了。也画了一个“欧拉图”来详细描述汉字简化方法。Fred Hsu (留言) 2011年5月10日 (二) 03:45 (UTC)
- 在维基讨论页上请勿发表与改善条目无关之内容,如个人经历、与条目无关的个人意见等等当年今日(留言) 2013年9月11日 (三) 13:29 (UTC)
完全乱写的东西
- 注意部分类推并不一致,如:
- 难(難):汉(漢)、叹(嘆、歎)、滩(灘)、瘫(癱)、摊(攤),但
- 欢(歡)、劝(勸)、观(觀)、权(權);(然而“灌”,“罐”则不简化。)
- 仅(僅);鸡(鷄);邓(鄧);对(對);戏(戲);圣(聖)
- 树(樹)。(然而“廚”则简作“厨”,“澍”、“彭”、“鼓”则不简化。)
- 卢(盧):鸬(鸕)、颅(顱)、鲈(鱸),但
- 炉(爐)、驴(驢)、芦(蘆)。
- 汤(湯):杨(楊)、场(場)、殇(殤)、炀(煬)、旸(暘),但
- 阳(陽);伤(傷);荡(盪)。
- 门(門):闷(悶)、问(問)、闻(聞),但
- 开(開)、关(關)、闲(閒、閑);
- 闹(鬧)、阋(鬩)。(然而“鬥”则简作“斗”。)
- 与(與):屿(嶼)、欤(歟),但
- 誉(譽)、举(擧、舉)。(然而“兴”是“興”的简体。)
- 难(難):汉(漢)、叹(嘆、歎)、滩(灘)、瘫(癱)、摊(攤),但
User:Fred Hsu曲解了批评者的意思。他们并非讲中共简化字总表含糊引人误解,而是汉字偏旁一直以来的系统,被简化字打乱。--Stomatapoll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08:06 (UTC)
- 这个段落讲“简化方法”,不是讲简化是否“应当”,是否“破坏传统”,要批评,有其他条目,或其他段落可用。
- 以一个从小到大写惯正体字的人来看,我一直被大众对简化字对“简化方法”之无知所误导,网络上,书里,报纸杂志上从来没有人讲真正的简化方法,只是一味曲解所谓“偏旁”,“简化偏旁”及“简化偏旁类推”。其实在简化过程中,中国官方已从新定义“偏旁”。如果站在台湾人或香港人的立场,不懂事实上有条理的“简化方法”,又坚持要用所谓“传统系统”来批评,就会造成鸡同鸭讲的现象。如果您找出任何一个批评文章里先介绍真正的“简化偏旁类推”,再批评它“破坏传统”,证实作者是站在公正的角度,那我会欣然接受,加入此条目中。Fred Hsu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6:46 (UTC)
- 事实上我看过的批评资料,全部都忽略中国官方的“简化方法”,而以自认为传统的观点来指出新的字不符合“传统”。简化字当然不符合传统,就像秦始皇灭六国、“书同文”后,统一的文字与六国传统不合一样。不过您的观点我也赞同,老实说我想一生都不会习惯看简化字。但是事实便是事实,中国大陆是中国几千年历史的继承人,维基人应当以公正的态度面对事实。我是一个赞同台湾永久使用正体字的人,但你看我花了多少时间更正、重写这条目。我还没有重写“简化方法”前,这段落根本就是垃圾。当辩论双方都了解所谓“简化方法”之后,再讨论“破坏传统”的问题,我想会更好。简单来说,我了解“简化方法”,但赞同正体字。Fred Hsu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6:46 (UTC)
- 你的“但”后面的都是草书楷化的结果,如果您有学过草书,那么你就不会疑惑为什么这么简化了,但跟据您的发言,至少在您发这段言论的时候是没有学过草书的--Goldstein Charrington(留言) 2022年8月20日 (六) 03:12 (UTC)
所以我认为“简化方法”“简化偏旁类推”一段,应如现在的版本,指出很多人对“简化偏旁类推”有错误的观念。并建议如下更改:
- 简单指出大部分人、包括海峡两岸学者,对简化方法不了解,加入 References 提证(已加入两个)
- 指出“破坏传统”的批评与简化方法“是否有条理”是两回事
条目更改完毕,谢谢您指出这问题。Fred Hsu (留言) 2011年6月11日 (六) 17:17 (UTC)
- 你所看的批评资料是什么?是否就是网上的文章?--Stomatapoll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12:17 (UTC)
- 我所看的大部分是网络上的文章,也有些是汉字简化争论里举出的,像彭小明,《汉字简化得不偿失》等。从来没有读过有任何文章讲真正的简化方法,包括海峡两岸。很可笑的是,网络上多有从这篇维基条目里拿取“资料”的(在我改写维基前),不只“简化偏旁类推”错误,其他简化方法实例也是大半错误。如果您可以提供好的资讯、书籍,我很乐意购买、阅读,最好能找到某本书画出与我的 Euler diagram 相同的图,让我能引证。谢谢。Fred Hsu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14:57 (UTC)
- 我看的是几十年前研究中共汉字简化工作的学者的书。看你的图,“鬥”变成“斗”还叫传承字?这是什么逻辑?完全乱画的!“斗”字变了声调用来代“鬥”字,用在“批斗”之中,就不是传承字。--Stomatapoll(留言) 2012年9月23日 (日) 22:42 (UTC)
钱玄同简化原则
钱玄同简化原则那一段 是不是被谁改坏了
例如:“丰”与“丰”;“腊”与“腊”。
不知道在说什么
关于采用日文假名一节
只有一个例子“卫”,但这个字有人发现早已有之,颜真卿写过:http://vividict.com/WordInfo.aspx?id=3339 ,写法与简化字“卫”一致,与假名“ヱ”明显不同,例子显然有误。实际情况如何? --林卯(留言) 2012年8月10日 (五) 14:01 (UTC)
- 实际情况就是某些专门针对简体字的人根本不了解汉字。-Msuker(留言) 2012年8月10日 (五) 14:17 (UTC)
- 楼上是说大力提倡简化字的中国文字学家,文字改革委员会委员,参与文字改革工作,并且在进行汉字简化工作期间,出版著作《简体字原》的易熙吾,他根本不了解汉字?请问楼上有什么证据?难道你比他还清楚文字改革委员会是如何看待“卫”字的?--Stomatapoll(留言) 2012年9月23日 (日) 21:48 (UTC)
- “卫”是日本假名无误。文献方面除了易熙吾的《简体字原》之外还有陈光垚的《常用简字普》可供查证。而且根据两书的陈述,在日本的《俗字略字》一书中确实是找到了“卫”。详见我的帖子:http://www.discuss.com.hk/viewthread.php?tid=22097357&extra=page%3D1。 此外,颜真卿中的那个写法并非出自他本人,懂得书法的人都知道那个是后世所增的“现代版”。再说,“卫”字在抗日战争之前根本未见于任何的中国文献。日本最近也有学者研究过此字并确认了是历史假名遣“ヱ”的变体,见:笹原宏之、横山诏一、エリク・ロング ‘国立国语研究所プロジェクト选书2·现代日本の异体字·汉字环境学序说’ 三省堂、2003年、36页。除了文献之外,又有时间地点的吻合。根据李乐毅的《简化字源》,“卫”字先流行于解放区,而当时解放区与沦陷区(日占区)地理相近,兼之该字正是此时得以流行。
- 另外,我已经将《常用简字普》书中的那一段加上来源去了,但是文章仍未有所扩张,其他文献我将逐一呈上,总共6份。还有不得不提,《俗字略字》(1910)记载的是当时日本早已通行的略字、俗字等异体字,也就是1910之前日本已有此用。--N6EpBa7Q(留言) 2013年6月27日 (四) 05:35 (UTC)
关于支持汉字简化
欢迎加入支持方面的论据,但请注意可靠性,给出来源。若篇幅较长,请放至繁简之争。
以下是某IP用户的编辑:
绝大部分的批评者来自于海外地区(包括港澳)。由于中国大陆的快速发展,这些地区的民众丧失了其优越感。这种强烈的反对简体字,支持繁体字的声音,与称中国为强国,蝗虫相似,反映了深层次的落差与政治问题。篆书比繁体字更“优美”,只是不见这些批评者们会写。对于中国大陆的14亿人来说,简体字就是汉字,繁体字代表的是一个老旧,逝去的年代(很多地方称繁体字为“老写(旧的)”字)。
粗体部分尽是呓语,根本无证据表明反对简体字的人条件比大陆人差。而“简体字就是汉字”这点,如果去掉“就”,是绝对成立的(某些极端观点认为简体不是汉字,但学术界从不承认这种观点),而加上“就”不外乎有2种可能:
- 该IP用户将汉字等同于简体字,认为繁体、日本汉字、韩国汉字、方言字都不是汉字
- 该用户以为港台人不把简体当汉字看而刻意在此“宣传”,但事实上该假设并不成立
无论是何者都是不中立的,请自重。至于“很多地方称繁体字为‘老写”字”,这并非支持简体字的论据:“老”并不一定是贬义的,既使称为“老”写,亦无妨它在传统领域的延用。--H2NCH2COOH(留言) 2013年6月10日 (一) 10:07 (UTC)
这个条目开始有很强的导向性和误导性,明显出自不熟悉中国现代历史和中苏关系的台湾人手里。中苏关系恶化于1959年,第一批《简化字方案》推行于1956年,《简化字总表》颁布于1964年,文字简化运动与中苏关系的好坏与恶化有啥关系。关于二简字,更是颁布于文革以后的1977年,废止与1986年,与毛泽东何关?汉字简化初期有长期后推行拼音化的考虑,但是后来暂停,是发现不可行?自由男神(留言) 2014年9月18日 (四) 01:34 (UTC)
某些法律上的错误
“而繁体字、异体字则被定为不规范汉字”,这种话仍是需要请求来源的,因为繁体字和异体字只是不能出现在公文中的正文上(但可以出现在公文中的引用段上),硬要类比的话大概就是哈萨克斯坦的公文中不要出现大段大段的用阿拉伯字母书写的哈萨克文。在大陆,即使是高考、公务员考试时,也是可以使用繁体字进行书写的,因为大陆人都识得绝大多数繁体字。根据我的调查,像是什么“忧郁的台湾乌龟”之类的,几乎所有的高中学历及以上的人都能够很快地读出,只有少部分人需要犹豫猜测一小下。--Goldstein Charrington(留言) 2022年8月20日 (六) 03:23 (UTC)